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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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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到底的决心。什么是对于人类由生吃而熟食之过程的最为恰如其分的评价?曰:生的伟大,熟的光荣。
完全充血的牛排
在西餐的憎恨者眼里,牛排当属首恶,恰便似百余年来之国仇家恨,必定要从圆明园讲起。
牛排与汉族饮食的不兼容,是全方位的,灾难性的。罗兰·巴特揭示了牛排的原代码:“属于欢乐的神话,它是肉的精华和肉的纯粹形态。牛排的优越,显然来自它的假性生肉性质。在牛排中,血是看得见的、自然的、紧密的……完全充血是牛排的论点。”
纯粹形态,有血,尽管只是一种“假性性质”,却正是其为饱经技术(深度文化含量)处理的、非纯粹、非原始的、启蒙的、非血性的、十一成熟的汉族餐饮所排斥的要害。正如不识汉字及中国礼教的老外曾被称为“生番”,反之则叫“熟番”。不过,即使是郎世宁这样一个足有八成熟的“熟番”,也难免会把圆明园里的牛角设计成西班牙斗牛式的螺旋状前弯状,而不同于中国牛角的一致向上。
《论语》月刊曾有一文云“牛肉一方,孤零零的白瓷盆里一块腥,望去先不顺眼,何待吃?”虽是小品文,却以“方”、“孤”、“腥”这三个关键词道破了夷夏之别的玄机:“一方”并不是中国肉食的主流形态。法国的经典牛排,以夏多不里盎(Chateaubriand)命名,在中国,同样兼有政治家、文豪和美食家三重身份的苏东坡,则有大部头的“东坡肉”传世。只是中国的所谓大块吃肉,通常是一种反体制的行为,多少带有猖狂的风格。
广州的一家美式餐厅以卖正牌美国Angus西冷牛排为招徕,火山石烧。虽然重只八盎司,好歹也属于美国农业局制定的特选级(choice),想不到的是,端上来的这份带血的块块,竟以先行被切割成条条。当然,这种事也就轮不到美国农业局来管了。
其次,“孤零零”指的是牛排在烹饪上未能给中国厨师留下更多地发挥余地。事实上,凡是上了等级的牛排,只须置于平底锅内,按个人喜好的生熟程度孤独一煎,无须任何佐料,意在取其肉汁之纯净。对于牛肉的这种不合群的个性,古人其实早已参透,故《随园食单》只一道牛馔记录在案,还不忘语重心长地加注:“此太牢独味孤行者也,不可加别物搭配。”由此看来,“土豆烧牛肉”的确有修正主义的倾向。
丸子是中式牛肉最为常见的形态,尽管牛肉的成分还算“纯粹”,惜乎形态上已高度变异,由“排”而“球”。
对于牛肉的这种反复捣制,千锤百炼,倒也并非出自主观上对“非纯粹形态化”的刻意追求,依我看,这主要是对不良肉质的一种技术性补救,舍其味而求弹性也。
至于薄如纸片的四川“灯影牛肉”,不但以其轻薄完成了对牛排的“非块化”处理,在丁香、茴香、肉桂、芝麻香油、花椒粉等十多种混合香料的渗透浸泡之下,全无血性可言。虽然传统医学还是注意到黄牛肉在滋补“后天气血”方面的作用,不过血腥始终不是吾人的肉食理想。广东人的言行有时让内地人觉得其带“番”性,可能跟广东人那血淋淋的白切鸡有关。肉的饥餐和血的渴饮,只能是一番未酬的壮志,而牛排与圆明园之间,也不会全然没有一点隐性的关联吧。
地球上的畜牛,无非印、欧两系,牛牛之间的重大差异,更多是在一头牛被视为牛肉之际方得体现。
牛在六畜里行二,但是中国始终没有食牛传统,其中原因很多,例如,牛是先秦统治阶级御用的高级祭祀用品,从而一度形成了对牛的崇拜和垄断;又如,高坐堂上的齐宣王那一天之所见以及孟子在推广“仁术”时所借用恰好都是牛,因而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生不忍食其肉”的道德利空之下,牛肉在中国从来就没有形成过“牛市”。
牛也并不是随手拈来,这正是农耕与畜牧、即小放牛和大养牛之间的差异。譬如,尽管牛A和牛B都在不同的山坡上吃草,不过牛B是生产工具,而牛A就是产品本身。磨刀霍霍向猪羊,宰杀役牛是破坏生产和败坏道德的双重罪过。闽、台一系的客籍族群,至今还有不食牛肉的习俗。牛、犬不仅被“以遗羊易牛之遗意”而从略于李渔的食单,还特别声明此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之酷刑乎”。
功臣不可杀,来使不便斩,异质性极高的牛排因而比其它西式食品更容易在中国成为“西式”的符号。为了《花样年华》的推广,一场完全按影片场景订制的“花样年华大餐”在香港推出,凡记得梁朝伟与张曼玉吃牛排那场戏的,想必会对此“大餐”中一道“周太太牛排”报以会心一笑。吃牛排,粤语叫“锯排”,听上去,虽然强调的似乎只是工具性,毕竟曾是香港人心目中最具西方价值的浪漫活动,当然那已是经过酱缸洗礼的浪漫。这种港式牛排(目前在广州十分流行),经过深度腌制,可笑的是,侍者还会循例问一声“要几成熟”,其实用不着煎,腌也腌熟了。
不过文化也不是绝对的。日本人过去也不吃牛,尤其自佛教盛行之后,历代天皇皆颁令禁肉。直到明治五年,才解除了他从德川家族手中继承的持续了一千二百年之久的“肉食禁令”,原因是要办洋务。然而,这桩洋务竟然在二战之后把日本的牛办成了全世界最好最贵的牛肉。
日本“和牛”系以从中国引进的印度牛与欧洲血统的“约翰牛”交配而成。其“填鸭”式的饲养,包括每天散步二十分钟,喝啤酒,以清酒按摩,听音乐,等等。这不是养牛,而是在养牛肉。得到的肉,脂肪纤维细致而且均匀,雪白大理石状细纹均匀地密布于鲜红的肉色之间,日人美其名曰“霜降”,美丽得匪夷所思。
当然不是说明治维新带有牛排的肉感,惟神户作为顶级牛肉的产地,恰好是日本对西方开放的门户。另说,欧洲最善养牛的德国人在占据青岛之后于当地大兴祖业,德日结盟之后,此等优质牛种乃由青岛输往神户。
据有关方面统计,尽管我国的养牛业已实现了从役役用为主向肉用为主的商品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但是中国肉牛产量却仅占全球总产量的5。4%,而且质量较差,入世在即,应奋起直追。不过,中国牛肉的好不好吃与国人的爱不爱吃之间互为表里的关系,多少会是一种非关税性壁垒。在牛肉的全球化问题上,我其实更担心中国的足球运动。举凡足球强国如欧洲、美洲自不待言,皆牛肉大国也,国民日常所食肉食中45%为牛肉,至于韩、日,竟也是东亚地区少有的食牛国。球场上谁怕谁,莫非先得在餐桌上论论谁比谁更“牛”不成?
打一个饱嗝
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头——如果在感到幸福的时候非得弄出点动静不可的话,那么,如果饱餐一顿感到幸福,你就打一个满足的饱嗝。
打嗝(hiccup)这个动作使之在空气的压力之下一种不由自主的反复的横膈肌收缩运动。至于我们常说的“饱嗝”,医学临床上指的其实是嗳气(belching),一种多发生于饭后的“胃或食道内的气体经由上下食道括约肌的放松而排出”的动作。因此,不雅的说,“打了一个饱嗝”和“放了一个响屁”实在没有太大的分别。而且,这两件事虽然舒服,社交上却都被视为失礼行为,当然,因为“渠道”有高下之分,故打嗝所遭受的鄙视程度远低于放屁。在某种场合——例如宴会之上,作为客人,于杯盘狼藉之际打一个适度的饱嗝,还可以向主人的盛情款待致以一种“无言的谢意”。正如梁实秋在《请客》一文里所说的那样:“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的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
除了吃饭,喝汽水或嚼口香糖、抽烟、说话太多等等,都会因吞下大量气体而导致打嗝及嗳气。大部分的饱嗝几乎均对身体无害,非但无害,而且令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基本不能用言语形容,喉头间震动着的那个古怪的声音,可能就是本能在发言,本能使用的语言是无法翻译的。
伯格曼的《第七封印》里有两个主角,武士布洛克与他的随从雄士。主仆二人都经历过十字军东征及其幻灭,不同的是,武士仍然是理想主义者,随从却搞起了犬儒主义:“所谓的十字军简直是彻底的疯狂,只有理想主义到极致的人才会想得出来……”雄士还自嘲道:“我的肠胃就是我的世界,我的脑袋就是我的永生,我的双手是两个呱呱叫的太阳,我的两腿是时间的钟摆,我的一双臭脚就是我哲学的起点。天下事样样都跟打一个饱嗝似的,只不过打嗝更痛快些。”
我这个人既不理想也不犬儒——或者准确地说,我是饭前犬儒而饭后理想。
如果世上的一切快乐在告一段落时不得不弄出一点动静的话,我希望那会是一声饱嗝。
打饱嗝固然很爽,但是有的时候,听别人打饱嗝居然会比自己打更快乐。这倒真是嗝吾嗝以及人之嗝,后天下之嗝而嗝了。
带过BB的都知道,喂过奶后,还得耐心地为这个刚刚吃饱喝足的小小享乐主义者提供一项例行的服务——扫风,即用轻轻拍击背部的方式帮助BB嗝出吸奶时吸入的多余空气。不然,BB就有呕奶的可能。而“扫风”成功的唯一标志,就是BB的一声饱嗝。也就是说,饱嗝不响,扫风不止。
我老婆坐月子的时候,每天夜里我要起床数次回应女儿的饥号。虽说是乐在其中,然而从睡梦中挣扎起身毕竟不是什么赏心乐事,因此,把奶瓶从她嘴里取出之后,最迫切想听到的,便是她的那声饱嗝——事实上,这哪里是什么饱嗝,分明是准许你重返黑甜之乡的放行令。他不打,你就不能“倒”。不过,常常是任你如何拍打,甚至将那个正在闭目养神的小人放在腿上旋转摇晃,人家那个矜贵的饱嗝可是说不出来就不出来,引而不发,急得你一点脾气没有。因此,当那个饱嗝终于被等来之际,你能不由衷地相信那就是世界上最愉快的声音吗?一声梆子响,平安无事。
除了这种特殊的情况,在总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一般性场合,尤其是比较正式的社交场合,饱嗝还是要尽量控制的。悄悄地进食,打嗝的不要,这就是“餐桌礼仪”的基本法则。根据前人总结,如欲在社交场合将不雅之饱嗝有效地扼杀于萌芽状态,可采取以下五法:
一、假装口渴,猛灌凉白开;
二、假装汤很好喝,用力以汤匙(压舌棒的替代物)压迫舌根附近。当然,切勿条件反射,发出更为不雅的“啊啊”之声;
三、重复数次深呼吸或用力闭气;
四、假装做眼保健操,从眼睑上压迫双眼;
五、身体尽量前倾,像Larry King及其仿效者那样。
打嗝之乐,就像打屁打喷嚏一样,实属一求之不得却又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来无踪,去无影,转瞬之间的灵魂出窍。
然而,这个让你高兴的不速之客若一直赖在你身上不走,与你形影相随的话,原先的快乐就会变质为恐怖,就像一种强制性的搔痒——我所说的情况正是每个人都曾遭遇过的“打嗝不止”。
完全失控的打嗝令人尴尬而郁闷,据说一个人假如连续打上三天总计一百次的嗝,就会有生命危险。这种说法固然缺乏科学根据,不过慢性的打嗝不止就像一部叫座不叫好的肥皂剧(而且,全部以“腹语”对白),最长会维持数月或数年,严重者还会造成吞咽困难,而且很难治愈。事实上,不仅只有饱食才带来打嗝,包括胃扩张、胃痛、胆结石、肝病、阑尾炎、大动脉瘤、自然气胸甚至酒精中毒等等病症,也有强烈的致嗝作用。
据报纸上说,五十七岁的南京人杨某,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某日饭后的一个饱嗝开始,突然感到胸骨后疼痛,两天后出现发热,左胸痛,呼吸困难,在一家医院拍胸片发现左侧胸腔有大量积液和气体,食管破裂。十五个月来,虽经治疗,病情每况愈下,直至不能从嘴巴进一口食物,全靠鼻饲维持生命,体重从八十公斤降至四十三公斤,胸段食管竟严重扩张达五厘米粗(正常直径为零点五至二厘米)。经过手术治疗,切除了破损的食管(用胃代食管),已痊愈出院。
有的人因嗝惹祸,有的人以嗝求荣。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二零零二年版收载的世界纪录,英国人保罗·哈恩打出了地球上最响亮的饱嗝。他响亮的饱嗝达到一百一十八点一分贝,堪与飞机起飞的声音媲美。
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一种无法抑制的快乐就是痛苦。
自助餐全攻略
自助餐,buffet,也是从法文借来,原指餐具橱或设有食品柜台的餐厅,与“自助”无涉。将buffet译成“自助餐”,就像译God为“上帝”,皆属无可挽回的无可奈何之误导。按照汉语的思维逻辑,老子花钱买“餐”还得“自助”,一上来就让人觉得店家欠了我们。是故,往往将餐厅预设为假想敌,每预决一死战。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旁的不说,肠胃一定重创。
有道是:自助者天助。预得天助,先要端正思想,摆正一己和自助餐之间的位置,技术上,要有成熟的攻略。应把店家视为战略伙伴,即合作,又斗争,方能双赢。
正经的自助餐,算是一种贵价的饮食。buffet一词,也可音译为“不菲”。但是,这一种“不菲”却是事先可以预知的,故攻略之要害,盖在于以此项锁定的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里的“利润”,绝不只是吸纳事物的数量,还包括质量以及幸福的综合感受。所谓攻略,上升到经济学和哲学的高度,即是人在予取予求的境况下如何自处的一种策略,是灵与肉体的一场博弈。
首先,像什么限时的,限量的,重大菜肴取尽后久久不予补充的,凡此种种,应坚决剔除在合作名单之外。尽管收费廉宜,但是人类卑劣的一面在这种场合所能得到的超水准发挥,也是超乎想象。尤其是那人山人海的自助餐厅,取食已如古墓夺宝,而要将一盘事物安全护送到自己的餐桌,更是千难万险,惊涛骇浪,情形犹如群兽撕咬争食,得衔者,必拼命保护,突出重围后窜至僻静之处,始得大嚼。
选择了适宜的餐厅,接着就是战术上的布局。一般来说,接近餐台的位子,最方便取物,似有近水楼台之利,不过,这种地方好比战场的前线,足球场的小禁区,人马沓杂,心烦意乱,远不如紧吃于后方,图个清静,亦可借行走路线的延长来保持食欲的可持续发展。
自助餐就像唱片,琳琅满目之中,总有一到两项“主打”,或曰“亮点”。西式的,会是生蚝、龙虾或者鱼子酱;中式的,会是鱼翅,燕窝之类。这些东西,是食品中的硬通货,价格不难折算,店家既然诱之以利,我们自然得将计就计,绝对不可放过。所谓不可放过,也不是要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暴戾宗旨,而是有选择的,有利、有理、有节的。例如,生蚝之类,可连啖一打无碍,若是上等货色,不妨开一瓶白(葡萄)酒,尽管是计划外支出,尽管自助餐厅的酒水通常会贵一些,但是绝对值得。
毕竟是西式餐饮,食物的摆放有既定的程序,而程序往往散发着阴谋的气息,故排在首发阵容的沙拉、寿司之流,以浅尝即止,此等饱含淀粉之物非但无助于投资的回报,且极易陷人以“出师未捷肚先饱”之恨境。事实上,最难将息的就是选择太多,又活生生地“纷呈”于前,未免方寸大乱。此情此景,诚如叔本华所言:“我们很少想到自己拥有什么,却总是想着自己欠缺什么。”
必须心无旁骛地把自己盘中的东西有滋有味地吃完,并且默诵司马光金句:“未终卷,誓不读他书。”此外,每次取食不可过量,来回多走几趟,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当然,君子自助不息的同时,店家也不能乘机大做小人,空盘需勤撤,还要不动声色,否则,就是存心要我们这些君子的好看了。
美味手指
所有婴儿食品里最受婴儿欢迎同时最遭父母抵制的,就是婴儿自己的手指。
绝大多数的婴儿一生下来就会吸吮自己的手指,而自超声波技术在妇产科得到广泛应用之后,在荧屏上就能看到母体子宫内的胎儿一边在羊水中漂浮一边有滋有味地吸吮着手指的影子。这番享乐主义的景象,毫不输给美国电影中浮在私家泳池的碧波上把玩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饮料的那个大毒枭。
这一先天技能之外,每一个婴儿都会无师自通地以哭嚎来向父母要吃要喝,但是,此等嗟来之食虽然可以活命,毕竟比不上自己的手指那么美味、那么方便、那么自主。奶也好,糊也好,没有什么食品比得上这顿举手之劳的超级自助餐。
婴儿吃手是很让家长恼火的一件事,咬手指和指甲已属家常便饭,在某些严重的个案中,做家长的更惊恐地发现BB本来就极其细小的嫩指居然像一根雪糕那样出现了越吸越细越吮越短的异象。情急之下,就会往婴儿的指头上涂抹辣椒酱(这种行为的残酷性在于: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口味偏重的成年人正准备吃掉小孩的手指)。在声嘶力竭的痛哭中婴儿会暂时中止吃手,但是辣劲一过,则照吃不误。
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不必再提那些与“口腔期”有关的陈词滥调了吧,至于什么缺乏母爱、不受关注、挫折感、压力以及空虚无聊寂寞等等,听起来更像是成年人自己的问题。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吸吮手指这一顽固的现象可能只说明一个问题:手指是最好吃的。有一次,趁我女儿既不紧张也不郁闷,我认真地提问道:“告诉我,手指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黑暗中,这个正躲在被窝里吃手的小女人诚恳地点了三次头。
所以我只好相信,手指的滋味,乃属于一种道可道非常道的东西。医生说,婴儿从零岁到两个月大起开始频繁地吃手,这个时期,他们也学会了微笑。我认为学会微笑正是因为学会了吃手。而成年人之所以对此深恶痛绝,实在是不知鱼之乐也,或曰,我们已经彻底遗忘了早期饮食生活中最快乐的事件。我们可以正常地吃进手指饼干,吃猪手,吃凤爪,惟对于婴儿吃手一事,即使在观念上和口味上最包容最无禁忌的人恐怕也会正常地这样想:这东西,即使要吃,即使非生吃不可,多少也总得放点作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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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人在成年以后仍然吃手,不过,儿童对吃手的迷恋,一般在五六岁开始便会自动消失。不过,儿童仍然执著于用手直接取食,与其说这是食具使用技巧上生疏,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对解除吃手所做出的一种心理补偿,不提供任何食具的麦当劳之所以深受各国儿童欢迎,这大概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事实上,人类在进化史上的“婴儿期”,不仅赤手空拳地获得食物,同时也是赤手空拳地直接进食的。食具的出现,与火的发现和使用有直接的关系,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被火烧过的事物不仅美味而且也比较烫手,若徒手取食,被烫熟得很可能会是自己的手。“烫手”直接创造了制造一种“取食媒体”的需求,食具既是一种隔热装置,也是手的延伸。
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在人类发明的绝大部分器物里,只有食具和武器这两类东西能令使用者暂时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杜克大学土木工程学教授亨利·佩卓斯基在《器具的进化》中写道:“我们每天使用食具就像使用双手那样自然:不论是刀、叉、汤匙,都能像手指头般听话,好像只有在餐桌上,与使用左右手习惯不同的人手肘相碰时,才意识到自己在使用食具。”
也可能是食具太近似于手,或者用手直接进食难免令人想到婴儿的举止;可能是饮食活动的社会性的不断强化,也可能是因食物在烹饪上的日趋复杂从而越来越容易把手弄“脏”——无论如何,文明社会对于用手进食的禁忌显得尤为严格,似乎只有杀人和通奸才能相提并论。据佩卓斯基教授考证,刀子在餐桌上获得普遍使用之后,至少在英国的撒克逊时代,“一般平民还是潇洒地徒手取食”,只有那些“比较有教养的人则开始养成使用刀子的习惯”,“在正式的场合中,通常是把食物切好后摆在面包上,再用刀子送入口中,以保持双手干净。”不过,尽是大块牛肉的时候,右手持刀切割,用来固定那块“花绺绺”的东西的,还得靠左手。叉子的发明,则促成了在黑暗中摸索的左手从野蛮进化到文明。
沧海桑田,弹指一挥间,虽然熟食的美味和听话好用的食具已经使人类失去了手的记忆,但是成年人自有寻求慰籍的办法,至少在潜意识里。
成年人要完成对吃手的潜意识追忆,重温这种遗失多年的快乐,一个最安全便捷的方法,就是在其所谓的文明规范里去体验一种异质的饮食方式。也就是说,可以透过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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