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失忆的爱-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白对我来说是幸运或是不幸,当然也没搞明白对他们两个人的影响。
其实本来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我的意思简单而明了,小雨出院当然是回自己家了,总不能送到孤儿院之类的场所去吧。而小雨却老在问我她家里还有谁在,我花了好久才把她的家庭情况告诉了她自己,说的我都觉得自己在说绕口令了,“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了,爸爸妈妈是车祸死的爷爷是气死的奶奶是早年病死的外公外婆是这两年不知道怎么死的……”说实话,告诉一个人她有多不幸要比同情一个人她有多不幸来的难多了,要是不信你在身边找个象小雨这样的人说一回,你就知道有多堵得慌了。大家可以想象当我一头大汗的说完了这些本该是她告诉我的而现在却是我告诉她的事以后,还要在桑塔纳狭小的空间里去安慰一个哭的泪流满面的人,我具有多么高尚的情操呀。
要不怎么我会说周苏是个孙子呢,我这儿多忙呀,他不帮忙也就算了,(他在开车真要帮忙我还真就不敢让他帮),他还给我添乱,“医生不是说要她的家人注意观察吗?她家人都没了,谁来观察呀?”靠,人是你撞的,有我什么事?这么头疼的问题好象不应该是我来想的吧。还没等我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回给那孙子,小雨已经抬起头来用空山新雨后的眼睛眼巴巴的看着我了。看什么看,看我干嘛,又不是我撞你的,要看你往别地看,要看你别往我看,我已穷的要了饭……这是莲花落,我在想什么呀?!
小雨你还记得你有什么朋友吗?摇头。
小雨你还记得在哪工作吗?摇头。
小雨你还记得附近有同事吗?摇头。
小雨你还记得有什么人在追求你吗?摇头。
小雨……摇头……
当我意识到我在用语言冒充新的摇头丸的时候,我决定放弃这种一问一摇头的把戏。可是我的停止并不代表有人会很知趣的停止,开车的那个家伙象是不想放过我这个替罪羔羊一样问出了我回避的问题:小雨你还记得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吗?
同学?呸,要你问?我不知道小雨的同学吗?还要好的?说实在的,除了这五年来小雨新认识的朋友同事外,其它的小雨的事我还真不用张开嘴去问,她最好的同学就是我了,当然我也是在同学的大旗下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还记得当年我和小雨好的时候,我和她在街上“运动”时,也就是我说的劳动,小雨说的逛街啦,碰上了我的小姨,我就是用同学这个词向她介绍小雨的。当然,我的小姨也不是生活在火星的,用一种众所周知的眼光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小雨很久,搞的我的上臂为此还长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淤青。我记得后来我的小姨是这样和我老妈说的:“同学?我一眼就看出来他们两个远不止这种关系啦,现在都是用同学做幌子的,实际上哪有男女同学会好到一起上街呀,还不都是那什么什么啦……”在半个小时的口水之后,我小姨说了一句我一直认为是经典的话:“这年头同学就相当于古代的表妹!”
可惜小雨只是失忆,而不是失聪,我最不希望她听见的话,她还是听见了。“他说他是我的同学。”干嘛他说呀,我本来就是的!在周苏会说出更过份的话前,我决定先下手为强。
“我是小雨的同学,可我是一个人住的,你不认为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对于一个女孩子是相当危险的吗?”
在我声嘶力竭的说完这本应该是理直气壮的一句话以后,我发现车里的气氛还真就很诡异,周苏用一种若有所思的眼光看着我,那孙子不定在想什么呢,可能正在考虑是否要把小雨接回他家去住,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比我还不安全呢,少打这主意!小雨用一贯的单纯的眼光看着我,对了是失忆后的一贯而不是失忆前的,又摇了摇头!
摇什么呀你?!你真以为我不是个男人吗?你这是在挑战我的性取向,公然对我的男性地位作出蔑视,你不知道在我的这层人皮下面躲藏着一具狼的躯体吗?还是你已经失忆到男女之间的区别都不知道了?
“我只是觉得你不是个会伤害我的人……”小雨轻轻的说。
是吗?现在我知道周苏一定在瞪着我,可我没心思看他,我的头好晕,我真是一个不会伤害你的人吗?
第六话
6、
最后这场争执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达成了勉强的共识,就是小雨回自己家,而我每天要去观察她最少一次,至于为什么是我?主要在一个请求一个哀怨的眼神下我低下了头不忍去看,而这被一个无良一个无知的人定性为点头!并且我的电话要保持畅通,最不能让我忍受的是周苏居然说最好小雨不要打电话给他!老兄,是你撞的人唉,我认识你吗我?当然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他说出了一个让我哭笑不得的理由:怕他女朋友吃醋!关我屁事?!我又不是你的兄弟!不要拉我做垫背的好不好?
说到兄弟,我又必要重申一下我对兄弟的认知。我以前一向是信奉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的。当然我也深切的知道满大街总是有缺胳膊少腿的人在,而绝没有不穿衣服的人。所以大家应该知道我以前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了吧。当然现在我长大了,也就是懂事了,也就是已经吃过女人的亏了,但我对我信奉的一直没变。注意,没变的是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注脚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变化的,人总是在苦难中成长的嘛,现在我对这个问题的注脚是你若动我手足,我就撕你衣服,你若动我衣服,我就剁你手足!为兄弟我两肋插刀,为衣服我愿插兄弟两刀!呵呵,一个近三十岁的单身男人的正常心态,一般我不告诉别人儿!
你周苏别说兄弟了,连朋友和我都算不上,我和你的关系绝对是挨不上边的。从法律上说,你是被告,我就算原告方的,从道义上说,你是亡羊补牢尽应尽的义务,我是雪中送炭学习雷锋好榜样,我们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哪怕老天爷瞎了眼有一天你和小雨结了婚,我也是娘家人这一片的,永远和你划清界限!
现在你倒好,居然用“你的”女朋友来要求我?!真是生可啃熟不可啃(生可忍孰不可忍)!正当我准备以雷霆万钧的气势,义正严辞的口吻,横眉冷对的眼神,对这个不象男人的男人进行一场批斗的时候,那个没脑子的小女人却用一种兴奋的语气叫了起来:“你很爱你女朋友吧!好的,我不会打电话给你的!”
咦?喂,什么什么呀?他只是说他不想让他女友吃醋,和他爱他女友有关吗?也许他只是不想让他女朋友知道他在外面花天酒地,也许他只是为了要保证家里红旗不倒,也许他的那个什么广告公司就是他女朋友出的钱以至于他不敢得罪他,也许他曾经犯过错误并被女友发现而现在还处于留校察看的阶段,也许……也许的事多了,和他爱他女友有关吗?!
在很久之后,我和小雨就当初这个问题我们得出的不同结论展开了一场不亚于大学生辨论会的讨论,历时二个小时。而在正方的最后陈词中,优秀的四辩小雨同学是这么对我说的:他怕他女朋友吃醋,也就是说他怕他女朋友知道,不管他是不是因为反方(就是我)说的几个原因,都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在乎他的女友。女人其实是很大度的,她可以容忍男人在外面有点口花花,可以原谅男人在外面偶尔逢场作戏,可以对男人的莫名电话睁一眼闭一眼,但女人绝不会容忍自己的男人不在乎她!举个例子,在情人节那天,你可以送上万元的钻戒,也可以送100元的玫瑰,也可以送10元钱的巧克力,甚至你也可以只送上一个不花钱的热吻,如果这个女人爱你,她都能忍(当时我就听出来了,是能“忍”,看来还是想要收到好的……),但如果你在2月16日才跑过来和她说,对不起我忘记了,那你就死定了!因为这只能证明你没有把她放在心上!面对小雨的巨论,我只有巨晕……
那次辩论对我是有切肤之痛的,为了让亲爱的朋友们能接受我的这个教训,我决定把那次辩论给我的影响在此罗列一下:
教训一:永远不要和女人争论!女人这种动物虽然在生理上和男人这种动物有区别,但这种区别相对于心理上的区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我从那次辩论后就开始支持社会上的变性人了,因为一个人如果有了女人的心理,他是真的不能再做男人了!
教训二:如果一定要和女人争论,不要在她的生日前和她争论!她们总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来争取她们的权益。在这点上,她们的精神就是,有机会要用,没有机会制造机会也要用!而我很可怜的很不幸的就是在小雨的生日前三天和她讨论了这个问题,于是三天后我又和我的几张四大伟人告别了。并且生日这个词可以换成情人节三八节中秋节纪念日等等不一而足。
教训三:这是在教训二的基础上的,就是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真的会让你用一个热吻来代替礼物!吻虽然是双方面的,但女人总把它作为对男人的一种赏赐,而不会认为是你的一种表态。简单说来,在女性的眼中,吻是单方向的,就是只有女的吻男的才能表达她喜欢他,而男人是没有这种优势的,对于男的只有一个词:索吻!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用一种不理解的心态接受了这个对我极其不公平的电话协定,当时的心情就象李鸿章签定南京条约一样,屈辱而又无可奈何。
就这样,周苏送我们去了小雨家。
第七话
7、
在出院的时候,医生和我们仔细讲了小雨的失忆情况,在一堆的医学术语把我打晕以后,我决定就我的理解来向各位解释她的情况,而不是用医生的,因为我不是在写科普材料,另外我也真的记不住那么长的句字。
小雨是因强烈撞击导致的短时失忆,而且是选择性的。也就是说,她随时可能恢复,只不过这个随时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年,也可能随时都不能恢复。而失去的记忆都是非技能性的东西,也就是说她可以吃饭(我已经知道了),可以走路,可以看书,可以思考,甚至还可以上网,忘记的东西则比如同事,朋友,同学,家庭等等,换句话说,小雨现在就象一个刚出厂的电脑,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就是没有应用软件。
记得当时我就对医生问了一个至今让我十分羞愧的问题:那是不是我说什么她就听什么?
医生用了一种眼神看着我,这种眼神怎么说呢,就好象患失忆的人是我,又或者我当时表现出的神情给人一种极度不可信任的感觉:不可能的,她的潜意识还在,随时会出来帮她决定什么才是真的对错的!而且女人的羞耻心也是十分强的!
天呀,我真的有那么差劲吗?为什么连护士看我的眼光中也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样子呢?我记得我说这话的时候口水是擦干净了的呀。呸呸呸,我在说什么呀,我只是想问一下以后我是不是就可以以一个万事通的新形象出现在小雨的面前了,你们想的都是什么和什么嘛,我这个助人为乐的人被你们用什么眼光来看了,郁闷……
当然,现在的我,以一个过来人的心态平心静气的看待这个问题时,我觉得我从潜意识里还是有一点私心的。毕竟我可以对小雨施加许多影响了,呵呵,比如我可以说必胜客不如肉夹馍,肯德基不如德克士,铂金不如黄金,看电影不如买碟,化妆不如不化等等。实际上我说的也是实话。必胜客不如肉夹馍实在,肯德基不如德克士人少,铂金不如黄金便宜,看电影不如买碟划算,化妆不如不化来的自然,可这些话对一个接受多年西式文化教育的人说,总不如对一个啥都不知道的失忆人士说起来那么有影响力吧,呵呵。再说了,虽然我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省钱,可我当时不是一个无收入的下岗员工嘛,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由于小雨失忆不记得路的原因,其实是我把周苏引到了小雨的家,自己找过的路就是比较好记一点。在周苏往小雨家里搬那些本应是我的超市物品时,我忽然有一种引狼入室的感觉,真希望是错觉!
说到这,有人问了,为什么是周苏在搬?你干什么去了?哦,我嘛,我,当然是在扶小雨了!虽然她撞的是头不是脚,虽然医生说她一切都好除了脑子,可她毕竟撞了车嘛,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又何况我算娘家人而不是撞她的主?再何况扶一个自己会走的美女要比搬一堆超市垃圾来的轻松惬意的多?知道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人会使用工具!周苏现在就是我的工具,呵。何况他说明天要和小雨去交警队结案,现在再不用用以后就没机会了!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为什么不白用,落个白不用!
小雨家住的是老式的工房,二室一厅的那种,楼龄我感觉比我和周苏加起来还大,想来一定是她外公外婆当年分的房子了。还是以前好呀,有房分,我们现在哪有那好事呀,就拿我的单位来说,哦,不对,是拿我以前的单位来说,收入不错,最好的就是里面有一块叫房贴的东西,一个月400元,对于我这种有房的人来说(房子是当年老爸单位分的)是很多了,可对于单位里一些无房的大学生来说,连还贷的钱都不够!
一般来说,女人的家里就是比男人要干净,当然前提是这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性动物。我上大学那会也没少去女生宿舍,当然是去搬个箱子啦,钉个钉子什么的,不是去厮混的啦,没有那种好事!那里真是活脱脱的一个解放前的上海呀,也就是说,有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十里洋场,也有目不忍睹的闸北平民窟。所以我还是十分认同网上的恐龙这个称谓的,只是我是把这种称谓送给了那些外表象女人,勤快度完全相反的女性动物的。
小雨家里的情况让小雨很幸运的被我再度评为了美女,再度是因为在大学里小雨就是很会收拾的一个人。不多的家俱在经心布置下,被不露痕迹的摆成了一种随意的状态。简单,清爽,就是我对小雨家现在的认识。比她外公外婆在的时候要好多了,阿门,原谅我这种想法吧。最关键的原因是我在她家里没发现有男性公民常住的现象。
周苏还有事,说好了明天来接小雨就走了,我就帮小雨把我买的那堆垃圾分门别类的放了起来。
小雨,这点零食放哪里呀?
放电视柜下面的抽屉里,那都是吃的。咦,这她到记得?看来医生说的没有错……
在一通忙乱后,东西基本上都各就各位了,就剩下一个刮胡刀了,是呀,那可是我买了准备自己用的东西,谁知道会一下子就易主了呢?本来我打算把这玩意带回去就得了,可突然我有了一个恶作剧的念头……
小雨,刮胡刀放哪里呀?
放卫生间的镜子背后。
嗯?这也行?小雨这经常有刮胡刀这种东西出现吗?让我去看看!
拉开了镜子,这是什么?!
我突然好想哭……
第八话
8、
那是一把刀,一把刮胡刀,准确的说,是一把老式的刮胡刀,样子就象剃头用的剃刀,平时是合着的,用的时候打开,在式样上就象一把普通的水果刀。它和水果刀的区别在于它的头是平的,而且比水果刀锋利的多。最让人难忘的是它的刀把,是用牛角做的,在两侧有象牙的贴面,上面刻着一些装饰花纹,花纹刻的如此之好,使整把刀看起来更象是一把工艺品而不是日用品。我小心的打开刀,可以看得出来刀已经很久没有磨过了,尽管还是十分的锋利。我又合上刀,睁大眼睛在刀的尾部仔细地找,找到了,那儿刻了两行字,刀在情在,刀亡情亡。就是这把刀!
这是我的刀,准确的说这是我和小雨两个人的刀。
那是大二的上学期,我和小雨的关系刚刚开始发展。不要以为大家比较熟了就容易发展,有位恋爱专家对我说过,越是熟悉的人越是不容易来电,尤其是象我和小雨这种欺负与被欺负的熟法。
那时的我还只能算一个不成熟的傻瓜(其实现在也好不到哪去),在爱情上更是个菜鸟,虽然在上课发呆的时候幻想过N种和我的公主认识的方法,但在实际中的经验是零。男人和女人其实在幻想浪漫时是有相当大的共同点的。女人总是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某一天会在某个关键时刻出现在自己面前,而男人总是幻想某一天会在某个关键时刻英雄救美。我自然也不能免俗。只是那时我的幻想对象不是小雨,而是我们校里的校花。只是当校花被校外的某个至今我也没见过的老板给独占以后,我才在不良室友的诱导下对小雨产生了某种当时只能算好感而绝不能算爱情的感觉,毕竟小雨当时也是我们的系花,而且清纯指数在全校是高居榜首的。
也许是初中时候我的行为给小雨留下了太多的心理阴影吧,当我通过另一个我们的初中同学婉转的表达了我的意思后,小雨断然的回绝了我,正常。于是我开始了室友们为我制订的第二号方案,开始有意无意的加强了和小雨的接触。她上图书馆,我就到图书馆,她上阶梯教室我就到阶梯教室,她上食堂我就去吃饭,她打水我就帮她拎瓶子。熟也有熟的好处,就是有更多相处的机会。我可以组织中学同学搞一些校友会,再组织老乡搞一些老乡会,组织同一届的搞同年会,组织爱唱歌的搞歌友会,就差组织一批老鼠搞老鼠会了。李白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渐渐的小雨这根铁杵被我磨成了一根绣花针,开始默认了我这个“男朋友”。
当然,身为男人的我,对了,当时还不是男人,身为热血青年的我,是不能容忍自己仅仅是被默认而已的,何况在和小雨的不断接触中我发现了她内心纯真的一面,那时我已经喜欢上了她。在爱情上,人总是自私的,于是我决定找个机会把她和我的关系正式敲定!
对于敲定这个词,我们宿舍的那帮损友有自己的定义。既然用敲这个字,那我们就要从“敲”这个字的字面上对其进行分析,推敲?小雨又不是门,否决!敲打?这是谁说的?我来敲打敲打你!敲图章?欸,有点意思了,用什么代替图章呢?手印?你以为你是杨白老?头?你以为小雨是观世音?嘴?你以为……(一片沉默)
嘴?!好主意呀,既可得到肉体上的快感,又能从精神层次上确定我和小雨的关系,真是好主意呀,谁说的谁说的?九个人的宿舍有八个“我”字回答,何其壮观!交友不慎呀……
打定主意就要执行,在八个不良分子的百般设计下,我这个男主角被安排在周末舞会这个场景里完成这一幕,而这时,可怜的女主角还不知道她已经被阴谋陷害了,不知小雨那天有没有打喷嚏……
小雨!周末我们去跳舞吧,好吗?
嗯,我不会呀。
不会就……没关系的,我教你吧。(危险呀,差点把不会就好办了说出来了,看来人一定要镇定呀。)
是吗?你会吗?没听你说过呀?
这个这个,你没听说过的事还多着呢,就这样吧,周末我到你宿舍下边叫你,88。
经过二天的跳舞恶补,终于来到了周末。这二天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呀。一直没闹明白,跳舞嘛,不就是找个借口让平时需要在众目睽睽下保持距离的一对男女能搂成一团吗?为什么还要有三步一搂四步一搂的区别呢?搂还只能平面搂不能立体搂,一旦你的脚立体搂了她的脚,就会有“啊,你又踩我脚了!”的惨叫呢?这不是又要做什么又要立什么吗?所以我至今对此运动保持敬而远之的状态,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那天的天气,哈哈哈,那天舞厅的人,哈哈哈,那天的DJ,那天的音乐,那天的灯光,哈哈哈,没办法,我是想向大家好好描述一下的,可我真的不记得了。放心我不是也失忆了,在找小雨家的时候我已经证明过了我傲人的记忆力,可你不能指望我把当时就没有放在眼里的东西还能记得起来吧?记忆就象电脑调资料一样,没有这个文件你再搜索也照样回答你:没有要在此视图中显示的项目!只好和大家打打哈哈了。
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在十点多钟的时候,终于开始放一些所谓可以两步一搂的曲子了,灯光也如我所愿的暗了,真是月黑风高吻人夜呀。我拉着小雨混迹在一片相互搂抱着的男女中间,两个人的距离最近的为零,(手),最远的为十公分,(眼)。在黑色中,小雨的眼睛好亮,真应了那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对小雨说出了我现在依然认为是极具杀伤力的七个字:做我女朋友好吗?说实话,这是我在接受了N多学哥的教训后总结归纳出的七字真言。杀伤等级S级,暴强。
小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的……………自大!她不回答!!!在我后来的许多经验里,女人有过许多回答,都不如小雨当时的不回答让我无从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