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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传奇-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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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菩萨赐我净世甘露,我在观音菩萨的莲花台前立下誓言――终生陪伴杨戬左右,做他的忠臣死士,效力马前鞍后,以自己的血化解过去千万年积下的业,以赎尽绿萝今生的劫难。
从那天以后,我生平第一次有了名字,啸天犬。我同杨戬一起为天帝作战沙场,征讨四方邪魔外道,杀死一个又一个厉害的妖怪,收服一个又一个魔头。有了我的协助杨戬立下赫赫战功,在天界众神中地位骤升,被尊称为『二郎神』大将军。有二郎神的地方,必有啸天犬,我忘记了思考,忘记了说话,变成了一只单纯的狗,每天跟在杨戬身后,蹲在他的脚边,只要杨戬一声令下,我就义无反顾的冲上前去,流血断头眼也不眨。凡间的人敬畏『二郎神』的同时,也尊称我为『天狗』、『神犬』,就连月蚀日蚀这种屁事也要归到我头上,编什么『天狗吞日月』的神话故事。人世间立起了大大小小的『二郎神』庙,我也被做成泥胎塑像,蹲在杨戬身前,一起享受香火。
这样的日子一过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自称叫『齐天大圣』的猴子,一切才开始有了点改变。那是在战场上,杨戬照例把我放出去打头阵,猴子很强,很厉害,我使出全身解数跟他大战上百回合,从日出打到日落,我遍体鳞伤,猴子安然无恙。
『你也很厉害嘛,干吗要做那家伙的走狗?』
猴子问我,眉眼间充满了不屑,这家伙以为自己比我聪明,甚至想拉拢我跟他一起倒戈,我默默无声,做我应该做的事情。我缠着猴子打了一天一夜,待我筋疲力尽,几乎要吐血昏厥的时候,猴子也把力气用了个七七八八。我看了一眼天界的方阵,开始击鼓吹号,我知道杨戬准备上阵了。
后来猴子被杨戬第三只眼的金光罩住,被太上老君的金刚圈套住,最后被如来佛祖的五行山压住,这样的结局我一点也不意外。任何人都会遇到自己永远打不过的敌人,但每个人选择的结局不同,有的人选择认输,有的人选择继续战斗。猴子直到被压在五行山下那一刻为止,我都能看到他眼中熊熊燃烧的火焰,他不服输,不甘愿受命运摆布,我很佩服他,尽管他其实很傻。那一刻我已经变成石头的心开始振动,有一个声音对我说,离开这里吧,找回你自己。
离开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我在不动声色的等待,许久以后的某天,一个少年手持一柄石斧头出现在杨戬面前,他是杨戬的侄子,名字叫沉香。我看到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沉香的身世跟杨戬几乎一般无二,母亲华山圣母与凡间书生刘向私订终身生下了他。不过,他的遭遇就比杨戬更凄惨些,天界一干亲戚们根本不承认他这个血统不纯的野孩子。杨戬身为他的舅舅,当年硬是奉了天帝王母之命亲手把他的母亲打入华山之下。他在襁褓里的时候我曾见过他一回,再见面,他已长成少年,拜了霹雳大仙做师父,学了些武艺法术。此次出现在杨戬面前,是为了救出母亲,要向自己的舅舅挑战。
如今的杨戬已经与从前判若两人,曾经傻的冒气的杨戬,早已在天界的生活中变得高傲、残忍、冷酷、狡猾。他根本没有把沉香放在眼里,依旧放我出来打头阵,我一面与沉香厮打,一面细细的端详这个少年。
他很像当年的杨戬,一样的执着,一样的力大无脑,我暗笑,不知道等他长大以后,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杨戬。不去想那些遥远的事情了,从明天开始,这一切与我再无关系,这样想着,我迎上了沉香的开山石斧。
不错的斧头,锋利程度丝毫不逊于杨戬的两刃三尖刀,这孩子是准备用它来劈开华山么?在我元神出壳的同时,看到了杨戬惊愕的表情,我暗暗笑,随即附在少年的耳畔轻轻道
『小心应付他第三只眼射出的金光,祝你旗开得胜!』
…… ……
地府是个很没有意思的地方,我在里面待了很多年,看厌了酱油汤一样的奈河,听够了枉死城城里没日没夜的鬼哭狼嚎,还有那些面无表情傻子一样的亡魂。上面的人间界变了又变,我不是不想去瞧瞧热闹,忍着性子在这里待这么久,是怕杨戬来找我的麻烦,结果他没来,八成是把我忘了,于是终于有一天我下了一个决定,我要投胎。
来到转轮王殿,阴森森的殿堂空无一人。
『喂!有人没有?我来投胎了!』
吆喝了三四声,才见一个青皮蓝发的小鬼从幕后转出,
『今天不投胎,改日再来吧!』
『为什么?!老子等投胎等了多少年了你知道嘛!』我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小鬼,
『龇牙咧嘴也没用,今天转轮王不在,回去等着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小鬼面无表情,丝毫不怕我的样子,哼,算你狠,我掉头离去
『你等等!』它忽然背后叫我
『干什么?』
『你……是啸天犬么?』
『是又怎么样!』在地府呆了这么久,头一遭有人认出我
『真是你啊,好,你等等,我给你查查看!』
小青鬼说着转入幕帷后,稍顷,走了出来
『那个,做人的名额已经预约满了,做狗的去不去?报上名马上就能投胎!』
『也行,只要让老子赶紧离开这个无聊透顶的地方就行!』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好,跟我来吧!』
『等等,不是只有转轮王才有权引渡投胎的吗?你是谁啊?』
『我是转轮王的好朋友,今天来替他值班的。』
『有这种事?俺啥也不懂,你可别骗俺啊!』
『你就放心吧,跟我来好了,包你满意……』
『嗯,对了,告诉俺你的名字,敢蒙俺的话下次再来投诉你!』
『哈哈,那个啊,不满意的话随便投诉!我叫葻,青鬼葻』
就这样,我投了胎,变成了现在的『阿墨』,当然,也蛮不错的。至少还多认识了一个葻某人,是吧,葻某人,你可要罩着我啊!
(话外音响起:阿墨,上哪去了?阿墨,吃饭了――!)
『汪!』『汪!』我来了!我来了!葻,我先赶饭去了!我的故事回头再说哈……(阿墨的声音渐渐远去)
第五集 第三十六章 神兽阿墨 后篇
『你……吃饱了?』
『嗝~~好饱,好舒服哦!』
『……干吗用这样的眼神瞪着我?难道吃饭也有罪吗?!好,好,别发火,知道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我继续讲故事就是!』
从哪里说起呢……唔,就从见到我现在的主人开始吧。
因为通过非正当路径投胎(见前篇),我没有被消除生前的一切记忆,很多人都说保存前一世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因为那等于背负了前世的所有痛苦,我似乎没什么特别痛苦的回忆,所以无所谓了。
我出生在一间犬舍,犬舍就是人类开的专门养狗卖狗的地方,幼年唯一的痛苦便是,从睁开眼就要和一群傻乎乎的狗兄弟们争夺妈妈的乳头。与前世的强大相反,这一世的我似乎特别羸弱,吃奶的时候争不到一席之地不说,还要被我的兄弟们踩在脚底下,我的幼年,唉,不说了,全是眼泪……
痛苦的记忆截止在两个月的时候,那一天是狗仔们出更的日子,犬舍老板一早把所有小狗都抱出窝,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脖子上挂了号码牌,放在散发着木屑味道的大木头箱子里。一群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家伙,争先恐后的踮起后爪探出头去想看个究竟,我则找了个宽敞的角落蜷缩起来,这群傻叉,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不过是待价而沽的货物。
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我突然被一双手抱了起来,耳边传来一个女孩子兴奋的声音
『这只的睡相好可爱哦!』
接着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可是看起来有点瘦啊!也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呵呵,这可是只好狗啊,瘦点怕什么,回去好好喂喂就壮实了!』
犬舍的老板赶紧在一旁打圆场,说着暗中捏了我一把,大概是示意我赶紧醒过来摇晃摇晃小尾巴给买主看看。我的觉还没睡够,真的很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不过他很快又捏了我第二下,好疼啊,我只好勉强睁开眼。看见了两张离我距离很近的脸,
『看,它睁开眼了!好可爱啊!』
女孩子高兴的把我又摸头又揪耳朵,弄的我极为不舒服,真像张口咬她,不过看在她有一双很大很水灵的眼睛的份儿上,还是打消了念头。
这一对男女是两个恋人,他们对养狗显然完全是外行,在犬舍老板的连吹带哄的攻势下喜滋滋的付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银子,抱着我回去了。一路上我坐在他们的车里,听着女孩开心的像只的麻雀似的唧唧喳喳说个不停,不禁暗自好笑。这两个傻瓜,他们被老板骗了,我一生下来就有很严重的关节病,身体状况很差,走路都很勉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到时候大概会把我扔了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只对了一半,很快,细心的女孩子首先发现我不像其他小狗那样活泼,很少出窝活动,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她以为这是由于我太瘦弱的关系,于是对我加倍呵护,照着那些宠物杂志上的介绍,给我买来一大堆的营养品。随着身体的飞快生长,我的后肢越来越难以担负起身体的重担,没过多久我就站不起来了,膝关节处肿起了俩大包,可怜的后腿几乎变成了X型。到了这时候就算傻子也知道自己被骗了,果然,男孩子气乎乎的打算把我退回去,女孩子不同意,她开始带着我四处求医问药,坚信能够把我治好。
那端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昏昏噩噩中度过的,除了睡觉,每天要按时吃药打针,膝关节要打洞排脓,只能吃流质食物,大小便需要人帮助才可以解决,而为我做这一切的,都是那个女孩。她为了照顾我,干脆在客厅的地上铺毯子打地铺,就睡在我身边,只要我醒来,总能看到她的身影在眼前不远处。我开始在清醒的时候观察女孩,小雨,我听见别人是这么叫她的,女孩有一双很清灵的大眼睛,和那个人一样,不过除此之外,她的相貌可真是一无可取。但是在我看来,一个女人就算相貌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温柔一点,还是会受男人青睐的。
也不知道是她的诚意感动了老天,还是我天生命硬,就着样熬过了两个月,我竟然康复了。病痛并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任何不好的影响,在小雨的照料下,我健康如常的长大了,变成现在你们看到的这只黑色的高大的威武的猛犬。
小雨家里很有钱,这点我从踏进这个装饰豪华的像皇宫一样的家的时候就知道了。小雨没有母亲,父亲是个商人,似乎很忙的样子,总是不在家,偌大一座房子只有小雨一人独自居住,所以她也就种点花草,养个宠物什么的,以排解寂寞。虽然她锦衣玉食什么都不缺,但我知道她很不快乐,从她经常神经兮兮的对着我说话这点,就能证明。
她那个男朋友,被我称作猪头三(不好意思猪小弟,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只是拿你的形象做个比喻而已),似乎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除了长相还算过的去,外加有钱之外,简直就是一无是处,不但没脑子,蠢的要命,而且心眼儿还不好。真不明白小雨看上他哪一点,难道只是为了打发寂寞?看到那个家伙带着一脸自以为很英俊的笑容亲近小雨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低声咆哮,心底有种想冲上去撕烂那个家伙的冲动。
『小雨,你看你的傻狗,冲我呜呜个不停』
『哈哈,他那是吃你醋呢!再叫你对我心怀不轨!』
『胡说,哪有!我可是正人君子』
每当这个时候,小雨就会笑着跑过来,搂着我一阵乱亲,把她的口红胭脂什么的都蹭在我脸上,弄的我难受的一个劲儿打喷嚏。呸、呸!胡说,谁稀罕吃那个猪头三的醋,我只是看不顺眼而已,虽然小雨算不上一朵鲜花(最多也就是颗狗尾巴草花),可是也不应该插在他那坨牛粪上。
说实话我本来打算长大后就离开这个『家』的,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了有主人的生活,我向往自由自在的日子。这个计划从我病愈后就开始酝酿了,待到我身体条件日趋成熟,适合独立的时候,一些别的事情又把我的计划打乱了。
先是小雨的父亲经商失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不说,自己还身陷衙囹,小雨眼睁睁看着一大群要债的蜂拥进门,把家里的东西搬了个一干二净,连一卷厕所手纸都没给她留下。要不是我及时『出牙』制止,恐怕连我那柔软温暖的狗窝都要不保了。债主们走光之后,小雨呆呆的坐在大厅空荡荡的地板上两眼发直,可怜的孩子,人世间的冷暖炎凉让她一下子尝了个遍。我漠然的看着,我知道人类总是很脆弱的,一点小小的打击对他们来说都足以灭顶,不过命运似乎不想就此罢手,打击接二连三的来到她身上。
没过几天,另一批人来到小雨的家里,拿了一张写满字的纸给她看,对她说什么这栋房子将被查封等待拍卖云云,我明白了,小雨就要无家可归了。那些人走后,小雨给她的猪头三男朋友打电话,自从小雨家出事以后,那个猪头三就没有再出现过。小雨电话拨了几十遍,那个家伙总算是接起来了,但是小雨听着听着就把电话摔到了一边,趴在地上大哭起来,这种老套剧情我见的多了,不用想也知道那个家伙把小雨抛弃了。
小雨足足哭了好几个小时,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似的,债主来抄家的时候我都没见她这么哭过。小雨也太傻了,瞎子都能看的出来,那个猪头三缠着她只是因为她有钱,这样的男人,用得着为他哭成这样嘛。
夜里,小雨在地板上趴着睡着了,我悄悄的叼起一张毯子给她盖上,月光从大落地窗子里冷清清的照下来,照在她的小脸上。脸上还带着依稀的泪痕,眼皮有些肿肿的,小鼻子也在隐隐抽动,大概是梦里还在哭,以前从来不觉得,其实小雨睡着的样子很惹人怜爱。我紧挨在她身旁卧下,本来打算今夜离开的念头暂时打消了,我准备在她身边再待些日子,权当算是她当初救我一命的报答罢。
三天后,小雨收拾了非常简单的行李,带着我搬出了这栋毫宅,在城市的偏远地带租了一处带小院子的简易民房安顿下来。接着,她开始捧着一堆厚厚的报纸四处搜寻招工信息,工夫不负有心人,没几天居然还真被她找到了一份。从此以后她每天很早起床坐着公共汽车去市里的一家杂志社上班,我对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的看法开始重新改观。
很短的时间里,小雨学会了收拾家,学会了洗衣烧饭,学会了节俭。她知道用洗完衣服的肥皂水刷地;每天下班之后挎着篮子到农贸市场上买便宜菜;趁周末超市打折提一大袋便宜鸡蛋、大米或者生活用品回来;每个月底都提着好吃好喝的坐很长的车去探望父亲……原来人类也不都是那么脆弱的,受打击之后也可以很快接受现实并且继续奋斗。
不过即使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里,小雨对我的生活标准却从未下降过,我依然每顿吃高级犬粮或是新鲜牛肉,用专用沐浴液洗澡,睡在小雨床边铺羊毛垫子的窝里。她甚至因为没有时间带我散步怕对我身体不好,而从本来就所剩不多的积蓄里硬抠出一笔钱来,给我买了一台犬用跑步机。尽管我不怎么喜欢那玩意儿,用那玩意跑步感觉怪怪的,尤其是小雨为了激励我,还在上面吊了只小白耗子。
小雨经常在忙碌一天之后,搂着我的脖子自言自语的说『还好有你在我身边,阿墨……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哦……』
每当她这么说以后,我只有把离开的行期一拖再拖的份儿。
我们住的这地方算是这个城市的贫民窟之一,因为房子租金便宜,很多生活在社会地层的人都住在这儿,人多而且杂乱。打工仔,拾荒的,卖迷幻药的,做妓女的,当小偷的,总之是乌七麻黑什么人都有,警察几乎每月都过来清查。每天晚上我都会保持警醒,随时关注屋外的动静,经常能看到一些人类黑暗龌龊的一面。还好小雨白天太累,每天晚上睡的很沉,打雷都未必醒,否则让天真的她看到那些事情,不知道会被吓成什么样。
不过常在山中住终会遇老虎,有一个夜里,三个男人摸黑翻进了院子里,小雨因为第二天不用上班,所以就没有早睡,三个贼进院子的时候她刚洗完脸正在看电视。我听见了动静立刻从窝里蹿出来,对着门外狂吠起来,小雨还不明就里的叫我不要吵了邻居睡觉。我一叫,附近所有的狗都叫了起来,一时间四处犬声鼎沸,三个入侵者吓的躲在墙根下不敢动弹。
我拼命的吼叫,希望左邻右舍的人们能够出来查看一下,可是叫了半天嗓子都冒火了,周围的住户们如同睡死了一样,没有一家肯打开门看个究竟,也许住在这里的人们对某些事情已经熟视无睹了。过了一会儿,三个入侵者也感觉到没有什么危险了,于是明目张胆的开始撬门,小雨这时候才知道出了什么事,吓的蜷缩成一团哭了起来。门眼看就要被撬开,我不再吼叫,缓缓的走到了门边的角落里,伏下,摆好了攻击姿势。
随着哗啦一声,门锁上的链子被挣断,第一个贼闯了进来,他第一眼就看到了蜷缩在屋角的小雨,立刻向她走去,没有看到蹲在他身后的我。我迅速的纵身向那人扑去,张开嘴一口咬住那人的小臂,这是我惯用的偷袭招数,强大的冲击力足以把对方拽倒。果然,那个打头的贼一个站不稳,『咕咚』一声向后仰着倒下去,这个倒霉的家伙倒下去时,脑袋正磕在小雨平时切菜用的木头菜板上,当场就晕过去了。后面跟着进来的第二个家伙没搞清楚状况,一抬脚就被自己同伴的身体绊倒了。我又飞快的扑向第三个人,用我近四十公斤的体重直接撞向他,他只『啊』了半声就被我撞的直接摔到了门外,接着我爪牙并用开始向他脸上使劲的招呼,他只剩下惨叫的份儿。
忽然小雨叫了一声『阿墨小心!』
耳后有风声袭来,我迅速的从那家伙身上跳开,但还是稍迟了一拍,身后砸过来的钢管打在我的后腿上。是刚才被绊倒的家伙,他下手够使劲的,疼的我龇牙咧嘴,小雨吓的『啊!』的惊叫出声来。不过还好是钢管而不是砍刀,不然这条腿可就要跟我说再见了,我就地打了个滚儿,避开了他的第二棍,然后瞅准机会一口咬在他手腕上,他惨叫一声拼命想甩开我,钢管掉在了地上。这家伙力气很大,我被他甩的头晕目眩的,但是就是不松口,他的手腕几乎要被我咬断,热乎乎的血咕嘟咕嘟的流进我嘴里,味道真还不错!
他见甩不掉我,有开始用脚拼命踢我,我肚子上挨了两脚,难受的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心里开始后悔平时没有好好锻炼一下这副身体。这时忽然听到『哗啦』一声,这家伙踉跄了两下栽倒在地上,我慢慢松口嘴,回头看到小雨正哆嗦着站在身后,手里还举着个小马扎儿。我无声的笑了。
等警察闻讯赶来,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小雨那时候正搂着我的脖子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后来听到警察私下里跟小雨说,那三个家伙是警察重点缉捕的流窜抢劫犯,个个身上都背着好几起的血案呢。嘿嘿,这么说我这也算变相当了一回英雄,只可惜我是一条狗,没人给我记个功发点奖金什么的。不过,打那以后,小雨家的门口悍然成了禁区,别说没人再有胆量翻墙入院,就是小雨晒在大门口的咸菜都没人敢动一动。
我也出名了,一条狗勇斗三名入室匪徒的事迹被周围村子里的人们一遍一遍夸大其词的传颂,我一夜之间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凶狗。弄得我只要一出门,周围那些母狗一个个都向发了情一样搔首弄姿的往我身边靠,简直烦死了。更烦人的事情在后面,很多人听说我的事迹之后,大老远的跑来要看我,还有狗贩子找到小雨想出高价买下我。小雨自然不会搭理他们,于是那些人就隔三差五的骚扰小雨,那些被金钱利益驱使的人们,竟然置自己性命于不顾,踊跃的出现在大门口,要不是小雨早把我栓起来,哼!谁也别想囫囵着离开!
面对这些人的骚扰,最初小雨也没怎么当回事,他们一找上门来,小雨就佯装要放狗出来,几次折腾下来有些人也就知难而退了。但是她和我都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么一件屁大点的事情,竟然会闹到不可收拾的局面。
挑起祸端的罪魁祸首是一个记者,大约就是在那些要出高价来买我的狗贩子和商人来上门骚扰的时候,这个该死的记者也登门了。他西装革履打扮的蛮斯文的,还戴着金丝边的眼睛,说话也很有礼貌,和那些开口就嚷嚷钱的家伙们不同,小雨就客气的接待他。后来才知道,他是报社的记者,是来采访新闻的,小雨自己也是在杂志社打工的,说起来跟他算是半个同行,再加上这家伙巧言令色的一番夸奖,说我是什么护主忠犬,应该大大宣传什么的,小雨这个天真的家伙就被他说动心,同意了他的采访。
小雨不但在他的要求下把那天的经过详细的叙述了一遍,还允许他给我拍了好几张照片。最后那个年轻记者很满意的再三道谢离开了,小雨还傻乎乎的一路把人家送到村口,我看的出,她对那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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