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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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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说的小雨是因为和你的感情问题导致的后不容前,你可以试着做点事让小雨感动,那样可能她会早点把二者结合起来。”
第九十七话
    97、

    感动?什么事才能让一个女人感动?俺不懂。

    从挂上刘一笑的电话到现在,我已经不眠不休的想了好久,历经各个历史典故,神游各大名人传记,搜索古今逸事,但凡能想到的,我能想了个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无解!

    当然,也不完全是无解,准确的说应该是有N个解!不过古大侠早就说过了,一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也就没有破绽了。这也正是我认为想让女人感动最难的地方!

    女人,可能为了夕阳而感动,可能为了朝霞而感动,可能为了流星而感动,可能为了月食而感动,可能为了美食而感动,可能为了稀饭而感动,可能为了钻石而感动,可能为了草戒而感动,可能为了欢笑而感动,可能为了眼泪而感动,可能为了一时的关心而感动,甚至可能为了一时的冷漠而感动!

    所以说女人是一种极其令人难以捉摸的物种。有人说狐狸是一种狡猾的动物,毒蛇是一种狠辣的动物,仙鹤是一种高雅的动物,猩猩是一种聪明的动物,那么我要说,女人就是一种集大成于一身的动物!要感动她?一个字:难!

    小雨啊小雨,你为什么总是要我玩一些高难度的问题呢?!

    想想我为了你,已经做了那么多,难道这一切的一切还不够吗?对不起,我是不应该有这种想法的,因为毕竟这一切都是俺自愿的,呵呵中。不过俺总可以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自家床上偷偷的想想吧?对了,这不是俺的床,家也不是俺的家……

    人生真是寂寞呀。这种念头突然地冲入了我的脑海。

    是啊,人活着为了什么呢?落英我不知道。

    不要和我去提什么马思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那都是玩剩下来的了。我现在只是觉得全身无力,又或者是一种有劲无处使的无奈感,人生真是寂寞。

    那,不如,不如归去吧。归去,何处是故乡?

    在昏昏沉沉中,我渐渐睡去,却又感觉很清醒,我仿佛从自己的身上飘了起来,在屋顶盘膝而坐,看着自己躺在床上,曲膝侧身,有如在母体中一样。床上的我,是无助的,是弱小的,也是寂寞的。突然之间我很想哭,虽然这种感觉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了,可是我真的很想哭,在这个夜里。

    我从屋顶盘旋而下,穿过了窗子,两脚悬空的坐在窗台上。天很黑,大概快要黎明了。我没有身体,却能感觉到风从我的身上划过,凉凉的。我没有眼睛,却把一切尽收眼底。我没有耳朵,却能感觉到一首熟悉的歌。

    最后一班地下铁

    你含着泪说再见

    我知道你不会太远

    但这个多雨城市至少还有一个人

    今夜将为你失眠

    我们短暂的爱情

    在午夜划下句点

    你决定回到他身边

    但你说你会永远记得有另一个人

    依然令你感到眷恋

    流着泪的你的脸

    在我脑中不断的盘旋

    许多话没向你说

    但我已没有勇气回头

    流着泪的你的脸

    倒映整个城市的灯火

    其中孤独的一盏是我

    片片梦碎的声音也是我

    那是我们大学毕业时在校园里经常放的一首歌,其点播热度不亚于那首“南风又轻轻的吹送”,记得那盘磁带的这一段都被放的有点磨损了。只是没想到,在事隔那么多年后,我会在今天夜里,不,今天早上,又想起了这首歌。真是感动呀……

    突然,我想起了在大学最后的一天晚上。

    那一天,我们宿舍里的人和小雨宿舍里的人是一起过的,一共有20人,哗,那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聚会。呵呵,大家看出来了吧,原来大学里只有俺和小雨是坚持到最后的一对了,呵呵,那可是俺们宿舍的记录了。要是现在让这些家伙知道我们的状况,估计眼镜片碎一地是没有问题的。

    又说远了,还说那一天。

    分手,在那个时候之前就早已注定,所以倒也没有特别的感伤,除了几个女孩子应景式的流了几滴眼泪,把自己的眼睛搞的红肿了点外,基本上大家还是有一点点亢奋的。

    在谈了各自的工作落实情况后,大家不约而同的调侃起我和小雨来。然后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各人心目中的浪漫情结了。记得不知是谁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就是谁是大家心目中的情圣,以小说中的人物为准。

    当时小雨的答案是杨过,这也是我们之中最多人选的一个答案。金大侠真非常人也!说到这儿,我顺便说下:我恨张纪中!理由?恨他需要理由吗?!需要?那需要我说吗?!

    然后我们就分析大家为什么会选杨过了。得出的结论是相当惊人的,就是:因为他为了小龙女在十六年后还敢跳崖!汗!而且这个结论是女生给出的!狂汗……

    不过她们当时是振振有词的。以我傲人的记忆力,特为各位摘录如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比生命更宝贵的是爱情。他生也有涯,而爱也无涯,以有涯求无涯,其不悔也。他自横刀向天笑,为爱肝胆两昆仑。人爱一个人一年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爱一个不爱别人。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何不纵身归路?跳一跳,十年笑……”

    不行了,我不能再说了,我受不了了!你们说,这些都是什么人啊!虽然,俺也是选的杨过,可俺真的没想到杨过才是真正的奥运跳水冠军!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是不是一定要到生离死别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看清一个人的本性呢?是不是只有经过了生死的考验,爱情才能升华呢?是不是只有当一个人永远的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他对我们的重要呢?

    我爱看小说,曾经也幻想过。细想想,原来悲剧要比喜剧更能打动人!

    莎士比亚咱就不说了,人家的成分太高,那是宗师级的,呵呵,他是悲剧大师嘛。想想咱国内的,远有金玉良缘,近有轻舞飞扬,无不以悲剧取一席之地!难道,我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难道打动、感动小雨的方法,就是……
第九十八话
    98、

    我想我已经找到了能够打动小雨的方法,至少我这么认为,我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回头想想,在这里我说了太多太多对于女人的看法,还真就很少说我对男人的要求,或者说在我心目中男人的标准,时日无多,不如在此一吐为快。

    什么样的人才是男人?

    当然他一定要是个男的……那谁谁谁,不要乱扔东西,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我闪我闪我闪闪闪……

    不是开玩笑,虽然有些女人从性格上比某些男的更象男人,但“象”不能当“马”骑!所以我这第一条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实很多前人都总结过男人的标准,比如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等,不过总让人感觉到好象男人就一定是水浒好汉才行,一定要粗俗才行,不一定吧?!

    男人要粗旷,不一定要粗鲁;男人要大度,不一定要大方;男人要有骨气,不一定要有脾气;男人要镇定,不一定不能冲动;男人要心志高,不一定要身材高!

    喝酒能证明男人?抽烟能证明男人?征服女人能证明男人?不!男人不需要证明!男人唯一要证明的就是自己的承诺!

    我的承诺是什么?我的承诺就是这一次我决不放手!冬雷震震夏雨雪,这一次我决不放手!

    我意已定,就如弓开拉不回回头箭;我意已决,就如盆翻收不回已覆水!

    可在我完成我的决定之前,我是不是还有一些事应该对某些人作一些交待呢?

    比如我的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今我有了这样的决定,我焉能就这样一声不吭就办了呢?想来真是好笑,古语云,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争先。我现在算不算为了万恶之首坏了百善之先?呵呵。

    我决定回去看看双亲。走之前,我找了一回矮虎,请他帮我办件事。

    一路上,我的心里那叫一个……慌呀!谁又在发言?!你把你老爷子分的房子偷偷卖一回我看看!现在我唯一让自己放心的就是,呵呵,他不知道!呵呵。还有我想对于我将要完成的事来说,房子不算什么吧?谁在说要先告诉我老爷子!!去吧,反正你也找不到他!你问他住哪儿?他住……关你什么事!差点让你给绕出来了!

    不多说了,总之我到了家,虽然这不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可是有妈的地方就是家,不是吗?在阔别了小雨多日后,我终于又吃到了家常菜,香!以下删去本人胡吃海塞1000字。

    饭后,我陪老爷子出去散步。人总是很奇怪,特别是生为儿子,我总是爱吃老妈的菜,但有了事,我还是比较喜欢找老爷子说,俺这算不算重男轻女?呵。

    如何提起我的决定比完成我的决定还要困难,我决定还是从我现在的职业说起,呵,保险居然在这个时候也有了它独特的作用,汗……

    “我现在在做保险销售。”

    “是嘛?那好好干吧。”经历过十年动乱的人就是不一样,不说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吧,反正听说我外公过世的时候我老爷子是没哭过!

    “我打算给自己买份保险,受益人就写你们了。”

    “也行。”

    沉默了好久,老爷子才说了一句话:“年纪不小了,自己的事自己作主吧。”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搞得我鼻子好酸……

    为了不回家再让老妈使我有这种感觉,我决定去找父母那个城市里我唯一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大学同学,老九。

    老九是因为当时在宿舍排行第九得名,我是他六哥,呵。不过说来惭愧,他早已经成家立业,目前是一个二岁孩子的父亲了,说起来,这小子在学校里就是一个情种,就是那种到处播种的“情种”!

    打了个电话后,我坐在咖啡厅里眼睁睁的看着他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六哥!”

    “老九,坐,好久不见了。”

    “是啊,想死我了。”

    “不会吧?我可是对男人没什么兴趣的!”我作出一副害怕状,换来一根中指。

    “可算有个人来找我了,自打我结婚后,还真就是和社会脱节了,你怎么样?有没有把嫂子带来?”

    嫂子?你还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不过他当年也是为我和小雨创造过机会的,呵,我原谅他了,我大度吧!

    “唉,不提了,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和你不能比呀!”

    “我?!你快放过我吧!”老九一下子叫了起来。

    然后我就听了老九的好长的一席话,如果把他的原话全写下来,再加上那些有意义没意义的语气助词,以及类似比中指的肢体语言,我估计多了不敢说,拼起来绕个地球一、两圈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不过大家比我幸福,因为我会把他的话给浓缩了,呵呵,下面就是老九的牢骚原汁:

    “知道什么是结婚吗?结婚就是人的一种发昏的表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听说过吧?可你也仅是听说,没有体会过!

    开门七件事,件件都要钱!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现在婚前同居的人那么多了,那就是看看在一起到底能不能过的下去!我悔呀!当时要不是我的未来丈人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混子,我早就同居了,也就知道我老婆的底细了!我这属于错买错卖还不带退货!

    这也就不提了,至少我们也算是自由恋爱,不说有多轰轰烈烈吧,也算是情投意合,可谁知道女人一结婚就成了另一个人!就拿这个化妆来说吧。婚前她也爱拾掇拾掇,婚后到好,不收拾了!还和我说什么已经捕捉到猎物的陷阱还需要伪装吗?!气得我不行不行的!后来在我的强烈抗议下,总算也化个妆出门了。可这事说起来就更气人了!你知道的,我就好个长发,她到好,直接把长发给铰了,说是节约用水!你说,我至于省到这个份上嘛!

    气人的还在后面。总之我要长发,她留短发;我要红色,她穿黑色;我要高跟,她买平跟;我要吊带,她套T恤!总之一句话,我要什么样的,她就不穿什么样的!六哥,你说,咱图个啥?咱总是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她这是什么意思吗!

    就说昨天,我刚和她又吵了一架。我带她去看电影,出门的时候我看时间还早,就给公司打了个电话,她就说我是故意拖延,生了我一天的气!这都是什么事!”

    那天晚上,我就是在老九的抱怨声中把自己灌醉了,在我倒下去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谁都不易啊!
第九十九话
    99、离开家的时候,老妈往我包里塞了二千块钱,我一直到快到苏州才发现,隔着玻璃窗我发现苏州的风沙好大,我的眼里都进了……

    下了车,我没回家,那里不是我的家!我直接去找了矮虎,我可是托他办事的!你还别说,这个街头混混办事的效率不比俺以前的那家外企低多少,我交待的事才二天,就办的七七八八了,本来我也没指望他给我办的十全十美,有个七七八八我就心满意足了。

    告别矮虎,我又去了好几个地方,这才回了家。

    家里没人,周苏也不知道上哪去了,正好,我一个人正想写点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想给小雨写封信。

    ※※※※※※※※※※※※※※※※※※※※※※※※※※※※※※※※※※※※※※※小雨:好!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给你写信了,甚至连写没写过我也忘了。以前踢球的时候最喜欢风之子卡尼基亚,没想到到了现在风之子是算不上了,最多也就起个道号叫忘风子了。呵呵,抱歉。

    和你这么多年,我总是在神与人之间徘徊。和你在一起我比神仙快乐,离开你我就是一个凡人。而你却象一个堕落天使,圣洁中带着无尽的魔力,让我甘心为你付出一切。

    没有爱上你之前,我向往做一匹孤独的狼,爱上你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只不过是一条心酸的鱼。原来爱你爱的我好辛苦。

    还记得我们那段长长的分离吗?我以为是你对不起我,因为你不信任我,于是我认定了一条死理,那就是美女欠我很多情!那段日子,我过的很混帐,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自己,那我就是一个斯文败类!如果不是上天可怜,又一次让我遇见了你,我想我也许就这样一直混帐到底了吧?

    可上天之变幻实在令人无从琢磨,它竟让我又一次看见了你,并又一次爱上了你,当然是又一次,因为时间让我从含着奶片儿的毛头小伙子已经变成了一个世故圆滑的江湖中人。你也和以前有了太多太多的差别,唯一不变的是你的心,还有我的心。

    如果说我们的经历是一口钟,你我就是分针和时针,虽然每天重合的次数不多,但我们的根是在一起的,而钟的机芯就是我们的爱,只可惜那是一颗玻璃芯,准确但却易碎。

    当上天让我们再次因为了解而分开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热情一下子成了绝对零度!我每天拿着你床头的照片,盯着你看,想知道究竟是你面相中的哪里注定我们要如此多灾多难!只是可惜,没有你的我是个凡人,我参不透天机。或者说我们正应了好事多磨这句话?我不知道。

    不过算了吧。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在我新的人生道路上启程,以前的一切一切存在的就让它存在,虚无的就让它虚无吧。

    只是,在我改变我的命运之前,我想见你一面,可以吗?

    不用打电话给我,我会在明天晚上在石路的大清花饺子馆等你,如果你愿见我,请你来,如果你不愿见我,请明天晚上来告诉我。

    ※※※※※※※※※※※※※※※※※※※※※※※※※※※※※※※※※※※※※※※写完了信,我打了个电话给速递公司,然后让他们把信送了过去,并要求送达后给我一个通知。大约二十分钟后,我接到了速递公司送达的电话,我就把手机关了机,呵呵,我太想见小雨了,我可不能让她有打电话拒绝我的机会!

    晚上,我以绝对的外交语气回绝了周苏对我近况的询问,只是对他进行了一下安排,又打了几个电话后,我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

    晚上,躺在小雨的床上,我仔细想了一下明天的计划,也就只能这样了。

    我说过,我其实是一个很圆滑的人了,但同样,有些东西我是很认死理的!从小我就被灌输了一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活之类似通非通的道理,所以我骨子里还真就是挺固执的,要不,我也不会对刘一笑的三个学生那么当真了。谁在说当时是我喝高了?!我的酒量会高??知道也不要说出来!

    想想我这三十年不到的人生,开心过,伤心过,烦心过,窝心过,反正从没让人放心过!值了。何况我还曾如此爱过一个人,也曾被这个人爱过,值了。明天这一切就都会划上一个句号了,我想。

    第二天下午,我破天荒的把自己狠狠的收拾了一下,人嘛,要干干净净的来,也要干干净净的走不是?然后我早早的就去了大清花。

    其实我选饺子馆也是有原因的,一来,它便宜。二来,人不是说了吗?送客的饺子迎客的面,我都这样了,我还不能自己送送我自己?!

    大清花今天也有点不一样,因为我包了它一层!呵呵,反正老妈给的2000我现在不花,以后还不知道谁花呢!

    安排着小姐们用屏风把大厅隔成了三段,我坐在了中厅,然后又是一阵迎来送往,好不容易我全安排停当,现在就等小雨了,她可是今天的一号女主角!

    小雨,小雨,你会来吗?
第一百话(结局)
    100、

    望眼欲穿中,我眼前好象有了幻觉。

    我是迎着门坐的,楼内的灯光使门外的景色看起来很混沌,只有走到门口一米的人,才能让我分清面目。路上的行人纷纷打着伞,提醒我外面已经下雨了。小雨就这样出现了,无声无息的,打着一把透明的黄伞,田田的站在了门口。

    也许惊艳就是上天交给小雨对我的使命,不过我不可否认的是,她完成的很完美。那头标志性的长发和长长的眼睫毛,上身一件鹅黄小碎花的中袖衬衫,下边配一条蓝印花的高腰七分裤,纤腰盈盈一握,脚踏一双竹制坡跟凉鞋,愈发显得身躯修长。

    天,我想这个画面今生难以忘记!

    “来了?”

    “来了。”

    “坐。”

    “嗯。”

    把小雨让在了位子上,我们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我真不懂,象我这样的大喇叭,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碰上小雨就哑巴了呢?!

    不过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落英总要见小雨的,这个故事也总要结束的!我开口了。

    “小雨,今天可能是我这一生相对于出生来说最重要的一个日子了,我想能和你一起渡过。”

    小雨的眼神里充满了疑惑,但还是没有开口,看来她心里还是没有解开心结。

    “为了这一天,我安排了一点东西,我想一点点给你看。”

    我拍了拍手,我左边的屏风打开了,里面坐了一桌的人!有周苏,刘一笑,他的三个学生,小魅,李春。小雨看到他们,很惊奇,笑笑打了个招呼。

    “小雨,这是你失忆后的朋友,或者说是你现在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失忆的小雨的朋友,这么说,说的通吗?”

    小雨点了点头。

    我深深的看了眼小雨,又拍了拍手。右边的屏风也打开了,里面也坐了一桌的人!男男女女七八个,大多年纪相当,只有一个年约六十的老人和他们坐在一起。

    小雨看到了这些人,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是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呵呵,落英在此作个小小的介绍。这七八个人里,与我年纪相仿的都是我和小雨的大学舍友,当然是不全的,因为毕业后有些是远离苏州了,这些只是我能在苏州找到的。这也就是我叫矮虎办的事。我给了矮虎十个人的电话,他能在两天里找到七个人,我已经觉得不易了!毕竟这里有好几个都换过了好几次工作了。而那个六十岁的老人,正是小雨小学时转入我们班时的班主任!找他也是矮虎的功劳。

    有时候,一个混子要比一打警察更有用。

    “老师,你怎么也来了?”小雨迎上去,拉着班主任的手,激动的说。

    班主任笑着,却不发一言,只是用眼神指了指我。

    “小雨,这是你以前的朋友了,也可以说是以前的小雨的朋友了,对吗?”

    小雨象是知道了什么,她的眼中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却还是努力的点了点头。

    “那好,我现在就站在这里。右边,是代表了你的过去,左边,是代表了你的现在,而我,就站在你的过去和现在中。你不是说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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