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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有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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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日子就像一杯早已冲淡的乏味的茶,没有甘甜也没有苦涩。
拖著一成不变的步伐,袁英掏出钥匙打开自家大门,迎接他的,是一室黑暗与沉寂。
有人说习惯成自然,他早该学会适应单调的生活,可是,他永远都无法适应寂寞,永远都想抛弃寂寞。
因为,寂寞的日子真的好难好难捱啊!
他也想被人关心、被人照顾,或者,有个人来让他关心、让他照顾。可惜,这个梦想不曾实现过。
他是个傻瓜,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朋友,还硬要学别人办手机,一年多来,只接过几则诈骗简讯和几通打错的电话。
叫他起床,是这支手机目前唯一的功能。
前几天,行经某家电子商场的时候,店员拿著扩音器强力播送一则又一则产品广告—;—;
有了答录机,朋友不漏接,本店现正举办答录机限量出清特卖会,五折价,不买可惜,要买要快、要买要快。
吸引他注意的,不是“限量出清”、不是“五折价”,而是那句“有了答录机,朋友不漏接”。
突然想到,从国小、国中、高中、大学,到研究所的毕业纪念册上,通讯录里留的都是住家电话,而不是手机号码。
如果有同学要联络他,一定会打到家里来,装设答录机似乎是必要的,因为他不想错过任何一通电话。
他心动了,糊里糊涂掏钱买了一个他最不需要的东西。
早该知道的呀,他根本不懂如何与人相处,不管在哪一个阶段都是班上的幽灵人物,就算开同学会,主办人也不见得会把他这个阴沉古怪的书呆子列在名单内。
可悲的人生,唉。
从购买日算起,今天是第七天了,如果还是没有半通留言,待会儿就拿去退了吧。
他疲惫地转了转脖子,按开墙上的电灯开关。
眼一瞄,居然看见边桌上的答录机亮起红灯! 
他手忙脚乱地窜进门内,连鞋子都来不及脱,伸长手臂横过沙发,用力按下播放键—;—;
死书呆,居然敢给我用语音留言!今天我已经打了八百通电话给你,你居然半通都没接!警告你,我这人是最没有耐心的,明天早上八点“城光咖啡”见,敢给我迟到就抽了你的筋、剥了你的皮!
他呆楞地望著答录机,这则留言确定是要给他的吗?
他认识这个说起话来火气十足的女人吗?
明天早上八点,要去赴约吗?
第一章
    手机设定的闹钟准时在七点响起,瞬间,袁英从窄窄的单人床上惊跳而起,差点跌到床底下去。
赶忙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完毕,他穿上父亲买给他的唯一套西装,然后笨手笨脚打起领带。
第一次有人约他,怎能不慎重其事地打扮一下?
可怜他根本没有打领带的天分,经过焦头烂额的十分钟后,他放弃了,却仍是把衬衫钮扣全扣上。 
接著,他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从镜子里再三确认牙齿上没有任何污垢、眼角没有不该存在的眼屎。
东摸摸西弄弄,时间居然一下子就走到七点四十五分。往常他只要花十五分钟就能出门,今天足足多花了半小时打理门面!
“不行,再不出门会来不及!”他手忙脚乱地抓起公事包,火烧屁股似的冲出门去。
绝不能迟到啊! 
约他见面的神秘女子会抽他的筋、剥他的皮。虽然那极有可能是一通打错电话的留言,为防万一,还是准时抵达比较保险。
他跑得喘吁吁,虽然对面交通号志的通行时间只剩五秒,还是不顾一切直往前冲,差点被一部摩托车撞个正著。
没时间,真的没时间,所以,他连著两次闯越即将变换号志的路口,险险地在七点五十九分抵达城光咖啡。
好不容易才梳理整齐的头发被风吹乱了,他懊恼地用手指耙梳,胸口仍因剧烈的奔跑上下起伏。
“好累好累,累死人了!”
这短暂的十几分钟简直要了他的命。他手撑膝盖,弯著身子大口大口喘气,眼睛则忙碌地在店里店外四下搜寻。
不知道那个约他见面的女子到了没有,他要站在门口,还是进店里去等?
正在犹豫的当下,匆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啊—;—;闪开闪开啦!”
碰的一声,他的后脑勺被某种硬物狠狠撞上,身体往前一扑,贴往店家的玻璃门。
然后,自动门“叮咚”一声往右滑开,他背上让某个重物压著,一时站不稳,整个人狼狈地摔倒在地,跌了个狗吃屎。
“啊,抱歉抱歉,刚刚为了闪一只猫,没控制好。”一个清亮的,精神饱满的女声贴在他耳边说道。
下一秒钟,他被一股蛮力从地上拖了起来。
“你还好吧?没事吧?”一双属于女性的手抚上他惊魂未定的脸,帮他将歪斜的眼镜扶正。
原本迷茫的视线一下子清晰起来,映入袁英眼中的,是一张带著歉意的脸庞。那是一个容貌清丽的年轻女性。
“没、没、没事!”袁英结结巴巴地回答。对方毫不避讳的触摸,令也手足无措。
“没事就好。”康佳瑀;赏了他一个微笑,左手绕至他被撞疼的后脑勺轻轻揉著,右手忙碌地为他拍去西装外套上不太明显的灰尘。
“啊—;—;”他轻喊一声,整个人石化了。
“怎么,被我撞傻啦?”康佳瑀;暗笑在心底。瞧他僵得跟什么似的,活像一辈子没被女人碰过。
袁英尴尬得不得了,不必照镜子也知道,他现在的表情绝对蠢透了。
“走吧!我请你吃早餐,就当是赔罪。”她指了指城光的吧台,友善地说道。
“可、可是,我在等、等人。”
“正好我也在等人,那就一起等吧!”她解下安全帽挂在手上,另一手拉著他直接滑进店里。
她穿著简单的白色棉质TSHIRT和一条米色百慕达裤;小腿上一截白色厚棉袜长约十公分;脚下那双附有轮子的球鞋款式很奇特—;—;难怪刚才她会收势不及撞上他。
“两杯黑咖啡、两个犹太面包。”为了稳住脚下滑动的轮子,康佳瑀;把手搭在袁英肩上,完全不问他的喜好,迳自帮他点了自己惯用的餐点。
“我、我不……”袁英嗫嚅地想开口说自己根本不喝咖啡,完整的话却说不出口。
“又是黑咖啡加犹太面包,你吃不腻啊?”蓄著满睑落腮胡的程老板如往常般闲话家常。
“不会不会,一定吃到你倒店为止。”康佳瑀;轻松笑道,拉起袁英的手就往她惯用的位置滑去。
袁英惊讶地看著她,她的动作好潇洒、好俐落啊!
如果不小心撞了人,他肯定糗到无地自容,台词绝对只有一连串对不起;他根本开不了口请人吃早餐,也下可能去搭别人的肩膀。
对于人际关系,他一向胆怯,就连简单的寒暄,对他而言也难如登天
“你发什么呆?坐啊。”康佳瑀;伸手拉了他一把,袁英脚步不稳地跌进她身旁的座位。
她把注意力集中在窗外的街景,立刻忘了他的存在,
淡淡的失落涌上心头,袁英自嘲地笑了。她请他吃早餐不过是为了赔罪啊,他怎会以为她有兴趣和他乡聊两句呢?
他早该知道自己多缺乏存在感哪!
不到五分钟,快手快脚的程老板送上咖啡和犹太面包,还有一盘附赠的小饼干。
康佳瑀;简单地道谢,拿起瓷杯慢慢啜饮著,她的视线仍留在窗外,表情似乎有点不耐烦。
他知道这么盯著人看很不礼貌,可是,他没办法控制自己的眼睛。沐浴在晨光中的她,显得特别耀眼。
她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白皙的脸上点缀著几颗小小雀斑,看起来非常可爱,那束随意扎起的长发,随著她头部的摆动如波荡漾,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看。
意识到自己的“蠢动”,袁英心头一惊,赶忙直身端坐,不敢再往她的方向瞧去一眼。
“喂,你怎么不喝?面包很好吃,你别客气啊。”突然想到身边坐了个人,康佳瑀;勉强分了点注意力给他。
“我……”可以跟她说吗?只要喝了咖啡,他一定会产生心悸、晕眩、反胃,种种不适。
“喝吧,老板煮咖啡的技术不是盖的,还是特地从义大利学回来的呢!”康佳瑀;端起杯子,硬凑到他唇边去。“我最看不惯放任咖啡冷掉的人,实在是暴殄天物。”
“这……这样啊……”听她这么一说,解释的话全都吞回肚子里了。
他苦著一张脸,饮下那杯对他而言犹如穿肠毒药的咖啡。
“怎样,还不错吧?”
“嗯。”袁英口是心非地点头,在她鼓励的眼神下,硬著头皮尝了第二口。
“你在等谁啊?”她左手撑著脸颊,观察他脸上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脸一红,袁英小小声说出这个难以启齿的解答。
康佳瑀;怪异地看了他一眼。
“喂,你干么穿西装?”
“因为……我要等人。”
“所以盛装赴会?”
“对、对啊。”与人相约,不就该这样吗?
“问题是,现在是夏天,你却穿冬天的厚西装,这样不热吗?”康佳瑀;玩心忽起,觉得这呆头呆脑的男人很有趣,也就随便逗逗他了。
“我、我只有一套西装。”
令人绝倒的答案让她把最后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抱歉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她憋笑憋到嘴角抽筋,抖著手抽出几张餐巾纸,手忙脚乱地擦著喷在他脸上的咖啡。
“没、没关系、没关系。”
“你这家伙,真妙啊。”说完,康佳瑀;深深吸气再深深吐气,勉强压下想笑的冲动,
然后,她把视线朝向窗外,不耐烦的神情再度出现。
“喂,你说,现在几点了?”康佳瑀;用手肘撞了身旁的袁英一下。
“八点三十二分。”袁英转头看看店里摆设的时钟,再为她报时。
“气死我,都八点半了,那个臭书呆到现在还不出现!”康佳瑀;鼓著双颊,烦闷地敲打桌面。
“你、你要等的人是我?”袁英惊讶地问。没想到,她就是那个留言给他的神秘女子。
“不是,我等的是一只欠扁欠砍的臭书呆!”她咬牙切齿地低咆。“明明警告过他了,那只死猪居然还敢放我鸽子!”
“我……我就是书呆啊。”袁英既期待又伯受伤害地开了口。
有可能吗?这个女孩真的是在等他吗?
他什么时候见过她,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你是书呆?!”她瞪大了双眼直盯著他,活像他头上突然开出一朵花。
“我是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从国小一年级我就被叫做“书呆”,这个绰号跟了我二十几年,不会有错的。”
聪明如她,立刻联想到这其中发生了什么“误会”,一股疯狂的笑意从喉咙底部升起,逐渐涌上涌上再涌上,而后,猛烈地爆炸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你……你这人……你这人……哇哈哈哈哈哈哈……”她笑翻了,夸张地趴在桌上,手掌用力地拍打桌面,早就顾不得礼貌。
她很努力地想憋笑,可惜做不到。
“阿娘喂……受……受不了……真的真的……太好笑了……啦……”
瞧她乐得开怀,袁英也跟著笑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娱乐别人的作用,对他而言,这可是新鲜事呢!
“你笑什么?”她揩著眼角因狂笑而泌出的泪,不解地问。
“我、我看你笑,好,好像很好笑。”被她这么一问,袁英只觉得又羞又窘,汗珠儿狂冒,大滴小滴滚落他通红的脸颊。
“哇哈哈哈哈……哇哈哈哈……你……你可不……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好笑……”康佳瑀;手捣着笑疼的肚子,完全没有淑女形象可言。
“是、是吗?”她说他有趣,这是称赞吧?一抹傻笑又黏上嘴角。
康佳瑀;又笑了好一阵,才使呼吸慢慢回稳。
她笑起来的样子好轻松、好愉快,粉红色娇嫩的唇衬托著洁白贝齿,那耀眼的笑有一百分,连明灿的朝阳也比不上。
袁英不禁看傻了眼。
“傻蛋,你还不把衣服脱掉,万一热昏了,我可不会帮你叫救护车哦!”康佳瑀;扯了扯那件厚毛料裁制成的西装外套,作势要帮他。
“好吧。”他热到头顶快冒烟了,再不脱掉,恐怕真会当场暴毙。
袁英笨手笨脚地除下外套,里头那件白衬衫早被汗水浸透,牢牢地黏在他单薄的身体上。
“喂,你昨天是不是接到一通留言,警告你务必于今天早上八点准时出现在城光咖啡,否则就会被人抽筋、剥皮?”他汗流浃背的样子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康佳瑀;动手解开袁英扣得死紧的钮扣,抽了几张餐巾纸,抹去他脖子上的汗水。
“你怎么知道?”他惊讶地问道。钮扣被解开让他松了一口气,她帮他擦汗的举动却令他浑身不自在。
“因为我是那个留言的人。”
“我知道,只是,你为什么要留言给我?”如果他真的认识她,没道理会忘记啊!“难不成,你整过形?”
“你这又是哪门子怪问题?”
“因为我不记得自己见过你。你是我以前的同学吗?不,不太可能。那,你到底是谁?”
“我没整过形,也不认识你。”她直视他,眼里闪动著满满的笑意。
“那那那……那为什么?”
“因为我打错电话了呀,笨蛋!”忍不住打了他的头一下。“你这家伙,真的好鲜啊!”
说出“谜底”之后,她以为会在他眼中读到气愤或是羞窘的情绪,但,出乎意料之外的,他脸上竟然写满了失落。 
袁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把头垂得好低,原本红通通的脸此刻看来有些苍白。
早该知道的呀,没有半个朋友的自己,只有接拨错的电话的份。可是可是可是,为什么就是没有半个人想打电话给他呢?
他陷入极度自怜的情绪中,虽然是大热天,心底却刮起了阵阵寒风。
“真的很抱歉,让你白跑一趟,现在,我有非常紧急的事必须立刻去找另一个“书呆”,如果有缘,下回再请你吃早餐吧!”康佳瑀;拍了拍他的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袁英傻楞楞地看著她的背影,双脚像是有自己的意识般跟了出去。
他跑了几步想追,却是徒劳无功。
球鞋底下那两道直排轮让她的行动显得流畅又敏捷,一瞬间就滑过街角,消失了踪影。
浓浓的失落感攫住了他的心。 
有希望就会有失望,这真是千古不变的定律。
纤细修长的左脚往前一滑,同样修长纤细的右脚再往前一带,鞋底两道直排轮,是她行动快速的秘密武器,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穿越两条街,朝下一个路口前进。
提到脚下这双鞋,她可得意了,因为这是她亲自设计研发的一款专利鞋,委托一个专做运动器材的朋友为她打造,未来也许有量产的可能。
左右两边的直排轮各由五个小轮组成,具有良好的操控性和避震效果,每个轮子的高度会随著路况微调,就算遇到坑洞也不怕。
最重要的是,底部轮子附有特殊扣环,上下楼梯时只要一个动作就能轻松拆卸,这让她的行动更便捷、更自由。
她一边移动一边拨电话,这回,特别留意输入的号码是否正确。
“喂,书呆,你赶快过来工地跟我会合,我今天下午要飞东京,得赶紧把工作交代给你。”一接通,她立刻表明去电的原因,
“喂,你怎么现在才讲,我人在高雄耶!”另一个书呆—;—;陈聪明,气急败坏地吼出来。
“骗鬼,我打你家的电话,区域码是0二,你怎么会在高雄?”
“我怕漏接电话,转接到手机来。”
“你没事跑去高雄干么?”
“怎么会没事?最近有一个工程要竞标,我先下来看看,前几天不是才跟你提过?”
“反正还没开始,我的事情比较紧急,你赶快飞回来,我等你。”
“喂,你这人—;—;”
“好啦,就这样,掰。”她快速地下结论、收线、关机,一气呵成,也不管另一头的陈聪明会不会对著断讯的手机喊破喉咙。
她顽皮地吐吐舌头,把手机随意扔进驼色背包里。
再度恢复悠闲和从容,她纤细的身形快速穿梭在纵横交错的路面上,束起的长发随风飞扬,水泥制的都市丛林顿时变成了她的游戏场。她是康佳瑀;,从小生长在全台数一数二的富豪之家,却没有半点千金小姐的骄脾气。
她热情开朗、活泼外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安静的细胞;她为人慷慨大方,不拘小节,结交的朋友来自世界各地,什么阶级什么肤色都有。
人际关系对她而言一点都不困难,她总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进一个陌生的圈子,并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很少有人不喜欢她,如果有,百分之九十的原因是出于嫉护—;—;嫉妒她,不论何时何地总显得那么自在、洒脱。
那样的嫉护,其实也是羡慕吧?
第二章
    单调无聊的一天又过去了。
袁英拖著疲惫的步伐走进自家大门,他已经不再期待答录机里会突然出现给他的讯息,虽然那部错过退货期限的机器还继续摆在客厅里碍眼。
打开电灯开关,他习惯性地把视线转向那黑灰色方盒。想不到,留言指示灯居然亮了!
他的眼睛也跟著亮了,匆匆忙忙跑进屋内,不小心打翻边桌上放著的一杯水。他胡乱抽了几张面纸按在桌上,心里想著,会是那个女孩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共进早餐吗?
心跳不小心漏了几拍,他慌乱地揿下按钮。
TEST、TEST、这里是麦克风试验、麦克风试验。
咳咳咳—;—;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啊!这是来自杨汉琛—;—;你们的好朋友—;—;的电话录音,请把耳朵打开,仔细留意我要告诉各位的讯息。如果接电话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请记得转告,谢谢。
本周末,我要举办一个盛大的“维扬”同学会,顺便为我即将成立的新公司招募人才,如果你正好有空,千万记得来参加,携伴同行也可以哦!
啊,对了对了,还要告诉你们时间和地点,请在本周六下午两点于“PARADISE”集合,请准时赴会,还有还有,记得带钱,万一被人留下来洗盘子,可就难看了!
语音留言至此结束,袁英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虽然不是期待中的声音,但,他记得杨汉琛。
杨汉琛是袁英的高中同学,他高大健朗、聪明幽默,是“维扬中学”头号的风云人物,其声名远播的程度,连附设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知道,更别说和他同班三年的袁英了。
他在球场上的英姿不只让女同学因疯狂爱慕而尖叫,连男同学也要忘情地大喊“杨汉琛,我爱你”。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当真有缘,每次安排座位,杨汉琛总在他附近,因此,他有很多机会观察这个闪闪发亮的偶像级人物。
袁英知道,杨汉琛总是有收不完的礼物和情书,更知道他的人际关系好得不像话、存在感强烈得让人无法忽视,就连老师、教官也都对他另眼相看。
如果要问,这辈子他曾经羡慕过谁、景仰过谁,答案绝对只有“杨汉琛”这三个宇。
现在,他居然要开同学会,而且还打电话给他!
虽然杨汉琛用的是电话录音,人人有奖,只要名字在通讯录上头就会被告知,他还是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
他没有同性恋的癖好,可对于杨汉琛,他是真心喜爱,真心崇拜啊。
“太好了,原来这答录机没有白买。”他兴奋地喃喃自语,开始期待周末的到来。
烈日当空。
袁英曲著高大的身体,艰困地窝在旧款mini小车里,方向盘使得不灵便,却勉强可以代步。
穿梭在台北市污浊的车阵中,老旧的英国车没有空调,为了不让风吹乱发型,他硬是不开窗。
于是,窒闷的空间里,热汗一滴接一滴滚了满脸,这些小小的不适却影响不了他快乐的心情。
上回才被笑过,这次,他没有傻傻地穿上那件毛料西装,只著了运动裤加白衬衫—;—;为了模仿那个率性的女孩所以穿运动短裤、为了平衡运动裤不够正式的缺憾,所以穿了白衬衫。
他迷路再问路一共三回,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家新开幕的欧式庭园餐厅,他迫不及待地将车停好,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扁梳,对著后照镜,把头发仔仔细细地梳了几回。
离约定时间还有将近二十分钟,他不敢先进去,只在门外的角落里等待。然后,受邀的同学一一出现了。
看见那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孔,他多想过去跟他们聊聊,可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牢牢地黏在地上不肯移动。直到—;—;
“啊,你是书呆,对吧?”一个娇小的女子走到他身边,对著他的脸兴奋地大喊。
“是、是啊!”袁英被她的大嗓门吓了一跳,登时手足无措。
“我是汪宜平,还记得我吗?”
“记得。”
汪宜平,班上的超级幸运星,同学们捐给她的发票总能对中奖金,是以,大家从来不缴钱,班费却怎么用都用不完。她是班上最娇小、最热心肠,也是最凶悍的女生。
“你变好多喔,书呆,如果你没戴著这副招牌的黑框眼镜、没梳这个香菇头,我一定认不出来。”汪宜平认真地研究起袁英的脸。
高中时除了“书呆”,他还有另一个“豆花”的封号,加上个性沉闷,袁英在班上的人际关系一直好不起来。
不过,现在的他看起来还挺人模人样的,当然,必须先忽略掉他怪异的衣著和蠢笨的发型。
“是吗?”他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把大部分心思花在研究这个许久不见的老土同学。
袁英被她看得浑身不对劲,只得别扭地转过身去。
“你干么躲?”汪宜平用力将他扳转回来,单手压著他的背强迫他弯腰,然后抬起指尖,把他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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