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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圣经-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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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广大地区,大爆炸引起的大火造成了连欧洲也能观察到的白夜现象,大爆炸引起的地震传遍了世界各地。
  现在,可以仿照通古斯大爆炸的故事还原方式,再来进行关于所多玛烈火漫天的当下述说:一艘巨大的闪射着淡黄色光辉的宇宙飞船拖着长长的火舌由天外直扑地面,突然凌空发生剧烈爆炸,大爆炸的第一波立即毁灭了以所多玛城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因宇宙飞船残片引起一连串爆炸而产生的第二波,随后又波及到琐珥,形成了高热能量与高温热浪的连续袭击,不仅出现了耶和华所看到的瞬间爆炸之中的惨烈景象,而且也出现了亚伯拉罕所看到的连续爆炸以后的可怕景色,从而完全地毁灭了整个所多玛平原地区及其一切生命存在。
  实际上,无论是耶和华看到的惨烈景象也好,还是亚伯拉罕看到的可怕景色也好,都不过是所多玛烈火漫天给当时的幸存者们所留下的不同观感与印象罢了。这样,古代先民在造神过程之中对于爆炸故事的神化,与20世纪的人们在科学考察之中对于爆炸故事的解密,都逐渐趋于一个共同基点之上,这就是宇宙飞船的到来!可是,有史以来,人类的宇宙航行之梦,一直到20世纪才开始缓慢地成为货真价实的行动。但是,到现在为止,地球人的无人驾驶宇宙飞船,才刚刚飞出太阳系,而载人宇宙飞船最远也不过到达了月球!
  尽管如此,在先民们的记忆之中,并不仅仅是留下了宇宙飞船大爆炸的模糊痕迹,同时还更多地保留着那些乘坐宇宙飞船,从太空安全地抵达地球的外星人的深刻印象,有的先民甚至直接将这些天外来客作为自己信仰之中的大神原型,在造神之中对这些大神顶礼膜拜,企盼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与大神升空同行,从而以这样的神化方式来表达出自己对于太空召唤的积极回应,民族神话深深地扎根在先民的现实生活里面,并且在不断地传说的过程中,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来者。因此,在各个民族的神话之中,都或多或少地述说着关于宇宙飞船与天外来客的故事,而这样的故事在整个美洲的各个印第安人部落中更是特别流行。
  如果需要从历史之中寻找这种神话影响的确实记载的话,那么,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墨西哥的过程中,就发生了这种真实的奇迹:在中美洲的墨西哥大地上,阿兹特克人神话之中的大神原型,是皮肤白晰而满脸胡须的天外来客。在神话传说中,大神在创造世界以后就离开了这个地方,在临别的时候晓谕众人说,他600O年以后将再次回来。可是,600O年还没有过去,公元1519年,一群皮肤白晰而满脸胡须的西班牙士兵,在头领科尔斯特的率领之下,便出现在了阿兹特克人都城的附近,面对着期待的“大神”终于归来,全城一片欢腾。
  科尔斯特身披铠甲,骑在一匹雪白而高大的骏马上,耀武扬威地冲进城去,后面紧跟着由15名骑兵组成的卫队,而包括32名弓弩手与13名火枪手在内的553名步兵则留在城外。倾城而出的欢迎人群排列在主要街道的两旁,他们看到“大神”带着一群天使,乘坐着奔雷掣电的怪物出现在眼前,表现出无比的敬畏,特别是对于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些飞奔的怪物,心中更感到莫名的恐惧。全城数十万人的欢迎队伍之中,兴奋的喧嚷突然沉寂下来,只听见马蹄敲击地面的清脆响声,在城里的大街上回荡,整个都城显得分外地庄严肃穆。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支欢迎的队伍:最前面是三位手执金权杖的开道祭司,后边出现了一顶用无数珍宝装饰得晶莹摧灿、金光闪耀的黄金大轿,只见抬轿者一个个光着脚,全都目光向下,小心翼翼地踏着有节奏的慢步子,缓缓前来。科尔斯特不由得勒住了狂奔的马,与此同时,黄金大轿也停了下来,从里面出来了一个身材瘦长,满头黑色短发,全身肤色发白,胡须浓密的男子。侍从们迅速在黄金大轿前面铺上了一条棉织地毯,在两个随从的搀扶下,这位穿着金拖鞋的男子双脚在地毯上面慢慢地移动,这就是阿兹特克人的皇帝蒙蒂苏玛!
  科尔斯特于是翻身下马,也由两名骑兵搀扶着向皇帝走去。对于这一历史性的会见,科尔斯特的一个部下在数十年以后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场面,尽管已过去了那么多年,但它仍然生动得如同昨天发生似的。”的确,这将是两种文明及两种宗教面对面遭遇的开始,拥有雄兵10万的蒙蒂苏玛心怀对大神的崇敬与恐惧,诚惶诚恐地前来欢迎,而全部兵力不足千人的科尔斯特自恃是上帝的使者,心高气傲地前来征服,于是,文化的毁灭发生了。
  显然,在此时的阿兹特克人眼中,蒙蒂苏玛的形象就是昔日大神留下的影子,而科尔斯特的到来则无疑于大神今日的重归,两个模拟的大神在他们心中都具有着相同的分量。蒙蒂苏玛送给科尔斯特两件珍贵的礼物,一个用黄金制成的巨大圆形日晷,一个用白银制成的巨大圆形月晷,这是专门用来祭祀大神的圣物。可是,科尔斯特收下礼物以后,就将它们熔化,铸成金块与银锭,因为他前来征服的目的是获取黄金白银,而不是接受异教徒的崇拜。当然,科尔斯特还得借用上帝的名义来进行征服,否则,数百名士兵要与十万雄兵相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
  所以,科尔斯特首先企图劝说蒙蒂苏玛放弃自己的大神,而重新信奉天主教的上帝,他认为阿兹特克人用活人作为祭品,来为自己的大神献祭是野蛮的,而天主教的领圣餐仪式,使用葡萄酒与面饼来进行祭祀则是文明的。正当科尔斯特滔滔不绝地讲个不休的时候,蒙蒂苏玛突然插话,说是与其去吃上帝本人的血肉,还不如用活人来祭祀,这实际上是委婉地拒绝了宗教的改宗。科尔斯特碰了一鼻子灰以后,就要求蒙蒂苏玛让他参观大神庙,结果他看到在神殿的墙壁上面抹着一层厚厚的凝固了的人血,而祭坛上还放着三颗人心,此外在神殿的外面,还发现了一大堆从作为祭品的活人身上肢解下来,并且剥了皮的头盖骨,据说数量达136000个之多。
  这样,科尔斯特无疑找到了屠杀阿兹特克人的最佳借口。于是,科尔斯特首先要求将自己的司令部搬进大神庙里面去,然后又在神殿之中布置了一个天主教礼拜堂。尽管蒙蒂苏玛告诉科尔斯特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他的臣民会感到不高兴的,但是科尔斯特一意孤行,迫使蒙蒂苏玛不得不答应,因为这毕竟是“大神”的主意。然而,这些来自西班牙的“大神”却由此开始了对当地大神的子民们进行血腥的最后审判,他们首先杀害了前来大神庙举行祭祀活动的阿兹特克人。
  当时,前来大神庙举行祭祀活动的阿兹特克人,事先取得了驻扎在大神庙里面的西班牙军队的同意,并且答应不用活人来献祭,也不携带任何武器,可是又有谁知道这不过是西班牙人的一个圈套:当600名阿兹特克人举行的祭祀活动进入高潮的时候,西班牙人却用刀剑全部杀死了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们,这些遇难者几乎全是阿兹特克人中的高级祭司,因而这是一次有意识的宗教谋杀。阿兹特克人愤怒了,他们抛弃了糊涂愚蠢的蒙蒂苏玛,开始进行猛烈的还击,但是,他们最后却不幸惨遭失败。
  就这样,西班牙殖民者打着上帝的旗号,对他们眼中的“异教徒”进行了文化灭绝的最后审判,阿兹特克人的都城被毁灭,大神庙被改建成大教堂,而阿兹特克人中的幸存者成为西班牙人的农奴!一位文化史家这样评论说:“这是一种文化被突然扼杀的唯一事例,这种文化并没有萎谢,也没有受到压制或约束,它是在全盛时代被谋害的,正如一朵向日葵给某个过路人残暴地掐断了一样。”
  也许,当年的那些西班牙人听到这样的评论以后,会非常委屈地说这是以杀止杀,只有杀掉那些用活人来献祭的祭司,才能够使用活人献祭的行为最终停止。显然,这样的说法只不过是一种诡辩。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阿兹特克人要用活人来作为祭品,通过祭祀以表达自己对于大神的顶礼膜拜?在阿兹特克人的神话传说之中,对于这一问题是这样解说的:只有用活人来献祭,才能够推迟世界末日的到来,因而需要不断地用活人来做为祭品,特别是需用人血与人心来祈求大神的恩典,这样大神才不会毁灭人类。
  历史已经记载下了西班牙人对于阿兹特克人的文化灭绝,代表上帝完成了对于异教徒的末日审判。在《圣经·新约》之中,也一再出现关于最后审判的述说,表达了上帝的旨意:在世界末日到来之际,所有的世人都将接受上帝的审判,善人得救上天堂,而恶人则准备进地狱。由此可见,在民族神话与民族宗教,特别是世界宗教里面,都存在着关于世界再度毁灭,人类末日到来的述说。
  至于在《圣经·旧约》之中,虽然是由耶和华来进行善恶审判,以生死相褒贬的,但是,已经开始出现了对那些能够善恶自省工弃恶从善者的肯定,这实际上为《圣经·新约》之中提出最后审判作了某种程度上的思想准备,因为只有通过不断地积善拒恶,才有可能在最后审判来临的时候,得到上帝的救助,否则,将会被上帝抛弃而受到惩罚。
  犹太人的祖先犹大,有三个儿子,分别名叫珥、俄南、示拉。
  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太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犹太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在这里,耶和华对犹大的儿子进行的死亡惩罚,显然是具有绝对、甚至专制性质的,俄南之死特别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点——仅仅是因为俄南拒绝根据弟娶嫂而为兄留下后代的文化陋习,因而在同房的时候将精液排出在地上,就不得不死!更为重要的是,面对着儿子连续地惨遭横死,犹大作为父亲也被迫让儿媳他拉回娘家守寡,以保护剩下的最后一个儿子,实际上也就表达了对于耶和华的无声的抗议,这也是他走向善恶自省的开端。
  事实上,最大的受害者还不是犹大,而是他玛,因为犹大毕竟还有一个儿子,可是,他玛在一连死去两个丈夫之后,还得一无所有地回到娘家去守寡,显然是被当做祸水泼出了门。绝望之中的他玛,为了争回自己还可以作一次妻子的权利,决心采取以恶抗恶的方式来复仇。虽然她不能向耶和华这样的唯一神复仇,但是她能够向犹大这样的家长复仇。于是,他玛便假装妓女去引诱犹大同寝,不仅怀上了犹大的孩子,而且还拿走了犹大的大印、腰带及权杖等证据,暗暗地等待着能够伸张正义的那一天。
  数月之后,有人告诉犹大,说是他的儿媳做了妓女,并且还怀孕了,这时候,“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的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犹大,还是他玛,如果将他们的恶,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与珥及俄南的所谓的恶相比,实际上已经远远地超过俄南的恶,更不用说珥的恶了。
  这就在于,尽管珥的恶耶和华没有予以公布,但从耶和华所认定的俄南的恶来看,大概也不过是违背了某种文化陋习罢了,不然,兄弟俩也就不会被耶和华以同样的死亡来进行惩罚。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非常明显,兄弟俩肯定没有犯下死罪,不然的话,不仅犹大不会故意让他玛回娘家守寡,以保护仅存的儿子示拉,而且他玛也不会以乱伦的方式来对犹大进行复仇,因为这样做,她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犹大与耶和华的暗中对抗,他玛直接向犹大复仇,如果说是恶的话,只能是恶之果,只有耶和华的专横才是恶之因。这也许就是犹大与他玛两人,为什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以他玛为犹大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来弥补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的悲痛与遗憾的主要原因吧。这至少表明即使是对于耶和华这样的全能神来说,同样也存在着以善制恶的需要。当然,对于人来说,这种需要也就更加迫切。如果说他玛出于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本能,以恶的方式来追求善的大义,那么,已经忏悔的犹大对于善恶的把握,无疑也就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这里,无论是神,还是人,只有首先能够进行自我的审判,才能通过最后的审判。
  这正如《死海古卷》中所说:“要全心奉行上帝的旨意,使他能按照他良善的慈爱,救你的灵魂。你们要为自己找出一条生命的道路,为你们修成一条达到拯救、使你们子女存活的直路。纵使你的灵魂交给了地狱而你们的身体却能免受审判的鞭打。我已经如此听见,这审判就要临到我们。”这不仅强调了在上帝正义光辉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人进行自我拯救的必要性,而且预示着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扩展之中,最后审判提出的必然性,所有这一切,便构成了民族宗教向世界宗教转换的一个观念性标志。
  第六章 通往天堂的道路
  Ⅵ。26 先知的神迹
  《圣经》里所说的“先知回乡无人敬”这句话,在西方文化之中已经成为人人皆知的一句成语——当年耶稣在家乡传道的时候,当听众们发现他不过就是本地木匠约瑟的私生子时,便一哄而散,于是耶稣就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后来引申为只重来历而不看学识之意,与中国文化中的俗语“远来的和尚好念经”相仿佛。当然,无论是在文化的意义上,还是在宗教的意义上,先知与和尚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和尚是人人可以做的,是人对于神的选择,而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成为先知,因为这是神对于人的选择。
  《圣经》之中的“先知”一词,并不是在《圣经》里面也出现的预卜者和先见者这两个词的同义词,而是各有所指,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人。“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言之中就是指拉比,最先的意思是沸腾,其后借以描述那种人在心潮澎湃之中话语将脱口而出的特殊心理状态,然后引申为在此状态之下,将上帝的旨意传达给世人的人。这样,《圣经》之中的先知,也就具有了拉比的两重角色功能:上帝的代言人与进行预言的人。显然,先知在本质上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先知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同时也就是进行预言的人,因为先知所进行的预言,在根本上就是上帝的旨意,只不过是以预言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
  很明显,预卜者与先见者不过是能够进行预言的人,而不像先知那样能够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正是因为先知必须而且也只能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圣经》将那些背弃上帝而信奉异教神的所谓先知,特别是那些仅仅以进行预言来自称先知的人,统统命名为伪先知。伪先知往往是:或者背离上帝的律法和道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假托上帝的名义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凭个人好恶来编造梦境、异象等等而妄说预言的人,以及那些为图谋私利而妄说预言的人。因而,《圣经》将伪先知称为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一再指出伪先知必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以告诫人们不要听信伪先知的妄言。
  虽然耶和华这个自称是全能神的唯一神,在将亚伯拉罕命名为完全人之后,又首次任命他为先知,但是,在摩西以前出现的那些先知,并没有能够真正完全地扮演先知的角色,而只是具有先知的部分功能,因而往往需要耶和华本人亲自出马,来直接说出自己的意愿与允诺,因为只有他自己才具有把握人类命运与世界创造的权力。也许,耶和华已经看到,从创造了人类那一天开始,自己就从亚当到亚伯拉罕不断地说个不停,并终于难于在越来越多的人面前亲自出马了,而如今自己又已经拥有了众多的选民以色列人,于是选择代言人的时机也就趋于成熟了。
  现在的关键是,耶和华必须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在能够作为耶和华忠实的代言人来传达出耶和华的当下意愿的基础之上,及时地显现出耶和华对于未来的允诺,以完全体现出唯一神那至高无上的意志与绝对无疑的权威。因此,全能神的耶和华应该也能够确立一个全能先知的人,这个人必须在忠实地服从耶和华的同时,又拥有显赫的身世与神奇的经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得到众人信赖的前提之下,来履行全能先知的职责。这个人就是“以色列”雅各的孙子摩西!这个多国之父亚伯拉罕与多国之母撒拉的嫡系后代,将遵从耶和华的意愿,带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向迦南挺进,去实现耶和华关于多国建立的允诺。
  “以色列的众子,各带家眷和雅各一同来到埃及,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极其强盛,满了那地。”作为在埃及暂居的以色列人的人口迅速繁衍,使暂居国的埃及法老,决定采取两条措施来对付这一人口膨胀可能造成的潜在威胁,因为他所担心的正是:“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什么争战的事,就联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应该承认法老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采取种族奴役与种族灭绝这样的巧计,来排除这一可能发生的隐患。然而,在弄巧成拙之中,非正义的行为,乃至暴行,必将得到同样的回报,甚至更加悲惨的下场。
  埃及法老的第一条巧计是“埃及人严厉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使他们因作苦工觉得命苦,无论是和泥,是做砖,是做田间各样的工作,在一切工作上都严严地待他们。”不仅仅是将以色列人当做奴隶使用,更为险恶的第二条巧计将是使以色列断子绝孙,埃及法老“吩咐他的众民说:'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们都要丢在河里,一切的女孩,你们要存留她的性命。'”这样,在从肉体上消灭以色列人之中的全部男性的同时,还可以把以色列人之中的所有女性用来获利。真是一石二鸟的巧计,但愿埃及人不要为此暴行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时间,以色列人已经无法承受因埃及人施行如此“巧”计而给他们造成的巨大灾难,便向耶和华祈祷:“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役加在我们身上,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和欺压,他就用万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用威力无穷的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着奶与蜜的地方赐给我们。”全能的耶和华终于伸出了万能的手,这只万能的手就是全能先知摩西。不过,如果人要成为先知,必须经过神的考验,才能最后得到神的确认。
  所以,尽管摩西一出生,就面临着被丢在河里淹死的可怕威胁,可是仍然能够得救:雅各的儿子利末的妻子“生一个儿子,见他俊美就藏了他三个月。后来不能再藏,就取了一个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将孩子放在里头,把箱子搁在河边的芦荻中。孩子的姐姐远远站着,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法老的女儿来到河边洗澡,她的使女们在河边行走,她看见箱子在芦荻中,就打发一个使女拿来。她打开箱子看见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怜他,说:'这是希伯莱人的孩子!'孩子的姐姐对法老的女儿说:'我去在希伯莱妇人中叫一个奶妈来,为你奶这孩子,可以不可以?'法老的女儿说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亲来。法老的女儿对她说:'你把这孩子抱去,为我奶他,我必给你工价。'妇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孩子渐长,妇人把他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就作了她的儿子,她给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说:'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
  从摩西被抛弃又最终获救的整个过程来看,与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相比,前者显得更加完整而生动,因而也就更加合情合理。在这个传说中,无论是被迫抛弃的原因,还是最终获救的经过,完全是人间性质的,它将诸神置换成了法老及其女儿,而摩西本人则不过是一个平民的儿子。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摩西的小姐姐对于小弟弟的关心,呈现出神话经过人化之后的历史性还原,即在先民的生活之中,是有可能发生这类事件的。反过来,这类事件的发生,也为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提供了生活的蓝本。
  当然,这里只是一般地说到了神话与历史之间的互动关系与置换特征,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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