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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启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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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年看着墙上的铁器,刀剑并不多,还有镰刀铁锹之类,看了一周,摇头说:“我们想买一把佩剑,不过,好像没有我看上眼的。”

其中有一把佩剑,看起来很明亮,王启年伸手从墙上拿下,似了似手感,不自觉发又摇摇头。

“老板,你店中没有好的佩剑?”王启年问道。

老板打亮了一下两人,眼中露出笑意:“尊敬的贵客,剑是有,

不过价钱上就不便宜。”

王启年笑了:“你尽管拿出来,如果的确好,我不会吝啬钱财。”

他点了点头,将手中的锤往地上一扔,就进入里屋,过了一会,捧出一把剑来,剑鞘看上去很普通,只是上面有一支啬薇花比较突兀,但图样已经暗淡。

王启年伸手握在手中,重心很好。老板说:“尊贵的客人,这柄剑是我父亲留下,已有些年份,当初是为一位骑士老爷所打造,但打好之后,那位骑士已经战亡,便一直留在家中。”

王启年微微一笑,抽出剑,光可鉴人,有着美丽的花纹,端是一口好剑,老板将一块抹布往剑锋上一甩,抹布分成了两半,这种锋利令缇娜倒抽了一口凉气。

王启年赞道:“不错,是口好剑!手艺不错,多少钱?”

老板感情有些复杂,目光之中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意味:“尊贵的客人,这口剑是家父当初以一块陨铁所成,没有想到成剑之后,订制他的骑士就已阵亡,那位骑士对我父有恩,我父亲就把把它给收藏起来,今天不是贵客,我不愿拿出来。”

这句话有真有假,似乎这口剑还些故事,不过老板不说,王启年也不是追根问底的人,便说到:“这口剑多少钱?”

“尊贵的客人,十个金币。”

王启年将剑在手中试了试,这口剑这个价格不算离谱,虽然比一般剑贵上数十倍,王启年也不还价,就取出了十个金币,给了老板,老板见他爽快,有些后悔,自己要价低了,他这口剑,并不是像他所说,剑是陨铁所制不错,最初也是一位骑士所定也不错,不过并不是没有卖过,每一次都被他的价格吓退,他担心这次也是一样。

缇娜被这个价钱吓了一跳,在她的印象中,一年也没有几个银币,何况是金币,十个金币,相当于她十年以上的一家收入,何况听说是为她所买,她急忙说:“亲爱的主人…”

王启年不等她说话,就打断她:“缇娜,这口剑值这么多钱,你不要再说,剑的好坏,关系到你的生命,我也不缺这些钱。”

缇娜还要说,王启年已经拿起剑,已经出了门,缇娜看看,也出了门,王启年上了马,把剑抛给了缇娜,缇娜手忙脚乱的接住。

“缇娜,这剑给你,不用为它的价钱计较,你听着,剑是骑士的近身兵器,你是女子,体力较弱,我传你骑士的基础训练方法,看你的资质,如果有可能,我将给你找一位师傅。”王启年说道,他的眼睛微微往四周一瞄,在不远处有个简陋的酒吧,半为露天,在门外,那个跟踪他们的人在喝酒,眼睛不时往这边一瞄。

王启年看了一眼,便不再理会,一提缰绳,便向镇外而去。

两人在原野上缓步走着,王启年一边走,一边将骑士训练的一些基础知识讲给缇娜听,两人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处树林边,王启年勒住了缰绳。

缇娜感到奇怪,正在奇怪时,树林中涌出一帮人,这首一个人长得粗壮,身上穿着牛皮甲,骑着一匹瘦马,手中拿着长柄战锤,后面还有两个人骑着马,手中拿着长矛,其余的几人,则是一些喽啰。

王启年好像很失望,来的居然不是跟踪他们的人,而是一伙强盗,再看强盗中人,有一个很眼熟,想起来了,是刚才一个酒吧中的侍者,不禁笑了:“你们这些人,为何拦我们的去路?”

“老大,就是他,在酒吧中出手很大方。”

“哈哈,把你的钱和马留下,还有你的侍女,骑士老爷你可以走了。”手上长柄战锤一指,口中讥讽到。

王启年听他这样一说,特别是将侍女留下,冷笑一笑:“看来,你们在此为祸,不是一日,给你们一个机会,将你们抢的东西交出来,我说不定可以放过你们。”

缇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并不害怕,因为她见过王启年那鬼魅般的身手。

她这一笑,那些强盗心中一荡,接着反应过来,那个大汉勃然大怒,手中锤一扬:“找死!主怜悯世人,却厌恶傲慢!”马向前蹿,借助马前冲之势,一锤击出,锤头砰的一声,微旋振荡成风,照着王启年的脑门就砸了下来。

王启年微一皱眉,很显然,这是一个低阶骑士,不知怎么成了强盗,很显然,这一身功夫却出卖了他,不是一般农夫一样,根本不懂怎么发劲,他是懂得发劲技巧,这一锤比起普通人来说,力量增强已达七八倍。

王启年并没有硬接,只是腿一夹马腹,马往前一蹿,身体一矮,不仅没有退,反而向前抢进,锤还未落下,便已走空,两马一错,一道剑光起,自王启年手中闪起,没入对方的咽喉之中。

对方栽于马下,王启年更不停留,一催马,向着另一个人冲去,另一个人还没有回味,一惊之下,手中长矛胡乱的搠出,王启年轻轻将身一扭,长矛从腋下走空,王启年将左臂一夹,便将长矛夹住。

他急忙一抽,王启年顺势一松,马向前冲,手中又一次剑光一闪,刺入他的咽喉,他还没有弄清怎么回事,便眼前一黑。

另一个人大惊,已失去与王启年对战的勇气,拨转马头,伏在马背之中,急驰而去,而那些喽罗也一下子四散逃去,王启年并没有追,而是目光望向树林之中的一处,半晌没有动静,才舒了一口气,还有一个人,刚才在观看他们之间的搏斗,不过现在已经悄悄退去。

缇娜下马,见两个人已经毙命,强忍着心中不适,在两个人身上翻了起来,王启年并没有下马,任由她翻看尸体,这是锻练她,第一次见血时,她还是一个无知的少女,这一次,她是亲眼看见王启年出手,根本没有看清,两名敌人已经倒于马下。

缇娜翻看了半天,得到了三枚金币,还有几十枚银币,外加上也有几十枚铜币,其他只是还有两柄匕首,便将这些东西献给王启年,王启年摇摇头,只是象征的拿了一把匕首,其他的让缇娜收了起来。

缇娜眼睛看向那两匹马,王启年笑道:“缇娜,我们走吧!”

缇娜眼中看着两匹马,充满了不舍,这两匹马应该值不少钱,不过不方便带上他们,真是可惜了,王启年看她眼神知道她不舍,不过她还是一咬牙,飞身上马,王启年点点头,爱财但不贪财。

缇娜摸着身上三枚金币,还有一把银币和铜币,这是第一次她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但这笔钱还不够一把剑,她暗暗下定决心,等攒够了十个金币,尽快还给王启年。

王启年不知道她动这个心思,他心中在想刚才那个未露面的人,从感觉中,他隐隐知道是谁,就是那个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从他的身手看,显然在这拨强盗之上,他究竟是谁?

两人又上路,到了傍晚,四下无人,王启年一见,便下了马,找了一个地势开阔的地方,他没有帐篷,但他也不需要帐篷,现在是秋季,夜晚很凉,所以他升起了一堆篝火,烤上食物,便开始正式传授缇娜基础剑术。

他传授的不是他所开始练的,而是安德莉亚传授给他的剑术,剑法很简单,直接而有效,只是几式基本剑术,传授完了,就是一遍遍练习,直到剑术熟悉,缇娜显然对剑术有特殊的悟性,学习速度惊人,练了有二十多遍,一式式的熟悉剑术,对于她动作不到位的地方,王启年也一遍遍纠正。

对于骑士训练,王启年目前只知这么多,他知道骑士训练还有很多内容,特别是精神方面的训练,王启年可不想乱教,所以也没有教,他的剑术本是野路子,有他自己想当然,也有安德莉亚传授基础剑术,还有跟法兰克林等人在一起,所学的一鳞半爪。

他只教授了安德莉亚传给他的基础剑术,因为他知道,骑士训练都从这些基础开始,虽然各家有所不同,但基础的差不多,可是发劲法门以及精神训练就是各家的机密了。不过基础就是基础,必须打牢,所以他只是在给缇娜打下坚实的基础。

33。 杀手

缇娜练习的很累,已经靠在火堆旁睡着了,柔软的野草厚厚的垫着,王启年虽没有什么帐篷,但也不是一无所有,附近有芦苇还有荒草,被他厚厚地铺在身下。

王启年没有睡,他是个巫妖,此时做在荒草上,只是闭目养神,今天事情有点奇怪,他估计夜间会有些什么事发生,反正巫妖睡不睡都是一样,平时他往往闭目细细回顾一下当天发生的事,理清楚一天来的事情,考虑白天行事有没有考虑周全,如果有欠缺,在以后行事中,该怎样做。虽不是修行魔法,他感觉到对自己很有好处。

考虑过一天的事情,今天有些特殊,他没有像平时那样,在脑中过了一遍,还留几分注意力在外面。过后,要在以往,他便进入魔法修行之中,魔法他直接继承身体前任尼克勒斯的方法,这个世界,据王启年所知,魔法修行大体分为三派,一派是直接冥想,用意念吸收魔法元素,但这种方法开始进度很快,但一旦成为正式法师,便慢了下来;一派是观想各系的护法元素神,或者观想护法天使,开始慢,但到后来,速度很稳,一般法师都是用吸收元素法入门,后转为此派;还有一派,最是奇特,运用祈祷法,一般为教庭修士所用,也称为神术,实质就是魔法,此法需虔诚,越虔诚,效果越好,法简效宏,对于各系魔法也一样,但除了光系,也就是圣光系,一般其余魔法师信仰不够虔诚,反而效果不佳。当然,还有其他方法,不过流派较小而已。

王启年一开始就接受了尼克勒斯·安德鲁的修行方式,以观想冥神为主,但自己还是怀疑,经过试验,发现观想物是其它也行,他渐渐悟出真意,不过是借假修真,自己对所谓冥神并不太相信,经过比较实验,他发现观想一种植物莲花更好,他的修行便开始以观想黑莲为主,发现效果居然比原来更好。

不过今天,他没有观想莲花,只是静静坐着,思维一片空白,时刻注意着外面的风吹草动。

夜很静,秋虫有气无力地在吟唱,天空之中并没有月亮,星星眨着眼睛。迎着风,虽然风很小,王启年耳朵微微动了一下,身形恍惚了一下,在黑夜中,虽有篝火,但这些微弱的变化,就是有心人也看不出来。

王启年依然坐在那里,他选择这个地方,视野很开阔,就是想偷袭,也是比较困难。

时间已到了三四点钟,这是一个人睡得最死的时间。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在地上,似乎有块石头,突然动了,像一只夜行蝙蝠,一闪而过,石头不见了,一袭大氅飘了起来,无声无息落在地上,又化作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只是向王启年靠近了一些。

王启年背对着这块石头,好像根本没有发现,那块石头一动不动,等了好长时间,又一次化作大氅,像夜鸮一样,这回一落地,紧接着又弹起,一道刀光从大氅中流出,迅若奔雷,好似一朵乌云挟着闪电直向王启年背后袭去。

刀光侵体,刺客陡然发现不对,好像什么也没有,脑中暗叫不好,刀光已过,影子如肥皂般的破碎。

他一击不中,知道不好,从旁边虚空中亮起了一道剑光,一个身影自虚空中现身,刺客只觉得身形一滞,好像进入泥潭一样,知道不妙,这好像是魔法中的风缚术,自己连举手都显得困难。

不容他多挣扎,王启年的剑杖中剑已到,并没有刺向咽喉,而是挑向他的手腕和脚踝,瞬息四剑,他发出了一声惨叫,身已跌落在地。

王启年早已发现他,在他来之前,已经用精神力激发手腕上的那个护腕,随着他意志的变化,身体早已隐去,在原地留下的不过是一个幻像,他根本没有料到,王启年实际上最擅长的是魔法,而他却认为王启年只会剑术,他早就到了,王启年教缇娜剑术时,他就在远远的看着,更加肯定王启年精通剑法,不知王启年从那时起就开始布置,让他陷入歧途。

一句话,他输得不亏。在他自以为行踪没有被王启年发现,何况他是从后面进行袭击,而且,风向是有利于他躲藏,不会将他的气味吹到王启年的鼻子中,好像一切都考虑到了,但王启年料到他会来,不知不觉中,在各个方向布下了魔法警戒,一种很简单的法术,没有一丝魔法波动,敌人碰上,也不会有任何动静,却传入王启年的心中,使王启年知道哪里个方向有人来。

敌人一声惨叫,将缇娜惊醒,不由得一惊,坐了起来,看到一个黑衣人,身上穿着披着大氅,躺在地上,借着篝火,她认了出来,不是那个白天在酒店中所见的人吗?

“先生,你是谁,受谁指使?”王启年盯着他的眼睛。

他脸上露了一丝惨笑:“你靠近一些,我告诉你。”眼中不经意间露出一丝狠辣。

王启年看到这一缕目光,缓缓向他走去,当王启年走进他身边三尺,他口一张,一片锋利的刀片猛然伴随着一口唾液向王启年喷出。

王启年手一抬,一个风盾术出现在面前,那片刀片猛然在王启年身前顿着,但随即王启年面色一变,已经迟了,敌人口角流出血,身体一阵抽畜,头一歪,死了。

王启年急忙将他的嘴掰开,果然牙齿中藏着毒药,闻到一股苦杏仁味,不觉摇摇头,人已经死了,什么信息也没有问到。

缇娜倒没有惊叫,又有人死了,从情景看,好像是杀他们的,这数日来,缇娜已见多起杀人的事,她的心理早就麻木。

王启年见人已死,便搜了他的身,他身上并没有什么线索,连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王启年只在他身上搜到了一幅画,画上却是两个人的图像,正是王启年和缇娜。

当看到这幅画像时,王启年知道有人买通了杀手,来杀自己,到底是谁,十有**是伊登,王启年这样猜测是有根据,他与伊登有仇,而且画上是两个人。

虽然王启年十有**肯定是伊登男爵,但在没有确凿的证据情况下,王启年不会动手,再说,他和缇娜已经离开伊登男爵的封地,甚至已经离开了爱德华伯爵的封地不会回去自投罗网,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累赘。

缇娜估计也猜测出了谁背后下手,央求道:“亲爱的主人,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王启年安慰道:“我什么情况没有见过,没有什么,兵来将挡,事到临头,你就是想躲也躲不了。”

说完,又蹲下身去,再一次细细检查身体,这个家伙显然不是一个纯粹的骑士,只能是一个刺客,他是白银之手的人,还是竖琴手联盟的人,亦或就是一个亡命徒?

王启年细细查看尸体,很仔细,好像是一个宝贝。缇娜不解,但她是个聪明之人,问道:“亲爱的主人,尸体有什么好看的?”

“缇娜,人在世间,总会留有痕迹,就是尸体,也一样,从他使用的毒药来看,是个杀手组织的中人,不像一个人,我再找找,看有没有线索。”王启年说道。

王启年检索世间的杀手组织,陡然看到他左臂上有个奇怪的图案,这个图案很熟悉,在记忆中,好像是白银之手的标志,难道是白银之手出手了。

王启年对杀手组织并没有好感,但也知道,这样的组织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价值,但惹到自己头上,还是很头疼。

王启年眼中透出寒光,既然来了,那么就接受挑战,白银之手折了一个杀手,肯定不会善罢干休,不过无论是谁,自己接着,但背后是谁,该怎样解决?

王启年在思索一个问题,白银之手是个杀手组织,是为了利益,但也讲信誉,一个死掉,那么还有二次,如果都失败,任务将提升一个档次,同时还要增加价码,如果不肯,任务将取消。

但是不是白银之手,还在两可之间,也罢,既然你喜欢玩,那么我就陪你们玩玩。文人小说下载

尸体在这边,很容易被人发现,王启年想了想,还是把他埋掉,这样,杀手组织也许弄不清对方是否死掉,可以争取一点时间,想到这,手一指脚下大地,大地开了条裂缝,将尸体吞入,而缇娜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

王启年不想解释,缇娜心中虽有疑问,她还是懂得规矩,并没有发问,这是不是魔法,如果王启年让她知道,她自然会知道。

处理好的尸体,缇娜再也没有心思睡觉,王启年也知道这一点,对缇娜说:“天已经快亮了,你也不想睡了,就练练剑法,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缇娜应了一声,摆开架势,将昨晚所学的剑术练了一番,王启年看她一遍遍的练习,心中也在心练,这是王启年自己所创立的方法,在心目中一遍遍练习,外人却看不出来,如果眼睛好的话能看到,人虽没有动,但相应的肌肉却极其微小的运动。

34。 根源

吃过早饭,两人上马,急驰而去,他要在短时间内赶到堪萨斯城,事情必须做个了结。所以不像前些日子,走得很急。

两日后,到了堪萨斯城,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所城,并不是贵族所居住,城由总督汤普森所统领,住有一千常备兵。

王启年不是来找汤普森,而是冲着白银之手而来,在这样的都市,白银之手拥有分支机构,不过王启年并不知道白银之手在什么地方,像这样的杀手机构,并不会直接挂牌,而是借用其他名义。

王启年并不担心,进了城,直奔果露街203号,到了近前,看到这是一家酒吧,王启年和缇娜将马交给了门童,直接来到吧台,并没有点酒,而是将索菲亚给他的坠子放在吧台上。

吧台内的一位比较胖的侍者看起来似乎随意拿起坠子,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又看了看两人,他虽然看起来不经意,但王启年看到他眼中精光一闪,手上似乎有魔法波动,很淡,只一闪,然后微笑着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日安,两位,请跟我来。”

王启年和缇娜跟着这位侍者,上了楼,左转来到了一间办公室前,侍者敲门,三长两短,重复了三次,门内一个声音说:“进来!”

门开了,一张办公桌,后面是一张椅子,靠着一扇窗子,窗户上帘子拉着,左边有一个酒柜,右边一个书橱,在东西两侧,摆放着沙发,前面有茶几,墙壁上挂着油画,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人坐在椅子上,双目如鹰,双手交叉,肘部支在桌上。

侍者将坠子还给了王启年,做了个请的姿势:“尊贵的客人,你们有事情在里面谈。”王启年微微一点头,身体前倾。表示感谢,侍者也还礼,然后下楼去了。

王启年迈步进入其中,缇娜迟疑了一下,也跟着王启年后面进入,眼中对其中摆设充满赞叹,不过她没敢东张西望,亦步亦趋,紧紧跟着王启年,她是一个乡下丫头,第一次进入这样的房间,她有些紧张,但她不愿出错,只好跟紧王启年,眼睛看着王启年的后背,余光看着房间,王启年感到这一点,心中还是比较满意,最起码她没有目瞪口呆。

他们刚进入房内,门悄悄地关上了,缇娜微微一惊,象一只小狼一样,不自觉身体弓了起来,接着又放松下来,那个人饶有兴趣看了她一眼,眼睛便重新盯着王启年。

王启年右手捻着那枚坠子,左手依然握住手杖,那人站了起来,目光往他右手上一望,站了起来,微微一躬,接着目光盯着了他的眼睛:“日安,尊贵的客人,索菲亚好吗?”

“日安,她很好!”王启年也是一躬回答,他已经明白对方的身份,这是一名血族男爵,刚才送他们上来的,也是血族,不过看起来并没有爵位,实力很低微,其余侍者不过是血奴,王启年看得出,但缇娜却看不出。

“自我介绍一下,费尔男迪,来一杯酒?”费尔男迪彬彬有礼的说,走到酒柜旁,取出了三个杯子:“这名漂亮的小姐,来点香槟,我们来点葡萄酒?”

王启年点点头:“尊贵的主人,我叫启年·王,她叫缇娜。谢谢你的酒!”

王启年接过了酒,缇娜一愣,不自觉也接过,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但很快就学着王启年的样子,将杯子端在胸前,看得出,她的礼仪很好,要不是王启年知道她出身农奴,还以为她最起码是一个落难贵族,转念一想,这大概是她做侍女的母亲教育的结果。

“请随便坐!”费尔男迪说到,王启年在沙发上落座,费尔男迪也落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缇娜却没有落座,她喊王启年主人,以仆人自居,所以没有落座。

费尔男迪又望了她一眼,举杯示意,王启年也举杯,喝了一口,缇娜也呡了一口,在之前,缇娜并没有喝过酒,好在香槟并不能算是酒,度数很低,倒没有出丑,反而的一股甜香充满了口腔,味蕾一下子舒展开来。

“好酒!”王启年说到,对于他来说,根本品不出味道,他是一个巫妖,在味觉上几乎没有感觉,但王启年发现,自己的味觉好像有点复苏,脑中充满疑问,但这些事情经后再说,还是先说明来意:“我今天来这里,是有事请你们帮忙。”

“哦,说来听听。”费尔男迪没有料到王启年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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