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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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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同桌吃饭也就具有了表演的性质,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学意义。我看过二十多遍的电影《地道战》里有这样一个场面:一群汉奸乔装成我八路军武工队,潜入抗日根据地高家庄,试图刺探地道的情报。尽管厚道的导演已经挑选了一批贼眉鼠眼的演员来饰演这批狗汉奸,但是,影片中那个比导演更厚道的民兵队长却仍然未能从言语试探中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更让人着急的是,被蒙骗的民兵队长竟然还热情洋溢地招呼这伙假冒的八路军武工队上炕吃喝——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武工队员”们的食相出卖了他们,民兵队长惊讶地看到,这些自己人竟然把只啃了一口的鸡蛋和馒头扔得到处都是,这幅食相显然彻底暴露不拿豆包当粮食的非劳动人民本性,于是,民兵队长发一声喊,埋伏在门外的真八路军破门而入,将这些食相不好的坏人全数拿下。
食相除了会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场合中泄漏一个人的政治取向,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据说还能八九不离十地成为观测一个陌生人的品性的一种重要参照。据德国心理学家格伯特的研究发现,女士跟准情人一起用餐时,只要留心观察对方如何处理食物,便能预知对方的“临床表现”并且进一步推测出这个人将来是否会是个好爸爸。食相为“混合型”的男人喜欢把主菜、配菜与酱汁等所有食物混而食之,这种人往往喜欢女强人而不愿自作主张,当然他们在床上通常也了无新意。“先洒调味料型”的专横独断,一有机会就会作威作福,“玩食物型”的男性喜欢把盘中的食物拨来弄去,这种男人是令人愉悦的好伴侣,多半性格开朗,富同情心,善于交际,懂得分享,可以白首偕老,也有潜力成为未来的好爸爸。“先吃配菜型”的男人自私自利,不容易与人深交,是恋爱的票房毒药,在甜品上桌之前就应立马与他拜拜。
食相,又做“吃相”,有的时候并不仅是指进食的样子,而是指做事的漂亮与否,姿态和“姿势”的丑陋与否。
做人做事可以做得合理合法,但是也可以做得“吃相”难看,例如,在FIFA修改规则之前的从后拦截,就是一种合理合法然而“吃相”不佳的行为。此外,十三年前聂卫平与藤泽秀行对局时以“一个老北大荒知青的顽强”所走出的那一个制胜的欺着,至今仍有人为其“吃相”的绝对难看而感到难过。
事实上,在中国,包括食相在内的食礼乃一切礼仪的开端。“夫礼之初,始于饮食”。《礼记·曲礼》对此作出过一系列十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例如:
毋诧食——饭桌上不可以发出这种声音;
毋啮骨——别像狗那样啃骨头;
毋投于狗骨——自己吃不了的食物也不能喂狗吃
当食不叹——有的吃,还叹什么鸟气;
毋抟饭——不要与人争饭食;
毋放饭——没吃完的食物不可再放回盘中以飨他人;
毋反鱼肉——不可以把一条鱼翻过来再吃;
毋固获——不可死盯着自己爱吃的东西吃个不停,讲究营养均衡;
毋扬饭——不可对着烫饭使劲吹气企图使它变成冷饭;
饭黍毋以箸——要用匙羹来进食米饭,不许用筷子;
羹之有菜者用夹,无菜者不用夹——务必用筷子来捞汤里头的菜,如此才能“捞”个风生水起,若汤里无菜,就不要将筷子在里面乱撩,做无用功了;
毋嘬羹——喝汤不是饮奶,不可直接用嘴吸吮,记得用匙羹;
毋絮羹——在汤里乱放作料是一种没有品味的行为;
毋翳酉——如果在汤羹里吃不到作料,也不要怀着报复心理把嘴对着酱油瓶醋瓶猛吸一气;
毋刺齿——不可剔牙,也不可在左手的掩护下剔牙。
食相以及大部分的礼仪都具有禁忌的性质,说穿了,无非就是要我们尽量克制各自的动物本能,成为一个合乎社会规范的文明人。然而,饮食和性,正是人类最难以克服的两种头号动物性冲动,因此,如果控制自己在餐桌上的食相令你感到十分困惑,五花八门的戒律又令你心烦意乱乃至方寸大乱时,不妨来它个化繁为简,食相的礼仪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第一要慢,第二要静,把握了这两条,就能大致无错,中餐西餐,什么样的场合都能应付。这种事也有一点像参禅,师傅问你,你且只管做蒙娜丽莎式的微笑,非但不立文字,打死都不要开口说话,如此就不会错到哪里去。算不算是自欺欺人,就只有心里清楚了。
对于他人和自身在食相上的种种要求,基本上是反自然的。例如,中外的食相禁忌皆无一例外地反对以犁庭扫穴和狼吞虎咽的风格进食,这一条显然是针对我们的先人来的。可以想象,当那些饥饿的祖先们好不容易捕到猎物,如果人不狼吞虎咽,那么立刻会有作为抢掠者的狼来吞,虎来咽,甚至连人带食一并被狼吞虎咽。对待食物,能不像秋风扫落叶般冷酷无情乎?
二零零一年初颁布的新版《国家女排管理细则》首次触及食相:第十三条:“文明进食,吃有吃相。”个人认为,竞技体育必须带有一定程度的野蛮,毕竟,我们为之欢呼的并非“文明进餐,吃有吃相”,而是一帮子“如狼似虎”的中国女人。
在这个全球化运动如火如荼,“文明的冲突”又无从谈起的郁闷年代,偶尔玩一下“非礼”游戏,不失为一种安全而文明的解忧之道。就饮食而言,在把两只手都洗干净的前提下,到饭馆里放下食相然后手口并用地吃一回手抓羊肉,应该是件很过瘾的事吧。于是我去了,那盘羊肉端将上来,怎么看都看不出让我们用手的意思,甚至连发个手套这一类的暗示也欠奉,经理见状,就过来解惑道:“所谓手抓羊肉,现在指的是一种烹饪方法而不是进食方式,本餐厅的手抓羊肉,都是经我们的厨师认真抓过的,大家可以放心享用,用筷子。”
食相是多媒体的,不雅的食相,还包括一些不该在餐桌上发出的声音。
尽管进食过程中所发出的声音也来自于空气的振动,但是这种声音被公认为不雅和非礼。我觉得,应把吃饭时发出声音分成两类,第一类,啐唾,令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影响食欲,是为非礼之至;第二类,咂吮,能带来快感的渲染和交流,可以为共饭者创造优质的饮食情境,应予提倡,即使不便公开提倡,也不要随便反对。
梁实秋写道:“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连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 我不知道西南哪一家有此雅俗。我吃过成都的蹄花店,吐了一地的猪骨和沾在猪骨上的卫生纸倒是千真万确。其实,这种“用嘴巴鼓掌”的风俗与日本人的吃拉面很相似。日本人在面摊吃面时,会刻意夸大吃面的声音,把一碗面吃得嗖嗖有声,这样做是在向老板和面条表达一种敬意,是礼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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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饱嗝,可能也算是一种于饭后不请自来同时又很难控制的不雅之声,有时甚至会导致灾难性的事故,据报道,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南京有一个人饭后打饱嗝,竟然一下子打破了食管,以至于连续十五个月不能进一口食物。
与反对狼吞虎咽相比,禁止在吃饭时发出非礼之声还是有些道理的,属于“远古的回声”。在那些比旧社会还旧的社会里,食物总是短缺的,肚子总是饿着的,一旦得到了吃的,除了尽快把它吃掉,还得在进食的时候把音量收细,以免招引来抢掠者。这样的一种食相,我们已在Discovery节目里看得一清二楚。
黄瓜记
当一根绿油油的黄瓜被脆生生地切开,从玉色瓜瓤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清涩芬芳的味道里,渐渐地就闻到了夏天。不过在这种时刻尤其难以想象的是,黄瓜的故乡竟然远在千山万水之外的喜马拉雅山。
也许是因了这个缘故,佛门中一向有关于释迦牟尼当年“开发黄瓜药用价值”之说道。不过黄瓜的这段佛缘,后来竟让它与石头记里那块被闲置在大荒山青埂峰下的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顽石有几分相似。
其实喜马拉雅也并不全是冰天雪地的。在印度北部一侧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山脚之下,就生长着比黄瓜还要绿的热带雨林。四千多年前,正当此热带雨林里某一根“自恨粗蠢”的老黄瓜“自怨自叹”并“日夜悲号惭愧”之际,也许就遇上了坐在黄瓜边高谈阔论的一僧一道,然后就不觉动了凡心,从此就被携入红尘,走了一遭。
据说是印度人首次对野生黄瓜进行了人工栽培,从那个时候起,埃及、中东、罗马、希腊,黄瓜展开了一次漫长而缓慢的旅行,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直到十九世纪初,方才栽培至西方美味的首善之都法国。至于中国的黄瓜,两千多年前由出使的张骞携至长安,那正是一个“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由于黄瓜自西域引进,故向有“胡瓜”之名,在台湾,此名至今仍在沿用(与该地同名同姓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完全无关)。“黄瓜西渐记”一写就是四千年,经过无数次的人工改良,自然淘汰,虽说是种瓜得瓜,但喜马拉雅山下的那根老黄瓜与生俱来的苦味不仅被大大削弱,而且在不同的水土中渐渐地形态各异,神合貌离,虽然在植物学上同属于葫芦科一年生蔓性作物,终究是变种丛生,谱系大乱。正是:
满身刷绿漆,一把辛酸泪!
都云他好吃,谁解其中味?
尽管它后来变得品流复杂,而今天在喜马拉雅山南麓已难以找到纯种的野生黄瓜,不过,黄瓜的相异之处主要体现在体型跟表皮的质地之上,观其色,却皆是清一色的绿,全不似其它瓜类那般诸多颜色上的差异。经常吃的黄瓜,基本上被分为大小两类,而且前者外皮有刺状的突起,俗称“顶花戴刺”;后者无刺,并有黄色之条状文身。大黄瓜老了以后便褪去了绿色,起皱,转硬,发黄,并且暗淡无光,因有“老黄瓜刷绿漆——装嫩”之谐谑。不过,大黄瓜的老身也并非百无一用的废物,广东人就独爱用它来煲老火靓汤。
传统上,个头较小的中国人和日本人喜欢吃的是大黄瓜,身材高大的西人则专宠小的。因为大,便使得厨师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比较适合中式烹饪的技术发挥。正因如此,黄瓜在中国菜里的变化远胜西餐,既不但可炒,可炝,而且可拍,可酿,当然最爽的还是生吃——这件事原本并不需要厨师。
黄瓜的西式吃法,因为小,所以也一直就以小卖小,一般是用腌的,空口,或夹三明治,味道俱美,再不然,索性就碾碎了,与优酪乳、洋葱及柠檬汁混为一谈,做成酱料,在黄瓜的祖家印度,类似的酱料也很流行,此外,印度人有时还会在他们的咖喱中加入黄瓜,使其变得更加温和爽润。
东西两路皆我所爱,虽则是大小通吃,不过比较而言,大黄瓜的肉质吃起来尽管比小黄瓜略微粗率,却胜在吃着过瘾,而且别有一种独特的芳香,也就是说,可以使生活在中国的人联想到夏天。尤其在生食的时候。打个不太确切的比方,手持一碌大黄瓜,口中嘎嘎有声,感觉就像当年握着享有“大哥大”之威名的第一代无线电话在那里粗声大气地发号施令,尽管大有大的难处,不过若将一部精巧的模拟手机从上衣口袋里取出来凑到嘴边,犹如自玻璃瓶中掂起腌制的小酸黄瓜,虽然品质清脆,但是就姿态而言,哪一种更爽,自是见仁见智。
青埂峰下那块顽石被点化为美玉,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地往人间的温柔富贵之乡走了一遭之重回故地之后,曾像一个急于出书的作者那样向空空道人自我推销道:“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画,可以喷饭供酒。”
喜马拉雅山下的黄瓜,在滚滚红尘里其实至少也遇到过一个“或情或痴”的异样女子,结下一段文字奇缘,这个女子,便是东北人萧红。
我吃过许多种黄瓜以及黄瓜的许多种做法,心头各有一番滋味在。汉语白话文里,能对黄瓜的天性做出最美丽的诗化的,惟独在《呼兰河传》这本小说中读到。
在萧红的童年生活中,黄瓜不仅是一种日常的吃食,而且是天堂(即她家的菜园)里最自由最任性的花:“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黄花,就开一个黄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他……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尽管每一部教科书上都说黄瓜会开黄花,而且蔓生,只是教科书永远也不会知道黄瓜的性情,更不可能去丝丝入扣地摹写黄瓜蔓藤的情状,而只以“攀援状草本”五个字轻轻带过……想听黄瓜的故事,要么去乡下找一个有瓜棚的院子住下,要么,重读一遍萧红,当然,《呼兰河传》最好还是坐在黄瓜的蔓藤下读,在初夏的下午。你愿意吃一口黄瓜,就吃一口黄瓜,愿意看一眼箫红,就看一眼箫红。若都不愿意,就是一口黄瓜也不吃,一眼书也不看,也没有人问你。夏天因为这样的黄瓜而惬意,黄瓜因为这样的女人,也不算枉入了红尘。我也因而愈发地相信,吃黄瓜还是由得黄瓜的性子,也就是说,以生吃味道最好。
东北人里之所以能出箫红这样善写黄瓜的女人,主要是因为东北人普遍地会吃黄瓜。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有提高。
东北人的普遍会吃黄瓜,又主要是因为东北的黄瓜长得普遍的好。至于东北菜里的黄瓜菜,则以“拍黄瓜”最得我心。
这是因为,烹饪的技术指数在这道菜里几乎降到了零。
动词在中国菜的名字里并不罕见,只是这个不太文雅的“拍苍蝇”、“拍板砖”和“拍马屁”的“拍”字倒是少用——当然,“拍”照片,和“拍”电影还是很文雅的行为。其实,“拍黄瓜”里的那个“拍”字,指的是一种刀功,即先用刀锋把黄瓜一剖为四,再以刀背将这四段黄瓜拍碎成块。至此,“拍黄瓜”便完成了百分之九十,接下来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加入油盐,蒜蓉,糖醋,香菜或者辣椒,豪华一点,再邀牛肉片或卤水花生加盟,最后放进冰箱略冰一下即可上桌。
如此之低的技术含量,使“拍黄瓜”成为东北乃至整个华北地区的一道最家常也是最好吃的冷盘小菜,前面说过,“拍”黄瓜虽然在烹饪的意义上略嫌“低B”,不过拍照片和拍电影还是十分高深而且高雅的技艺。如果一定要把“拍黄瓜”比之于拍照的话,是不是可以把它称之为烹饪上的“拍立得”?
不过类似的黄瓜料理,也可以极其复杂,“拍”出一部好莱坞大片来。来看汪曾祺先生于一九八九年记录的“扦瓜皮”之法:“黄瓜(不太老即可)切成寸段,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剩下的黄籽的瓜心不用。酱油、糖、花椒、大料、桂皮、胡椒(破粒)、干红辣椒(整个)、味精、料酒(不可缺)调匀。将扦好的瓜皮投入料汁,不时以筷子翻动,待瓜皮蘸透料汁,腌约一小时,取出瓜皮装盘。先装中心,然后以瓜皮瓜面朝外,层层码好,如一小馒头,仍以所余料汁自满头顶淋下。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是瓜香。”
一九八八年夏天,我在北京曾与王先生共饭,不过是在外面吃的,吃了什么,早就忘得一清二楚。如前有汪老生前旧交自京来穗,饭后谈到汪老生前的住家饮食,言及其简,难以置信。又说文人故穷,历来如此,云云。闻知不禁悲从心来。回家后检出汪老美食美文于灯下重温,备觉其字字嚼之有声,句句诸味均透,音容宛在,仍有瓜香。
吃自己
我看,我们还是用下面这个名叫《菜单》的轻松段子来作为“吃自己”这个严肃主题的开场白吧:
豪华客机的头等舱里,坐着三个非富则贵的旅客,有美国的石油大亨,日本的汽车大王,还有一个是某食人族部落的酋长。飞着飞着,开饭时间到了,空中小姐先问石油大亨:“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
“汉堡包。”
空中小姐又问汽车大王:“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
“寿司。”
空中小姐最后问食人族酋长:“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见酋长面有难色,空姐关切地问:“那么,汉堡包好吗?不然,寿司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酋长不断地摇头,最后,他有点不耐烦地吩咐空姐道:“请把旅客名单拿来给我看看……”
从这个段子的字缝里,我大致看出了这样三个与吃人有关的基本理论:第一,吃人是一种野蛮行为;第二,这种行为也可以按照文明社会的饮食程序和礼仪而进行;第三,头等舱乘客的肉通常都不太好吃。
站在法律和伦理学的角度,吃人是一种高度的禁忌,不过学术上对于这种行为则有十分严格的界定,按照美国的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在《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一书中对此所下的定义,所谓“吃人”,是在“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情况下的人吃人行为。”换言之,若在“不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情况下的人吃人行为”,就不算吃人,最起码,不能算是人类学意义上的“吃人”。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李敖曾在文章里多次引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英国探险家,在探险中碰到一个有吃人肉风俗的蛮人,等到他发现这个蛮人竟是英国大学出身的,他大为惊奇。他问这个蛮人说:‘你难道还吃人肉吗?’这个蛮人的答话可妙了,他说:‘我现在用西餐叉子来吃了!’”李敖后来解释说,他之所以对这个小故事“一再引述”,是“喜欢他含义的深长。所谓‘西餐叉子吃人肉’,他的思想型模,是‘半吊子西化’的一个类型。”循此“思想型模”,我们其实也不难发现,我们今天所谓的文明以及所谓的禁忌,都是须臾也离不开“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这一不太靠得住的前提之下的一种“半吊子文明”和“半吊子禁忌”罢了。
极端的饿和极度的饱都会导致吃人。所谓“极端的饿”,不用说,指的就是饥荒。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大饥荒时期,都上演过一幕幕吃人的惨剧,中国的史书上,通常以“人相食”这三个字一笔带过。在《资治通鉴》之类的正史里面,可以读到像“关东大饥,人相食”;“京师大饥,人相食”这一类记载。
不过,欲知详细的人相食事迹,还是得依赖野史。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里就有多起相关的民间口述历史。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大旱灾和蝗灾,连草根和树皮都被人吃尽了,百姓开始以人为粮食,连官府也禁止不了。妇女和小孩在市场上待价而沽,被称为“菜人”,屠夫买了去,像杀猪羊一般宰割。当时一个姓周的人行商回家,抵达该地时正是午后,屠夫说:“肉刚好卖完了,请稍待。”不久,只见他拖了两个女子来,口中还说:“客人您久等了,我先取一蹄给你。”周某看见他要杀人,赶忙要阻止,却只听一身惨叫,其中一名女子已经活生生的被割断右臂,痛得在地上打滚,另一女子吓得面无人色,两女见了周某,一起向他哀叫,一个求快点死去,一个求活命。周某心中不忍,出钱赎了两人,见一女已经没有活命的可能,便急刺她的心脏让她速死,另一女便带回家里。周某没儿子,便取了那女子为妾,果然生了个男孩,男孩右臂还有一道红丝,从腋下一直绕到肩胛。周某一家传了三世就绝后了,人家都说他本来命中无子,因为做了这件善事,香火才再延了三世。
至于那极度的饱,“易牙蒸婴”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齐桓公归为一国之君,饮食上又被著名的大厨易牙(后来被中国厨业供奉为祖师爷)尽心伺候着,嘴里却就是淡出个鸟来。为了讨好齐桓公,易牙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并用儿子的肉煮了一锅肉汤让齐桓公尝鲜。
人吃人的细节固然令人发指,但是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据说在唐朝时后,睢阳城(今河南商丘)被围,全城六万多军民相食,最后竟剩下了数百人。若围城之难持续不解,很可能最后只吃剩下一个人。届时,这个人恐怕就只好自己吃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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