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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名家谈文学-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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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正白旗包衣曹雪芹及其长篇小说《红楼梦》、满洲镶蓝旗顾太清(西林春)及其词作《东海渔歌》、满洲镶红旗费莫文康及其长篇小说《儿女英雄传》等等,都在中华文学史上,享有或突出或重要的地位。富有民族情感而且倾心于文学的庆春,当然会以本民族出现过这样的文学伟绩而感到骄傲,更会从这些民族文学的厚重积淀中汲取营养。这种在文学道路上的文化认同,在相当的程度上,左右了他后来的创作取向。
清代的满人,既然早就已经把本民族的中心立足点迁移到了北京,并且还亲切地把北京当成了自己的故乡,那么,京城的各样风俗,也就难免地要受到满人文化传统这把“筛子”的过滤。满洲人在当皇帝,一当就当了二三百年,市井间的种种风气,转向满洲人喜好和易于接受的样式,不足为奇,这与人们常讲的“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大概是一个道理。从这个角度来想问题,清代的满人们,的确是把京俗改造成了新型的“满汉全席”式的满俗,也把满俗跟京俗在心里划上了一个等号。老舍早年生活在京城的时候,这个等号还存在,京城世风还远不像20世纪晚近阶段那样,被搅入了太多的南北文化和欧美异质文化。老舍脑海中记挂了一辈子的故都民俗──年节的、婚嫁的、育儿的、丧葬的、起居的、饮食的、商贸的、娱乐的、风物的、心理的……可以说,都与老年间的满习息息相通。而他的文学作品,后来被众多的研究者认作旧是北京市井风俗的百科全书,也就不足为奇了。
老舍一生,最流连、最动情、最敏感、最关切的,是文化。文化,是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大千万象,民族属性是它各种属性中重要的一个;当然,任何一种民族文化的核心信息都来自于历史深处,故而民族文化都必定要归属于某种特定的历史传统,这也是不言自明的。一个具体的人,完全可能会在成年以后经历到多重文化的感召,取得一种更加辩证的文化思维,但是,恐怕谁也做不到,从少年时代起,就从属于多重文化角度。在老舍踏上人生漫漫行程的开始阶段,他的早期文化归位,带着清晰的满族文化属性,这是从大量事实出发所引出的判断。这个判断,也是说得清和讲得通的。
老舍在文学创作上面的又一个鲜明特征,是“笑中有泪,泪中有笑”的艺术风格。他一生的代表作,悲剧居多,可这些悲剧又往往以独创的幽默特色著称。用幽默笔法写悲剧,是老舍独树一帜的写作专长。老舍的这一风格,也源起于满民族的历史悲剧以及北京旗族的精神气质。清末,生活在“笼子”里的旗人们,痛苦郁闷,为了稍获解脱,在压抑的社会阴影里,他们总是以彼此戏谑调侃来应付惨淡的人生;到了民国初年,他们的社会地位又下滑了一大截,本已就有着沧桑感、幽默感和艺术感的下层满人们,更是得在插科打诨间,讨得暂时而且可怜的心理快慰。久而久之,京城旗人普遍养成了夹杂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幽默天性。老舍就是在这种融会着复杂生活情调的现实中泡大的,也被浓重地染上了倾向幽默的思维习性,他往往冷眼旁观地去发现各色人等的可笑之处——“痒痒肉儿”,“一半恨一半笑地看世界”。这种幽默习性,从一开始,就自然地被注入他的创作活动中(例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早期小说中的幽默就明显带有下意识表达的迹象),后来这条路越走越宽,达到了悲剧主题的严肃性与艺术风格的幽默感的水乳整合(例如《离婚》、《四世同堂》、《茶馆》、《正红旗下》都在这方面极可称道)。可以说,老舍式的幽默艺术格调,正是出于作家对京城满族精神文化习性的汲取、包容和提升。
多才多艺,是老舍同时代许多满人的一大特点。老舍也不例外。生前身后,他得到过诸多的称谓:小说家、戏剧家、曲艺家、散文家、民俗学家、语言学家、诗人、书法家、书画鉴赏家……真是个“拳打脚踢”的多面手。早年,他参与了把古典名著《金瓶梅》翻译成英文的工作;晚年,他又把爱尔兰作家萧伯纳的作品《苹果车》译成中文。各种才艺融会贯通的老舍,抗战八年间,担任着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繁重会务,却令人难以置信地写出了三部长篇、六七个短篇、一部长诗、八本话剧、四五出戏曲,以及没法估算的杂文、鼓词、数来宝等形式的作品,简直令人为之目眩。
在中国现代文学大家里面,也许再没有人比老舍更热衷于俗文艺及民间曲艺了。抗战期间,他深入民间艺人,如饥似渴地钻研相声、大鼓、快板、扬琴等曲艺形式,不但给艺人们提供了许多新段子,还曾经亲自粉墨登场和民间艺人同台献艺。20世纪50年代初,他为了让旧的相声艺术获得新生,把写相声新作当成本份事,做了大量让人们铭记不忘的工作。由他倡导,北京出现了一个以各种曲艺曲牌来设计唱腔的新剧种——曲剧,他还为这个剧中写了第一出大戏《柳树井》。最叫人们玩味不尽的,是他时常在小说和话剧创作中巧妙地融入曲艺艺术成分,从《鼓书艺人》、《方珍珠》、《龙须沟》,直到《茶馆》,都让曲艺艺术在中间放射出迷人的魅力。
许多人讲起老舍跟曲艺艺术的不解之缘,都在赞叹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不避世俗眼光,不端名人架子,甘愿为民间艺术登大雅之堂鸣锣开道。这样的评价固然不错,而殊不知,他对曲艺艺术的特殊情感,还是来自于他的满族文化根底。说唱艺术原来就是满族先民在漫长的渔猎生产阶段的习惯嗜好。入关之后,都市旗族把这种嗜好移植到“清音子弟书”、“八角鼓”等新创制的满族曲艺样式上头,一批文化水准很高社会地位较低的满族文人,写出了许多脍炙人口的鼓书名段子,这些作品不仅大俗大雅雅俗共赏,而且据大学者郑振铎评价,是有效地扭转了中国汉语文学历来极为短缺长篇叙事诗的局面。老舍自幼就生活在本民族曲艺嗜好的包围之中,他太熟悉太热爱这些地地道的民间“玩意儿”了,一旦社会有需求,他就会立即去取来这件艺术上的轻武器。
关于旗人作家老舍,我们以上谈到的已经不少了。不过,我觉得,在这个大题目下面,恐怕还有一点,也是特别应当说到的,那就是,作为一位满族出身的杰出作家,老舍并不仅仅是在作品中写了他的民族,体现了他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民族艺术风格,他还充分感受着时代的精神洗礼,站在20世纪人文与社会性思考的制高点,充分利用自己出身于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少数民族——满族的文化位置和心理感受,向创作里面注入了极其严肃的沉甸甸的思考。老舍生在满民族的多事之秋,这个曾经奋发、曾经辉煌过的小民族,到了老舍的时代,正面对着空前的坎坷跌宕和沧桑沉浮。老舍的一生,是与出身其间的满民族休戚相关的,作为一位大作家,他对自己民族的历史、社会、文化,都有过超乎常人想像的沉思与反省。同时,他又成长于北京这个中原文化腹地,这个自古以来各民族高度交往的大都市,对汉族等兄弟民族的历史文化也有深刻的领会和接受。他一生曾经多次旅居国外,对东西方民族的文化精神更有很自觉的思考。他因此获得了难能可贵的多民族文化思维参照系统。作为一位热爱中华民族,也关注自己满族历史命运的作家,老舍着力解剖民族性的优长与缺陷,对民族文化的反思达到了罕见的深度,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早在1928年写作《二马》的时候,他就怀着写“自己人”中的某一个的感觉,写出了一位来自东方“老民族”的“老分子”——二马中的父亲老马,在当时西方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英国生存期间的文化尴尬。作家在小说里写入了下面一段石破天惊、振聋发聩的文字:
民族要是老了,人人生下来就是“出窝儿老”。出窝老是生下来便眼花耳聋痰喘咳嗽的!一国要是有这么四万万个出窝老,这个国家便越来越老,直到老得爬也爬不动,便一声不吭地呜呼哀哉了!
后来,老舍继续在他的大量作品里面,既形象又寓意深刻地注入对自己民族——满族的文化批判,例如《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大地龙蛇》、《面子问题》、《四世同堂》、《鼓书艺人》、《龙须沟》、《茶馆》等,都体现了他以高度的民族使命感审视自我民族精神疾患的神圣忧思。到了写家传体长篇小说《正红旗下》的时候,他将自己毕生对满族历史及文化教训的痛切检讨发挥到了极致。小说写道:旗人生活几乎全部艺术化了,像“我”这个穷旗兵的儿子,“洗三”以及“办满月”都须花大力气应酬一番,在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上,一切须合乎礼数,“必须知道谁是二姥姥的姑舅妹妹的干儿子的表姐,好来与谁的小姨子的公公的盟兄弟的寡嫂,做极细致地分析比较,使他们的位置各得其所,心服口服”。至于阔绰些的旗人,便更是把自己的生活艺术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成天沉溺在唱戏、养蛐蛐和“满天飞元宝”上面,还要效法汉族文人的样儿,在人名之外起上个“十分风雅”的号。把生命的过程向艺术的层次推进,本来是人类文明不断提升的必然要求,但是,像某些北京旗人这般,在自身不求进取的情况下去拥抱一种畸形的文化艺术,民族的前景可就不大妙了。作者的力笔,饱蘸沉思,写下了富有哲理的反省:“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
这样尖锐的批评,由一位毕生热爱着自己民族的伟大作家口中道出,分量是极重的,其中包含的民族文化扬弃力量也是宏大的。满族,是个一向没有被人们真正说清楚的民族,在短短300年间,创造了那么多的奇迹,又在自身发展中孕育了何等样儿的悲剧!一代又一代的满族作家在思考,在探讨,在自省……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中,最先发出了“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的感叹,敲响了“须要退步抽身早”的长鸣钟,可以说是这种运用文学进行民族自审的先声了。从清代到当代,以老舍为代表的满族文学家,又在同一方向上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说明,满族这个在中国现有的56个民族中较早“碰壁”的成员,愿意成为最先冲出历史“迷宫”的民族。其实,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哪一个没有历史教训和文化教训需要归结呢?民族的自我超越意识和深层次的文化省视意识,对每个力图走出历史“怪圈”从而迎头赶上现代文明的民族,都是必需的。提到传统文化,各民族作家们的感情和心理会产生复杂微妙的震荡,他们的心间,都扭结着扯也扯不开的“民族文化情结”。他们对民族文化的态度尽管千差万别,然而,社会和时代的迅猛变化,已经教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人,再也没法躲避自己对民族文化重构的责任了。20世纪的前期,我国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鲁迅先生率先运用文学的武器,进行民族性与国民性的严肃而韧性的批判,用现代的启蒙主义思想引导国人去重塑民族的时代精神与品格。老舍是一位鲁迅新文化精神的真正传人,他的文学虽然较少鲁迅那样金刚怒目式的呐喊,却以自己独特的既充满规劝又不失严肃的笔触,坚持不懈地去捕捉、解剖与针砭东方“老民族”的文化旧习和心理症结。他以毕生上千万字的创作,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关于旗人作家老舍,实在是个很难一下子说完的话题。今天也就只能说到这里了,谢谢大家!
吴福辉…老舍笔下的新旧市民
主讲人简介:
吴福辉,1939年12月9日生于抗战时期的孤岛上海。浙江镇海人(今宁波镇海区)。1950年随父及全家北上,定居辽宁鞍山。1959年毕业于鞍山师范学校,任中学语文教员近20年。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读研究生,师从王瑶先生、严家炎先生。1981年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现代文学馆副馆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主编,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茅盾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三、四十年代文学、左翼文学与京海派文学、现代讽刺小说等。主要著作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与钱理群、温儒敏合著、《沙汀传》、《带着枷锁的笑》、《都市漩流中的海派小说》等。
主要内容:
在中国社会里,主要有两种市民社会。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市民社会,一种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市民社会。这两种市民社会有很大的区别,我们从这两个城市的消费场所就能看出来,在上海主要是跳舞厅、跑马场等等,一切都是洋化的东西。当然这与这个城市的形成以及它的历史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上海曾经是租界地。而北京的消费场所主要是茶楼、戏院。这与北京几朝古都的历史也很有关系。而作家老舍所描写的市民社会就是北京的这个市民社会。
在这个市民社会里,我们可以看到像《离婚》中的张大哥、《二马》中的老马先生等等这样的老派市民,也可以看到像《牺牲》里的毛博士等这样的新派市民。新与旧构成老舍作品的主要脉络,老舍自己很爱护这些老派市民,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总要代替旧的,那么对于这一点,老舍是什么态度呢?我们可以通过读老舍的小说《断魂枪》和《老字号》就能感受到老舍的态度。老舍先生告诉我们,别的都可以,新的可以代替旧的。但是你的心理上,你的文化性格上,那点人的独立和自尊不能丢。《断魂枪》里沙子龙的形象给我们那种悲凉的感觉,真是悲从中来。你可以对这个东西可以怀疑,可以质疑,可保留你的看法。但是你看完这个文学形象以后,你不能不尊重,所以在老字号面前,在沙子龙面前,你会感到一种悲凉当中的美,这就是老舍的小说能启示我们的东西,老舍的魅力也就在这儿。
(全文)
主持人:老舍先生最初是抱着一种写着玩玩的心态写起小说来的,但他很快就成熟了。因为他很清楚地意识到一点,所谓的文艺创作一定是思想和文字两者兼得的。所谓特意的风格不光是文字上的,更主要的还是思想的力量。思想清楚了,文字才清楚了。于是就有他笔下的新旧市民了,有他对国民性的批判了,今天我们请吴老师为我们讲老舍笔下的新旧市民及对国民的批判,大家欢迎。
主讲人:中国的市民社会,进入现代以后,两种。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市民社会,一种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市民社会。这两种市民社会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知道上海这个市民社会,它是从外国的市民社会移植过来的,所以上海到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一切都是洋化的东西。比如说上海的外滩,由外滩向里辐射,由金融和外贸做支柱,往里辐射。那些百货大楼,也是从外国移植来的,什么新新公司、大新公司、先施公司、永安公司,都是从外面直接移植过来的。那个模样,那个样子就是资本主义的百货大楼百货业的样子。娱乐业像电影院、像跳舞厅、像跑马场,全从外国移植过来的,其中包括像大光明电影院,它本身这个电影院就在外国注册,这就是典型的上海的租界,上海的洋场,这就是上海的市民社会。
北京的市民社会是顺着我们中国古代的市民社会顺着接下来的,不是从外面移接的。因为明代、清代中国的城市已经形成了,很大。在1800年以前,北京是世界第一大城市,这个结论不是我下的,是美国的一个城市研究专家他下的结论。就从1800年开始,北京被伦敦追过去了,那么北京这个市民社会早就有了,是从封建社会过渡过来的,它是顺接过来的,我也可以举个例子来说。
大家看《三言二拍》,明代的小说。你要了解市民社会什么样,去看明代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杜丽娘怒沉百宝箱》,这是最熟悉的吧,这个卖油郎怎么能独占花魁?在这个妓女最糟糕的时候,卖油郎是最普通的市民了,下等市民了。他重义气,他就来救助这个妓女,最后他们俩好了。市井社会里面有一种人,就是非常重义气,侠义心肠。这在中国古代的市民社会就是这样,你看老舍的小说里面,特别是早期小说。几乎每篇小说都有一个侠义的人物。你看看《赵子曰》里面那个人叫李景纯。先是写他一般的侠义,到最后有重大的侠义行为是什么?他听说要把天坛卖给外国人了,他着急了。他就想办法救这个天坛,你看这个《离婚》里面,主人公一个是张大哥,一个是老李。张大哥一辈子替别人服务,突然有一天他自己的儿子叫特务机关给抓走了,着急了。为了救这个儿子,弄不好差点把女儿搭进去。有一个小赵,这个家伙挺坏,骗他的女儿。他的女儿叫秀珍,这个时候小说里面冷不丁跳出个人物,叫丁二爷。这个丁二爷曾经被张大哥帮助过,张大哥一直这么养着他。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突然他蹦出来了,他来救这个秀珍,他把小赵给弄死了,在一个芦尾荡里面。这个丁二爷侠义,侠义心肠。注意,李景纯、丁二爷,侠义心肠。古代封建社会中国的市民社会,里面充满着市井的侠义人物,到了老舍笔下,到了现代北京市民社会,这种人物继续存在。你批评他也好,你对这个人物你有什么看法也好,他存在着。北京的市民社会到了老舍的时候,基本上是什么状况?第一,它落后得很晚,最后被伦敦撵上了,在这以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这个最大的城市里的市民就比较气派,比较大气,做首都,皇宫所在,有皇家之气。落后得又比较晚,后来我们知道从南宋南明,两次中国人从中原往南方去以后,南方的经济发达了,所以很快经济上就超过了北方。所以说北京的市民,他的生活水平要比上海南方那些城市的市民生活水平要低的。但哪怕是低,他也生活得从容,这是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北京这个城市它后来沦为废都了。首先是清朝垮台,然后是民国,民国之后又有一个北洋军阀时期,这个时候北京还是首都。但这个首都有点不像样子了,然后等到1927年国民党定都南京。这个时候首都北京彻底放弃,从这个时候开始北京成为废都,整个的北京是什么呢?是一个历史的垃圾堆,它的感觉。你想想晚清一垮台,晚清有多少官吏在北京闲呆着。如果每家是五口六口的话,跟着他们有多少万人闲呆着了。1927年,首都挪到南京去了,北京不做了,多少北洋军阀政府的官吏又闲呆着了,这可不能搬家,明天我们搬到南京去了,南京要吗?这哗一搬,完全换了一批人。多少的官吏,两批晚清和民国以后的官吏,两茬都扔在北京了。再加上旗人,大家看《正红旗下》都知道了,我看那个材料,1928年国民党政府正式命令撤旗,你心里面有旗,那是你的事,我从行政上把它撤掉了。撤掉的意思说旗人没人养了,旗人没有人养了,旗人就沦为贫民了,城市贫民了,他们也是老派的。两批官吏再加上旗人,北京这个城市这个废都留下来多少老人啊,这个老人就形成了北京市民社会的特点。所以老舍从小的时候,他最习惯看的是那些老人,新派的市民看得很少,他也看不惯。而老派市民在北京的城市里面到处存在,老舍自己的亲戚朋友,磕头碰脑的到处都是老派的市民。这是北京这个市民社会的第二个特点。
第三点这个城市新老混杂。老派老派,时间到了一九多少年了,这个市民社会的现代进程也开始了。我们去翻上海的小报和北京的小报,是有区别的。北京小报里面它也开始登点跳舞场的事,也有什么土耳其浴池,也来这个的。电影也热闹了,也是年轻的市民最喜欢的一种娱乐方式。就看电影去,小报里面也有到处看电影了,也有美国片子了等等。但是好像又晚,它就迟那么一点儿。和上海东南沿海这个城市市民社会它不一样,它就慢了一点。这一下一慢的话就错位了,这一错位这个城市就是新老混杂。这样一个市民社会,就造成了老舍,老舍在老的市民社会,北京市民社会里面,他很有他独特性。他所反映的市民社会,主要是北京的中下市民社会,中下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对老舍影响最大,老舍一生当中始终都在表现这个市民社会,这个我要讲的最重要的第一部分。
我们知道老舍在抗日以前写了《离婚》。《离婚》这个作品可以作为老舍早期的作品。表现中国的老的市民社会最典型的一部作品,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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