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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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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不是前世所处的二十一世纪。

    这是古代,是百姓性命如草芥的古代。

    即便与前世的古代有许多不同,即便襄城据说已是难得的太平乡,却仍旧有着鲜明的阶级划分,上位者肆意妄为,下位者如履薄冰。

    她将目光投向院中那一院花草。

    穿越之后,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挣上钱,跟老爹过上好日子,然后可以安心地莳花弄草渡此一生。如果能找到个顺眼的好男人嫁了那固然好,找不到的话也不将就,就这么一个人过着也无所谓。

    安心囿于这一块小小的天地,守着小小的愿望努力拼搏,觉得总有一天能够达到目标。

    她的愿望仍旧没有改变,但是,这样的世道,会让她有实现愿望的机会么?而即便实现了,又能不能守住?

    刘寄奴回到东间时就看到襄荷在发呆。

    他踱到床前,默默地与她一起守着兰郎中。襄荷看到他,自呆愣中回神,朝他笑了笑,然后又扭头盯着兰郎中。

    刘寄奴的心仿佛被那笑扎了一下。

    “襄荷。”他突然出声叫道。

    “嗯?”襄荷回头望他。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低很低,“在翻车时……没有抓住你。”

    本来可以的。

    他虽然自小体弱,却三岁时便开始跟着兄长们扎马步,下盘功夫很扎实,所以在车翻地那一瞬间便紧紧地抓住了车沿,很快便固定住自己。而如果在固定住自己的时候,腾出一只手抓住襄荷,襄荷完全不会被甩出去。

    但他迟疑了。

    在自己的安危和襄荷的安危冲突时,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冲突时,他下意识地选择了自己。如果换成兰郎中,他或许会不假思索得伸出手,但是,襄荷只是相处没几天的人。即便她是兰郎中的女儿,却也无法在短短几天之内让他交付出全部信任。

    等他回过神想去抓襄荷时,已经来不及了。

    “对不起……”他再一次说。下一次,他绝不会再迟疑。

    他低着头,像是被自责与愧疚压垮了身躯。

    “没关系的,”他听到襄荷说,“没有谁有义务对别人的生命负责,所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自责。”

    他的头却垂地更低了,他想反驳,却又不知道如何反驳,那些话梗在喉咙里无法说出口,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不敢接触阳光一样。

    又过了许久,忽然听到她轻轻地说:“我可以叫你哥哥么?”

    他猛地抬起头。

    “以后,你就是我哥,我就是你妹妹,像是亲的一样,好么?”

    他放佛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地点了点头:“嗯。“  



第22章 买珍珠

    探望兰郎中的村民一波一波的来,襄荷与刘寄奴一边照顾兰郎中一边接待客人。从醒来后,襄荷便再没有休息过,许是那瓷瓶里的药的确是好药,她的伤处并不太疼痛,因此她可以一直支撑,支撑着笑着向每一个来探望兰郎中的村民道谢,支撑着在他们离开时送到门口,支撑着在他们走后继续守在兰郎中床头。

    刘寄奴劝她休息一下,但她并不觉得累,一点都不累。

    她只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心安理得地将自己当成小孩子,觉得什么事都有兰郎中替她挡着,她可以无忧无虑地重活一世。兰郎中倒下了,她就应该将这个家支撑起来。

    她还安慰刘寄奴,让他不要担心,告诉他爹一定会醒来,醒来了就没事了。

    告诉他,也是告诉她自己。

    但当兰郎中真正醒来,迷糊着眼喊她“闺女”的时候,她还是软弱地差点流出眼泪。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屋外的阳光晴暖和煦,微风中也夹杂着暖和的气息,蔷薇开始凋谢,院中到处是散落的蔷薇花瓣。

    襄荷将热了又冷冷了又热的饭菜端上来,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喂着兰郎中。

    兰郎中看着她额头上的绷带,心疼地要命,闭紧了嘴不让她喂,襄荷便哄他,哄不住就僵着,手里拿着勺子,一直抬着不动,等到胳膊痛了就委屈地看着他,兰郎中便心软了,乖乖地让她喂食。

    只是一提起这场事故的起源,兰郎中便又悔又恨,悔自己当时拉错了缰绳,恨那纵马的骑士太过狠辣。

    他将襄荷额上的绷带轻轻掀开来看,一看到那还凝固着紫黑色血块的伤处,便恨不能爬起床来将那纵马的人给生吃了。

    襄荷见状,半点不敢提肩上还有伤的事,为了转移他注意力,便说起那瓶药的事,还将药瓶打开让他闻。

    兰郎中闻味辨药材的本事还不如襄荷,但他游医多年,也算见多识广,见那药膏的颜色,又闻闻药膏的气味,便断定药是难得的好药。待将药膏抹到伤处,更加断定制药的人定是深谙医理,且炮制药材的炮制师傅定也是一把好手。

    他虽是半路出家,但对医术却并不敷衍,也不只将其当作谋生的手段,因自知自己水平不高,便逮着机会就与城里的坐堂大夫,甚或乡间的赤脚医生探讨医理,颇有些求知若渴的意思。此刻见这药膏,便有些对那制药之人心生向往起来,想着若有机会能座谈医理该有多好。

    只是一想起这药的来处,他便不又有些恼怒,虽则听襄荷与刘寄奴描述,车里那人似与纵马的有些不对付,但他们总归是一路人,都是害襄荷受伤的坏蛋。因此,兰郎中便将那车里的人也一并怨上了。

    至于车里贵人与制药大夫许是同一人,这个可能兰郎中压根没想过。

    虽自古便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但儒家向来认为医学方技属儒之小道,即便有大成就也不足为提,因此士人之中虽有不少略通医术,但医术精湛者却少之又少。而以那药膏的水平,兰郎中认定制药之人必是名医,自然不会是那车内的人。

    因此他理直气壮地将那一队人马全都怨上了。

    襄荷见他怒气难消,像个小孩子似的只差没扎个小人日日戳他们脚底板,不禁又好笑又窝心。

    之后几日,襄荷与兰郎中按那老者的吩咐定时用药,果然一日好过一日,襄荷肩膀处也能活动自如,方才骗过兰郎中。

    除了药膏,还要喝汤药,而煮汤药的药材,自然是自荣生堂拿来。当日情况紧急,拿着钱的襄荷又昏迷不醒,随行的村民也都是穷人,平日无事自不会带许多钱在身上,因此当日的诊费连同药钱都是林大夫代付的。林大夫有心要免他们的费用,只是他也是受雇于荣生堂,诊费尚且要与荣生堂分成,药更是完全属于荣生堂,因此他也只是代付。

    醒来后第二天,襄荷便让刘寄奴去了襄城,将诊费连同药钱一分不少地还了,用的正是卖南瓜的那二两银子,只这一项花费,二两银子便只剩了几百个铜板,这还是林大夫将药材按进价给他们算的结果。

    这时代,穷人生病一般都是熬,熬得过就好,熬不过便也只能认命。顶多向兰郎中这样的乡下大夫抓副药吃,如荣生堂这样的城里医馆,向来鲜有穷人光顾。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襄荷与兰郎中伤的是脑袋,尽管那老者说十日便无事,襄荷却不敢冒险。因此刘寄奴去襄城的时候不仅带了那二两银子,更带着那颗猫眼大的珍珠。

    回来时,刘寄奴带回许多温补的药材,还带回一个一层包着一层的布包,外面用医馆包药的油纸伪装成药材。

    将那布包打开一看,襄荷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银子,好多银子!

    襄荷拿起一锭掂了掂,估摸着差不多有十两重的样子,而同样大小的银子,足足有九锭。

    “当了一百两,买药花去八两三钱,还余九十一两七钱。”刘寄奴解释道。

    襄荷虽然高兴,却有些不解,“医馆里也卖珍珠粉,价钱可比这个便宜多了,我还以为能当二十两就不错了呢。”

    刘寄奴一笑:“一分圆一分钱,珍珠品相好与不好,价格上便天差地别。医馆磨做珍珠粉的珍珠都是品相不好的次等小珠,价格自然便宜。但咱们当的那颗形状圆整,个头又大,是珍珠里的上品珠,寻常富贵人家都难找到这样品相的,一百两算什么,只怕开价千两也有人买。”

    这么一说襄荷便明白了,顿时觉得自己糊涂了。不过这也不怪她,这世界又不是前世商品经济发达的前世,像珍珠这种奢侈品的物价,也只有享用得起的上等阶级和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她两者皆非,自然也没个清楚的物价概念。

    刘寄奴顿了顿,面色有些晦暗还有些愤恨:“起初当铺伙计见我人小,当我好诓骗,只愿出十两,我作势要走才急了,只是最多也只愿出一百两。若是有时间慢慢寻买主,一千两不敢说,五百两还是能卖到的。”

    襄荷却并不太在意。一百两对于如今的兰家已经完全足够,再多也只是存着,而她急着买药,哪里有时间慢慢找买主?

    因此她便安慰刘寄奴道:“已经很好了,幸亏是你去,若是我去,指不定人家出十两,我就真十两给当了。”

    想想又有些遗憾,那珍珠值得如此高价,自然也是十分美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前世时像那样的珍珠自然也是天价,她也只看过商场里几百块几千块的小珍珠,自然对那珍珠也很喜爱。

    只是和她的那一点点喜爱相比,自然是珍珠换来的银子更重要。

    刘寄奴一直看着她,自然没有错过她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遗憾。他命途多舛,自小便有察言观色的本事,当即便明白她在遗憾什么。

    心上微微有些波动,并不剧烈,但绵绵密密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心情,这种心情,叫做心疼。

    虽然经历特殊,但在五岁之前,他过的一直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突逢遽变,不再如以往一般金尊玉贵,却也生活优渥,只是后来又接连遇难,才最终沦落到绝境。

    见识过人世间极致的丑恶,却也享受过常人难享的富贵。在他记忆中,周围环绕着的女人们哪个不是珠围翠绕,珠钗满头,谈论起珠宝首饰如珠宝商人般熟稔,产地价格如数家珍。而如襄荷这样的出身,却连多看一眼喜爱的珍珠都是奢望。

    他忽地想起襄荷昨日说的:他是她的哥哥。

    胸膛中忽地生出一股气来:他刘寄奴的妹妹,怎能如此受委屈?

    “襄荷,以后我给你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他郑重地许下誓言,说话还带着些孩子气,语气却无与伦比的郑重。

    襄荷心里将他当小孩,见他这副小孩子立大志似的模样,当即便被逗笑了,于是用哄小孩似的语气道:“好啊,以后你给我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有了银子,且是很多很多银子,自然不必再苦巴巴地省吃俭用,尤其兰家还有两个病人,唯一没病的也因之前逃难而饿坏了身体,最是需要调养的时候。

    因此接下来数日兰家的饭桌上每日都花样翻新,肉食日日不断。

    因为上次进城留下的不愉快印象,襄荷短时间内都不想进城,许多东西秀水镇上也有,虽然有些质量不如城里,但凑活着也够用,因此便每日都去一次秀水镇。

    秀水镇挨着秀水村,就在秀水村的北面,中间只隔了一条秀水河,原本被叫做秀水村的后村。因临着秀水河,交通很是便利,许多邻村的都爱来这儿交换东西,交换的人多了便发展成了镇。只是秀水村的许多老人都还保留着过去的习惯,去镇上不说去镇上,而是说去后村。

    距离如此之近,襄荷便不嫌麻烦地每日都去,除了第一日将要做衣服的布料和油盐米面等物买了,后面便是每日都去买些新鲜的肉食,尤其猪大骨,加上药材熬煮出浓浓的骨头汤,硬逼着兰郎中和刘寄奴一人两大碗地喝,当然,她自己也喝。

    有了米面调料又有了肉,襄荷的手艺终于可以完全施展出来。只是她的肩膀还不能太用力,拎勺拎久了就有些吃不消,于是她便在旁边做指导,刘寄奴掌勺。何时翻炒,何时放调料,一人说一人做,配合的倒还默契。且多做几次之后,不用襄荷指点,刘寄奴自己也能做出不错的饭菜了。襄荷笑眯眯地夸他贤惠,刘寄奴有心要给她个爆栗,但碍着她额上的伤,只能没辙地忍了。

    这样的好伙食养着,两个病人恢复的都不错,刘寄奴脸上也终于有了些肉,就连被香味勾引回来天天蹭食的丑猫包子和小奶狗馒头,也各个都吃得滚瓜肚儿圆。

    即便过着这么每日不断肉的“奢侈”日子,半个月过后,当珍珠的九十多两银子也才只去了个零头。这时的钱难赚,但也值钱,这九十两银子若精打细算地用,再加上兰郎中行医的进项,兰家稳可以过上秀水村中等人家的生活。

    只是银子存着也不会生银子,而兰郎中年纪也不算小了,襄荷不想他再辛苦地四处游医,就琢磨着在镇上或是襄城给他开个小医馆,不求多赚钱,只求有些收益,兰郎中也不用像以前那么辛苦。

    正琢磨着什么时候去襄城找找有没有合适的店面,一笔生意自己找上了门儿。

    既不是逢年过节,宁家也没什么大事,抱香却回村了,回村后先不回宁家,而是直奔了兰家。

    她是给襄荷传消息的:周府的二少爷对她那南瓜上长字儿的法子有兴趣,想跟她谈笔生意。  



第23章 初相识

    襄荷对周府并不十分熟悉,周府的人也只认识抱香和周清枫,以及远远瞥过一眼的周家大家长周冷槐,至于周府其他成员,抱香并不是多嘴的人,并没有与她道过主子家的事,因此她连周府到底有几个少爷也不清楚。

    因此这个号称要跟她谈生意的周二少爷,她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不过既然是抱香捎的信儿,那总不会是骗人。襄荷向抱香仔细打听了一番这个二少爷,这才知道,他与周清枫竟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这么倒也说得通他为何会找到她了,周清枫那包不住事儿的性子,肯定是兄长一问,就竹筒倒豆子似的把她全抖落出来了。

    只是还有一点奇怪。她对周府的印象一向是书香世家,不染铜臭,怎么这个二少爷倒像个生意人一样?还是他只是个牵头的,具体事务交给手下掌柜?但听抱香说他也才十五岁,又是庶子,看周清枫连五两银子都难拿出来的窘境,估计这个胞兄也受宠不到哪里去,这样一来,他哪里来的手下掌柜?

    襄荷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论如何质疑,送上门的生意不能推出去。虽然有了珍珠换来的九十两银子,但这也只能让兰家过的不至于太过贫困,日子仍要精打细算地过,如果有挣钱的法子,襄荷自然不会错过。

    而且抱香不仅仅是带着口信儿来的,她还带来了八两银子。三两是还周清枫的欠债,五两是周二少爷另加的,说是那福寿南瓜很得老太太喜欢,这五两算是另赏的。

    襄荷骨子里还有些小别扭,一听那个“赏”字,当即就把那五两又塞回抱香手里,只收了自己应得的三两,抱香说她傻,她也只当没听见。

    抱香要在秀水村待一天,翌日便回周府,让襄荷仔细考虑考虑。

    兰家一家三口嘀咕了一宿,最终还是觉得,这个生意,得做。

    于是,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抱香连同兰家三人,便一起坐上了回周府的马车。

    这个马车不是王老汉的那个寒酸马车,而是周府特意派来接抱香的,虽只是普通的青毡小车,却也比王老汉的稳当舒适许多。抱香以往回村可没这个待遇,向来是走着来走着回。毫无疑问,这是那个二少爷的手笔。

    刚过早饭时分,马车驶到了周府。

    仍旧是送南瓜时那个偏处小门,不过这次襄荷等人不用站在门口等,而是由抱香引着,一路穿花扶柳,来到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

    周清柯正在那里等着他们。

    笑面虎。

    这是襄荷对于周清柯的第一印象。

    据抱香说,周二少爷的相貌是顶好的,府中的丫鬟上至十七八岁的思春少女,下至七八岁的垂髫幼童,一提起二少爷,无不是霞飞双鬓酡红染腮,这说法有没有夸张不知道,但也侧面证实了周二少爷对女性的吸引力。因此抱香便打趣襄荷,让她别见了二少爷就红了脸。

    襄荷无奈着保证绝对不会红脸。

    她当然不会红脸。别说那什么二少爷才只算“相貌顶好”,就是他是个天姿国色,也别想让她看一眼就心脏狂跳面红耳赤。

    只因她有个毛病:不能辨人美丑。这倒不是说她脸盲,她能分清人的长相,也不会弄出将张三误认做李四的糗事,只是认得出归认得出,分辨美丑却不行,面对众人口中的大美人佳公子,她一点没看到美好事物的激动感觉,同样的,众人口中的丑男丑女,她也同样没什么感觉。

    不都是人么,她撇着嘴想着。两只眼睛一张嘴,一个鼻子两只耳,除非脸部有残疾的,不都长得差不多么!

    就跟人看猴子,觉得猴子长得都差不多一样,襄荷看人,也觉得人都长得差不多。

    没有相貌美丑带来的喜恶影响,襄荷对于他人的印象,更多依赖于他人的言行举止,以及一种近乎直觉的东西。根据这种判断依据,周清柯给襄荷留下的第一印象,便是个不算多好的笑面虎。而周清柯这样的笑面虎,最适合他做的无疑是奸商。

    周清柯招待他们的地方是他院子里的正厅,顾及他们还未用早饭,便先让佣人上了一桌简单的饭食。并不像许多小说里描述的一样是什么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不过是清粥小菜,以及一些精致的糕点面食。对于这样的饭食,周清柯似乎很抱歉,连声说招待不周,兰家三人都不是在意这些的,有的吃就不错了,哪里还会抱怨,兰郎中还道周清柯太过客气。

    吃过饭,便谈起了正事。

    来之前襄荷便将所有可能都细细思索了一遍,想出种种可能以及相应的应对办法,然后将这些一并教给兰郎中。出头的是让大人做,在外人眼里,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个正常小女孩吧。

    因此,此时她就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玩手指,真像个普通七岁小女孩似的,目光一会儿溜到桌上的点心上,一会儿溜到窗外几株花期已过的郁李上,对于兰郎中跟周清柯的交谈半点不关心的样子。倒是刘寄奴正襟危坐,目光凝在兰郎中与周清柯身上,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襄荷表面上不在意,但实际上,她耳朵竖地高高的,半点没错过两人的交谈。

    一番客套寒暄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一九分成,兰家一,周家九……”

    襄荷一听这句,当即差点没从椅子上蹦下来,指着周清柯的鼻子大骂。

    一九分成,这比例也太坑了!

    周清柯的意思是兰家负责生产带字儿的各种蔬果,从种植到印字儿到采摘,全都是兰家的事儿,而他的责任就是把东西卖出去。

    其实襄荷对于他想多占点利润倒没意见,虽然表面上看兰家做的事儿多,但显然,这桩生意最难的不是怎么生产,而是怎么销售。兰家虽然可以生产出许多产品,但没有门路,只靠撞大运似的撞买家,毕竟还是不靠谱。而周清柯不同,即便他只是个周府庶子,他所在的人际圈也远比兰家宽阔,而以他目前表现出的手腕,襄荷相信他能将东西卖出去。

    只是一九这个分成,襄荷觉得也太坑了。

    她悄悄拽了拽兰郎中的袖子。

    兰郎中立刻接收到信息,清清嗓子开始据理力争:“唉,不是我不想啊,可二少爷您不知道,这个东西有多难弄,单说三少爷那个南瓜,咱是从开春伺候到初夏,半点不敢疏忽,才弄出这么一个南瓜来。一个南瓜五两银子,若是一九分成,这利……可还不如咱种庄稼呢!”

    兰郎中这话纯属胡诌,即便一九分成,一个南瓜五百文也比种庄稼划算得多。可这谈生意不怕胡诌,就怕不会诌,反正双方心知肚明,比的就是扯皮的功夫。

    周清柯却粲然一笑,精致的眉目生生透出一股无边风华来,晃得身边伺候的小丫头立时涨红了脸。

    “老丈,这个您且放心,既然是我来负责卖出去,那这价儿自然不会还是五两,您分得的利也不会仅仅五百文。再说,”他又一笑,“这生意一旦真开始做,需求自然不会是少数,量一大利便翻倍,我周清柯自不会让老丈吃亏。”

    襄荷眉头一跳。周清柯既然敢说这话,想必也不会吹牛,也就是说,他能把东西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而且,量极大。这对兰家来说自然是好事。

    不过,该得的利益还是得争。

    襄荷又扯了扯兰郎中衣角,在他背上写了个三七。

    兰郎中心领神会,抖起精神继续跟周清柯扯皮。

    襄荷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两人才终于扯皮完毕,如襄荷所愿,定的是三七分成,兰家三,周清柯七。虽然兰家还是占了小头,但相比周清柯开出来的一九,已经很让人满意。

    又商量了具体货物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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