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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婆的发家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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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顿,接了。看似寻常,意义却不同。

也是,居家过日子么,哪能不磕磕碰碰的呢!

高静媛以为这事就算完了,以刘氏的低头作为结束。可惜她再聪明,也才“六岁”,个字太矮,受目光角度的狭隘影响,能发现的事情太少。

刘老太能影响高老太的看法,但影响不了高二太爷的。他老人家对小儿子非常失望,因为高祈德受了四个舅兄的撺掇,行了“迂回之策”——他自己不出面,让刘家的人跟三房的联系。那蒋氏的人不是有船吗,刘家有人啊!等到木已成舟,高二太爷还能说什么!

高祈德自己跪在父亲的面前,砰砰的磕头请罪。

其实请什么罪呢,高二太爷非常明白人都是有私心的。小儿子不能跟他一条心,说多了也是白费。于是做了一个决定,分产不分家!

“嘿,现在分了,也省得你那口子日后赚了钱,觉得你大哥和我们两老,占了便宜。至于家,暂时不分。你要是还有两分聪明劲儿,就一辈子别提‘分家’两个字!我怕你啊,分家后没本事站起来!”

高祈德没有话说。

但是刘氏受不了,她不觉得高祈德性格软和,就是觉得二老偏心!偏到胳肢窝了!

“你大哥离家都四五年了吧?一年写两封信,每封信里不过夹带两样土特产,半文钱都不值的。回回都是跟家里要钱。你三个姐姐,哪一个没贴过?哦,咱没白没黑种田干活的,没本事站起来,那靠姐妹伸手帮衬的,算个什么东西!”

“还有那个元元。她整天不着调的东跑西颠的,你说老大两口子咋不把她接走?以前说她太小,没工夫照看。嘿,上次来信不是说又添了个小子?哦,小子就有功夫照看了是吧!”

说起对老大夫妻的怨念,刘氏是滔滔不绝,能说个三天三夜。关上门都是一家人,哪有什么深仇大恨,都是平日的不满一点一滴积累起来。

等到分产那日,刘氏不认字,女人也进不了祠堂,根本无法参与进去。最后听说,高祈德从父母那里分到了五亩旱田,五亩水田,还都不是最好的,气的她那个火啊,蹭蹭直冒。

这也太欺负人了。

老头子是连云山最好的制茶师傅,光是去年得的银两就有百八十,听说都拿来置地了。那地呢?哦,都留给老大是吧!老大才是他的亲儿子,她当家的是捡来的?

刘氏想找高家的长房评理去,可长房现族长是“祈”一辈的,说不了叔父。再说是分产,又不是真正的分家。刘氏气的咬牙切齿,忍不住又跟婆母高老太争吵起来。

这回高老太奇迹的没有多说,只一句,“我是小九的亲娘,总不会害他。”

是不会害他,但就是让她当家的吃亏!这世道,是不是老实人就得吃亏?

吃不了亏的刘氏,连续几日都是低气压,脾气臭得高莺姐儿和高静媛都不愿意靠近。回了两次娘家,刘老太见识不多,但她也有儿子的人,知道不可能分得那么平均,不过小儿子肯定不会分的最少,让刘氏稍安勿躁。

刘氏忍不住,“忍忍忍,我要忍到什么时候!娘,你不知道我现在过的什么日子!天天侍候婆婆,看婆婆的脸色就算了。那两个小的,又不是我家的人,我还得给她们做饭洗衣!昨儿说话声音大了,婆婆说我吓到人家——您听听,我连说话大小声都不行了!”

刘老太听说了一点高莺姐儿的事情,直皱眉头,“这丫头不好糊弄,要是在你屋里喝了老鼠药,你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以后远着点。倒是那个小的,想办法把她赶到三房去。三房换了一个侄女过来,二房再换过去,不也挺好?”

“啊,我婆婆会答应吗?”

“嘿,你婆婆这人我了解,你跟她弄心机,她肯定烦。直接告诉她,你每天侍候一大家子,实在是只生了两只手。要么雇人过来,要么把小丫头送走,让她自己选呗!”

“哎,还是娘厉害!就我婆婆那个抠门的性子,肯定把孙女送走!”

刘氏得了计,很是高兴。不过,高祈德分到家产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每每一看到高静媛那张天真无邪的脸,她的心就揪痛不已。

那么一大笔钱,都飞到小丫头父母身边。这么多年,老大老口子有在老人身边尽孝吗?照顾老人的活计,不都是她来做的?

凭什么凭什么……

……

暗中的波涛汹涌,高静媛没有察觉到。或者察觉到了,但她没有意识到跟自己有关。很快,又到了十五。

古代的十五是大日子啊。不像现代,想逛街随时都行。这里只有初一、十五,才会有各路小贩挑着东西到集市上去,距离高家坡最近的集市有二三十里路呢,得天不亮就准备出发。

这一天,高静媛吵着去逛街——不逛街、不购物的女人,还是女人吗?就算是宅女,也要网购的好不好!现在的她,并不是真的想要买什么,就是想去看看。古代的街,怎么个“逛”法?

高祈德最近跟三房走的很近,听说茶园跟周大管事的谈判已经有眉目了,心情很好的说,“呵呵,元元想去,就让她去呗!”

刘氏也道,“是啊,也不耽误,有我看着呢。”

这个时候的刘氏,还没有什么坏心思。等到集市杂乱,而高祈德说去买东西就消失不见,独独剩下她跟高静媛两个,那些对老大夫妻憎怨的情绪都上来了!

刘氏不知不觉的松开了手,怪异的笑了笑,

“元元,我去买串糖葫芦,你在这里等一下啊!”

第十六章 明处境集市初会

   刘氏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流中了。此刻的高静媛左右望望,还沉浸在新奇的感觉中,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大麻烦中。
古代的集市跟现代的大商场,完全不同。后者是商家主动的,有目标的,有选择性的货品集中地,同一类别的物品都集中在一处了,档次相当,不会出现这里卖高档男装,对面却卖假冒伪劣的山寨手机。想要什么,直接往目标所在地就行了。而古代的集市,就是个大杂烩,除了柴米油这些自家就能出产的,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有。

距离高家坡二十五里地的“落马坡”,曾是大通河的河床,非常的宽大,占地足有百多丈。几百年前,河水改道,留下干涸的河床,后人陆陆续续搬到这边,图个交通便利——能跑马拉车。之后,发现距离左右的高家坡、上花溪、下花溪不近不远,刚好处在中心位置,自然而然成了集市。

今天是十五,家家户户都出来了。忽略刚进落马坡口的那股牲畜的粪便气味,进来后,还是很有趣味的。高静媛很喜欢这种露天广场性质的集市,没有商家轰炸的广告,没有随处可见的小广告,只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映着一张张红彤彤的脸,显得很亲切呀!

货品中,最多的是蘑菇竹笋野菜这等山珍,并不值钱,被小贩们随意的放在扁担里,由人挑选。这些可都是全天然的好东西,换到现代一定是用保鲜膜包好摆在超市的冷冻冰箱中,并注明了“全天然,无农药残留”,同时价格飙上几倍……

高静媛就是这样神飞天外,所以忽视刘氏买个糖葫芦,居然半天不回来!也不能怪她,她至今愤愤不平变成个小孩,没有打心眼里认同新身份。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完全可以独立思考、独立行动的成年人,她会觉得自己需要别人的监护吗?会觉得自己时时刻刻离不开大人的看护,否则就会出大事?

再说,买个糖葫芦,谁知道刘氏真的走人了啊!

五分钟后,高静媛反应过来,立刻冷汗就下来了。

再望着周围热热闹闹的环境,她不觉得新奇有趣了,而是举世冰寒陌生她独一个人行走的刻骨恐惧!她她,只是个小孩啊!小孩又有什么抵抗力,就算身体里藏着成年人的灵魂,可柔弱的身体做不了任何事——除了等待救援!

这里人多复杂,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没有,谁知道藏着什么小偷,大盗?普通人也有抵抗不了的诱惑,万一觉得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女,随手把她卖给路过的外乡人,赚点外快,她她,毁掉一生!

以前,高静媛是想过哪里都行,高家人对她也就那样,给点吃的饿不死,给件衣服冻不死。可真的遇到现在情况,她忽然觉得,有吃有喝就够了!她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本名是林芳雅,永远不能彻彻底底的变成高家人,凭什么要求高家人给她更多?

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眯眯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

第十七章 奔前途各有主张

   日落之前,落马坡上的集市就已经散了。好多人家都是赶了几十里的山路过来的,不管卖了多少货物,肯定不能等天黑才走。毕竟山林内还是有狼群出没。夜晚行路,太不安全。
傅胤之沿着整个落马坡集市转了一圈,他也不买什么东西,就是东看看、细看看。若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孩子,好奇,可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淡定极了,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若不是,那干嘛在集市上转悠个不停?难道寻宝?

跟随的下人都忍不住了,“少爷,您到底要看什么?”

傅胤之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自己的脚丈量完毕,仰头,看着墨蓝沉郁的天空中那淡淡一抹晚霞,闭上眼,深深嗅着属于这片土地的气息,许久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看天!看地!看这茫茫人世!”

“啊?”

没有人能听得懂他的话。傅胤之也不解释,哈哈笑了一声,让刚刚被高静媛气得满肚子火的侍卫牵来一头白马,异常矫健的上了马。骏马一声嘶鸣,猛的向前一纵,可傅胤之稳稳的坐在马上,仿佛控制自己身体一样控制着骏马,一抖缰绳,“走吧!”

“少爷,这不是去客栈的方向……”

“不去客栈了。今儿我们去本地的衙门。”

“哈哈,少爷终于要显露身份去衙门了!这几天都把我们憋坏了,见到官兵还得躲!”

这一夜,化名萧彦的傅胤之堂而皇之的进了云阳县县衙……后门。出来时,荷包里少了五百两的银票,多了一张地契。地契上的内容,却是把落马坡在内的一大片荒地都包括在内了!如果有人本地展开地图,会发现少年傅胤走后门也要买下的地段,呈几字形,落马坡为那一撇,是宽敞的平地,足以容纳千八百人,若是伐木开林,还能扩充更大;几字顶端,最为靠近大通河,地势平缓偏高,没有任何植被覆盖;那代钩的地方,则和大通河汇合,流向茫茫的远方了。

两个侍卫苦着脸,“少爷,这次我们是受罚出来,本来就没带几两银子。您又不让暴露身份,这……这,买了没用的荒地,可只剩下一百多两银子了!怎么办?”

傅胤之满不在乎,“一百多两,在平民手中是一笔聚财,足够五口之家过上二三十年。怎么,还坚持不到本公子到外祖家?”

“少爷怎么能跟那些下民相比!”

“什么下民上民!”傅胤之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本公子也就是运气好了点,生在傅家。不然……”他皱着眉,没有说下去。几个侍卫想到少爷受罚的经过,也是满怀郁闷,不敢多说什么。几人沉默着回到客栈,本以为这种小地方逗留一天就够了,没想到第二日,傅胤之下了个命令,

“你们找本地的地头蛇,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高勿饶,一个叫高勿争,是一对兄弟,家住……呃,去查吧,反正小地方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人。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

汪汪!高老太养的大黑狗叫个不停,高静媛觉得它都快成精了,自家养的鸡,一只不咬,天黑之前看到在篱笆外逛游的母鸡,会一只一只赶回自家的宅院。若是混杂了其他家的么……当天晚上就有鸡汤喝了!

经过惊险的一次集市游后,回到高家,再看见熟悉的人和物,静媛跟以前的看法完全不同。

从前她被动接受,怎么都面对不了现实——凭什么,她得生活在重男轻女的高家,凭什么要忍受叔叔婶婶的漠视,凭什么要对堂姐堂弟一忍再忍?在现代社会她活得好好的,除了养父母给她介绍了未婚夫这一点不好外,其余可都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顺利进了堪比机关的……公立幼儿园,当了比公务员有趣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学生家长的红包、礼物。没有任何负担,父母用公积金付首付,帮她了楼上的房子,装潢什么的都做好了,算是嫁妆;她呢,用一年的工资买了一辆QQ,常常跟朋友出去旅游玩耍,除了爱情没有着落,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这样的她,怎么愿意接受无辜被穿的命运!真的好不甘心!不像其他人很快能面对现实,接受命运,然后全心为亲人家庭奔小康而努力,高静媛一点也不像个“穿越女主”,心理光是空想,身体却懒得行动。

因为努力有什么用呢?她以前的日子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养父母收养她是他们无意中的选择,后来对她视若己出,却是她用二十年的“完美女儿”换来的!养父母不喜欢女孩儿疯疯癫癫,她就从来没跟同学追逐打闹过;养父母喜欢女儿会音乐,她就用心去学那些并不感兴趣的音符;养父母希望女儿出类拔萃,她在学校同年级的排名中,从来没下过前三!她把养父母当成了亲生父母,努力维护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有后来人人羡慕的三好家庭。

可这一切,都没了。

没有一声通知,没有一点预兆,就把她二十年的辛苦抹杀了。

早知道付出那么大代价才获得的亲情,最后还是会失去,那她值得吗?

刘氏把她丢在人多杂乱的集市中,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却不知,让高静媛彻底醒悟了。原来,她有一个巨大的心结——她是孤儿,无论怎么聪明怎么奋斗,怎么取得别人做梦也达不到的成绩,永远无法获得的就是亲情,父母给孩子毫无保留的亲情!那是她作为幼儿时,看到邻居家小孩在父母怀里肆意撒娇就留下的巨大阴影……

养父母就是养父母,对她再好,她也从来没敢冲养母撅嘴撒娇过。

这一辈子,她还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远在天边,不知样貌的父母,生了四个孩子,独独把她丢在老家!

好吧,高静媛心想,那我承认了,认命了,再也不渴望父母的疼爱了。

所以,她不需要为获得亲情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第十八章 寻出路再次相会

   “哎呦呦,我的腰啊!疼死了!”第二日的一大清早,刘氏故意在打水的时候摔了一跤,揉着腰回来了。高老太对她很不满,打个水还能把腰扭到,真是笨死了!可再不满能怎样,只能让她回屋休息去了。整整一天,刘氏什么活都不做,躺在炕上哎呦哎呦叫唤,不是叫高莺姐儿帮她揉腰,就是让高静媛帮她倒水,一刻不得歇。
“行了啊,你消停点。不就闪了一下腰吗,又没红又没肿的,至于嘛!”

刘氏的眼泪说下就下,“可是疼啊!我知道婆婆看我不顺眼,可我在这个家,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做家事闪了下腰,不找大夫给看看,连叫唤声都不能了。”

高老太脸色涨红,“咋地了,你这意思,是我亏待你了?好,你要看就看。咱家不是出不起钱!”

“别……”刘氏低着头,“也没啥大事,扭了下,歇息两天就好了。”

高老太闷声哼了下,末了道,“疼就忍忍!别嚷跟孩子似地,多大人了!”

数落完了,到底不好跟病号计较。高老太一个人围着灶台做一大家子的饭,完了得打水劈柴,得收拾屋子,还得给全家老小洗衣,喂猪喂鸡,忙得和陀螺似地!要是年轻时候,这点活计根本算不上什么,可她毕竟五六十岁的人了。一天下来,刘氏的腰没好,她也快直不起腰了。

晚上高祈德回来,听说家里的变故,打算明天不出去,就留在家里帮忙,遭到高老太和刘氏的一致反对。

“大老爷们儿,管家里的事情做什么。去去,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拒绝了青壮劳动力,高老太还想强撑着,等刘氏腰好。可她怎知,刘氏的腰啊,一时半会儿的好不了。没达到目的,刘氏怎可能罢休!

次日一早,她忙让高祈德把儿子送回娘家,算是减少了一部分负担。而高莺姐儿,半大孩子懂事早,也能帮忙喂鸡喂猪,擦擦灰什么的。唯独一个闲人——高静媛,啥事也不做。挖泥鳅,打小鸟,爬树,什么都干,光是乱跑疯玩。刘氏想着老娘的话,就撺掇高老太把高静媛送到三房去。

高老太一口拒绝,“咋地了,也不多她一个。”

刘氏咬咬唇,不甘心——她怕啊,怕高静媛一时口快,把她故意弄丢的事情抖搂出来。虽然在她心理不觉得高静媛有那么聪明,知道她是存心。她慢慢揉着腰,望着天棚顶胡糊强的纸,哼哼冷笑,管那丫头聪明不聪明呢,看到她就烦,不行,不趁机弄走她,不然受苦受累的都是自个儿!谁乐意替人养孩子!

等三房的妯娌过来看望,她故意说起高老太这两日有多么辛劳,家里家外都快顾不过来了。要给高二太爷和高祈德送饭,还得照顾元元和莺姐儿两个丫头。后者才是关键。三房的新媳妇沈氏很快听出了言下之意,皱着眉踌躇不定。

高莺姐儿肯定不能接回三房了。那元元……

沈氏嫁过来不足两年,当初为了一些陈年旧事,一直是住在城里。生了孩子才回到高家坡的。她对元元了解得不多,每次来二房都听刘氏数落元元怎么调皮捣蛋了。她想来想去,不敢拿主张,回去跟婆婆李氏透了点口风。李氏不含糊,立刻来二房把高静媛接走了。

“嫂子,这两天我亲自照看元元,等老九媳妇好了点,再送来。”

高老太本来不愿,可李氏人是笑着,眼睛却看着莺姐儿。

“唉,也好,这两天的确事多。元元,在三爷爷三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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