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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禁岛-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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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柴最容易搞到,因为山洞口附近长了几颗大树,下山时,我用匕首斩断了诸多树枝,因为附近没有敌人,可以任意去毁损树木。等黄昏十分,我狩猎归来,估计这些树枝里的水分也干的差不多。
  从山坡跑下来时,眼前呈现大片草原,从丘陵脚下远远地蔓延出去。女孩说过,草原里有残留的地雷区,我用望远镜仔细窥察了一下,真得发现很多枯枝,像桩子似的竖立在荒草里面。当然,即使有警示棍儿,我也不会靠近那里,天知道有无遗漏的地雷。
  齐腰高的枯草,被我很快削割倒大片,弯腰工作时,潮湿的地表蒸腾,烘染的皮肤极其难受。而且,我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黄色的狮群,在滚滚草浪里若隐若现。
  巴特雷狙击步枪,被我藏在山洞附近,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谁都不能有触摸的机会。假如武器出现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脚,不等赶到索马里,恐怕在马达加斯加岛就会丧命。
  根据悬鸦的预测,我俩将在那里第一次联手,做掉与我同时赶往索马里二发杀手。这样,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芦雅她们的安全系数才会增大。即使真如悬鸦担心的那样,海魔号还预留有八大杀手里面的两名悍将,一时半刻也来不及调度。
  脑中思考着这些问题,手下的匕首已匆匆削好足够的蒿草,因为我正处于上风带,西北方向的狮群,可能嗅觉到气味儿。大片的羚羊和斑马群,正集结在地雷区东面,可能动物们也感应到爆炸的死亡气息,以此划出了汉界楚河。
  身上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愿意击杀狮子的,除非它们主动攻击,但我必须小心,一旦这种草原之王潜伏到近前,绝不比对付一名八大杀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热辣辣的日头,我背着狙击步枪,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件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白草茫茫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我也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想活命自然很难。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胯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射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
  我干涩地吞咽一下,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上帝又在凝视。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三十八章  奔进草丛抢鲜肉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天气,我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不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地保持着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费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出来,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就像在超市购买,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我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我们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宰剖兽肉耗费时间长,掏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把过多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物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危险的不理智。所以,我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击步枪。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狙击准镜中,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最后,它仿佛不想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觉到了我的存在,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准备哄抢我击中的羚羊。
  “砰!”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间炸出一个肉孔,周围的皮肉,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大片的斑马群和羚羊群,先是惊得一愣,随即朝身后那片稀稀拉拉的树林云涌窜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险的暗流像从突然破裂的管道喷出,整片大地黄土飞扬,沸腾了起来。
  我火速起身,挎好狙击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余鬣狗追随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意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枯黄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难受,也掸掉不少汗水,我不由舔舔干裂的嘴唇,给自己肤表补些水分,虽然这只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压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红,紫黑的血浆外流,其间带有崩碎的乳白脑浆。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转身飞跑,往刚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赶斑马群的鬣狗,忽然掉头朝我追来,仿佛是我抢了它们的猎物。我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后面的FN57手枪,准备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点苦头儿。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条,它们分布在我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我肩头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猛然加速,窜到我前面。
  我明白,它们这是调整队形,准备扑上了来。“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我前面调头,便给子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其余鬣狗见同伴惨死,立刻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我跑。
  我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我的胸膛滑滴,左侧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干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因为放干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仅用了四分钟,我便攀登上那块儿屋檐似的石层,拔出亮闪闪的匕首,噌一下抹断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浆顺着青黑石壁溜滑,没多远就给强烈的太阳蒸发,变得果冻一般凝固,仿佛一条蚯蚓,没爬几步便干死在暴晒的岩石上。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三十九章  误入獠牙领地

  重新扛起清理过的羚羊,我急速沿着山腰往回走,几只食腐乌鸦和秃鹫,已在我上空盘旋,它们暗中积攒着力量,准备第一时间抢到残留在岩面上的血肠儿及肝脏。
  嗡嗡嗡的苍蝇,毫不理会那些占据高空的家伙,它们依靠速度,从我一开始屠宰就绕着耳朵乱撞。
  我来不及理会这些小东西,因为血腥的肉味儿会刺激猛兽的攻击性,别说鬣狗再反咬回来,就是突然窜出几头大狮子或花豹,也很有可能。
  清空内脏的羚羊,体重不足三十公斤,这些多蛋白的鲜美兽肉,足够我们吃上三天,并给身体提供大量能力,增强人体免疫力,加速女孩和杜莫的伤口恢复。
  其实,杜莫和女孩的伤势,比较忌讳吃牛、羊、狗、海鲜及辛辣。但羚羊肉生发性较小,接近于猪肉,一是从中医角度利于恢复;二是草原上可食用的高蛋白物种有限,不能要求过高,上帝肯赐予食物,理应感激不尽了。
  扛着羚羊的肩头,尽是油腻腻的汗水与血水,皮肤实在沤的难受,我便把鲜肉再放下来,利用望远镜观察的同时,也好趁机换口气儿。
  只在毛里求斯,维度已经热得人透不过气,假如一闷气儿坐船赶到索马里,突然面对赤道附近的热带环境,会像生长在平原的人一下登上高原,体能和心率都要遭受考验。
  杜莫确实需要疗养,虽意外耽搁了三天,但我也暗中准备着,利用眼前的高温,让身体预热,以便最后进入索马里时,更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环境,和敌人极限拼杀。
  视线通过望远镜,在浮动的草原上来回窥望,刚要从眼眶上垂下手,映射到瞳孔上的景象,令我浑身一抖,冷汗冒便全身。
  热浪回荡的草原中央,竟出现五头雄健的母狮,它们低头塌肩,略略潜伏着朝我踱来。走在最前面的一只,见我用望远镜对准它们,立刻挺起脖子与我对视。
  望远镜看百米远的物体,异常的清晰,就如远景突然扑到眼前,压得人喘不过气。母狮长着三角形黑毛眼眶,一对儿幽黄的眼珠,不住往一起挤耸,与其对视真是恐怖到了极点。
  仿佛一个被强行推进铁笼的人,刚转过身去便看到一头硕大的狮子,正用这双眼睛瞪着你,以此同时,它已微微张嘴,开始站了起来。
  这副威风凛凛的姿态,犹如瞪一只进犯它们领地的角马。一阵干烈的风,从山脚下的草原上吹上来,充满森森杀气。
  这几只草原兽王不清楚,我肩头扛着的羚羊,只需扣动扳机便可得来,远比它们看似凶猛的扑杀厉害百倍。
  或许,在这五只母狮眼里,我和肩头的羚羊是一体,只不过是一只散发着强烈肉腥味儿,并公然冒犯的食草动物。
  五只兽王距离我不足百米,它们呈扇形分散开来,意图将我困在半山腰。这样一来,我既上不到山顶,又跑不出包围圈。
  如果它们挨在一起,我只要一枪,打爆最靠前的一头狮子的脑袋,或者击碎它的眼球,其余母狮会立刻吓跑。
  但眼前的局势很特殊,五头母狮越是靠近我,彼此分散的越是厉害,即使我击碎一头狮子的头骨,其余四只却看不到同伴的惨象。
  我深知狮子逼到近身的危险和可怕,它们的攻击速度,远比人们看到它笨重的身体后所能想象出的速度快几倍。
  比如,一条变色龙的舌头,会向弓箭一样弹出,粘黏住昆虫,再将其卷裹进胃。
  所以,把变色龙放大到成年狮子的倍数,而它分泌黏液的舌头,打在人脸上的速度,其实和捕捉昆虫是一样的。不明白这个道理,再强悍的杀手,再先进的枪械,恐怕都要将自己陷进去。
  我不能犹豫,眼前的危险,正随着时间挤压过来,注视着快要走出草原冲上山腰的五头母狮,我缓缓摘下狙击步枪,咔嚓一声枪栓的震动,贴上左眼的狙击准镜,率先捕捉到一头母狮的前肢肩心。
  “砰!”一颗子弹嘶叫着窜出,燥热的空气被擦出一条炽烈的白线,末端最终钻进那只躲在草下匍匐着的母狮。它像被火钳拧了一下,嗷呜一吼甩跳起来,随后翻摔在草地上,后腿空蹬了两下,哆哆嗦嗦地死去了。
  这种情况很危险,不留心的猎人很难察觉到,五头狮子呈扇形逼近,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它们是先后扑到。而实际上,自己就是圆心,与五头猛兽间是相同的半径,所以它们的预谋,正是同时扑上来将猎物撕开。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四十章  蹬离最后的跳板

  “砰,砰。”两颗铜色弹壳,从狙击步枪枪膛连续跳出,顺着丘陵山腰,叮叮当当滚下去。
  左右两侧四头狮子,一只被子弹穿透面部,犹如痛哭似的,用毛茸茸的锋利大爪,捂住乌血横流的脸颊,疼得身躯胡乱翻拧,将四周蒿草辗倒压凹。
  另一只棕黄色母狮的背腰中段,被灼热的子弹钻断脊骨,顿时瘫趴在草下,仿佛驯兽师指挥它那样做。
  狮子警觉危险的能力,超乎了我的推测,剩余的两只母狮,好像从干燥的空气中嗅觉到同伴的血腥味儿,它俩潜伏逼近的步伐渐渐踟蹰,专注的神情里,也显出忐忑不安。
  那只脊骨被子弹打折的母狮,挣命的时间较长,它沉闷的哀痛之声,纵穿浓密的草丛,传达到了同伴耳中。这种低音讯号,犹如热刀切过奶酪,人耳不易察觉,植物不易阻隔,而猛兽之间却能接收到。
  热带雨林中,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许多小路,其实,这些多是大象捡吃树下野果的路线,为了不让同伴跟在后面扑空饿肚子,它们便用类似低吼,提醒着彼此。所以,动物之间的爱心,人类很少察觉,就像我们很少察觉自己的惭愧。
  其余两头狮子,最终放下了匍匐进攻的姿态,转而一副溜溜达达的模样,慢悠悠地朝草原深处走去。目送两头猛兽远去,内心冰碴似的惊悚也随之退却。燥热再次占据全身,背好狙击步枪,重新扛起那头瘫软的羚羊,朝山洞赶去。
  “噢!天啊,太棒了,一头羚羊,今晚咱们能大餐了,瞧我科多兽杜莫的手艺吧。嘿嘿……”。
  我一进入阴凉的山洞,映入眼帘的便是杜莫一口白如积雪的牙齿。他已靠着岩壁坐起,他足足躺了一天两夜,确实乏味了那种姿势“是的,我再去弄些木柴,等天色暗下来,你就可以享受烹饪乐趣。”说完,我把肩膀一耸,羚羊肉重重拍在石面上。
  “我和你一起,以前我常在山上割草捡柴。”抱膝而坐的女孩,忽然站起身走了过来,一双不容拒绝的眼神,痴痴凝视着我。
  “好吧。”我答应到。有了女孩的帮助,今天工作的日程进展很快。我俩把曝晒干的枯草,打成一个大卷和一个小卷,女孩背小,我背大。
  黄昏十分,我俩又把上午劈断的树枝捡回山洞,到了晚上,洞中央升起熊熊篝火,杜莫兴致盎然地支起树丫,要给我俩做高级宴会上的烤全羊。
  女孩今晚很开心,好像给杜莫的滑稽带入真得圣殿宴席。
  实际上,杜莫做的烤肉很一般,因为每个人都处于饥饿状态,再结合此时的环境,也就不免吃出些滋味儿,但比起池春的厨艺,杜莫该向这位娇媚的女人好好学学。
  大家吃的很饱,睡得也早,尤其躺在软草上的杜莫,抱着吃撑的啤酒肚,满脸绽放回味无穷地笑意,这笑意就如滑溜溜地大鱼,怎么也抱不起来,收敛不了。
  他露着两排刺眼的大白牙,黑脸蛋儿迎着暖红的篝火,不住对着女孩谈论,问她以前还吃过什么美味儿,今天的烤羊肉有无给她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味,总之,全是擦着边儿卖弄,吹嘘他那三脚猫的厨艺。
  看来,这家伙白天睡得挺香,此刻全无一点倦意。我躺在靠洞口的位置,感知洞外的鱼线末端,牵在自己小指,一把FN57手枪,就掖在头边的干草下。
  三天的时间,过得漫长却又短暂,我只偶尔去一趟河边,灌些清水回来。悬鸦和他的厂丁,连个鬼影都看不见,我知道他也在暗中积蓄着能量,迎接马达加斯加岛一战。
  离开山洞的最后一晚,仅剩的一堆儿木柴,吃力地燃烧着,仿佛也不忍分离,执意撑到天亮。杜莫呼呼打着鼾,一副年少不知愁滋味儿的无牵无挂。
  我面朝洞外的黑夜,迟迟不能入睡,听着不远处的海声,想象那浮动着的海魔号,芦雅、伊凉、池春的身体,一定也随着海涛声悠悠晃动……。
  忽然,一双温软的手臂搭在我肩头,细软手指探索着去触摸我胸肌的同时,两只热乎乎的娇乳,贴压在了我的背上。
  我没有回头,知道是这个明天要离开我们的女孩,她呢喃着,汲取肌肤交互摩擦的感觉,那不断挺耸的躯体,仿佛要融入我体内。
  脑海中的记忆,立刻恍惚到了过去,让我想起伊凉的温柔,想起她们仿佛就在身边,就在这个山洞内甜甜地睡着。女孩抱紧我结实硕大的脊背,激动了一会儿便安静下来,她,睡着了。
  我知道,三日的相处,却也泛起淡淡离愁,对女孩来讲,或许更浓烈一些,更无法割舍一些,毕竟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感情细腻的精灵。
  天,很快亮了。红彤彤一轮圆日,从草原尽头的树林升上来,我和杜莫收拾着行李,彼此默不作声,女孩抱着双膝,坐在石壁旁呆呆望着我俩。
  今天,杜莫也变得沉默,一切打点好后,我俩都背上了行囊,只需两步便可跨出山洞,继续我们的路途。
  我回头看了看女孩,她仍旧抱膝坐着,泪花从她低垂的脸上噗噗掉落。
  杜莫看了我一眼,我轻轻走到女孩身边,缓缓蹲了下来。“你今天可以回家了,我们护送你到丘陵脚下。”女孩使劲儿摇了摇头。“不用,我常来这里捡山豆,自己可以回家。”说完,她一把搂住我的脖子,泣不成声。
  “我知道,你们有重要的事去做,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了,我会永远记住你和杜莫,永远!”女孩的话,令我和杜莫心里酸溜溜。
  我摘下女孩的手臂,捧起她的梨花带雨般的脸颊,粗糙干硬的拇指,轻轻抹掉她眼角泪花。“别哭,你可认识一位卖冰的小女孩。”我形容了一下那女孩的长相,及黑色破旧的自行车,她很快点点头,说那是她邻居,常遭受坏人欺负。
  “给,帮我交给她三张,那卖冰女孩曾向我兴冲冲地许愿,希望获得一百个卢比。另外三张给你。”掏出屁股后兜的一摞欧元,我抽出六张,塞进女孩手里。
  “假如有人找你麻烦,你就说疾风大块儿头不希望你出事,懂了吗?”女孩扑朔两下潮湿的睫毛,乖顺地点了点头。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四十一章  冷漠的小镇木匠

  迎着晨曦中的朝阳,寂静的草原上,空气散发着凉爽潮湿,再过两三个时辰,热浪又该浮腾起来,烘烤一切包裹水分的生命。
  我和杜莫背着枪,彼此沉默无语朝前走着,鬣狗三五成群起的很早,大概想趁蒙蒙亮的天色,去偷袭慵懒的食草动物。
  目前为止,我仍不知道杜莫在废旧工厂接到怎样的任务指示,那支有效射程八百米的M25狙击步枪,挎在杜莫浑圆厚实的背上。
  我还给了他一只绿色帆布小包,单肩斜挎在他胖胖的上躯,现在看上去,杜莫酷似卡通画里背猎枪的狗熊,不免有些滑稽可爱。
  裹在枪袋子里的巴特雷步枪,从我后背斜竖起,杜莫毕竟是我的合作伙伴,未到索马里之前,他不会妨碍我什么。所以,我额外给了他一把FN57手枪,用于短距离快速反击。
  草原上的野兽,见我俩义无反顾的走来,都知趣儿地让开,远远躲到一边,它们仿佛能感应到枪械沉重的杀气。
  晌午时分,杜莫和我游过了大黑河,对岸的地势,相对平旦了些,我俩开始跑步前进,路上饿了,就打开各自的帆布小包,吃点烤干的羚羊肉。
  离开山洞时,烤羚羊仍剩有大半儿,我给了女孩一个袋子,让她把那些背回家去吃。
  傍晚的时候,我和杜莫终于赶到博巴森附近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小的可怜,海岸上的椰子树,稀稀拉拉长到了这里,每棵又高又直,灰白树皮上,划刻着林林总总的疤。
  椰林下,座落着几排小屋,多用木板及晒干的椰叶搭建。杜莫说,这里尽是些渔民,但有个专门修补渔船的老头儿,和他是朋友。
  我俩蹲藏在小镇附近,等天色更黑了一些,才由杜莫领路,敲开一个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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