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转世为花妖-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蟾页雒拧�

蓝雨听了以后由打了个寒颤,临走的时候王掌柜还提醒她千万别一个人住。

到了山上天已经快黑了,看着逐渐阴沉的天空,以及周围婆娑的树影,脑子不由得想起前世看到的一部恐怖电影情节已经不记得了,其中恶鬼吃人时那种血淋淋的画面却清晰的浮现在脑子里,蓝雨只觉一阵心惊,真应该在镇上的客栈住几天,看看事情的发展,真要有妖孽作乱自己也赶紧躲远点。

月色很好,她却无心修炼,只在山洞了堆火,并让小金注意周围的动静,这小东西的听觉和嗅觉一向很灵敏,能分辨出几里外动物的气息。平时在蓝雨现出原形修炼的时候它看似都在玩耍其实一直在旁边守护,驱逐试图靠近的动物。

害怕了一晚上的,蓝雨再也呆不下去了,大清早就赶到镇上想找家客栈投宿。刚走到通往小镇的大路就觉得不对劲,路上行人比平常多了几倍,很多都是三三两两背儿带女扶着老太太的,越靠近小镇人越多,一定出什么大事了。

混在人群里竖起耳朵听了一会,果然是昨天有一个小村又死人了,死的还是村里请来的道士是师徒三人,这个村子的人全吓坏了,很多人一大清早全都往枯水镇赶。

这妖也太嚣张了,难道不怕引来真正的得道高人。人类毕竟是这个世界的主体,不可能任由妖孽明目张胆的吃人,血桃老头也说扰乱人间残害凡人是妖怪最忌讳的。不过这也证明这妖怪有恃无恐,实力强大,规矩都是给弱者定的。

到了镇上连走了几家客栈,全都客满,早在妖怪吃人脑的消息传出后,附近村里有点钱的人都到枯水镇来了,而枯水镇的有钱人则避里到县城去了,别说客栈,镇里的居民家里全住挤满了来投靠的亲戚朋友。

蓝雨在镇上只认识王掌柜,想着王掌柜认识的人多,也许能帮忙打听到哪里有空房子出租,不是有很多富人到县里去了么,也许有想趁机把房子租高价的。

王掌听了蓝雨的要求后,皱着眉头道:“小雨啊,这时候哪里还能找到空房子,据说妖怪只找单身的人下手,一个人住的都找好几个人作伴,有点钱的还请了保镖护院,你为什么反而要住单间?现在这种情况别讲究太多,我介绍你跟几个朋友挤一挤吧。”

蓝雨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拒绝了王掌柜的好心提议,自己可没把握跟几个人朝夕相对而不让人看出异常,再说了要跟几个大男人吃睡在一起她心里上还是接受不了的。

没办法只得垂头丧气的回到山洞,蓝雨心想,其实也不一定能遇上那东西,还是别自己吓自己。为防万一,还是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把血桃老头教的那几个攻击术练了一遍。

第十一章 视死如归的英雄

又在山洞里躲了三天,周围还是没有异常,蓝雨觉得不能消极怠工,该修炼的时候还是得修炼,于是又在月亮最圆最亮的时候出来吸收月之精华。

这天刚进入忘我状态,小金就急忙叫道:“小蓝,前面好像有打斗的声音。”

“什么?你确定么?知道是人还是妖么?”蓝雨焦急的问。

小金又侧耳细听了一会:“是一人一妖,都在使用法术,他们朝这边过来了,速度很快”。

正说着,远远传来略带稚气的喝叱声:“妖孽,你吸食人脑,残害生灵,天理不容,今天贫道一定要跟你同归于尽。”

本来蓝雨已经决定让小金背着快速离开这是非之地,听到同归于尽这个词的时候,心里什么地方被刺了一下,犹豫了起来,就这瞬间,打斗声已经近在咫尺了。

借着月光,蓝雨看见一个大概十七八岁道士打扮的少年,正拿着一把木剑,跟一团黑影纠缠在一起,道士边拿剑刺边有掏出几张符纸样的东西朝黑影丢过去。符纸击中黑影的时候闪出黄色的光。黑影发出低沉的吼叫。而黑影则卷起周围的石头像少年掷过去,少年躲开后石砸头在地上立即就砸出一个小坑泥土碎石飞溅,可见力道有多大。

一时之间,天昏地暗,火光闪耀,飞沙走石,短枝残叶乱四处飞溅。一人一妖斗得起劲,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棵松树后有人在窥探。

追踪了几天才发现终于发现妖孽踪迹,并且把它逼出洞口,少年想到的只有师傅的教诲,除魔卫道是他们修道之人的责任,这妖孽道行很高,拼上自己一条命就算不能一举把它除掉也要重创,让它短时间内能不能害人,师门中人一定会赶来把这害人的妖孽除掉的。

扔了几张符后,黑影一把抓住了少年的木剑。少年两只手紧握木剑,,黑影后面的尾巴却翘了起来快速往少年天灵盖袭去,看得出少年两手握木剑已是勉强,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若是弃剑应该可以躲开,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肯放弃手中的木剑,在少年快要丧命的瞬间,一道白光忽然射向黑影。

黑影一下被击飞出去,哼都没哼一声就不动了,少年压力顿解。向四周望了望。周围一片寂静,附近的鸟兽估计早就被打斗声惊走,什么也没看见,他又朝黑影跑过去,发现那黑影原来是只黑色的穿山甲。

穿山甲一身黑色的鳞片闪着金属般的光泽,只不过腹部却是白色的没有鳞片,刚才的白光把穿山甲的腹部击出一片焦黑,少年怕那穿山甲还没死透,又拿木剑捅了它几下,穿穿山甲一动不动只见红色的鲜血流出,这才停下。

“那位高人出手相助,请现身一见”少年喊了几声,没人回应之后,又在周围找寻了一遍,什么也没找到,他知道有些高人是救人以后是不愿意现身的,只得冲四周拜了拜后带着穿山甲的尸体离去。

在少年离开不久以后蓝雨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看着地上的凌乱的杂草和树枝,她觉得很兴奋,居然救了一个人的性命,而且这个人还是跟妖魔搏斗的英雄,那自己岂不是也成了别人心中的无名英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愉悦蔓延充斥全身,做英雄的感觉真是不错,难怪武侠小说中人人都喜欢行侠仗义。

“小蓝为什么要救那个人。”在小金心中凡出现在附近有能力伤害小蓝的生物都应该及时除掉。

蓝雨忍住想翻跟斗的冲动,解释道:“刚救了别人一命,所以我非常高兴”。

“在次不是也救过,怎么没见小蓝高兴?”小金很疑惑地问。上次?蓝雨好一会才想起猎人阿布,上次老虎是金貂咬死的,不是自己的功劳,而且,阿布也不是视死如归的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了,不过这话不好说得太白,在蓝雨前世受到的教育中人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救人也不应该想着被救者的身份。

“上次救的只是普通的猎人,这次是救的是为民除害视死如归的大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的”蓝雨讪讪解释,心里却也觉得不太对劲,救人好像不应该这么分吧。“当然上次我也高兴,不过没那么兴奋罢了。”

被小金那么一打断,蓝雨为自己想做英雄的念头感到有点羞愧,兴奋消退不少,冷静下来后觉得还是赶紧离开这地方,免得那少年突然回头,带着金貂趁着月色走向另一座山的时候,这小家伙中途又抓了两只撞到她们跟前的兔子。

第二天清晨还是觉得兴奋的蓝雨干脆又让金貂多抓了几只兔子,装在笼子里往枯木镇赶。既然妖孽已除,就应该接着干活赚钱,最近镇上人多,酒楼生意好,王掌柜应该需要多点野味。

枯水镇上的人现在也很兴奋,人人奔走相告,茶楼酒馆更是挤满了人,他们讨论的只有一件事。

“你知道么吸食人脑的妖怪被杀了。”

“刚刚听说,好像是净心观的道士给杀的。”

“我听说那妖怪是只成精的山猪,青面獠牙的很恐怖”

“你消息真不灵通,我亲眼看见的是只穿山甲,全身长满黑亮的鳞片。”

酒楼的王掌柜也乐呵呵的趴在柜台上听客人议论。远远见蓝雨走过来,忙迎上去:“小雨来得真巧,正好镇里的士绅晚上要在我这鸿运楼设宴招待收妖的道长,我正愁没新鲜的野味呢。”

“道士不是都吃斋么”收妖的多数是道士,不过道士不是不吃肉的么。蓝雨随口问。

王掌柜笑道:“见识少吧,这别的和尚道士都食素,但净心观的道士却不忌荤腥,你想他们世代以收妖为己任,不做别的,那山精野怪,阴灵邪魅不也是生灵,收了岂不是杀生,所以不忌讳杀生更别说吃肉了。”

蓝雨想想也对,佛家也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呢。道士不忌荤腥也不是怪事。

王掌柜又道,“我今天早上还送了一桌酒席给道爷庆祝呢。亲眼见到道爷本人,难得他年纪轻轻,身手却如此不凡,仅凭一把木剑就诛杀了妖怪。”

“他,他是一个人杀的妖怪,还是······?”蓝雨支支吾吾的问。

王掌柜哈哈大笑:“这收妖可不是打架,不是人多就强的,我亲耳听到道爷讲的收妖过程,那叫一个惊险啊,我还亲眼看见穿山甲身上剥下的几个鳞片,刀砍不如,火烧不化啊,难得道爷用木剑就把它诛杀了。”

旁边的客人听见了王掌柜的话,忙叫他过去给大家重复一遍道爷收妖过程。

蓝雨觉得人家的确是以性命跟恶魔搏斗的英雄,是应该得到众人的赞扬崇敬,虽是这样想,这心里还是觉得有一点失落。

第十二章 迁入新居 (求收藏,推荐)

这时外面传来锣鼓声,有人叫道:“大家快看,收妖的道爷出来了”酒楼里的人一涌而出。只见昨天见过的那少年端坐在抬椅上,后面还有两个人用一根棍子抬着穿山甲精,街上欢呼声此起彼伏。

据说要把穿山甲精抬到镇门口烧掉,街上的人全都跟了过去,刚才还热闹非常的大街一下空荡荡的,蓝雨觉得无趣没有跟去。

“沽名钓誉之辈,尽管乐吧,很快又该哭了”,蓝雨耳边传来一声叹息,转头看见一个全身着油腻腻看不出颜色衣服,胡子拉渣遮住半张脸,剩下那半张脸也被鸟巢似的头发覆盖的老汉,蹒跚的走到进旁边一个小巷子里。

这是个生活不如意的人吧,不过在生这个世上生存,苦难的确比欢乐多,蓝雨对那人最后的话倒是有几分赞同,不过对于老汉说人家是沽名钓誉之辈却不以为然,人家是拼了命的,收妖过程那么凶险,难道不应该受人崇敬?用现代的话来说是树立了一个榜样。以后才有人前破后继的继承这项工作。

蓝雨一向认为适当的精神物质奖励是对英雄最好的报答,前世不是有句话说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么?

不久以后她才知道,她完全理解错了老人的话。

这时侯在众人簇拥下的少年道士,已经被崇敬的呐喊声给冲击得晕呼呼的,思绪都飘到九霄云外。

他本是边陲小镇上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父亲是个木匠,家里有兄弟三人,生活的地很艰难。他是老大从懂事起就要帮家里干活,不是喂鸡就是到野地里挖野菜,就这样还天天吃不饱,有一天父亲在外干活伤了腿,雇主没给半文钱就把父亲赶走了,本来就困苦的家庭一下就陷入绝境。

母亲没办法,只好带他到集市插上草标跟许多同样面黄肌瘦插着草标的小孩站在一起,他知道母亲要把自己卖掉。早上母亲用家里唯一的一点高粱面烙了张饼,背着两个弟弟塞给了他,眼尖的小弟看见了,哭着闹着要吃东西,他忙掰给弟弟一块,却被母亲劈手夺了过来还给他。母亲哄着弟弟,说呆会要和哥哥一起出门去买好吃的,现在让哥哥先吃,哥哥才有力气赚钱买吃的。

在集市上站了半天,也没人过来看他,更别说买他了,看着日头渐渐偏西,他肚子越来越饿,却渐渐后悔不该吃掉那张饼,现在站在墙角的母亲和家里受伤的父亲以及两个弟弟一定什么都没吃。他心里越来越焦急,希望快点有人来把他买走,只要家里人今晚能吃顿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做。要是今天没人买他,回家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弟弟那双期盼的眼睛。

幸好那天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日子,师傅经过集市看见那么多插标的小孩起了收徒的念头。本来师傅看中的是他旁边的一个大点的孩子,没想到那孩子哭着不肯离开他母亲,师傅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他却一下跪在了师傅的面前苦苦求师傅买了他。师傅本来不想要他的,他却死死抱住师傅的腿不放。说自己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求师傅买了他。师傅问明他家里的情况后动了恻隐之心,收下了他,还给他母亲一锭银子。

师傅带他回了净心观,本来只打算让他做一名杂役弟子,他感激师傅,什么活都抢着干,还整天问别人还有活干么,人勤快了就是讨人喜欢。师傅见他不肯闲着就教他一点粗浅的道术,师傅是随手教的他却花了十二分的力气去学,后来师傅觉得他资质平庸却踏实肯学就收他做了编外弟子。

他知道自己资质悟性不好,别人花三个时辰学会的东西,他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学会。所以他跟师傅出去收妖的时候都很拼命,面对任何恐怖的妖魔都不退缩,决不给师傅丢脸。师傅感念他的诚心就收他做了正式弟子,不过整个师门却不看好他,认为勤能补拙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的。

这次他是回乡探亲途中经过这里听到这里有妖孽作祟,吸人脑髓,村民人心惶惶,纷纷举家逃离。他是净心观的弟子,除魔卫道是他的责任,于是暗中查探了几天几夜,终于追踪到妖怪的踪迹。

他不是存心抢功的,只是来不及说明,就被乡民当成了除妖的英雄。他当时就想澄清的,只是,只是他不希望别人以为净心观的弟子这么没用,他不是为了自己。

这时候的少年道士并不知道他的一时虚荣心会给当地的村民和他自己带来大祸。

妖孽已除的消息传开后,人们又拖家带口的往家赶了。不过急着回家的大多是穷苦的村民。很多有钱人难得举家出去一趟,干脆就在外面多玩一阵,还有的外地来的生意人经此一吓索性就离开了这个妖孽横行的地方,另找财路去了。

热闹的枯水镇一下萧条起来,街上到处贴着店铺转让,吉屋出售的红纸条

蓝雨手里有了钱就不想再过着露宿旷野的生活,于是请王掌柜帮忙联系买了一座二进的房子,只花了五十两银子。房子前任主人是个外地布匹商人,急着要回老家。蓝雨拿房契的当天就般搬进去了,说是搬,其实她根本就没有行李。

房子没什么特别,院子里有个小小的池塘,种着几株荷花,旁边还有一棵高大挺拔的松树,还有一个葡萄架,可能多日无人照料,架下杂草丛生,葡萄树显得有些枯萎,叶子没有几片是翠绿的。

前任主人走得匆忙,很多粗笨的家具,还有半旧的床单被褥都留了下来。蓝雨觉得反正不需要在床上睡觉,就没在买新的,不过还是花大力气把房子收拾了一下,床单被褥也全部拆洗了一遍。

小金第一次进到人类的房子里,高兴的在房子里钻来钻去。

收拾完以后蓝雨才发现,修炼成了最大的问题,在屋子里吸收不了日月精华,院字现出原型难保没有宵小之,最后只好在房梁的正上方扒开几片瓦片,才勉强解决了修炼问题。

这里的邻居都很热情,不像蓝雨前世那么冷漠,古代乔迁是件大事,按理要摆酒感谢亲友相邻的,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么,蓝雨不懂规矩什么也没做,第三天就有隔壁的婆子上门委婉的表示不满。

入乡随俗,蓝雨很快纠正了错误,摆酒就来不及了,买了点糕点水果送给左邻右舍。邻居门则送了几盆花草作为回礼。

第十三章 恐怖再现

入乡随俗,蓝雨很快纠正了错误,摆酒就来不及了,买了点糕点水果送给左邻右舍。邻居门则送了几盆花草作为回礼。

古代人们的精神生活很匮乏,于是好奇心就重,隔壁有个婆子三天两头上门,今天借盐,明天还油,在门口一站就是半天,东拉西扯不是散播街上的流言,就是打听蓝雨的家世,还好她现在是变幻成男子,古代一个单身男人家,就算是年纪再大的女子也不好进门打搅,免得别人说闲话,婆子就只站在门口胡扯。

不过这婆子观察力还真强,居然数得清蓝雨生火的次数,古代都是都是烟囱,一生火就能看见炊烟。

这倒给蓝雨提了个醒,做人不能偷工减料,虽说不能吃饭,但还是要装个样子的,蓝雨每天都在别人做饭的时候生活烧点水,厨房里也准备了一些粮食,闲暇的时候就在家看看些有关风土人情的杂书,以便更好的了解这个世界,小镇上没有书店,这书还是托王掌柜到县诚进货的时候买的。

小金呆不住,经常溜出门去玩,现在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偷看邻居的生活,偷听别人的家长里短,也不知道它一只金貂为什么会对这些凡人的生活那么有兴趣,整个一三姑六婆型的,不过它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子又小,轻易不会让人看见。蓝雨只勒令他不要伤害人,其他的也就由它去了。

人烟较多的地方浊气也教多,不利于修炼,蓝雨发现在家里修炼一整天还不如在野外修炼一个时辰效果好,反正她也没什么事情做,就每天清晨跑到镇外找一处悬崖峭壁处修炼,不过也没再抓野兔,最近鸿运酒楼的生意也不好,不需要太多新鲜的野味了。

这天傍晚回家的时候,隔壁的婆子,好像是叫三婆吧,又把蓝雨堵在了家门口。

“蓝小哥啊,这么晚才回家,又上那闲逛去了”。三婆眨着小眼睛问。

晚么,这里的人都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这个时候正是回家的时候。蓝雨没有回答,她知道这只是三婆的开场白,不管自己会不会答话,三婆总是会把她想说的话说玩才肯罢休。

果然,三婆又一脸关心的道:“蓝小哥,你年纪轻轻不做事,整天瞎逛太没出息了,可怜你小小年纪父母都不在了,也没个知冷暖的人。”

蓝雨有点不耐烦的打断道:“三婆,我整天出去就是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多谢您老关心了,你忙吧,我还没做饭呢。”

不曾想三婆这种人是听不懂别人暗示的,又自顾自的说道;“俗话说的好,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你一个人家里也没个长辈替你张罗,街角王秀才家里的小闺女长得那叫一个漂亮,人又勤快,我看跟你很般配,不如”

蓝雨几乎是夺路而逃,这个三婆随随便便就给陌生人说亲,太不付责任了,一个不好,不是害了人家女孩子么。

那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古代很多婚嫁都不是以女方的幸福为目的的,很多父母说是嫁女儿其实跟卖女儿也差不了多少。只要男方出的聘礼够多,才不管你是什么人呢。

三婆说的王秀才其实就是个穷酸秀才,端着个读书人的架子,好吃懒做,家里穷得叮当响,老婆早死,没儿子就一个女儿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起了找个有钱女婿讨一笔聘礼,再蓄娶一房妻子好生个儿子的念头。到是有几个人上门提亲,可惜不是被他的狮子大开口吓走了,就是他嫌弃人家一家子目不识丁,不想要这样的亲家。

三婆看蓝雨一个人无亲无故的样子,能买得起大房子,肯定有钱又年轻不懂事,只要让他见着王秀才的闺女,还不给迷住,任未来丈人随意开口。她三婆也好赚几个茶水钱。

这件事情只是蓝雨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蓝雨并没放在心上,不过出门的时候尽量避着三婆,有小金在,这根本不是件难事,除非三婆守在蓝雨家门口一步都不离开,否则只要她离开一会蓝雨就能趁机溜进溜出,三婆其实也才五十出头,不好意思到一个单身男子家串门,所以倒没能过多的打搅蓝雨。

蓝雨倒是经常能遇见穿山甲精游街的那天见过的老汉,不知为什么那老汉总让蓝雨无法忽视,见多了就慢慢注意到他,那老汉似乎是个流浪汉,经常就那么或蹲或躺的缩在角落里,一呆就是一整天,偶尔也有点丢个馒头或半个包子给他,他拿起来就吃,不过多数时候没见他是什么吃的也没有。

野外的山林里修炼,蓝雨经常看见一些熟透了的野苹果野芭蕉。红彤彤金灿灿的样子,十分诱人,有一次她忍不住采下一整排金灿灿野芭蕉放进背篓里,回家路上流浪老汉好象一天没吃东西的样子就放在了他身边。

第二天清晨看见老汉还是躺在昨天哪个地方,旁边只剩下一堆芭蕉皮。蓝雨心里好象有什么被触动了一下,修炼完后不仅采了野芭蕉,还采了几个野苹果。

有些事情做多了就慢慢变成了习惯,蓝雨从修炼时碰到野果才采,变成修炼完后刻意去寻找野果。偶尔碰到阴雨天不出去修炼的时候就做点馒头用荷叶包了等于停后送给老汉。老汉其实也不总在一个地方呆着,不过蓝雨还是总能碰见他。

就这么过了半年,一天一个消息传来,整个枯水镇就像炸了窝的蚂蚁,一下子又沸腾起来了,据说最靠近枯水镇的王家村又出现了吸人脑的妖精了,而且是一次死了三个人。附近村庄很多人都吓得又跑了出来,很多有钱人干脆举家搬到隔壁县去了。

过了几天,又听说别的村也有人死了,而且每次都是三个人。死过人的村子里能跑的人全跑了,可山村毕竟都是穷苦的农人,有很多还是地主家的佃户,根本不能走。

蓝雨听到消息的时候也很惊讶,这吃人脑的妖怪怎么那么多,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当初遇到老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