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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缘1-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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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均的信果然越来越少,在晓雨看来,方均不是那种文笔流畅,感情细腻的男孩子,他缺乏耐性,喜好简单处事,晓雨猜他在连连碰壁之后,退缩了。在收不到他信的日子,她觉得宁静。
转眼到了高二。元旦,在雪片纷飞的祝福里,方均那张红光闪闪的音乐贺卡夺人眼目,听着那首优美舒缓的曲子,晓雨的心却徒然紧缩,方均说要来看她,这是晓雨从未预料的,她感觉自己狂乱的心仿佛又置于那个迷蒙的雨夜,似乎又触摸到了他温热的胸怀,闻到了他身上干净的汗渍味道。写信给他不让他来,他能听吗?不写信给他,那不等于默许他来吗?忧心如焚的时刻,她意识到从不给他写信,可能错了,让他一直还误解接着她,心存幻想,一个人的感情无论对错,它都是一种折磨人的东西,他之所以还想着她,可能是因为她没有及时把她的心情告诉他,如果他早就明白她的心情,或许就不会这么惦念着她了,对!应该告诉他,也是该告诉他的时候了,晓雨不再犹豫,提起笔,把在心中反复考虑到的这几年的感受,全都写在了纸上,寄给了他,期盼他能理解她,期盼他能像去年那样好学上进。为了不伤他的自尊,她伪心的表示愿意保持通信联系,信发出后,她心里依然不安,惟恐他收到信后会生出一种逆反心理,反倒会加速他的来临。
可多少日子过去了,一切风平浪静,晓雨渐渐释然,以为总算把这事给摆平了。
时光流逝,再起起伏伏。忙忙碌碌的岁月中,是过高中最后一个漫长的寒冬,临近年末考试,每个同学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当中,忙着做考试前的系统训练。
在星期六的英语辅导课上,年轻的女教师突然来到晓雨跟前,用食指轻轻敲了敲她的桌子低声说:“丁晓雨,外面有人找。”她一惊,这时候,谁还会来找自己呢?她站起身来,余眼一扫窗外,脑袋不由嗡地一下,教室门口站着的那不是方均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幸好他身边还站了一位男生,这样就不至于太惹人眼目了,她勉强定了定神,脚跟发软地走出教室。
方均穿着一件深青色的呢子风衣,两年多没见,他个头长高了许多,人也比过去瘦了,在嘴唇的上方,多出了一圈黑黑幼幼。毛茸茸的小胡须,从体形上看,他嫣然是一个成熟的小伙子啦。
晓雨领他们到女生宿舍,虽然她对方均的不期而至很不理解,但当着他同学的面,还是尽量把话说得柔和:“再有几天就考试了,你们怎么还有空出来啊?”
方均指着他身边的同学解释说:“我是陪他来的,他家与你们学校一墙之隔,我想既然到了这里,就该过来看看你,有两年多没见了吧,老同学?哦,不对,确切是老同桌。”她对他的话未置可否,但也没有深究的必要。
方均那位同学带付黑边眼镜,规规矩矩的坐在床沿,挺斯文的模样,他环视一圈说:“别看家离你们学校近,以前还真没进来过,你们学校不但环境好,住宿条件也不错,这房子好像是新盖的。”
晓雨给方均的同学倒了杯热水说:“是啊,我们这一级正赶上校改,前两年,每星期都安排好几节劳动课,什么样的累活都干过,今年到好,旧貌换新颜了,我们也快毕业了。”
方均在一旁插嘴:“上劳动课有什么不好啊,锻炼锻炼身体,省得你弱不禁风,冻手冻脚的。”
方均一席话,无意间触动了她最初那根敏感的神经,她冷下脸哼道:“还那德性。”
方均一愣:“我那儿说错了?”
她语气生硬的说:“你自己知道。”
“我知道?”方均扬起眉毛,狐疑地看她,大家僵持了一会儿,方均的同学站起身来说:“你们玩,我该回家了。”
晓雨说了几句挽留的话,方均和他的同学在门口小声嘀咕了几句,方均转身闭门,顺手按了内锁。
“你锁门干什么?”
“我怕让别人看见,对你影响不好。”方均依在门口说:“这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吗?我喜欢的人,我是不会忘的,我们分手后,我的确想过要把你彻底忘掉,我尝试着不断结交新朋友,充实生活,有时候,我也感觉没有你,我依然过得很快乐,但那个该死的雨夜,它淋湿的不仅仅是我的衣服,还把我的心灵,我的情感彻底拖下水,陷进泥泞,我想出都出不来啊,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喜欢你啊,你总不至于讨厌我来看看你吧。”
晓雨勉强一笑:“大冷的天,你老远跑来就是为说这些?你觉得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方均低头轻声说:“我知道我来的不是时候,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方均,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现在咱们都不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啦,该是对自己的感情和行为负责的时候了。”
方均语言有些激动:“晓雨,我会对我们的感情负责的,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爱!”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方均,你要是没别的事,我想我该上课去了。”
方均依在门板上未动,他温情脉脉的目光滑过她那皙光洁白的面孔,啊!雨中那个吻匆匆,太匆匆了,像一片洁白的雪花,飘落在他宽大的掌心,刚接触到他的热度,便攸然消失了,只空留一场亦真。亦幻的美丽梦境,牵引着他。追随着他。索绕在他青春的雨季里。他记忆的闸门如潮水一层一层泛滥开来,多少年的期盼,多少日的思念,难道终究都是空吗?他的泪水无声滴落,他用几乎哀求的口气说:“我可以再抱抱你吗?”
晓雨垂头默立,心乱如麻。
他张开双臂揽她入怀,他把她抱到床上,开始疯狂的吻她,他是痴迷的。忘情的,而她却是清醒的。麻木的,她冰冷的身躯承受着他给予的一切,或许直到这时,她才真正意识到她错把生命中最珍贵的初吻给了一个不该得到的人。
她的乖顺,纵容了他热烈的欲望,他一只手环住她细长白嫩的脖颈,另一只手隔着衣服沿胸部缓缓下滑,她耳际传来他梦呓般的呢喃:“晓雨,让我摸……”她感觉他的手已伸进了厚厚的毛衣,触到了腰带,她清醒的意识一下子激发了油然而生的火气,她扬起手狠狠煽了他一记耳光:“方均,你疯了吗?”
方均捂着热辣辣的脸颊颓然跌坐在床头,他语无伦次地说:“我不是故意的,刚才,对不起!我想以后……”
“以后?”她截住他的话:“你以为还有以后吗?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假如以前你对我真的有过感情,那么这次咱们也算扯平了,以后,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听到了吗?”
还没等方均答话,宿舍前的水泥地板上,响起了一串清脆的脚步声,下课了。她匆忙拢了拢头发,打开门,她把放在床头的呢子大衣递给方均,将有些零乱的床单重新铺平,方均穿大衣时笑了:“唉!女孩心,小眼针,看来话说得没错啊,放心,不会有人注意的。”
晓雨斜他一眼:“你怎么知道,快走吧,记住以后别让我在这儿再见到你。”
方均一脸坏笑:“那你允许我在哪儿见到你呢?你找我也行,我敞开心扉迎接你。”
晓雨指住他的鼻子:“还欠揍。”
“丁晓雨,你可够狠的啊,”方均摸摸似乎还依然发烫的脸颊,长这么大,父母还没舍的打过我呢,不过,这活又说回来,你要是也喜欢我,我天天挨耳光也情愿。“她叹气道:”唉!方均,你总是这般让人瞧不起,厚脸皮……。“方均说:”得了,算我倒霉吧,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我什么都是错的,我该死,我该下地狱,你满意了吧。“
方均整好衣领,迈开步子走到门口,突然他又转过身来说:“后会有期。”
晓雨惘然地看着他走远,心绪难平。
方均在生活中的兀然闯入,像一颗石子投入她微波粼粼的心湖,击起串串浪花。接下来的几天,她神飘意散,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应付考试,期末成绩也因此跌落了几个名次。
生活中一些始料不及的细枝末节,有时会对人的一生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有些是能够弥补的,而有些则是永远都弥补不了的,方均走了,他带走了她一颗宁静的心,他对她剪不断的情丝,犹如她对他挣不断的锁链。春天到来后不久的一件事,又使她倍感神伤。
方均果真又一次出现在校园里,还好,当他站在教室门口的时候,正是课间,熙熙攘攘的人流,除了晓雨,每人在意他的存在,晓雨趴在桌上,甚至连和他打声招呼的欲念也没有。一会儿,方均让一名女生过来传话,晓雨就让那女生捎话给他,说她病了,这几天没来上课,方均哪里肯信,他知道她故意躲他,索性就在班里的男生宿舍住了下来,他让虞西中学同学孙小辉一遍遍捎话。无奈,晓雨把心事告诉了同桌刘丽,刘丽性格内向,沉稳而颇有心计,家就住在学校附近,是班里少有的通校生之一,尽管在年龄上,刘丽大不了她一个月,但在生活中,刘丽却时时处处以大姐姐的身份自居,刘丽经常从家里给她捎些水果。饭菜,每逢周末,刘丽还喜欢约她到家里玩。刘丽的父母承包了一大片果园,还种着一亩多菜园,他们对人热情真诚,对晓雨也像对自己的女儿一般亲切。
刘丽沉思片刻说:“既然你实在不想见他,那就不如将错就错,干脆向老师请个假,先到我家住着,等他走了,你再会来上课。”
方均在男生宿舍孙小辉那儿住了三天,晓雨不知道那三天他是如何度过的,也想不通,高考在即,他何以会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虚掷光阴,带着疑惑和歉意,她约了孙小辉。
孙小辉高高瘦瘦的个子,清秀文雅,他腼腆内向,从不主动和女生打招呼,难怪同窗七载,她从未在意过这个男孩,也没想过已和他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如此之久。
他们信步走在校园的操场上,这是周六的一个傍晚,落日的余辉将空旷的操场涂抹成黄金的一片。
操场边堆石场的高土堆上,郁郁葱葱长满了毛茸茸的青草,微风过处,荡出阵阵清香,草丛中,偶尔传来一两声蝈蝈欢快的鸣叫,给这黄昏静寂的校园,平添了一丝生机。
他们如同一对恋人在弯弯的跑道上散步,这是她生命中第一次约男生出来,纵然并非谈情说爱,可多少也有些局促紧张,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她又咽了下去,看看天便即逝的晚霞,晓雨鼓足勇气说:“这几天,方均没少给你添麻烦吧?”
孙小辉笑笑:“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咱都是同学。”
孙小辉看着远处,幽幽地说:“真没想到方均还是这么固执的一个人,这两天我跟他说你真的没来上课,他连我的话也不相信,晚自习总要跟我到教室里坐会儿,就好像咱俩串通好了故意骗他似的。”
晓雨随口道:“何止固执,他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孙小辉侃侃而谈:“在我的印象中,方均聪明。贪玩,很有感召力,也许那时还小吧,分别近三年了,他变得连我都快认不出来了,本来在男生当中,抽烟是很平常的事,但方均抽得太凶了,他自己带的几盒抽完了,又问别人药,再没有了,竟跑到新生宿舍里要,那架势,简直比在自己的地盘上还霸道。”
听到这些难以置信的话,晓雨心里猛然象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疼痛很快过去了,她神情漠然地说:“想不到他竟堕落到这种敲诈勒索的地步,不可思议!”
孙小辉连忙解释:“别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有意在你这儿诋毁他的品性,我只是感叹他的变化,因为在我看来,方均应该不是这样的,过去他是那么乐观。豁达,似乎与谁都合得来,而现在似乎看谁都不顺眼,精神萎扉,完全是一付悲观厌世的模样,听他的意思,可能已经退学了。”
“退学?”晓雨吃了一惊:“咱都快毕业了,他干吗还要退学呢?”
孙小辉摇摇头说不知道。
天渐渐黑下来,整个校园已消融在朦朦夜色中,远处一排排教室和宿舍的窗口开始透出点点灯光。
他们默然地往教室走去。
第三章:那一场风花雪月的苦苦单恋
高考分数的不尽人意,让晓雨募然生出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不要说是父母,就连自己的良心都难说得过去。黑色七月,她心头像压了一块巨石,沉甸甸的,而这种烦闷自责的情绪却无法宣泄。
村西头那条通往县城的蜿蜒土路,遇风尘土飞扬,逢雨坑洼泥泞,多少年以来,一直都是困绕车辆行人的头等难题。
这一年,镇里更换了领导班子,人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不,第一把火就烧起了本土工程,他们奔着想要富先修路的大政方针,把路面按段分到各村,各村又按人口具体分到各户。
丁晓雨一家五口,可最好的劳动力丁晓兰。丁晓文都没在家,出工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年迈的父亲和刚毕业的晓雨身上。
建筑工地上没轻松的活,铲土。扬沙。搬石头。铺路基。垫小石子……一天天烈日的暴晒下从早忙到晚,手磨破了,白皙的皮肤变黑了,串串汗珠似蚯蚓爬满了面颊,最后,一滴一滴滚落在那片辛勤劳作的土地上,她没有任何的抱怨,相反,产生了一种全力以赴酣畅淋漓的快感,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暂时把她从失落的梦魇中解脱出来。
这天中午,晓雨和父母像往常一样出工,回家吃饭。刚一拐进胡同口,远远的,便瞧见自家门口站着一位穿红色衣裙的女孩,待稍近些,才看清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惊喜地喊道:“刘丽,怎么会是你呀?”
刘丽端详她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晓雨,你,你怎么这么黑了?这要是换了地方,我一眼还真认不出你来。”
“是么?”她爽朗的笑道:“你什么时候到的,久等了吧?”
刘丽走过来接住她肩上的工具说:“这么重的活,你能干得了吗?”
“还行吧。”她又问刘丽:“这些日子你都在家里做什么呀?”
“玩呗”刘丽指指她自行车后座上的一网兜蔬菜。水果,“偶尔也帮父母照看一下果园菜园。”
“刘丽,你能来玩,我就很高兴了,还带这些东西干嘛。”
“自家地里种的,让大娘大爷尝尝鲜。”刘丽说完又热情地和随后而至的晓雨父母打过招呼,晓雨帮她把自行车推至院中。
父亲下好茶叶,母亲打开风扇,大家围坐在橙黄色的茶几前,相互寒暄了一阵。刘丽道明来意:“听说一中办了两个校外辅导班,全县招生,过两天我想去看看,晓雨,如果你也去,咱们搭伴一块去。”
晓雨转脸看看父亲,她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刘丽的话,她知道去一中复读,那肯定是要交一大笔学费的,父亲舍得吗?
母亲明白了女儿的心思,她边给刘丽倒茶边说:“你同学大老远的约你,就一块去看看吧,只要明年能考上大学,多花点钱没什么,这几年,你爸爸的退休金长了,种地收入也不少,又只你自己用钱,在哪儿复读都蛮供得起。
父亲慢慢品着茶,一付悠然自得的神情,他语气平和的随着母亲说:“你妈说的对,现在咱家日子好过多了,只要你自己觉得有把握,到哪儿复读都行,我不拦你。”
县城一中,坐落在山川秀美,景色宜人的莹草山脚下,它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校园里的某些建筑依然保留着原有的古朴风格,雕廊画栏,四角小亭,精巧典雅,尤其学校大门内侧的一株弯脖大榕树,青翠欲滴,阅尽沧桑,逢开花季节,花团锦簇,幽幽花香,纷纷花絮,弥漫了校园的角角落落,不知陶醉了多少花季少男少女。
丁晓雨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风景如画的美丽校园,唯一让她略感遗憾的是并没有和刘丽分在一个班。刘丽在新同学入学不久后,便已去了当年县里办的电大班。晓雨的第二个同桌韩冰冰,是自己以后排搬过来的。
说老实话,她对韩冰冰的第一印象糟糕透了,小姑娘个头不高,四方脸,黑黝黝的皮肤,留着齐耳短发,韩冰冰每日都从她桌边飘来飘去,最初让她记忆深刻的是韩冰冰的笑,那笑声尖细悠长,形若无人。后来,晓雨才发现,这个韩冰冰决不是表面看上去清纯活翠,张扬爱出风头,她还是各任课教师重点培养的高考宠儿。韩冰冰才思敏捷,擅长逻辑,是全校乃至全县文科班的数学皇后,其它科则稍显平常,这大约也是她第一年高考落榜的主要原因。
韩冰冰有个男朋友,那男孩比她成绩好,当年便摘取了文科班的桂冠,轻松进了省城一所重点本科院校,韩冰冰很爱他,她说自己学习的动力多半来源于对省城那所名校的向往和追求,丁晓雨深受感动,只可惜这种感觉她是体会不到的,她在经历了高考落榜,整个暑假的超负荷体力劳动,重新背负起父母的期望和嘱托,她尝试着一步一个脚印艰难跋涉,在太过仓促短暂的岁月中,她收获了一季花香。
那一年秋天,她平静的踏进了市里一所专科院校。
学校驻于市郊东侧,占地百余亩,是一座颇具规模的现代化范园式学校。那些形态各异的假山环绕着清澈碧绿的湖水,水中直冲云霄的喷泉,乳白色爬满青藤的抄收游廊,独具韵味,布局别致的奇花异草,簇拥着一座座节次鳞批。高大宏伟的建筑,每一处风景,皆令人叹为观止,流连忘返。
教学楼与女生宿舍,对峙而主,遥遥相望,每天晓雨和同学们轻轻松松一地往返期间,生活于她而言,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许多年,那些沉淀在心中的失落与期盼,理想与现实的错位,在经历艰难曲折,千回百转之后,终于合二为一了。
晓雨当初填报了计算机这个热门专业,不想却被调进了财会专业,同学们除了在专业课上还舍得下点功夫,其余时间大都玩去了。
晓雨的同桌葛静是市区一位漂亮的女孩,那种漂亮绝不仅仅是脸蛋长得好看,更兼都市女孩持有的气质与身段,葛静性格开朗,一天到晚神采飞扬,充满青春的活力。这样一位魅力四射,夺人眼目的白雪公主,很快便成了班里众多男生竞相追逐的目标。葛静在众多的追随者当中,最终选择了在她身后的团支书田力涛拍托,惹得一家人既羡慕又妒嫉。
田力涛的同学于枫,来自遥远的海滨小城,他说话慢吞吞的,幽默风趣,于枫平时言词不多,刚入学那会儿,大家坐在一起说笑,他是最默默无闻的那个人,但他诚心的正话反说,点石成金,又时时逗得人捧腹大笑。
于枫天生就一幅好嗓子,粗狂豪放的男中音,尤其把王志文的歌模仿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在大一的元旦文艺晚会上,于枫和最前排的小女生姚美美合作,演唱了王志文。姜珊的《想说爱你不容易》。此后,姚美美便经常找他,操场上,食堂里,图书馆都留下了他们成双入对的翩翩身影……似乎‘姚于’之恋已风推浪涌,顺理成章。但是不久,从姚美美形单影只,楚楚怜人的落漠神情中,凭女孩的直觉,晓雨猜想他们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
有一天,晓雨跟于枫借小说,她接过书时调侃说:“这一阵总拿小说打发日子,失恋了吧?”“哪儿跟哪儿啊,”于枫腼腆的笑笑:“我以为自己捡了个妹子,无奈人家不认我这个哥。”
于枫的话拨动了晓雨的心弦,她眼前蓦然闪过方均的影子,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微妙,也许仅仅一刹那,就会一泻千里,无法抑制。
无可救药的,她爱上了于枫。
于枫走进了她的梦乡,远远的向她招手,她拼命追跑,累得娇喘微微,香汗淋漓,但却总也抓不住他半丝影儿。每每从这样的梦幻中醒来,人常常陪上一夜的泪水。
她被无形的情感折磨着,虽与于枫近在咫尺,思念却远隔天涯,每日关注着他的行踪,揣摩着他的心思,可当目光碰触,她又故意伪装出一付漫不经心的样子,小心翼翼的维护者那份已经显得沉甸甸的友情。
有时候,她简直被这种近似痴迷的情感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于枫无疑是离她最近,玩得最好的朋友,他虽然拙于词令,却温和善良,特别易处,他对她象对姚美美一样的单纯,读读了友情,意味着什么?她没有方均穷追不舍的勇气,也不能做那傻傻的小女生姚美美,她只能在心里独自品尝着那份无花无果,既无从开始亦没有结束的苦苦单恋。
无论于枫走到哪儿,她似乎都能感觉到,他的举手投足,一频一笑,尽收眼底,令人回味无穷。她仿佛只为他的存在而存在,只为他的喜忧而喜忧,他喜欢什么,她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去说。他说的一些,以前她丝毫不感兴趣,无理打断的话题,现在也能饶有兴趣地听完,在她眼里,已没有了顶点缺点,或者说缺点也变得纯朴可爱,他象她的魂灵每日如影随形,她对他的爱象阳光,只有无私的奉献,并不奢求什么,她觉得在他面前,是那样的不自信,甚至觉得自己火一样的热情卑微而渺小,是对他孩童般纯真友情的残踏……
一场突如其来的情感风暴,席卷了她整个有限的思维空间,偶尔也会从于枫咪咪笑的眼神中捕捉到某种温柔的东西,但她不敢确定那是“爱”的信号,还是根本就是一种错觉,痛并快乐着的日子即漫长,又充满期待,所谓的期待并非指对未来的希冀,而仅仅是想多看他一眼,多跟他呆在一起,正是这种心理作怪,每个周末的晚上,晓雨总喜欢有事没事往教室跑,尽管于枫很少坐在她身边“等”她,她往往乘兴而来,扫兴而归,但她却并未因此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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