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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脑会种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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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知府是怎么脑子被门挤了就看上了罗莉凤,这是个后话,不是现在要说的重点,谁还不稀罕个换换口味不是?

这会儿扑出来的当然是罗莉凤了,因为罗国美斜倚在门前心绞痛了,而吴勇……再一次的摆出大字型贴在了门上,王小华事后认真的比划了一下,觉得吴勇能够摆出这样的体位来真心是因为他骨骼惊奇!

“哟!我说是谁呢!原来是范大人大驾光临了,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罗莉凤说着倒是叫王小华心中一凛,退了一步给李二娃说,“还挺有学问的啊!”

“据说没事儿就喜欢看书!”李二娃答道。

“有前途,爱看书的都有前途啊!”王小华作为21世纪新女性从来都不以貌取人,不然她这会儿的台词肯定是,我先去吐一会儿,您们继续!

正文 第11章 完败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李二娃和陈铁蛋完全不知道听见自己家先生表扬人家家奇葩的时候,该采取怎样一个面位的表情才合适?只能对先生投以无比崇敬的热情,能看的出罗莉凤的身上有着伟岸人格的眼神得多么的难以理解啊?

“干嘛这么看着我?”王小华对两位投来的崇高敬意丝毫不查,总觉得他们这是想把她煮了吃了,“那个……门背后的是什么东西?”她只好岔开话题打算把李二娃和陈铁蛋心中的食欲给活活按下去,逮着门口的不明物体就问到。

“那个人叫做罗国美。”李二娃说道,这个罗国美的名字很讲究的,据说是出生的时候太美了,美得都震撼朝野了,本着西部人民的豁达精神才取名美字,后来又觉得她的美不是普普通通小家碧玉的那种美,应该是倾国倾城的那种大气美,所以在美之前加了国,最后就形成了这样一个迥异的名字出来。

这段介绍李二娃是没有那个口才描述出来,而陈铁蛋对王小华没有丝毫的好感,直到现在他都坚定的认为这个王小华是前来骗财骗色的大骗子,所以也没有说出来,所以王小华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说了句,“她是一个患了心绞痛的瞎子吗?”

“什么是心绞痛?俺没有听说过!”李二娃不解的问道。

“就是……没事儿心疼!”王小华说罢很认真的点点头,她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心绞痛?她是个搞电路的,也不是个学医学的,真是悔不当初啊!要是当初学的是医学,现在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先把吴勇这厮解剖了以泄心头之恨!

“啊!”李二娃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原来罗国美的这个毛病叫做心绞痛啊,“那倒是有心绞痛,可是她为什么是个瞎子?她能看见的啊!”

王小华嘴角抽搐的指了指罗国美一脸看不见人的表情问道,“这也叫能看见?能看见看不见我们这么多的大活人在自己面前?”

经过王小华一说,这个局势就豁然开朗了,难怪大家都说罗国美眼高于顶目中无人呢!原来是眼睛瞎了,所以看不见,真是可怜太可怜。原本李二娃和陈铁蛋对于她是出于对神经病的憎恶,现在则是出于对神经病的同情,又得了心绞痛这种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病,又瞎了,太可怜了。

一般来说但凡是没有听过名称的病,都是很严重的病。

几天后整个边城人民奔走相告罗国美要死了,整个边城人都沸腾了欢欣鼓舞的来到罗家门前发现原来根本就是一场乌龙,而最初到底是谁传出来的这个谣言也整个无人问津了。而罗国美的心绞痛看似更严重了,脸色都铁青了起来。

这是几天后的事情,几天后再说。

回到眼前,对于忽然扑上来的罗莉凤,范炙觉得有必要转移一下视线便扮演起了吴勇的角色,“这位是赵将军新请的军师,王小华王先生,此番前来是想征用泼皮山门前这些地,提供粮食给你们种地,然后从收获的余粮中抽取一定的比例分成给你们。”

“种地?”罗莉凤想了好久才听清楚了这个范炙说的是什么话题,然后一脸的鄙夷,“不是我说啊,我们这种女人是用来种地的吗?”她说着还看着自己的手,王小华真心想从包里掏出一管护手霜递上去,这种和龟裂的地面一样的皮肤到底拿出来是为了干什么呀?

当初就是因为赵小儒看不下去王小华那粗糙的皮肤才送了一管护手霜来着,三年来半管都没有用完,王小华的手和赵小儒那种吹弹可破的感觉自然没有办法比,可是和罗莉凤比起来,她一下子觉得自己是个女人了!

范炙只觉得嘴角抽搐,自己只是一个来打酱油的,为什么会扮演起军师的角色来只能干笑两声推倒了王小华的后面,吴勇此刻还趴在门上装死呢!这种情况下根本装死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吧!所以现在人物聚焦的重心就落在了王小华的身上,她眨了眨眼飞掠到罗国美的身边拽起她身上的布料就问道,“这个布料哪里买的啊?这花色,这面料,简直堪称一绝啊!”

“可不,也不看看是谁的眼光!”罗莉凤很得意的说道,说真的,当场李二娃和陈铁蛋都觉得囧了,绿色的面料上面绣的是红色的花团锦簇啊!这怎么看能个高雅沾边啊?可是王小华也只说了堪称一绝,谁说高雅了?

接下来在三个男人的眼中就是王小华这个娘娘腔居然和罗莉凤特别有兴致的说了很长时间的衣服和面料的问题,最后王小华定格了,忽然小声并且神秘的说道,“你们知不知道有一种花叫做凤仙花,她的颜色鲜艳汁液可以取出来做成花色点在手指甲上,你的指甲就可以变成彩色的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就显得特别灿烂!”

“真的吗?”这次激动的不是罗莉凤,而是罗国美,对于一切能够与众不同的尝试她都是喜闻乐见的,“可是怎么才能得到这种凤仙花呢?”

“这个就有点难了,你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人种,所以总得有人种这花才行吧!”王小华一脸为难的说道,罗莉凤居然摆出了比她还为难的表情,“可是你知道的,我们这种女人是不能下地干活的。”

“种种花多高雅的事情,你们确定不要参与?”王小华问完都不等罗莉凤回答,就一脸惋惜的说道,“那我只好去春风楼里看看那边的姑娘们要不要种花,可能他们会挺有兴趣的吧?到时候还能把头发染成红色,在阳光下一照,啧啧啧……显得皮肤贼白呢!”

这个春风楼是什么地方?

每个地方总有一个自己养女人的销金窟,总体来说是个男欢女爱的场所,至于王小华是怎么知道的,刚才来找罗莉凤勾兑之前先问过陈铁蛋的,她觉得李二娃太老实肯定不知道,于是当时陈铁蛋对王小华的鄙夷还增进了不少来着。

正文 第12章 你赢了

“别啊!谁说我们不能养花了?只管说泼皮山的哪一片地界分给我们了就是!”罗国美忽然抢过了罗莉凤的话语权,当时吴勇不是想装死,是想真的去死!悔恨的都觉得自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废话,三个女人聊天管他们四个大老爷们什么事儿?

王小华点了点头,表示对罗国美先进思维的高度赞同,拍了拍罗莉凤的肩膀表示的对她觉悟不够的深切惋惜,然后把摔在门里的吴勇扣了下来,“吴军师,把契约拿出来吧!”

吴勇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叫自己淡定下来,然后从身上扣扣索索的的找出了一份黄了吧唧的文件拿给王小华,王小华瞥了一眼都觉得真心嫌弃这个纸啊,也不知道拿硫磺熏一熏,现代人什么不白都拿硫磺熏的,比如说银耳,比如说面粉……恨不得把人脸也拿去熏一熏,古代人的觉悟一下子又被比下去了。

“还……还要签契约?”罗莉凤哆哆嗦嗦的看着手里的这张纸说道,王小华觉得古代人普遍读书都比较少,这个罗莉凤家里穷的估计要是有书也得拿去上厕所用,能识字儿才见鬼了呢!于是信口拈来的说道,“这么抢手的花要种,肯定得叫你们觉得我们不是在坑你们不是?所以当然要签契约了,不然我们随意反悔,你们不久亏大了?”

这个时候范炙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心中唯一的想法是:这个奇葩这个时候是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来的?要是早几年出现在这个边城,他怎么可能安安稳稳的做了首富这么多年?

其实不要怪王小华,在现代她坚定的认为合约的意义就是这样的。

所以她一本正经的样子真心不是装出来的,她从来都不知道合约是为了保护甲方的利益的,一直以为主要是保护乙方的利益的。她诚恳的眼神直接打动了罗莉凤,王小华还特别诚恳的说道,“不信,你看看内容,是不是为你们住户争取最大的利润?”

“啊……”罗莉凤就算是真的不识字在这个时候怎能叫人知道她不识字这个话题呢?于是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是啊是啊,王先生你真是个好军师啊,比起那些骗赵将军钱的军师伟大多了!”

王小华的人格一下子升华了,也不由的打了两个喷嚏,一想二骂,肯定是有人对她羡慕嫉妒恨了。罗莉凤继续一脸憧憬的问道,“我们种好了花,赵将军会来看看嘛?”

“会的会的,一定会的!”王小华点点头,很笃定的拍了拍罗莉凤的肩头,坑爹的第一笔合约就这样签下来了,吴勇还楞在原地不打算脑海中一片空白而范梨、李二娃和陈铁蛋则一下觉得王小华的形象丰满了起来,简直可以原地开唱赞歌了。

所以第一家吴勇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王小华居然轻松搞定了,事实上这里的文字和现代文字甚至和古代的繁体字都有很大的出入,所以王小华本人也不知道合约上写了什么。鬼才知道到底合约上都写了什么玩意儿进去。

坐在书案前提笔写简报的赵振天不由的打了一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继续给朝廷汇报工作,也不知道王小华这一去有什么斩获没有,泼皮山的四家人,和这个山的名字一样相当的泼皮,而泼皮山这个小土包的水土也和它的名字一样相当的坑爹。

赵振天饶是再相信王小华的能力,也从来不觉得她能够一举拿下四个神经病家庭和一个神经病地皮,刚才真的不该叫吴勇撺掇的,现在想来赵振天有些后悔了,放下纸笔站起身打算亲自去泼皮山走一趟。

只不过他才刚刚站起身,外面的将士就来禀告,“报!赵将军,发现西番的军队有异常的调动。”

“异常调动?”赵振天皱了皱眉,想起烈阳还在牢中关押着,揣测此事十之八九是为了烈阳而来的,所以赵振天立刻放下笔站起身,“走一趟军营,和我说说详细的事情。”

另一方面,王小华在李二娃兴高采烈的带路下正在朝下一路进发,吴勇心中迅速的在几个神经病专业户中进行排位赛,然后觉得小三、老婆傻傻分不清楚的洪家最靠谱,这个洪大兴正在纠结于原配变小三的恶俗剧情中抽不开身,叫他去种田,搞笑呢!

何况这个洪大兴是个富二代,后来取了老婆林晓如之后家门不幸,父亲、母亲先后去世,加上林晓如又不孕不育的所以去春风楼里勾搭了一个刚出道的妹子——高莉。高莉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出身于青楼可是眼界不局限于此啊,心心念念的就是情妇转正,所以下了不少的功夫。

而这个林晓如因为这个败家的命运,也真心被洪大兴嫌弃,就和高莉一拍即合,两个人迅速狼狈为奸把林晓如给赶出家门了。谁知道林晓如就那么争气,被赶出去后不久人家就说她是合天子失散多年的妹妹,是个远到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之所以攀这一门亲完全是因为找不到人远嫁和番了。

然后路上撞见了林晓如,又听说了她的败家能力,合天子立刻觉得这样的货色果断该被发配到边疆去,祸害西番的列祖列宗就比较合适。果不其然,林晓如嫁过去不多久这个西番的皇帝就死了,说是要把林晓如陪葬掉。

陪葬品啊,谁都知道那是相当的奢华。林晓如其实早就买通了好几个挖墓的,给她了一套全方位的墓地攻略,哪里的土厚几尺几寸这样,被买进去后的一个月居然挖通了一条活路从坟墓里给爬了出来,爬回了合国。

回来的林晓如改头换面,因为在西番用的、吃的一切都是上贡的精品,所以整个人从气质到外形大换血,想起自己是被洪大兴和高莉赶出家门的就决定要报复,一定要报复。用身上巨额的财产在城中开了一家脂粉店,因为引用了西域的奇花所以客人简直说是络绎不绝。

正文 第13章 回村的**

虽然林晓如变成了城中富豪,但是洪大兴的生活就远没有那么潇洒了,当年去青楼包养高莉的时候自己是个刚刚死了爹娘的富二代,现在的话祖上的积蓄已经吃干抹净了,所以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了,而高莉就痛恨自己的眼光还是不够长远啊!

城中的林晓如得知这一情况觉得非常得意,但是还是不够得意,她必须夺回自己正妻的地位,所以各种引诱洪大兴——各方面的引诱,精神的、物质的。

听完这段介绍之后的王小华只有一个想法,古代的女人都只有这么点追求吗?为什么上赶的只追求做别人的正妻?难道除了这件事情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吗?这是正妻的诱惑吗?好处是什么呢!

这种抓破头都想不明白的事情只适合留着吐槽,完全不用想太多。放在现代也就是个狗血的电视剧的段子罢了,供人取乐、供人取乐。

所以现在这个洪大兴面临的问题就是有钱的林晓如的极度魅惑和没钱的高莉极度死缠烂打,哪里还有时间去应付种田什么的,而且曾经作为富二代一般的存在哪里还会种田什么的?所以吴勇也好、范炙也好,虽然能够拿下最不被看好的组合——罗氏母女,但是那完全是凭运气啊,鬼知道什么是凤仙花、鬼知道什么是染指甲、鬼知道什么是染头发……

如果王小华还能拿得下洪家,那么只能说明她果然是个实力的存在。

王小华就纳了闷了,怎么可能拿不下洪家,听起来洪大兴就是觉得自己没钱嘛!告诉他种地能发家致富不就结了?王小华对自己的想法非常的认可,要是洪大兴搞不定,就搞定高莉啊,肯定好好搞定,反正不管怎么说到底现在的高莉还是洪家的正妻,她的话语是非常具有法律效应的,当然保险起见还是叫高莉劝说洪大兴签了这份合约的好。

果不其然,家里就只有高莉一个人,王小华觉得这样正好,改天再去找找这个林晓如商讨一下看看怎么叫她鞭策一下自己的男人签下这份契约,就是双重保险了啊!

听着敲门声高莉还以为是林晓如来示威的,所以不甘示弱的端起昨晚晾好的洗脚水迎头就破了过来,王小华刚才跑累了,这会儿和李二娃、陈铁蛋走在后面。范炙想和王小华交流些什么,觉得此等人才不挖来自己身边简直就是可惜,所以走在她的身后,一直等说话的机会。

走在最前面的不用问也知道是雄纠纠气昂昂的吴勇这个高富帅,才敲了一道门就一口洗脚水灌了个透心凉,看见高莉的时候简直有一种想把她捅死的心情。可是面子上还得和颜悦色的演出一脸的悲春伤秋的同情戏码,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说,“你看清是谁了就往我身上泼水了吗?”

“啊?是吴大人啊!对不起对不起……”高莉显然是不会想到这个时候吴勇回来看自己,一般会上门的不是教唆挑衅的就是落井下石的,能看见吴勇还觉得异常的奇异,随着吴勇的方向,高莉顺便看见了被陈铁蛋和李二娃簇拥着的王小华,以及跟在身后的范炙。

“今儿这是吹了什么风啊?居然把范大人都吹来了!”高莉赶紧一脸媚态的朝范炙的方向迎了上去,彼时的王小华只有一个想法,青楼的女子果然都是具备职业操守的,显得敬业异常,改天去青楼得买一个,而且得攒够钱买一个头牌回家!

至于陈铁蛋和李二娃天生的酱油命,现在能簇拥在王小华的面前的陈铁蛋也是经过刚才的一战顿时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和尚的对手,连吴勇都完败了,赵将军也是迟早的事情,还是自得其乐的被坑在其中比较和谐吧?

“给你介绍介绍……”范炙伸手指了指面前的王小华,吴勇再一次被成功的抢戏了,说真的从范炙存在的那天起他就真心想弄死这厮,自己高富帅的名头活生生的被人抢,是可忍孰不可忍啊!“这位是赵将军新招的军师王先生。”

“原来是王先生啊!”高莉点点头,一脸我懂了的表情,“所以是嫌弃吴大人了吗?”

看看,看看!这个女人多会说话,王小华当即便想到,“这人我喜欢,对我胃口,吴勇那种坑爹军师早就该撤掉拖出去五马分尸或者凌迟处死了!”其实想想,吴勇除了时时刻刻都想置王小华于死地之外也就没有别的过错了,王小华常常在想自己是不是不太善良,出家人不该慈悲为怀的吗?

呸!自己是哪门子的出家人,这戏入得,有点深了啊!

“洪夫人说笑了,”王小华谦虚了一下,“王某今日前来也是因为知道你家的家境这些年不是很走运,我们下乡送温暖来了。”

“送温暖?”高莉皱了皱眉,“送什么温暖?”

瞧瞧,瞧瞧!这个王小华多会说话,明明自己是来坑爹的,居然说自己是来送温暖的。范炙也在想这件事情,这个王小华还真是对胃口,怎么才能从赵将军的身边拉走呢?在古代一切都讲究士农工商,士是第一位的二商是最末位的,看起来想说服王小华弃官从商太难了。

殊不知,王小华其实只对科学实验感兴趣,如果你告诉他你是个带着WIFI信号一起来的,那么肯定能吸引的她连赵振天是谁都不记得了。

“送温暖自然是体谅到你们家拮据的生活状况,先给你们送致富的方法了!”王小华说道,这个致富两个字叫高莉真心感兴趣啊,自己就是因为没有林晓如有钱所以才不被洪大兴待见的,现在有人送钱上门难道还有不要的道理?“你们送钱给我?那好呀,送多少钱?都拿来呀!哎呀……我就说赵将军是个活菩萨啊!”

王小华手一抖拿出了一纸契约,带着些许真诚到爆的笑容说,“这……送多少钱,就得看你有多少本事了!本事大的,做个首富也不是没可能!”

正文 第十四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高莉显然不太能够理解王小华在说什么,这事儿说起来复杂又不太复杂,这世界上最尴尬的事情就是这种,你听起来好像什么都懂,可是却什么都不懂。谁挣得钱多钱少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王小华此举纯属坑爹啊!

可是顾念是赵将军的人,高莉是不敢得罪王小华的,所以只能言笑晏晏的迎上去说,“王先生倒是说说看,这个赚大钱得要怎么个本事?”

“就像林晓如的本事我觉得就很不错啊!”也不知道王小华是真大条还是假粗心,总之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无不为她捏了一把冷汗,包括高莉自己都不知道下一刻暴走了得干出点什么事情来!

高莉的嘴角牵动出的笑容,叫她还能在这个时候叫王小华知道什么是礼貌,王小华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这个高莉的行为,心中对青楼女子的敬仰不免又增添了几分,啧啧啧啧这素养,要是当年还没有变身白金圣斗士的她,肯定这个时候就轮一把菜刀上去和人拼命了。

“那么王先生是什么意思?”高莉看着王小华咬牙切齿的问道,基本上都是靠牙齿里面漏出来的风儿说出的这些话。

“没什么意思啊,林晓如是很能赚钱嘛!”王小华说着掂量了一下手里的文件,“我们军队打算把这个泼皮山承包下来,分配给你们住户来种田,我们专业的人士指导,你知道的现在的合天子妃很喜欢吃荔枝的,咱们打算引进经济作物,重一些高价值的水果,你看看你有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就算了,我倒是可以去问问林晓如,反正她的眼界广,肯定知道这个投资的意义何在!”

王小华一脸你签不签我都无所谓的表情,然后一脸不耐烦的在等高莉的回答。

说真的,高莉对王小华刚才说的那一堆话一个字儿都没有理解,真心是一个字儿都没有!但是要是问出来这不就显得自己低俗了?好赖当年也是个眼界颇高的头牌姑娘啊!能输给林晓如这个贱货,“哼……不就是这点事情,难不成我还决定不了了?只是契约需要我家男人来签,你们明天下午再来,他在家!”

这算是答应了?这就算是答应了?

范炙和吴勇发誓他们再也没有见过比眼下还震撼并且无奈的画面了,刚才王小华到底说了一堆什么,完全不能理解的句子都能把高莉这个看长相就工于心计的女人拿下?

殊不知,工于心计的女人最好拿下了,因为他们工于心计的同时很少能够三心二意的想想别的事情,别的别人一看就明白坑爹的事情!

所以离开洪家的时候范炙和吴勇都显得特别的无语,和王小华比起来他们的存在感真是弱爆了,只有李二娃和陈铁蛋特别没脸没皮的追随左右并且不解的问道,“先生,你是怎么做到叫高莉答应说服洪大兴的?”

“难道我说的话不够动人吗?”王小华看着陈铁蛋和李二娃不解的问道。

“额……”李二娃咳嗽了两声仰头看天,忽然觉得今天的天气不太地道啊!至于陈铁蛋他一向很会说话的,“是不错,就是……没听懂!”

“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荔枝这种水果?”王小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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