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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聊斋的世界里-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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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王子腾摇了摇头,不想在说这个问题,而是道:“青儿,天色已经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我明天还要参加曹州花魁大赛,也要准备一下。”

小青蛇道:“那好吧,我先走了!”

王子腾温煦的笑道:“去吧,好好的休息,明天的时候,我带你去看一看,这曹州城中,一年一度的最为热闹的赛事。”

“到时候,才子佳人络绎不绝,江湖豪客隐约浮现,可以尽兴的玩耍一番,这也算是历经了一番世态人情,有助于提升你的修为境界。”

每年的阳春十分,对曹州而言,确实是个美好的日子,这个时候,百花盛开,群芳争妍,更为难得是,这个时候的曹州,也是牡丹最为盛放的日子。

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也就选在了牡丹最为盛放的时候举行。

正所谓曹州牡丹甲天下,花中富贵冠群芳。

牡丹是国色天香,是当之无愧的花魁,故而花魁大赛,又被一些读书人成为冠群芳!

群艳争锋,谁能够在才华、在容貌上更胜一筹,成为冠绝群芳的花魁呢?

冠绝群芳,技压群雌,一举成为曹州城最为才貌双全的女中魁首。

成为花魁的女孩,都可以提出一个不伤害天理的要求,只要是不伤天害理,评委团就会通过,就会认可。

除此之外,更有百万白银作为花魁的奖赏。

可以说,一旦成了花魁,几乎是名利双收,立即就能够名动天下。

每一年的花魁大赛,都是由曹州城中几乎是所有有些名气的商人共同出资筹建的,这些人财大气粗,视钱财如粪土。

信手一挥,白银如雪,挥挥洒洒的飞扬出去。

不过,这些钱也不是白出,一则是要宣扬他们的东西,二则是他们要求,必须在评委团中有着一个名额。

想要评出花魁,除了众望所归,携着滚滚大势,技压群雌外,而更多的情况是,群芳争妍,各胜擅场,很难排出高低。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非常有名望,非常有才华的人,组成一个评委团,来判定谁为花魁。

评委团的人,一共七人,数年来,一直被曹州的富贵中人所掌握。

而一些青楼的女子,甚至是一些良家女子,为了能够在花魁大赛中,取得一些好名次,甚至放下了尊严,自荐床第。

评委团的人自命风流,自然也是来者不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夜来香

ps:这几天农忙,还要上班,断然不会断更,但是很有可能会一更,若是有时间,我定然会写第二章的,还请大家能够支持一下,订阅、打赏、投票,感谢朋友们这段时间的订阅和打赏、投票,码完这一章了。。。。。。下地去了。

银月如钩,高挂柳树梢。

繁星似锦,光辉闪耀,白茫茫一片。

夜,已深。

万籁俱寂,惟有清风闲,微微吹动,还带着一丝料峭。

一条条青石小路,铺向远方,平整而宽厚;月光挥洒下来,银白似雪,仿若给青石小路覆盖了一层银霜。

忽然,一顶轿子从路的尽头出现。

轿子非常秀丽,抬轿子的四个人,也显然并非是普通人。

抬着轿子,在青石小路上,飞快的奔走着,没有发出一点儿的声音。

衣衫不起,踏路无声,快速如电,很快消失在路的另一个尽头。

秀丽的轿子没有过去多久,又有一顶轿子,从着路的尽头出现,也是四人抬轿,四平八稳,一如开始的轿子一般,在安静中,迅速的离开。

一顶轿子、二顶轿子、三顶轿子、四顶轿子。。。。。。。

寂静的夜,放佛忽然间就要热闹起来,大约有着几十顶轿子,不分前后的出现在青石小路上,消失在青石小路的尽头。

出现的轿子,装饰的极尽秀美,一看就是抬的女眷。

这么多女的。深夜之中,去了何方?

为什么又会有这么多的女的。同时走上这条路。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清风轻拂,明月高照,十多顶轿子过去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其他的轿子,夜再一次恢复了本属于它的宁静。

宁静的春天,天空上有繁星点点。

一群女人在这繁星满天的夜晚,去了路的远方。

或许,路的尽头是成功吧。

“张学政,我是碎梦楼的如花。有些事情,想要和你一夜深谈,坦诚相待。”

一顶软轿,停在了曹州张学政的一处别院中,这一处别院,纵使是张学政的夫人也不知道,可是一些有心人,却知道,张学政在这个地方有着这么一座别院。

别院中的门开了。一个老门子,探出头来,看着月光下,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咧嘴一笑:“这位姑娘,深更半夜的,怎好与男子相会。何况我家老爷,一身清风。姑娘还是请回吧,老爷他是不会见你的。”

姑娘穿着一件白色的轻柔长衫。长衫紧紧的裹在身上,把整个玲珑的娇躯都呈现出来,前凸后凹,曲线优美。

一双眼睛亮晶晶,如天上星,一头乌发轻轻的披散下来,随风舞动长空,飘飘如九天广寒宫中的仙子临尘。

听了老门子的话,她并没有生气,微微一笑,如一束绽放的夜来香,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

叮当。。。。。。

纤弱的手掌中,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手掌摊开,月光照下,当即就泛出一道醉人的光芒,金黄的光芒弥漫,让人的眼睛一看上去,就不舍得在离开。

黄金!

十两黄金!

出手就是黄金十两。

轻轻地递了过去,朱唇微启,声音如玲:“老爷子,这点心意,是小女子请老人家没事的时候喝点茶水。”

老门子的眼睛,在看到黄橙橙的金子的时候,原本有些浑浊不耐烦的眼睛,猛然亮了,明光闪烁,犹如精电射出。

嘴角裂开,露出一排排的大黄牙,笑了。

“这怎么好意思,我家老爷是读书人,是君子,我是老爷的门子,怎可收取这种黄白之物,一旦让外人知道,平白坏了名声。”

手颤抖着,想要去接,可是眼睛的余光,扫了扫,这女子身后站立着的四个彪形大汉,每一个大汉,都虎背狼腰,带着一股煞气。

如花姑娘冰雪聪明,闻弦歌而知雅意,淡然一笑,如花绽放:“老爷子,这四个人,都是我的心腹,断然不会有人敢多嘴多舌,这点金子,是小女子孝敬你的,天知、地址、你知、我知,除此之外,不会有人知道的。”

“小女子也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能够在今晚,陪学政大人好好的聊一聊,你可能不知道,我对学政大人一见深情,要是能够有一夜缱绻,绝不会少了老爷子的好处。”

还有好处?

事还没有办,就出了十两黄金。

一旦事成。。。。。。

其中的好处更是可观。

老门子笑了,也不再客气,不再矜持,伸手接过来十两黄金,道:“既然是你一片孝心,我也不好拒之门外,就暂时收下了。”

“只是虽然你对老爷一片深情,只是你也知道,我家老爷情深义重,不轻易留人过宿,我去看看老爷的口风,你在这里等着。”

如花大喜:“好,有劳老人家了。”

老门子转身离去,弓着的身子,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一地的影子逐渐消散。

“是哪个地方的人到了?”

房间中,张学政显然还没有睡,作为明日花魁大赛的评委之一,他知道今晚定然会有很多美女自荐枕席,而且还会收入不菲。

老门子道:“是碎梦楼的如花!”

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声音:“碎梦楼的头牌。。。。。。让她进来吧,听说她吹箫品玉的功法极为上乘,今天要好好的见识一番。”

如花进,四人抬着轿子离去。

学政房中,红烛灭,纱帐放,吹箫品玉,一夜到天亮。

王富贵作为曹州商人的代表,也是这一次花魁大赛的代表,是七大评委团中的一位,此时他也在软香温玉中**。

白皙的肌肤,富有弹性的隆起,还有那迷人的大森林中溪水潺潺。。。。。。

手指轻滑,曲线玲珑,手掌轻抚,高低起伏,攀越着山峰,寻找着溪谷,毫不停留,仿佛是不知疲倦的豪客。

今夜的每一个评委团的床上,都热闹起来,洛袜乱飞,汗如雨水,湿透了人心。

咣当!

又是一个评委的房间里,关上了窗,遮掩了窗外的月。

一丝光亮也照不进来,十分黑暗。

黑暗中,侬语频传,仿若不堪杀伐。

杀的一泻千里,杀的娇声不断。。。。。。羞了窗外的月,红了天上的星,迷乱了天地间的那一缕清风。

天,逐渐亮了。

可是却依然阴沉沉的,有着乌云密布。

哗啦!

一道闪电闪耀,在黎明的十分,天空上,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雨水串成珠子,大有遮掩乾坤,渐欲迷人眼之势。(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谁与争锋

春雨贵如油。

而这场春雨仿若不要钱似得,从天色还没有真正放亮,就开始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雨水穿成了珠子,滚落人间。

斜风细雨,冰寒刺骨,春日的雨水还是有些太过于冰冷。

浓浓的乌云遮掩着天空,挡住了阳光,让整个本应光亮的早晨,有些昏昏沉沉。

雨,一直下。

可是花魁大赛的场地,依然如故的开始布置起来。

顶着雨,冒着风,湿透了后背,流过了脸颊。

除此之外,在下着雨的大街上,已经陆陆续续的来了很多人,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三三两两的,后面便是成群结队的,向着这里赶来了,大有一种万人空巷,摩肩接踵之势。

“今天花魁大赛开始,春雨有意,也来嬉戏,却是个好兆头。”

一处临近花魁大赛的酒楼上,临着窗户的地方,坐着两个人,都是一身青衣书生打扮,此时正在浅饮细酌,推开了眼前的窗,透过风雨,向着场地上看去。

这一片场地,其实就是一个舞台。

今天曹州城中,许多的绝色佳人,就即将在这舞台的大中央,向着天南海北的来客,献上自己最拿手的技艺。

载歌载舞,欢庆着春日的勃勃生机,与所有的人,一起欢乐无限。

同时,也将在这里,选出一年一度的曹州花魁。

曹州花魁不但要艳冠群芳,还要才华高超,绝非是空有其表的花瓶人物。而是才貌双全的巾帼英雌。

“世玉兄说的好,听人说。世玉兄为万花楼的玉珍姑娘亲自做了几首诗词歌赋,有了世玉兄的大作。加上玉珍姑娘的宛转歌喉、美妙身段,这一次的曹州花魁定然花落万花楼中了。”

青衣书生矜持的一笑:“洛水贤弟说笑了,曹州地界卧虎藏龙,我不过是读了几年书,随意写了几首诗词而已,能有什么水平,和这曹州地界的读书人争锋?”

谦虚之际,又有着几分傲然,大有睥睨曹州。横推无敌手的气概。

那被称作洛水的青衣书生,闻言笑道:“世玉兄是永州府的大才,今年大考的时候,永州的榜首秀才,诗词之绝,无人能比,曹州能与世玉兄比肩者,了了而已。”

“更何况,我听说这次曹州举办的清水诗话的第一名。却被一个刚刚进学的童生力压众多秀才,生生的夺了去。”

“你说这是不是个笑话,一群秀才,读书多年。腹中的墨水,却还不如一个童生,说起来。真是令人扼腕叹息,曹州的读书人。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世玉眼中精光一闪,笑道:“我也听说了。据说那个童生,还是刚刚读书不太久,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个采药郎,几乎是没有读过书。”

“不过,我还听说,他的父亲,是曹州城外乡野间的一名老秀才,考了一辈子,连个举人都没有考上,不过家中藏书颇丰,也算是书香门第,或许老秀才,曾经教导过自己的儿子吧,不然的话,他哪里来的才情。”

洛水道:“哈哈哈。。。。。。不过是个名落孙山的老秀才,考了一辈子都考不上举人,可见也是朽木可雕也,我想那童生或许是刹那灵光闪烁,得了一首好诗,毕竟这诗词之道,还是非常的需要妙手偶得之的,能够起步成诗的,毕竟还是少数。”

世玉点了点头,深以为然,不再说话,就见窗外的雨,这个时候,居然渐渐的停了,整个天空慢慢放亮,也没有了刚才那种乌云压顶的压抑感觉。

雨后的空气,分外的新鲜,深深的呼吸一下,就会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的思路,也会因此变得活跃起来。

“张学政,你也来了!”

舞台上,评委团的人,陆续到了。

王富贵见到张学政的时候,立即站了起来,笑着打着招呼。

七个评委团的人,已经来了六个。

张学政就是第六个,还差最后一个人没有到。

来的七个评委团的人,有执掌一方的学政,也有出资筹办的商人,也有才动曹州的大儒,更有诗词扬名的名家,当然,这一切的人物中,还有一位,那就是曹州府的新任县令。

孟浪被剑仙半路截杀,神威侯因升仙令也死在了曹州城外,为了加强曹州城的治理与安全,天统皇朝的当今皇帝,派了一位极为干练的朝中大臣,前来曹州,做一方的县令。

这位县令,是进士出身,学识渊博。

今天也被请为曹州花魁大赛的评委之一。

县令还没有到,其余的评委,便首先互相热络起来。

“原来是王员外,你也到了。”

张学政微笑着点了点头,也一一的和着其他的人打着招呼。

打过招呼之后,张学政便寻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不言不语,养气存神。

“张学政,今年参加花魁大赛的人数,可是不少,我听说,除了附近的青楼头牌都到了之外,还有许多小户人家的女子,冲着那一百万的雪花银,也准备抛头露面,一决雌雄。”

王富贵长的胖乎乎的,脸庞十分红润,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绸子衣服,未语先笑,一团的和气。

张学政笑道:“这一次参加花魁大赛的人,如员外所言,人数实在太多,除了青楼头牌,还有许多小家碧玉,甚至是大家闺秀抛头露面,想要说出,谁能够力压群雌,冠绝群芳,我也不敢信口乱说。”

“不过,碎梦楼的头牌如花姑娘,身材婀娜,声音清脆,更是长的如花似玉,美丽动人,还有着名家半世山人为她写诗、写歌,应该有机会在最后的时候,独占鳌头,领袖群雌吧。”

提起如花,张学政便不由得想起来昨夜的时候,那如花把自己伺候的神魂颠倒的滋味儿来,那女人,简直就是个妖精。

王富贵笑道:“如花姑娘确实不错,不过,我更看好万花楼的玉珍姑娘,她有永州名士世玉公子为她做诗、做词,定然更有机会,问鼎花魁。”

张学政哈哈一笑:“现在说这个,还为时过早,等比过之后,自然会见分晓。”

“县太爷到了。。。。。。”

人群中,传来一阵噪杂。(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开场

霏霏的细雨散去,空气一阵清爽。

乌云也随之消失,一**日喷薄而出,金色的光芒有着一种直裂云天,光耀大千的磅礴无匹的煌煌气势。

金色的阳光下,一顶软轿,缓缓的从东方而来。

软轿很普通,没有特殊的装饰。

可是,这个时候,所有坐着的人,此时都站了起来,望着缓缓而来的轿子,脸上一片静谧,周围也在瞬间变得有些落针可闻。

这轿子是新任的曹州县令的轿子,曹州县令上任以来,这是第一次参加公共场合的盛事。

据说,县令刚来的时候,纵使是曹州的豪强乡绅的宴请,都被他拒绝了。

这一次,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从礼节上,给县衙送了一封评委邀请书,却没有想到,这位向来不动的新任县太爷,居然就真的屈尊纡贵,到了这里。

到了舞台前。

轿子缓缓的落了下来,轿帘掀开,走出一位年富力强,富有沧桑味道的中年男子。

男子一身便装,书生打扮,脸上挂着一些稀稀疏疏的胡子,嘴角无时无刻都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一双睿智的眼睛,在出来轿子的一瞬间,便环目四顾,一切尽收眼中。

“见过县太爷!”

六大评委慌忙走了下来,迎着新来的县令,笑着躬身。

县太爷笑道:“这里没有县太爷,只有一介书生刘子奇,今天我是来参加咱们曹州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来的。我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只是来凑个热闹。”

没有县太爷。只有刘子奇。

这样的话,谁敢当真?

俗话说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伊。

一个县的县太爷,有着破家灭门的能力和实力,面对着这样强势的存在,作为曹州府的百姓,谁真的敢把县太爷刘子奇当做普通人对待。

若是真有人犯二,把县太爷当做书生刘子奇,对县太爷直呼其名,平等以待,只怕用不了太久。就会落个极不好的下场。

众人笑着,一起向着舞台上的评委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左右早有一干侍奉,把茶水、瓜果,都慢慢的上了上来,大家伙一边吃着,一边准备欣赏就将开始的花魁大赛。

“花魁大赛报名结束了吧?各大名媛头牌是否也已经到齐?”

县太爷刘子奇,端身正坐,威风凛凛,望着另外一个方向。在那个地方,有着许多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

这一群女子,都是如花似玉,一个个月容花貌。婀娜动人。

正是前来参加花魁大赛的女子。

闻听县太爷问起,旁边的王富贵笑着在席上躬身抱拳:“大人,报名已经结束了。准备上来表演的人,也已经准备好了。就等大人一声令下,便可以开始了。”

刘子奇笑道:“我刚刚已经说过。这里坐着的只有书生刘子奇,没有县令刘子奇,你若是在一口一个大人,不做变通的话,定要罚酒三杯,以儆效尤。”

能够被县令罚酒,王富贵顿觉得与有荣焉,脸上一坨肥肉,因为兴奋,而变得不住的颤抖起来,一抖一抖的,散发出一阵肉波。

“刘兄的罚酒,我岂敢不喝?”

端过三杯酒,仰首喝下,脸上带着笑意,没有一点儿的不适。

刘子奇笑道:“酒既然喝了,那就开始吧,下面的人都等急了,咱们在这样啰嗦下去,非得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不可。”

王富贵微微一笑,知道这样的事情,县太爷自然不会亲自出面,唯有自己出面,到了舞台上面,细眯着眼睛,缓缓的望着人山人海,洪亮的声音,低沉而富有力量,犹如雷鸣一般,在曹州的上空响起。

声音如雷震,显然是一门功夫,王富贵也不是等闲的富贵人物。

“曹州牡丹甲天下,花中富贵冠群芳,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正式开始,看一看,今年谁能艳冠群芳,谁能技压群雌,成为巾帼英雄!”

“还请所有参与这次大赛的人还有小组,都不要紧张,尽情发挥,发挥出来你们最好的一面,给每一个到现场的人来一次最美好的视觉、听觉盛宴。”

“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问这舞台之上,谁主沉浮,谁与争锋?”

再一次环顾了四周,笑道:“我知道大家都有些迫不及待的要观看节目了,我也就不多废话了,第一场依然是有去年的才貌双全,艳冠群芳的万花楼的黛玉姑娘表演,表演的是今年清水诗话中,童生王子腾所做的那首清爽的诗。”

说完后,王富贵躬身退了下去。

一群女子,簇拥着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子,缓缓的走上台上。

上台的一瞬间,整个场面都静了下来,这个女子便是去年的花魁,至今已经嫁给一个富豪为妾。

她站在那里不动,就是一幅画,就是一张美人图,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就见她有着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泪光点点,姣喘微微;闲静如姣花照水,行动如若柳扶风。,心较比甘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清水诗话、花魁大赛,每年都会举办。

而花魁大赛开场,都是由去年的花魁,表演清水诗话上最好的诗词歌赋。

只是这样的表演,并不算是参加了今年的花魁大赛,历年的花魁,从来没有多次参加花魁大赛的。

这是历年来默认的规矩,从来没有改变过。

黛玉领着一群歌姬,到了台上,先是给各位评委团行礼,再向着台下的成千上万的人行礼,行礼的瞬间,眼中有泪花闪烁。

纵使是花魁,也不过是青楼女子。

纵使嫁为他人妾,也要抛头露面。

收拾好情怀,忍住悲伤,黛玉的歌喉忽然响起,天籁之音,缓缓的发出。

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好时节。。。!”

歌声响起,背后的歌姬纷纷舞动,随着歌舞悠扬,整个舞台上散发出来一种肃穆的气场,气场中的黛玉姑娘,此时圣洁的犹如一尊菩萨,载歌载舞,怜悯人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不成功便成仁

舞台之上,轻歌曼舞。

袅袅余音从舞台之上传了出来,舞动乾坤,歌舞升平。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一遍接着一遍,不断的重复着,天籁之音,仿佛从天际而来。

每一个字的吐出,便如玉珠滚动,落在玉盘之上。

黛玉姑娘身心皆融入这首诗的情境之间,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和动作,都如老僧解禅,大德说法。

附近的人,都有些神魂出窍一般,愣愣的,呆呆的,仿佛身临其间,化身居士,聆听高僧说禅。

饥来食,困则眠,热取凉,寒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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