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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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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反正困在这里也是个死,不如拼了!”众人纷纷点头。

“你,好好地保护这位姑娘。”我将那女孩推到小眼睛年轻人的身旁,而后面向众人拿出火摺子,“大伙都准备好了么?要开始了!”

我随后点燃箭尖上的油纸,将弓拉满。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在隐隐颤抖。虽然以前我也曾处在生死存亡的危难时刻,但从来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因为这次不仅是自己,还有许多的人性命都捏在我的手上。此刻所面对的事情,恐怕是我有生以来最精彩、最刺激的经历了。

“嗖嗖嗖……”我不敢有丝毫犹豫,手一松,将烧得劈啪作响的火箭射出。又抽出五支箭,连续急射。因为四周都是草木,随着一支支火箭的落下,熊熊大火瞬时便在各处燃起,蛇群立刻大乱。

众人都没有借机逃走,纷纷拔出刀剑砍杀蛇群。

我随后也冲出了蛇群的包围,缓缓靠近那大蟒。

我暗忖,这大蟒的皮坚韧如甲胄,无论射向它身体的哪个地方,恐怕都是徒劳无功。想着,我再次张弓搭箭,羽箭带着尖锐的破空声向那大蟒疾射而去。

“嗖”的一声,那箭准确地射中大蟒的眼睛。

大蟒突受重创,巨痛难忍,顿时兽性大发,拼命甩动着尾巴,一时尘土飞扬,沙石抖落,连一旁的树木都被它抽得劈啪作响,摇摇欲坠。

“这……”众人都被怔住了,一时间都手足无措,不敢靠近。

有个留络腮胡的年轻人靠得稍微近了点,居然被大蟒的尾巴扫到,立刻跌倒在地。

那大蟒动作极快,猛地一甩头,就把他的肩膀咬住了。它又尖又长的牙齿像鱼钩似地朝里弯,一旦咬住就很难松掉,深深地嵌入那年轻人的皮肉中,他疼得大叫起来。

我刷地抽出长剑,向大蟒的另一只眼刺去。

大蟒一甩身子,险险避过,它随后口一松,便将那年轻人扔在地上。

我一翻手腕,持剑再次攻了上去,大蟒再退,众人趁机上前将那年轻人抬走。

我可就没那么好运了,一剑刺空,大蟒一摆身子,蛇尾立刻缠住我的脚,越缠越紧力道之大,让我感觉脚仿佛要被硬生生地扯断了一样。

我强忍疼痛,倒提起长剑,向蛇尾刺去。

蛇尾没有厚甲保护,是大蟒比较薄弱的部分,它受了我一剑,立刻发出骇人的叫声,使劲扭动着身躯,将我甩向半空。

我在空中翻了个身,稳稳落地。

不料那大蟒居然无声无息地甩过蛇尾,猝不及防下,我立刻被甩出几丈远,掉入草丛中。

我顿时觉得眼冒金星,后背火辣辣地疼。

还没等我缓过劲来,大蟒突然弹射起来,盘到我的身上,将我牢牢缠住。

“恩……”我全身都被缠得死死的,眼看着就要不能呼吸了。

那大蟒扭过头开,张开大嘴,想将我吞噬入腹。

我费力地腾出左手,从地上拣起掉落的剑鞘,使劲插到大蟒的上下牙之间,撑住它的嘴,暂时阻止了它的吞食。

我再抬起右手,直直地刺出一剑,正插入大蟒的嘴中。

大蟒吃痛,立刻挥动尾巴,想将我甩开,我却不放弃,猛一提真气,右手再往前一送,整柄长剑顿时没入大蟒嘴内。

大蟒发出凄厉的哀号,整个身子瘫软在地,痛苦地打着滚。

我奋力站起身来,抽出长剑,银光一闪,便将蛇头斩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那大蟒虽然没有了头,但是粗大的蛇身,却依然在地上翻滚挣扎,断口处血如泉涌,将周遭大片土地都染红了。

大蟒又挣扎了几下,便直挺挺地躺着,再也没有动静了。

蛇王一死,蛇群也就随之退去。

“嘶,呼,痛死我了……”我揉了揉痛麻不堪的双手,抬眼一看,却吃了一惊。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群人居然齐齐地伏跪在地上,向我磕头。

“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何对我行此大礼?”

“公子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么?”黑衣男子问道。

“这里不是蛇林么?”我反问。

“此处确实是蛇林,这是芒砀山的蛇林。”

“芒砀山?”我一愣,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此处正是当年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的地方,而后他建立了汉朝,成为开国皇帝,所以此处因此也成为帝王之穴。”小眼睛的年轻人答道,“如今炀帝已死,烽烟四起,世间有传闻,若有人能在此地将这大蟒斩杀,此人必定能创下一番惊人功业。”

“你们,你们是什么意思?”我忽然觉得有些头痛。

“而最终是公子将这大蟒斩杀,”黑衣男子又说道,“公子有勇有谋,确是人才,在这乱世中必有所作为。所以我们都愿意跟随你,希望能创下一番功业。”

我扶着额头,无奈地说道:“等一下,这只是巧合,并不能代表什么。”封建迷信真是害死人,这样荒谬的谣言居然也有人信。如果真的杀了这大蛇就能建立帝业,那李世民他们还争什么呢?统统跑来这里杀蛇不就都能当上皇帝了?

“不,这是天意,请公子不要推辞。”

“不,不行。我不答应。”我斩钉截铁地拒绝,转身想走。

“公子若不答应,我们就长跪不起。”众人齐声说道。

“你,你们……”没想到他们竟然用这招来威胁我,我无计可施,只能朝天翻了翻白眼。

刘邦啊,刘邦,你没事搞什么斩蛇起义,这不明摆着误人子弟么?!

正文 第五十九章 争夺天下

“你们爱跪多久就跪多久吧!我不管了!”我不想多费唇舌,纵身一跃,跨上追风,无可奈何地冲着后面的人喊道,“我赶着要去办事,你们也早早散了吧。”

黑衣男子起身快跑几步,拦在马前:“我们不求其他,只求公子能够收容我们。”

“收容你们?”我哭笑不得,我自己都险些无处可去,哪还有能力去收容别人?“你们年纪尚轻,不要老想着谋夺天下之事,还是专心学门手艺,老实回家去过日子吧。”

“先前隋室残暴不仁,致使天下离乱,民不聊生,而后宇文化及杀了炀帝,炀帝一死,天下百姓本想应该可以转祸为福,改辱为荣,不料这宇文化及也是一个暴戾之人,”黑衣男子说道,“他逼勒少帝,残虐不堪,淫乱后宫,各路反王纷纷扯义旗起兵除暴,四处拉寻壮丁以广大队伍,中原烽烟再起,杀戮丛生,我们依然无法过上好日子,留在家里也是生计四绝,横竖都是没有活路,不如狠下心,拼着性命去做盗贼,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我先是点头,而后摇头:“这倒也是条出路,那你们去便去,跟着我做什么?”

“我们这些人虽然有些力气,但聚集在一起怕也只是乌合之众,难成大器,”黑衣男子走近我身旁说道,“而公子有勇有谋,众兄弟都是服你的,愿意誓死跟随,倘若你肯做我们的首领,何愁大事不成?”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我断然拒绝,看他们还想再劝解,不由厉声道:“你们若再苦苦相逼,就不要怪我翻脸无情,拍马离去了!”没错,如今天下是大乱了,百姓苦无活路,这里成群,那里结党,渐渐地聚集起来,有几个乱世英雄,便把乱民搜集成队,割据一方称王称霸,像李家父子占据了长安,窦建德在漳南作乱,罗艺总管北方,王世充在洛阳猖狂,瓦岗寨有李密聚义,西北有刘武周称雄……但这些人里最终统一天下取得江山的却只有李家,其余的不是死就是降,都没什么好下场。而我只是21世纪一个普通的女孩,在这样的局势中,自保都成问题,怎能妄想当盗贼头,去和那些枭雄一争天下呢?

众人被我一斥,倒是静了下来。

“公子……”一个弱弱的女声传来,我抬眼一看,原来是刚才被我救下的那个女孩。

我柔声道:“你怎么还留在这里?赶紧去寻找你的家人吧。”

“我,我……”女孩看着我,双膝一软,忽然跪在了马前。

“你,你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我一惊,赶忙翻身下马,将她扶起,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样貌,她大概十六、十七岁,身子瘦弱,眉目清秀,虽说不上沉鱼落燕之貌,却另有一种娇憨之气,看着倒是楚楚可怜。

“他们是来这捕蛇的,”我又问道:“你一个女孩家,为何会一人出现在这荒野中?”

“公子,我……”女孩只看着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是被选中的祭品。”小眼睛的年轻人答道。

我一愣:“祭品?”

“恩,对,因为平日里这大蟒是不会轻易出现的,必须找一个诱饵将它引出。”黑衣男子说道,“而她,就是被选中的祭品。”

我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女孩是被你们选中,然后送给这大蛇吃的?”

“是。”

“你们,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我听了之后火冒三丈,“虽说是为了捕蛇,但你们十几个大男人,居然就这样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往死路上推?!难道你们就只会欺负女人么?!”

“倘若我们不这么做,哪里能将这大蟒引出?为了大伙的安全,总要有人牺牲。”黑衣男子不以为然,“而且我们没有强逼她,是她自愿的。”

“为什么呢?”我回头问那女孩,“你为什么心甘情愿来做这祭品呢?”

女孩张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哽咽着说道:“我,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你们眼中,人命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如同草芥一样?”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人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人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包括那人自己,轻视生命是最愚蠢的行为!”

“在这样的乱世里,兵荒马乱、天灾人祸,人命能值多少钱?”小眼睛的年轻人讪笑道,“像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更是烂命一条。”

“人没有贵贱之分,且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正因为只有一次,所以绝不能浪费。”我长叹一声,颇感无奈,看来我与他们最大的差别就是生命价值观的不同,这是两千年历史所带来的隔阂,一时半刻是无法消除的,“人命是最宝贵的,不能有任何损毁,必须把每一条生命都救下来。”

“我们也是迫于无奈,”黑衣男子口气软了下来,“因为实在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出此下策。我们知道错了,往后再不会这样做了。”

“唉……”我已无话可说,只能再叹。

“公子,今日你救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了。”女孩拉着我的袖子,哀求地看着我,眼中似乎立刻就要流出泪来,“我只身一人,在这样的乱世怕也是难以存活,求公子一定要将我带走,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侍侯公子。”

在这样的年代,女人似乎生来就是可以被忽略的因素,所有的规则,所有的制度,很少是以女人的存在作为标准的。女人,身处在这样的乱世中,完成身不由己,似乎就必须苦苦地挣扎,经历残破不堪的人生,

“你……”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而这个秀美柔弱的女孩又在我面前含泪哀求,我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怔怔地看着她,不由自主地说道,“好,那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多谢公子!”女孩立刻磕头答谢。

“快起来。”我忙又把她拉了起来,“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红儿。”

“红儿?”我轻笑起来,抚了抚她的发,“那,我们走吧。”

“公子,你怎能厚此薄彼?!”那个黑衣男子有些恼了,见我要走,他伸手扣住我的肩膀,想拉住我。

“喝!”我清啸一声,手腕向外一翻,反扣住他的手,左脚朝前一跨,使出擒拿手的招式,身子一转,再轻轻往前一送,已将他摔在地上。

“公子,我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人!”黑衣男子虽然摔倒在地,但口气却很强硬,“我以为你是个有抱负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这平庸的一生,而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子,而弃我们于不顾……”

“你……”我敛起眉,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燃烧着不安分的火焰,那是男人以身俱来追求梦想的光芒。对男人来说,有时胜负就是一场赌气,权力亦是一种证明,只有锦袍玉带加身,权力在手,那颗头颅才可以昂得更高。

我呆望着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剧烈地一震,我不由蹙眉冥想。

在21世纪,我有追求的梦想,有不灭的心志,有执著的信念,而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看到的是不平,心中涌动的是不安。身处乱世,必要有所为,难道我真的要困守在方寸之地,碌碌无为,终此一生么?不,人只要活着就必须挣扎出一片新境界,去证明自己,去战胜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我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子,而放弃寻访天下的机会。也许此时我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有足够能力去战场搏杀的孩童,希望能把天捅个窟窿,把地踩条裂缝。虽然头破血流、浑身伤痛,但绝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心安。

“你,叫什么名字?”想着,我猛地扯过黑衣男子的衣襟,将他拉到眼前。

“我,我叫萧然。”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忽然惊喜地睁大眼睛,“是你,小哥哥!”

“恩?”我一愣,“你认识我?”

“小哥哥,是我啊!”萧然反搭着我的肩膀,高兴地叫道,“你还记得在晋阳的一个雪夜里,给过一个小乞儿二十两银子么?!”

“晋阳……雪夜……”借着月光,我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皱眉苦想,脑中灵光乍现,想起在我生日那天,曾经和李世民去逛市集,那时确实遇见一个小乞儿,我还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是你!原来是你!没想到才一年多没见,你居然长得这么高了!”那时他又瘦又小,还比我矮一些,如今居然高出我半个头。一个男孩要长成男人,原来只需要一年的时间。

“是我。我拿了你的银子立刻跑回去找娘亲,可惜她已病重,最终还是去了。”萧然脸上喜悦之色慢慢退去,“而后我一个人游手好闲,到处游荡,浑浑噩噩……”

“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边上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着我们,突兀冒出一句,“你还记得我么?!”

“啊?”我顿时怔住,呆呆地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赶忙说道:“我在江都偷了你的荷包,你非但没有怪我,还分了一半的银子给我,最后为了救我,还被那个将军打伤了……”

“你就是当时那个男孩?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将他从头到尾,详细地瞧了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欧阳炎。”他看着我,不无感慨地说道,“当日我眼看着那将军把你抱走,却帮不上半点忙,要不是有你,我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但我却没有上去救你,真是惭愧……”

“没关系,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我拍了拍他的肩。难以置信,这两个孩子眨眼的功夫居然都长得这么大了,反观我自己,好几年过去了,不但模样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没再往上窜了,就一直停在一米六九,不上不下的,看着反而要比他们小许多。

“哈哈哈……”我们三个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真是可怕的巧合,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萧然郑重地说道:“小哥哥,事到如今,你更不能抛下我们了。”

“恩……”我一挑眉,与其放着他们自生自灭,不如将他们带走,安置在瓦岗寨,说不定日后还能有一番大作为呢。

“好,你们如果愿意跟我,那便跟来吧。”我抬头看了看天,牵过追风,朝前走去,“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早好赶路。”

“是,大哥。”他们并没有异议,都跟了上来。

“大哥?”我怔了怔,这称呼怎么听着这么别扭,“你们多大年纪了?”

萧然答道:“十七。”

欧阳炎答道:“十七。”

红儿答道:“我也十七。”

其余人也纷纷报上姓名年岁,大都二十岁不到,其中以十六、十七岁的居多。

我不禁咋舌,怎么都十七啊?我却十八了,看来我这大哥想不认都不行。

***************************************

我们一行人日夜兼程,向江都赶去。

眼看着快到江都了,首先接获的战报是众王都已聚集甘泉关,惟独李家兵马迟迟未到。而宇文化及已派遣宇文成都到潼关拒敌,江都没剩多少人马,听到十八路反王由甘泉关杀奔前来,就只留下兄弟宇文士及守城,自己则带了萧后与那些宫人,连夜逃奔,入淮而去。

我随即明白,这李世民已经率兵去攻打潼关了,他对如今天下大势看得明白,若想逐鹿中原,潼关自然是第一要塞,一旦将此占领,便可西控晋陕,紧扼长安咽喉,无论将来谁得了天下,都将受制于潼关。而那些反王齐聚江都,必有一番恶斗,等他们消耗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李家做为第三者,便可以逸待劳,坐收渔利了。应该说,李世民比起其他争夺天下的王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无怪乎最终得天下的人是他。

我也不迟疑,立时拍马进了甘泉关,将萧然他们甩在后头。

才入宫殿,厮杀声、吼叫声、惨叫声便不绝于耳。

宇文士及自知抵挡不住,早已开城投降,各路兵马便大摇大摆地闯入宫殿,他们混战在一起,看谁能取得传国玉玺,谁就能为众王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着,人影不停交叠,刀光剑影交错,兵器相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所有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尽量的杀死身边的敌人,倒下去的人,他们扭曲的面孔和张大的嘴似乎仍在发出着骇人的吼叫。血肉横飞,尸陈满地,血流成河,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远去。

我呆呆地立在一旁,望着眼前这血腥残杀的场面,心中一片茫然。

权力,是自古以来人们最大的纷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旦拥有权力,几乎可以支配一切,所以人人都想坐上那统治江山的宝座。血流成河,不顾亲情,不讲人性……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权力的争夺从来都是血淋淋赤裸裸的,也许这就是人性中最残酷最无情最残忍的一部分。

为了权力,为了欲望,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心灵扭曲变形,视人命如草芥,我自认做不到这点,己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想学会。

我正胡思乱想着,冷不防一个明黄色的包袱当头砸下,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沉甸甸的一个长方形包袱,这是什么?

“小子,快把玉玺交出来!”一个粗野的男声传来。

玉玺?我手里拿的是就是传国玉玺?!

我大吃一惊,抬头看去,一个威猛的汉子正朝我扑了过来,一柄大斧随即便劈将下来,“呼呼”有声,足见力道之大,若被它劈出,我肯定会变成两半。

我脚尖一点,立即朝旁闪去。

我还来不及拔出长剑,那大斧又横扫了过来,我侧身一让,险险避过,那斧正扫过我的腰腹,虽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但斧头激起的劲风还是让我感觉冷嗖嗖的,被斧尖扫过的地方有些麻痛。

我一翻手,摸到剑柄,长剑立刻脱鞘而出,头顶忽然一凉,那大汉的斧头已当头劈下。

我无奈,只得举剑去挡,当的一声巨响,溅起少许火花,震得我连退三步,虎口开裂,鲜血迸出。

那汉子咆哮一声,抡起大斧,又攻了上来。

我心想,这下要糟,这汉子如此厉害,怕是要抵挡不住,只得纵身跃开,朝后退去。

他一斧又劈了下来,但却和刚才劈我的第一招一模一样,我便轻松躲开。

那汉子举斧再劈,却仍是和前几招相同,并无其它厉害的招术。

我从容躲过,心中的忌惮顿时少了大半,莫非他就只会那三招?三板斧……他是程咬金?!

而那人见久攻不下,也急了,朝后大喊一声:“老单,这小子挺厉害的,快来帮忙!”

话音刚落,一个穿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便从后扑了上来。

我只觉眼前一花,一柄槊又快又狠地朝我的面门刺了过来。

我侧头倏地一躲,虽是躲过了,耳边的几缕乱发却已被削了下来,再抬眼,棉布袍的高大男子举着槊又向我的胸口刺了过来,我横剑一搁,立时被震退好几步。

我脚下踉跄,尚未站稳,那槊便已奔我的咽喉而来。

我在心里哀号一声,我命休矣!

“雄信,不可伤她!”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那槊便险险地停在半空中。

灰色的人影一闪,我已被来人紧紧护在怀中,我惊魂未定,赶紧抬头去看,不禁又惊又喜:“是你!”

正文 第六十章 江都恶战

“你……”我抬眼细细地看着他,深刻的五官、浓黑的眉毛、坚毅的眼神、沉稳的神态……他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我的脑中忽然一片空白,顿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明?恩……怎么,分别一年多,已经不认得你秦大哥了?”见我呆望着他,他轻笑一声,浓眉稍稍挑起,漆黑暗沉的眸子定定地锁着我。

“你……”我迎着他的目光紧盯着他,空气似乎有了片刻的凝固。鼻间嗅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他温暖的胸膛、温热的气息……时光仿佛开始倒退,他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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