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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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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我2004年的时候写的,真不知道那时的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或许人越年轻的时候,就越会想一些深刻的话题以证明自己的不浅薄吧。昨天看到一段话,我们之所以战斗,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当一切你都想明白之后,你大概就会知道,如何活出一个真实、让你觉得舒服的自己,才是最最重要和舒服的一件事情吧。
2012年10月6日
2005
2005年,我24岁,那时的我认为:
我们还年轻,年轻就可以失败。
苦等的幸福,就在于对方的一句“我没事”。
难得的清闲,便是这个年代的奢侈方式。
有的时候你看到我们很开心,是因为我们都更难过,我们学习彼此的优点来缓解自己的悲伤,不是很好吗?
永远的青春,永远的朋友
“6月1日”,2005年的下半年开始了。
最亲爱的易同学春节时很兴奋地在电话里和我说:今年是我们很关键的一年,加油了。呵呵,是啊,很关键。放下电话想起两年前的那个有阳光的清晨,我和瑾同学顺利地通过了湖南电视台的考试,一起去医院体检,人多,嘈杂,谁和谁都是初次见面,有礼貌的互相点头,无礼貌的旁若无人大声喧哗。然后我和瑾同学抽完血,坐在大厅看见一个微胖但明朗的男孩站在外面晒太阳,我说,嘿嘿,那个人好可爱哦,傻傻的样子。瑾看了我一眼,说人家是虎头虎脑,你瘦成这样,说你傻都不配,只配脑积水啊。
那个时候瑾同学的好口才就已经开始奠定。
后来回到台里,男孩跑过来说,你就是那个刘同吧,好棒好棒。
我看了瑾一眼,心里有些飘飘然,觉得这个男孩还蛮可爱的(并不是因为他主动认识我,而是觉得他真是惜才啊,哈哈)。我问他,你叫什么呢?他说我叫唐巍,然后又露出招牌的阳光的傻笑。
之所以开始有感触地回忆曾经的那些日子,是因为看到TIME的留言,让我想起几年前的我们还在做什么呢。
为了打败经视的FUN4,我和巍同学每天去最高级的网吧下载台湾的节目,然后分析,研究,回来自己做策划,交给老大,冲动、自然,时间也飞速流转。那时候我和巍同学轮着做选秀节目,一个下午,我刚拍摄回来,巍把我叫到走廊说他要离开“急先锋”了,去卫视“金鹰之星”。我当时只觉得迎头一棒,一起成长的动力突然就没了,身体也似乎被抽空了一块。留恋归留恋,我记得巍走的时候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无论好或者不好,这两个月的工作你一个人撑下去就是成功。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从那天起,到两个月之后,半年之后,一年之后,两年之后,我现在还是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这句话的神情。
由于瑾同学被分去做现场的综艺节目,很少和我有交流。我只能自己开始摸索,所幸的是老大小曦哥经常给予侮辱与义气并存的教育,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燃起对记者行业的信心,每次去拍摄时都会见到FUN4的康康假惺惺地朝我打招呼,然后鄙视─没有想到的是,后来我们居然也成为了朋友。
当时的生活单调但并非无味,每天在众人的鄙视下成长,中午吃着广电门口的盒饭也颇有滋味。经常顶着高温坐在大厅门口吃饭,巍就跑过来给我一瓶桔片爽,让我别噎着了。看着他一直饱满的热情,我觉得自己还是很有生存下去的动力的。只是每天接受他给的3块5一瓶的桔片爽,对每个月工资只有900块的我来说确实有些昂贵,每次喝着他给的饮料,心里都难受得不是滋味。但是我也莫名地相信,我们会努力的,会好起来的,虽然现在没有方向。
后来易同学突然去了北京,让我措手不及,走前的那个晚上我难受了好久,不知道这辈子见面的次数还有多少。当时没有想那么远,在长沙都养不活自己,又如何在北京生存呢?现在我都很佩服易同学的勇气,一直认为他是没有我坚强的,但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懦弱,连北上的想法都没有。后来康康也去了北京,而我也因为考研结束无着落,到FUN4顶替了康康的位置,再遇见了小华姐,和小曦哥不同的教育方式,却也是我最感激的人。后来在为《五十米深蓝》写序的时候,我一想到他们,眼泪就不可自抑地流下来。在学习电视的过程中,以及为人处事的问题上,他们真的教育了我很多,也许很多人不能理解这样的心态,就好像瑾后来要随着我离开北京的时候,她蹲在唐姐面前,口还没有开,眼泪先流出来是一样的感觉,对我们来说,他们是我们走进社会的第一个亲人,永远都不能忘记的,永远要存在于感恩之心中的。
我要去北京吗?自己一直都作不了决定。巍花了一个星期每天晚上陪我,最后我作决定时告诉他,我会努力的,也期待我们在北京见面。
我到北京后一个月,巍和瑾也来了。5个人居然就这样在北京团聚了。
我们是经历了多少的波折最终又聚到了一起,如果不是我们自己,谁又可能会把我们分开呢?你有永远的青春吗?问题等价于你有永远的朋友吗?我们的回答是有。我记得我和易隔着网络聊天时的独自感叹,我和瑾在黑色房间里的抱头痛哭,我和康康同时发出的无奈,我们一定要永远在一起。是巍带着哭腔说,你们如果有误解,我觉得很难受。
这就是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漫漫而成长起来的城墙,经受住了自己的摧残还怕其他的什么呢?
康康总是得意地告诉我,他比我先下载到AMERICAN IDOL(《美国偶像》),然后推荐美国实习生给我看。巍也总是召集我们一起为他的活动出主意。我们争吵我们拥抱我们各自忙碌,最重要的是我们都在共同成长。时间晃晃就过了,大时间是过了两年多,小时间是2005年刚过了一半,还有一半等着我们去努力。
在天微亮的出租车里,我们说,不妄自菲薄,加油努力,多思考。现在的我们依然没有成绩,但有无限的希望和无限的动力,互相的支持和理解,我们还年轻,年轻就可以失败,不过我们尽量希望自己不失败。
说到这里,我也想对王娟说,有的时候你看到我们很开心,是因为我们都更难过,我们学习彼此的优点来缓解自己的悲伤,不是很好吗?
“六·一”儿童节的凌晨我们在京城的最东边的隐秘深处高声讲话,忍者无敌。
这篇文章之后过了没两年,文中的他们创业的创业,结婚的结婚,回家的回家,然后因为年轻的一些冲动和义气,只能私下彼此沟通了。年轻时因为面子而较下的劲儿,总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不得不承认的是,五人小团体已经不存在了。每次想到过去,心里还是觉得很有画面感。
唐巍离开光线后,风生水起地干了几年,然后因为父母的原因又回到了湖南台。易同学和康康成立了公司,做了一些很有名的节目,听说很早就开上了大奔,住上了别墅,女孩们嫁为人妇。精彩的剧情戛然而止。这个假期见了很多同学与老友,喝了很多酒。以前我也想,等到毕业一年,三年,五年再见,但其实过程中很多人就断了联系。所有现在能见到的朋友都是见一次少一次,你甚至不知道下一次再见的时间,所有少年相约的承诺在未知命运前都只是当下的安慰。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一时错过,就是一世。
电脑桌上养了两株薄荷,有的叶子已近枯黄,摘下来时,仍饱含清新之气,让人惊喜。即使死了,也并非一文不值。恐怕这就是回忆的价值。
2012年8月1日
“我没事”的幸福
白色书桌,阿曼尼香水广告。2003年,童的信每周如期而至。青春最为灿烂的季节,他是一直安静陪伴的朋友。12月,信里淡淡告诉我:考研未果,小说未知,左眉开始稀疏,钱包丢失。所租小院唯有午睡低语的母鸡,一个人开始哭泣,那些势必与从前决裂的日子,定有支离破碎的阵痛和藕断丝连的游弋。于是认定最为昂贵的香水该是那一季圣诞礼物。阿曼尼,是不肯放弃黑白两色的纯粹与清明。山长水迢,不过期待冰冷考室里有些微温暖的味道,成全跋山涉水的友谊。今日,北京,他依旧踮着脚摘拾他的梦想。
─Ann给我写的信。
阿曼尼香水,黑白色,经过了600多个日夜的沉积,淡漠成了灰白的颜色融合在了空气里。600多天前,围麻色围巾,Ann笔下的寒冷让我明澈洞悉,将万里之外的礼物静置于桌头,摇曳的波纹化为茉莉叶子的清丽。
琐碎的回忆,如柳絮绵绵,堆积在路口,成了难以逾越的心伤。
简单的歌曲,哼着飞上云杉的记忆,被白云压得极低的天空下有安的行走。她取名叫Ann安,只是为了在异国稳定安生。细细末末的步伐,隔着万里的清冽仍然可以亲吻她的脸。她说,我走了。我说你走吧。然后转身,从此不再回头,迎着街口的风,感到寒冷横贯于心胸。手里泛着蓝色冷光的DISCMAN,里面有着烟火的光芒,冲破阴郁的长沙的天气,如文身一般将你我的离愁别绪刻在云的背后,被风撕碎,丢在任意的方向。我想象着年幼的我们俯身玩沙的情景,触动了鼻头的酸楚。
安说要走说了三年。我以为给她一个理由,一个释放的出口,她便会学会畅想。后来她真走了,淹没在万千留学的人中间。黑色有荷花纹路的衣服,一头飞扬的长发,她说英国的冬天寒冷,衣服又太昂贵,希望我能够帮忙物色几件寄过去。
我就顶着一头杂草从早晨9点的屋子里走出来,步履轻快,淡忘了没有落点的滑行直接到达愉悦的彼岸。一身的落寞穿行于上架新衣之间,多少侧目也抵不过我黑框眼镜之后的满足。考研结果未知,但幸福却在手里,只需要自己一个决定,异乡的她便会展眉舒心,潦草的一个谢谢也足以让我四肢伸展放肆大笑。
返回家中,却突闻伦敦发生了爆炸。冲击波万里外径直掠过发梢,电视上正在进行的节目被中断。我想到安的恐慌,担心捂着脸的她从人群里出现,黑色的有荷花纹路的衣服,上面沾染了你的血色。我立刻上QQ给她留言,然后过了十分钟,安的头像亮了,回复:我没事。
我哑然失笑。苦等的幸福,就在于你说一句,我没事。
你说,人生如寄,不过如此。
这是认识我十三年的安姐。她从英国回来之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结婚,怀孕。我从来就没有进入过她的生活,一直平行而望,隔岸感伤。或许这样的距离,我们反而把彼此看得更为清楚。想来奇怪,以前所有记录中,轰轰烈烈的情事大多均已落幕,而我和Ann这样淡淡的情愫,却忽而就那么多年。
我记得刚入学校,我为了要进入文学院宣传部做干事,拜托了老乡李旭林邀约安姐。我身上揣了100块,硬着头皮点了一份15块的小龙虾,最后她笑着看我一个人把小龙虾吃完了。
谁又曾想到,十三年后,在偌大的上海城,二十八层的公寓里,电视上出现了我参与录制的节目,老公说:这个人挺有意思的。老婆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他把自己点的小龙虾全吃光了。后来,Ann打电话给我说:你姐夫夸你表现得真不错。
我本想问她:那一次你招我做你干事的时候,肯定知道我不会让你丢脸的吧?
后来,没问。人生如戏,你的一生中,若要精彩,总得靠自己去碰几个配戏的好演员。
2012年10月7日
闲情是最奢侈的
我喜欢喝西米捞。
昨天被小S拉出去喝西米捞。他说这里的西米捞很扎实,每扎只需30元,可以让你喝到吐。前面的形容对我没起作用,毕竟现在也不是一块两块攒到结婚的年代,现在我也没有了哪里实惠就去哪里占便宜的可爱。倒是后面的“喝到你吐”让我颇有兴致,要知道,自从工作之后,啤酒两口干尽,可乐三口解决,除了和亲密朋友接吻,没有什么液体可以在嘴里待一秒以上。
小学老师每天拿教鞭指着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啪啪啪,被连着揍了一个星期之后,做什么事情都是快快的,所以长大了之后就格外喜欢林夕的词。看他写,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不过用了一朵花开的时间。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只不过用了一场轮回的时间。
难得的闲情,便是你我这个年代的奢侈方式。
落地玻璃,空气清新,长安街的晚上没有车来车往,一盏吊灯,两个人,不用刻意聊天,装腔作势,随手拿过杯子想喝就喝,人生的前20几年刷刷刷刷地就在眼前过了一遍。
这是一个典型的港式茶餐厅,广东人喜欢在这里喝下午茶,打发时间,悠闲悠闲,懒散得惬意。一壶茶,几份点心,与周围的人和装饰相得益彰。
想象总是美好的,就像我可以向很多人解释何谓不伦之恋,自己却从来没有体验过一样。我可以向很多人建议去喝喝下午茶,但自己根本不知道下午茶里,什么配什么好。
隔壁坐了男男女女一大群,拿着菜谱唾沫横飞,在夜深人静的氛围里着实有些嘈杂。当首的老板戴着粗粗的金项链,笑咪咪的小眼,他把女子搂在怀里,丝毫不费力气。他们点了一大桌菜,然后又问服务员要了好喝的茶。
我知道这里的奶茶不错,人人一杯,唇香齿滑。
有观音还是龙井?当首的问服务员。
服务员有些愣住,在这样的地方,要喝一壶真正的好茶似乎有些唐突。
大声的嚷嚷引来了老板,针锋相对之后,老板推荐了自己珍藏的龙井明前,一壶2000元。客人面不改色说了一声好。20分钟之后,一壶碧绿通透的龙井明前给端了上来。
各自恢复了平静。
我和小S靠在椅背上看逐渐亮起来的长安街,一点一点明晰起来的色彩,心里感叹这样奢侈的悠闲。
那边接连不断的称赞声,当首的告诉身边的女人,你看,这就是一壶非常好的茶。然后女人喝了一口,说,真的不错,很好喝。
30元的西米捞旁边是一壶2000元的龙井明前。
这样的一个典型的港式茶餐厅,人来人往,进进出出,包容着不一样的奢侈和奢华。
那一年的我对很多事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而且还急于表达。换作今天,我肯定闭而不语,甚至都不会记录下来。那时敏感,任何细微的变化都用笔触记录下来。那个餐厅叫日昌,以前常去。后来身边的朋友几乎换了一拨之后,好像只去过一次。水果西米捞仍只要30元,但却感觉不如以前好喝了。
2012年10月7日
一生只被嘉年华骗一次
从嘉年华的大门出来,历时一个半小时,3个人花了1000元,得到一个大熊猫,一个大奶婴,无数的小玩偶。我可以用钱来挑战我的童年,但是他们却不可以。我说的他们是那些真正的孩子。
看见一个爸爸带着小孩站在投铜板的游戏面前,无数的玩偶充斥了小孩的眼睛。爸爸已经满头大汗,小孩依然不愿意走,他的手上只抱了一只小玩偶,看着面前的大玩偶,眼泪在眼眶打转。爸爸说:我们走吧,已经花了600块了。
如果童年要用金钱去换取,他们最终会得到什么呢?
感情不能假手于人,中间一旦掺杂了等价交换物,也许最后记得的只是等价物了。就好像我和你分开最终只记得那个漂亮的送信人。
我想他长大了之后应该不会记得爸爸有多努力地为了那一个大玩偶而顶着太阳去扔飞镖,一个也中不了遭人嘲笑。他只会记得自己得不到那个玩偶,是因为爸爸没有钱。
该死的嘉年华只适合我这种无聊的人,用钱去打发时光,买来一片好景致,用上一次数码相机,当作外景狂拍个痛快。我会记得我投球十投十空,会记得摩天轮40元5圈,会记得鬼屋里的简陋布置,也知道了那些智力游戏都很难玩,游乐场拖着大北极熊走来走去的都是托儿。五光十色的游乐场,坑坑洼洼全是陷阱。我找了很多场景给自己留影,它知道它的一生只能骗每个人一次,我也知道我一生只会让它骗我一次。所以留些影,摆些好Pose,抱着用人民币砸出来的各式玩偶开心地笑,只是想告诉妈妈,自己在北京过得很开心,千万不要担心。
她没有多余的钱让我有个富贵的童年,她把我扔在外面随我逛荡,我学会了爬树捉天牛,把裤衩一脱就跳进池塘游泳,露完了一辈子的点。
嘉年华是让成年人虚荣的游乐场,让成年人装纯情的游乐场,里面全是做作,包括我。小孩的天真只会被淹没。
后来我并没有做到一生只去一次嘉年华。但是那句话倒是没有错的─每个人一生只会被它骗一次。而后面几次,明知没有胜算的我,还是花了不菲的价格换了一堆币,在一次又一次预料的失败中前行。
几年前输得懊恼不尽兴,现在输得尽兴,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虽不会花钱时再三算计了,但依然觉得1000块是笔大钱。
2012年3月20日
喜欢就立刻做
看中了阿迪的限量版。一直等着打折。小S下午就告诉我这个消息,哈哈,我买了,最后一双,其他的卖完啦。
于是我就当忍者。
阿迪又推出了好多新款,我又等着打折。然后小水告诉我,哈哈,哥哥给我买了一双红色的,最后一双。
我就指望着蓝色的那双没有人买。
后来小S告诉我,哈哈,我又买了一双蓝色的。
我问小A,请问小朋友有无阿迪的朋友。小A从来就是一个热情好客你和她说话会感觉她时刻恨不得把家产都给你的人。
她说,有啊有啊,你告诉我货号,我给你拿6折。
我告诉小S和小水,哈哈,我的阿迪打6折。5秒后,小A给我发了一个网址要我选自己中意的款式。
我挑了一双白色加绿色条纹的,一双黑色加金色斜纹的。想着又可以动用人际关系节约将近600块,心里好舒坦呐。
我跑到阿迪试了试,42码的正好。很开心地走了。
第二天小A很惭愧地告诉我,只有39的,44的,45的,46的……我们换一双别的吧。
我立刻跑到东方新天地,自己看中的鞋子42码的都卖光了。我什么都不指望了。
如果你喜欢一个东西,千万不要贪便宜,马上去买,不然你有钱都买不到啊。对你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看上了就追。不要像小B一样,总觉得暗恋的滋味最美,才暗恋对方两天,就成为了人家的第三者,这就是报应。
看上了就追,相中了就买,绝不再做后悔的事情。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你总是那么激动,那么草率地作决定?看到这篇日志,我才想起来,原来早在那么多年前我就说服自己要改变。宁肯作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
2012年3月20日
命和认命
醒来已经是下午3点。
虽然说外面的温度已经很低了,但是我在北京的房子还是可以看到通透的阳光,像水面上的波光一缕一缕地扑进来。也许北京最吸引人的就是它冬日的阳光。
夏天打开窗户,看到的是一棵巨大无比的树,招摇着长到了7楼,目光所及之处只是它的腰部,茂密的枝叶如此厚重,绿色也是一层一层涂抹上去,住在这样的楼房里,早晨的心情自然会变得很好。
最近加班到很晚,第二天上午陆续会接到很多陌生的电话,对方突然提起一件事情,让我从脑子里搜索不到关键词,只能用“你好”“是的”“没问题”来搪塞对方的询问,基本上都是没有意义的答案。挂了电话,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记忆力,怕自己一觉之后什么都忘记了。想了半天,硬是想不起来,再转过头发现已经迟了好几个采访,不禁嘲笑自己平时的效率。
看来一个人最没有安全感的时候就是半梦半醒之间,无论做任何事情首先是怀疑自己,然后下意识地不允许自己出现错误,用找不到缺陷的词语来回答,结果是每一件事情的结果都是双方均很满意,完了互道感谢,挂了电话却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以前看书的习惯是睡前看,现在则是醒来看。村上春树的书读了很多遍,总是没有个止境,因为他写的大都是个人的生活状态,而少论及社会意义。所以留下的印象往往是当时震撼过后却又不那么记忆犹新。可见人的状态是经常过着过着就迷失了自己。不然每次看过,再看的时候,怎么又会忘记了当初自己的心境。
一个人的时候看村上的书,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未尝不可,相反这种感觉经常是以不可抑制的状态出现,一个人,窝在沙发上,一瓶可乐,客厅的时钟滴滴答答,转眼就是一个下午。就像蚕在作茧,只忙于构筑一个人的世界。
很多人的书都可以从中看到作者本人的品行和世界,但往往大多数人的魅力并不吸引人。所以多数的派对作家靠吸取他人精华来装点自己,末了在自己的头上、胸口插上一朵俗不可耐的大红玫瑰,这是类似动物求欢的举动,还是会吸引到一些马路读者。
最近看《SOHO小报》,有冯唐的文章。Boya刚好近期也在网上和我聊起这个人,他颇为自豪地告诉我,2002年就看过冯唐的《万物生长》,言下之意是告诉我,有潜质的东西早就被他所留意,而不是现在人云亦云,简单地就撇清了我和他的层次。
关于命运,小报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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