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单身隐私 -安顿-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坐在一旁欣赏着起舞的人们,向每一张面扎投以真诚的微笑,曲尽人散之后, 她便趁着夜色,轻快地走回自己的小窝儿。
亦凡书库扫校
上一章下一章
第20章 我期待一个完美的男人
在体验了醉心的性爱后,我拆毁了自己不幸福的家,虚位以待
我第一次尝到了一个女人应有的幸福。他的一双大手那么温柔、灵巧,无处不在。我时而像少女那样吝羞,时而如林中母兽那般疯拄,时而又像父亲怀里的婴儿那么恬静。在那欢乐的颠峰,我止不住悲哀地呻吟。
欲哭无泪,仿佛要把心中痛楚全部倾泄出来,然后幸福地死去。我真想死在他怀里,死在那爱的顶峰,从而远离人间的烦恼。等一切平息下来后。
他会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我,赞美我的身体如何娇小可爱、令人陶醉,这是我在丈夫那儿从没听到过的。
我的少女时代是在文革中度过的,那时可不像现在这么开放,但我青春的心并 没有完全被红色海洋所淹没。我自幼受家庭熏陶,热爱美术,父母在艺术上的培养 使我在那个年代仍没有完全泯灭天然的人性。从十四五岁起,我开始朦胧地感到对 异性的渴望:和班里出色的男生一起学习、开展活动时就感到一种特殊的愉快,身 体里也渐渐产生出那种莫名的、令我不敢正视的冲动,我开始编织自己的梦,梦想 有一个高大、温柔、处处完美的男人成为我的终生伴侣。
文革打破了我的画家梦,中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家街道工厂,青春就在这个 与我个性与爱好格格不入的环境中流逝了近10年。那时只是盼着有一天能跳出来, 所以尽管很快到了婚嫁的年龄,我却无心考虑终身大事。那种单调无望的生活几乎 使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性。文革结束后,我凭着自己的绘画基础考进了一所美术 学院,生活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我的心又复苏了,我再次拾起少女时代的梦, 当然此时的我已经变的现实了一些。
通过别人的介绍。我认识了刘勇,就是我后来的丈夫。他来自一个工程师家庭, 文革耽误了他上大学的机会,文革后直接考上了研究生。他事业上的执着和成功吸 引了我,所以虽然他身材瘦小,性情有点古板,平时也很少对我有亲热的表示,我 还是选择了他,我天真地想,有些事结婚以后就会好的。那些日子,我常常激动地 想象着新婚将要发生的一切。
可是一切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美好。虽然我从一个处女变成女人,但这只是唤 起了我的性爱需要,却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对丈夫来说,结婚似乎只意味着不再去 食堂吃饭,他的全部时间仍然都用在工作上。他常常在实验室工作到凌晨,星期天 也从来是在实验度过。我们很少做爱,每次总是草草了事,还没等我完全兴奋起来 他就翻身睡去或起来考虑他的科研了,而我则被一种莫名的烦躁所缠绕。当我向他 抱怨时,他总是不屑他说:“你也是读过大学的,怎么就知道关心这个。”弄得我 不知说什么好。功夫不负苦心人,丈夫在业务上的确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单位里 成了年轻人的榜样,可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一个虚幻的影子。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 赌气地对他说:“你再这样对我,我就去找别人。”他听后愣了一下,说:“没那 么严重吧。”
一个星期天的清晨,丈夫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去了实验室,家里只剩我一个人, 冷冷清清地,没有一丝生气。窗外的迎春花提醒我春天已经到了,我为什么要把自 己关在一个空巢里呢?我想起附近有个公园,想来那儿一定是春色满园了吧。于是 我突然来了兴致,决定去那走走。我翻出一条呢裙,配上新买的毛衣,一个人出了 门。公园里果然是百花绽放,那些携家带子游玩的人引起我暗暗的羡慕。在一片空 地上,有一群人在扭秧歌。他们都不年轻,但个个兴致勃勃、精神抖擞。那鲜明的 节奏衬托出舞者的生命活力,一下子把我感染了,让我回想起大学时代,或是过年 时去农村采风所见到的那种热烈、质朴的场面。听旁边的人说,这是个自发的秧歌 队,每个星期天都在这儿活动。
看着看着,队伍里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个子很高,舞步非常灵活,富 有节奏,还不时做几个大幅度的跳跃动作,真是帅极了,他一会儿教司鼓调整一下 节奏,一会儿为看上去是初学者的人示范动作,所有这一切都做得从容不迫,丝毫 不给人发号施令的感觉。看得出,他是秧歌队的灵魂。
我渐渐把目光完全集中到他的身上,心也随着他的舞步跳呵,跳呵,直到中午 才恋恋不舍地回了家。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天我都早早地来到公园,远远地看着他和他的秧歌队。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像往常一样在不远的地方看他们扭秧歌。活动结束时,他 没像往常那样和别人一起离开,而是向我站的方向走来。我感觉到他亲切的目光中 带着一些迟疑和探究,我隐隐感觉到,在他背后也有一个和我相似的故事。我觉得 自己有点脸红,心里有一种孩子气的期待和紧张。他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冲我笑 了一下,问:“我看你常来这儿,是喜欢秧歌吗?”我说:“不全是。在家没意思, 就出来走走。”他意味深长地接了一句:“我也一样”他告诉我,他是一个大学教 师,老家在东北,从小就爱扭秧歌。他说在这种纯朴的舞蹈里能感觉到灵魂和躯体 的合谐和放松。他是我难得遇到的不失天然活力的知识分子,那就是我心中的完美。 谈话中我也知道了他有一个12岁的儿子。
我向他说起我的工作,谈到自己新设计的一个作品,他很感兴趣。于是我鼓起 勇气说:“我家就在附近,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作品好吗?”他迟疑了一下回答:“ 好吧。”我知道。这是我做为女人主动发出了邀请。
和他一起走进我熟悉的家,房间似乎比平时明亮了许多。我找出那份设计稿, 递到他面前。我们第一次站得那么近,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两人不由自主地对视 了片刻。他伸手来接稿子时碰到了我的手,我颤动了一下,稿子飘落到地上,他没 去捡,而是把我拥入了他宽大、温暖的怀抱。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无法自持,喃喃 他说:“这是真的吗?真的是你吗?”他轻轻地安慰我:“是真的,我的小姑娘。 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可我并不能给你完整的爱,所以又想躲开 你,但你总在那儿。你还没孩子,也许不能体会我的心情。”我说:“我明白,你 怎么做我都不会怪你。别考虑那么多,我只想要今天,今天!”
我第一次尝到了一个女人应有的幸福。他的一双大手那么温柔、灵巧,无处不 在。我时而像少女那样害羞,时而如林中母兽那般疯狂,时而又像父亲怀里的婴儿 那么恬静。在那欢乐的巅峰,我止不住悲哀地呻吟,欲哭无泪,仿佛要把心中痛楚 全部倾泄出来,然后幸福地死去。我真想死在他怀里,死在那爱的顶峰,从而远离 人间的烦恼。等一切平息下来后,他会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我,赞美我的身体如何娇 小可爱,令人陶醉,这是我在丈夫那儿从没听到过的。他的宠爱和欣赏使我变成了 另一个人,我第一次大胆地欣赏男人的身体,主动地爱抚他,细细地吻他的全身, 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竟会用那么多方式为他带来快乐。临别时,他再次拥抱我,温 柔地吻了吻我的前额,很帅地笑了笑说:“明天你会更漂亮、更精神的。”
在我和丈夫的家里,我有了第一个情人,对丈夫我并没有太多歉意。我不仅仅 是一个妻子,更是一个属于自己的人,我不想在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之前就死去!就 这样,我和他度过了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幸福时光。星期天,我的家就成了爱情的 天堂。我不再去公园,只是在家里静静地等他:他一进门两人就寸步不离。我弄不 清自己是他的情人还是孩子,只觉得我所渴望的一切关怀理解和支持都可以在他那 儿得到满足,无论快乐还是烦恼都愿意和他分享。从此我的设计几乎成了我们共同 的作品,他虽不是搞美术的,但凭着天赋,总能提出极其中肯、关键的意见。我的 同事们说我最近的作品和以往相比,同时增加了柔美和刚毅,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 为什么。但偶尔提到他的家庭时,虽然他极力掩饰,我还是看得出,他是有些负罪 感的。
但时间长了,他妻子终于有了察觉,威胁他如果再和我来往就把这事告诉孩子。 我没权力因为自己的存在而伤害孩子那幼小单纯的心灵。我决定离开我心爱的人, 这虽然很痛苦,但我并不后悔这段经历;是他让我知道了世间有怎样美好的感受, 让我对生活重新建立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再没去过那个公园,也没有再见过他。我 不想破坏他对妻子的诺言,但我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在为他祝福:我永远的爱人, 你好吗?
这时我丈夫也从别人口中听到此事,他并没像我想象的那样暴跳如雷,而是嗫 嚅地恳求我为了面子而中断这种来往。他说他很快要被破格提升为研究员,明年还 有出国考察的机会,家里这种事一传出去,怕是都要泡汤了。我真明白什么叫“冷 血动物”了,我真后悔自己和这样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血性的男人生活了这么久。 人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所谓事业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终于下定决心提出了离婚, 历尽周折之后终于摆脱了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完美的男人,幻想着重新筑起爱 巢。但我所遇到的人不是太书生气。就是文化素养不高,缺乏情趣,或者不肯脱离 家庭。只愿和我保持情人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并不灰心,仍然 相信有那样一个符合我理想的人存在,我还要继续找下去。
亦凡书库扫校
上一章下一章
第21章 送自己一束红玫瑰
30岁后我才发现自己成熟了;虽然往日被自卑感耽误了的爱情已不能找回,但我要给自己买一束象征爱的红玫瑰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无法无梅;我也被爱过,感受到温馨,感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时,我就总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 。于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一膀里歇息片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友们都说我女人味儿十足,我私下里却惶恐地想,能否胜任为人奏,为人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识的怪圈!
吃过早饭,骑车上了大街。老天阴沉着脸,好像随时都会洒下泪珠似的。我的 心里却晴空一片。一个30好几的单身女人、乐呵呵的,第一次专程又郑重地为自己 去买花。过生日了,想送自己一束红玫瑰。这个主意不错吧?
实在太喜爱鲜花了。从小到大就这个爱好没变过。即使那会儿在一个大山中的 小村插队,每天干活累得浑身散了架,也忘不了收工时在山坡上采把野菊花什么的。 夹着泥土清香的野花往坑桌上一摆,我们住的被烟灰熏得黑乎乎的土屋顿时四壁生 辉。现在,我爱逛我家附近的那座花店。太阳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洒进柔和的光。 那一大桶一大桶的鲜花:雪白的马蹄莲、火红的郁金香、紫色的是勿忘我,还有柔 雅的康乃馨… 。她们骄傲地昂着头,像是争着对我炫耀各自的美丽与芬芳。我常 常在那里驻足很久,久得不忍离去。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哪一天我有了钱,一定要 让自己的小屋中天天盛开着鲜花。可事实上买鲜花通常是送给别人的。
好几年前,我默默地爱上一个人,却没勇气向他表白。偏这个时候,我们又同 时从同一所教书的大学,考上另外两所不同大学的研究生。寻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 去看他。可等见了面,内心慌乱地不知所措,外表却又自尊矜持地令人莫名其妙。 忘掉他又做不到。只有无奈的。苦苦的单相思… 。记得那天他生日,天空瓦蓝, 阳光和煦,一个京城暮春时节难得的、无风的好天气。捧着一大束鲜花,赶了很远 的路,却又专门选了他去上课的时间。春光浸透了整座校园。姑娘们各个挺着胸脯。 明媚的笑容里跃出春天的气息。唯独我,心里怅怅地。只顾低着头寻觅着什么。偌 大的校园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玻璃瓶,然后盛上水,放进花,摆在他宿舍的门前, 然后,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儿,落荒而逃,只留下那团夺目的鲜花在身后怒 放着… 。那是段美丽又忧伤的往事。可毕竟,从此就有了向亲友传达情感的最佳 方式:同学的婚礼上,好友的生日晚宴中,亲朋住院的病房里,母亲节妈妈床头的 小柜上… 。一束束柔美的鲜花,映着一张张暖意融融的笑脸。我陶醉在我们自己 营造的那份温馨,盎然洋溢着亲情的气氛中。
今天,兴冲冲地又一次迈进那座镶着落地玻璃窗的大房子。站在柜台前,专注 精心地挑选着这种浓烈的、娇艳的、象征着爱情的红玫瑰。不为别人,是为自己。
难道不该么?
儿时的日子缺少欢乐。还不完全懂事,父母双亲就离异了。那时我的小脑袋里 还无法弄明白家中的变故,却冒出一个顽固的念头:爸爸妈妈的分开是由于我的缘 故。从此稚嫩的心头便坠上沉甸档的重负。我好胜要强,功课、体育、文娱都不落 在别人后面。我用当时能想到的方式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可心底里却总感到比别的 孩子缺少了什么;我唱歌跳舞,我也大声说笑,我还学会吵架、发脾气,我用更活 跃、更激烈、更任性的举动掩饰着自己的不快活;我从小爱美,爱美得会为新买的 连衣裙转不出小喇叭而抹眼泪。那时的我,瘦小屠弱,稀疏的黄头发下有着一个对 小姑娘来说过宽了的大脑门,可大脑门下却没有两个姐姐都有的闪亮的大眼睛。我 觉得自己就像只丑小鸭,茫然无措地望着眼前的世界。那里的色彩好暗淡;我是个 好幻想的孩子,可10岁那年,占据我满脑子的,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而是 “死”这个可怕的字眼。那时,“文革”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人们每天都在革命、 在造反。每天都有人被揪出来,被打倒。我家住的机关宿舍大院,一些孩子的父母 成了黑帮,已经离开我们的父亲也在其列。我们自然成了黑帮的狗崽子。孤独害怕 中,就生出了怕妈妈突然死去的恐惧。这种恐惧渐渐地竟像一个恶魔纠缠着我,以 至小小的人却得了一个大人的偏头痛症。那时,妈妈每天回来很晚,在街上等她归 来就成了我每晚必做的功课。天一擦黑,大院门前黑黢黢的街上,就会有一个孤零 零的孩子站在那里,昏黄的路灯把我细瘦的影子投在马路上。形只影单的。如果等 得太久了,就迎着妈妈来的方向,脑子里蹦跳着各种吓人的恐怖场面,揣揣不安地 走出去很远,直到妈妈骑着车的熟悉身影愈来愈近,才长舒一口气… 。那是怎样 的童年呵!
幸好,我爱上了书籍。那时我上学的那所寄宿小学,因培养修正主义苗子的罪 名被砸烂,我们只好辍学在家。院儿里几个有着同样境遇的大孩子,在偷偷传阅那 些成了禁书的世界名著。我跟在他们后面软磨硬泡蹭来一些书看。最初的几本中竟 夹着一套《悲惨世界》。捧着已被翻得很破的大部头书,跳过那么多不认识的黑体 字,我以一个12岁孩子的全部理解力,吃力地读着,竟一次次泪流满面。才知道世 界上还有如此悲惨的人生。还有那般悲天悯人的情怀!从此冉阿让手牵着小女孩儿 坷赛特那高大驼背的身影,还有那位叫雨果的法国的睿智老人,再也未走出我的心 房。
囫囵吞枣般地读着所有能找到的书。我不再那么顾影自怜了,那差一点就要与 这个世界对立起来的心敞亮了许多。我把自己转向身边比我还柔弱无助的人,试着 去理解。去帮助他们。大家喜欢我的善良。但内心深处我依然不快乐。那份几乎与 生俱来的自卑感仍像一片浓密的阴云遮蔽着我心灵的天空。
我的初恋够早的,17岁,下乡插队的时候。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很出色的 男孩子。在学校他是班长。学习拔尖,知识面广,才气夺人。下乡后他又是我们知 青点儿的头。肯吃苦,样样事情做在前面。他周围总有崇拜他的女同学。可不知从 何时起,他总喜欢和我在一起,我也一样。我们一起卖劲地干很重的活,空余时一 起给老乡扎针治病,一起办大队广播,一起讨论看过的书,后来又常一起结伴外出 办事、一起回城探亲… 。不见面的时候,我们就互相通信,交流着各自的欢乐与 苦恼。他常用那手漂亮的钢笔字,给我抄录些他喜欢的古诗词。“天生我才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从李白的诗句中,我能体味到他对磋跎青春的困惑。
老乡、同学、家人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我们全然不去理会。但说实话,那会 儿我们什么都谈,却独独没有谈情说爱。那是一种很纯洁的,近乎两小无猜的亲密。 后来我们回城都考入了大学。一切在顺理成章地发展着。可当有一天,他的眼睛中 闪着灼热的光芒,向我倾吐那份已久的感情时,我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慌乱。我 反复地问自己,对他究竟是友谊还是爱情?其实,那用问吗?后来我才明白,那是 我的潜意识中的自卑感跳出来作怪,我不相信自己爱的能力。反正当时我逃跑了, 没有争吵,没有什么第三者,似乎没什么缘由,几年的情谊竟让我在匆匆中断送了。
我们一直役再见面,直到大学快毕业的一天,他偶然听到我正患着肺结核,还 是单身一人时,立刻跑来看我,眼睛中依然闪着当年的光芒,可我再也不敢注视那 双眼睛。后来,他大学毕业,主动要求去了大西北寻找他的事业。再后来,听说他 回北京结婚。这次轮到我去看他。嘴上微笑着向他和他的妻子祝福,眼睛里却不争 气地转动着泪花。幸亏一付大眼镜掩护了我。告别他温暖的小屋,我转身冲进数九 严寒中的大街,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那天,我徒步走了大半个北京城, 全然不觉凛冽的西北风吹透了棉衣,任凭泪水在面颊上淌出两道小溪。我知道,我 的初恋永远结束了。我告别的是我的青春!
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无怨无悔;我也被爱过,感受到温馨,感 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时,我就总感到一种 莫名的恐慌。仿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 。 于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臂膀里歇息片 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友们都说我女人昧儿十足,我私下里却惶恐地想,能 否胜任为人妻,为人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 识的怪圈!
一个人不爱自己,怎么能健康地去爱别人?自愿退出生活的竞技场,又如何活 出亮丽多彩的人生?
我想,我属于那种天性敏感但却晚熟的人。我的成长注定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 代价。好在生命却并非不变的循回。当走过了人生的风风雨雨,品尝了生活的酸甜 苦辣,当已过了而立之年,同龄的伙伴们早已做了母亲时,我才欣喜地发现,自己 开始成熟了。
成熟就是不再苛求自己精疲力竭地去接近什么完美,成熟就是让自己快乐。可 爱,活出一份情趣;成熟就是承认生活的艰辛却不再抱怨,随遇而安但并不冷漠麻 木;成熟就是从容淡泊却并非不思进取。宽容旷达而绝不黑白不分… 。成熟了, 该多么好。
今天,生命的日历又翻过一页,我早已不再年轻,却依旧孑然一身。但我快乐, 充满自信,为什么不呢?
我爱自己的事业,当身边的同事纷纷调离大学,重新寻找自身的价值时,我依 然朝气蓬勃地站在讲台上,面对喜欢听我课的学生讲述着我心爱的文学,尽管有时 也觉得有点唐吉珂德与风车作战的味道;我爱在夜间人静时偎在床头的台灯下读我 爱读的书,也爱坐在写字台前通宵达旦地写着我爱写的书;我爱在暖融融的屋子里 与友人聊天,也爱去郊外青山绿水间与大自然交流;我爱去健身房伴着欢快的音乐 与一大屋子20出头的女孩儿一起跳个大汗淋漓,也爱在夜幕笼罩中柔黄的路灯下独 自散步;我真诚地爱着我的亲人。朋友,也被他们真诚地爱着;我爱生活,我爱这 个世界!
售货员小姐笑吟吟地把一大束用粉丝带系好的红玫瑰递给我。我小心翼翼捧着 它们走出花店。天更阴了,我脸上的微笑更加粲然。感谢生活:让我仍然保留着一 份对美的敏感;让我的胸膛中依旧跳动着一颗年轻的心。我用这颗心对自己说:不 管你的前面是什么,你都要理解这个世界,也更要珍视生命;奉献自己,也享受人 生!
窗外,终于渐渐沥沥下起雨来;窗内,朋友们相聚兴致正浓。在屋子里最显眼 的地方,那束红玫瑰像团火燃烧着。
亦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