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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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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不会去点醒朝廷,如此一来,卓伦就得到了绝佳的发展良机了。”
丹玛小声道:“玛尔斯也说了,您这次锋芒太露,会招皇帝的忌讳,退出朝政,对您也有好处。”
润之不语,原来,他也早考虑到这一点了。
这个人行事,从来不只为达到一个目的,处处心机,能为她安排到这样的地步,着实是不容易了。
只是,与他交手,总是处于被动,未免让人于心不甘了些。
“既然我已经自行退出了朝政,你们的交换条件就算是无效了。”润之沉吟着,自怀中取出一本东西来,交给丹玛,“你且看看这个……”
丹玛翻开本子,不由一愣,满纸似字非字的符号,让她不明所以。
润之取回本子,含笑道:“我用这本东西,换你们潜伏势力的平静,以及另外一个要求。”
“这是什么?”
润之以指尖蘸了茶水,在石桌上写了起来,她的书法本就佳妙,几个字写得笔意淋漓,酣畅之极,然而细看起来,却是个个似汉字而非汉字,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丹玛隐隐猜到了什么,忍不住再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润之叹一口气,“这是……”她轻轻吐出了一句卓伦语。
丹玛神色大变,言语居然也无法连贯了:“阿依兰,您……您要换什么要求?”
“百年之内,为我朝找到治淮的人才!何时找到了这样的人,何时来找我的后人拿它。”
“治淮?”
“是,找到有能力治理淮河的人,来换这纸上之物。”
丹玛看着润之手中的簿本,再看看石桌上的字迹,重重地点下了头。
看着丹玛离去的身影,润之的心弦松了下来。
费尽心血的造就的东西,果然能够牵制住卓伦族呢。其实,若他们倾所有心力造字,百年之内,必能有成,如今,却被自己的条件吸引了所有注意力,更要花大力气与汉人接触了。
卓沉鹰啊,卓沉鹰,不是我徐文英刻意压制卓伦,而是这个能坦然“来于天地,归于天地,取于生命,还于生命”的民族让人不能不心生警戒,各为其族,你想必也不会怪我。
——*——
李华来到快哉亭时,润之已伏在石桌上睡着了。
灯光静静地跳跃着,映得润之面上明暗不定。
润之近日来,着实是太累了。
李华为她披了件厚些的衣衫,也坐了下来,默默地看着她宁静的睡颜。
发髻有些散了呢。
李华轻手轻脚地为润之取下碧玉冠,解开发髻,小心地将那些白发拢进里面,给润之重新挽了个髻。
润之一直没有醒来。
李华就这样看着她,不知不觉间,也沉沉睡去。
直到风拍枝叶的声音惊醒了李华。她恍然抬头,发现灯已灭了,夜色沉沉的天际隐隐透着琉璃青的色泽,天快亮了。
怎么就睡着了呢?
李华忙站起身来,想叫醒润之。
触手处,一片冰凉。
“润之……润之……”李华小心地唤着。
没有人回应她的呼唤。
风冷冷地吹过已然了无痕迹的石桌。
天很冷,但是,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李华却怔怔地站在润之身侧。
她清楚地知道,远方,有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
但是,但是她的丈夫、她的姐妹,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人,却已经睡去了。
傻姑娘
傻姑娘
“阿帝—雅——玛斯——”
九岁的丹雅靠在药草堆上,放声唱着昨天才听来的歌。
天高云走,丹雅的歌声又甜又美,不知比昨天那位姑娘唱得好听了多少倍。
她的枣红马儿在一边吃草,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那么美好。
偏偏有个讨厌的家伙从药草堆后跳了出来,大叫:“丹雅妹妹的歌声真好听!
别去做什么喀兰达了,来当我的阿依兰吧!”
丹雅刷地羞红了脸,跳起来骑上自己的枣红马,高傲地别过脸去:“帝亚斯,你想得美!嫁马儿也不嫁给你!”
骏马飞驰,时光飞逝。
十九岁的丹雅跳下马来,哥哥卓雅牵住了她的马头:“丹雅妹妹,玛尔斯他
……从中原带了新娘来啦!”
丹雅倒退一步,马鞭“啪”地一甩,“和我有什么关系?”
帝亚斯成婚的那天晚上,他的汉人新娘穿着卓伦传统的白底红花的嫁衣,非
常非常地美丽。
丹雅醉了。
她穿着火红的衣裳,一团火一样烧到帝亚斯身边,咬着他的耳朵:“要想我
承认她是阿依兰,今晚就和我好!”
帝亚斯推开她:“丹雅妹妹,你醉了。”
丹雅醉红着脸,高傲地一扬头:“你是什么东西,值得我为你醉么?”
星空颠倒旋转起来,时光依然飞逝。
二十九岁的丹雅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九岁的阿帝斯在一旁摇着她的手:
“妈妈,为什么父亲是玛尔斯,你却不是阿依兰?”
丹雅抬起手来抚摸着儿子的头:“因为妈妈很傻啊……”
遥遥的歌声飘渺而来,在心底回旋,回旋……
烧红着脸的丹雅轻轻哼唱起来:
“阿帝—雅——玛斯——”
天空啊,你为什么这么清澈?
云朵啊,你为什么这么洁白?
风儿啊,你为什么这么温柔?
阳光啊,你为什么这么灿烂?
傻姑娘啊傻姑娘,那是因为你在恋爱……
字中人
字中人
最初的几幅字,意兴飞扬,笔墨纵横,说不尽的俊逸洒脱。
他也正是少年意气的时候。
飞扬的目光随着笔势一起一落,每一笔都契了他的心意。
这写字的人,定是他的知己。
时光渐逝,草木枯荣。
壁上的字幅不断地增加。
再停留在他眼前的字,渐渐沉淀了飞扬的意兴,收敛了纵横的笔墨,而从那份俊逸中透出了挺拔来。
他也已收敛了少年意气。
沉稳的目光随着笔墨流转,每一笔都合着他心下的从容。
这写字的知己,当是他的良敌。
当属下再送来那人的字幅时,他已能辨别其中的真伪。
工整宛转的,是假。
而一笔一划间,都能扣动他心弦的,是真。
当字幅挂了满壁时,他已是真正的王者。
那人的字,也转而儒雅凝重。只是儒雅中依然蕴着风骨,凝重中还是透着挺拔。
他再次面壁时,竟能感到这知己良敌笔墨间溢出的压力。
夜深了。
那人已是他的对手,却也依然是他的知己。
纵容自己饮一口烈酒,他不忘举杯,向着字中的知己。
烈酒熨热了肠胃,眼前的字则灼热了他的血。
以酒研墨,他第一次在那人面前挥毫。
——海内存知己。
他掷笔大笑,将自己的字也挂起,与那人并肩而立,从容相对。
从此后,他不曾再留连于字前。
风劲草疾,远远地传来骏马的嘶鸣。
他举目望去。
苍茫天地间,只见一条纤长的身影。
儒雅中蕴着风骨,纤弱中透着挺拔,似是天地间蓦然的一笔。
那一刻,他心中一空,又像是满盈,以为自己心中的字竟鲜活成人。
终于,他迎风而笑。
拍马,向着拨动他心弦的那一笔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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