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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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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尤为讲究,是盖养成女子幽娴贞静之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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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狂言又长又臭(3)
“文”——文者,静也,缠足女子,性情大都温良,举止自然文静安详,莲步姗姗,端庄流利,仪态万方,所谓“渊如沉珠,湛然莹彻”是也。
  “雅”——莲姿美者,其神必雅,凌波细步,静雅无声,真是“神如秋水,不染俗氛”。
  “超”——莲姿超逸绝尘,步武似玉盘走珠。
  “秀”——秀者,也,秀骨天成,瘦锐尖弯,玲珑剔透,令人心醉。
  “韵”——韵者,风韵之谓,韵不在纤而在风度蹁跹,意态窈窕,纤纤翘翘,款步缓移,恰似回雪流风,自然目寓之而成色,神遇之而为韵。
  上面一段文字,可以作为古来名士称赏缠足文章的代表作。我不厌其详地录出,但是已将注释项下删去了一半有余,因为全文实在好像王大娘的缠脚带——又长又臭,而且有许多文句,太不像话,所以未能尽录。
  
荒唐记载遗臭万年
古今书籍中,赞美缠足的,出于私人的写作,是无聊文人的狂言,还情有可原。中国最有名的一部康熙皇帝敕命纂修的《古今图书集成》,都是翰林进士纂修的,历时十年,直到雍正初年方以殿版铜活字排印,印了不知多少年才问世。全书有一万卷,每卷如以一万字论,即有一万万字之多。从前中华书局曾影印出版,我单单抽购了一部《医药典》,已有二十余册之多。这里面也有一件荒谬的事情,就是在《闺媛典》中,竟然采编若干卷为“弓莲篇”,亦是专谈缠脚的。以堂堂皇帝敕命纂修殿版付印的巨著,也连篇累牍地讲缠脚,认为是妇德妇容,这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大污点,令人出于意外。谅来这班翰林进士老爷,都有所谓“爱莲”怪癖的。
  
文士风流逐脚臭


我国旧小说中,《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是一个“于学无所不窥”的人(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镜花缘》中,他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对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了愤怒的抗议。书中的林之洋入了女儿国选为贵妃,被逼缠足,见该书第三十三回“粉面郎缠足受困”,摘录如后:
  ……接着有个黑须宫人,手拿一疋白绫,也向床前跪下道:“禀娘娘:奉命缠足。”又上来两个宫娥,都跪在地下,扶住“金莲”,把绫袜脱去。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趾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
  ……
  到了夜间,林之洋被两足不时疼醒,即将白绫左撕右解,费尽无穷之力,才扯了下来,把十个脚趾舒开。这一畅快,非同小可,就如秀才免了岁考一般,好不松动。心中一爽,竟自沉沉睡去。次日起来,盥漱已罢。那黑须宫蛾正要上前缠足,只见两足已脱精光,连忙启奏。国王教保母过来重责二十,并命在彼严行约束。
  话说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两段,十趾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一日,正在疼痛,那些宫娥又搀他行走……只觉疼得寸步难移。奔到床前,坐在上面,任凭众人解劝,口口声声只教保母去奏国王,情愿立刻处死,若要缠足,至死不能。一面说着,摔脱花鞋,将白绫用手乱扯……不由杀猪一般喊叫起来,只求国王饶命……从此只得耐心忍痛,随着众人,不敢违拗。众宫娥知他畏惧,到了缠足时,只图早见功效,好讨国王欢喜,更是不顾死活,用力狠缠。屡次要寻自尽,无奈众人日夜提防,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
  上文所引都是《镜花缘》中有关缠足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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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鞋盛酒狂饮取乐
据《贯月查》一书记载,原文是文言文,把它改为语体文叙述如下:
  取小脚的妇女弓鞋,仿效投壶的方式,由客人四周轮流掷果其中,取名为“摘星贯月”。看是否掷中,就用弓鞋以载酒行觞。因形似浮查,所以取名为“贯月查”。行令之时,由一个担任司事,从陪宴的妓女脚上,把她的两只鞋子都脱下来,一只弓鞋内放酒,一只弓鞋则放在盘子里。司事的走到客人面前,相隔一尺五寸距离,任由客人投以果实,以莲子为上,红豆次之,松子仁又次之。投时每人均用大、中、食三指,撮掌而上,手和弓鞋的高低相仿,平行投掷。一共投五次,以掷不中的多少,来罚饮弓鞋里的酒。
  和这种弓鞋行酒办法异曲同工的,还有用妓女的弓鞋,在四座顺次转递,嘴里数着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三十日,同时依着行酒歌诀:
  双日高声单日默,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
  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
  三十覆杯照初一。
  报错时日又重行,
  罚乃参差与横执。
  每人轮到自己,把手中的弓鞋,依照日子,随时变换。或则是鞋口向上,或则是鞋口向下,或则是倒持鞋尖,或则是执着鞋底,或则高举,或则平持,或则放在桌子底下,不让人看见,表示月黑贯月。取着缠足女鞋,侑酒行令,真可谓想入非非了。
  还有一种叫“采运船”妓鞋行酒令。有一篇文辞,说是:
  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屣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偶坐,绝缨履为交错,飞莲觞而闻香。
  这种荒唐行为,都是旧时文人提倡的,既嫖妓,又饮弓鞋中的酒,所谓文人无行,个个成为逐臭之夫了!
  在前述文字之中,讲到将女性的小脚鞋,用莲子或红豆或松子仁等,像古代“投壶”的方式,作为投掷,输了就要罚饮弓鞋酒。这种小脚鞋,在那班“名士”行乐时,以越臭为越香。原来在明清两代瓷器中,还有一种瓷质青花小脚鞋杯,是用来作为饮具之用,设想至此,叹观止矣!图中一幅照片的瓷鞋,上面有栀子花案,只有三英寸半(三寸左右)长。另一幅照片中的瓷鞋,上面有镂空的金钱连接图案,这种鞋盛酒,酒会流出来,所以罚酒轮到这种杯子,要喝得快,否则就呷不到酒。
  这种瓷质的小脚鞋,藏在外国的博物馆中,成为中国人自取其辱的物证。我们到外国博物馆去参观,见了这些东西,正有“吾不欲观之矣”之叹!
  类似这种以小脚绣鞋代替酒杯的故事,还见于《金瓶梅》第六册第八页,里面有一句话说:“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双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在内,吃‘鞋杯’耍子。”这句话里的“他”,是指女性而言,因为明代还没有现代人想出来的“她”字。所谓“鞋杯”,即是以鞋为杯;所谓耍子,即是玩弄的意思。“耍”字至今仍是杭州人称游玩的代名词。
  上面两段文字,一段是所谓文集,一段是所谓小说,但即此两段,已可代表用女性绣花鞋作为酒杯的明证。
  我从前到北平,在古玩铺中,还看见过铜质的小脚鞋,可惜我当时未曾把它买下来,所以现在要找一张图片都很难得。
  
文士风流其实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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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文人往往自称雅士,而且把人们职业的阶级,分为士、农、工、商四类,特地将士居其首位。其实,士只会吟诗作对作八股文,在从前时代,一班“禄蠹”,天天只想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想博取功名,金榜题名之后,一心想做官,可以搜刮民脂民膏,那么,黄金屋有了,颜如玉的美人也就有了。如今时移物换,最末位的商,跃居首位,因为国家的经济来源靠的是商,而士到了现在,除了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当教授之外,要想求职糊口,都不容易。
  从前的文士,有了官职,便觉八面威风;没有官职而能舞文弄墨的人,称做隐居名士,在一乡一县之中,还可以厕身于绅士之列,所以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俗语。
  规规矩矩做一个读书人,本来品格是很高的。可是有许多名士,实在是徒有其名,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玩弄女性,他们最擅胜场,所以自古以来就有名士风流之说,也有风流名士的雅号。他们还有一种说法“尽管风流莫下流”,但实际上做出来的事却是“其实下流不风流”。
  
男性逐臭妇女受罪
古来中国若干所谓名士,能够写些文章或是赋诗填词,其中一部分都有怪癖,且以怪自豪。实际上他们这种行为倘然处于今世,便被认为是“嬉皮士”,或者是属于阿飞一流的人物,为正人君子所不齿。只是阿飞之中,有所谓恶飞、劫飞,一味开片打劫,倒是上述古代一班名士所不屑为的。
  近时所谓臭飞,在名士中颇不乏人,所以在若干笔记中,常常有“臭名士”的记载。所谓“臭名士”,一种是名声上的臭;一种是不洗浴、不剃头、不修指甲、不修边幅,这是身体上的臭;一种是嗜痂成癖,喜欢吃含有臭味的东西,如臭腐乳、臭面筋、臭苋菜梗之类,这是食欲上的臭(按:中国人喜欢吃臭味的食物,不限于名士,若干家庭妇女,亦有此嗜好,爱吃臭腐乳之类,这是酵母素食物,与臭名士无关);又有一种是喜欢用嗅觉官能,来作嗅觉上的“闻臭物”。这是臭名士所常见的。(按:西方人认为男女的腋下狐臭是性感的特征,大约人类中或有嗜臭的本性。)
  关于缠足妇女的小脚,久裹必臭,臭到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因此特别为嗜臭名士所喜爱。这种臭名士,平素一人据案独酌时,下酒菜并不考究,只要有酒,一面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再用手指来挖脚丫(广东所谓挖脚趾罅),一边挖,一边递到鼻子边去闻臭味。妙在他们平素不常洗脚,趾间便发生一种恶臭,这种恶臭的气息,他们闻了正中下怀,以此为唯一的乐趣。这种情形,不但旧时常有,我相信近世若干人士也有这种嗜臭的癖好。臭名士闻自己脚趾罅臭还不过瘾,于是认为缠足妇女的小脚,在解开脚带之后的一种臭味,更是具有性感特异气息,越臭越好,那种恶臭的气息,就更增兴趣,把小脚捧在手里,高高举起,边看边闻,认为是房室乐事。历来文人歌颂小脚之美好,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上闻臭脚为房室之乐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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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成狂提倡缠足
旧时男性之喜爱妇女缠脚,其中还含有极端自私的心理。一种是对外的,因为女性一缠脚之后,走起路来,莲步姗姗,袅娜娉婷。他们以为是一种美态。同时女性缠脚之后,不能狂奔乱跑,他们可以限制女性困居在闺房之中,觉得她们出门闯东闯西,会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发生暧昧事情,微行私奔。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为。
  更进一步来说,男性还不喜欢自己所占有的女性的小脚被他人看到,一定要她们长裙曳地,把小脚完全掩蔽。所以缠脚妇女出门探访亲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时逢节赴寺院进香或是出街看会景,必须穿着一条长裙,长裙或是罗是锦,虽然价值不菲,即使沾上了尘污,也并不介意,这是防止别人看到她们的小脚,同时还必定要由婢仆陪同出街,不使她们自由行动。所以观察无数仕女图,都看不到女性小脚的。
  还有好多男性,认为女性一经缠足,大趾要负担全身重量,那么回翔作舞,姿态会格外美妙。历代以来,女性除了抚琴、弄筝、吹箫、弹琵琶之外,也会咏诗作曲,既歌且舞,在舞蹈之时,男性看来,才能获得无穷的乐趣。其实西方国家提倡的芭蕾舞,也因一趾着地,回翔作舞,姿态卓然不同。古代缠足亦出此意。
  至于豪门富有之家蓄养歌伎,作为酬酢娱客之用,这些缠脚的歌伎更是媚态横生,令宾客皆大欢喜。这又是男性的一种自私心理。
  还有男性认为女性双足经裹缠之后,足部的发育较为萎缩,而臀部则增进发育。其目的不言而喻,这也是男性自私心理的一环。
  无聊文人做出来的恶劣行径,讲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旧籍《香艳丛书》中有一位署名“眠云”的写了一篇《玩莲举隅释例》,其中说到玩弄小脚,看了会有令人作呕的感觉。譬如:(一)在女性臭脚之中,先用鼻烟或其他香料,放在隙罅之中,拈而嗅之,习行久之,莲肉有天然之香;(二)把女性双足的大趾放在鼻孔狂嗅,说是:兰麝之芬,可以醒脑提神;(三)用口来吮女性的三寸金莲,好像婴儿吮乳一样,说:味胜于口吻;(四)竟然有人用舌头来舐缠足女性的臭脚;(五)用牙齿轻轻地嚼这种臭脚,说:如餐软玉,美不可言;(六)竟咬嚼脚趾,要咬到脚趾间的血涔涔而下,说是:痛也快也。
  这种种行为都是虐待狂。其他还有许多花样,我觉得太不像话,只得从略,但已足够证实文人无行丑恶的一面,有如是哉!
  
各地歌谣荒唐无聊
刘经庵辑《歌谣与妇女》一书,其中关于缠足与不缠足的女性,指出女性一生荣枯皆系于此,可见当年习俗的荒唐无聊,令到妇女们非缠足不可;但亦有讽刺小脚的,尽录如后。
  (彰德歌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麸,就辣子。
  (云南歌谣)大姨嫫,莫多说,人家男儿能写又能作,只要侄女日日来把小脚裹,后来饿着冻着来找我。
  (浙江余姚歌谣)一个大脚嫂,拾来抬去没人要,一抬抬到城隍庙,两个和尚抢着要。
  (湖南华容歌谣)裹脚呀裹脚,裹了脚,难过活,脚儿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脚儿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蹩,只把男人做靠身砖。
  (四川蓬安歌谣)一张纸儿两面薄,变人莫变大脚婆。妯娌嫌我大脚板,翁姑嫌我大脚鹅。丈夫嫌我莫奈何,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睡觉各自各,上床就把铺盖裹。奴家冷得没奈何,轻手扯点铺盖盖,又是拳头又是脚。背时媒人害了我,满腹苦处对谁说?二位爹妈莫想我,女儿只怕不得活。
  (怀庆歌谣)红火筒,黑纸煤,门里边有个白闺女,脚又小,脸又好,先浇牡丹花,后浇灵芝草。
  (江西歌谣)公公拿着拐杖拐,媳妇就用金莲踩,一踩踩着公公手,公公倒说我的儿,三寸金莲又小又不歪。
  (保定东乡歌谣)小脸白生生,小脚一丁丁,走道风摆柳,鞋上挂红铃,前走三步叮当响,后退三步响冬叮。
  这许多歌谣中,只有湖南华容的歌谣有些反抗性,其余的就大都迹近荒唐无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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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所趋鄙视大脚
由于传统的习俗,女性不缠足便嫁不到好丈夫,所以不缠足的女性,常自己憎恨自己的大脚,认为是终身憾事。这实在是一般文士提倡于前,一般家庭附和于后,令到不缠足的大脚女士抱恨无已。湖北有一首民歌,叫做《大脚十恨歌》,歌词虽然可笑,也可以见到当时妇女受到习俗的压迫,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大脚”,所以每句歌词都含有血泪,也可以反映出一般男性的自私狂和虐待狂。歌词后录:
  闲来无事家中坐,提起唱个恨大脚,说起大脚造孽多,大脚姐儿听我说:
  一恨大脚心头闷,背地埋怨二双亲,父母舍不得钱和银,不买裹脚合尺寸。母亲不与奴包紧,一双大脚呕死人,鞋面要得七八寸,棉条线子要半斤,做鞋多要几天工。还有一等刻薄人,他说奴是半截观音。
  二恨大脚喜期临,奴在房中闷沉沉。多少姐妹来相劝,怕奴舍不得二双亲,舍不得哥嫂兄妹们。奴家有话难启唇,哪个舍不得二双亲,谁个舍不得哥嫂们?多久望得喜气临,只怕大脚丑死人。
  三恨大脚到婆家,炮火连天回车马。奴在轿内忙设法,忙把罗裙来扯下。夫妻堂上来结烛,进房先吃交杯茶。他家有个老妈妈,走上前来看奴家,从头一看到脚下,一屋姑娘打哈哈,恭喜你家好造化,人倒是好脚太大!
  四恨大脚同夫眠,丈夫说话好呕人。他说大脚像碑亭,顶起被来塞不紧,风吹进来好凉人。奴家见后把情生,叫他与奴一头困。我夫一听怒生嗔,你这大脚垫不成。
  五恨大脚回娘家,路远走得两腿麻。只有小脚真个好,不是骑马就是轿,婆家送来娘家接,夫妻格外和气些。只有我们难得说,丈夫看见心不悦,眼睛一脸一黑,风流话儿全未说。
  六恨大脚做生活,男人做的都归我。姑娘厨房烧把火,纺线织布不必说,浆衣洗裳都要我,外面屋里杂事多,受忙受累是大脚,不是挑水就挨磨,不是擂米就舂碓,活活吃亏是大脚。
  七恨大脚走人家,情愿不去纺绵纱。看见小脚真可夸,罗裙只管高些扎,裤子上面满绣花,走路好似马蹄踏。我们好似秋船样,罗裙不敢高高扎,走路不敢开大步,罗裙分开现出它,去到人家真没趣,脸上好似虾子壳。
  八恨大脚穿街过,街上人儿把奴笑,都说奴家好大脚。奴家一听心似火,要想骂他人又多。捏鼻之事我不说,于今世事多浅薄,混账人们话又多,他又不是买的货,平白说奴好大脚。
  九恨大脚辛苦多,人前不敢跷腿坐,送亲接亲不用我,他说大脚蠢不过。婚姻喜事要用我,除非帮忙去烧火,挑水洗菜就叫我,出力生活该大脚。罗裙扯乱十几条,可恨脚大不得小,除非转世再投胎,阎王面前求哀告,发我阳间走一遭。母要贤良脚裹小,人前只管把脚跷,丈夫见我面带笑,爱奴如同当珍宝,吃也好来穿也好。公婆面前闲谈笑,客人面前少行走,丈夫见我忙携手,说也有来笑也有,行动就是轿马走,不枉阳间走一遭。
  十恨大脚真不好,越思越想越心焦,本要悬梁去上吊,又怕惹得人都笑。隔壁大脚王妈走来了,问声娘子你可好?每日只见珠泪抛,有甚冤屈对我说。开口叫声王妈妈,也不是公婆打骂我,也不是丈夫把我磨,活活生坏这双脚,可怜日夜受折磨。王妈一听笑哈哈,姑娘气的为大脚,前朝多少美貌女,个个娘娘是大脚,只要会养儿娃子,管他大脚不大脚。
  这段歌,竟然因为不曾缠足,甚至想到要“悬梁上吊”,但末了王妈妈几句话,却说得痛快淋漓,可谓快人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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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爱莲列举大名(1)
中国女性缠足,向来为有识人士窃笑,我为了充实本文,找寻缠脚妇女的图片,在中国旧籍中,实在不易寻觅。曾经从故宫南薰殿旧藏圣贤画册中见到李后主的图像。我看了这幅图影,不由想到李后主的文采风流,这位“亡国之君”,以蓄养“娘”、首创缠足著称,对妇女施以这种酷刑,斯人而称圣贤,真不知圣在何处?贤在哪里!
  古代关于缠足的记载,前已详述,到了民国初年,天足运动高唱入云,从这时起,女孩子已不再缠足,应该是再没有人歌颂缠足之美了。但是事实上还有人眷恋小足的情趣,有若干位名人,好于此道的,竟然侃侃而谈或形诸笔墨,列举如下。
  辜鸿铭原名汤生,鸿铭是他的号,生于清咸丰七年(1857),死于民国十七年(1928)。他的父亲是槟榔屿华人代表,以种植胡椒起家。鸿铭十岁时,即赴英国学校读书,后在爱丁堡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又到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土木工程,在巴黎也住过一个时期,所以精通英语、德语、法语及希腊语。
  辜鸿铭回到中国,再研究中国文学,将《论语》、《中庸》译成英文,因此名闻中外。张之洞办洋务时期,辜鸿铭经常写作,送登上海《字林西报》及伦敦《泰晤士报》,从此声誉日著。光绪三十三年(1908),曾任外务部员外郎中,擢左丞。
  民国创立后,辜鸿铭曾任北京大学教授。左舜生氏对他曾作下列评论:
  辜氏入民国以后,更以顽固保守著称,尽管保守也是人类的美德之一,但并小脚、辫子、姨太太一并保守之,则毋乃太过……
  辜鸿铭出言吐语,往往怪诞而有奇趣。他赞美中国的纳妾制度,并极力称道缠足之美,因此,不断被中外记者访问,传诵一时,清末民初,成为中外人士争相谈论的对象。
  记得早期北京《时事白话报》翻译一张外国报上刊出的访问记,我曾经把这篇文稿剪存下来,可惜现在遍觅不得,但是内容我记得很清楚,相信六十岁上下的人,都知道这位保守派代表辜鸿铭一壶四杯和歌颂小脚的妙论。这一段怪谈大致是:
  一位英国报纸记者,在北京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编注)来今雨轩茶座上,见到辜鸿铭在品茗,就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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