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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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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躲得远远的,也不跟她讲话。有时候她会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我,然后很迷人地对我笑笑,使我很奇怪,我一直觉得自己神经病太敏感,所以我也会跟她笑笑,笑又不花钱,怕什么?
有一天中午放学,他们四个告诉我去大门口等他们,我说也怪了,何必跟地下党似的,还外加接头暗号和密码,以前不都是大大方方一起走吗?我也没多问,问了也不会告诉我,最多来一句:“乖,听话。”于是我就在学校门口冒着被晒化了的危险等他们。好不容易看见了,我一数怎么五个人,多了一个女的,我眼神不是太好,也没看清,但我发誓绝对是个女的。等他们走近了,我才知道不对了,我多了个二嫂,这什么时候的事儿啊,我是一点不知道。那女的叫方巧,旁边那个班的大美女,我家叶铭毅哥哥什么时候追到她的,我就不清楚了,没在我这儿交申请就不算过关,但当着方巧的面,我也只能一口一个二嫂地叫得特别活泼可爱。再怎么样,要收拾也只能收拾叶铭毅,关人家什么事呀?所以那天晚上,我把“家规”向叶铭毅重声了一遍:
我,程逸雪是一家之主,未经我同意大小事情不能执行。最重要的:找女朋友之前要交申请,申请通过,经过考核,方可生效。我所有的嫂子,都要像哥哥们一样疼我,爱我,对我好。什么都要想着我,把我当亲妹妹。还要对哥哥们好,要温柔贤惠,善良聪明,知书答礼……
以上这些本来是留着他们结婚前用的,结果现在提前执行了。这些要求,对于别人来说根本是无理取闹,有的时候我一个人想想,也对,我算什么呀,凭什么管他们那么多,就因为他们很喜欢我,就干涉人家内政,会觉得自己很八婆。但他们似乎很愿意被我管,就像我喜欢乖乖听他们的话一样,彼此都知道,都是为了大家好,只有真正关心一个人,才会对他所有的事情都那么在意。
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对这个二嫂很满意,的确够知书答礼,长得也漂亮,很照顾我。她不像我那么任性,还像哥哥们一样包容我说风就是雨的脾气,和我特别谈的来,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她。每天早上,看我二哥哥那么幸福地接她来上学,我也觉得特别满足。方巧常常在晚上打电话给我,我们会讲很多心里话,有一次我跟她开玩笑说:“我可告诉你,你把最疼我的哥哥都抢走了,你可要好好对他哦!”然后她说:“哦,我抢了?那你抢回去嘛!”我们就都傻傻地笑。其实,自从叶铭毅和方巧在一起后,他没比以前少疼我。方巧也很大方,有的时候,叶铭毅说要陪我而不能送她回家或者不陪她吃饭,她也不生气,别人说我的不好,她还帮着我说话,而我也认定了她是我未来二嫂。
一天,我问了刘辉一个问题,我说:“你说我对班里的人都那么好,惟独对代嘉佳很冷漠,我会不会太过分了?”
他说:“什么时候你也会想那么多了?”
“不是啊,我只是觉得人家新转来,又不太有人理她,我对她好一点,大家都会对她好的吧?”
“笨姑娘,你要再想那么多就不可爱了!只要你天天都笑得开开心心的,其他的事情不是你该想的。OK?”他不会太过多地宠我,但他一定要我开心,我会让自己尽力在他面前笑,因为只要我高兴,他就会高兴。
过去我从来不知道我可以影响别人的心情,总觉得自己不够好。和杰杰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这样,我甚至觉得哪天他不要我了也是理所应当,他太优秀而我太平凡。那时侯,我幸福却有所顾虑。我初中时有个同桌,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叫林子臣,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他安慰我。我们视彼此为知己,他经常问我和杰杰在一起是不是很幸福?我会告诉他很幸福。有一次我却反问他:“你说我可以幸福多久?”他没有回答我,只跟我说了一句话:“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一下!”然后他就被我狂扁了一顿。晚上我接到了他的短信:不要去想未来的事,这样你才会更加幸福。
在我看来,这是全世界最管用的一句话,所以那以后的生活我才会那么无忧无虑,天天笑啊笑的,长了多少皱纹都不知道。林子臣现在和杰杰在一个学校,他告诉我这一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让他帮我把杰杰看好了,有任何动静立即向我报告不得有误。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已不想知道关于杰杰的任何事情。人总要向前看,眼睛又不长在后脑勺上。
第四章
    那天早上,大概十点还不到,我睡得最高兴的时候,一个接一个的电话让我很抓狂。先是方巧约我逛街,然后是陈冬娜约我吃饭,再然后是我一个朋友的姐姐的男朋友让我去看他们乐队的演出。问了时间,我就安排好了:和二嫂去逛街,再带着二嫂去跟陈冬娜她们吃饭,晚上去看演出——带上她们一起去,人多才热闹。我就是聪明,很快就把事情搞定了。
方巧自从成为我二嫂以后,长得越来越漂亮了,本来就漂亮,再被恋爱滋润一下,每个笑容都那么幸福,走在她旁边我是那个自卑啊。而且她买衣服和我一样有品位了,不愧是我们家的人,被我教育得那么优秀。
都说男人陪女人逛街是最累的,其实我觉得女人陪女人逛街也很累,就算是我教出来的,也有差距,虽然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可也差得太远了吧?我那可是自认为的设计师的眼光,可我说这件好看,她非说另一件好。女人哪,怎么悟性那么差呀?不对,我应该脸红了,对于别人好像我也是这样。
逛得差不多的时候,我让她和我一起去找陈冬娜她们,还走在路上,陈冬娜的电话就来了:“快点来啦,大小姐,就差你了!”
“她们都到了?”
“废话!”
“那么快?我也马上到了。”
“你快点来啊!”最后她又补充了一句。
这女人真够罗嗦的,“快点”来,这不已经来ING了吗?然后转头告诉方巧:“得,今晚咱有得疯了。那群女人,够你受的!”她很淑女地笑笑,让我突然觉得怪异。是啊,一群“疯女人”(包括我在内)中间有那么一个大气不出,笑容淑女的,怎么看怎么不习惯——是人的都不习惯。
还没见陈冬娜,就听见她的声音了,我那时侯在街头,估计她在街尾,她那嗓门又尖又咋,旁边还有几个好一点的,但也够要命的。所以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也要很咋,不然绝对是被打击得没有发言权。去之前我已经交代好了方巧,只要感觉跟她们很熟就好了,不讲话会被她们视为异类的。今天是陈冬娜请客,大概她发了什么财了,她没说,管它呢,有饭吃就OK了!
见到她们之后,先是一个一个顺着拥抱,然后一个一个介绍给方巧认识,最后郑重地介绍了我家二嫂。她们都夸她漂亮,把她夸得不好意思。我拉了她一下,果然冰雪聪明,她知道装也要装得从容大方,勇敢地接受别人的表扬。我想起一会儿还要看演出,于是问:“娜娜,还有谁来吗?”
“没有了。走,进去吧!”说着,陈冬娜拉着我们一起进去了。
“我说娜娜,你是不是发财了?”没等我想起来问呢,就有人先帮我问了。
“请你们吃饭也不行啦?非得发财才能请啊?耍大牌吗?”
“我们本来就大牌!”我们的口号喊得特别响亮,不少人转过来,用眼光向我们表示了他们的不满。
吃饭的时候,我们没有老实的,方巧也挺随和,和她们一会儿就玩开了,还不亦乐乎。尽管身临其境,但我一直都想不通,我们为什么就那么疯得起来呢?或许这就叫女人的天性。这女人不疯是不正常的,男人疯也是不正常的。这是我们小学老师说的话,现在我都觉得很精辟。
饭饱之后,我们就一路又唱又跳地去看演出了。旁边的人都以为我们喝多了,其实我们滴酒未沾,我们自认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花朵是不喝酒的。只是没办法,我们就这风格。
演出还没有开始我们就到了,不过人已经很多了。他们还是小有名气的,有那么一些小女生很是喜欢他们,不管懂不懂摇滚,长得帅就行,真是没品位。在我看来,他们不过如此(怎么说我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们到是挺有才华,自己写歌,这一点我很欣赏。我想走到前面去,但最大问题是,在我前面的,是人的都不让开我,我们的人又有点多。多亏方巧提醒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电话,她真是越来越聪明了,以后我当明星了让她当我助理。给那个大哥打了电话,他说他出来接我,我还真有面子。不过出来接我以及我的大部队的是我朋友的姐姐,她带我们到了后台,我算是见到了那些让小姑娘门迷得要死要活的帅哥们,我是没什么感觉,陈冬娜也见怪不怪,我看方巧倒有点走神,我不得不替我二哥哥保卫家园,免得后院起火。
演出很顺利,我喜欢他们的音乐,就像我喜欢Bonjovi一样,是那种刚刚好的音乐。不是港台音乐有点做作的抄袭,也不是太过分的死亡金属,那种自杀式的一般情况下我受不了,但晚上做作业的时候听,倍儿精神。我也可以接受视觉音乐,但不是热爱至极,偶尔听听X—JAPAN,彩虹之类的。彩虹虽然不是绝对的视觉乐队,但主唱HYDE作为男人长得比女人都漂亮,就跟韩国那个李俊基似的,但比李俊基更有巨星风范。我觉得视觉要看现场,光听没什么意思,看那些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show,确实不错。这个年头真正懂摇滚的人很少,我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但我到觉得真够为难那些为了看帅哥而听摇滚的人,还得边看边不懂装懂。
演出结束之后已经快十一点了,可他们余温未尽,决定去庆功宴,我肯定没问题,玩通宵我妈也不会说什么。我问方巧怎么样,我可不敢带着她到处去玩,出了什么问题我不好向我二哥哥交代,于是她给她妈妈打电话,我给二哥哥打电话,这次轮到我交申请了,我问他要不要过来一起玩,他说不用,交给我就行了,那边方巧的妈妈也没说什么。
疯了一个晚上,我又饿了,陈冬娜说我像个小猪,都长成圆的了还吃,可我觉得猪的生活才是享受。所以那个庆功宴我得多吃点,通宵啊,不多补点那才对不起自己呢!他们说吃完了去酒吧喝酒,我到不反对,那几个丫头不喜欢,说想去唱歌,我立刻告诉她们人家可才唱了三小时呢,还唱?于是,大家都去喝酒了。
因为我喜欢摇滚乐,所以在酒吧里我一直和那些人在讨论有关摇滚的话题,后来又来了两个他们的朋友,应该也是玩摇滚的,穿得跟丐帮弟子似的,可能这就叫另类吧?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丐帮弟子”来了一句:“原来现在女生中还真有会听的,我以为你也凑热闹呢!”这句话让我有点一口气上不来,那家伙都沦落到“丐帮”了还那么种族歧视。
我喜欢和他们讨论关于摇滚的话题,虽然乐器方面我是一窍不通,但总比和一群只知道某某某长得特别帅的人在一起讨论好多了。在我看来,欧美音乐是用来听的,港台音乐是纯粹看明星的。我并不排斥那些长得帅的,相反的,要是在路上见到陈冠稀我会比谁都激动,我觉得帅也是一种资本,只是我不喜欢把帅的艺术和音乐艺术扯上关系,视觉和听觉是两种概念。谁说长得帅的一定唱歌好,那贝克汉姆为什么不唱歌?如果按很多人只以视觉而定论的人的观念推理下去就是:让贝克汉姆出唱片、拍电影和让陈冠稀上场踢球与原来相比也没什么区别,因为他们都很帅。
我们聊得正开心,方巧突然拉拉我,小心得跟做贼似的说:“你看那边!”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天啊!她怎么也会在这儿,我怎么招她了?”
“你叫那么大干嘛?门夹着你啦?”陈冬娜听见我的尖叫她也受不了了。
“娜娜,那边!”我指给她看。
“啊?不会吧!代嘉佳!”陈冬娜特惊讶,声音比我还恐怖,她更像被门夹了。本来酒吧里有点黑,我不敢肯定是她,但陈冬娜这一叫,我就确定了。
“你们……受什么刺激了?”旁边的人对我们一惊一咋的不太满意。
“见鬼了。”我说。
“是撞妖精了!”陈冬娜补充。
话还没有说完,代嘉佳就走过来了,面带微笑:“哎呀!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程逸雪、娜娜你们认识吗?”
“逸雪,走,去厕所!”不等我反应陈冬娜已经拉着我走了,而我手上拉着方巧,所以也一块儿带上了。
“你干嘛那么不给她面子?我以后可难做人!”我一边走一边跟陈冬娜讲。
“你怎么是越来越傻啊?小幸福的日子过多了吧?她会真心对你?”她的解释令我有些飘飘然,一个女孩子有那么害怕吗?
我们绕了一圈刚准备回去,对面走过来两个人,我越看越眼熟,那个高一点的长得挺帅的,我问方巧:“那两个人怎么这么熟啊?”
方巧看了看,又看了看我,说:“你喝多了吧?那不是你哥吗?高奇和张潇!”
“哦!啊?完了完了……他们看见我出来玩又要教育我了!”我一时间头脑发麻,他们教育人可不给面子,那么多朋友在,被他们批评两句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既然走到面前了,我也大大方方的,我们那么多人一起,还怕抢劫吗?还不知道谁抢谁呢!令我很意外的是他们说话很不自然,问他们和谁一起来,只说是几个朋友。我也没想什么,就和他们Bye…Bye了,今晚互不干涉内政。后来我才发现不对了,我回来以后看见代嘉佳旁边有很多人的同时也看见了高奇和张潇,我告诉方巧,还好我拉住了她,不然她摔桌子下面去了。我就想不通,他们俩什么时候和代嘉佳那么好啊?晚上还一起去酒吧,我一直愣是没看出来!
从酒吧出来,我心里就一直不爽,但那么多人在,我也没有发泄出来,何况不用我发泄,有一个人已经比我更气愤了,陈冬娜直叫今晚倒霉,我那点小心思和她比,真就不算什么了。方巧却觉得我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尽管我一直告诉她说我没什么事,但她还是一个劲地安慰我,想想觉得有点可笑,我算什么呀?人家一起出来玩,我不高兴个啥呀?从任何逻辑学角度推理都说不通啊!
他们决定去网吧,我没有反对,平时我肯定要抗议的,只是现在这半夜三更的,除了网吧我看也没地儿可去。我在QQ里给高奇留言:
你不用解释今晚的事,我相信你有你的理由。我原以为童话故事会有一个至少我们认为是完美的结局,现在看来童话永远只是一个童话,它和现实的差距比我想像中大多了!
我没有把QQ关掉,尽管我知道,这个时候,没有熟人还会上来和我聊天,但我还是抱有一点点希望。然后我就玩游戏,好多认识的人一起玩游戏就是好,用我爸的话说就是:闲得发慌了,就约几个熟人上网打群架,反正又打不死人,还可以过过打架的瘾。
突然我的QQ直叫唤,我正打架呢,吓死我了。我看见是高奇的留言:
童话故事里有五个孩子,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不会分开,这是他们永远的promise,但并不代表,各自不可以拥有自己的故事。只要他们愿意,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影响他们的感情。
我让方巧过来看,她看得一脸郁闷,然后总结了一句话:“哎,世事难料啊!”
我说这不废话吗?于是,我把那边“打架”的事先放下了,就和高奇聊天:
“我并不是不允许你们拥有自己的故事,我只希望不要破坏到我们。”
“会吗?”
“会,直觉告诉我的。”
“直觉?很多东西要尝试过才知道!”
“但愿你们是对的。有什么事还是像以前一样,我会做你们避风避浪的港湾。”
“也只有你喽,到时候可别逃哦。你现在在……?”
“网吧。你呢?”
“我在家。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再过一会儿天亮了。”
“那就天亮再回去喽,好多朋友都在走不了的。”
“那好,天亮后就赶紧回家,睡一觉,乖乖的。”
“哦,知道了!”
以前总听他们对我说“乖,听话”,会觉得心里很温暖,做小孩子很简单,只要快快乐乐地生活就好了。虽然我夜会遇到困难、挫折,毕竟成长的过程中总会经历风雨,可每当我遇到暴风雨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为我挡风遮雨,与其说我是他们避风避浪的港湾,不如说他们才是我温暖的家。但就在今晚,我突然觉得家没有了,我成了一个漂泊而无依无靠的孤儿,手里有一把钥匙,但已经找不到家在哪里了。
从网吧出来以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把方巧送了回去,然后给叶铭毅打了电话,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已经把他那宝贝媳妇送回去了。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方巧家大门口,他让我等他,他要来找我,送我回家,顺便有事跟我讲。我说不用了,有什么事电话里讲就可以了,可他不听我的,说了一大堆让我不得不等他的理由。
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就来了,见到他我突然觉得很亲切,他打了辆车送我回去。
“高奇早上打电话给我了!”看来他这一大早的对我那么好是有人指使的,我就说,他啥时候那么那么体贴?不过他的开门见山到令我很意外,但是我真的很累了,属于特困人群也没太在意。
“哦,他说什么?”我很平淡。
“你们的酒吧奇遇!”他有点讽刺地笑笑。
“是吗?”我并没有因为他的讽刺而生气,只是我太想睡觉了,昨天早上就是这时候起床的,都搭进我24小时了,得补24小时回来。所以在车上我就睡着了,睡得那个香啊,连梦都不做,但我有感觉,在我还没有完全睡着的时候,他把外衣盖在我身上。
他叫醒我的时候,已经到我家楼下了,我发现我是靠在他身上睡的,我就说怎么那么好睡,那可是真人皮沙发,我问他要不要上去,他说不用了,让我好好休息,明天还要上学,然后就回去了。我到家之后就像猪一样,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我看见客厅的灯亮着,就出去找吃的。我爸我妈都回来了,这到挺难得的,我说我饿了,我妈马上就去厨房拿吃的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吃东西边和他们一起看周星驰,笑得特别开心。我很少觉得在家那么温暖,因为我爸我妈老是不在家,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吃饱喝足之后,看了会儿电视,洗了个澡,我又接着睡去了,明天得上课了。
当闹钟响的时候,我又该起床了,我最反感的就是这个。我听一个在伦敦留学的朋友说,那边上学是如何轻松,那边的中学生活是多么丰富,听得我抓狂,我们这边除了作业什么也没有,而且作业已经是丰富得够吓死人了。一切梳洗完毕,背上书包,我大踏步地向车站走去,上了车我又向学校驶去。
校园的生活就是这样了,精彩的时候,会五彩缤纷,无聊的时候就什么也没有。那天看见高奇他们和代嘉佳在一起之后,我也没提这件事了,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每天放学之后,我就不再和他们一起回家了,因为他们中间除了方巧之外,又多了一个人——代嘉佳。其实也就是高奇和张潇他们两个常陪着她,刘辉和叶铭毅都不太喜欢她,渐渐地刘辉也不跟他们在一起了,他说如果他也像他们那样,我会更不开心的,我不开心,他自己也会难过。每天放学之后,叶铭毅总是和方巧先走,代嘉佳实在要方巧陪她的时候,方巧也会和她在一起。每天晚上,方巧总要打电话给我,汇报一天下来的事情,结束后都不忘安慰我两句。我本来自认为是很坚强的,人干嘛不活得骄傲一点呢?但看见他们对她那么好,对我却总是爱理不理,我怎么都觉得别扭。
星期五的班会,班主任告诉我们,下周一去春游,让我们星期六星期天准备准备。多数人挺高兴的,但并不是因为春游本身,而是可以明目张胆地用上学的时间出去玩,也有像我这一类不愿意去的,我们觉得没意思,还不如在家里睡大头觉。我问班主任可以不去吗?还没有说理由,她就很坚定地告诉我——不行。那我只有乖乖地去喽。我不想去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只是我太累了,而且最近老是贫血,头晕。周末在家好好地睡了两天,就为了星期一爬山不头晕。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春游,头一天晚上睡不着,激动得手舞足蹈。现在大概是玩多了,跟学校去玩没意思,还是睡觉比较好。
星期一早上,我穿的特别青春,虽说已经三月份了,但依然冷。短袖T恤、牛仔裤、运动鞋,外加一副墨镜,提个小包,就是我的装束了。早上一出门,冷风刮得我抖,不过我比较有远见,考虑到的是中午太热。我这人从来不怕冷,就怕热怕麻烦,穿多了中午热,脱下来拿着又麻烦,所以少穿点儿,也就冷一会儿。去到学校,我看见教室里的人大包小包跟伊拉克难民逃难似的,教室就像那个难民集中营,等到年级组长一声令下,全部上车,开始逃难。我不知道他们带那么多干什么,反正我是只带钱,我从会认人民币那天开始,出去玩除了钱什么也不带,因为我怕带多了东西麻烦。说我懒也挺贴切,我确实懒,懒到从来不吃零食,懒到可以带皮吃的水果坚决不削皮,因为削皮得动刀——麻烦。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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