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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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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里没有什么民主精神,也没有什么管理模式,他也很明确的告诉郑贤和王若曦,如果想和大家一样得到平等的待遇,就必须得到大家的信任,做出应用的贡献。

“大叔。”季忆绕到直升机的驾驶舱,轻轻的喊了一声,说:“你看。”

李杰顺着季忆的手势看向直升机驾驶舱里的尸体,却一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季忆摆了摆手,蹲下去看了看,又趴上去凑近了看,然后捂着鼻子站起来,说:“这架直升机之所以会坠毁,原因是他们在天上的时候,其中一个驾驶员发生了病变。你看到没有?其中一个驾驶员的脖子几乎被咬断了,另外一个身上有好几个枪眼,应该是飞行中这个驾驶员病变,咬向自己的同伴,受害者拔枪出来射击,因为没有打中头部,所以没什么作用,在这个过程中,飞机失去控制,坠毁到地上。”

李杰脸上的表情十分的复杂,他摇了摇头,说:“你的选择题,看来答案是B啊。病毒绝不仅仅在我们这个区蔓延,它应该已经在外面扩散了,而且一开始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感染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最致命的是,人们不知道谁感染了,就像他们一样,突然间,自己身边的同伴就向自己扑来过来。”

这时,他想起了不久前还因为混在剧组中向自己炫耀又靠近了什么什么大牌明星的赵一鸣,而季忆也想起了第一个勇敢的追她的眼镜男生,谁都没有说话,他们站在阳光下,听到了自己的心脏一阵一阵紧缩的声音。



 第27章 选边站队

也许李杰真的不该说这样的话,他们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逃出这个区,回到正常的人群中去。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他们都在想病毒就是在这个区爆发好了,那样他们逃出去就行。如果外面和这里一样了,那他们还能去哪呢?

绝望吗?

李杰不愿去想这个问题了,他本来只是和千千万万个在都市的车马人潮中混吃等死的普通人,过着死不了但也看不到什么希望,醉生梦死的生活,杀人放火不敢做,作奸犯科没少做,很怕自己遇到什么麻烦,但其实又什么都无所谓。现在呢?什么多余的想法都没有了,他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并且,还会上升为信仰。

那就是,活下去。

即使全世界都坍塌了,他也要活下去。

季忆半蹲在地上,用手指在操场的沙土上画了几个方向,说:“也许我们不应该往西南方走,昨晚的枪声已经停了,往西南方走我们有可能找到救援队伍,但更可能一头撞上被枪声吸引过去的大面积的丧尸群。同样我们也不应该往北方走,即使我们能越过外围上到绕城高速公路,照现在的情形,我们回到市区只会面临更多的危险。同时,我也不建议继续留在朝阳区,说不出为什么,但总觉得不尽快走出这个区的话,我们会遭遇以我们的能力完全无法逃脱的危险。我的建议是到江边码头,从水道离开朝阳区,到下游的区县寻找合适的避难点。指挥官,你来做决定吧。”

“你不是都提出建议了吗?我当然听你的。”李杰用一个深呼吸排解,或者说深深的吸纳了自己脑海中各种各样的情绪,笑嘻嘻的对季忆说:“我是个相信直觉的人,我的直觉告诉我,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听一个小美女的指挥,绝对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季忆笑了起来,晶灿的眸子中滑过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这可不是简单的信任,这是关乎生死的事情,而且,关乎的还不止他们两个人自己的生死。作为回报,她通过这个璀璨的笑容,向李杰传递了她的信心。

“凭什么呀?”反对是理所当然的来自一个平常备受关注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越来越看不到希望了,程茵默现在有种随时都想发作,随时都想跟别人吵架,随时都想大喊大叫的感觉,几乎是李杰的话音一落,她就放开了嗓门,声色俱厉的责问:“凭什么要听你的?凭什么要听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丫头的?凭什么我们这些人的生死,就要由你们来决定?”

郑贤也附和着说:“我不反对一支队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但是,作为队长难道不应该以全队成员的安危作为自己选择的标准吗?现在,我们都知道西南方刚刚经历过战斗,那里有救援部队,尽管这些丧尸很厉害,但是在现代化武器面前,它们又算得了什么?我们不向着最有希望的方向前进,现在乱走什么?”不就是所谓的分析吗?郑贤有充分的自信,自己的分析能力比眼前这个小女孩强多了。

李杰看了看林野,这一次,林野似乎也觉得李杰的选择太随意,太儿戏了一些。他倒没有直接反对,但是,他示意李杰再斟酌一下。

李杰嘿嘿一笑,说:“我这个人,做出的决定从来不随便更改,而且我认为在这样一种条件下,独断比民主更可靠一些。这样吧,现在大家手里都有食物和武器,选边站队吧。我并不强迫你们接受我当队长,路怎么走,你们自己选。只有一条,选过了之后,就要接受我的绝对领导,决不能再反悔。”说完,背上自己的装备,头也不回的朝中学校门走出去。

季忆笑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一般的说:“还真是个简单粗暴的男生呢,要是谈恋爱的话,不知道要被气死多少次啊。”不过,她似乎很喜欢这种简单粗暴的作风,把李杰给她的92式手枪拿在手里,子弹拉上了膛,很酷的跟在了李杰的后面。

米诺叹了口气,习惯了跟上去,再去想怎么选边真是很麻烦的,真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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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野并没有什么纠结,他只是在想该怎么劝说程茵默放弃那种习惯了很多人捧着她,对她言听计从的态度,他必须告诉她,尽管你习惯了的被整个城市的市民所关注,但那些都已经过去了。

而这时程茵默正充满期盼和鼓励的看着林野,很显然,她希望林野能站在她那一边。林野是警察,李杰只是个没有执照的心理医生(这个她已经知道了),怎么说这支队伍的领导者也应该是林野才对。

但是这时,高中生王若曦选择了跟随李杰,他没什么主见,不过,李杰现在拥有的武器装备更多,理论上会更安全一些。这个站队很重要,这样一来,李杰那边就占了人数上的优势,郑贤比程茵默理智得多,他知道林野最终还是会和李杰走在一起的,所以,尽管他不愿意,但,随大流吧,他很不满意的叹了口气,看了一眼程茵默,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还是跟来了啊。”季忆回头看了一眼,嘟囔着说:“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这句话,在这里恐怕要反过来理解呢。”

李杰哈哈一笑,说:“丫头,不要太嚣张了。”

中学校门前面也零零散散的停了一些车,都在路边停车位上摆好的,看来灾变的时候,这里已经放学了。就在李杰准备砸开其中一辆车的车窗试试运气的时候,季忆指着街角的一辆公交车说:“那辆车都撞在站牌上了,司机一定跑得很匆忙,钥匙应该还在车上。”

事实证明,季忆的判断是正确的,当李杰端着95式步枪“砰砰砰”几下击碎了游荡在公交车内的两三只丧尸之后,事实上,他可以不开枪,他和究黄穑梦涫康毒涂梢园涯羌钢簧ナ饩隽恕2还椭笆褂檬智挂谎词瓜缘美朔炎拥煜な掷锏奈淦鳎彩欠浅1匾摹6诩菔惶ㄉ希徽业搅嗽砍住�

这是一辆空调大巴,比起家轿来,它更适合他们这一小支队伍乘坐。

李杰没有开过大巴车,不过,这时候也没有交警或者运管部门来检查他的驾照了。

“嚓嚓嚓……兹兹……喳喳喳……”

开车的是李杰,季忆则很优雅的坐在李杰的身旁,交叠着一双修长曼妙的玉腿,在那里调试着大巴车的收音机。季忆最开始穿的是什么衣服李杰有些想不起来了,不过现在,季忆穿的在那个单元楼里不知道哪一家衣柜中找到的衣服。很显然那家人也有一个和她年轻身材相仿的女孩,她换上的,是一件印着可爱的卡通头像的T恤,搭了一条牛仔短裤,配一双匡威的运动鞋,然后背一个很大的阿迪达斯双肩包,很校园,很清新,唯一与这身装扮不协调的是,她把手枪绑在了大腿上,不过这也很诱惑。

李杰是从来不会在美腿面前畏首畏尾的,他一边开车,一边不时扭头看一眼季忆的美腿,然后恬不知耻的说:“季忆你真是太体贴我了,你一定知道我只要看到美腿就会充满动力。不过说实话,你的腿真是漂亮得无懈可击了。米诺的腿就粗了一些。”

“去死!”季忆头也不抬的丢出了两个字,她知道不能说得太多,不然李杰会很来劲。至于就坐在李杰身后的米诺,她觉得与其为李杰的话生气,还不如闭上眼睛睡觉来得更有意义,更何况,她也承认季忆的腿确实是漂亮得无话可说。那双腿不光是长,而且线条很美,看起来还非常的健康,广告商看到的话,一定是如获至宝的了。

尽管这是个很不错的转移视线的方法,但是收音机除了一些电流的杂音,他们什么也收不到,渐渐的,人们的心又无限沉重了起来。这么几天过去,没有谁的手机还能开机使用,而始终无法得知外界的情况,会让人有一种无边无际的心慌。

而当大巴车转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高中生王若曦突然叫了一声。他坐在大巴车的中部,那个位置通常都是安全系数比较高的。

“怎么了?”坐在车后部的林野问了一句。

为了节约油,李杰没有开空调,而封闭的大巴车在烈日下行驶,车内的气温可想而知。而这样的温度,太容易让人昏昏欲睡了。林野听到王若曦的叫声时还有些迷糊,当他想要抓住什么时,才发现步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他的脚下了。林野弯下腰去捡枪,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警觉性这么低,会很危险的。

这时,王若曦又叫了一声。

“鬼叫什么?”坐在王若曦侧后方的郑贤很不耐烦的问了一句,说实在的,他真的很烦。

王若曦扭头四顾,满脸慌张的说:“我看到了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动作很快,一闪就不见了。”

“你眼花了吧?”郑贤瓮声瓮气的说:“车还在开着呢,除了那些被撞飞的零散丧尸,还会有什么?”而他的话音刚刚一落,“咚”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摔倒了车顶上一样。顿时,车里本来都有些昏昏欲睡的人们全部清醒了过来。

“大家坐稳!”李杰喊了一声,突然换挡加速,然后突然就是一个急刹车。空洞的街道上,突然想起了一阵尖利的急刹车的声音,当车身停稳之后,李杰和季忆同时发现,一个什么东西摔在了车子的前面。而站起来好奇的看个究竟的王若曦,第三次发出了一个女孩般的叫声。



 第28章 他们还算是公务员吗?

“靠!”李杰看着大巴正前方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脸上的表情像哭又像笑一般,狠狠的朝挡风玻璃上吐了一口痰,说:“运气还敢不敢再好一些啊?”

在《生化危机》系列游戏里,战力最恐怖的,应该就是那个穿着皮衣,体型巨大,扛着火箭筒的追踪者。那种巨型青蛙一样的爬行者同样很恐怖,相比之下,舔食者算得上比较苗条的,苗条而已,杀伤力依然是绝对恐怖的。

但是,对于一般的幸存者而言,光是那些比《生化》里快得多也强得多的丧尸,就足以致命,如果遇到类似于舔食者那样的生物的话,那也只能自求多福了。而李杰他们这时遇到的,就类似于舔食者一类的东西。

还在好几天前,李杰他们在超市的货库里遇见的那个撞破铁门的东西,就有点舔食者的味道了。当时,李杰付出胳膊脱臼的代价,用消防斧干掉了那个自己已经快要把自己撞得稀烂的东西,而现在,那团从他们的车顶上飞出去,直接撞凹了一辆路边的箱型小货车的家伙,看起来就要强多了。

基本上,这还是一只人形生物,有手有脚,不过皮肤上覆盖了一层就像腐烂的肉干硬以后的硬壳,总体上呈褐色,但也有些地方龟裂着猩红的血肉和粘稠的组织液。它的头上已经没有头发,同样覆盖着褐色的硬壳,眼睛变得很突出,嘴唇外翻,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从车顶上被甩下来看起来对它并没有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反而让它感到非常的愤怒。当它从地上站起来后,像一只野兽般四肢着地,抬起头朝着大巴车发出了一声怒吼。

不得不说,那个声音很有穿透力,在这个死去了街道上,就像一只上古时代的洪荒猛兽穿越了过来一样。

在那个怪东西在那里吊嗓子的时候,李杰并没有僵在那里。他换了倒档,将油门狠狠的踩下去,大巴车也发出一声怪叫,然后飞快的向后退去。这一举动显然让那个怪东西生气,就像捕猎的猛兽不允许猎物逃掉一样,它也嚎叫着冲了过来。

速度,很快。尽管它是四肢着地,但是目测跑动的速度比正常人跑步要快很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车的话,是不太可能从它的爪牙下跑掉的。而且,它还越来越快,李杰看了一下仪表盘,大巴现在的时速是40码,那东西似乎还要快那么一点点。

“抓稳了!”逃跑并不是李杰的选择,当他急速倒车拉开距离之后,他猛然又把车停住了,然后就在那怪物朝他们冲过来的时候,李杰换了前进挡,在车轮的尖叫声中,大巴车像个疯汉一样迎着那个怪物冲了过去。

车厢内,发出了一片的尖叫声。

“咣当!”

一阵剧烈的撞击使车里的人感觉到他们像撞上了一辆迎面飞驰而来的大卡车一样,整个车身剧烈的晃动了一下,李杰极力的控制着方向盘,但车身还是尖叫着冲向路边的商店,最后在一片破碎的声音中停了下来。

车一停,李杰顾不得头上和肩部都被破碎的玻璃扎伤,提起放在一边的步枪就问:“大家怎么样?”

米诺坐在李杰的身后,撞击时她把自己塞在椅子中间,听到李杰的问话,她最先回应说:“还好,肩膀有点痛……流血了。”

“我也还好。”季忆在撞击前把自己塞在第三排座椅后面,要害都保护得很好,不过左小腿上被碎玻璃划了一条口子,好在也不是很深。

至于坐在后面的几个人,基本上也都没什么事。

“快走!这里很不安全!”如果是一个人的话,被大巴车这么一撞,铁定是死翘翘了,可那东西,李杰觉得估计这一下还没有撞死它。

大巴车已经废了,不管那东西的死活,这里都很不安全。这个情况,对于活到现在的他们而言,心里都有数,所以,李杰也不需要多说什么,所有的人就动拿着东西快速的下了车。这一带有很多店铺,不过大多数的店门都是关着的,街边的车也不多。而街道上,零零散散大约十多只丧尸,听到声音,都朝他们跑了过来。

大巴车停下来的地方就有两只正趴在地上啃食一具已经只剩下骨头的尸体,而它们刚刚听到声音,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李杰就挥舞着“鬼卒”,一个半转身,卸掉了其中一只丧尸的脑袋。

“帅啊!”季忆毫不吝啬的赞美了一下李杰的动作,她平举着双手,以一个标准的双手持枪动作,脚下快速的移动着小碎步,绕到了大巴车的正前方。大巴车的前脸占着一片破碎的皮肉,整个被撞凹了。

那个东西没有死,这是季忆的第一感觉。

很快,她的判断就得到了应验,当王若曦选择了一个自以为很安全的位置,夹在几个人的中间往前走的时候,从大巴车的侧面,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先是跳到了车顶,就在所有的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的时候,它已经扑到了王若曦的身上。

啥那间,一声变了调的凄厉惨叫响彻了烈日下死静的街道。

3秒钟后,那凄厉的惨叫声中掺杂进来了一阵急促的枪声。

3秒钟,李杰的反应已经够快了,在其他所有人还在发愣的时候,李杰扔掉了还没有砍翻的一只丧尸不管,端着步枪转身就朝着趴在王若曦身上的怪物抵近射击。

他并不是什么特种兵,也不是什么警察精英小队成员,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只不过他的身体素质和反应速度都比较好,而且也经常看生化类的小说和电影,对于眼前这种灾难,适应能力更强一些而已。他此时的反应,已经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而在开枪射击时,他还下意识的想要避免误伤到王若曦。尽管他自己也明白这很愚蠢,但他毕竟不是神。

正是这种愚蠢的举动,李杰没有能一开始就打爆怪物的脑袋,在子弹噗噗噗的扎进怪物的身体里的时候,受伤的怪物放弃了王若曦,纵身一跃,跳到了路边的一个花坛上。李杰的枪口尾随而去,枪声像炒豆子一样连续不断的响着,子弹在路边的障碍物上打出一串串的火花。林野也及时的配合着,和李杰组成了交叉火力,但是,李杰丧失了最好的时机,尽管他和林野射出的子弹不断的扎进怪物的身体,撕扯出一片一片的血肉,但这些都不足以让它致命。当它调整了一下姿势之后,它又怒吼着朝李杰扑了过来。

“靠!”当李杰看到一个黑影迎面向自己扑来的时候,他并没有打算后退,他清楚,转身后退也不可能跑得过这个怪物,还不如迎面打烂它的脑袋。所谓你死我活,就是这种场面了。做出这样的反应需要勇气,需要决心,也许更需要的是本能的反应。

但是,他手中的步枪,这时候却发出了一声空响。

一个弹匣的子弹在这几十秒钟的时间里,已经被他打完了。

“死了!”李杰还来不及害怕,脑中只是闪过了这两个字。

但是,“啪”的一声,那怪物的脑袋凌空像个破西瓜一般的凌空爆裂,那个血肉模糊的躯体也摔在了离他不到一米的地上。几乎同时,李杰也听到了一声很有震荡感的枪响。

不管那怪物是不是还会再爬起来,李杰迅速的跳到了一边,动作不怎么麻利的换了一个步枪的弹匣。

刚才那个很有震荡感的枪声,不是从他的同伴之间发出来的,李杰扭头望去,看到街口停了两辆车,其中一辆车的车顶上,架着一支有点类似于巴雷特的枪体。

不管怎样,别人都救了他一命。放下手中的枪挥手致意那是应该的,而且必须这么做,谁知道对方会不会以为他要开枪,把枪口对准他呢?那种凌空爆头的本事,只要他稍有异动,接下来被爆头的就是他了。

所发生的一切是那么的快,快到绝大多数的人,压根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巴雷特?”李杰喃喃的说:“太不要脸了。”事实上那不是巴雷特,而是国产的10式12。7毫米口径的反器材狙击步枪,只不过李杰不认识罢了。

那支“巴雷特”又发出了一声很有磁性,也很有震荡感的枪声,子弹越过李杰和他的同伴,爆掉了李杰之前还没有来得及砍杀的那只丧尸。

一时间,李杰忍不住想,难道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他只是掉进了一场噩梦,或者,这就是一场超逼真的真人游戏?

不管是不是游戏,别人已经过来了。两台黑色改装版的溜背悍马H3,李杰一眼看去眼睛就很没志气的冒星星了,警车,用悍马改装的警车。

靠,他们还算是公务员吗?



 第29章 故人相见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武装平民啊。”

李杰他们,尤其是李杰和林野的行头,很容易让一般的市民将他们看作是警察,虽然林野确实也是警察,但是识货的人,还是能一眼看穿他们的本质。

两台悍马车里,只有4个成员,都穿着纯黑的紧身战斗服,脸上戴着防毒面具,上半身还套着印有“警察”字样的防弹背心,脚上是多功能战斗靴,看起来非常的专业。

在捡到直升机里特种兵的装备的时候,李杰还觉得他们已经从土八路升格成正规军了,现在,跟人家比起来,李杰泄气的觉得他们充其量由“区小队”升格为“县大队”而已。李杰又想起其实在真正的野战军面前,警察也是很不入眼的,所以人家警察才能算“区小队”或者“县大队”,至于他们,扣顶“土八路”的帽子都算很抬举他们了。

不过,长到了将近30岁,李杰还真没有在公务员面前露过怯,当几个警察走到他们面前来的时候,李杰又是一脸好死不死的表情了。

“你们准备去哪?”领头的警察是一个一司,站到了李杰面前,摘下了自己的防毒面具。这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没有李杰高,瘦而黑,深陷下去的眼眶使他看起来特别的疲惫,而这张大众脸谱绝对不会让人一眼就记住,尽管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屌。

“教官!”

就在李杰准备好了一个狠牛逼的说辞应对这个像别人欠了他很多钱的警察的问题的时候,林野却站了出来。一听林野的称呼,李杰就知道有麻烦了,虽然他还搞不清楚麻烦到底在哪。

而那个很屌的警察也认出了林野,说了一句很没有营养的话,“啊,林野,是你。”

李杰心里哼了一声,难怪林野这么没个性,原来是这么没个性的人教出来的。说真的,李杰一直很鄙视林野,枉自长得一张美男子(是美男子,不是帅哥)的面孔,却从中学时代开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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