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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进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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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狼腿的表皮都有机会感受火的热情。

架在火上的那两条狼腿都是前腿。没什么,这有什么呀,没吃过肉吗?屠宰场应该也是这么弄的,只不过这次是自己看着拾掇的,这么想着,眼睛注视着狼腿,我冷静地走了过去。

就拿狼腿当火腿吧,火腿应该是猪腿,都是腿,刚想到这里,我看见了旁边连着后肢的狼的残骸,还有一堆内脏,忍不住我又吐了。与前次不同的是,这次一直有个强烈的意念在鼓励着自己:“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

抬头见唐庆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台词,摇手道:“没事,我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刚说完,心中竟泛起一丝好笑,身在如此血肉模糊的悲惨场景中,我怎么忽然觉得好笑呢?回想到周星驰的《大圣娶妻》?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什么感觉了,自己怎么了?

刚有这么个意识,一股冷意从头顶灌下来,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心中奇迹般没有了任何感觉,所有不良反应都消失了,我异常冷静地看了看架在火上的两个狼前腿,又看了看地上的那些残骸,再转头看了看沾了血的狼皮,没吐,不仅没吐,而且没有任何刺激性的感觉。

仿佛它们都是电影中的一个情节,看着很近、实际离我很远,看着很脏却与我没多大关系,它们是脏的、我是干净的。

麻木了,给自己造了个壳,关闭了心灵的窗户,许多类似的想法在我心中一闪而过,仿佛有人在嘲笑或是在评定。不知怎么,我想偷笑,不管怎样,再也不怕这些了,值了,这可能就是成熟的标志吧,朝唐庆微微一笑,我随口道:“没事了,习惯了。” 

第一卷。湖山 第六章。野外烧烤
(更新时间:2006…1…22 20:25:00  本章字数:3806)

狼腿上被唐庆用短剑划了许多道,唐庆盯着烤狼腿,没有看我,只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好象是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他的身边有碗水,是盐水,他不停地用一个带有树叶的小树枝蘸着水往前腿上刷水,也就是把盐刷在狼腿表面的那些缝隙中。
我走过去,坐在唐庆身边,也盯着烤狼腿,一股烤肉的香味浓烈飘出,大灰狼前腿肉串整体锃亮,一滴滴的油顺着狼腿掉到地上,大股大股的烤肉香味喷薄而出。

我的唾液分泌立时增加许多,咽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能吃?”

血腥?什么血腥?残忍?什么残忍?当饥饿的人体会到这些肢体与残骸都是食物的时候,都是寻常肉类的时候,我朝残骸伸出了手,道:“怎么不烤后腿呀,后腿比前腿大,两个前腿不够吃,再加个后腿。” 举起短剑,一下子竟砍掉了一条狼后腿。

不对,自己没这么大力气呵,感觉好象这只后腿早就与残骸分离了,是唐庆特意放在那里的,自己刚才没注意,确切地说,没敢仔细看。

唐庆急忙过来拿起后腿,道:“主人您别动手,这种粗活小人来,这两个前腿是为您烤的,等烤好了,小人再烤这个后腿。”

我道:“那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样,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边吃边烤,等吃完了,这个后腿也差不多了,这多好。”

唐庆立即道:“不不,主人,还是您独自享用前腿,狼肉本就粗糙,后腿更是粗韧难嚼,还是小人来,小人已经习惯了,小人不饿。”

我有些好奇道:“前后腿的肉质不同?还有这个说道?那就更应该试试了,别争了,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然后一起吃这个后腿,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就烤这个后腿?到时候就能前后腿一起品尝了,要不然,等后腿烤好的时候,前腿的滋味都忘了,就不好比较了。”

唐庆愣看着我,吧唧了几下嘴,道:“主人,还是您先用这两条前腿,等您用完了,后腿也烤好了,我给您留些尝尝。”

同甘共苦,最好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这是好人聚义的传统办法,只有坏人才独自享受下面的贡献,许多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我看过。

既然唐庆是我的手下,那么自然我是主角,唐庆是配角。

身为主角,就要有主角的觉悟和做法,我是好人。

好人道:“这怎么可以,一起吃前腿,一起吃后腿。” 

唐庆伏身道:“主人,小人实在不敢当……”

好人立即打断道:“难道你不想跟我同甘共苦?”

当兄弟们与你谦让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真心让利,只有这样才可以打动他们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感情,几乎所有书上都这样说,现在我必须抓紧唐庆,刚才我呕吐了好几次,万一唐庆认为我软弱可欺就坏了,因此,有些软弱的好人斩钉截铁道:“别说了,就这么办了。”

唐庆果然深受感动,跪伏在地说出许多表忠心的话,还眼泪汪汪的。

我很高兴,即使刚才我的呕吐使唐庆对我有了什么不良想法,现在也应该没事了。

许多地方的表皮焦了,表皮下面一厘米左右熟了,可再往里面的那些却没熟,每次只能用短剑将烤好的表皮附近割下来,继续烤里面的,无法切出大块,狼肉确实粗糙,每一口都要仔细咀嚼好一阵子才可下咽,少许的盐味使嘴里的肉越嚼越没味,也弄的我越来越饿,恨不得吃生肉,以前我没吃过烧烤,与想象完全不一样,太难吃了,或者,是因为唐庆的烧烤水平有限?

可能是肉里的血水没放干净,烤好的狼肉有些腥,刺激得牙龈有些痒,很想如狼那样咬个什么东西,可刚才咀嚼狼肉消耗了大量的力气,太阳穴旁负责咀嚼的肌肉有些无力的酸软,吃累了,这几种感觉来回冲击我的心情,一种从没有过的不耐烦浪潮一直在上涌,终于我忍不住了,道:“不烤这破狼了,太难吃了!”

唐庆急忙道:“主人,我去拿那些烤好了的,稍微热一下就好。”

唐庆指的是那些金国大内侍卫兼猛安谋克们送给我的,全放在辎重马上。当时他们打了许多鸡和兔子,还有只鹿。在家的时候,我没吃过鹿肉,因此先前他们在询问我吃哪个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鹿,不吃其他,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鸡和兔子。

在家的时候,我很少吃兔子肉,现在正饿的时候,虽然有兔子肉,可不如鸡来得熟悉,刚才的烤狼给了我一个教训,不要在自己急用的时候试验不熟悉的东西,我点头道:“对,拿那些鸡,我觉得我一个人能吃两只。”叫化鸡的做法在脑中闪现,许多书里都说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肉很嫩,要不是这里的沙土太少,正好用这个糙狼试一试。

狼腿烤得很烫,唐庆把帐篷粗布垫在手里,将树枝上的狼腿扯下来,换成五只鸡。见先前穿狼的树枝不够长,只能穿四只鸡,我从火里扒拉出块比较大的石头,把剩下的那只鸡放在火红的石头上,唐庆翻弄树枝,我翻弄石头上的鸡。

碰到略有些发红的石头,鸡迅速焦化,我的动作被迫加速,忙得不亦乐乎,阵阵香味传出来,在我咽下第十一次口水的时候,不能继续加热了,石头上的鸡已经焦黑一片了,开吃!

即使糊了,鸡肉依然比狼肉好吃,不仅嫩,还没有那么重的血腥味,这只糊鸡的表皮很烫,里面还是温的,吃着第二根鸡腿的时候,我忽然想到,现在是夏天,烤好了的鸡和兔子应该不会很凉,也许不加热就可以吃,但愿它们不会迅速变质。

看看手里几乎只剩骨架,我叫道:“唐庆,好了吧?我都吃完一只了。”

那四只鸡都在树枝上流着油,一看就烤好了,唐庆道:“主人,烤好了,稍微凉一下就可以用了。”举起树枝,绕过火堆,将树枝的另一端加在Y型树枝上,一边继续转动树枝,一边呼着气吹。

不行,他吹气的意思我明白,想让鸡凉得快一些,可您老人家这么个吹法也太不卫生了,即使现在是天快黑了的傍晚,我也看见有许多唾液飞出了他的嘴,落在了第一只和第二只鸡上,估计他也馋了,也早就饿了。

我急忙走过去,把架在Y型树枝上的那一端拿在手里,很费劲地用短剑将最远离唐庆的这只鸡从树枝上拔了下来,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的口水玷污了它。

坐回到火堆旁,另一支短剑也插进鸡身,左右对称着将鸡支撑在膝盖中间,悬在身前,我摘着鸡腿,道:“唐庆,剩下那三只都是你的。”

唐庆似乎点了点头,传来清脆的汩汩吞咽声,不管他了,我一手一个大鸡腿,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多亏有刚才那只糊鸡垫底,我才能从容品尝到这么美味的烤鸡。

干掉鸡翅膀的时候,我的肚子不那么饿了,唐庆的吃姿完全显露了出来:先把所有的鸡腿都吃了,然后是所有的鸡翅膀,现在正就着树枝吞咬鸡胸脯,可能觉得温度降下来了,伸手将一只鸡摘下来,象吃玉米一样来回啃着,朝我走来,有些不好意思道:“嘿嘿,适才饿得够戗,现在好多了。”

我微微一笑,点头道:“我也是,太饿了,从来没这么饿过。”张嘴咬下最后一块鸡胸脯,继续道:“够吗?不够再到辎重那边拿,我已经饱了。”

唐庆点头道:“够了,够了,现在就已经不饿了,吃完就饱了。”

忽然间,我感到了与唐庆的亲近,好象我在与同学另类郊游。理智告诉我,唐庆是我的手下。以前读过的小说告诉我,唐庆是朋友,或者,兄弟。

我咬了一口鸡脖子,扯下一大块鸡皮,道:“别吃鸡屁股,那玩意儿致癌,对身体不好。”

第二天,我和唐庆说笑着继续前行。

不一日,走出群山,来到平原地带。

我在马上长舒了一口气,远望正在田野中耕作的农民伯伯,道:“终于见着人啦。”

唐庆在旁边走着,应声道:“是,这几天确实没瞧见什么人,这地方太荒凉了”。

经过几天的以马代步,我已初步习惯了马背上的颠簸,见远处有些人,便双脚踩镫站了起来,傲然四顾,准备叫唐庆施展一下,最好是到什么县城之类的地方了,然后我拿着好东西返身回家冒充阔佬财主,道:“唐庆你看,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呢?”

唐庆闻言,立即拔腿跃上辎重马背,朝我手指方向暸望,脸色微变道:“好象是一批流民在围攻一个村子。”

我不由坐回马鞍,勒马看着唐庆,问道:“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唐庆跳下马背躬身道:“小人去打探一下。”说完急奔而去。

呆坐在马背上,望着唐庆的背影,微小汗珠布满额头,我的心中一阵慌乱,颇为后悔,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只是想来看看,朦胧感觉是个机会,但究竟是个什么机会却说不上来,似乎只想渡个愉快的暑假,把这两年的梦亲身体验一下,还可以让唐庆为自己多弄些钱财物品,都是古董呀,应该很值钱的。

可是如何回去呢?回到自己的时代,回到自己的家呢?

难道就呆在这个时代了此一生吗?从没想过。

当时我太性急了,眼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只想到自己的知识在古代有大作为,只想到有了唐庆这个超级飞贼大马仔就可以不愁钱财,却没想过来这里的风险?

为什么会忘记了那只该死的牛蜂?

为什么自己没想到返回去,走自己最熟悉的那条路?还傻呼呼的一直走,一直顺着这条自己不熟悉的道路走,看,现在完蛋了吧?

无法存档,无法读取,这是在现实,不是游戏。

咬手,疼出汗,没回去,这不是在梦里,看起来是真的回不去了。

混蛋呵!走这条路竟能碰到农民起义?

这可叫我怎么办呀,天哪!

亲身来到这个时代后,这是我第一次完全醒悟并认真考虑自己的处境。

第一卷。湖山 第七章。以德服人
(更新时间:2006…1…24 10:25:00  本章字数:4912)

忍住眼泪,我在心中快速盘算,不行就回头走,躲开这里,可那样的话,自己就显得太胆小了,还上仙呢,唐庆会怎么想?要考虑辛辛苦苦在唐庆心中建立的形象,要是把唐庆弄没了,人生地不熟,没钱没力气,连说话都听不太懂,那可真是完蛋了。
权衡着,发觉保命最要紧,却不能立即逃走,万一唐庆发觉是假上仙,恼羞成怒要杀自己呢?可绝对打不过他。左右为难中,我咬着牙,使劲抓着斜插在腰间的短剑和电棒,仿佛抓到了一丝力量,擦了额头上冒出的冷汗,牙缝中蹦出:“靠,拼了。”

唐庆很快就跑了回来,站在马前躬身道:“启禀主人,这个村子叫铁匠村,开始是有十几个流民进入铁匠村偷东西,被抓住后,有几个被铁匠村的人打死了,逃出来的不知从哪里纠集了三百多人,正在围攻铁匠村。”

我忽然灵机一动,故意慢条斯理地问唐庆道:“什么叫流民呀?是不是就是土匪呀?”

唐庆依旧躬身道:“启禀主人,所谓流民就是到处流浪的老百姓,他们在自己的家乡没法活了,就出来逃荒。”

我接着问道:“这么多人,他们都是一个村的吧?”

唐庆应道:“不一定,两股流民碰到一起就合成一股,所以流民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这股流民的人数不很多。”

他的表情显示他有些想法了,我不理他,继续慢悠悠问道:“哦,那么这个所谓的铁匠村,是全村都是铁匠呢?还是这个村的村名就叫铁匠呢?”

唐庆的腰有些直,答道:“这个村子的名字叫铁匠村,全村大约有一百户,只有两户是铁匠,村中还有一户据说是猛安谋克,估计这批流民得不了什么好。”

我“咦”了一声,问道:“对了,什么是猛安谋克?我记得耶律阿朵他们就是这个。”孙子,我是在你落难的时候出现的,还救了你,你怎么也要照顾一下我的情绪吧?

唐庆果然又躬了身,道:“他们是合扎猛安,就是金国皇帝的侍卫亲军。猛安谋克一般都是将领,带着兵驻在一起。村里的这户,估计是女真军户,就是在有战事发生时去打仗的女真人,虽说他们女真军户现在不那么横了,但家里怎么也有几个兵,应该打得过这帮流民。”

在马上,我遥见流民已攻入村庄,似乎正在巷战,村民一百户,按一户四个人计算,四百村民与三百流民打架,四百村民中肯定有妇女小孩,人数虽多但比不上流民精锐,不然也不会被农民打进村子,流民应该是农民起义军,在我的印象里,官兵是打不过农民起义军的,便对唐庆道:“你看,好象他们已经打完了,你再去看看?”

唐庆施礼,转身奔去。

心中稍安,估计没事了,忍不住有些想笑,对自己充满佩服之情。真是聪明,危急时刻居然想到了这个拖延时间的好办法,不行就拖时间,再不行就趁双方缠斗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唐庆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躬身道:“启禀主人,他们现在正在攻打主首的家,寨使也在那里正在作战,弓手已经死了。”

还没打完?我顺势问道:“什么煮熟?”

经过这几日与我的接触,唐庆应该知道我这个上仙主人十分不了解人间的事情,他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耐烦,但也解释道:“主首就是负责管理这个村的头目首领。”

我道:“哦,就是村长的意思吧?”

唐庆琢磨了一下,道:“是,就是村社之长的意思。这个村子比较特殊,一般村社分为两类,一类是民户,就是普通的农户;另一类是军户,这两类通常并不杂居,但只要有猛安谋克,就有寨使,也就是猛安谋克协助主首…村长管理的一个职位。”

但愿他没看出我在拖延时间,是不是太没信心了呢?我勉强轻笑一下,道:“估计是这个军户冒称猛安谋克,想借着协助管理的机会贪点好处。”

唐庆也有些笑意,但有些装假,似乎是在敷衍,道:“是,估计是这样。”

我不理他,这些天一直在一起,起码也有些交情在里面,应该不会自食其言废了我这主人的名分,毕竟,在他的心目中,我是上仙呵,接着问道:“你刚才说死了的那个人是…”

唐庆道:“哦,那是弓手,就是负责村社治安的人。”

我道:“如此讲来,这是因为流民进村偷窃而引起的械斗,那流民究竟为什么要成为流民呢?在家里呆着不好吗?到处乱跑。”

唐庆的态度有些嚣张了,道:“那原因可多了,兵役、税收、丧失土地、想要拓耕又因为没钱而四外打工,还有就是奴隶逃亡。”

我一愣,这次是真的有了疑问,道:“啊?还有奴隶?封建社会了,怎么还有奴隶呀。”

可能是我问话的态度有所改变,唐庆想了一下,躬身道:“金国建国初期经常掠人为奴,后来连年打仗,战败者自然为奴,以致奴隶很多,通常是贵族的。这些奴隶如果遇到好主人还行,要是遇到坏主人,那就经常会发生逃奴的事情,这都是过去的事情,现在只有北方边境上还在不断地减丁和掠奴,不过虽然朝廷早就宣布将奴隶全部提升为平民,可听说还有些有权势的不愿意放免为良,至于您刚才说的什么会,小人驽钝,不知其详。”

估计时间拖得差不多了,不能太明显,我目视铁匠村方向,从兜里慢慢掏出一只烟,用打火机点燃,按住短剑,呼出一股白烟,道:“好了,我大概明白了,咱们过去看看,顺便帮帮忙也行,如果他们蛮不讲理,那咱们就不理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也好。”催马前行,唐庆牵着辎重马紧随其后。

两人匀速向前,直奔铁匠村,我的手里出汗了。

铁匠村外一片狼籍,远处有许多骡车围成一个大圆圈,骡马在里面,车在外面。在骡车与村庄之间,女人孩子们聚在一起哭。田野中散布粗树枝、棍棒以及锄头铁铲等东西,有一些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显是死了。

看着两匹马和两个男人,女人们哭声渐小,眼里透出戒备的目光:骑在马上的小伙子(就是我),一脸粉嫩,显是从未经历风雨,养尊处优已久,看他头发甚短,估计是一两个月没刮头的游方僧人,穿一身奇怪的猎装短打扮,身子在马上略有些摇晃,似乎不怎么会骑马,双肩背个怪异的包袱,腰间斜插两柄短剑和一个小棍子,双手放在短剑的剑柄和小棍子上,嘴里叼着一根短短的小白棍,并不时地从嘴里和鼻子里涌出白气,微笑地四顾看着。而跟在后面右手牵着另一匹马的那个人则两眼滴溜乱转,显得十分精明,身型匀称,动作灵活,似乎是贴身护卫一类。

她们聚拢成一团,惊疑不定地看着我们,好象都是些女人和小孩子,我不由微笑起来,信心十足,直接过去就行,这时从妇女和孩子们聚拢的中间,竟站起十几个精壮的男人,我不由吃了一惊。

两个壮汉快速在前面封住了路,其余似乎要分散包抄过来,坏了,后面是不是也有人?但随即发现这些壮汉的身形都有点摇摇晃晃,仔细一看,身上也都绑着浸血的布条,我的不由心中一宽,原来他们是伤员,估计还是重伤员。

脸上使劲做出笑意,见他们的眼神似乎也有些发虚,我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采取怀柔的策略,那应该就没事了吧?糊弄过去再说,摆手让唐庆去叫他们的头领过来说话。

唐庆躬身应“是”,转身一窜,飞速赶至众人面前,这小子的速度比十米冲刺还快。

见了唐庆的速度,那些壮汉的身形也都停顿了一下,脸色似乎有些骇然或疑虑,待听得唐庆来意之后,那些女人的哭声便又响起,我见状更加放心,原来真是强弩之末,外强中干,那还怕他做甚,只不知自己能否摆平这些壮汉,他们都比自己壮很多。

女人们凑到了这些男人附近,似乎在吵闹,似乎有什么问题,看起来他们之中有分歧,是不是可以利用呢?只不知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什么,否则似乎可以用挑拨群众斗群众的招数让他们内讧。正在想着,有个男人分开众人,挺了挺胸,跟着唐庆走了过来,其余的人似乎有些犹豫,但也随后跟了上来,看起来他们统一思想了。

马在不停地骚动,我的双手在胡乱控制着缰绳,却无法使马安静下来。

在路上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唐庆知道我初入凡尘,马术不行,便赶紧跑过来,左手一把抓住马的缰绳,让马安顿下来。

我长嘘了一口气,强笑着对唐庆道:“看起来,我还是不太会骑马。” 

唐庆随口安慰道:“多练几日就好了。” 其实当时我的心里在骂他,他破坏了我冒充惊马借机逃跑的后备计划。

我的右手按住短剑,左手暗中掏出电棒,试了试,却发现居然没有电了。节骨眼上,那人已然走到近前,我只好在马上向右侧那人微微探着身,尽量做出和蔼的样子,笑问道:“你们是哪里的人呀?都是干什么的呀?”声音有些颤。

那人迟疑片刻,双手抱拳道:“我们是河东北路太原府的,到这里来投亲,也是回家。”

我道:“哦,太原府,太原,是山西的?那你们到这里来投亲…,也就是说,你们有亲戚在这个村里?”拼命掩盖着声音的颤抖,没成功。

那人抬头,双目直盯在我的脸上,怀有敌意的脸上有一丝疑惑浮过,随之而起一种戒备的神色,粗声道:“我们的父辈以前就住在这个村里,后来随军到了外地,现在我们回来了,却发现别人占了我们的家,还把我们的人杀了。”

看着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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