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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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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李华的结果我知道:他自杀,死了。胜兵胜军的话始终在耳边回响,更确切地说,是话背后的画面一直在眼前出现,而他们的原话只是作为旁白而存在。我感到十分烦躁——不是感到不幸和悲伤,仅仅是烦躁,像胃部不适或者有脚气那样,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躺着。这烦躁不是心理而是生理上的,所以无比剧烈和真实。八点多钟,我起床,蹑手蹑脚地走近那个放满香烟的竹篮,伸手摸出一根,然后走到厨房,在灶后面蹲下来,拿起火柴点烟。烟刚点着,母亲的脸就带着风出现在我眼前,我吓得大叫一声,心跳声也几乎从嗓子里冒出来。母亲入睡困难,一定是发现我行踪诡异,所以跟了出来。我以往从来不在这个时候下床干吗的,上了床就像个乖宝宝那样睡。
母亲露出悚然的表情,伴随着惊呼,随后她伸手就抽了我一个嘴巴,用尽了全力。我被打得仰面倒下去,跌进稻草中间,手里的烟也落进了稻草的缝隙里。母亲赶忙把烟找出来,与此同时我哭了起来,不止是哭,简直就是扯着嗓子号叫,因为母亲从来没有打过我,现在这一下,把以前没打的全补上了,还能留给以后用。我拼着命在哭,母亲也后悔刚才下手太重,哄我,让我洗脸、喝水。我坐在椅子上哭得要瘫倒了,她把我拎起来,往椅子上跺两下,然后松开手,看看我能不能坐直了哭。
后来,母亲大概觉得一个九岁的小孩主动想抽烟是不大可能的事,十五六岁还差不多。她确定我是好奇,于是她更加慈祥了,开始教育我,但不放弃吓唬我。她问我,你有没有看过人骨头?没看过吧,告诉你,不抽烟的人骨头是雪白的,很好看,抽烟的人呢?胸口一大片的骨头全部都是黑的,像给毒药泡过一样。你知道了吧,这个香烟,就是毒药,你抽!你一辈子都不要抽,不然你死了,骨头都是黑的,像喝毒药寻死的人一样!
母亲的话让我十分害怕,又让我觉得不服气,我顶嘴说:人都死了,骨头是黑的怕什么?
这又把母亲给气到了,让她觉得此前讲的都白费了,她又开始训我,最后文绉绉地来了一句: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到水泥场上跪半个小时。我只好去活受罪了,还好不是死罪,死罪就是打我。
当时已经是初秋,夜里冰冷冰冷的,背后的丘陵看上去阴森恐怖,风一吹,树全部都在倾斜,甚至在慢慢挪动,似乎大树下面全是鬼魂,而且个个都有名有姓,有遗憾,有委屈。我跪在那里,又累又怕,浑身发抖,心里越发抵触母亲。我暗自发誓:长大了我一定要抽烟!
李华在自己结婚的酒席上飞快地把自己灌醉了,家里人虽然觉得这很不好,甚至有不祥的预感,但他毕竟喝酒了,他认可了喜酒,他认可了结婚,他认可了杨文秀!这就让人放心啦,即使有一点不放心那也强迫自己放心吧。
因为前一天实在太忙,第二天,李华的家人不像以往那样五六点钟就起床,而是拖到八点多,直到晨雾散尽鸡叫渐止,他们才匆匆起床,匆匆收拾,就等着李华也起来,然后把媳妇接回来。到那时,生米就成了熟饭,李华再不满意也就这样了。人人都这样结婚的,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运气好就满意,运气不好就不要多想运气这回事。
可是李华迟迟不出来,家人等不及了,推门进去一看,没有人。这下,他们意识到事情不对,他们意识到昨天晚上他们都只是往好处想的,认为李华虽不满但会将就这个婚事和媳妇,现在人不见了,说明他肯定不会将就的,即使找到了,估计他也死活不从。
那么,首先就是找。找了个把小时,才在池塘里找到了李华,他躺在水面上,大半个身子被水草裹住,已死去多时。初春金黄的朝霞落在水面上,李华似乎是从朝霞的高度被扔下来的,只剩下扁扁的一小部分露在水面上。这下,李华家热闹了,不知道的人以为新娘子早早来了。人们把李华家围起来,不过进去的人不多,更多的人仅仅站在门口、窗下议论着。人们面容悲戚,有的妇女还以泪洗面。不过,有的人觉得不错,婚事丧事一起办,办结婚吃剩的菜,有的没怎么动,最多沾了点口水和口臭,正好在丧事酒席上端上来,很经济。
胜兵和胜军都哭得死去活来,他们几次想冲进去看看李华,但是被大人挡住了,说小孩子不能看到死人。他们就转到窗户底下,不停地往上跳,想看看据说被放在新床上的李华。大人总是在他们跳得最高时,把他们的脑袋往下一按。他们毫无办法,折腾了一个小时,就是没有能走进李华的家,目光也没有深入多少。最后,他们放弃了,互相看看,然后转身,把脸从漆黑的砖墙上移到门前的池塘和池塘那边的水田里。
让他们心惊胆战的是,他们看到了李华。他正在那边的田里走着,那些水田去年被翻耕了之后还没有再翻松,还没解冻,李华走在上面虽说自由自在,但很不舒服,高一脚低一脚的,时刻要担心脚下。他还是那个样子,高高的个子,微驼的背,双手插在口袋里,可能还吹着口哨,他脑袋低得厉害,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胜兵胜军站在李华家的窗下,呆呆地看着李华,背后冒着凉气。看着看着,他们不自觉地往前走几步,想看清楚。李华似乎很高兴,走着走着还跳那么一两下,为了躲过大的土块或者跃过水沟,但主要还是因为心情愉快。他甚至从地上捡起一块土,然后半转身,朝这边的池塘扔过来。不过,土块没有落进水里,胜兵胜军没有听到落水的声音,没有看见土块落水。胜军胜兵背对着闹哄哄地人群,安静地看着李华在那里走,眼看李华就要走远了。胜军胜兵两个互相看看,意思是要不要赶过去,但是他们都不敢,又都不甘心。
后来,胜军说,不去了,那是李华的魂。
胜兵同意。他们继续看着李华往斜对面的梅府山走去,直到看不见了,他们两个才回家。路上,胜军突然对胜兵说:刚才我看见李华跌倒了然后就没有了。
第二天,当同学、伙伴说起李华自杀的事,胜军胜兵就反驳说,李华没有死,他到梅府山去了,我们看见的。而实际上,胜军他们是看到李华跌倒之后就消失的,他没有看到李华走上梅府山。
而大人们说起此事时,他们两个就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什么都不说,只是睁大眼睛看着大人说话。大人说完的时候,他们就要掉到桌子下面,钻到漆黑的地里了。
李华被偷偷土葬了。这不是因为自杀者没有资格被火化进公墓,而是李华一贯愚昧懦弱的家人又开始了新的愚昧,他们认为,只要不火化,不搞个吹吹打打的丧事,就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李华死了。没有更多的人知道李华死,也就不会人人都知道李华是自杀死的。偷偷把李华埋了,似乎能掩盖住李华的死因。李华父母甚至认为:可能还有人认为李华还活着,继续在家里忙活着,或者在哪里做工,就要恋爱结婚了。因为从来没有听说李华死了,更没有听说丧事啊。
李华的坟就在村子后面的山上,在一棵大松树下面。村子的先人们也都埋在山上,他们埋的地方比较集中,而李华的墓孤零零地在几十米之外不起眼的地方,没有墓碑,坟头有一个饭碗样的小土包,明白无误地告诉人这是一座坟。夏天茅草茂盛的时候,看不见坟,只看见坟头在草丛中;茅草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时,坟头似乎也在原地晃悠,似乎它也在吹着口哨。
我十岁那年,家里造了两层的楼房。一天,我趁父母不在家,带胜兵胜军到家里玩,我们站在二楼朝北的窗口朝外面看着,发呆。景色不错,于是他们开始抽烟。突然胜军说:你看看,李华的坟就在那边。说着,他指了指山上。但是在哪里呢,我只看见彼此相邻的树顶在风中缓慢地左摇右摆,似乎树本来是不分开的,长在一起的,只是到了下面就分开了,像兄弟们长大了就要分开过日子一样。我说我没看见。
胜兵说,你都去过的,还说没看见。
去过归去过,在这里我看不见。
那你再仔细看看!胜军说。
我看了好久,还是不认为自己看见了李华的坟。大概是因为我记不住树的长相,所以就不知道哪棵树的下面有李华的坟。而胜军他们能记得一棵棵的树,一看到树冠,就知道下面都有些什么。
胜兵突然问胜军:你那个说你看到李华跌倒了就没有了,你真的看到了?
胜军说:真的!
那李华可能不是自杀的,可能是酒喝多了想出去走走,结果不小心掉进了池塘。
我问他们:李华会不会游泳?
会,游得才好呢。所以他不是自杀的,自杀喝农药还差不多,怎么会到池塘里自杀。就是酒喝多了,掉进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胜军也同意这个观点,他还举例说:酒喝多了想死太容易,陈塘的朱老头子就是酒喝多了去喂猪,结果把头埋进了猪食里,那么一点水,就把他闷死了。
李华是不小心淹死的,不是自杀。胜兵总结似地说,而这个看法其实在村子里一直都有猜测和确信。不过即使这样,李华的死,和他的结婚还是有直接关系,他的家人还是逃脱不了关系。因此这个说法没有多少安慰的作用。
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家里人正在睡觉的时候,我听到了胜军学的鸡叫声,就偷偷从院子后门出来,跑到他们家,他们正在准备着什么,两把铁锹被拖出来。他们告诉我,李华坟边的那棵大树倒了,我们去挖坟,去看看李华,然后再把它还原。
他们准备好胶鞋,拖着铁锹就往山上去。我跟在后面,不顾鞋子会被烂泥弄脏。我问他们,遇到鬼怎么办?
大白天的怎么会有鬼!
那晚上呢,要是把鬼放出来,他躲起来,晚上再来找我们,我们怎么办?
李华以前跟我们最好,你也跟我们最好,就算他出来找人也不会找我们三个。
于是我们朝山上走去,一路上担心着伸进路面的带刺的草,还要担心蛇。快到坟前,我害怕了,不敢往前走,他们就更明白地告诉我,不要怕,没有鬼,根本没有鬼。
那你们看什么?
我们想看看李华的骨头。
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我们就想看看李华,你想不想?
我说;想。
他们开始挖,我蹲在那倒掉的松树的主干上,离坟大概有十米远,给他们放哨。开始的时候要挖开表面的草,草很茂盛,根茎顽强,他们挖得很费力,随后就不费力了,刚刚下过大暴雨,土非常软,一锹下去能挖走很多土,胜军胜兵挖得很起劲,好像互相在比赛,你一下我一下,胜兵还故意铲起一块土朝我这边扬过来,我嘿嘿地笑了起来。渐渐地我也来了兴趣,问他们挖到骨头没有,我还说;谁先挖到骨头,谁就最厉害。
当我站在树干上朝四周观望时,他们小声而急促地喊我,快来快来!看到骨头了。
我跑过去,离着两三米远,一根雪白的骨头猛地戳进我眼帘,我一个急刹车,再不敢往前走了,不是怕鬼,是害怕。他们两个也不敢把骨头全部挖出来,只挖了个大概,就站在那里不动了,还微微后退了一点。
这是大腿。胜兵指着最外面的那根骨头说,我们都同意,确实很长。后来在生理卫生课上,我知道了人的小腿骨比大腿骨要长得多,也粗很多。
我们三个站成犄角之势,呆呆地看着,他们两个看得多一点,我看的少,只看见那根被看了好久的长骨头。后来,他们说,好了,我们还原吧。
于是我又退回原来的地方,蹲着,他们继续忙。他们忙的时候我开始后悔了,一是后悔看得少,二是后悔没有拿一块小点的骨头比如指骨带回去——这是一个突然其来的念头。我几次站起来,想对胜兵胜军说这个事,但是都忍住了,他们都不想拿一块李华的骨头带回去做纪念,我怎么好拿,我又没见过李华。
下山时,我还是在想着刚才没做的事,假如我拿一块骨头带回去,然后弄好挂在身上,那该多好啊。而且,假如我一辈子都挂着,在死后它就会和我埋在一起。当更小的小孩来看我的骷髅时,他们可能会发现我多一块骨头,这一定让他们很高兴,他们还会四处打听李黎身上这块多出来的骨头是从哪来的。
下山比上山困难,我的脚下一直在打滑,身体忽左忽右,好几次几乎倒下去、滑出去。胜兵说:李华!李华来了,在我们后面!他是想吓唬我,这没有效果,要知道,我从下山起到那天晚上睡着,一直都心无旁骛地想着骨头的事,想着怎么给自己的骷髅增色,让它如何与众不同。抽烟是一个办法,把亲人的骨头随身携带也是办法。但是似乎就这么多了。
现在,我已经成年,见过更多的死人,也看到更多的亲戚乡亲死掉,他们都被火花了,他们不再以固体的形式继续活着,因此我还是没找出更好的办法完善自己的骷髅。在这个杂乱的、永远不会干净纯粹起来的城市里,我进入过别人的灵魂,进入过别人肉体,很多的进入相当疼痛,犹如赤裸的骨头在互相摩擦,但是这依然和骨头没有关系,和自己的、她们的骷髅没有关系。
还好,如你所知,现在是火化,不可能土葬。因此,骷髅只是往事,我等没有骷髅。
正文 刘童:孤单西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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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童,1982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长篇小说代表作《开一半谢一半》《五十米深蓝》。大学时作品《那个女生叫开开》被《青年文摘》转载后引发了社会上对于伤残童年的讨论。马来西亚《光明日报》开设个人专栏,同时也为国内多家报刊杂志开设“刘长蜚短”“童言无忌”等专栏。2004年因出版青春哲理小说《五十米深蓝》被《青年文学》《高中生》《大学时代》等杂志冠以“行吟少年”称号。现为全国某知名电视新闻节目主编。
你以为你是幸福的,像沉昏暗夜的嘴唇接触到一杯水。
你以为海的那一边是繁华的,于是用弥足珍贵的生命去换取一天浓浓海腥味的泡沫。
你以为生命是一个轮回,我的残缺总会轮到你的身上,所以你可以用身体来替我挡子弹,末了,告诉我,爱不是宽容是盾牌。
然而我们都是不先知不先觉,在我们最后靠在海礁石的那一刻,对于生命最细枝末节的猜测,犹如伸手探进幽幽树洞去寻代表童年封印的皮球。后来我们发现,以为的都是错的,于是我们不再言语,互相用手抚摸对方的脸,用力擦去那些沾染的污渍。即使把脸擦得再干净,我却依然看不清楚眼前的你是笑着还是哭着,我只能模糊地沉沦下去,枉你大声的哭喊,用浪来洗刷我们的无知。而我背了行囊,将脸色划成两半,一个你的方向,一个我的方向。
VOL1丁香
海镇的公路以墨蓝的痕迹一直衍生到海边,凉风在森林里聚集,在缺少阳光的雾沼里盛开。丁香的母亲站在她家店铺的门口,眼睛直视远方,看不尽地老天荒却依然沉着。手里拽着我,说人是渐行渐远,渐远渐行……词语的更替交迭是隐藏秘密的岛屿,连接而来。我顺着她的方向眺望,在模糊的海边光影里,仿佛可以看到有人走过来,也仿佛看到有人走过去,众人的嬉闹,尖叫,或者一群游客在人工呼吸旁边的哄吵增添着这个夏末的热闹。
有人说,花开的瞬间是迅速而刺眼的,一朵花绽放就是一个天使的毁灭。若是刺眼成一轮太阳,想必也会是阴郁里滤纸下的一个轮廓而已。丁香说,太阳真正耀眼的不是光芒,而是形状。
她给太阳下结论的时候,我还是西街街头的追风少年。她是全镇最受喜欢的女孩。她的母亲经营着海镇上最大的皮肉生意。对这样的一个风景秀丽的海边小镇来说,一个人一生来一次足矣,而正是她母亲的存在,才使得这个海镇上一直有着回头客,她的母亲自然拥有了当地人的尊敬,尊贵地活着,不是物质而是精神上的。她的母亲手下有五十几个女人,她母亲二十岁的时候就有更小的女孩跟着来到这个地方,然后成长,风平浪静,直至身体已经长出了对海镇依恋的根,这才知道她们永远都走不了。这些女人的生活没有太多的艰辛,每天做着固定的交易,享受短暂的爱情。客人走的时候她们都会哭,走一个哭一个,她们不是妓女,她们是他们留在海镇的女人。
于是丁香出生之后就享受着这五十个女人的母爱,五十几个女人身上最干净的地方都留给了丁香,连名字也是从其他流产儿那剥夺过来的,拥有这个名字的母亲跳海自杀了,丁香从来不会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两条命换来的,她穿着薄的衬衣和七分的短裤从公路这头跑到那头,她头戴车前菊,溜进每个女人的房间,把白丁香一一插进水瓶里,使整个楼道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暗地里结成一个巨大的呵欠,像涨潮一样浓淡更移。这里的海水是不足以支持这些花朵的生命的,它们短暂的美丽靠着丁香每天的重复延续。丁香乐此不疲,直至有一条她看着我脑后的天空,突然说:人像花一样,采多了,生命就干涸了。她的声音透出来,阵阵荡漾,好像发丝散落在阳光里,倏地,闪过只是攀附在某个发光的角度,我用手去擦拭眼睛,却不知道它的真正含义。
在我成为西街少年之前,我和父母来过海镇。三个人坐在车里,沉默的呼吸也是可以盖过喧闹的舞曲的,一点一点,耗尽鼓声,连节奏都显得那样地怠倦无力,像群山一样起伏,彼此却再无棱角,头随着眼睛而疲惫,可以让人慢慢睡过去。司机尝试用更大的音乐来掩饰我们车上的某种不和谐的时候,父亲把音响关了。我蜷缩在车的后座,我的母亲面无表情,透过滤色玻璃思量着她的将来。我怎么知道他们带我来这只是最后的一个聚会,他们约好海镇待三天之后,签署离婚协议,谁都没有把我算在各自理应承担的范围之内。我十岁。一个不尴不尬的年龄,像五十米的海水,不透明不幽静,深蓝的颜色令人窒息。
父母把行李和我放在房间里,两个人出去了。我趴在阳光上,看着他们远去的背景,没有任何猜想,只是对周围这个陌生的环境感到紧张。这个旅馆的阳台连着隔壁旅馆的阳台,跨过去只需一步,我侧着头听到那边的笑声,很浓郁的本土口音,一会就闻到了白丁香的味道。唰,窗帘拉开,一直堵塞在她们窗口的阳光突然泻了进去,甚是过激。那边窗口探出一个小脑袋,幼嫩的发丝别在耳梢后,看到我,朝我喊道,你好。
我吓了一跳,没有背着父母和异性交往的经验,双腿哆嗦着不知如何是好。
我叫丁香,你呢?
我叫西。然后我转身进了房间,我看到父母又回来了,朝我们旅馆这边走来,我必须在他们回来之前换好吃晚餐的服装。司机上来叫我,西,西。
我回答得甚欢,谁都不知道我已经是被放弃的选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对生活的无所把握,成为了我对生活一贯不信任的态度。晚上赤脚在沙滩上奔跑,抖落下的细沙里纷纷埋葬着懵懂无知,待到来年春天的时候,会成为侯鸟栖息的灌木群。
爱的对立面是什么呢?不是恨,而是冷漠。你的阴暗侧脸就像是一道光芒灼烧不到的峭壁。我们拥抱,在天涯的尽头撕咬,漫天灰白碎片成了难得一见的深海祭祀。你的麻色围巾系住我系住他,六目对视后,你都分辨不清什么是真假,连说个伊索寓言都显得无动于衷。
你说,不如埋葬吧。
VOL2反抗
海镇的常住人口不到400人,多数人的皮肤黝黑和我父亲一样,但是不同的是我父亲的皮肤光滑,而他们的粗糙。我开始有点怀念我的父亲了,只是怀念。没有悲痛追悔。
医生问我,你知道你父母去带你去海镇的目的吗?
我摇头。只觉得头很疼。
他们走了出去,轻轻把门带上。白色的漆门,关上的响声也像白色一样地内敛。我轻声推开门,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交谈。办公室里还有父母的朋友,他们说父母准备回来就离婚,说最后去谈到底谁负责孩子的问题。谁知道最后一次谈判居然成了诀别,然后里面有人哭。我回头看来时走的路,一条长长的狭隘的路上,都是病人,我看看前面的办公室,再看看走过来的路。
我退回到病房的途中,又听到有人说车祸死了三个人,还有一个小孩大难不死。我脱了鞋,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呼吸慢慢开始困难,脑袋里面全是消毒水的味道。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的解释是自己那时便开始学会在呼吸困难的环境下呼吸,在无法预知的生活里继续。
被子被拉开,我看一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面孔,他们统统红了眼睛,弯下腰来抱我,抱我在怀里,却感觉不到一点温暖。像搂了一顿废铁的残酷,他们把他们的悲痛藏在心里,把施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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