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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有种-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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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做皇帝真是复杂,不过那莫北明那小子也真的是聪明,能想得出这个方法来。”
夕刀喃喃地说,只是他一边说还一边拼命地吃肉,样子让人有些发笑。
天涯听到夕刀这样说,点了点头说:“这确实是一个聪明的法子,但是这个世界上毕竟没有完美无缺乏的法子。这个方法在解决了武将由于手握重兵而作乱这个问题之后,却产生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大辐度地削弱了军队的作战能力。更重要的是历代的帝主都对武将大加猜忌,比如说历次边疆发生战事,必派宦官监军,而这些监军的宦军每每带有帝主亲手所绘制的阵图,遥授军机,统军者必须按其阵图作战。如此一样,统军的将领就不能因地制宜,随机应变。自帝国建立以来,对外的战事历来都是胜少败多,只不过由于帝国确实强大,那些起兵造反的小民族也不敢闹得太大就是了。这种情况在我们平定西北叛乱的时候也曾经发生过,我之前领军的将领也能打赢这种战争,至少可以稳守,和叛乱者打起消耗战,而之所以会连续大败,就是因为帝主的多方牵制。在我领兵之后,就置帝主的帝令于不顾,所以才赢得了胜利,我想这也是日后帝主莫北虽然大封我们两兄弟于巫郡,但始终对我们怀有忌心,以至于捕杀我们。”
“哼,日后莫北肯定要为得罪我们兄弟而后悔。但是仅此并不能说明帝国会大败,而且会从此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当中吧?”
冰剑虎目之中精光连闪,显然想起帝主莫北所做的那一套鸟尽弓藏的把戏。
“三弟你说得对,如果仅仅如此,帝国还不至于陷入到万劫不复的境地当中,但是除此之外帝国还面临着其它的挑战。近几十年来,不知道为什么,军队将领开始打破了以往‘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铁律,比如现在的袁中游已经隐隐成为军中的王者,手握重兵。据夕刀的情布可知前些时间帝国的大阅兵之中,参与的军队都与他有大有关系,而其他人对于这部分兵已有无法调动的苗头,这对帝国的安全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仅仅是武将方面的情况,文官方面也形成了几大派,其中势力最大的就是丞相陈木桦的势力,这些力量的发展都在瓦解帝国的统一的向心力。还有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就是那些看似从来都与政治无关的世家大族,比如大商家,这种世家大族虽然没有人在朝为权倾一时的大官,但力量在事实上已经渗透到帝国的民生经济当中。此时这种局面还维持在微妙的平衡之中,一旦这种平衡的局面被打破,那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此次东赢大陆的入侵很可能就会打破这种平衡。”
小宝是一个商人,他自己最清楚商人重利的心态。既然东赢大陆是为利而来,就算现在满足了,未来也还是不满足。用自己的人生信条来说就是谁会嫌银子多呢?
外面的雨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成雨丝,接着就变成小雨,再接着又变成……
“战争就要来了,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天涯的语气里充满悲伤。一直以来,天涯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盼望着战争的到来。如果没有战争,他今天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自己的过去就是在战争中得的,那将来呢?没有了战争,他存在的意义也就没有了,但是当真正看到战争就要来的时候,心情也就很难形容了。沙场无情,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谁知道能不能活下来,一将功成万骨枯,谁也说不准自己到底是会成为功成的名将还是万根枯骨中的一员。
小宝是一个商人,此时他正坐在那里悠闲地喝着帝国著名的清叶,战争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当年天涯平定西北叛乱的时候,他成为了一个大富商,如果这一次再打起来,会变成什么呢?小宝心里也充满期待。他似乎看到那些早就已经堆积如山的兵器就可以买出去了。
这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有谁会讨厌银子呢?
天下总有一种人是盼望着战争的到来的,冰剑就是其中之一。天生的战士在太平盛世之中哪能找到自己的生存方式?所以对于冰剑来说,一阵兴奋从心底涌起。
夕刀倒是无所谓,对于他来说,只要刺激就行。不过说起刺激,还有什么地方会比战场上更刺激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才是最刺激的事。
“我们也该活动活动了,明天就走吧。”
这句话从天涯的口里一字一顿地说,仿佛古老的预言家一般。
突然间,四人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漆黑如墨的天空,仿佛是某个人挥动的长刀切割着人间,紧接着的就是轰轰隆隆的雷声,雨也随着大了起来,才一会就在大地上汇成一股又一股的水,最后汇成了不小的水道。天地间陷入风雨飘渺之中,仿佛是在印证着天涯的话。
这一夜潮湿而漫长。清晨的时候,天涯、小宝、冰剑还有夕刀匆匆地离开。
天涯还是带着他那把巨大的雨伞,让人看不到他的头脸,露出的只是修长的双手。
冰剑、夕刀和小宝根本就不管天上下着的如丝小雨。
冰剑走起路来昂首阔步,一往无前的气势天然自成。
夕刀则双手插在裤袋里,一步三摇,让人害怕他真的会在某个时候倒下。小宝还是走在夕刀的前面,还是挺着那个小肚子,手上还是那根从来也不离身的用赤金打成的烟杆。
四个人三个方向,分道扬镳。
大陆,是不是正如天涯所说的那样会有战争的来临?如果是真的,那这几个人会在这场大乱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人,只有在自己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样子的时候,生活才会变得精彩无比,当然,这只对于非常人来说的。更多的人是希望能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娶妻生子,执子之手,相伴到老。
这种人就是平常人。
第六章 见龙在田
帝国西北部。大漠。狂沙。朔风。
这里地貌多变,既有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也有连绵千里的崇山峻岭。
风沙无情地击打着这里的一切,没有人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当然,也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会在什么时候结束。也许,这一切根本就不会结束,会结束的只是人的生命。
在这里,除了黄沙,本应千里无一物,但事实偏偏不是这样。
在这一片大漠之上,正有一个人大步往前走着,他正是冰剑。
他任由风沙击打在自己的脸上,心中却不由得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兴奋。
这种夹杂着岁月与功名的兴奋,正给冰剑带来巨大的享受。冰剑望着在自己面前展开的一望无限的大沙漠,当年和自己的大哥正是在这里进行平定西北部动乱最关键也是最后的一战。
当时,两军在一望无限的大漠上摆开阵势,鸣金擂鼓,千万人的呐喊,让多少勇士生出视死如归的激情!
男儿自当带吴钩,谁说不是呢?
当年间先之所以失败,关键就在于与自己的大哥天涯在这一望无际的大漠上展开决战的对攻。正是这一战让自己与大哥名传帝国,想到这里,冰剑不由得微微一笑。
“希望那帮小子的土匪做得还习惯吧,只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手痒了呢?。”
冰剑望着那正在慢慢地沉下去的夕阳自言自语道。那些在冰剑口里的所谓小子其实并不比冰剑小多少,甚至很多都比冰剑大,但是冰剑比他们拳头硬,所以就成为了他们的大哥。他很了解这些人,他们肯定盼望着打仗,因为他和他们是同一类人,血管里流着的是同一种血液,而且当年帝国对他们的迫害也让他们心中充满了仇恨。
仇恨肯定是一种动力,而且是一种可怕的动力。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冰剑甩开大步往前走去。
此处是天涯与冰剑扬名立万之处,将来会不会成为他们俩开创未来的地方?
所有的人都在期待,也许包括他们在内。
离开江元郡之后,天涯向着一个方向走去,他要去见一个人。
三天之后,出现在天涯面前的全是大大小小的山岭,人烟罕至。这里并不是江湖,所以人迹罕至。
江湖本应灯红酒绿,而不是黑灯瞎火。因为人们的欲望显然不会在荒山野岭里生长,只有有欲望的地方才会有灯红酒绿。
世界上的一切岂不正是来自于人们的欲望?
天边还挂着厚重的乌云,让人相信不久之后定会有一场大雨。
“得快走两步,要下雨了呢!”
天涯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知道自己必须在大雨到来之前找到一个地方,要不就要经受大自然的洗礼了。
没有人愿意有这样的遭遇,天涯也不例外。所幸的是他已经看到了前面的小山坡上有一间青色的建筑,那是一个避雨的好地方。
如银蛇般的闪电划过天际,姿意狂舞,雷声也迫不及待地鼓动着人的耳朵。
大雨飘然而至,山野的一切都陷入风雨飘渺之中。
不知是天阴还是暮色,又或者是两者都有,一切都变得迷离起来。
空气清寒,扑面而来。
站在屋檐前的天涯灵台一片清明,心神提升至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境界。天涯双目深情地注视着那在风雨之中飘摆着树木花草,还有那无动于衷的山石。这一切构成了一幅奇妙的画面:狂肆的风雨放纵着自己的欲望,甩打着被它笼罩下的一切。
“扑通。”
天涯回过头来一看,不远处的那个小池的水面上还残留着一圈圈不规则的水纹,想来是池中的鱼儿耐不住气闷跳出了水面。
这里真是一个好地方,不知道当年是何人在这里隐居避世?那现在这个人又到了哪里去了?是终于抵挡不住红尘的诱惑而重新出世还是生老病死还是羽化荣登仙界?无数的的念头天涯的头脑里一一闪过。
一阵淡淡的清香借着水气传送而至,天涯不由得深深地吸了一口,闭上了眼睛。
“哼!登徒浪子!”
随着这一声娇喝,天涯感觉到一阵寒气正向自己电闪般地扑来,那当然是对方的兵器,但是纵然知道了也无可奈何。
清香更近了,颈间寒气迫人。
天涯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造物主竟然如此地恩宠于她!这是天涯看到她的第一眼所不由得发出的一声感叹。
乌黑的长发低垂至那纤细有力的小腰,娇颜秀丽,一双大眼闪动着无限的灵光,小巧尖挺的鼻下,说话间隐见贝齿整齐洁白。上身穿一件紧身窄袖的浅紫色上衣,由于举起剑而露出了半截雪白如玉的小臂,上面还戴了几个小铃铛。如意领开得恰到好处,显出修美玉颈下的如美玉的雪肤,挂着的一个小小玉块更是让人想一窥下面的春色。也许是由于下雨,少女的头发有点湿,更是让人暇想不已年青真好!天涯心里说。
“看够了没有?”
她的声音变得更加冰冷。
也许是由于怒气,功力不由得灌注在剑身之上,寒气更重了。天涯明白自己只要再多说一句话,激怒站在自己面前如同天仙一般的美女,那就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但是尽管如此,天涯还是脱口说了一句自己在目后想也想不明白的话:“当然没有!像姑娘这样子的人,就算是看一辈子也不会看够。”
“哼,你找死!”
天涯心里狂喊,这下完了!想不到自己英雄一世却死在风流口舌之下!
但是过了好一会,搁在自己脖子上的剑并没有任何动静。
天涯睁开了眼睛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她,发现她的脸色正变得异常凝重,这时天涯也感到这所小房子变得相当奇怪,似乎被什么笼罩了一样。
“有人来了,你这小子滚到一边去,一会不要出声,要不死了可不关我的事。”
天涯点了点头,走回到屋子里,在墙角处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来。
门外传来了一阵沙沙的声音,那是人踩在流着雨水的草地上发出的声音。如果只是听到此人此时的脚步声,恐怕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来人只是一个不会武功的人。
只是,一个不会武功的人会在这样的一种天气里,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出现吗?
江湖无处不在。此时天涯绝对同意这句话。
就在天涯的脑里还回荡着这句话时候,门外传来了一把清脆得如同清晨的风铃般的声音:“同是路过之人,能不能进来避一避雨水?”
“无主之处,我留得你也留得。”
先前想杀自己的女孩子娇声说,只是声音里尽是冰冷。
不知道她笑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
天涯让自己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门外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足音,接着就走进一个穿着白衣但蒙面的女孩子。
缩在墙角的天涯偷偷地望了进来的女孩子一眼,一个晚上第二次目瞪口呆。
“他奶奶的,天下的美女怎么今天晚上都来到这里了?”
她头顶遮雨的竹笠,垂下重纱,让人看不到她的真容,但是露出的那一双如点漆般眼睛,有若天上的明星,竟能如墨玉般晶莹剔透。虽是粗布,但是披在她的身上却显得清丽绝俗,此时静静地站在那儿更是显得意态静柔。
美女之间是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的,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天涯心里对自己说。因为此时小小的房子里一片寂静,三个人分在三个角落,只是先前那个想杀自己的女孩子坐得比较靠近自己罢了。
如果硬是要说这里有声音的话,那就是天涯进来时所燃起的那一堆火,此时正在霹啪作响,给这里带来了一阵暖意。当然,窗外的雨还没有停,还在下着。
天涯望了一下两个人,说:“两位姑娘肚子饿不饿?我出去找点吃的吧。”
两个人同时望了他一眼,又同时点了点头,还是没有出声。
天涯心里暗自笑了一下,站起来走了出去。
走出门外,大雨已经成为小雨。天涯相信这种雨洒在人的身上定然会像情人的手那样柔若无骨。
雨,对于身处于某情某境中的人来说本来就与情人的手没有任何差别。
天涯径直向那个小水池走去,那里有鱼。在这种天气里抓几尾鱼放在火上烤,也是乐事一件。
池水清澈见底,也许是很久没有人来到过这里了,水里的鱼儿有点鱼满为患的感觉。
天涯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一条长而坚韧的树枝,去掉树叶,又用随身带着的夕刀把树枝的一头削尖,就成为了可以捕鱼的工具。蹲在池边,当看到又肥又大的鱼游过来的时候,天涯就猛地用树枝朝水里的鱼插去。儿时为了满足口舌之欲,曾经无数次玩过这种游戏,虽然已经有十来年没有再用这种方法捕鱼,但是此时却依然得心应手。
原来不知不觉之下,天涯身边已经躺着十来尾肥美的大鲤鱼。
天涯望着这些无辜的鲤鱼,知道自己由于一时兴起,让不少鲤鱼平白无故地失去了生命。
三个女孩子和自己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这么多的。但是既然已经抓上来了,也就先带回去再说。
天涯就着池水往外流的小溪把这些肥大的鲤鱼开膛破肚,清洗干净之后串在刚才用来刺鱼的树枝上,就往回走。临走时还带走一竿青翠的小竹,用小竹架着鱼来烤,鱼熟之时青竹还会安然无恙,而且鱼会带上青竹的清香。
那堆火已经留下了大量的红碳,正好用来烤鱼。天涯熟练地用青竹把鱼架了起来,放在火碳上烤,又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几瓶大大小小的罐子,里面都是些调味的佐料。
多年的军旅生涯让天涯习惯了随身带些调味品,这样就算是落难都能吃到好东西。在天涯的人生观里,吃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有时为了能吃上一道好菜,不惜一切代价。
有人久病成医,而天涯却是久吃成家。由于好吃,天涯也练出了一手好厨艺,以至于当年在平定西北部叛乱的时候,那些将领提出打了胜战之后的要求就是能吃到自己的主帅亲手烤的整羊。这事还一度在军人传为美谈,人们都说天涯军中的将领不爱黄金独爱羊。
做所有事情都必须用心。这用在此时的天涯之上也恰如其分。在忽明忽暗的火光的映照之下,天涯正用自己修长的手翻动着鱼,不时在上面洒下一些调味的佐料。
不久之后,就飘起了一阵清香。
“两位姑娘来吃吧。”
天涯对还站着不动的两上姑娘说。
两个人不出一声走到天涯身边,接过天涯递过来的鱼,小心地咬了一口。
为了保持鱼的鲜味,就不能把鱼烤得太熟,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是要想把握她其中的火候,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但是天涯无疑是做到了,因为两个姑娘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虽然这种微笑并不明显,但是天涯却看到了。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满足呢?天涯拿起另外两条鱼放到了火上,接下来他得为自己服务一下。
但是天涯并没有如愿,当他刚想把烤熟的鱼送到自己嘴里时,明灭的火光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来人身高近六尺,但却长着一个大肚皮,所以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比例不太协调,背上是一个滚圆的包袱,一幅风尘仆仆的样子。
看着来人盯着自己手上的鱼,天涯知道自己又吃不成了,于是把手上的鱼递给了来人。
“呵呵,知我者公子也。”
来者毫不客气接过天涯递过来的鱼就往口里塞去,一边吃还一边咕咕地说着什么,只是由于满嘴东西,没有人听得清他说什么。
“还有没有得吃?”
门外又传来一把洪亮的声音。
房里的人往门外看去,进来的是一个圆头圆脑的和尚。
“和尚也吃鱼?”
还站在天涯旁边的六尺汉子瞪了进来的和尚说。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难道施主不知道这句名言吗?再说就有点着形了。”
“哈,大师说得好,来,小子请你吃。”
天涯听到刚进来的和尚说得有趣,和自己是志趣相投之人,把刚烤好的鱼递给了他。
天涯一边把鱼给和尚递去,一边转过头来对就在自己身边的六尺汉子说:“同时好酒之人,为什么不拿出来?”
那汉子愣了一下,张嘴大笑道:“哈哈,果然是同道之人!”
他一边说一边把还挂在自己背上的包袱解了下来,从里面拿出一个足有十来斤的大葫芦,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想来还满满地装着酒。
他打开了盖子,咕咕地喝了一口,把葫芦递给了天涯。
天涯用双手接过沉重的大葫芦,大大地喝了几口,叹了一口气说:“很久没有喝过‘浊黄’了!”
浊黄,依其名可以知道酒色浑浊至黄色,产于帝国西北部,酒性强烈。当年天涯与冰剑征战西北的时候,终日与此酒为伴。浊黄与西北大漠拥有一样的性情,喝下去的时候有如火龙般直透心底。由于酒性强烈,并不是什么人都能享受这种美酒。
“想不到公子如此斯文之人,却能喝如此烈的酒。”
天涯笑了一下说:“如果能用冰镇一下,酒会冻结成半固体,那就更是人间美味了。”
“看来公子真的是酒中高手了,此种喝法都知道,想来在大漠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汉子没有说错,只有真正在大漠生活过的人才知道这种喝法。大漠的天气是日间拥有高温,而晚上气温下降得非常厉害,所以这酒在晚上就会冻结成半固体状。如果加上一只烤得火热的整羊,一口肉一口酒,火热的酒夹着冰冻的酒,绝对是无敌的享受。
“可惜此处并非大漠!”
天涯有点意兴索然。
“老纳效犬马之劳怎么样?”
已经吃完了天涯烤的鱼的和尚突然说。
“哦,大师有办法?”
天涯一边说一边把手里巨大的葫芦递给了和尚。
和尚用双手捧住葫芦,过了一会,葫芦外面结了一层薄薄的霜,一股特别的香味也开始从葫芦里飘了出来。
“此时缺的就是一只烤得通红的整羊了。”
那汉子叹了一口气说。
“野猪行不行?”
门外传来一把低沉的声音。随着声音走进一个矮壮的、大约四十岁的人,手里提着一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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