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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童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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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精彩内容载入中·天空满布阴霾,行人的脚步不断加快,深怕慢了一步就会变成落汤鸡。不过三分钟的时间,原本只是阴霾满布的天空突然下起了豆大的雨,这种时候,寻常人的做法应当是赶紧找个地方避雨才是,但巷子底却有人不然。
男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扶着墙,由摇摆不定的身体可以得知他正处于烂醉如泥的状态,只是,那酒好像永远喝不够似的,全开的瓶口就着嘴唇就往下倒,酒液顺着嘴角婉蜒而下,形成琥珀色的小溪流。
雨势不断加大,转眼已是倾盆,像是一口气要将整年份的雨水下完似的。男人身上的衣服已经全湿,雨水拍打在他身上与脸上,分不清他的表情是笑是哭。
这样的人在台北街头是见怪不怪,一般的做法是视而不见,反正就算出了事也有警察会处理,所以男人以这种狼狈的姿态在大雨中待了一个小时。
男人在雨中扬起双手,任凭雨打在他的身上像被小石子击中般的痛也毫无所觉,最后,男人开始在雨中跳起舞。
见到男人失常的表现,一名路人本想报警,但想到要面对警察的盘问就觉得麻烦,一迟疑,就又任由他在雨中自生自灭了。
广告墙上的液晶时钟走向十点钟的方向,虽然是周末夜,但因为整个大台北都下着倾盆大雨,所以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黎复文从大卖场中走出,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生活用品的他面无表情。
这种雨夜在台北很常见,但是没有人喜欢这种天气,雨水打湿他的衣角与大部份的裤子,就在黎复文正想招计程车免去淋雨的痛苦时,一个庞然大物突然朝着他的方向倒过来——
大脑对这种情况立即做出了反应,黎复文身子一偏,庞然大物朝他旁边倒去,就连溅起的水花都没沾到他的衣服,只是,当他看清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后,他立即放下手中的袋子蹲下身去察看男人的情况。
这是一个醉到不分东南西北的男人,这种人在台北不算稀奇,原本他对这些人也是视若无睹,但是今天黎复文却一反常态,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他在男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吧。
“先生,你不能倒在这里,现在正下着大雨呢。”黎复文尝试性地唤了几声,却发现男人毫无反应,修长手指抚上了男人被雨水打湿的额头,手掌传来的高温告诉他这个男人正在发高烧,通常这种情况只要他打电话请警察来处理就可以省去麻烦又能兼顾良心,不过黎复文没有打电话,他只是扶起酒醉不醒的男人,空出一手招了辆计程车。
***
把麻烦带回家的黎复文正打算替男人敷上冰毛巾时,男人却在此时转醒,他愣了一下,在男人身边坐了下来。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男人问道。
“我是黎复文,这里是我家。你醉倒在大马路上又发高烧,我不晓得发什么神经就把你带回来了。”
“这是你家?我发烧了?”男人一脸茫然,显然还没真正清醒。
“嗯,我已经把你的湿衣服换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你现在需要休息。”黎复文将拧好的湿毛巾折叠好敷在男人额上,疲累的他不想照顾病人时候还得分神应付醉鬼——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才会把麻烦带回来?
“唔……好热……我还要喝酒……酒……”男人把敷在额上的冰毛巾扯下,开始呓语。
黎复文见状,原本温和的表情沉下来,冷语警告:“你要是再把毛巾扯下来,明天烧成白痴可不关我的事,不准扯!”他将毛巾抢夺过来,重新浸过冰水,再次把毛巾敷上去。
“你怎么这么罗嗦啊……”男人嘟起嘴巴抽掉毛巾,他虽然觉得热,可是完全不想退烧,像现在这样昏沉沉的才不会想起那个人,酒醉又怎么样?发烧又如何?反正他就是不想清醒!
啪!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黎复文望着自己发红的手掌发呆,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居然打人……他上一次失控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男人也呆住了,迷蒙的双眼逐渐清明,看清眼前的男人。原来不是他呀……啧,也对,那男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失控,除非是干架。
“……我原本不想打人的……”黎复文颓丧地放下手,收拾好东西打算离开,却被男人拉了回来。
“你是……啊不管了,管你是谁,方才我很抱歉,你也不用内疚,谢谢你收留我一晚。”
“我是黎复文,不用客气,还有,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对了,我居然醉到忘了自我介绍……我姓简,叫伯宇,你叫我小简或伯宇就成了,能不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
黎复文漂亮的眉微挑,点头表示可以提问,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居然会因为一个巴掌而清醒,不过,人醒了是好事,起码他不用再费心照顾。
“你为什么想收留我?路过的人那么多,可是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停下来,你是为了什么才救我?”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感觉到你是同类吧。总之我都把你带回来了,为了什么原因重要吗?”
“同类?”简伯宇细细咀嚼这句话的意思,同是伤心人吗?还是……
“我猜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就当我今天神经错乱不小心捡到你好了。”不想继续这种无聊的对话,黎复文推开简伯宇拉住他的手,转头就要走。
“等一下!”
“嗯?”
“我饿了……能不能煮个什么给我吃?”
黎复文瞪大眼,满脸不可思议。
没想到一时心软捡回来的人居然会这样死皮赖脸,最后还住进了他的公寓……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十六岁的简伯宇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纪,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通常有些叛逆,甚者只要能够引人注目、让所有人觉得他与众不同,不管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不过,上述那些只适用于品性不好成绩也差,浑浑噩噩过日子的青少年;至于简伯宇,旁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贵族学校的优等生要去加入帮派,毕竟传出去对他的完美形象不太好不是吗?
当然,不是没人问过这个问题,但他只是笑着回答:“不为什么呀,你不觉得一大堆人一起做坏事很过瘾吗?”
虽然这回答不能满足众人的好奇心,不过对于想加入的人,帮众一向是宽容的。其实,如果有人够了解他,就会发现他只是想要长大的孩子。
曾经有一次,他看到几个帮派的成员在耍流氓,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吓得花容失色乖乖把钱掏出来,当时,他就有加入帮派的想法了。混帮派可以让人恐惧,也可以轻易掌控局面,对他这样一个表面上什么都有,实际上只有成绩上得了台面的男孩来说,他只不过是被女人赶出家门的孩子,主权对他而言其实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至少,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他发神经或是想不开而回到简家时,不是由那个女人把他扫地出门,而是他将那女人扫地出门。
幻想归幻想,简伯宇也明白要做到那种程度不是一蹴可及的。他听说这个帮派的新头目是个气势十足的家伙,跟着这种人,应该不难学会强势吧?
简伯宇加入的帮派原本只是地方上的小混混集团,成员全是十五到十八岁的毛头小鬼,平时玩些偷抢拐骗的小把戏,手法算不上高明,但因为地方上警察的忽视加上家长的纵容,渐渐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偷抢拐骗变成了奸淫掳掠,尤其上代头目被一个狠角色取而代之后,这个小帮派登时变成了地方上最大的少年帮派。
这个帮派叫做青帮,取成员全是青少年之意。
青帮的新头目叫做叶非,是一个神秘人物,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没人知道他的出身来历,只知道他行事狠辣,好几次干架时把对方打得半死,还是因为手下的制止他才住手。这人当初也是以单挑当上青帮老大的,见识过他手段的人都对他产生一股畏惧之心,就连青帮的成员对他也是敬而远之。
对这些传言,简伯宇是有些怀疑的。他见过几次这个新头目,虽然只是远远的瞥见他的背影,虽然人影很模糊,可是,光那次干架就足以让他对这个叶非产生莫大的好奇心了。那个叶非的身手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好,跟电影明星有得比,不过他很清楚电影是假的,可是叶非是真的。
当时那场干架是叶非赢了,对方明着投降,却趁叶非离去时从怀里掏出刀子想捅过去,不过还是被叶非察觉了,那人后来被打得很惨,听帮内兄弟说,原本这种小人行为是要剁手指的,可是叶非后来放过那个人,没剁掉他的手指。
那个偷袭他的男人,后来加入了青帮。虽然大家没明说,可是谁都知道那人要不是服了叶非,绝不会冒着生命危险背弃原本的帮派改投青帮。
像叶非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大哥,才拥有真正的男子气概。当时他便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结识这个大哥,并且跟在他身边学习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不过,自那天之后过了好几个月,简伯宇一直等不到这样的机会。
虽然说加入青帮有好一阵子了,但实际参加帮内的活动却只有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偏高瘦,帮内兄弟觉得他不是能打的那一型,故而要动手的场面绝不会让他出现。
可是这一次不同,青帮最近正与新崛起的势力孤狼帮磨擦不断,几次干架下来折损了不少人手;这次是叶非与孤狼帮帮主的正式谈判,擦枪走火的机率高达百分之百,于是帮内不管高矮胖瘦一律得出场充当人头,能不能打是一回事,最重要是场面不能太难看。
简伯宇接到通知时考虑了一下,五分钟后他取消了那天晚上所有的预定,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然,他知道到时场面绝不会是大家喝茶聊天和乐融融,搞不好所有人全会被抬进医院,甚至引起警方注意,这当然不是好事,可是他体内好胜的那一部份喧嚣着,年轻的血液对逞凶斗狠总是感兴趣,而且这是他能够亲眼见到叶非的最佳机会。
所以那晚他去了,而且还去得特别早。简伯宇并没有照规定先与大家集合再到约定地点,他选择孤身一人提前到达,因为他知道叶非会先在那里等候,他想近距离见见这位帮主。
空旷的场地上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一个迎风而立的男人,风中隐约有一股属于男人的气味,不是古龙水也不是汗臭味,是一种相当特殊的男人气味,有那么一瞬间简伯宇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是让人感到目眩神迷。
一个谜般的男人,从未尝过败绩,在男人的世界中,这种强者是受到崇拜的,就像女人喜欢英雄,男人同样也欣赏不败的勇将,而叶非就是这样一个会让同性怦然心动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的看着叶非,平时帮内的人是不能靠近他的,因为他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只有干架时才可能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其它时候,他就算见着了帮内兄弟,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这样一个男人,到底什么来历呢?
“老大?”简伯宇尝试性地轻唤,脚步停在叶非后方三步外,他是个精明的人,不会笨到自讨苦吃。
叶非将烟头捻熄,转过看着他,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形成的阴影罩住简伯宇,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你来得太早了。”叶非朝他走过来,在他身前一步远停下。
“我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叶非打量了他几眼,发现这张脸孔挺陌生,青帮人数虽多,但会在他面前出现的脸孔却只有少数几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其它人怕他的缘故。
“不是,我只是比较少在这种场合出现而已……兄弟们觉得我不能打,所以平常打架时不会找我,这次是因为人手不够才把我叫来的……”面对冷峻的叶非,向来口齿伶俐的简伯宇不由自主说出了实话。叶非这个人,天生带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再嚣张的人站到他面前,气势也会顿时矮上三分。
通知的人告诉他,这一次的行动原本是叶非与孤狼的单挑,下面的人却自作主张地想搞成大型械斗,他们找了许多人来干架的事帮主并不知道。要是不小心惹火了叶非,那群自作主张的人大概会吃不完兜着走吧。
“充人数?你能打吗?等一下可不是小孩子打架那样简单,要是不行的话你还是早点离开好了,太勉强不是好事。”叶非的声音相当低沉,隐约带着某种神秘的磁性与诱惑,也不知道为什么,简伯宇一听到他说话就浑身哆嗦,但那种感觉不单是害怕,更像是一种……兴奋?
“我不怕!凡事都有第一次,更何况老大都行了,没道理我不行,要是只能站在一旁当个小鳖三,那我加入青帮又有什么意义?”
叶非重新燃起一根烟,那吞云吐雾的模样看起来完全不像十几岁的青年,倒像是个二三十岁的成熟男子。他把手搭在简伯宇肩上,略施压力。
“你加入青帮是想逞凶斗狠、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吗?还是觉得加入帮派很威风?”每说一个字,肩上的压力便多一分,直到最后,简伯宇觉得自己都快被压扁了。
“不是,我加入青帮是想多看点东西,人生要是只有一板一眼的过,那多无趣?再说,能够跟到像你这样的老大,可是千载难逢的事呢。”咕嘟一声,简伯宇吞下紧张的唾沫,这些话虽然不是实话,不过他也没说错,谁说加入帮派就不能扩展视野呢?像叶非这种男人还非得加入帮派才能认识呢。
不过,叶非对他造成的压力比想象中的还要大,要不是他在来之前喝了一罐啤酒壮胆,现在可能会软脚也说不定,可是能够这样面对面与他说话,还真是让人兴奋呢。
“我不管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加入青帮,该说的我都说了,要走要留是你的事,挂彩了可别埋怨,还有,你身子骨太薄弱了,想打架,你还得多训练自己。”
话声方落,远方便传来摩托车队的引擎声,叶非放开压在简伯宇肩上的手,不再理会那个看起来异常兴奋的小鬼头。
不到一分钟,原本空旷的场地已经被青帮与孤狼的人站满,黑鸦鸦的一片,却又死气沉沉。
空气中没有声音流动,除了沉重的呼吸声此起彼落,此刻的叶非看来像是冰雕出来的男人,冶凝的脸孔、过人的气势不断压迫着两方的人马,使得原本应该喧嚣无比的场面鸦雀无声。
但当孤狼到场时,气氛又有所改变。
孤狼,一个与叶非齐名的男人,同样狠辣孤傲,同样高大威猛,这两人已经成为这一带的传奇代表,是帮派里兄弟们眼中的天神与表率。
孤狼胯下骑的是野狼机车,整个人在风中驰骋的感觉就像是一匹野狼,只是他向来独来独往,所以别人便给他取了孤狼这个绰号,即使后来慕孤狼之名而成立的孤狼帮也很少能够接触到这位传说中的孤狼。
两个传说中的男人碰头,气氛一下子飙到最高点。
“久违了,孤狼。”
“哼。没想到世界这么小,跟我那批人起冲突的居然是你的手下,叶非,你的眼光真是愈来愈糟了,这种素质的小弟竟然收了这么多,不怕将来被他们连累吗?”
“会当上青帮之主不是我的本意,所以把你的好心收起来,我不需要。”
“好。那我们来谈谈今天的主题吧,青帮与孤狼帮在抢地盘时起了不小的冲突,双方都伤了不少人,你认为该怎么解决?”
“……这还用说吗?我们之间的问题从来都只有一种解决方法不是?”
“那还等什么?”
原本就称不上和平的对话被拳脚交谈取代,两方人马同时抄起家伙向对方冲去,简伯宇还没认知到发生了什么事,双方就已经打得难分难舍。
虽然有些措手不及,但是简伯宇还是聚精会神地接下迎面而来的拳头,像这种大混战很难分辨敌我,在微弱的月光下只看到一群人打成一团,还有人持刀带棍,没多久就已经有不少人挂彩。
简伯宇不知道他正在打的是敌人还是自己人,他只知道使出全身的力道往对方的身上招呼过去。多亏了这一架,否则他还不知道原来自己要起狠来这么能打。
当他把附近的最后一个人撂倒时,身上也已经伤痕累累。喘了口气,他开始寻找叶非的身影。
黑暗中只看得见约莫有人影在晃动,简伯宇抄起一根用来防身的棍子走过去,眼睛眯成一条线,只为了看清眼前人是谁。
等到他看清,才发觉只剩下三个人还没倒下,一个是他自己,另外两人则是叶非与孤狼,他们的战斗依然没有结束,看得出双方早已挂彩,可是依旧紧紧咬住牙关等待对方倒下去的那一刻来临。
简伯宇看到痴了,这两个人打架不像其它人不分青红皂白把拳头抡起来乱打,他们的打法有技巧多了,每一击都朝着要害,虽然双方的身法都很灵敏、闪躲得也够快,但是面对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还是讨不了任何便宜。
简伯宇在一旁观战,他明白这两人的战斗没他插手的余地,所以他只是静静看着。
警戒着四周,简伯宇看到有人从“尸体”堆中悄悄爬起,一种会发亮的东西在夜色中闪烁,看起来像是金属之类的东西……
金属?
脑袋还没反应过,简伯宇已然冲过去扑倒叶非,打断两人战斗的同时耳边也响起尖锐破空的声响。
然后就是排山倒海而来的剧痛。
孤狼将开枪的那人制服,不管他是那一个帮派的人,在这种场合开枪注定他会被修理得很惨。
“你怎么样?”叶非撑起身子察看扑倒自己的人的伤势,意外发现为他挡子弹的人居然是先前才第一次见面的简伯宇。
“还好……只是痛到想抓狂而已……不去医院吗?”简伯宇用力的呼吸着,可每一次的呼吸都带来莫大的疼痛。
可恶!没想到挨子弹比挨揍还痛!
“医院?如果你想被警察盘问的话,我可以送你去。”叶非将淌着血的简伯宇打横抱起,对同样挂彩却精力十足的孤狼道:“这次有人打断,不算数,下一次再继续。”
孤狼没有回话,只哼了一声做为回应,叶非也不以为意,抱着受伤的人跨上重型机车离去。
简伯宇的意识有些模糊,似还是强撑起精神,风刮得他脸颊生疼,他觉得体温正一点一滴的流逝,本能的抱紧了正挨着的温暖躯体。
“很冷吗?忍一下,就快到了。”
“唔……你要带我去哪里……”好不容易挤出一句完整的话,简伯宇的脑袋又是一阵晕眩,差点昏过去。
“带你去疗伤,别说话,说的愈多话体力就流失愈多,不想死的话就闭上嘴。”
“唔……你真凶……”苍白的嘴喃喃地抱怨着,眼睛却已经闭上了,这个模样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还在说梦话一样。
叶非皱起眉,刚毅的脸部线条第一次为别人改变。
“你还真多话。”
叶非控制着重型机车,一边分神注意简伯宇的情形,隐约之间,他觉得自己好像捡了个麻烦,可是他又不能放着这傻小子不管。
唉,要不是看在这小子帮他挡子弹的份上,他才懒得理他的死活呢。
***
好烫呀,他的全身都在发烫,尤其伤口就像被烈火焚烧一样的疼痛,恍惚间,简伯宇意识到自己游走在生死边缘。
虽然说加入帮派是件危险的事情,不过他万万没料到这么倒霉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对!要不是他多事帮叶非挡子弹,现在他恐怕还是活蹦乱跳好好的活着吧
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冲动呢?他又不是多好心的人,可是怎么会一知道有人要朝叶非开枪就奋不顾身的向他冲过去?更何况,那一枪还不一定是要打叶非啊!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太傻了,为了一个有点崇拜的男人受了这么重的伤,人家还不一定感激他呢,万一嗝屁了,让人冠上笨蛋两个字他可是会哭死的。
的!真是X到心里去了……平时为了要帅,一直很注意不让自己出口成脏,没想到今日却破了戒,呜呜呜,要是老天爷真的就这样让他带着处男之身死去那他一定连老天爷也一起干瞧下去!
处男啊……一定会被人家笑的吧?唉,他连女人都还没碰过呢……咦?怎么冰冰凉凉的……好像有人在脱他衣服?等、等一下!别趁他昏迷时偷吃他豆腐呀,就算要吃也等他醒过来再吃嘛,好歹让他看看是哪个识货的女人啊。
唔,那双手细嫩冰凉,在身上摸来摸去的感觉还不错,嗯……好舒服呀,如果上天真的注定他得在今天死掉的话,至少也让他做完全套吧。
眼皮颤动着,唇舌吐出细微的呻吟,那双手带来的触感实在是太舒服了,以至于本来因为伤口太痛而保持着微弱意识的简伯宇终于在沉稳的呼吸中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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