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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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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备用的马则是一匹枣红色的河曲马,或者是河曲马的杂交品种,河曲马的历史很悠久,但很长时间都是用作农用马。和奥尔洛夫马站在一起,这匹河曲马显得很是低眉顺眼的样子,李杰很喜欢黑色的奥尔洛夫马,但对河曲马也颇有些亲近感。

骑马也是近些年来重新在城市有钱有闲阶级流行开来的一项运动,也算贵族运动。李杰知道很多马比车还贵得多,更不要说那些名种马还有卖出几千万的。他自问不是贵族,所以对那匹河曲马的亲近感来得还要强烈一些。李杰给两匹马取了名字,黑色的奥尔洛夫马叫普希金,枣红色的河曲马则叫来福。他虽然过去没有怎么研究过骑马,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玩什么,他都是能很快上手的。

海凌珈和边境显然也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在这一点上,不管是杀手还是警察,归根到底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真正把马当做交通工具那是超出他们的生活经验的事情。但他们显然又都是悟性很高,适应力很强的人,当他们在一个长着茂密的杨树的山湾里休息的时候,都已经能够熟练的上下马和拆装马鞍了。

这时候,时间正接近正午,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候。已经接近夏天了,正午的阳光有了些毒辣的感觉,但是在山湾的树林里,李杰他们还觉得很凉快。作为女性的海凌珈更细心一些,她在山湾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广告牌。准确的说,是广告牌的左上角部分,其余的都被泥土埋住了。海凌珈在广告牌的周围刨了一下,将广告牌从泥土里拔了出来,那是一个一平方米大小的广告牌,过去在公路上常见到,上面有一个救援电话,应该是拖车公司的。而最重要的信息是,广告牌上标注了一个180的公里数,但是前面的字迹已经朽坏,不知道是省道还是国道。

“180公里?”李杰一看到这个数字就饶有兴致的笑了笑,说:“我记得是《死神来了2》里面的车祸爆发地点啊。”

李杰发现他说了这句话以后海凌珈和边境都没有笑,这让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不管是海凌珈还是边境,都不会是能够和他产生默契与共鸣的旅伴啊。回想起来,看电影看得最多的,还要算黄金小队第一期的郑青蓝,那也是个不错的姑娘,可惜后来她变异了。李杰发现他不能回忆,一旦回忆,满满的都是队友在身边死去的悲伤。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他看过太多的死亡,要是那些死去的队友都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组一支声名远扬的雇佣兵队伍。

很快他们就在西面的树林中找到了公路,从路基的宽度来判断,很可能只是一条县道,大部分都被荒草掩埋了,而在公路的两侧,大片的杨树已经蔚然成林。这些杨树原来应该都是行道树,但是杨树生长较快,繁殖也快,几年光阴里,不知不觉的就长出了一片茂密的树林。李杰他们就沿着公路在杨树林里走着,越往前走,遇到的树林就越茂密,尽管这些树林中有很多小树,但他们的行进也越来越困难了。

新长出来的茂密的树林不但给他们的行进带来困难,也使得他们在辨别方向上比较麻烦,一度李杰以为他们迷路了。直到将近黄昏的时候,他们才到达了他们第一个预定的目标——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处。毕方河峡谷过去是个著名的风景区,尤其是在夏天,峡谷里错落有致的瀑布,星罗棋布的水潭,加上峡谷里茂密的参天古树,加上酷暑中18摄氏度的平均气温,每年夏天,慕名而来避暑的游客都非常的多。从行政区划上,毕方河峡谷属于光阴市最远的一个县,峡谷的旅游收入也是县财政的一笔重要的财政收入。而李杰他们到达的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实际上就是风景区的入口。

在过去,人们是到景区里游玩的,而现在,他们是要把峡谷当做一条通道。

和他们去过的很多地方一样,毕方河峡谷入口的景区管理处一片荒凉。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阔的广场,因为广场都是用厚重的青条石铺就的,条石间结合得非常的紧密,所以广场的四周长满了杂草,但广场上还是光秃秃的一片。先前在荒野里骑马行走的时候,李杰他们都有一种穿越了的感觉,好像他们已经离开末日,到了一个荒芜的时代,那也许是远古时代,也许是另外一个星球,只有当他们来到这个广场的时候,所看到的一切才有提醒他们,他们依然在这个星球上,依然在这个被遗弃了的时代。

广场上随处可见的,是简易的小商铺,几年过去,这些铁皮造的小屋早已经锈蚀得不成样子,但那些塑料的装饰还在,只是原本花花绿绿的颜色褪了很多,变得很沧桑。除了小商铺外,路灯,供游人休息的石凳依然默默的注视着几个不速之客的到来。广场中央还有一块巨石,巨石上刻着某个领导人为景区写的题字,在一片破败和颓靡中,巨石上的题字倒依然新鲜,看起来非常的怪异。

紧靠着广场的地方是停车场,地面一层,地下还有一层,停车场上停放着很多私家车,因为灾难爆发的时候,也正是盛夏景区的旺季。而现在,那些汽车早已落满灰尘,轮胎瘪了气,但是除此以外,这些车倒还保存完好。

广场、商铺、路灯、停车场、汽车,当李杰他们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先前那种仿佛穿越了一般的疑惑才消失了。而当他们在景区管理处大楼外面遇到几只丧尸的时候,那种陌生感才彻底的消失。

不用多说什么,当几只丧尸闻到新鲜的人肉气味兴奋的从角落里跑出来的时候,也就是它们的末日。李杰他们连枪都没有拿,用战刀就足够解决问题了。

“很初级的丧尸啊。”当李杰放倒最后一个丧尸的时候,很不屑的看了一下躺在地上的尸体,说:“动作迟缓,枯瘦得跟骷髅没什么两样,是因为这里太偏僻没法进食,所以也一点的都没有进化吗?”

“你似乎很不满意是吧?或者说,你希望遇到的是捕食者?”边境不接李杰的话,在李杰砍杀丧尸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管理处大楼之中了,而对于李杰的抱怨,海凌珈也只是带着一点点讥讽的反问了一句。

这里太安静了,安静得他们可以听到风卷起地上的树叶和杂物的声音,当他们一开口说话的时候,他们说话的声音好像在凝固了的空气里散不开一样,让他们自己听起来都很不习惯。李杰觉得这都要怪边境和海凌珈,就是因为他们一整天都不说话,搞得他们的听力都有些迟钝了。

他们把马栓在了停车场边上,李杰在停车场看到了几辆宝马,不过他觉得比起他现在的座驾来,那些宝马车真是弱爆了。停车场边有很多杂草,那些马被栓在了那里,很安静的埋下头去挑选自己喜欢的草食,李杰把缰绳栓在停车场的栏杆上,这样马匹虽然被拴着,但是可以沿着停车场的栏杆走很远,那附近的野草足够它们吃了。

干完这个活以后,李杰觉得自己很有创意,一时间心情大好,放着平坦的水泥路面不走,而是把停在那里的豪车当做了跳墩,当他一脚在一辆奔驰S600的车顶上踩出一个深坑的时候,他不由得意的大笑了起来。

比起李杰来,只是静静的从车辆间走过的海凌珈都像个淑女了。她很鄙视李杰的恶趣味,但是跟他废话,只会让他借题发挥,她觉得自己没有像边境那样一眨眼就消失,已经很对得起李杰了。

但是,李杰的好心情仅仅维持了几分钟,当他听到景区里面传来一阵熟悉的低沉的嘶吼的时候,他不由得对海凌珈说:“海凌珈你个乌鸦嘴!你不提捕食者会死啊。”

对于李杰这样在灾难里磨练出来的强战士来说,一般的丧尸只要不成群就不会构成威胁,但即使是他们,遇到捕食者的时候,也是相当凶险的。如果捕食者的数量超过3只的话,那就相当危险了。

海凌珈也听到了那一阵嘶吼,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说:“捕食者不会出现在几年都没有人的地方,它们不会变态到在这里伏击我们吧?”

不是伏击,就有可能是追击。也就是说,在他们之前,也有人进入了景区。



 第292章 峡谷里的捕食者

捕食者是从丧尸里变异出来的一种新的生物,李杰记得李恩慧说过,如果说丧尸(李恩慧的学术用词是“重度感染者”)患了重病的人类,理论上还可以治疗(也不只是理论上,而是已经实现了治疗方案,尽管在李恩慧看来那是完全错误的)的话,捕食者则完完全全变成了一种新的生物。这种生物嗜血,攻击力强大,速度、力量都无以伦比,自身的防护能力又极强,它们不独以人类为食,也会吸食丧尸的内脏和攻击其他的动物,但很显然更喜欢攻击人类。

捕食者有一定几率会变异成更可怕的掠食者,李杰他们“有幸”见过掠食者破坏后的痕迹,按照李恩慧的计算,如果他们遇上掠食者的话,如果及时躲进坦克里还是有机会幸存的。为什么是坦克?是因为只有坦克装甲这样的防护,才能扛得住掠食者的攻击。但是这个条件非常苛刻,因为坦克是不可能随时随地带在身边的。

李杰不止一次遇见过捕食者,如果一定要说战斗经验的话也还是有的。比如说,如果找得到有利地形,限制捕食者的攻击速度的话,捕食者的攻击力就会大打折扣。就像鲁斯和季忆曾经有一次非常经典的配合秒杀捕食者,就是在一个狭窄的通道里,捕食者庞大的身躯无法展开,然后由鲁斯面对面的扛住了捕食者,季忆借助灵敏的跳跃攻击捕食者的头部。李杰自己则有一次是依靠着一股悲痛的爆发力,不管不顾的挂在捕食者的背上,用刀刃卡在捕食者的脖子上,最后将捕食者的脖子切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身体被捕食者撞击得遍体鳞伤。更多的时候,依靠默契和紧密无间的配合是对付捕食者的最根本战术,而最关键的一点是,在和捕食者战斗的时候,绝对不能转身逃跑。

因为人类的奔跑能力永远都比不过捕食者,当你把后背让给这种变异生物的时候,也就是你被它从背心刺穿的时候。而捕食者尤其喜欢这样的捕杀,每当这样的时候,它都不会把猎物吃掉,甚至会延缓猎物死亡的时间,在人类的畏惧面前,这种生物会十分的兴奋。究其原因,是因为它自己曾经是人类。

最后这一点是李杰自己加进去的,他认为捕食者既然曾经是人类,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人类心理的遗传,而当他和李恩慧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李恩慧也没有反驳他。

捕食者最喜欢的食物是人类,所以它们不会在任何一个没有人类的地方停留太久,所以海凌珈才会做出那样的判断。不管是她,还是李杰,都不认为捕食者是等候在这里伏击他们的,捕食者似乎不屑于伏击,即使面对人类的武器,它们也会正面狠狠的扑上来,那么,它们一定是追击别的人类走进峡谷的。

现在的问题是,它们已经捕杀了猎物,即将把目标转向李杰他们,还是依然在追捕它们的猎物?如果是前者,李杰他们需要立即找到一个有利的地形进行战斗,如果是后者?如果是后者?

海凌珈凝望着嘶吼声尚未飘散的峡谷深处,突然转向了李杰,从捕食者的声音来推断,应该还是属于后一种情况的,这也需要他们立刻做出一个决定。他们可以立即撤离,因为捕食者在捕杀掉现有的猎物之前,不会轻易的掉过头来来攻击他们,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逃离到安全的地方。当然他们也可以做出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

李杰在身上的衣兜里摸索了一下,摸出一截烟屁股来点上,然后猛的一口吸完,将过滤嘴扔掉,说:“走!干掉那玩意!”

是救人,亦或是为了自救,这不重要了。人他妈的都怕死,但遇到危险就退缩,心里又纠缠不清本能与人性的善恶,那样墨迹的事李杰也不是没有过,所以他不想到最后又让自己烦死,所以他一点都没废话,很干脆的就做了决定。

海凌珈笑了笑,对李杰竖起一个大拇指,然后他们就迅速的跑回去,解开了各自的坐骑,跃上马背,在苍茫的暮色中冲向了那个危机四伏的峡谷。李杰没有招呼边境,因为他知道那家伙会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出现在一个合适的位置。

马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只是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人与这种生灵接触的机会太少了。当李杰和海凌珈跳上马背,拉拽缰绳,朝着峡谷里面冲去的时候,不管是李杰的普希金,还是海凌珈的叶塞尼亚(这也是李杰取的名字)都流露出了一种兴奋。它们一路上只是被技术不怎么过关的骑手驾驭着行走,小跑,最多也只是短距离的加速,这时,它们得到一个敞开四蹄奔跑的机会,而且前方还有一种巨大的危险,这大大的刺激了这两匹马的野性。

尤其是李杰坐下的普希金,当它兴奋的扬起前蹄长嘶的时候,李杰一边差点被它掀下马背来,一边又真的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李杰原本是个玩家,漫不经心而又吊儿郎当,很少有这样热血沸腾的感觉,再说他也不年轻了。可是能够热血吧,那也是一件不易的事,不仅仅是不怕死就能体会得到的。所以李杰回头再看到依然安心的吃草的来福,突然觉得来福虽然让他亲近,可普希金却能让他沸腾,那么平凡朴实的生活和一闪即逝的绚烂,到底什么样的人生更值得追求呢?

人心真他妈的难以揣测啊。

很快的,普希金和叶塞尼亚就带着李杰和海凌珈深入到了幽暗的峡谷中,沿着谷底的河流一直往上奔跑。峡谷里古木参天,原本就幽深晦暗,这时候天色已晚,更是犹如已到深夜。而且峡谷里冷气沁人,森然凛冽,忽然间让李杰觉得他们好像一不小心踏进了冥府地宫一般。

后悔已经没有用了,李杰和海凌珈分别戴上了夜视镜,景区里的道路都是水泥路或者仿古的青条石路,并不利于马匹的奔跑,而且弯弯曲曲的很绕,李杰发现谷底的河流还没有到真正的丰水期,河边露出大片的沙地或者草地,索性就纵马从景区道路上跃下河岸,沿着河水逆流而上。

越是靠近水边,那种逼人的寒气越是浸入骨髓,这种冰冷让李杰冷静了很多。那一瞬的热血已过,而捕食者的嘶吼却越来越近,现在,即使是普希金也不像刚才那么兴奋和狂热,虽然仍在奋力的奔跑,却安静多了。

随着河道的一个大转弯,出现在李杰和海凌珈面前的是一片相对开阔,河水的水流比较缓慢的河道。而这片比较平静的河道两侧,树木要少很多,在宽阔的河滩上,留下了星星点点的小别墅,还可以看到很多遮阳伞的架子。这里是景区里一个重要的休息娱乐场所,那些小别墅通常是住宿、唱歌、吃饭、娱乐的包房,而那些遮阳伞所在的位置,往往都是为游人提供的烧烤摊。宽阔的河面立了两排石墩供游人过河,目测石墩周围的水位不超过1。5米。河对岸大抵也是类似,只是多了几栋复古的房子,或许是店铺,或许是管理处。

这时候普希金和叶塞尼亚都已经变奔跑为徐行,它们很机敏的选择沙地行走,这样能使马蹄声降到最低。李杰觉得骑马比骑摩托车要好得多,因为摩托车不管在哪,都是不管不顾的发出聒噪的轰鸣声。当然这两者一个是生灵,一个是机器,也没什么可比性。但是,当他们行走在这片宽阔的河滩上的时候,先前一阵高过一阵的嘶吼声反而没有了。

与此同时,两匹马的脚步也僵硬和生涩了很多,它们变得有点烦躁不安,当它们再往前走了两公里,河水又变得有些窄而急的时候,它们终于是不肯再往前走了。

随着河水变窄,河滩也跟着变窄,但这一带的树木依然稀少,大多都长在峡谷的山壁中,河滩一带的能见度还是不错,尤其是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出来。天空中没有星星,就那一轮车轮般大的圆月,月光明晃晃的铺洒在河滩上,不用夜视镜,李杰他们也能将眼前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在他们前面半公里左右,有一座铁索桥,铁索桥的对岸是一片峭壁,峭壁上建着一座悬空寺般的仿古建筑。

远远看去,铁索桥上面的木板似乎都不见了,或许是年久朽坏掉了,也可能是人为的拆掉了。而铁索桥的桥面剩下的铁链上,赫然挂着一个生物,那是一只捕食者。

两匹马不肯再往前走的原因显然是因为捕食者,不知道它们是否与这样的生物打过交道,但是凭着一种本能,它们知道那是绝对不能靠近的生物。两匹马没有立即掉头就跑,一来它们本身是长期受到人类的训练的,二来大概它们对自己的奔跑能力还比较自信。李杰和海凌珈下了马,李杰很是理解的拍了拍普希金的头,在它耳边轻声说:“没什么丢人的,那玩意谁都会怕。不过你们别走远了,躲在一个安全的距离里,一会听到我的口哨,就回来接我们,OK?”

普希金似乎听懂了李杰的话,轻轻的喷了一个响鼻,扭头在李杰的脸上蹭了蹭。

李杰满意的一笑,对海凌珈说:“看到没有?这就是个人魅力。”

海凌珈撇嘴微微一笑,心跳和脉搏却都快了不少。不管怎么样,勇敢兵不代表不会害怕,她也和捕食者战斗过,但不管再战斗多少次,那种每接近捕食者一步,就会紧张一分的心情,也是不会变化的。

在两匹马轻轻的转身小跑而去的时候,李杰和海凌珈也把95式自动步枪端在了手中,沿着河滩快步向铁索桥跑去。周围的地形很开阔,其实不利于他们和捕食者战斗,但凡事都有利有弊,开阔的地形也减少被捕食者突袭的可能。他们都有过那样的经历,在城市里,在狭窄的街道中,捕食者突然就从某个角落里窜出来。那往往都是猝不及防的。

在李杰和海凌珈靠近捕食者的时候,那只捕食者一直就那么挂在铁索桥上,既没有过桥,也没有回到河滩上,连先前的嘶吼也没有了。它似乎是在睡觉,但一动不动的又像死了一样。这只捕食者的体型很大,后肢紧紧的抓着铁索,锥状的前肢搭在铁索上,有一个硕大的脑袋,脑袋上覆盖着厚厚的鳞甲,好像一个三角龙的头。

这让李杰和海凌珈都有些疑惑,这个状况不太好作出判断,于是,在距离捕食者还有100米左右的时候,李杰挥挥手让海凌珈停了下来。他准备用枪榴弹,既然情况不明,当然是尽可能的在远距离解决问题,要是这时候他手上有一具火箭筒那就更好了。

“你确定那是一只捕食者吗?”在李杰装填破甲、杀伤两用枪榴弹的时候,海凌珈紧紧的挨在李杰身边,半个肩膀靠着李杰的后背,枪口指着李杰的后方,同时偏头小声的问了一句。

李杰回答说:“不管它是不是捕食者,也绝不会是一只对我们很友善的生物。河对岸的悬空寺里似乎有人被困住了,不干掉这东西,我们没法将里面的人救出来。”

海凌珈知道这种时候不可能有任何多余的犹豫,如果捕食者现在发现了他们,100米左右的距离对它的速度来说就是几秒钟的事。但她还是有些疑惑,如果像李杰所说,悬空寺里有人被困住了,捕食者为什么只是困住里面的人,而不是直接扑进去呢?那座悬空建筑主体是木结构的,对于捕食者来说,那简直就是不堪一击。

“轰!”的一声,海凌珈的疑问还没有提出来,李杰的枪榴弹就已经发射出去,并且在铁索桥上打出了一团绚烂的火球。在李杰扣动扳机的一瞬,那只捕食者敏锐的抬了一下头,但是当它嗅到一股火药的气息的时候,它的身体已经陷入一片巨大的火球之中了。

火光中,捕食者发出了一阵凄厉的尖叫,大片的血肉从它的身体上腾飞而起,但是,当火光消失之后,李杰和海凌珈分明的看到,捕食者的躯体还没有散架,它愤怒的咆哮了一声,像一枝箭一般的从铁索桥上弹射过来,落到河滩上,还没有停稳,就朝着李杰和海凌珈扑来。

海凌珈转过身,和李杰并肩站在了一起,两人共同端着95式自动步枪,四只脚像钉子一般的钉在沙地上,密集的枪声瞬间响彻了峡谷。



 第293章 3V4的苦战

李杰使用的枪榴弹是03式40mm破甲杀伤榴弹。该榴弹是一种集破甲和杀伤为一体的多用途枪榴弹,用于毁伤120米内轻型装甲目标,杀伤260米内敌有生力量,毁伤260米内土木,水泥工事以及车辆,油库等,全弹重370克,全弹长300mm,直射距离大于70米,用95式5。8mm自动步枪发射最大射程大于260米,破甲厚度80mm/45度装甲钢板,有效破片大于300片,爆炸后有效杀伤半径大于7米。

在100米的距离内,又准确的命中了目标,要是击中的是一辆轻型装甲车,也足够使其瘫痪并对车内人员造成致命的打击了,但是李杰的枪榴弹在命中那只捕食者之后,虽然可以看到捕食者的血肉纷飞,但那家伙竟然没有散架,反而是穷凶极恶的向李杰和海凌珈扑来。

不过,那家伙再怎么凶悍,也只是一只变异生物,而且凶悍程度到底还是比不过异形。当它飞速的扑来的时候,它的脚步明显的有些踉跄,而它坚硬的角质鳞甲被炸飞了大半。所以,它冲向李杰和海凌珈的过程,也就是扑向死亡的过程。

李杰和海凌珈肩并肩的端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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