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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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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跟晶晶好上之后,心就总是慌慌的。总怕愧对她,总想尽量对她好些。但却做不到,常常毫没来由的惹她生气。这才知道女人和男人一样,原是不好懂的。
表面看来,男人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海,苍劲,浩瀚,阔大而又一览无余,其实每一滴海水里,却都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温情和故事。
表面看来,女人像江南的小桥流水,九曲回肠,缠绵,细致,温柔无限,其实那每一脉细流里,却都潜藏着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那以坚定和强项著称的男人碰上女人,不是一次新生,就是一次死亡!
什么是爱?真难说清。电影,电视,以及文学作品里一见衷情或是缠绵悱恻的故事见多了。但看了那么多,还是搞不懂男女之间,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相爱、才会走到一起的?
有人说是爱是缘分;也有人说爱是两性间的需要与互补;甚至有人说爱情那玩艺儿跟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华丽睡袍下暗生的虮虱罢了。对这些,我也不大懂,最多是一知半解。总之在生活中,我至今没撞上过类似于艺术作品中的那种爱情故事,所以到目前为止,也就写不出一个完完整整,有情节,有高潮,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
我只是想:或者,两性间的关系其实在简单不过;或者,爱与不爱之间,只取决于生命中的某一刹那;或者男生是铁,女生是磁,当然,不同的磁,会吸引不同的铁……说不清,总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我去过不少地方,见识过的女人数以万计。但十几年下来,有印象,称的上朋友的却不过十来个。因此我知道自己不是博爱主义者。连千分之一都不到,能叫博爱吗?说不清,我只是觉得在我心里,有一把无形的尺子。当我走在熙熙攘攘万头攒动的人群中时,偶尔我的眼睛会一亮,发出异彩。因为我的眼睛这时发现了一个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身份,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但我却会盲目而认真的相信,那个人很可能就会成为我的朋友。
既然那么想了,有机缘的话,我就不会失之交臂。即使当时我的臂弯里正挽着一个女人,我还是忍不住要回头,忍不住要想,可惜了,那么好的一个女人,无缘结识实在可惜!至于怎么个好法,我却说不出来。那只是一种朦胧的感觉。也许我的眼睛是善于发现美的那种眼睛吧?也许世间大多数男人都生着那样一双眼睛,只是羞于承认罢了。因为通常情况下,那种眼光常被称为色或淫!
但我却不这么想。
我有一句名言:
“一个只爱自己老婆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想为这句话引经据典,也不想讲出太多残酷的真实。相信大多数成年男女都会相信这是事实。而事实就是真理。当然,这句话也是要有所补充的,那就是:“一个不知道怎样爱自己老婆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男人!”
☆☆☆小威新书<我不坏你别爱>正在冲榜;下面是其联接。有兴趣的朋友请给个支持。又及;由于小说<枭>订阅量太小;而我又想靠卖字为生;所以近期内上传速度会慢些。能说的是;我爱我的这本书!我不会让它太监的。我会一点点认真把它做好。我甚至希望将来把它写成有史以来最吊的书。但这是网络;网络上能欣赏的动本书的也只寥寥这几个书友;只好说天才常寂寞了!
狂人小威留字。
下边是我另一本书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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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谈情说爱上
五十九谈情说爱上
谈情说爱
可悲的是,无论是我,还是其它男人,我们都不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老婆一生眉开眼笑。所以在女人眼里,我们男人才不是好东西!但天地良心,我们这些男子汉臭豆腐,又有几个当真愿意自己不是东西呢?
有人把女人比做老师或学校。我想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应该把女人比做最愚蠢的老师、最差劲儿的学校!因为我们这些最不是东西的男人,都是女人调教出来的——我们不是东西,这该怪她们不会调理,这是她们女人们的失职!关我们男人什么事呀?
现在来说一下我和晶晶:
我与晶晶是在一次闲侃中相爱的。在此之前,我们就认识。但并无深交。她只知道我是个四海为家的浪子,只知道我会写诗。也许是因为好奇,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要看我的字儿。我就给了她一本几年前就已写好的诗集。
诗集题名《刀客》。
笔名:杀手!
当我递给她诗集的那一瞬间,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她会因那些诗而爱上我。因为我的诗虽说不上有多棒,但却灵动飞扬,变化万千,就像一个喜怒无常的孩子,依着自己的本性在文字中去哭去笑,天马行空,自在随心……而且那些诗只是写给我自己和有限的几个朋友看的,没想过用它来换钱或发表。曾有编辑向我约过稿,说是短诗每首三十元,长诗另议。但我却说:“不卖!”这到并不是因为我想装孙子假清高,而是因为那位编辑一开始就不该跟我先谈钱。这让我觉得受了侮辱,心血与性灵书就的文字,又岂是三十块钱所能买来的?
老婆总是别人的好。儿子总是自己的好。我把我的诗当成自己的儿子,我爱它,也知道在别人眼里,它也会很可爱。
果然,晶晶读了那些诗,就喜欢上我了。那天她送还诗集,一脸的崇拜与天真,直夸那些诗真好,真是太好了。我说,是嘛?是诗好,还是人好啊?她说文如其人,诗好,当然人也赖不到哪儿去。我乐,提议去打会儿乒乓球。乒乓球是我最爱的一种体育运动。晶晶也喜欢。于是我们就去了她学校的体育活动中心。很不凑巧,那天球室关门,没得玩儿。于是她就说,不然咱到你小屋里去聊会儿天儿吧,我最喜欢听你说话了,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听你说话简直是一种享受。
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我的小屋。真就昏天黑地神侃起来。我跟她聊我的那帮哥们儿,侃国际形势,国内政治,讲人性,谈道德、历史、气功、哲学、巫术、乃至性解放什么的——我这人虽然没上过学,但杂七杂八的书却读了一点,虽是一直半解,但侃一个还没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却也绰绰有余。
时间不知不觉间过去了,我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一米左右距离。在心理学上,这个距离比较适合初初相识的异性男女。这不会让对方感到危险。事实也恰是如此,她很快听的入了迷。我也是越说越来劲,渐渐心潮澎湃,手舞足蹈,挥着胳膊或握着拳头在小屋里走来走去,说到动情处时,甚至眼里泪光闪闪的……
那天她听我侃了一夜。一夜的即兴神侃,天上地下无所不及,触类旁通无所不包。倘若当时录下音,稍加整理,站在艺术的角度,那就是一篇妙绝天下、顶尖级意识流新锐小说。站在军事的角度,则极有可能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作为政治宣言,说不定就能帮助老布什连任美国总统。而作为一部哲学,它也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所有哲学思潮……
总之晶晶是听呆了!直到天亮,直到阳光透窗而入,她才说了句:“怎么天就亮了?该走了。”于是我把她送出门。望着她飘然而去的背影,看着她性感而健康的屁股在视野里扭动,突然感到下体一沉,极其强烈的产生一种冲动。真是怪了,整整一夜的神侃,我就不曾想过她可以做我的性伙伴,但当她走远,望着她的背影,我却突然有了心动。于是在那一瞬间,在我注意到她性感的屁股的那一瞬间,我就爱上她了。假如那也能称之为爱的话。
之后睡了一天。天黑时睁开眼,第一个感觉就是下体的张扬与蓬勃。这使我非常想要女人。于是就给晶晶打电话,叫她来一起吃晚饭。她欣然同意了,说是这就来。于是一切就在那一瞬间决定了——我决定要向她求爱,并且我肯定她不会拒绝。于是在她临来前的那段时间里,激情澎湃中我给她写了九首诗,折成了九只船。
九首诗,九只船,是求她留下来,求她别走,求她用她的孤独来治疗我的寂寞的。我做事一向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接。我从不认为爱一个人还要去动多少心思力气。爱就是爱,两点之间线段最短,爱了就直说,就直接发动攻势,告诉她爱她,想要她。
她来了,打开九支船,看到九首诗,瞬间心领神会。但她有些怕,吃罢饭不到十一点光景就要走。这让我颇为失望,却没强留她。径直把她送了出去。下一个高坡时,路滑,我很自然的伸出手来牵她。她把手一伸,抓住了我的手。也许是因为紧张,她的手有些僵硬。我说:“怎么这么硬!”
她说:“嫌硬你撒手。”
我说:“休想,手抓到了,人也就是我的了。”
她笑,她说:“握握手并不代表什么的,如今大学里的女生,都很开放的。”说这些话时,她目不转睛凝望我。路灯昏黄,但她的眸子里却有一种眩目的闪光,水水的,媚媚的,让人心动——心脏暴然收缩,通身一紧,手上轻轻一带,一个动人娇躯便已投入怀抱。
那一夜,特开心,一对相爱的男女都玩儿疯了。不过不是肉体的交锋,而是两颗心灵的真实碰撞。我们在大街上拥抱,大笑,我们可着劲儿的呦喝:“我们相爱了!”然后就在大街上玩起背蚂蚱。她背我一段,我背她一段,疯疯颠颠,一直把她送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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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谈情说爱下
六十谈情说爱下
相爱的日子,真好。
不过也有遗憾。那就是自始至终,都没睡过她。不是不想睡,也不是没机会。好多次都是挤在一张床上的,而且彼此都需要。但我们把爱看的太重,表面上虽有些荒唐,底里却都有一颗相对保守的心。我们都觉得应该把那个幸福的初夜留在结婚的那天晚上。她是处女。我是童男。我们就那样固执的坚持着所谓的贞操。那实在是一种煎熬。至少对我是。我受不了。内心澎湃的情欲常常让我心烦意乱,跟条疯狗似的动不动就想发脾气。她的情绪也有些不稳定,大概也是情欲闹的。但我们当时却没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意识到了,但却没勇气迈出男女间最为亲近的那一步。总之我们拌嘴或闹别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心也就渐产生隔阂,终至走到今天这一步!
坦白的说这是一种遗憾。两个人在相爱时候没有融为一体,到有了矛盾,就没机会了。因为爱情总短暂。像花,开过,瞬间就凋零。
凋零,也是一种美。
只要曾经爱过。
只要爱是真的。
我宁愿相信爱是真的。
宁愿相信是我误解了她。
宁愿否认爱情的基础是建立在谎言与欺骗之上的!
因为我明白,在这个世间,一个女人受了骗,大不了骂几句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并自艾自叹一番命运不好,凄凄哀哀一阵子,也不过去了。但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像我这种有激情有头脑的男人,被爱欺骗之后,却会想到很多。
我会想,在这世间,如果连爱都是假的,那还有什么是真的?我还能去相信什么?我因此怀疑一切,怀疑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真诚可言。我甚至觉得这世界就是一个虚妄不实的梦境。而我,只不过是上帝撒尿时无意间溅起的一个水泡,瞬间就会破碎。我有些厌倦人生。如果人与人之间只是一笔赤裸裸的交易,一切的价值都只能用金钱和权利来衡量,那么普天下的女人只适合全部嫁给一个男人。那就是皇帝。因为普天下的权利金钱和土地,都是皇帝老儿一个人的——这世上也只有他,才配拥有所有女人。
我会想,如果情人间只是一笔隐隐约约的权钱交易,那么也就谈不上什么爱情。找个老婆,也就只等于一次性雇佣了一个永久性妓女。爱情是否存在?是不是只是文人捏造出来的一种骗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女人也就不必去骂天下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了。因为女人没一个是喜欢好东西的。所以男人才越来越坏!
我很烦。
我想不通这一切。
我只是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一场大梦里。大梦套着小梦,一个个小梦如同泡沫一样在我眼前纷纷破碎,一次次使我对生命丧失信心、产生怀疑。幸好我是一个目光极其高远的男人。最大的那个美梦还没在我眼前破碎——人是善于幻想的,我把自己的幻想定在了一个永远也无法企及的高度。我一直仰望着那个高度,不想停留,不愿停留。所以我才能在一个个气泡似的梦境纷纷破碎时,依然能够奋不顾身朝前行去。
明说吧,我的心里有个荒唐的让人无法想象的巨大幻影——
我想当皇帝。
我要做这个世界的主宰。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做这个梦。就有这种不着边际的梦想。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篇课文,叫做《我的理想》。上面是带画图的。画着工人,农民,解放军,教师,科学家什么的。记得那时先生问我们:“同学们,你们长大了要做什么?说说你们的理想。”
先生一个个问我们。很多男孩子说是长大了要当解放军。女孩子们则多说当老师或护士。反正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轮到我了,我把脖子一昂,胸脯一挺,大声回答:“报告示老师,我要当毛主席,我要率领他们打到台湾去,解放全中国!”
当时正值文革末期,毛主席威信正高,又岂是我这种小孩子家所能当的。老师一听就吓傻了,回过神来,兜头就是一记耳光,把我打个七晕八素!
我要当毛主席怎么了,这有啥不对的呢?我不服气,心里话了:“王八蛋,敢打你老子——打吧,越打我越要当毛主席了。看我当了毛主席,怎么收拾你?”这么想着,冷冷投给老师一个白眼儿……
我想当毛主席,毛主席真就脱袍让位,伟大的去逝了。但英明领袖华主席却先一步抢了我的主席宝座。抢就抢吧,我那时还小,也就七八岁的样子,才懒得跟华主席计较——他办事,我放心,主席就由他先当几天吧,我能当个红小兵就成。
那时还不叫少先队,先进的孩子都被称作红小兵。那时我心特红,是个长在红旗下,生在阳光里,一心向党,又红又专好孩子。那时我不但心是红的,血是红的,吃红高粱饼子,喝红高粱面儿粥,因此便连屙出的大便,也是红的。但我这么又红又专的一个孩子,却没当上红小兵。有啥呀,不就因为我说了句要当毛主席吗?不就因为我的确有些淘气么?淘气怎么了?淘气的孩子长大了才会有出息!
记得先生宣布第一批成为红小兵的孩子的名单的那天,我哭了,躲在厕所里呜呜痛苦,不肯去上课。后来,女先生就从男厕所里把我拎了出来,问我哭啥?我抽噎半天,才说:“不哭啥,我对不起毛主席,对不起党,对不起老师的教导。”
老师一听就乐了。笑着抚摸我的头颅,说是以后听话点,少淘气,下次就让你当红小兵。
于是打那次之后,我发誓我要做个好学生,再不淘气。但又怕管不住自己,便悄悄用刀在课桌上刻下了一个“忍”字——说是课桌,其实那也不过是一种长二米宽一尺的木板。木板用砖支起一尺来高,每条木板上挤着七八个年龄相若儿童,那就是我们的课桌了。我就是在那样一块木板上刻下了一个“忍”字,悄悄用书本盖了起来,时刻警醒自己,要做个好学生,好孩子。
我自问我那么做并没妨碍着谁。但后来,也不知是哪个下贱胚子竟把这事儿报告了老师,说我破坏公共财产,在课桌上刻了东西。于是先生便要看我在课桌上刻了什么。我用手捂着,不让看。老师就拎小鸡似的把我提起来,丢到了一边。然后她看到了那个“忍”字!
心字头上一把刀,这就是“忍”!
我是听一个老人给我讲的。
当时还是小学一年级,还没学过这个字。老师不解其意,硬逼着问我这个字是哪儿来的,什么意思?我不肯说。因为在我童稚的心中,那个字就像一个咒符,说出来之后,恐怕往后就忍不住又要淘气了。
所以不能说!
老师也是驴脾气。我不说,她就往死里打我。老师是个女的,比母狼还凶狠。那天她一连打了我足有两个钟点儿。先是拳打脚踢,后来手打累了,就换了扫地用的拖把。三把拖把全被她打烂了!我清楚记得那天拖把的枝条散落的满教室都是。但我就是不肯说,打死我也不会说。
后来放学了。
孩子们都走了。
先生也累得喘不上气来。
她做梦大概也想不到会碰上我这种打死也不会开口的学生。于是改变策略,用了恫吓的办法,软硬兼失,说是要把我锁在学校,不让回家……于是我扛不住了,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在她打我的整个过程中,我没讨饶,没屈服。但当我要告诉她刻那个“忍”字是为了忍住淘气做个好学生时,却因无限委屈哭得好不伤心……
儿时挨打挨得太多,所以也就没把那件事放在心里。渐渐淡忘了。不想二十多年后,一次几个儿时玩伴一起喝酒。偶然提起当年,问我当初写了个什么字,为什么遭那样一顿毒打?这才使我再次想起挨打的原因。同时也让我在回首的过程中,明白了我何以会成为今天这个桀骜不逊的我!
是的,我曾经一心一意要做个被人喜欢,受人赏识的好孩子,好学生。我记起那时候每天放学,我总是抢着站在最前边争当排头兵。我记得我每天抢着做值日,擦黑板——我根儿上并不坏!但自打先生因为那个“忍”字而暴打了我之后,我这一生就再与先进无缘了。我非但没当上红小兵,此后也没能加入少年队,再后来也没能成为共青团员——我不稀罕!我只是我,一个桀骜不逊、睥眸众生、绝不言败、永不服输的傲岸灵魂:一切想压服我、折挫我的力量,都给我去它妈的!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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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假如我是主席上
六十一假如我是主席上
于是,当我初中临毕业,当班主任李士生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递给我一张共青团入团表格时,我拒绝了。我说:我不配,像我这种人,只适合加入万恶的国民党!
我清楚记得,当时李士生老师是那么深那么深的望着我,连吸了三支烟,他才说:“不入就不入吧,你这一辈子,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你就饭筒都不如!”
我记下了李士生老师的这句话。我一生都不会望。士为知己者死,我感激他,我不会让他失望。从小学到初中,给我关怀,给我理解,影响了我一生的,就是那位李士生老师。他是不同的,他对我特别好,特别优待,给了我最为宽松的教育方式。我说我讨厌学校,讨厌课堂,讨厌做作业。李老师就说:那你可以淘学,可以旷课,可以不做作业,只要你能把成绩提上来。于是在他的默许下我可以明目张胆不去课堂,可以在别的同学朗朗的读书声中,爬上教室的尖顶,去读《一个舰队的覆没记》,或是金、梁、古的武侠小说。在当时,我的这种自由竟让许多同学羡慕不已。于是某一天,就有几个也不想上课的,找副扑克也爬上房顶来凑热闹,升级调主好一番开心,结果就被教导主任发现了,蹦着高勒令我们下来。然后全校停课,开大会公开批斗,说是我们无视学校纪律,拿生命开玩笑等等。
他批他的。我该咋样儿还咋样儿。不过房顶是不能上了,省得再给李士生老师惹麻烦。于是此后的一段日子,我便只好带了书本去学校外边,边玩边自学。我喜欢自己看书,自己摸索。直到现在,我还是坚持认为,曾经教过我的那些先生,绝大多数是蠢猪!甚至猪狗不如!给他们做学生,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污辱!
记得那天我在学校外边玩累了。回学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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