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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小书童-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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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步下了楼梯,唐安奇道:“少爷,你怎么来了?”
    见到了唐安,程采和仿佛看到了救星一样,一把拉住唐安的手,蹙眉道:“唐安,我可算见到你了!他娘的,快跟我一起去找找采夕这丫头。”
    “大小姐?”唐安惊讶道,“她出什么事了?”
    说来惭愧,回到京城以后仿佛所有事都挤到了一起,又是蓝海棠又是柳倾歌,反倒把当年那个口口声声喊打喊杀的女魔头给忘了。
    “昨天我就和你说,采夕已经两天没回家了,结果昨晚她还是没回来。”胖子脸上带着一抹焦急,“我原以为她是在飞天门办案,可今日去飞天门找了一趟,可人家却说她已经有三天没有见过她了。这傻丫头,肯定是遇到什么事情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不会吧,看不出的大小姐居然这么有个性,喜欢玩躲猫猫这种低智商的游戏。
    “大小姐又不是出走一次两次了,兴许是看中了哪家的公子也说不定。”唐安嘴上说的轻松,心中却暗暗着急。见程胖子全然没有和自己开玩笑的性质,咳嗽一声问道:“那她出走之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譬如和谁吵过架什么的。”
    程采和想了想,皱眉道:“最近我一直在忙活云顶楼的生意,倒是疏忽了采夕。不过…我记得前几天爹把她叫到书房里谈了好久,谈完之后她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
    “原来是父女吵架。”唐安恍然,“难不成就因为被父亲教训了两句,就要闹情绪离家出走?这未免也太脆弱了吧。”
    程采和像看白痴一样看向他:“这么久以来,你什么时候见过爹训过她?”
    说的也有道理哦,竟让老子无言以对……
    唐安点点头,感觉自己像个白痴。忽然惊奇地看向程采和:这胖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程采和懒得再废话,拉住唐安的手:“本少爷今天来不是和你聊天的,平日里你和她走得最近,赶紧跟我一起去找人。我这傻妹妹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这当兄长的也不活啦!”
    
    唐安还是小看了胖子想要找到女魔头的决心,因为当他赶到程府的时候,整个府里的下人已经倾巢出动。
    程采和这回显然是真的着急了,连劝唐安喝杯茶的功夫豆欠奉,拉他回府只为了提供一件寻人的基本道具——给了唐安一匹黑色骏马。
    “这马耐力持久,外形鹦鹉,不仅拉风,而且坐垫加了两倍的棉花,很舒服哦,是本少爷特意留给你的,平日里我都舍不得骑。”
    听着胖子耐心的介绍,唐安心中暗骂:,你不骑是因为你有更想要骑的。
    程采和鼓励似地点点头,拍了拍唐安的肩膀,道:“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相信以你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顺利把我妹妹带回来——去吧,加油!”
    唐安奇道:“怎么大少爷你不和我一起去吗?”
    “唉,我当然也想去,可是诺大的府里没有个重量级的人物坐镇怎么成?”胖子一脸“为难”,一副我也很无辜的欠扁模样,又满脸坚毅道:“我妹妹就交给你了!”
    妈的,难道我堂堂侯爷分量还不比你一个死胖子重?
    “少爷,你看啊——我刚刚被皇上册封了镇西侯,镇西侯你懂吗?要是谁来找你的话,跟我说也是一样的嘛!”
    “不送!”
    有心想要讨价还价一番,这该死的胖子却灵机一动,一巴掌狠狠拍在马屁股上:“我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士别三日,当真刮目相看。感受到耳边呼呼地风声,唐安心中暗暗叹息:原本那个蠢得像猪一样的胖子已经一去不复回了。
    冬天的夜不比夏天,到了晚上大街上已经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北风呼啸,雪花飘零,指望着烛火微弱的灯笼根本连个人都看不到,几个时辰过后,下人们哆嗦着回到府上,却无一例外地没能找到人。
    北风如刀,割得脸颊生疼。
    唐安并没有放弃,仍旧裹着裘皮大衣,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在瑟瑟冷风中喊着“大小姐”的名字。
    方才程采和来找自己的时候,也许还带着酒意,可被风一吹,他却感到了阵阵后怕。
    程采夕嫉恶如仇的性子,这些年来没少结仇家。她一个貌美如花的千金小姐,虽然武功高强,但江湖阅历太浅,万一遭遇什么不测怎么办?

第四百四十六章 一醉解千愁
    城北市集早已不复初夏时的热闹,寒冷的天气让小贩们早早收了摊子。除了几个大一些的酒楼孤零零的亮着灯火,整条大街寂静的有些骇人,回荡在耳边的只有呼呼地风声和马蹄声。
    妙歌楼的声音和冷清,诺大的厅堂里没有几个人。唐安找店小二打听了一番,小二的回答让他眼前一亮。
    按照唐安的描述,的确有一位总是喜欢提着宝剑的姑娘,一连交了一个月的订金。只不过…那位姑娘每天下午都会出去,一直到半夜才会回来。
    搞得这么神秘?唐安心中打了个问号,对店小二道了一声谢,赶忙又继续寻找。
    第一次带大小姐逛街的时候,他隐约记大小姐提起,自己总会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到高处,看看远方的景色会让她的心情好一些。继续催马前行,不多时便来到了当初误以为大小姐要轻生跳楼的那间酒楼。
    他记得酒楼的名字叫“望香楼”,可不知道是不是经营不善的缘故,整栋楼黑漆漆的不见一点灯火,原本悬挂在中间的匾额也已经不知去向。
    屋顶上,借着朦胧的月光,依稀可以看到一道孤独的影子。
    看到月影之下窈窕的身影,唐安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进了肚子里。只不过…这么高的地方,自己该怎么上去?
    “大小姐,是你吗?”
    黑夜中的倩影微微一愣,低头看向清冷的街,讶然道:“唐安?”
    听到这个声音,唐安咧嘴笑了起来。老子的人品还真是没话说,程府下人百十号人找了一天没找到,居然偏偏让老子给找到了。
    “大小姐,半年多不见,你又变漂亮了啊。”唐安对着房顶大声说道,不花钱的马屁漫天飞。
    变漂亮了?此时夜黑风高,根本什么也看不清楚,他难不成跟猫一样会夜视不成?
    见她不做声响,唐安又问道:“对了,你飞那么高做什么?”
    听着熟悉的话语,大小姐心中微微一热,道:“你想上来吗?”
    老子现在只想回暖烘烘的被窝睡觉,那瓦檐冷冰冰的,傻子才想上去呢!
    唐安笑道:“大小姐,这么冷的天,你还是下来吧,咱们找个地方喝酒谈天,岂不比在这里挨冻要好得多?”
    程采夕“哼”了一声,倔强地扭过头去道:“我就喜欢在这里,你若嫌冷,自行离去便是!”
    唉,没想到这小妞还是这么调皮。唐安无奈一笑,道:“大小姐,我倒是想上去,可是上不去啊!”
    “这有何难?”程采夕话音一落,整个人如同一只大鸟从天而降,轻盈无比地落在唐安身边。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只感觉一直小手搂着自己的腰,猛然在地上一踏,喝道:“起!”
    耳旁风声呼呼,唐安如同腾云驾雾一般,下一刻,竟然也高高飞起来,落在了二层小楼的楼顶。
    站在高处,感觉和下面截然不同。整个城北市集连同周遭的大街和人家尽收眼底,几点星星灯火在一片漆黑中格外醒目,一排排整齐的屋舍如同兽瘠一样贯穿老城。月光皎洁,将星空下的汴京笼上了一层朦胧的白。
    冬夜高处赏孤景,别有一番凄凉的美。
    唐安并没有觉得美,他最大的感觉还是冷。凝了霜的瓦檐一片冰凉,隔着厚厚的裤子坐下去都感觉到浑身一僵。唐安打了个哆嗦,忍不住扭头看了看身旁的大小姐。这小妞神色如常,很洒脱地一只手拿着酒壶,一只手撑着冰凉的瓦片,滚圆的屁股呈现出诱惑的形状。以唐安的定力,仍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眼神留恋般的停留了片刻。
    屁股够大够圆,果然是宜男之相。不过大小姐的屁股和老子的屁股难道有什么不一样么?为什么老子觉得冷得惊人,这小妞却仿佛还很享受一样?
    去过大雪山的人,果然都是变态!
    借着月光,依稀可以看到大小姐清瘦的侧脸。她穿着一件厚厚的灰色长袄,眼神却说不尽的落寞,拿起瓷壶便仰头灌酒,和曾经的无忧无虑形成了鲜明对比。
    “大小姐,这么晚了你不回家,来这里做什么?”
    程采夕脸色落寞,头也不回地道:“赏风景。”
    “风景?”唐安喃喃地将这二字重复一遍,觉得还是用“疯景”形容更合适。没有发疯的人,谁会深更半夜爬屋顶?
    “你有没有觉得,夜里的汴京城很像一个迟暮的老人?”程采夕再喝一口酒,“我很久没到屋顶坐过了,平日里只顾着抓贼,倒是疏忽了看一看身边的景色。”
    这话说的完全不像大小姐的风格,从见面到现在过去好几分钟时间,她连一句“我杀了你”都没说过。
    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
    唐安眉头微微一皱,问道:“大小姐,你有心事?”
    大小姐放下酒壶,目光深沉道:“这个世界上,谁会没有心事呢?”
    咦,越说越深奥了,看来大小姐不仅仅有心病,而且病的不轻。唐安伸手去夺她手里的酒壶,道:“不管有什么事,都不是喝酒能够解决的。大小姐你应该知道,唐安身无长物,唯有一颗机制灵活的头脑。有什么问题不妨说出来,我来帮你搞定。”
    大小姐面色不悦地护住酒壶,像是护着鸡仔的老母鸡一样:“我爹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我根本没有什么心事,就是单纯的想要喝酒而已。你要是陪我喝酒,我很欢迎;你若是要来多管闲事,信不信我杀了你!”
    终于听到这句久违的话语,唐安心情颇为异样。以往的这四个字总是透着无忧无虑的直率,而现在好像只是一种习惯,却没了当年的洒脱。
    见她态度如此坚决,唐安索性不再劝她,笑道:“好,良辰美景,对酒赏月,我陪你一醉方休。”
    “这样才对。”大小姐展颜一笑。
    “不过——”唐安微微一顿,脸色警惕道:“我可是个正经人,你可不要想着把我灌醉意图不轨!”
    程采夕翻了一个白眼,干脆不理他,直接从身旁又掏出一个酒壶扔过去:“我记得第一次喝酒就是你带我去的,喝的是上好的女儿红。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难喝的东西,很多人却喝的津津有味?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那些人喝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想要一醉解千愁。来!”
    正说着,二人轻轻一碰。唐安抿了一口,上好的女儿红入腹,多少驱散了一些夜的寒意。

第四百四十七章 女人心事
    程采夕仰起纤细的玉颈,猛地灌了一大口。
    她的侧脸轮廓分明,高挺的鼻梁,尖尖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如同一件上好的瓷器。眉宇间那散不开的忧愁,又为她平添了几分动人的美。
    半年多的时间,让这个原本脾气火爆的大小姐脱去了几分稚气,增添了几分妩媚。
    唐安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把眼前的大小姐当成女人来看。但是告别天真的她,却隐约有了让任何男人神魂颠倒的本钱。
    大小姐对唐安有些异样的目光好无所觉,放下酒壶用力抹了抹嘴,扭头带着一脸戏虐道:“听说你当了什么‘镇西侯’?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叫你一声‘侯爷’?”
    对待这些看着他一步步成长至今的亲人,唐安自然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有些尴尬地收回略带欣赏的目光,笑道:“全赖老爷大少爷和大小姐的悉心栽培,才会让唐安茁壮成长。不过大小姐放心,不管我的身份怎么变,我始终还是咱们程家的金牌小书童。”
    “你能这么说,我很开心。”
    大小姐先是灿烂一笑,继而又叹了口气:“但你知不知道,其实当初你不告而别忽然去了西域,我一度很恨你。”
    恨?
    唐安愣了愣,问道:“这话从何说起?”
    程采夕目光凄然,道:“你应该也知道,我这人倔强、自我,脾气大,所以从小没什么朋友。你和慕姐姐,可以说是我最为亲近的人,可是你们不声不响的离开,却连声招呼都没跟我打,仿佛忽然从我的身边消失了一样。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傻子,被我最为信任的朋友给无情的抛弃了。”
    唐安很理解她的心情,仿佛遭遇了最可恶的背叛,同时暗恨自己疏忽。当初匆匆离京的时候忘了给正在飞天门办案的大小姐透个底,造成了这诸多误会。
    拍了拍程采夕的肩膀,唐安微笑道:“大小姐,我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有可能,我也不想离开京城,离开程家。到了现在我也不妨和你说实话,仙子姐姐这次离开大雪山,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入世’,而是因为慕前辈受了很重的伤,她为了给师傅疗伤,要找寻三味很珍贵的药材。”
    大小姐脸色一变,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当时你要我帮你查找的‘昧火草’,就是其中一味?”
    “金阳参、昧火草、赤蛛,这三味药你应该都听说过。”唐安嘿嘿一笑,“大唐第一战神受了重伤,这样的消息无疑会引起轰动。一直对大唐有所图谋的西方魔教,正是忌惮慕前辈而不敢逾越雷池半步。若是知道了真相,他们会不会对大唐不利?仙子姐姐正是因为想到了这些,所以谨守秘密,谁也不敢透露。但是她从未下过大雪山,对人情世故全然不通,为了能尽快找到草药只能找人帮忙,而身为大雪山接待使的我,变成了她唯一的选择。她并非不想找你帮忙,而是知道你脾气急躁为人耿直,生恐被有心人看出端倪。”
    “原来如此,倒是我错怪你了。”大小姐恍然大悟,脸带释然道:“我还以为你当上了大雪山接待使,眼里再也没有我们程家了,所以才会不告而别……”
    “我去西域,是为了帮仙子姐姐找到最后一味药材。谁知道期间又发生了很多事,这一走,就是半年之久…”
    唐安眼带缅怀,将自己在西域发生的一切,一字不露的说给大小姐听。
    听完了唐安曲折离奇的故事,程采夕耸然动容:“没想到这段时间以来,你经历过这么多事。”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活着回到了大唐,还能和你一起对酒当歌,这就够了。”唐安拿起酒壶与她轻轻一碰,“而且我经历的多,你又何尝不是呢?但是说起来,我还是怀念曾经那个爱哭爱笑,爱动不动就要杀人的大小姐,而不是现在这个把什么事都埋藏在心里的程采夕。”
    大小姐闻言娇躯一震,随即幽幽叹了口气。
    似是感觉到夜的清寒,唐安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语重心长道:“大小姐,人生不如意十之。虽然我不知道这段时间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但人总应该往前看。也许将来回忆起来,这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现在能跟我说说是什么事让我们貌美如花沉鱼落雁的大小姐如此烦恼了么?”
    程采夕依旧摇头。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是一种幸福。”大小姐大有深意地说道,“一旦知道了,只会带给人无穷无尽的痛苦。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如果我能生在一个普通家庭,每天都有父母的叮嘱和疼爱,那该有多好。”
    见她仍旧不愿意吐露心声,唐安也不强求,而是宽慰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他们或许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情,但却要为一日三餐而忧愁,看到旁人穿着好看的衣裳而羡慕,想要和别的孩子一样去书院读书,但苦于没有钱财,只能蹲在墙角听着书院里传来的朗朗读书声。我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很多不幸,可是和更为不幸的人比起来,我们是幸运的。大小姐你没去过西域,不知道那里的人生活有多么艰苦。所以要我说,能够在汴京城安享太平盛世,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幸运么…”他小姐自嘲一笑,似是不想再这个问题上纠缠,忽然伸出小手,摸了摸唐安的肩膀,那里有她曾经亲手留下的伤口。
    “还疼么?”
    唐安摇摇头,想起了那个让他伤心欲绝的雨夜,现在时过境迁,现在回忆起来只余下深深的感慨:“早就不疼啦,你呢?”
    大小姐揉了揉自己娇嫩的肩膀,似是也想起了飞雪悦兰阁外面,自己倔强地偿还唐安那一剑时的情形,脸上飞起两朵红云:“我…也不疼了。”
    话音一落,二人似是再也找不到什么共同话题,夜又回归一片宁寂。
    半晌,大小姐才问道:“唐安,在你眼里,我是个怎么样的人?”
    身材一百分,脾气零分。
    当然,这样的想法是万万不可能说出口的。唐安想了想,道:“行侠仗义,侠骨柔肠,一腔热血,单纯善良。就是…脾气稍微差了一点。”
    “讨打!”程采夕微微抬手,终于露出了真心的微笑。只是这微笑持续的太短暂,很快,黯淡和憔悴又重新占据那张无双的容颜。她像是又陷入了自己的世界,而那个世界……一片灰暗。
    “唐安……”
    唐安扭过头去,却发现大小姐并没有看向自己,而是抬头看向漆黑的夜空。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我忽然消失不见了,你会怎么样?”
    唐安眉毛一拧,似乎从她的口气重嗅到了一丝决绝。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也让他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眼前总是剑不离身的女人,习惯了用暴力解决一切。“我杀了你”四个字仿佛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时间久了听不到,反而会感觉很不习惯。
    她脾气耿直,看不惯一切不平事。内心明明很脆弱,却总要表现出一副要强的模样,傻得惹人怜爱。为了让自己回心转意,她倔强地在飞雪悦兰阁门前苦等三天三夜,她用剑刺穿自己身体的瞬间,已经成为了唐安永远不可能忘却的画面。
    在内心深处,他似乎对大小姐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同样忘不掉。
    所以此时听到这个问题,唐安心中很不舒服,有些紧张道:“大小姐,你想要干什么?”
    程采夕摇头,笑道:“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像你一样忽然消失,你会不会来找我?”
    “会!”唐安毫不犹豫道,“不管你在哪里,我也一定会去找你,哪怕走遍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你给找回来!”
    程采夕笑了,笑的异常灿烂,似是连天边的明月都失去了颜色。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希望你忘了我。因为…假如我真的想要躲起来,绝不会被你轻易找到……”
    
    夜已经深了。
    程府内依然亮着灯火,诺大的厅堂里,程采夕焦急地踱着步子。在程云鹤不在的这些日子,他已经隐隐有了一家之主的风范。
    蓦地,他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立刻紧张得抬头望去。
    唐安背着程采夕,默默地进了屋子。程采和大喜过望,道:“唐安,你果然没让我失望……”
    “嘘!”
    唐安嘟嘟嘴,朝着自己的后背挤眉弄眼。程采和仔细一看,才发现程采夕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整个人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原来已经睡了。
    “我先送她回房。”
    唐安低声说了一句,轻手轻脚地将她背回了屋子。
    慢慢将大小姐放在床上,早已喝得烂醉如泥的女人却毫无所觉。替她脱掉鞋袜和外衣,将她动人的娇躯塞进被子里,仔细塞好被角,唐安忍不住淫荡地猜想,哪怕自己现在占占便宜,恐怕这女土匪也不会知道。
    看着她酡红的娇颜,如同一个安静的孩子,唐安脸上带着一脸温柔,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了摸她的脸庞。
    收回有些粗糙的大手刚想要转身离去,唐安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只纤细的玉手紧紧握住。
    睡梦中的程采夕眉宇紧蹙,仿佛看到了极为可怕的景象,迷迷糊糊自语道:“爹…女儿就算拼了性命…也…一定不会让你死……”
    (最近太忙,上传都是抽空,都没来得及一一道谢。感谢最近捧场和投月票的朋友,我都有看到的,万分感谢!)

第四百四十八章 战事危急
    不知道是昨夜睡得太久,还是因为程采夕的反常而耿耿于怀,这一夜唐安睡的格外不踏实。
    萦绕在脑海中的,始终是程采夕满怀心事的模样,和她宿醉之后抓着自己的手时说的那句话。
    “爹,女儿就算拼了性命,也一定不会让你死!”
    程云鹤到底怎么了?
    虽说他富可敌国,可是说到底也不过是地位卑微的行商,又能犯什么大案?而且他和无数朝廷大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亲女儿还是飞天门女捕头,难道这些人还护不住他?
    唐安想不通。
    迷迷糊糊刚有几分睡意,他却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了起来。
    打开门的时候,外面还是一片漆黑,老太监张大友却披着一身厚厚的衣裳,满脸焦急道:“哎哟我的唐侯爷,您怎么还没更衣啊!您忘了皇上让您今儿去皇宫报道来着?”
    “哎呀!”唐安一拍脑门,陪笑道:“实在不好意思,真的忘了,你等我一下。”
    “嘭!”
    话音刚落,门板又被重重阖上。门外的张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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