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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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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停下话头,两个人都沉默着。过了一会儿,这位膀大腰圆的商人干咳了几声,似乎有话要说。但又难于启齿。
“怎么了?汉森。”先生问。“你还有话要说,是吗?”
“哦……您瞧,事情是这样的,”汉森壮了壮胆子说道。“我因为晚上爱到花园里散步,经常看见这一对年轻人呆在一起。恕我直言,先生,我觉得这位贝尼斯先生对姑娘没安好心。我听到的谈话虽然只言片语但足以说明,他想把梅瑞姆姑娘拐跑。”汉森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信口胡诌起来,可惜竟叫他言中了。他生怕贝尼斯干扰了他的计划。于是想出个一箭双雕的办法,既利用这位英国小伙子,又“借刀杀人”,把他除掉。
“我想,”汉斯继续说,“鉴于我已经决定很快离开此地,您可以建议贝尼斯先生跟我一起走,为了报答您的好意。我情愿把他送到通往北方的那条商队常走的大路。”
先生沉思良久,半晌才抬起头来。
“当然了,汉森,贝尼斯先生是我的客人,”他说,目光闪闪,没有一丝温情。“眼下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指责他要与梅瑞姆私奔。因为他是我的客人,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那么绝,非得赶他走。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好像说过最近想回家。倘若如此,我想能与你结伴同行一定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你刚才说明天就走?我想,贝尼斯先生会跟你一块儿走的。那么,如果你愿意,明天早晨来吧。晚安!谢谢你对梅瑞姆的关照。”
汉森掉转头,翻身上马,偷偷地笑了。先生回到书房。看见莫里森正踱来踱去,显得局促不安。
“贝尼斯,”先生开门见山地说。“汉森明天到北方去,他很喜欢你,想让我告诉你,愿意和你结伴同行。晚安,贝尼斯!”
第二天早晨,梅瑞姆按照先生的吩咐一直呆在屋子里,直到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庄园。汉森一早就来找他——事实上,他那天夜里压根儿就没走,一直和工头杰维斯呆在一块儿,以便第二天早早了结这桩心事。
莫里森和主人的告别极其拘谨而又合乎礼仪。等客人终于勒转马头,扬长而去。先生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可真是一桩不愉快的事,早早了结了他很高兴,对于自己的做法也不感到后梅。贝尼斯对梅瑞姆大献殷勤,他并不是没有察觉。不过他看出这个小伙子因为自己出身高贵,骄气十足,绝不可能和这位没名没姓的阿拉伯姑娘真的结婚。虽然作为阿拉伯姑娘,梅瑞姆的肤色太白了一些,先生还是相信她是个血统地道的阿拉伯人。
他没有再向梅瑞姆提起这桩事情。在这一点上他犯了一个错误。因为这位年轻姑娘虽然觉得先生和“My Dear”对自己恩重如山。但骨子里她还是个心高气傲,同时十分敏感的姑娘。先生没有让她做任何解释,便打发走了贝尼斯,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而且也许是逆反心理作怪,在梅瑞姆的眼里,贝尼斯一下子成了受害者,一种强烈的要忠实于他的感情油然而生。
现在,她把原先朦朦胧胧意识到的与贝尼斯之间的儿女之情。完全误解为爱情了。先生和“My Dear”本应该将贝尼斯明明知道的存在于他与梅瑞姆之间无法逾越的障碍告诉她,可是因为怕伤害这位单纯、善良的姑娘,他们一直犹豫不决。如果他们早一点把世人信奉的这种门第观念向她讲清,她虽然会感到暂时的痛苦,但是可以免除因为无知而将经受的苦难。
汉森和贝尼斯骑着马向宿营地;走去的时候,英国小伙儿一直闷闷不乐,一言不发。汉森想继续引他上钩,便极力寻找一个突破口。他与贝尼斯并辔而行,看到小伙子那张贵族气十足的面孔此时笼罩着阴云,得意地笑了。
“他对你太无礼了,是吧?”他终于大着胆子说。贝尼斯抬起头瞥了他一眼,看见汉森回转头朝庄园努了努嘴。“他对这个姑娘也未免太关心了,”汉森继续说。”不愿意让任何人跟她结婚,把她带走。依我看,他把你这样打发走,其实对那姑娘一点儿好处也没有。她迟早得结婚,可是再找一个像你这样的英俊青年就难了。”
贝尼斯起初听到这个俗不可耐的家伙提起自己的私事儿很不高兴。可是汉森最后这句话使他怒气全消,立刻对他另眼看待。
“这小子纯粹是个混帐,”莫里森先生忿忿不平地说。“在中非,他是天王老子,可以把我赶来赶去。可是在伦敦,我的家族和他同样显赫。他一到伦敦就会明白的。”
“我要是你,”汉森说,“绝不让任何人把我和我想得到的姑娘拆散了。你想让我帮什么忙,尽管讲,我会尽力而为的。”
“你真是太好了,汉森,”贝尼斯说,脸上露出喜色。“可是在这个鬼地方,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呢?”
“我知道该怎么办,”汉森说。“我能把那个姑娘叫出来。她要是爱你,就会乖乖地跟你一起走。”
“恐怕很难办到。”贝尼斯说。“方圆几百英里都是他的天下,他肯定能抓住我们。”
“不,他不会。只要有我,就不会,”汉森说。“我在这一带做买卖、打猎已经整整十年了。对这儿的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如果你想带走这个姑娘;我帮助你。我可以向你保证,到达海岸之前。谁也抓不到我们。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可以给她写个字条,我派我的工头给她送去。让她来跟你见一面,道个别。她不会拒绝的。这当儿,我们把宿营地向北挪一挪,你和她做一些准备,再跟她约定好哪天夜晚会面。告诉她,到时候我来接她,你在宿营地等着。这样做更安全一些,因为我熟悉这一带的地形,比你走得更快。你可以领着我的人马向北慢慢走,我和梅瑞姆姑娘很快就会追上。”
“她要是不来呢,”贝尼斯问。
“再和她约定一个最后告别的日期,”汉森说。“到时候我替你见她,总能把她带来。那时候,就是我汉森说了算,她不走也得走。事情过后恐伯进她自个儿也不会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再说在我们到达海岸之前,你们俩得在一起亲亲热过两个月,生米做成了熟饭,她还有什么不依的!”
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真想对汉森指责一番。可是话到嘴边又咽进了肚里,他几乎同时意识到,汉森的主意和自个儿的计划实际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从这位“粗人”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十分残忍,是一种犯罪。与此同时,这位年轻的英国贵族也看到,有汉森帮助,要比他单枪匹马地干成功的希望更大。于是,他闷闷不乐地点了点头。
到汉森的宿营地路还很远,一路上他们俩都沉默不语,各想各的心事。这种心事自然不是因为相互之间有什么敬意,更谈不到忠诚与信任。就在他们这样并辔而行,从森林里漫不经心地走过时,另外一个丛林里的“旅行者”听见了马儿的蹄声。这就是“杀手”克拉克。自从看到那个白人姑娘十分敏捷地从马背跳到树上,克拉克眼前一直晃动着她那矫健的身影。后来。他拿定主意来头天夜里与姑娘邂逅的那块林地,希望再次看到她的倩影。更希望在明媚的阳光下看到她的面容,看到她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他觉得这个姑娘身上有一种和梅瑞姆十分相似的东西。可是他心里明白,梅瑜姆早已命归黄泉,绝不可能复生。姑娘在月光下从马背跃上大树的一刹、克拉克看见她和梅瑞姆的个头相仿,只不过比梅瑞姆更丰满,还多了几分女人气。
现在,就在他懒洋洋地向那块林中空地走去的时候,听觉敏锐的耳朵突然听见骑马人走近的声音。他在树枝上轻手轻脚地走着,渐渐看见了那两位骑手。他立刻认出年轻小伙儿正是昨天夜里皎洁的月光下拥抱蚣娘的那个男人。另外那个人不知道是谁,不过克拉克觉得他的身材和举止都十分眼熟,好像在那儿见过。
人猿克拉克断定,只要别放过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就一定能找到那个姑娘。于是他尾随在两位骑手身后,一直跟到汉森的宿营地。莫里森用铅笔写了一个字条。汉森把这张条子交给一个仆人。仆人拿了条子立刻向南跑去。
克拉克藏在宿营地附近,密切地注视着那个英国小伙儿的一举一动。他原以为能在两位骑手此行的目的地看到那位姑娘,可是宿营地没有一点点迹象表现她与这帮乌合之众为伍。
贝尼斯本该好好休息一下,准备第二天的长途跋涉。可是他坐卧不安,在树下焦躁地踱来踱去。汉森躺在帆布吊床上抽烟。两个人很少说话。克拉克躺在他们头顶一棵大树浓密的枝叶里。就这样度过整整一个下午。克拉克又饿又渴。他寻思不到第二天早晨,这伙人是不会出发的,便离开那棵大树,向南寻找食物去了。他之所以向南走,是因为觉得姑娘肯定还在那边。
花园里,梅瑞姆在月光下心事量重地散步。她还在为先生对莫里森·贝尼斯不公平的待遇而伤心。谁也没对她做任何解释。因为先生和“My Dear”都不愿意让她因为知道贝尼斯的真实意图而伤心、难堪。他们都明白那个年轻人压根儿就没有娶梅瑞姆为妻的念头。他如果有这种想法,就会直截了当找先生求婚。因为谁都知道,只要姑娘愿意,先生一家是不会提出异议的。
梅瑞姆爱他们,感激他们为她所做的一切。可是在她那颗年轻的心里,涌动着一种充满野性的、对自由的热爱。这是多年来丛林生活赋予她的一种很深蒂固的感情。此刻,从打来到先生和“My Dear”身边,梅瑞姆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囚徒一样没有自由。
姑娘像关在笼子里的老虎焦急地走来走去。有一次她在篱笆旁边停下,歪着脑袋仔细地听着。她听到了什么?哦,花园外面响起一阵光脚丫走路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那脚步声似乎消失了。她又焦灼不安地踱起步来。她走到花园那头,又顺着原路慢慢地走回来。月色如水,靠近花园篱笆的草地上,扔着一个刚才还不曾看见的白信封。
梅瑞姆停下脚步,紧张地听着、嗅着,一下子变得那么、机灵。篱笆外面蹲着一个赤身露体的黑人,正探头探脑向庄园里面张望。他看见梅瑞姆急匆匆走过去拣起那封信,便悄悄地站起来,在篱笆暗影的隐蔽之下向马厩跑去,很快便在夜色中捎失了。
海瑞姆训练有素的耳朵听见了那人发出的每个响动,不过她并不想弄清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谁。她已经猜出此人一定是莫里森先生派来的“信使”。她撕开信封,借着皎洁的月光,很容易便看清了那封信的内容。她猜对了,信确实最莫里森·贝尼斯写来的。
信上说:
我不能与你不辞而别,明天早晨到林中空地和我道别。你一个人来。
下面还有几句话,她看了以后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脸上泛起两朵红云。
20…爱的代价
天还没亮,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就去会见梅瑞姆。他坚持让汉森给他派个向导,理由是他一个人找不到那块林中空地。实际上是因为太阳还没有升起,丛林里很黑,他不敢独自前往,很希望有人结伴同行。汉森给他派了一个黑人。克拉克被宿营地的响动惊醒,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
上午九点,贝尼斯在那片林中空地勒住缰绳。梅瑞姆还没有到。黑人躺在草地上休息,贝尼斯懒洋洋地倚着马鞍坐在马背上。克拉克舒舒服服躺在一根很高的树枝上,下面的情景“尽收眼底”。
一个小时过去了,贝尼斯显得焦躁不安。克拉克已经猜出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是来赴约,而且猜出约会的是何许人也。克拉克非常高兴,因为又能看见那个和梅瑞姆如此相像的姑娘了。
不一会儿,克拉克听见马儿走近的蹄声。她来了!贝尼斯的听觉与克拉克自然无法相比,直到梅瑞姆走到那块空地边儿上,他才听见好像有什么响动。他连忙抬起头,树影下已经闪出梅瑞姆和她那匹心爱的小马。贝尼斯两腿一夹马肚,急忙迎了上去。克拉克伸长脖子,急不可耐地打量着马背上的姑娘。可惜那顶帽檐宽大的帽子把她的脸挡得严严实实,克拉克好不气恼。现在她和那位英国小伙儿并肩而行了。克拉克看见小伙子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宽大的帽檐把她们的脸遗了起来。但他想象得出,这一对恋人正在热烈地亲吻。一种痛苦的现实与甜蜜的回忆交织而成的感情在他的心头奔涌,他闭上眼睛,努力从那痛苦的折磨中解脱出来。
他睁开眼睛,他们已经分开,正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克拉克看出小伙子正极力说服姑娘做什么事情,而姑娘对他的建议事无兴趣。克拉克觉得她的许多动作,特别是摇晃脑袋扬起下巴的样子都和梅瑞姆十分相似。后来他们结束了谈话,年轻人又把姑娘抱在怀里亲吻,道别。她拨转马头,向刚才走过的那条小路疾驰而去。小伙子在马背上望着她。在丛林边上,她回过头向他招手告别。
“今天晚上!”她大声喊道,因为和贝尼斯渐渐拉开了距离,说话时自然而然扬起了脑袋。这一下,她那张美丽的面孔第一次暴露在“杀手’”克拉克的眼前。骤然间,仿佛万箭穿心,克拉克像疾风中的一片树叶,瑟瑟发抖。他两手捂着脸,闭上一双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丛林边上轻轻摇动的树影表明她是从那儿离开这片林中空地的。克拉克觉得这绝对不可能,这绝不是真的!可刚才他亲眼看见了梅瑞姆——她又长高了一点儿,显得更丰满也更成熟了,言谈举止有些微妙的变化,比任何时候都更漂亮,可仍然是他的小梅瑞姆!是的,他看见梅瑞姆死而复生,他看见一个活生生的梅瑞姆出现在他的眼前!她还活着!她没有死!他看见了她,看见他的梅瑞姆,在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这个男人此刻就在他的下面,要抓他,好比囊中取物。“杀手”克拉克在手里惦量着他那根沉重的长矛,摆弄着挂在腰间那块遮羞布上的草绳,抚摸着挂在屁股后面的猎刀。他下面那个男人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向导,抖了抖缰绳,向北去了。克拉克还独自坐在树上,一双手懒洋洋地垂在两边。他暂且忘记了那几样武器,也忘记了刚才还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苦苦思索着。他已经看见梅瑞姆身上那种微妙的变化。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还是他的半裸着身子的小“玛干尼”——野蛮、粗鲁。那时候,他当然并不觉得她粗野。可是看过她现在身上发生的变化,他意识到从前她确实野性十足。至于他自己,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野人。
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克拉克的眼里,她是一朵最最可爱的文明之花。想起他曾经为她设计的未来,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想把她变成一个人猿的老婆——他的老婆,让她一辈子生活在野蛮的丛林里。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这个设计有什么错误。因为他爱她,在他们俩视为家乡的丛林里,谁都这样为自己设计蓝图。可是现在,看到穿着文明社会华贵服装的梅瑞姆,他意识到自己曾经那样珍视的“蓝图”、憧憬的未来,竟是那样可怕!感谢上帝给了梅瑞姆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感谢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阻止他实现那个可怕的计划。
可是他仍然爱她,一想起那个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拥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着他的灵魂。他到底对她打得什么主意?他真的爱她吗?也许是真的,像她这样的姑娘,谁能不爱呢?梅瑞姆爱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够的证据。如果不爱,她就不会接受他的亲吻。啊!他的梅瑞姆爱另外一个男人!他沉吟良久,极力回避这个可怕的现实,希望想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内心深处,克拉克很想跟踪这个男人并且把他给杀了。可是,决心难下。他总是想。梅瑞姆爱他。难道自己能去杀她爱的人吗?他悲伤地摇摇头。不,不能。后来,他决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讲个明白。可是刚想行动,瞥了一眼自己裸露着的身子,自惭形秽,只好作罢。他,一个英国贵族的儿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就这样把自己降低到兽的水平。他羞于去见自己深深爱恋着的姑娘,羞于把自己火热的爱献给她!他不想去见这个丛林里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给予她什么。
已经有好多年了,险恶的环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边。
后来,他又变得傲骨凛然,泯灭了最后一点重返文明社会的希望。儿时的冒险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运和巨猿阿卡特联系到了一起。在那座海滨旅馆杀死无赖康顿,又使他因为惧怕法律的惩罚而远走丛林。以后,无论白人还是黑人不但不愿意与他和睦相处,还总是刀枪相见,使得他在可塑性极强的童稚时代,心灵便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他开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对。后来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谊,渴望她的爱情。梅瑞姆被抢走之后,他是那样痛苦,觉得和任何人的来往都极其乏味,都是一种折磨。后来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愿地成了一只野兽;那么就像野兽一样生,野兽一样死吧。
现在,后悔也晚了。梅瑞姆还活着,而且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缩影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克拉克十分痛苦。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从他的心中夺走,进步与文明却使她从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在她的新世界里,她又爱上一个与她同类的男人。克拉克明白,这是对的。她不是为他——个裸体的人猿而生的。是的,她不是为他才来到这个世界,但他仍然属于她。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给她以幸福,至少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得到幸福。他准备跟踪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首先弄明白他对梅瑞姆并无恶意。这以后,尽管嫉妒折磨着他的心,为了梅瑞姆,他将暗中保护他。不过,愿上帝保佑,如果这个年轻人错待了梅瑞姆,他可绝不会有好下场!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舒腰展背,铁拳举过头顶,双臂结实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肤下面像小山一样隆起。树下有什么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来是一只羚羊跑到这块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识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头野兽。而刚才,心中奔涌着的爱情似乎使他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羚羊正从空地走过。克拉克跳到对面那棵大树下面。他的动作那么轻捷,就连羚羊这样敏感的动物也没有听见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开盘在腰间的草绳——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种武器,用起来已经相当熟练。他现在出去打猎,只带两样武器:猎刀和草绳。因为这两件既轻巧又便于携带,长矛和弓箭比较笨重,平常他总是把它们藏在一个很秘密的地方。
现在他右手拿着索套,左手拿着盘成一圈的长绳。羚羊离他只有几步远了,克拉克从藏身之地一跃而出,套索也同时从枝蔓纠缠的灌木丛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条长蛇,在它头顶盘桓,然后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长绳,拉紧索套。然后他把绳子在腰间系好,右手轻轻一抖,那只还在拼命挣扎的羚羊便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国西部那些玩绳技的家伙那样,自个儿走到倒下去的动物旁边,而是甩开两条粗壮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猎物拖过来,然后像豹子席塔一样,猛扑上去,锋利的牙齿紧紧咬住它的脖子,猎刀同时刺穿它的心脏。克拉克收拾好草绳,丛羚羊身上割下几大块肉,爬到树上,心平气和地吃了起来。吃饱之后,他朝附近一个水坑荡过去,痛饮一番,便呼呼大睡起来。
他心里当然明白,梅瑞姆和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还要幽会。因为姑娘临走时说的那句话:“今天晚上!”他是听见了的。
他没有跟踪梅瑞姆,因为从她来去的方向判断,她找到的那个“避难所”一定在平原那边。他不想让姑娘发现自己,因此,不愿意在那没遮没挡的一马平川尾随在她的身后。只要和这个年轻小伙儿保持“接触”就够了,他现在要做的正是这件事情。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林中空地这么长时间之后,再确定他在丛林里的位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于克拉克,情况就不同了。他估计这个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营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别的地方,也还是逃不脱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个徒步行走的黑人结伴同行的骑马人实在易如翻掌。即使过去好几天,克拉克电能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一直找到头。何况他们离开此地仅仅几个小时,对于克拉克,简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里森·贝尼斯回到宿营地并且与汉森互致问候之后才几分钟,克拉克就已经无声无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树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没见那个年轻人再离开宿营地。克拉克心里纳闷,梅瑞姆到底来不来这儿呢?过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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