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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城之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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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日本人把飞机场称作空港。”叶紫晶的心很快乐:“把那么繁华的场所称作空港,有种寂寞的味道。细想想也挺有道理,飞机起飞,机去人散,寂寞的风撵着寂寞的跑道,是那么冷清、凄凉。有时我想,作人真的好难,理想与现实相差的太远,太远,你越是想得到的,总是很难得到,得到后心里也不会踏实,生怕某一天一切又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自己,和空港一样。如果是那样,不如什么都不曾拥有,孤单虽孤单,却剩过繁华尽尝后的心碎。”由于种种幼年或成年的遭遇,有人失去了承接快乐的铜盘,双手掬起的只是泪水。
“告诉我,你打算今夜仍滞留在这座空港吗?”于浩风拥紧她。她偎在他胸前说话的样子很美,一种夺目的美。她令人心碎的坚强、勇敢非但没有折损她女人的温婉、娴雅,反而为她凭添几分凄绝、冷艳。
于浩风不想强迫她接受自己的爱,如果她是一块寒冰,他希望用自己温热的胸膛温暖她,让她逐渐融化,总会有一天,她会接受他,并对他轻言:我爱你。
叶紫晶眉头轻绾在一起,是的,她已一无所有,空港彻底取消了她的逗留资格。她该去哪儿?
“也许还能凑和一下。”叶紫晶盯住墙上血红的大字,嘴角闪过一丝冷笑,“与魔鬼共房未尝不是一种挑战。”
“不要这样。”于浩风可不愿做这样的尝试,把她留给魔鬼?他十万个不乐意。
“跟我走吧。”
“跟你走?”叶紫晶脱口而出,头摇成拨浪鼓。
“去罗红家。”于浩风微微一笑,“我的空港门牌上写着:谨防女人与狗。”
叶紫晶脸一红,不好意思地笑了。
“也许不用那么麻烦。”叶紫晶略作沉吟,道:“我可以去刘主任或胡伯伯……”
“已经11:00了,小姐,你去哪儿都很不方便。”于浩风不耐烦地打断她,侧脸斜睨她一眼,“跟你们女人打交道真麻烦,瞻前又顾后,没完没了。”
“嗳……”叶紫晶不满地抗议。
“好了,好了。”于浩风举手作投降势,“我不说了,你也不必长篇大论。”
“这么晚去打扰罗红姐方便吗?”叶紫晶眼里闪过一丝犹疑。
于浩风翻一下眼睛,懒得再与她啰嗦。
“好吧,我们走吧!”叶紫晶扫视一眼残破的家,有些伤感地转过身。
第二十节:苦难是他们共同的标签
黑漆漆的夜夹着白茫茫的雪花,深夜的西宁街头除了偶尔摇晃过的醉汉,很少有行人。人们习惯于早早进入温暖的梦乡,连街角寥寥无几的无家可归的醉汉,在风雪夜的都市里,也做着沉沉的迷梦。这些“醒酒室”里的漏网之鱼,凭着青稞酒的热量和高原人的一腔热血与豪情,纵情于天寒地冻中,以横卧街头的姿态宣告他们微不足道的存在,浑然将世界与生命置之度外,因为酗酒、因为寒冷,他们可能会成为报栏寻尸告示中的僵尸,但对酒鬼而言,那未尝不是一种最好的告别。对死者死亡是一种解脱方式,对生者也是一种最彻底的遗忘和毁灭方式。
于浩风拉着叶紫晶纤细、柔软的手穿过大街,穿越大雪,穿越黑暗,一言不发,默默彳亍。对他们来说,生命已简化为黑暗的长廊,幸福也浓缩成刹那间的快乐与满足。
乘上一辆滚动着音乐的出租车,于浩风拨通了罗红的电话,简要讲述几句,挂断手机的一刻,他捉住女孩的目光,笑笑:“放心吧,一切搞掂。”
叶紫晶朝他笑笑,如果这场雪不停,如果天永远不亮,如果车永远不停靠,那该有多好,她愿意就这样与他呆在一起,永远呆在一起。可是,雪会停,天会亮,车也会停,一切将仓促得如同没有发生。
于浩风拉着叶紫晶走向罗红居住的楼房。
“我不太习惯住陌生人家,也许会岔铺。”叶紫晶象个小女孩般跟在他后面。
“忍忍吧!”于浩风好脾气地耸耸肩。
“她打呼噜吗?我睡觉听不得半点响动。”叶紫晶沉默片刻,忍不住又开口。这一刻,这个男人是她全部的依靠,她信任他,依赖他。
“不会吧!”于浩风煞有其事回答:“即使打呼,也不会太响。”
“你怎么知道?”
“她那么苗条的女子,想呼也使不上劲,能响到哪儿去?”
“谁说的?我上大学时,宿舍住的女孩比罗红还苗条,呼噜震天响,还时不时磨牙、说梦话,很恐怖的。”
“紫晶。”
她轻应一声的同时已被回转身的于浩风紧紧抱在怀中,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一双黑亮的眼睛炯炯有神,看得女孩心慌意乱。
“你在怕什么?”
“不知道。”她微闭一下眼睛。
“怕我离开吗?”
“也许!我怕你不在时也许又会发生什么事……浩风,我有些害怕怕,真的害怕。”叶紫晶将头靠在他胸前,低低说道:“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不可预测的事发生在我头上。”
“不会有了,再也不会有了。”于浩风下意识加大力道,更紧地拥住她,“我不允许再有任何打击、伤害你的事情发生,相信我,紫晶。”
“我信。”叶紫晶仰起脸,努力堆出一个灿烂笑容,“送我上去吧,我累了。”
于浩风搂着她走上楼梯。
“欢迎你,紫晶。”罗红倚门而立,笑意盈盈。
“给你添麻烦了。”叶紫晶喃喃言道,她生平最不喜欢欠人情债,这一次同时欠下两个人的。
“快别客气。”罗红望一眼于浩风,“进来坐坐吗?”
于浩风淡淡一笑,摇摇头,依旧深深注视着叶紫晶。
罗红瞥他们一眼,先行走了进去。
叶紫晶惊觉到自己的失神,避开他的目光,脸不由红了,她慢慢关上门,门即将合拢的一瞬,于浩风的一只脚不偏不倚伸了进来,低声叫道:“等等。”
叶紫晶探出身体,凝神看他,眼里写着问号。
“睡个好觉,嗯?”于浩风凑近她,露出一丝温柔的笑容。
“回去吧,浩风。”叶紫晶轻轻关上门。这一次,很顺利,于浩风离去的脚步声响起在楼道里。
叶紫晶忽然觉得,她的心随着他的脚步声越飘越远……
10
镁光灯“咔嚓、咔嚓”闪过后,记者们意犹未尽与胡启凡握手道别,可人的秘书小姐陪同贵宾消失前顺手替胡总关上办公室门,胡启凡松弛了下来,活动活动脸部笑僵的肌肉,有些哭笑不得。
名人真不好当,大报、小报记者纷纷前来取经,省上、市上领导接见,忙得昏天黑地却不知忙了些什么、为何忙。人必须要清醒地认识自己,这样才能冷静面对成功,一旦为名所困、为名所累,就会失去平和的心态,很多企业家最终都为虚名所累。胡启凡揉揉胀痛的太阳穴,决定休息休息。
这段日子,他和吉雅的名气越来越大,已有不少人将他的狼子野心昭示于董事长。商场如战场,须得步步为营,稍有差失,全盘皆输,胡启凡深懂见好就收的道理,也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威力,因此近日行事十分谨慎,凡事都冠以公司的头衔,尽量避免个人出风头,重在突出集体和领导。
胡启凡拨通董事长的手提电话,简明扼要汇报了刚才采访的情形,老头的态度很好,连连称道他办事稳妥、谨慎。胡启凡长嘘口气,他必须给自己放几天假,积蓄一下精力。再这样下去,他会累垮自己,那时候,吉雅公司不会体恤他的兢兢业业,只会铁面无私地踢开他,这也是市场竞争的一条铁律。
胡启凡打电话约了几位朋友,准备在周末热闹热闹,算是迎接新年的狂欢Part吧!
沉吟一下,他拨通了叶紫晶的电话号码。
“周末一同吃饭吧!”
“……”叶紫晶握住话筒,竭力想着拒绝的藉口。
“紫晶,我约了些朋友,想介绍给你认识,也许会对你的工作有帮助。”胡启凡终于抬出一个自以为绝好的理由。
“我没时间。”叶紫晶全无应付阔少爷的心情,这几天她一直借住在罗红家,她需要时间、需要精力修补她残破的家。
“如果因为加班,”胡启凡的语气极为轻松、随便:“我可以给你们经理打个招呼……”
“你是吉雅的老板,不是瑞德和我的老板。”叶紫晶提醒对方。
“紫晶,”胡启凡有些愕然,不知自己又怎么冒犯她了,以致她如此冷淡、反感。“我已约了他们,要么改天好吗?”
叶紫晶听出胡启凡语气中的讨好与迁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近人情。
“改天好吗?紫晶。”胡启凡追问一句。
“好吧。”叶紫晶勉强答应。
“改天见。”胡启凡扣断电话,开始盘算见她时该穿什么衣服,系什么颜色的领带,也许该换个发式。
勉强来的喜悦会有多长久?
这是一个充满诱惑和竞争的年代,情感上失落,婚姻上破裂,事业上受挫,经商上被骗,官场上遭人暗算,企业效益不景气……都是存在的事实。倘若人长久沉湎失意和悲哀,无力自拔,必然身心受挫。
叶紫晶朦朦胧胧睁开眼睛,今天是周末,可以不上班,但还是会比较忙,她要收拾残破的家,让它重见光明:去建材市场买涂料、油漆,选购床垫、被褥和衣物……
房间弥漫着淡淡的香味,使整个房间格调神秘、浪漫而温馨,叶紫晶深吸几口,不由笑了,法国的DIVA(狄娃)香水虽然价格不菲,倒很适合罗红这类浪漫、时髦的女子。
罗红轻手轻脚推开门,看到神采奕奕的女孩,展颜一笑。
“早上好,紫晶。”
“早上好,罗红姐。”那股香气又浓郁了几分。
叶紫晶喜欢香水,也欣赏会用香水的女人。
罗红走到窗前,撩起窗帘,外面白茫茫的世界泛着耀眼的雪光。
“DIVA香水挺适合你。”叶紫晶整理好床铺,随意捋捋长发。
“你喜欢香水?”罗红端详生气勃勃的女孩,健康、明朗,仅仅几天,她就隐藏了所有的悲哀、怨恨。
“很喜欢。”叶紫晶点点头:“但我不用。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不一定适合自己,适得其反的滥用不如不用。”
罗红意味深长地笑笑,这女孩不但外貌可人,内心也非同一般,象一块晶莹剔透的温玉,一旦握于掌心,便令人爱不释手。
门铃响起来。
“这么早?”看见精神抖擞的于浩风,罗红颇为惊讶。
“很奇怪吗?”于浩风大大咧咧走进客厅:“我特意来请二位去吃早午餐。”
“Sundaybrunch?”叶紫晶不由自主嘀咕一句,上海有许多人赶这种时髦,老外陈旧的习俗一经翻修,就是时下中国人追求的时尚:“怎么西宁也流行吃早午餐吗?”
“啊。”于浩风含糊应答。他是今早才从出租车司机口中听来的,豪爽的西宁人并不具备追随那种矫揉造作的小家气洋习俗的潜质。
“用不着那么麻烦,随便在这儿吃点吧!”罗红替于浩风解了围,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再酷的男人也很难酷起来了。
早餐精致而有营养,叶紫晶连喝两碗黑米粥,直叫:“好喝,好喝。”
“幸亏没请你们出去吃。”于浩风笑道:“就你这食量,准保吃瘪我钱包。”
“我吃得很多吗?”叶紫晶嘟起嘴问一句,狠狠白他一眼。
罗红笑了,也许青春就是用来一点点地欣赏一个人,慢慢等待一段故事的袭击。
“要粉刷新房吧?粉蓝色很好,既不刺眼又干净爽洁。”涂料店老板娘带着一脸的笑,频频冲叶紫晶点头:“这年头很少见到你们这么般配的年轻人,我给你们最优惠的价格。”
一旁的于浩风半眯起眼睛,准备从从容容欣赏叶紫晶的窘态。
叶紫晶却脸不红心不跳,将错就错地与对方砍价,杀得老板娘连连摇头,最终勉强成交。
“你未婚妻太精明了,以后可有你受的。”望着叶紫晶的背影,老板娘一脸不悦,对拎涂料的于浩风报复性地警告一句。
乘上出租车,于浩风看看仍在清点物件的女孩,忍不住笑了。有一天,他将这厉害的小女子娶进门,说不定真会叫苦不迭。
“喂,一个人笑什么呢?”叶紫晶点完后,心满意足地看他一眼。
“没什么。想不到你还挺能讨价还价的。”于浩风偷换了话题。
“很奇怪吗?”叶紫晶狐疑地瞄视他一眼,“你以为只有裹着脚,拎着篮子的没牙老太太才会斤斤计较吗?我是她们的接班人,总不能让这优良传统从此消失吧!”
于浩风还没笑,出租车司机抢先笑出声,透过反光镜看看女孩,冲于浩风赞道:“大哥,你蛮有福气。这年头,会居家过日子的女子象块宝,这位大嫂不光人漂亮,还挺有心眼。你真好福气。”
“哪里,哪里。”于浩风一本正经开口道:“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啊!”
叶紫晶明白他趁机占自己便宜,却无计可施,只好频频翻白眼。
于浩风笑眯眯地回视叶紫晶,时不时作出深情、幸福的陶醉状。
冬日的雪光映亮满地的残片,叶紫晶叹口气,鼓足勇气重新踏进客厅。她弯下腰把撕碎的像片收拾到一只盒子里,将挡路的碎屑踢向门口。
“我来刷墙。”于浩风阻止住准备爬高的叶紫晶,随手取过一顶帽子,“你整理那些琐物吧。”
工程细琐而浩大,破烂不堪的,她全部放弃。撕烂、面目全非的衣物全堆放到床垫上。玻璃碎屑全被扫把归拢到角落,再用抹布一一抹去桌面、窗户上的污渍。叶紫晶满头大汗,却有条不紊,颇有成效。
于浩风用刮刀刮去墙面上浓重的彩喷印痕,均匀抹上坭子,再彻底粉刷,看不出叶紫晶还挺能干活吃苦的,没有一点娇生惯养的习气,换作别的女孩,早就叫苦连天、呼爹喊娘了。自立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许多人即使成家立业也谈不上自立,简单的挫折、浅浅的打击足以令他们手忙脚乱,更谈不上遭遇灾难。叶紫晶却这么独立、坚强、勇敢、毫不做作。
“嗨,看不出,你干活还挺在行。”叶紫晶端来一杯热茶,笑着欣赏他的杰作。
于浩风没有停下手中的排刷。苦难对人未尝不是一笔财富,小小年龄流离失所,沾上恶习的同时也学会了种种谋生的本领。他不属于那些富足家庭娇生惯养出的娇儿,他的世界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是用无数的血汗、屈辱、打击浇灌出来的,这也造就了他的性格,坚毅、刚强、无所畏惧、蔑视一切,而且决不在任何人面前低头。
整整一天,他们都在粉刷、收拾房间,象是为迎接新年而进行的彻底大扫除。
于浩风叫来收破烂的,彻底清除了所有破烂,叶紫晶换上新购置的床垫、被褥、窗帘,房间焕然一新。
于浩风精疲力尽,仰靠在沙发上,问一句“满意吗?”倒头睡去。
叶紫晶替他盖上毛毯,蹑手蹑脚清除因粉刷而残留在地的石灰点。
屋内的暖气很足,没多久,于浩风熟睡的面孔就被烘得一片微红,他的头发乱乱的,有一缕遮盖住了眼睛,嘴角露出一丝孩子气的微笑。
叶紫晶忙碌完毕,尽情欣赏他的睡姿,他真是一个英俊、迷人的男孩。
叶紫晶不由自主地靠近他,在他熟睡如婴儿般的面孔上轻轻印下一吻,身体却一下子被醒了的男孩抱入怀中。
“喂。”叶紫晶脸红了,万万没料到他会装睡。
“让我抱抱你。”于浩风自顾自将脸埋在女孩腰间,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想说,只想这样久久地抱着她。
叶紫晶没有再挣扎。她一直在期待他爱她,不是吗?这个男人不知不觉攻占了她壁垒森严的全部情感防线,让她无处藏身。
她轻轻抚摸他零乱的头发,掌心密密麻麻地连缀成一片,她的心不由为之一颤。
天色渐渐暗下去,房间暖意融融,丝毫体察不到冬天的寒意逼人。有些时候,爱与不爱都是不由自主的事情。
第21节:她在用贫穷拒绝爱情
冬子摊在床上的肉体毫无羞耻地布满黑色欲望火苗,她离不开男人。她的身体随时渴望交媾的冲击,她喜欢被蹂躏,越粗暴越好。对她而言,男人就是大麻、可卡因,等级不同,纯度也不同。有精力时,她吸食海洛因,尖叫随喘息一波胜似一波;精力不够时,她选择穷人毒品──大麻,汗涔涔,臭乎乎,只为发泄。就眼前而言,光头堪称上等海洛因,他的投入让她获得最高的享受。
一切平息时,冬子猫一般蜷缩在男人身边。
光头仰靠在床头,开始吸烟。男人的精液是女人最好的护肤品,冬子的柔媚、慵懒在光头看来异样的夺目,好象这个女人是经由他塑成的,这种想法让他对她有抹本能地怜惜、心疼,仿佛她已是他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冬子,问你件事。”光头的眼神有些迷离。
“什么事?”冬子毫不经意。
“风哥让我查问一下叶小姐家被洗劫的事。与你有关吗?”
“为什么问我?”冬子的心猛跳一下,仰起强装平静的面孔。
光头轻抚她尖尖的下巴,不说话。
“你觉得是我干的?”冬子挣脱他的手,脸贴近他胸口。男人的心跳平缓有力。冬子知道自己瞒不住他,光头远比她想象的聪明。
“你让我怎么对风哥交代?”光头深吸口气,目光紧盯头顶空无一物的天花板。
“你去对他说是我干的,我恨他,恨那个女人。”冬子逃离光头胸口,提高嗓门叫嚷起来,内心的伤痛一经撩拨,就疼痛难忍。
“他会杀了你。”光头语气很平静。
“让他杀死我好了。”冬子眼里噙着泪水。
“忘掉风哥就那么难吗?”光头的声音有些无奈,一个男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身边的女人另有所爱。
眼泪彻底涌出眼眶,冬子默不作声。她想起她用鲜红色彩漆留下的KILLYOU,想起她狂燥之下所有的举止,那一瞬,她疯了,彻底疯了,如果不是叶紫晶迟迟没有露面,她会连同她一起干掉。她就是要毁灭于浩风的爱,就是要让他尝尝被伤害的滋味。
那个冷酷的男人曾经多么无情地践踏了她的爱,为什么她不能报复?不能以牙还牙?她想象着叶紫晶因惊吓过度而当场昏厥的场面,想象她苏醒后歇斯底里的失声尖叫……她就是要让于浩风见识一下这位貌似高雅女人的另一副德行,让他深谙女人的真面目。难道这也不可以吗?没什么不可以,只要她想做就一定可以。
“风哥还说什么?那个女人呢?”冬子探起身,抢过光头手中的烟猛吸一口。
“出事那天,风哥恰巧去了叶小姐家,他送她去了罗红家,还帮她粉刷了房子。”光头重新为自己燃起一支烟。
冬子被烟呛住了,猛烈咳嗽起来。怎会这样?事情怎么会这样?早知如此,她何必枉费那一番气力!找人揙她一顿或是吓唬吓唬她不是更省事、更奏效吗?天意弄人啊!她倒成全了他们。
“冬子,过年我想回趟老家。”光头叫唤着神不守舍的冬子,“你回家吗?”
“我妈早就不认我了,还回什么家?”冬子自嘲地吐出一个烟圈。
“我妈一直希望回云南老家,说那里山水好。我想满足她老人家的愿望,把她的骨灰送回去。”光头表情浮上些许伤感。
冬子没有说话,光头是圈内出了名的孝子。
“跟我一起去吧!”光头忽然羞涩起来,声音有些结巴,也有些犹疑。
“你真要带我去你老家?”冬子不信任地反问:“你不怕别人说闲话。”
光头木然摇摇头。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产生浓浓的依恋之情,第一次渴望眼前的女人完全忠实于自己,没有男人会豁达到不计较女人的清白。认识冬子时,她就不是处女了,那时她才19岁,却可以坦然自若地坐上任何男人的大腿,吻住任何男人的嘴。
也许他们认识得太晚了,光头被嫉妒侵袭时常常这样想。他希望自己可以宽容她所做的一切,可他在与她做完爱后他还是会想到她所做过的一切。
他不明白,她何以沉溺于社会的阴暗,自甘堕落。他玩她,拼命地玩,却也常常被她分泌出的毒汁彻底迷惑而无可自拔。他越是想从这张蛛网中挣脱,就越会被紧紧束缚于其中。爱原是莫名其妙的东西。
冬子又一次扑倒在男人的胸膛上。这一刻,她萌发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动,想做个彻头彻尾的好女人,可这种冲动难以持久。她翻看的小坏书常有类似的句子:“从15岁时,性就给我找麻烦,希望到70岁我能把它摆平。”“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她欣赏好莱坞女演员梅&8226;威斯特的名言:“是你裤袋里藏了支枪,还是你见到我就很喜欢”。梅眯缝着眼,摇晃肩膀的娇嗔状一度也被冬子极力模仿:“e,e,bewithme”几句简单的英语单词被渲染得风骚而蹩脚。
这样的女子,这样的人生浅浅地泅成一片,用颜料涂上开放、前卫的同时,心虚地掩起了粗笨、丑陋的狐狸尾巴。时髦在冬子看来就是下流。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上。女人的价值就是勾引男人,即便堕落,也是一种美丽的过错,是美丽女人特有的权力。冬子常对酒吧中那些长得不怎么样的女人大声嘲笑:“即便你想卖,也的有人买啊!”
光头抱紧冬子,却觉得始终抱不牢。堕落的天性才是东子生活的本质,爱的源泉。今夜,她会为这个男人的痴心肝肠寸断,明夜,却在另一个男人的床上呢喃轻吟爱如潮水。生活真的很残忍。
光头的眼睛瞟向窗外,恍然看到一张清纯、可人的脸,她站在那儿,文雅、安静,递上一块洁白的手帕。光头摇摇头,女人和女人真的不一样啊!然而男人又何尝一样呢?所有的女人拼死拼活爱于浩风,光头又算什么呢?
他紧紧抱住怀中的女人,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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