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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人传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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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去旅店住吧!”张知秋第N次数完手指头,义正言辞地开口了:“我也会离开这里,明天白天再回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危险。”
    “公子,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林仙儿略一沉吟,没有动身却是动嘴了。
    “你说!”张知秋的心思现在已经跑到双桥澡盆的热水里了。
    “这样一味躲避不是办法,事情总是要面对才能找到破绽。”林仙儿认真地说。
    张知秋如遭雷击。
    在这一刻,他感到无比地惭愧。
    在这一刻,他感到无比地感激。
    “谢谢你,仙儿。”张知秋起身郑重地对林仙儿行了一个礼,这也是他第一次给林仙儿行礼。
    “你说的对!”张知秋说。
    张知秋是真的出来一身的冷汗。
    这几天以来,张知秋遇到了太多难以承受的事情,所以,当他有能力、有条件做出躲避的时候,他无意识地躲避了。
    他并非是忘记了自己的父母,也并非真的就贪生怕死,但这种求生的本能绝对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而消亡的,它会在无形中影响着你的一举一动。
    张知秋甚至更深一步地想到了,既然自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城市,那么一定是这里已经或是将要发生的某件事情与自己有着直接的关联。
    这关系到自己能否“回家”,能否找回父母亲人。
    换句话说,自己现在就像是在打游戏玩通关,如果自己连任务都不接,那么不如直接下线走人好了。
    更何况,身在局中的自己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躲的过事件的发生与发展的。
    所以说,有危险是必然的。
    那就让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吧!
    张知秋非常臭屁地摆出山寨版专业“帕斯”!
    无人围观……
    在林仙儿的坚持下,最终的决定是林仙儿持剑握匕埋伏在有门有窗还有床的主卧室,张知秋赤手空拳隐蔽在那间用来置放杂务、门小窗无也床无的里屋……
    张知秋原本还打算将弩箭搬来,但考虑到万一歹徒闯入时自己和林仙儿应对不及,那么这弩箭可能就会不见其利先受其害。
    最后拿出来的是两把大功率地改装版国外警用电击枪,它能够发出足以致人眩晕的5万伏冲击电压,使人的中枢神经暂时处于瘫痪状态,全身肌肉松弛无力,但不会影响呼吸和心脏功能。瘫痪状态会至少持续15秒钟——一般都不超过5秒,最大射程为7米,但5米之内效果最佳。可以隔着5厘米厚的衣服放电,并在30秒钟内多次放电,每次持续时间为百万分之一秒,每把还带了10颗电击弹。
    这两把枪李观书没有出具任何单据给他,并言明,出门之后概不认账!
    林仙儿对科学的严谨奉献精神再次强烈震撼和征服了张知秋:就在胖子一回头的功夫,就听见身后林仙儿扑通倒地的声音,然后就看见刚学会打枪的林女侠正手脚抽搐着在地上挣扎……
    张知秋由衷地说:“靠!I服了YU……”
    女孩子大概基本都是喜欢那种毛茸茸小动物的,当然,很脏的除外。
    闲的无聊的林仙儿对小京巴的强烈抗议与激烈反抗置若罔闻,硬是在半小时内给它连洗了三次冷水澡。
    洗白白后的小京巴终于变得毛茸茸有些可爱了,而张知秋也得意地证实了自己的过人眼光:当初看到的这条“灰狗”,其实确实就是白的。
    张知秋命名之曰:小白。
    林仙儿与狗都不满意。
    但是,抗议无效。
    驳回。
    这破狗就是个废品。
    张知秋给出小白的终极鉴定。
    见到这家伙两天了,就没听它叫过。
    就连抗议林仙儿的暴行,也只会“呜呜呜”地哼哼。
    丫的该不是个万里挑一的狗哑巴吧!
    张知秋满怀恶意地揣测,那样还算有点个性。
    长夜漫漫——难熬;
    星光满天——看不见;
    美女相伴——做梦!
    张知秋那真真是一夜无眠。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睡着,他不断地从双桥拿来各种饮料零食——不是想吃独食,是实在无法解释出处,干脆就是自己闷骚了。
    一共上了八次厕所,都是回双桥解决的,张知秋以后可以考虑叫一夜八次郎了……
    张知秋今天终于见识到传说中明朝的私家厕所了——那就是由四面土胚墙圈起来的、直接架了两根粗木头在上面的一个露天开挖的大粪坑。
    这实在是太恐怖了。
    这惨痛的经历再次提醒胖子要在明朝鼓楼街自己的院子里建几间标准化地卫生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张知秋开始是决定天亮后就去办,后来决定是天亮后就由林仙儿去办——吃饱喝足地胖子实在是有些困的不行了,准备白天去双桥补觉。
    专门倒腾过来一千两金子,加上先前已拿来的那几百两银子,要是不够再补——张知秋决定天亮后就把自己这套空宅填充起来,好歹自己现在也是有钱人的说。
    当然,这些也要由林仙儿去办——当老爷的日子果然是比较适合于胖子这个群体的。
    林仙儿的明天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
    天刚见晓,看看时间也就快六点了,张知秋又想起自己必须要做的两件事:一是要赶快去陪梅兰小丫头吃早餐,二是一定要赔人家一只大公鸡——这个也由林仙儿去办?
    张知秋纠结中……
    又是一夜无话。
    张知秋准备悄悄地溜出卧室,但林仙儿显然也已醒来——这么说是张知秋看到小丫头精神焕发,神清气爽,显然是在高质量地睡眠中得到了最充分地休息。
    张知秋再看看自己:枣红双眼一对,深黑眼袋一双,简直就是惨不忍睹一中年晨归男……!~!
    ..
第十三章 胖子的麻烦
    张知秋今天的第一件苦力活,是把双桥客厅那面两米高、半米宽的大镜子也直接捯饬过来——现在不搬以后更难说的清楚。wWw;
    双桥那里再买就是。
    张知秋对现代水银玻璃镜对明朝女人的杀伤力估计严重不足——哪怕她是一个很丑的女人。
    林仙儿的尖叫声立刻在第一时间使张知秋深陷于深刻地痛苦中,并真诚忏悔自己可能就此摧毁了一个花季少女的未来人生——毕竟明朝的铜镜看什么也都是模模糊糊的,就算脸蛋被狗咬过那也是朦朦胧胧;可是胖子随即就看到林仙儿灿烂无比地狂热笑容,于是才知道原来这只是人家在表达自己小小的惊喜。
    唉,古往今来,女人这种生物都实在是太难弄明白……
    怀揣着两盒麦当劳鸡翅套餐——张知秋选这个完全是为了讨好小女孩,为了自己昨天的爽约。
    但是今天看来也还是有人要失望了。
    在墙头吹了半个小时黄土之后,张知秋苦笑着看看眼前空荡荡地院子,强压下出声呼喊的**,慢慢地跳下凳子。
    抬头却看见十步外站着的林仙儿。
    “你也在啊!”张知秋初次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说,自己好歹也是这么大的人了,这么做是不是会被人看做是很幼稚甚至很弱智啊……
    “公子在那里,我自然也是要跟着到哪里的。”林仙儿淡淡地说。
    “哈哈,我正好也是要找你的!”张知秋打个哈哈,笑着说:“先吃早饭吧。”
    “早饭?”林仙儿的反应与当初梅兰如出一辙。
    张知秋苦笑着递给林仙儿一盒套餐,自己也打开一盒,干脆就坐在花园里吃了起来,一边把自己和梅兰的故事讲了一遍。
    “这失约的事怪我,所以她今天没来,放我的鸽子,我也一点儿都不怪她。”张知秋虽然不很喜欢洋快餐,但真要吃的时候也绝不含糊,这时已是吃的七七八八。
    “你怎么不吃?”张知秋抬头却见林仙儿根本就没动盒子,有些奇怪却还是笑着说:“其实没那么难吃的。”
    “公子,你要真的喜欢梅兰小姐,就托一个媒人吧。”林仙儿没有接张知秋的话,却是一本正经地给胖子提建议。
    “你说什么呢!”张知秋狼吞虎咽地吃下最后一根鸡翅:“我不和你说了吗,梅兰是个**岁的小女孩儿。”
    吃干抹尽的张知秋半天不见动静,终于直面林仙儿的面庞,却见她一脸地严肃认真,不由地失声惊呼:“你不会是当真的吧?!”
    “公子难道只是戏弄吗?”林仙儿黑白分明地大眼睛一眨不眨,目光如刀。
    “这怎么可能!”大惊之下,惊慌失措地张知秋猛然起身,急的把爬墙用的凳子也带翻了——没错,刚刚就是这个淫人坐着,林仙儿小姑娘站着。
    现在,报应来了。
    “我说,你们不会都是当真的吧?!难道你们都认为我需要因为约一个八岁或是九岁的小女孩一起共吃早餐,就必须要和她结婚吧?!”张知秋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而他之前的第一感觉是好笑。
    林仙儿极其认真地重重点头。
    张知秋立刻崩溃了。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昨天霍建华在和他告别前的脸色会是那么地古怪了!
    “这个问题真的很要命啊!”张知秋抱头呻吟:“其实是个天大地乌龙啊……”
    林仙儿不为所动。
    “拜托你一件事。”张知秋有气无力地说:“你帮我找找隔壁邻居家该怎么走,一会儿我们去解开这个误会。”
    林仙儿点头应了,正要离去,张知秋又说话了:“你顺便找个家具店,定一批家具吧。”
    困惑地挠挠头,张知秋有些苦恼地自言自语:“这里有家具店吗?没有嘛?”
    “算了,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是你负责把这宅子里凡是用的着的一应用品都给置办齐了,买什么你自己定,银子不够用金子。”张知秋有气无力地吩咐着,沉浸在挫败的沮丧中。
    “对了,换件衣服。”张知秋叫住准备走人的林仙儿:“还有,短剑绑在腿上,长剑就别拿了,太显眼,以后换个剑鞘吧。”
    张知秋撩起自己的长袍,向林仙儿展示了一下绑剑的地方。因为是穿长袍,所有只能绑在小腿。
    迟疑半晌,张知秋还是将给林仙儿准备的手表拿了出来:“这个东西是用来计量时间……也就是时辰的。基本上没半个时辰它就转这么一圈……”
    不厌其烦地教会林仙儿看表的方法,张知秋觉得她还是蛮不笨的,起码自己不大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懂一件不在自己知识体系范围内的东西。
    “你要绝对保证不被其他人看到。”张知秋最后说。
    “我保证。”林仙儿认真地点点头。
    “公子,它叫什么?”在明显地犹豫之后,林仙儿还是小声地问了出来。
    “手表。”张知秋有些无奈的笑了。他是嫌麻烦才没有说名字,但麻烦显然不同意他的看法。
    “九点半我们在大门口会合。”张知秋挥挥手,顺便问道:“我去给霍建华总捕头准备件礼物,你觉得一把刀怎么样?练武的男人都会喜欢的。”
    “练武的女人也会喜欢的,公子。”林仙儿认真地说,她已经堆张知秋的败家子本质有着充分与深刻地认识:“要是神兵利器就不要送给别人了。”
    “你怎么知道?”张知秋吃惊地说,随即感到有些好笑,就调侃说:“就算是送给你,你也得会用才行啊!”
    “我会用的,公子!”林仙儿的眼睛亮的像是明灯:“送给我吧!”
    张知秋剧烈咳嗽,挥手撵人。
    林仙儿岿然不动。
    “好吧,好吧!”张知秋服气了,看不出来,这个身材一级棒的苗条女孩,骨子里居然还是一个暴力女……
    “回头事情都办好了,就赏你把宝刀。”张知秋大方地说。
    宝刀、宝剑咱多的是,双桥放着十几把呢。
    林仙儿终于心满意足地走了。
    张知秋抬手看表,才刚过七点——这厮给自己也弄了块地摊版的江诗丹顿,很牛逼地戴在腕上,觉得特有范儿。
    至于手机,张知秋贴身收藏了……
    顾及到一会儿可能会来的家具店工作人员,张知秋几经选择,最后还是无奈地破誓再走厕所专线……
    这年头,发个誓就像喝凉水,破个誓也就是吐口痰的事儿……
    回到双桥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食品大采购。但在此之前,张知秋先去国美买了一个大容量的冰柜回来,房东的那台海尔双王子已经不能满足胖子膨胀的胃口了。
    等不及配送,张知秋现掏一百元,两哥们直接把冰柜给他抬到四楼。
    在楼下修自行车的大爷那里,张知秋还额外地发现了一件好东西,直接解决了他一会儿要送礼的难题——老头用来架车的一截一米长钢轨!
    五十元搞定!
    这在明朝永乐年那绝对是起码与白银等重的宝贝——特种合金钢啊!还是你拿着金子都没地方去找的那种!
    剩余的时间,胖子定好闹钟后是在浴缸中度过的——实在是太困了,而没有空调的明朝夏夜也实在是太难过了,套着防弹衣的身上都起油了……
    闹铃响后,张知秋精神抖擞地换上一件宝蓝色地丝织长袍,这是那批网游衣物里的,胖子两边都留了几件,这现代工艺就是要比明朝的手工作品强多了——最起码,这种大众化的成衣,其针脚绝对要比现代工业缝纫机粗多了,布料也不具有可比性。
    最起码,张知秋对镜自赏时,感觉还是英俊潇洒了许多。
    长的帅就是没办法啊!胖子恶心人地在新买的巨镜前转体三周半……
    风度翩翩地跨出“茅坑”,张知秋带着几只饱餐过后的硕大绿豆蝇,肩扛钢轨扬长而去——明朝永乐年顺天府的厕所就是这么叫的,不信你也穿回去问问好了……
    看着满院子的人声鼎沸,张知秋在暗赞自己这厕所路线走的英明的同时,也有些纳闷——林仙儿这是搞的什么名堂?
    在无数人的接力瞩目中,张知秋不停地把钢轨由左手倒到右手,再由右手倒到左手——没办法,东西实在是太重,拿不动;而抗在肩上,胖子又觉得实在是有些影响自己翩翩佳公子的形象……
    终于捱到大门口,张知秋撒手把钢轨扔在地上,响声惊动了林仙儿。
    “公子,你怎么从里边出来了?”换了一身粉红衣裙、脸上仍是蒙了面巾地林仙儿飘飘若仙地流了过来——给张知秋的感觉,林仙儿的身法就是这个字:流。
    张知秋还极其郁闷地发现,那把诛仙剑还是被林仙儿紧紧地捏在手里,不过那个极其嚣张的剑鞘却是用一个羊皮套子包起来了——实在是太难看了。
    张知秋腹诽。
    为什么不换个剑鞘呢?张知秋有些奇怪,但转念间想到林仙儿视剑如命的模样,不觉一阵头疼。
    “或许剑鞘包起来这个主意也不错,但剑套一定的换,否则太丢咱穿越人的脸。”张知秋一个人嘟嘟囔囔。!~!
    ..
第十四章 传说中的钢母
    “我那个……从另一边走的。wWW、”张知秋含含糊糊地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院子里乱哄哄的是怎么回事?”
    “他们是给我们布置宅院的。”林仙儿清清脆脆地回答:“我已经按公子的吩咐,把府里所需要的东西基本都置办了。”
    “这么快啊!”张知秋吃惊赞叹:“你办事还算利索!”
    “我找的几个管家都已有二十年以上的经验了,家里缺什么、要什么、怎么安置,一眼过去就明白的。”林仙儿倒是不居功自傲。
    张知秋啧啧赞叹几声,忽然想起一事。
    “不过,你怎么不在里边看着?屋里银子不说,金子可还放着一千两呢!”张知秋凑近林仙儿,悄悄地说。
    林仙儿往后退了一步,也是悄悄地说:“公子,金子我都已经花完了。”
    张知秋吃惊地睁大双眼,无语。
    女人这花钱的本事那可是天生的,不分古今,不管大小。
    但,这个也太厉害了些……
    “公子,详细地购货清单和所有地契约文书我都放在你的书桌上了。”林仙儿补充说。
    “我的书桌?”张知秋一愣后恍然:“对,咱现在也是有专业书房的主了……”
    “不行!”张知秋转身往回走:“我们还是要快些回去!里边没有自己人,万一被哪个跑肚拉稀的顺手拿一张去堵漏,我找谁哭去……”
    “公子,里边有我家的人。”林仙儿不为所动。
    “有我家的人?”张知秋诧异之极:“我家除你之外哪还来的人?”
    林仙儿白了张知秋一眼,心说你不是人怎么的。
    “我今天刚找牙子买回了二十个干练的仆人,都是在犯事的官员家中历练过的非家生子,也都熟知如何做人做事的,已经一次买断,因为各个都是其中翘楚,所以价格也要格外贵些。”林仙儿不慌不忙地回答。
    “我没事要那么多仆人干什么!”张知秋傻眼了,转而有些啼笑皆非。
    自己在这里就是个过客,连林仙儿一张嘴都觉得多余,现在一下又来了二十个,花的还是自己的黄金!
    唉……
    “那有几男几女啊?”张知秋认命了。
    “全部都是男的,没有女佣。”林仙儿淡然地说。
    “什么?那丫环呢?也没有?”刚刚半推半就地准备做明朝花花公子的张知秋闻言急了。
    “是啊!公子吩咐说,“你负责把这宅子里凡是用的着的一应用品都给置办齐了,买什么你自己定”的。”林仙儿睁大眼睛,颇为委屈地说:“那些没用的,我当然就没买了!”
    “我们家要丫环没用吗?”张知秋半遮半掩地问。
    “我们家要丫环有用吗?”林仙儿理直气壮地问。
    张知秋闭嘴。
    张知秋闭气。
    张知秋闭眼。
    张知秋在心里捂脸狼嚎:“我的那个肾呐……”
    “我去更衣,你在这里等我一等。”张知秋有气无力地尿遁了。
    在双桥楼下的洗衣缝纫店,张知秋掏三十元用五分钟定做了一个黑色丝绒的剑套,本来是想做黄色或是紫色的,总算及时想起在明朝有些颜色是不能乱用的。
    加上上下楼的时间,累计一共用了十分钟的时间,而且跑的那是上气不接下气,张知秋心里哀叹:我不是老爷,她才是奶奶……
    但是,涉及到自己的脸面问题,再苦再累,张知秋也只有自己捏鼻子:俺认了成不!
    急匆匆地赶到大门口,却发现林仙儿正两眼放光地抱着那截钢轨,还不住地当猫在摸。
    “公子,公子!”看见尿归的张知秋,林仙儿仙女一样流了过来:“你是从哪里找到这宝贝的?”
    “这是什么个宝贝!”张知秋哭笑不得:这还没糊弄别人呢,先把自家人忽悠了。
    “这破玩意儿要多少有多少,”张知秋不爽地看着林仙儿的色狼样:“你看你,成什么样子?简直就是丢我们家的脸吗!幸好这大门是关着的,要不就把脸丢到大街上去啦……”
    “公子,这是钢母、钢母啊!”林仙儿把钢轨抱的更紧了:“我刚才仔细地看了,绝不会错的,这绝对就是传说中的钢母!”
    丫丫个呸的,还没完了还……
    “就算它是钢母,你这象个什么样子?”张知秋恨铁不成钢地痛心疾首:“要淑女啊,淑女!”
    “是,公子!”林仙儿听张知秋承认了钢轨的血统,立刻又变回了淑女。
    “给你这个换上!”张知秋递过借尿赶制的剑套:“把那破羊皮扔了,亏你还搂在怀里!”
    林仙儿眨巴眨巴眼睛,终于还是恋恋不舍地把钢轨放在地上,飞快地换上剑套,俯身又要去抱钢轨。
    “你干什么?”张知秋大声叱喝:“找个人拿着它!刚说要你淑女,眨眼就不放在心上!”
    “不用,公子!”林仙儿极其迅速地把钢轨搂在怀里:“我这就把它放在我床下去,用其他人我不放心。我跑的很快的,公子!”
    “你放在你床下干什么?”张知秋又开始头疼了,这个林仙儿除了脸蛋,人品啊什么的都好——人五天没吃饭还拿着自己的银子不花,反正胖子是想不起自己还认识其他这样的品行那个啥的人,就算是连听都没听说过。可怎么一涉及到刀啊剑的,她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这是我们去霍建华府上拜访时要带的礼物!”张知秋不得不拦住准备“开流”的林仙儿。
    “啊!?为什么要给他这么宝贵的东西?”林仙儿大惊失色:“要不,给他一千两黄金也就够了!梅兰小姐现在不过是一个丫环的身份,其实有一千两银子也是够的!”
    张知秋听了险些气死。
    “谁说我要娶那个小丫头的?”张知秋挥舞着双手怒吼:“我就是要去解开这个误会的!”
    林仙儿眨巴着眼睛不说话。
    “你有三个选择,可以任选一个!”见林仙儿不为所动,气急败坏地张知秋决定摊牌:“第一,你去把这件事情摆平;第二,我送霍建华一把宝刀把这件事情摆平;第三,我送霍建华这根钢轨把这件事情摆平。”
    林仙儿眨巴着双眼可怜巴巴地看着张知秋,见他板着脸不为所动,终于一咬牙:“还是我去“摆平”这件事吧!”
    虽然是第一次听到“摆平”这个词,但联系前后句意,林仙儿还是准确地把握了它的含义。
    “你怎么去摆平?”听了林仙儿选择的张知秋大奇,这原本就是逼她妥协才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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