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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需要大智慧-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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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后出落成大美女,如仙女下凡,美人鱼上岸。境界更是常人难以企及,重实力,轻虚荣,面对名利气定神闲,视荣誉如同粪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刘亦婷家长摆出一副报喜不报忧的姿态,在其写作方面本书中力图为我们塑造一个“完美”的女儿、一个“完美”的家庭以及一个从零岁开始的“完美”家教过程。
可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纵使伟人也并非没有缺点,只是他们最大限度发展了自身的优点而已。那么,这些书既然打着“纪实”的旗号,为什么不能为我们呈现出一个完整、真实的刘亦婷呢?难道刘亦婷的家长就真的认为刘亦婷毫无缺点,完美有如“圣女”吗?
我认为,这种一边倒的自我赞美,这种对刘亦婷缺点的遮遮掩掩,根本就不是一种严肃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写书态度,很有可能给广大读者造成误导。
生拉硬拽,无中生有
在《哈佛女孩刘亦婷》一书中有一个“精彩”的段落,这个段落里刘亦婷将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具有“思维敏捷,勇敢镇定”、“逻辑思维能力强”等优秀素质的中学生。
那天,肯尼迪大法官向大家讲起了一个正在引起争论的案例:一起有可能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利的搜查事件。这件事即使在最高法院内部,意见也不一致。事件的简略经过是这样的:
一辆汽车在行驶时违章了,被警察发现。警察立刻追了上去,拦住了这辆汽车,并要求车上的乘客全都下车接受检查,并且从其中的三个乘客身上搜出了违禁品。大法官向大家提出的问题是:这位警察是否有权这样做?
在对大法官一片肃然起敬的气氛中,我勇敢地站起来,用镇静的语调谈起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这位警察的做法是错误的!”接着,我开始有条不紊地阐述起自己的观点:在这起事件中,违章的人不是全体乘客,而只是那位司机一个人。司机违章,应该受到相应法规的惩罚,但其他的乘客并没有过错。没有理由让其他乘客也跟他一起分担任何惩罚,哪怕只是下车接受搜查……
肯尼迪大法官先是吃了一惊,听着听着,脸上露出了笑容。等我阐述完自己的观点,这位大法官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举起双手大声称赞道:
“Great!(太棒了!)我的看法和你一样,我们不能因为这位警察搜出了违禁品就认可这种违法的搜查,这是我们为了维护美国公民不受非法搜查的宪法条款而应该付出的代价……”
参观结束时,肯尼迪大法官笑容可掬地和我们合了影,并在照片上亲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送给我留作纪念。
事后———拉瑞给我写留学推荐信的时候,才告诉我:“你的发言使在场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也包括我这个资深的律师和法律专家。因为这个问题讨论的出发点,是美国宪法的第四修正案,那是一条专门保护美国公民不受非法搜查的宪法条款,而你是在对第四修正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仅凭逻辑思维能力,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拉瑞认为我阐述的讨论观点,至少相当于美国大学法律专业二年级学生的水平。而且,拉瑞还说当时我的英语说得无懈可击,思维非常敏捷,我的勇敢、镇定、清晰流畅的表达,句句都打中了要害,就像“钉子钉在脑袋上”一样,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333页)
这段话粗看起来,大家一定异常惊叹于刘亦婷的“思维敏捷,勇敢镇定”、“逻辑思维能力强”等等,但是,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我们不妨对这个问题较真一下,看看刘亦婷到底是不是她自我描述的那个样子。
首先,刘亦婷借助拉瑞之口说,“我阐述的讨论观点,至少相当于美国大学法律专业二年级学生的水平”。我对这个说法表示怀疑。所以我就做了个调查,采访了北京人大附中的7个高中生。我给他们讲了那个公共汽车上的故事,然后我也模仿大法官的口气问大家:“这位警察是否有权这样做?”
结果,100%的人都回答警察没有权利这样做。其中有5个人很到位地答出:警察不该随便搜查别人,这样做是侵犯了乘客的权利。
这个调查结果并没有让我感到特别激动,比如认为中国中学生的水平达到了美国法律系大学二年级学生的水平,或者认为他们“在对第四修正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仅凭逻辑思维能力,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我认为他们做出这样的回答完全是靠常识,靠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媒体和教育机构给他们在这方面的教育。
所以我现在诚挚建议所有看过这本书的家长,也不要对我的这个调查完全相信,也去搞一个调查,问一问你们自己的孩子,没准你们也会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孩子也达到了美国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学生的水平呢!
回过头来再完整看看这段话,还有另外的疑点,这个疑点就是刘亦婷对于法官的回答实际上并没有答到问题的关键之处。换句话说,也许她直到写那本书的时候也没有弄明白《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么,《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到底讲了些什么呢?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一项核心规定就是:
人民有保护其身体、住所、文件与财产之权,不受无理拘捕、搜索或扣押,并不得非法侵犯。除有正当理由,经宣誓或代誓宣言,并详载搜索之地点,拘捕之人或收押之物外,不得颁发搜索票、拘票或扣押状。
简单说,这项规定的实质就是除非有许可,警察不能随便搜身或者搜查住宅。知道这个,我们就容易想到那个故事中警察究竟会有什么麻烦,正如那个大法官说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位警察搜出了违禁品就认可这种违法的搜查,这是我们为了维护美国公民不受非法搜查的宪法条款而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个问题争议的焦点是警察搜身搜出违禁品的问题。如果不是因为搜出了违禁品,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认为,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打碎玻璃的是胖胖啊,阿姨为啥要惩罚我呢?”但是,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警察搜出了违禁品啊。如果这几个人恰好是恐怖分子的话,警察似乎就更有道理了。但是,美国法律规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样做侵犯了美国公民不受非法搜查的权利。与公民权利比较起来,搜到违禁品这件事不足为道。就像法官说的,这是一种代价。
所以在这个故事中,所谓司机违法根本就是可提可不提的事情。比如你可以将故事发生的情境改为,几个警察在街上巡逻时,看到某个人神色不对。于是上前搜身,搜出了违禁品。
我们回头看看刘亦婷怎么回答的:“司机违章,应该受到相应法规的惩罚,但其他的乘客并没有过错。没有理由让其他乘客也跟他一起分担任何惩罚,哪怕只是下车接受搜查。”'BlockedAds'
'BlockedAds'刘亦婷的回答主要是在一个无关重要的枝节上兜圈子,根本就没有把问题的核心答出来。如果这恰好是一道问答题的话,估计刘亦婷的这个回答是连一半分都得不到的。就是对这样一个回答起来难度本不大,而刘亦婷的回答又大大偏离正确方向的问题,拉瑞给她的评价却高得令人匪夷所思。
怎么解释呢?是美国人固有的技术性赞美吗?还是刘亦婷因为听力的问题没有完全领会拉瑞的本意?或者她对拉瑞的话做了曲解,做了有利于自己的翻译?天知道!
一位网友对这件事情做了如下的评论:
其实这个“哈佛女孩”的经历非常平凡,而且我可以肯定她的口才不是很好。她与那个法官探讨的案例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案例,国内的一些报刊杂志曾经多次登载过类似案例,凡是喜欢读书看报的中小学生朋友们完全可以自如地回答出这个问题。所以;与其阅读《哈佛女孩》,不如多读几遍《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对于发展孩子们的逻辑推理能力,清晰的判断能力和敏锐的思辩能力是很有好处的。如果朋友们有机会进入人才荟萃的领域见识到精明机敏,神采奕奕的政坛高手们过招时的景象,你一下子就会发现她提到的访美时的一系列优秀表现实在太小儿科了,简直不足挂齿。因此我建议心气很高的家长和孩子们多看名人传记是希望你们看得更远一些,走得更远一些。
(引自新浪网读书频道)
炫耀心切,迷失自我
在刘亦婷家长的书中,他们将自己描述成了先知先觉的教育家,在他们18年的不懈教育下,刘亦婷最终成为“素质全面”的哈佛女孩。
不过我倒要问他们,在刘亦婷的成长过程中,老师、刘亦婷、社会、拉瑞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读过他们的书后,我感觉刘亦婷的老师面目模糊,根本就没教过刘亦婷什么有用的东西。我们知道,刘亦婷的数学成绩不错,可我们不知道教她数学的是哪位老师,这位老师有什么独到的教学方法。
至于刘亦婷的点滴进步,他们都恨不得生拉硬拽跟自己的所谓教育理念扯上关系。刘亦婷好像是个木偶,她的家长在后面牵着线,刘亦婷在前面的表演全是他们在后面操纵的结果。
我真替这两个大人脸红,抢老师的功劳就罢了,连自己孩子的功劳都要抢啊?很多家长的误区跟刘亦婷的家长一样,就是以为自己的智商要远远超过孩子,尤其是那些自以为读了几天书,觉得自己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家长更是如此。他们对孩子的一切都热衷于指指点点,孩子取得点滴成绩了,他们就来劲了,说:“你看按我的方法做没错吧。”孩子没啥成就,他们就说:“你看你没有努力吧。”总之他们就跟瞎子算命一样两头堵,永远光荣、伟大、正确。
而孩子呢?在家长的操纵下变得面目模糊,就像个傀儡。他们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得归功于父母的英明领导和伟大决策。可实际上,我觉得一个孩子的自我学习能力是惊人的,有一句格言说,“母亲没教的,世界会教给你”。记得《艺术人生》里有一期访问演员岳红的节目,岳红由于工作忙几乎从来没管过女儿,为此女儿跟她经常吵架。可是我们发现,这个女儿并没有因此沉沦,而是相当优秀,不仅学习成绩好,善解人意,还有写诗的才华。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没有刘亦婷家长在一旁的操纵,刘亦婷也有可能如现在一样优秀,甚至素质发展得更全面。因为我们相信刘亦婷有自己的头脑,能够独立思考,明辨是非。
牵强附会,按图索骥
这两本书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牵强附会,按图索骥。先看看这段话吧:
体贴亲人的特殊需要,能让孩子懂得“人各不同”,并体验到为他人着想的快乐。婷儿3岁的时候就开始承担帮妈妈“消气”的责任,妈妈生气的时候,婷儿用唱歌、背诗、讲故事等方法为妈妈消气,转眼间就能让妈妈笑逐颜开。(引自《刘亦婷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第114页)
这句话是典型的牵强附会。我们知道,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在大人面前唱歌、背诗、讲故事的经历,这本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如今却被刘亦婷的家长上升为自己早期教育成功的证明,即刘亦婷3岁时便已被她训练成了会“体贴”亲人的超常儿童。这不是牵强附会是什么?对于这样的牵强附会,刘亦婷的家长还有一段自圆其说的解释:
我15岁开始自学和从事舞台剧创作,喜欢从剧情的结尾来构思剧情的发展过程,并通过有限的台词和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由于这个原因,我对命运走向及生活细节的含意十分敏感,习惯于从既成事实去追溯发展的脉络,或从不起眼的小事去预见可能的后果。这种注重因果关系的习惯,又一次促使我在确定目标之后,积极寻找通往目标的途径和方法。
(引自《刘亦婷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第373页)
她这段话看起来漂亮,实际上却把自己“牵强附会”、“按图索骥”的写作手法暴露无遗。所谓按图索骥,就是说按照已经存在的主观意图去牵强附会的寻找证据。刘亦婷家长的写作方法就是先从“素质教育”这个已有的主观意图入手,然后再仔细回忆刘亦婷成长过程中一些跟素质教育能扯上边的细节(不管如何牵强)这样,一一对号入座后再贴上标签。一本“素质培养纪实”就这样被打造出来了。
想必很多读者看过赵丽蓉演的小品《英雄母亲的一天》,侯耀文演的那个电视台导演用的就是按图索骥的思维方法。他在采访这位英雄母亲前脑袋里已经有个“图”了,这个“图”就是这个英雄母亲德高望重,从小就给英雄灌输道德观念,讲诸如“司马光砸缸”的故事。
如今,刘亦婷的家长把过去那套塑造英雄的手法又捡起来了。他们先是把刘亦婷打造成了“素质教育的英雄模范人物”,然后又把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母亲”、“英雄的父亲”,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导演来包装他们,他们自编、自导、自演,为全国人民奉献了一出“素质教育典范”的大戏。
我们看看这个“典范人物”是如何塑造出来的。刘亦婷10个月时手舞足蹈几下成了展示艺术细胞;1岁时跺了几下脚成了即兴创作舞蹈;1岁3个月的时候发了一声“啊”被认为学会了抒发感情;3岁时在钢琴上拍了几下成了即兴作曲;6岁时弹了几下电子琴成了自学乐器;玩了几次五子棋成了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心情不好的时候唱歌成了一项“善于调控情绪”的发明……
我们还是仔细剖析一下刘亦婷家长牵强附会的笔法吧:
在我的努力下,婷儿5个月大时,便对音乐和舞蹈表现出日益明显的兴趣:
……喂奶喝水都要听着歌儿才肯吃,不管多调皮的时候,一听见歌声就乖了。大人一唱歌,她就全神贯注地听着,还哼哼叽叽地想跟着学。我若在她面前跳舞,更是把她高兴得不得了。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看到这段文字我想起了一则新闻,说一些奶牛场通过给牛听音乐增加了产量。根据这则新闻我们能不能这样推测,对于音乐和舞蹈或者说节奏的兴趣是人类的本能,是根本不需要培养、教导的,如果连这种本能都牵强附会成自己早期教育的功绩,我想,这完完全全是一种反科学的态度。
到她满10个月时,婷儿的艺术细胞似乎已经形成了:
……那天我抱着她哼了几句歌,她居然自己又哼又舞起来,虽然只是乱晃着胖胖的小手,但她是在“跳舞”却不容置疑。当我扶她站在穿衣镜前时,她更是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起来。
这种“跳舞”虽然只是一种模仿行为,但创造多半都是从模仿开始的,而且模仿也是一种有待发展的能力,需要大人随时鼓励,以增强孩子的兴趣和自信心。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大家都看过马戏团的表演,笨拙的大象在音乐中也能翩翩起舞。为什么?一种条件反射而已。对于10个月的刘亦婷来说,对于节奏感强的音乐产生条件反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刘亦婷的家长却把这当作刘亦婷艺术细胞形成的证据,是自己培养的结果。这真是一种可笑的逻辑。
婷儿刚满1岁,模仿能力就发展得相当好了:
……大概是一个星期前吧,我发现婷婷会自己“玩家家”(做游戏)了。她拿着小宋的牙缸,一会地装作刷牙,一会地装作吃、喝,还“吧哒”着小嘴儿品味呢。兴趣大得呀,抱都抱不走。这大概是一种自发的模仿吧。
还有一天,我发现婷儿老是兴奋地跺脚,就称之为“跳踢踏舞”,还鼓励她一次又一次地跳。我认为这就是在培养孩子的兴趣和自信心。
婴儿时期形成的即兴创作舞蹈的兴趣,使她在后来的校园生活中无数次地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尽管没有训练过的舞姿不可能很规范(因为我不希望婷儿长大了从事表演艺术,所以我很少在这方面训练她),但全身心地沉浸在欣赏或自娱中,尽情享受音乐和舞蹈的艺术美,的确是人生的一大幸福。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孩子跺脚成了即兴跳舞,鼓励孩子跺脚成了培养孩子的兴趣和信心。更让人惊诧的说法是,这种“婴儿时期形成的即兴创作舞蹈的兴趣,使她在后来的校园生活中无数次地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我想,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这个世界人人都可以是舞蹈家,因为这些地球人都曾经在婴儿时期即兴创作过舞蹈,否则不会直立行走的人类不知还能不能称作人类?
这就是刘亦婷的家长对刘亦婷实施的成功的早期教育吗?如果这就算所谓的早期教育的话,我看每个家长都可以无师自通,每个孩子都将自动成为天才儿童。孩子摆弄一下乐器,你可以说他即兴作曲,是音乐神童;孩子在纸上涂鸦数笔,你可以说他即兴作画,是绘画神童;孩子踢了几下球,这可不得了,在婴儿时就显示出了卓越的脚法,是未来的罗纳尔多。
总之,牵强附会的本事谁都有,国人更是擅长这个,我们知道清朝的文字狱非常厉害,有人想尽办法,牵强附会地指出你冒犯了皇帝,而且灭九族,一杀就是上万人。那个“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的典故我至今记忆犹新。
国人为什么喜欢牵强附会呢?关键是缺乏科学传统,缺乏科学精神。刘亦婷的家长也不例外,所以他们的“育儿日记”充斥着牵强附会的荒唐之言便不足为怪了。
培养纪实,名不符实
婴幼儿教育涉及人的智能、心理诸多领域,很多领域都存在着一些未解之迷。科学家对我们大脑的了解正像对黑洞的了解一样非常肤浅和粗糙。由于幼儿教育涉及“人脑机能”这个科学上的盲区,目前尚没有权威的系统理论可以指导家长实施幼儿教育。如果有的话,这个人肯定可以拿到诺贝尔奖了。
我们都有这样的常识,当一个领域充满了未解之迷,没有被科学完全占领的时候,也就是伪科学层出不穷,江湖医生当道的时候。尤其在我国,婴幼儿教育刚刚起步,各式各样的早期教育理论鱼龙混杂,对于缺乏专门知识的家长来说往往莫衷一是,难辨真伪。
当年,英国政府曾给幼儿园儿童制定了一份学习目标,希望5岁的幼儿能学会数两位数的数字,以及会书写自己的姓名和拼写简单的单词。待他们长到6岁时,教育部将会检查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取得了哪些进步,都掌握了多少知识。这一学前教育大纲一问世,即遭到学前教育联盟的恶评,并警告说,政府计划促进幼儿的早期教育,可能逼使教师和家长在这种“争上进”的压力下,逼迫儿童超前发展,其后果将会给儿童带来诸如作噩梦、尿床等由于压力而引起的后遗症。对学龄前的孩子来说,玩是他们最基本的活动,孩子有当孩子的权力,他们可以从玩耍过程中学会与其他人交往之道,体验成人世界及认识周围事物,同时开发他们的智力,发展他们的想像力、思维力和创造力。总之,令孩子娱乐放松的游戏,是儿童时代最要紧的首要之事。如今政府为幼儿规定学习目标强迫灌输“学问”,使得孩子的游戏活动退居次要位置,这将不利于儿童的智力发展甚至身心成长。
所以,关于儿童是不是应该进行早期教育,应该如何进行早期教育的问题,家长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过必须承认,在权威缺席的时候,一些个案化的“育儿经验”是有一定价值的。人们起码可以通过这些“育儿经验”获得一些启示,少走一些弯路。
所以,如果刘亦婷的家长扎扎实实以“纪实”风格谈谈自己的“育儿经验”,他们的书可能会更有价值一些。可惜的是,当他们以培养出“哈佛女孩”作为资本,武断的认为自己的“育儿经验”就是真理,开始以真理为名向家长们兜售的时候,性质就完全变了。
教育无小事。活生生的人并非实验品,实验错了可以重来,人生无法重来。所以这种以非科学态度写作的书,给读者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
而且,刘亦婷的早期教育只有经验没有教训,这种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很让人反感。其实,“育儿经验”最大的价值往往不在于向大家证明我的做法有多正确,而是告诉大家你有什么教训。
因为你的做法正确与否实在是难以从学理上证明的命题。你不能因为孩子成为杰出人物就证明你的早期教育是正确的。比如贝多芬的老爸经常毒打贝多芬,毛泽东的老爸也是对毛泽东非打即骂,你能因为他们是伟人而认可他们的家庭教育吗?
但是,一些家教中的教训是可以建立一定因果关系的。比如由于你的责骂孩子离家出走,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就是责骂导致了孩子的出走。如果你用纪实的风格老老实实地记录,大家还能看到细节,看到你的孩子是什么类型的孩子,你们的矛盾是什么,你当时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现在许多家长在写这类素质教育纪实的时候,报喜的太多,报忧的几乎没有。都是声称自己有多成功,而很少提到自己育儿方面的教训。这样的素质教育纪实,实在是名不符实。
自我表扬,不吝笔墨
《刘亦婷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一书的第一章便是,“刘亦婷,你在哈佛还好吗?”的确,很多读者对于刘亦婷在哈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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