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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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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还是看了那个录像,笑得腰都快断了。我问那小子,你这是在干啥?他说练步法。我问,你学舞蹈?他说,不是舞蹈,是拳击。我震惊了,还没见过这体形的拳击手,就这身高,一直拳还不打对方违禁部位上啊?但是我没敢说,因为我判断,再差劲的拳击手都可以单手干倒我。这种事虽然没有发生,但是当天晚上就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技术上说,如果一个拳击手可以单手干倒一个比我壮一倍的人,我这个判断就是准确的。
活动散场时,我们请来的一位DJ跟一个酒鬼打了起来,该酒鬼就是那个比我壮一倍的人。过程我没看见,得知此事时已经是在经理办公室里了。经理大骂了小弟一顿,问他为什么打客人。由此判断,事态由DJ和酒鬼斗殴,发展到了夜场小弟殴打客人的阶段。小弟答说因为客人打架,而他的职责就是看场子。经理怒气冲冲地嚷道:“你第一天下地面儿吗!客人打架扔出去就行了,从明朝开始酒馆就是这么干的!你打人家干什么!”小弟摸摸后脑勺不说话了。场面非常尴尬,因为我本不该在那儿,我是来谈结款的事儿的。我刚想说两句毫无意义的话,经理突然又拍桌道:“你小子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没说?”说完,大概是见我一脸迷惑,又补充说,这小子从来不会乖乖服软挨骂。他老有理。一旦他没理不说话了,准是惹了更大的祸。经理说这话时,小胖子一直两鬓汗流,喘得呼哧呼哧的。经理瞪了他一眼,站起来说:“妈的,老子看监控录像去!”说完摔门而去。我问小胖子,还惹啥祸啦?他长叹一声,前言不搭后语地讲了,把我笑了个半死,又不敢当面大笑出来,憋得屁都快出来了。走之前,我拍拍他的肩说:“没事!我跟你们经理很熟,我帮你说两句好话,你叫什么?”答说叫郑观山。我开门离开的时间里,听见他在背后小声说:“你能有我跟他熟吗,我说都没用。”于是我知道他是个毫无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了。
关于郑观山那晚到底惹了什么可笑的大祸,一会儿就会讲到。现在先说说我们真正认识时的事。按照我国传统,俩人要说认识,好歹得一起吃过一顿饭,或喝过一次酒,否则就不算认识。那天是情人节,准确地说是情人节后的那天,因为我盯完活动执行从酒吧出来时,天都有点儿鬼龇牙了。情人节活动最难执行。倒不是因为活动场面太壮烈,而是执行团队成员会拿出精彩纷呈的理由请假,而你很难不批准。这样,我一个人从场地出来时简直看破红尘,感觉再也不会爱了,并且饿得不行。我找了个包子铺,只有我一个客人,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谁会在这个日子口儿这个点儿出来吃包子?结果我想错了。门吱呀一响,进来个小胖子,我一看,郑观山。
郑观山一见我,愣了一下,转身就想出去。我喊了一声:“嗨!嘛去啊?过来吃包子。”他就老老实实过来了,这真令人意外。像他这种夜店看场子的不是应该特别有个性和骨气吗?就冲我这语气就可以揍我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他要揍谁是没理由的,不揍也没什么理由,他就是开头说的那种人。这是我第一次跟郑观山聊天。一般而言,只偶尔见过一面的人坐下来吃饭会很尴尬,因为没得可聊。郑观山是个特例,他每次跟我吃饭,身上总是带着形态各异的伤,最重的一次,整个左手包成手刀状,活像山羊座圣斗士。他的伤基本都在手指上,可见拳击是一门多么不适合野外实战的技术。你打在头骨上,手指会断;打在鼻梁上,手指会断;打在门牙上最惨,不但手指会断,外面的皮肤还会破得七零八落,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现在我跟郑观山熟了,每次吃饭时,不管有几个人在场,聊天都会从“这伤又怎么弄的啊”或是“又打客人啦”开始。
鉴于当天的特殊性,我觉得郑观山那一次打架肯定是跟情人节有关,结果一问,不是。看完当天的场,老板回家之后,他从店里出来,径直跟定一个高壮的客人,穿过使馆区进了一个老旧小区之后,在楼道里把那人打了一顿。我问他,这人是你情敌?他把头摇得像一只发情的雀形目胖鸟,连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说怎么不可能,你是gay(男同性恋)?他把嘴抿成一字形,后来我发现每次他露出这个表情就是准备揍人了,我没挨揍是由于当天他身上没钱。因为他揍完那个粗壮大汉之后把钱都扔在那人脸上了。我追问再三,你到底为什么打他?他说,看场子这几年下来,什么人该揍,一看就知道了。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学生,我扭过脸,默默地对他表示了不屑,不过还是把包子钱给了。
几天之后我再次去店里找经理谈活动时,说起那天晚上他惹的大祸,两人开怀大笑了一番。事情是这样的:DJ和酒鬼打起来之后,郑观山跟一同看场子的兄弟本来想按照老板的指示把两人弄出去了事,结果那个酒鬼突然用后脑勺击昏了他那位兄弟。郑观山大怒,迈过兄弟的身体,一个直拳,正中客人胸口有效部位。从录像上看,客人当即还手,但大部分攻击都被他灵巧地闪开了。如果你第一次跟练拳击的人打架,确实会不知道怎么打,因为在所有常见的格斗技巧中,他们脚步灵活,走位风骚,是最长于躲闪的。打了一阵,郑观山来了兴头,动作渐渐大了起来,脚步也越发复杂起来,一阵阵组合拳把那人揍得七荤八素。就在这时,从他的西装口袋里,“唰”地蹦出来一捆钞票。
钞票往地上一落,又被他灵巧的步法一,散成一大片。周围的人发一声喊,齐刷刷地蹲下身去捡钱,一时间形成一个整齐的圆圈,圈里的人比圈外的矮半截,简直像是个麦田怪圈。这黑灯瞎火的,如此反应速度,真是匪夷所思。郑观山被围在正中,整个人都呆了,如同一位被膜拜的正神,只是不太伟岸。从一个蹿蹦跳跃的矮胖拳手到众人顶礼膜拜的偶像的转变太有喜剧效果了,看一次笑一次。不过我笑还可以,连经理都一起笑,可见夜店的钱来得很方便。
有一次我因故需要跟郑观山一起待很长时间,几乎一整个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比如,为什么要选择拳击?我觉得拳击在街头搏斗中很不实用。跟人讨论格斗是否实用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很容易引出“咱比画比画啊”这种没道理的话来——你就是把我打死了,这个结果跟你的格斗技术是否实用之间也只有相关性,没有因果性。跟郑观山这种没道理的家伙讨论,是因为他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连相关性这一层都想不到。他会反问:“拳击怎么不实用了?”我说:“对手如果踢你下盘怎么办?”他愣了一下道:“躲、躲开啊!”可见,练过跟看过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我就会想到双手抱住对方的腿滚作一团的方法。不过实践中我都是采用转身就跑的方法。
郑观山说,他从小就常在电视上看拳击。那时候,每个周末中央台都会播一场拳王争霸赛。我看着天花板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事儿,我就是这么开始讨厌拳击的。年幼的郑观山一到周末就站在电视前面,跟着屏幕里的选手一招一式地比画,觉得特别过瘾。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个绝类《铁甲钢拳》的愚蠢画面,但愚蠢和感动常常是正相关的。我有这么个推理:一个男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暴力形态,决定了他一生的暴力危险程度和处理暴力的方式。比如我,因为我爸特别喜欢看田径锦标赛而选择了逃跑的方式;而郑观山则选择了拳击。但是他一直没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只是看过电视、VCD、书,进入夜场圈儿以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拳的,基于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就这么学会了。
现在需要补充一下,我为什么会跟郑观山相处一个晚上。那是在朝阳医院的急诊大厅里,我俩各自守着一张床,我这边是一个被车撞了的同事,他那边是个不知道什么人,两者都一身绷带,沉默不语,或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接了人事部的班,来守着受伤的同事,郑观山突然扶着一个瘦骨嶙峋、一瘸一拐的病人出现了,把我吓了个魂飞天外。一开始我觉得,怎么在哪儿都能碰见这小子啊?难道他在跟踪我吗?后来又一想,在这一片儿,朝阳医院的急诊室简直是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了。甚至可以这么说:急诊室是唯一遇见他时不应该觉得奇怪的地方。奇怪的是,受伤的人不是他。
那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碰见他了。再上一次,这小子居然上了电视,只不过出镜时不太光彩,是在派出所里,眼睛上打着一道完全没用的马赛克,因为他一说话就摇头晃脑,马赛克不跟着动。那回好像是因为他走着走着路,忽然生出一股邪火,闯进路边的一家房地产中介的门店,揪出一个最壮的,摆开架势打了一顿,结果这个珍贵的画面被监控录像捕捉到了。所以,要不是得在急诊室看着同事,谁愿意跟这种没事儿就找个人揍一顿的胖子聊天啊?说这话已经是认识他之后四五年了,我觉得他也该成熟点儿了,就问他那个病人是怎么回事。
郑观山干出来的事,有一个特点:你总能猜到开头,但是猜不到结局。等过一阵子,你会发现开头也猜错了。我当然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被他打伤的,但是他打完人往人脸上扔钱,扔得连包子都吃不起了,怎么可能送医院?那回要不是碰见我,估计吃完包子还得把卖包子的掌柜的揍一顿。所以这回挨揍的肯定有点儿什么不同。看两个病人都合眼了,我叫他出去抽烟。吸烟区太远,故事太短,还没到就讲完了。
那天他交了当天收的钱(夜店里看场子的人,负责收一部分酒钱、卡座钱、小费和不便于此处印刷的钱),在吧台要了瓶啤酒准备喝完回家,发现吧台还坐着一位客人。这人瘦小枯干,眼镜摘了放在桌上,面前摆着杯红酒。只有第一次去喝酒的人才可能在这种地方喝红酒。郑观山没搭理他,喝自己的酒。一会儿,别的客人都走光了,全场只有吧台的灯还开着,借着这几盏残灯,他看见那客人一步一步朝他挪了过来。抬头一看,那人已站在眼前。他刚想问什么事,那客人抬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来。其姿态颇像女孩子打男朋友。郑观山立起左手做了个严谨的防御,同时右手本能地刺了出去,正中鼻梁,顿时鲜血长流。结果那个客人突然哇哇大叫起来,扑上来抱住郑观山又捶又咬,涕泪横流。我们知道,拳击手最讨厌搂抱,此时裁判应该挺身而出把两人分开。但这不是拳台,没有裁判,郑观山只好抽出左手,给了他一个勾拳,把他放倒了。“我这是为了保住我的耳朵。”郑观山事后说。
在郑观山打过的架里,这是最莫名其妙的。众所周知,他找碴儿打架都是无理由的,而找碴儿跟他打架的多少都有个由头,所以这不属于此类情况;反过来,作为找他打架而没有理由的第一个人,这家伙又太弱了,似乎一拳就被打断了肋骨。打完之后,这人就呈一个扭曲的L形倒在地上不动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郑观山不可能送他打伤的人去医院,在店里打伤客人也不是头一回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为什么。这时候我们恰好走到了吸烟区,点上了烟(他没烟,蹭我的)。
郑观山说,他把那人拎起来准备扔出去时,那人突然哇的一声吐了。他问酒保:“这人喝了多少?”酒保说一杯红酒还没喝两口呢。郑观山觉得蹊跷,以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判断那一拳击打的位置不会引起呕吐。他艰难地蹲下身,问道:“你来之前还跟别人打架了吗?”我听到这里烟都差点儿掉了,这叫什么逻辑?郑观山接着回忆道,那客人挣扎着想起来,突然一捂胸口,就昏倒了。
送到医院以后,客人醒了,忽然大哭起来。问他原因也说不清楚,只是一味地哭。大老爷们儿哭实在是太招人烦了,何况还是号啕大哭,郑观山不乐意了,举起醋钵大小的拳头道:“再哭凿死你!”哭声立止。在郑观山的温柔劝导下,那个瘦骨嶙峋、胸口挂着血和呕吐物的男人断断续续地讲了起来。原来这人姓王,是个老师,最近被诊断出食道癌,听起来是活不长了。王老师思前想后,觉得花冤枉钱拖着不死也不是个事儿,不如来一趟爱德华与卡特(注1)的遗憾之旅。他给自己开了个单子,上面写了自己没干过的事,其中有一项是“打架”。王老师这一辈子别说打架,连看打架都没看过几次,他能想到的跟人打一架的最佳场所就是酒吧(酒吧和夜店他分不太清楚)。其实这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他只要出了医院的门儿,找个开豪车的,对着车门踹一脚就行了。如果不愿意出门,就找个大夫打一顿也行,反正看起来他打不过任何人,对手其实是不重要的。以上是郑观山的世界观,不是我的。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观山那么浑蛋的,人们打架终归还是要有个理由,“我没打过架”这种理由不太说得通。思前想后也没有想出好办法,于是他只好坐在吧台上喝酒,这时候看到了郑观山。用王老师自己的话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见他就想跟他打架”。
郑观山听完王老师的故事,觉得他太可怜了,决定留下来照顾他。而王老师也善良地表示不要他赔钱,大概是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达到打架的真实后果。而我听完郑观山的故事后嗤之以鼻,因为我根本不信他做事有什么理由。因为王老师没打过架而打了他,这并不应该产生什么愧疚感,何况此前我听说他打客人、打酒鬼、打房地产中介那么多回,也没产生过什么愧疚感。我这么说了以后,有那么一会儿,郑观山又把嘴抿成一字形,以至于我差点儿转身逃跑。不过后来他没揍我,只是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我打的每个人都不是白打的。”
对于这句话,我一开始理解为“我打的每个人,我都赔他钱了”。后来一想不对,他打的人都是他老板赔的钱。没过多久,我突然很偶然地想明白了这句话。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在店里玩儿了一宿之后,深感年纪大了,熬夜力不从心,晃晃悠悠地准备回家。郑观山突然蹦出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块儿去见个朋友。你瞧,俩人一起吃过一顿包子,就算认识了;又一块儿陪过一宿病人,就算熟了。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了两个共同的朋友——王老师和夜店经理。我跟这俩人都是点头之交,不过对于郑观山这种浑小子来说,点头之交已经太了不起了,跟他照过面儿没打起来的都能算朋友。至于天都快亮了要去见两位共同的朋友中的哪一位,自不待言,这里要说的是路上的事。
那一阵子,三里屯周围的几个老旧小区正在改造,其时不过六点多钟,许多工人已经干得热火朝天了。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工人把前一天晚上被雨浇湿了的某种粉末铲进去,一阵突突突之后,从机器底下喷出干燥的粉尘来,三个工人轮流挥舞铁锹,在一片氤氲的白雾中干活。郑观山看着这个场面愣了一会儿,突然丢下一句“等我一会儿”,转身跑了。我以为他是回去抄家伙,以便能同时干倒三个手持铁锹的壮年民工兄弟,但转而一想,一个拳击手怎么会用兵器?不多一时,郑观山返来,走过去给每个民工兄弟递上一个一次性口罩。
离开工地后,我一直觉得哪里隐隐有些问题,但又想不出来。肯定不是“这家伙去哪儿找来这么多口罩”这种问题,是比这重要得多的问题。一路无话,转眼到了约定的街心花园。彼时红日东升,斑驳的树影移动得很快,四下到处都是手持奇门兵刃的老大爷,他们拿着护手电光钩、红缨枪和判官笔,蹿蹦跳跃,闪转腾挪,使我和郑观山接下来要干的事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了。
王老师穿着跨栏背心,下摆掖在蓝运动裤里,脚下穿着白球鞋。也不知道这套改革开放初期的行头从何处觅得。两条掸子把儿一样的胳膊末端,垂着一副大得出奇的拳击手套。我吃了一惊,问郑观山:“这是干吗,上课吗?”郑观山走上前去,用后脑勺丢给我一句:“不是,打架!”那时候王老师的肋骨似乎已经长好了,因为放弃了治疗,并不像其他癌症病人一样丢了头发,看起来意气风发。郑观山两手戴上一副橡胶板,两人左一下右一下地对练了起来。太阳升得更高了,两人挥着汗,动作越来越有力,声音越来越大。直拳!直拳!勾拳!勾拳!防守防守防守!脚下动起来!左前!右前!后退,后退!每打一拳,就发出骇人的“咻”的风声;每击中一次,就听见像心跳一样结结实实的“砰”的一声。王老师越打越快,渐渐不再需要郑观山指导了。是移动的速度还是阳光的角度?王老师看起来结实了很多,不再像一个活不长的病人。每一拳、每一步好像都把身上的病打出去了一点点。我忽然觉得我现在动起手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进而我发现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我能够理解菲茨杰拉德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健康人和病人之间的差异”了。此时,两人不再像爱德华和卡特了,他们更像是爱德华和皮特(注2)。郑观山很开心,非常非常开心,因为他喊“直拳!勾拳!”的声音越来越大,声音里带着像是开怀大笑又像是用力拥抱的微妙感觉。突然间,他向右迈步,却踩在一块微不足道的石头上。在阳光投下的六角形炫光下,王老师打出一个门户洞开的左直拳,刺破微微卷曲的空气,以每秒1。75米的速度刺向郑观山的脸,无声地把他打了个万朵桃花开放。当然,我们知道,肉眼是看不到六角形炫光的,也看不到1/8速慢镜头,而拳击手套击中鼻梁骨也不会是无声的。郑观山往后一倒,摸了摸鼻子,鲜血长流。“妈的,骨折了。”他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判断道。
同时,我突然弄懂了之前想不明白的那件事。我看了一早上的拳击训练,郑观山的脚步、姿势、动作都非常专业,带有一种长期从事机械重复训练的坚不可摧的感觉。他不可能踩在那么一块小石头上就失去防御能力,也不可能“恰好”一个趔趄撞到王老师那其实并不快的直拳上(此时我又相信其实王老师根本不强了)。我以前看电视上一个讲座里说过,清朝的和非常之狡猾,但是他跟乾隆下棋时故意输,总是被乾隆发现。相比之下,刘墉虽然也输,但是输得非常有技巧,每每令乾隆志得意满,真的相信自己变强了。此事真伪不得而知,重要的是其中的道理:你要想输给一个弱爆了的人,必须处心积虑,并时时处处小心翼翼,用上各种技巧,这显然不是一个没有任何理由就揍人的胖子干得出来的事。一个没有任何理由就揍人的胖子也不会给粉尘作业的工人送口罩。我忽然间觉得我不认识这个胖子了。
我蹲在他面前,他正用熟练的手法止鼻血。他一定经常流鼻血。我开始措辞。我倒不是不善言辞,而是一下子想起好几件事,不知道按什么顺序问比较好。
“我一直忘了问你,”我这样开场道,“有一回,你给一个DJ劝架,打了一个又高又壮的酒鬼,记得吗?那是因为什么?”
郑观山捏着鼻子,阴阳怪气地说:“练习高位防守。”
我说:“放屁,肯定有原因,你要是不说,我现在就把王老师打残废,让他对剩下的人生彻底绝望。”王老师不善于处理这种场面,已经跑到一边练拳去了。幸亏他没听见。
郑观山抿了抿嘴,想了想。接着他说,揍那个酒鬼并不是因为他用头撞了自己的兄弟,他早就想揍那厮一顿。那个酒鬼是店里的常客,大概有心理疾病,每次看到有人上台演出,散场后就要找人麻烦。有一次,店里请来个乐队,演出结束后,这人找碴儿跟乐队的人打起来,把吉他手的手指用酒瓶砸断了。因为发生在店外,老板没让管这件事。郑观山觉得,吉他手吃饭的家伙就是自己的手,如果弄伤了手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我大惊,问他:“你还看过村上春树?”他问:“啥树?”我说没事你接着说。
第二个问题,郑观山是这样回答的。情人节那天,那个被他揍了又被撒了满脸钱的客人,在店外打了自己的女朋友,打法残忍,令人发指;但路过围观的人没有一个插手的,一个个捧着自己的玫瑰花,揽着自己的女朋友,脸上洋溢着受人诅咒的幸福,快步离开了。女孩被揍得满脸花,哭着跑了,那人跟没事一样又回了店里。郑观山问老板,现在他在店里了,可以管了吗?老板摇摇头说,现在他没闹事。郑观山怒道:“一会儿他就会闹事了!”老板又说,闹了再说。结果这人老老实实地在吧台喝了几杯,又跟没事一样走了。后面的事我就知道了。再后来郑观山就跟我吃了顿包子。
第三件事是房地产中介的事。前文书交代过,这小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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