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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爱神-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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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下,阿芙穿着一件半透明绣着紫色玫瑰花瓣的长裙,纤毫毕现
长长的卷发垂在身上,遮住了大半重要的部位
她每说一句话,长发就轻轻飘动,身体就若隐若现
这样的透明,却全无一丝流于俗气
阿芙全身上下流动着一股灵动的气息,她只静静站着,睫毛也似在跳舞
她根本不用动,已有千言万语
她的香气不似香香那样又浓又艳,而是似有还无的
似蛊的味道,似乎早已于千亿年前深深植于场内每个人的头颅中,待见到她的一霎时,复活
每个人都圆圆的睁着双眼,仰望的、迷惑的、怔怔的看着她
她不是一个女人,不是一个美女---她是一个神
爱神
我看着这天地间唯一的爱美神,全身都不禁起了一层寒栗
太美了,美到极限
让人不敢靠近,只能仰望而已
厅内灯光如炬,阿芙站在灯火辉煌下,却似乎有更强光源射出
围绕在她身畔,一圈又一圈,一层又一层
她抬眼一看,接触到她目光的人,忽然往后缩了缩,不止是自惭形秽,更多的是极度仰慕而自然生成的距离
香香忽然间泪流满面,委顿在地上
我想起阿芙说,她要和第一美女斗艳
何用斗?
哪里有得比?
一个是天上,一个是人间
第十二章 变身
那一夜是怎么过去的,我已经不复记忆。
只记得因阿芙的出现,宴会完全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中,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大叫有人则蜷缩在一角像个受惊的孩子。
我们是怎么回到家中的,我也不记得了。
只记得阿芙含笑的问过我:“亲爱的,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有什么大新闻?”
我含糊的应了一声,心想,还用说吗?就睡过去了。
次日的阳光升起时,我像发了场梦似的睁开眼睛,摇摇晃晃的走出卧室。
屋内静悄悄的。
我洗完脸,踱到穿衣镜前梳头发-----什么!我望着镜中的人呆住----那是,那是。。。阿芙!
是阿芙。长长的头发,肤如凝脂,玫瑰紫的眼眸晶光闪烁,小小樱红的唇似含着诉不尽的千言万语!
我揉揉眼睛,镜中仍是阿芙。我扭转子四处看,只得我一个!
可是镜中分明是阿芙,那么我呢?我去了哪里?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我已适应了各种各样的奇突变化,可是现在变的是我自己,不由让我有点茫然。
“芙。。。”
身后有人叫,是老赫。
老赫眼中有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神色,如一湾柔和水波。
我心里有点酸楚,他这不是在看我,是在看阿芙。
“芙,今天阳光很好,要出去走走吗?”
我看着他,心想,阿芙呢,她去了哪里?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昨天那个宴会我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可是。。。芙,你真美丽。”
我仍看着他:为什么要在这样张扬的出现后又突然的消失?这里面可有什么联系?
有人按门铃,打开门,却是无数闪光灯。
有人大声的叫:“听说第一美女住在这里,她在吗,在吗,请她出来见一下!”
有人自报家门:“我是XX电视台的主持人,请问昨天与香香斗艳的第一美女在这里吗?”
“我们有知情权,请她出来,我们要见她。”
一片喧杂。
我敬佩传媒的勇气,最起码,他们比我有勇气。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老赫面前没有发抖的。大约,他们没有工夫发抖。抢新闻的意识已经将他们完全控制。
我忽然想起一些科幻片里寄生于人体内的怪物,快速的繁殖,大量的吞噬人类的肉体---这些记者,他们有什么不同?他们也被入侵了,成为了寄生体,只是那寄生的怪物,超脱了形,入了神而已。
我同情他们。
我走出去,还未张口,屋内突然静下来,数十人挤在门口,却突然不再有一人发出声音。
大家都静静的,充满迷惑的看着我。
老赫挡在我身前:“芙,你先进去。”
我还未动,门口忽然有人朝我跪了下来,咚咚的叩头,接着,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人跪下来,向我叩头。
我自出娘胎,虽不算国色天香,可也算眉清目秀,也接受过一些男人的仰慕和追求,可是,此刻,感觉却全然不同。
我有些恍惚,这是最美的女人的待遇,天上人间,只此一例,别无分号。
从这天起,我走进了众星拱月的日子。
用老赫的话说,人间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明星,可是自我出现后,那些明星,只为了拱月存在,而那个月,就是我。
老赫也问过我:荧惑去了哪里?
似乎很有些担心,我却半个字也不想说破,我就是荧惑,我也是阿芙,最重要的,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这样不好吗?
我不用对着魔镜天天问这世界上谁最美丽。不用问,因为所有人看到我时的表情就说明了一切,我享受着,尽情的享受着那种至尊无敌的快感,不去想将来。
此时的我,才是真正的代理爱神。
可是每到天黑,我一个人对着镜子时,都会不寒而栗
阿芙,你去了哪里?
为什么你在这样的惊艳亮相后,会选择消失?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
为什么我在面对众多惊艳的眼神后,更享受的却是老赫温柔如水的目光?
我怎么了?
我究竟是怎么了?
第十三章 新郎的痛苦
我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从我与阿芙的身体合二为一后,我遇到了有始以来最烦恼的一件事
祈祷声
全天二十四小时,我不停的听到各式各样的祈祷声
我虽然有着阿芙完美的表像,可是内里,不过是一个草包
我根本听不懂这各种各样的语言,迫切的在祈祷着什么
我脑中,时时刻刻回荡着数不胜数的声音,似乎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当然也有国语
别的,我还大可以推说听不懂而置诸不理,可是,那一声声一声声,深切迫切到见血见肉的国语,我没法子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祈祷者,都是一个主题:让他(她)爱我,让他(她)永远爱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祈祷说让我爱他,永远爱他?
让他爱我这样的祈祷,应该是在恋爱初之而最初时发生的,难道,爱情的祈愿,仅仅存在于初期?
初期的甜蜜过后呢?是不是没有了祈祷?
我试过用棉花塞住耳朵,也试过开了很大的音乐,更试过大声的自言自语,甚至接受一些名门豪宴躲入人群中
可是没有用,没有一种办法是行得通的,无论我躲在什么地方,耳边的嗡嗡声总不停息
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在农村,他算是争气的了。
其实毕业分配时,有家跨国公司请他,也有一家家乡的政府部门请他,可是,他都没有去。
因为她说过:啊,小孩子要毕业了?不要离开这座城市好不好,我喜欢这里,我是不会走的,你走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她还说:也许,你能留下来的话,我会考虑要不要接受你啊。
她边说边笑,一半真一半假,弄得他一点识别能力也没有了。
留在这座城市,一半是为了她的笑,一半是为了彻底的跳出农门,他不要自己以后的孩子,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他要他的孩子,也和城市的孩子一样从小学钢琴学跳舞,见多识广。
老乡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普普通通一个人,没什么好与不好,却与他年貌相当。更重要的,她是这个城市的户口,她是家里的独女,并且,她对他很好,很快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一点也不捉弄他,不逗他,还会吃他的醋,紧张他,这让他安心。
她却又出现了,她说:你真的留下来了?那么,我们交往吧。
那一刻,他的头顶好像有百灵鸟在唱歌,有鲜花在盛放,他的嘴唇不受自己控制,自动答:好啊好啊好啊。
他抱起她,清晰的感觉到,什么是幸福的眩晕。
他在想:明天,明天就去和那个她说,分手,毕竟,爱的是她。
第一次约会后,她却又消失了。
凭空消失,一点缘由都没有。
打电话,她关机,找上门去,她搬家了,找到公司,她辞职了。
她就像太阳升起时草地上的一颗露珠,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下来的三年,他没放弃过对她的寻找,他始终不相信,这样的幸福,怎么会凭空消失,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他有时甚至想,会不会是他做了场梦?还是她根本就是传说中半夜来敲书生门的狐仙?否则,怎么会出现的这样离奇,又消失的这样彻底?
用尽了一切他所能想到的办法,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她。
这时,单位里刚刚有他要升职的传闻,听说只要政审通过,就没有其它问题了。
一旦升职,他就是这座城市的正式一员了,并且,他会分到他自己的第一套房子,这对他,对他远在老家农村的父母兄弟,都至关重要。
当然,这对于他现在的女朋友,那个本地户口的独生女,也一样重要,他一旦拥有户籍和职位,他们就可以结婚了。毕竟,订婚已经这么久了,所有亲戚朋友同事都见过了,只差这一步。
她却又一次出现了。
电话里,她笑嘻嘻的问他:还没结婚呢?再不结我可回来嫁你了。
他脑中出现一瞬间的空白,像被抽空了脑细胞,什么也不懂得去想了。
他问她:为什么上次又消失了?
她停了一会,问他:你难道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你的女朋友,找过我。
什么都明白了。
却什么都遇到了一起。
他却没想到那么多,立即回答:我在等你,一直爱你,我们结婚。
最初的兴奋过后,他却越来越无法全身的投入爱她的感觉中去。
是的,他是那么爱她,可是,房子呢?职称呢?还有,婚约呢?
如果重新去追求她,消息一旦传开,职称还能评上吗?会不会有负面影响?房子分不到手,以后即使和她在一起了,怎么照顾她呢?而对于那个她,是不是太不公平?
终于,他悄悄的和那个她领了结婚证。
领证的那个晚上,他喝多了,他大着舌头打电话给她,翻来覆去的说: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
她在电话中的声音越来越遥远,终于消失。
第二天,他睁开眼睛,头痛欲裂,再找她,她又消失了。
他知道,六年后的这一次,她是真正从他的生命中,消失。
今天是他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房子、职称、前途、户口、甚至新娘的感情。
可是,他心底的痛,如水漫过沙漠,又冷又快又痛又刺,无法可施。
我问老赫:他今天叫我来,到底想怎样?他岂非已经作了选择?他要的,岂非已经很明白?
老赫温柔的看着我,答非所问的说:我永远只要你,除你之外,天地万物,不过是一场空。
我心酸而痛,泪盈于睫,明知这话并不是说给我听,我却仍身心俱醉。
“咣”一声巨响,有团东西破墙而入,月光照射下,我依稀看到,是两个人。
一个人长身玉立,一个人妩媚无双。
阿瑞斯!阿芙!
第十四章 掌上舞
阿瑞斯与阿芙据说是从赫拉的宫殿中逃出来的。
他们不肯多谈,我也就不敢多问--此刻心情奇差,阿芙回来后,我的美艳立即消失。恢复了本来面目的我连老赫看也不敢看一眼,唉,谁知他会怎样轻视我呢
阿芙带回一只小猫,碧绿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说不出的诡异。
自从有了它,阿芙的双手再没得闲过,随时随地得抱着它。我倒不知道神也要养宠物,好死不死怎么养只猫。听说猫身上的细菌最多,且又天性凉薄,喂不熟,要来干嘛?
阿芙回来的当天,老赫与她密密的谈了半宿。
第二天,他跟我说,他要回天界几天,办完事才来找我们。
话是对着我说的,眼睛却看着阿芙,我心里,似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老赫没有像阿瑞斯那样当场表演飞天给我看,他只是静静的步行到了路口,转过弯,不见了。
意外的是,阿瑞斯竟送着老赫一直到路口。
两个男人一路上什么都没说,沉默着,直到分开。
老赫走了后,阿瑞斯也少了很多话,时常缩在屋角想心事,不出声时,我甚至会忽略他的存在
我也变了很多,以前如果有阿瑞斯这样的超级无敌大帅哥在我的家里,我可能会乐的睡不着吃不下的---我现在确实睡不着吃不下,却不是为了这大帅哥,而是为了那个红头发的老赫。他这一走,可还会回来吗?
只有阿芙,仍然维持着旺盛且快乐的精力,美丽着我小小蜗居的每一个角落。
年度时尚人物选了我(当时挂着阿芙样子的假我)做为表演嘉宾
没法子,我只好去将贪慕虚荣的真相告诉了阿芙,求她代替我(其实是我代替她,而她再代替她,唉)去出席
阿芙笑不可抑,她一边用细而长的手指拨弄着猫儿的头,一边笑着诉落我:“为什么去出那无谓的风头?”
我一时没忍住,反驳她:“当时香香来时,你不也去出那无谓的风头?”
阿芙笑一笑,四下看一看,见没有人,悄悄俯近我的耳朵,低声说:“亲爱的,难道你还没明白,当时我去出那风头又让你装了我的样子,只是为了脱身去天宫救出阿瑞斯啊。”
。。。
总的来说,我真是一个傻子,天大的傻子。
越来越临近年度时尚人物颁奖礼的日子,我越是如坐针毡
下午17时正,我僵坐在沙发中,脖子也懒得扭一扭。我这生人没什么好处,只是守信重承诺,与人约会,别的女人都会迟到个几十分钟,我从来是分秒不差,答应了别人,就好像是有人在我身上旋上了发条,一到点,我自然会去兑现,否则自己先过不了自己这关。
可是这次,没办法了。我倒是想去兑现承诺,怎奈我这一张脸,平凡到丢到人群里找也找不出来,如果去参加颁奖礼,怕是会给保安扔出来
算了算了,好好的平头小百姓不当,非要当什么代理爱神,这下,八辈子的脸面也被丢光了吧
“亲爱的,丢脸也是丢我的脸,是我阿芙答应别人出席却失约,和你有什么关系?”
说这种风凉话的自然是阿芙。
阿瑞斯从外面走进来,阿芙俯在他肩上,指着我:“你看荧惑的脸拉的那么长,像不像老赫的鞋子?”
我忽尔生气了:“说我就说我,不要拿别的人开玩笑。”
阿瑞斯颇有深意的看看我,拍拍阿芙的手:“代她去玩一下吧,表演嘉宾而已,又不是龙潭虎穴。”
阿芙妖娆的一笑:“好,别说只是个颁奖礼,就算真是龙潭虎穴,只要你想让我去,我就去。”
她总是这样半真半假的和阿瑞斯调笑,可是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她的可信度为零。而老赫,从未听他说过一句爱着她,我却不得不信,就算真有龙潭虎穴,为了她,他一定甘之如饴。
爱神这样虚而浮,火神却深情如斯,是不是因为这样,现实的情感世界,大家也都再没了真情?
年度时尚人物颁奖礼确实是星光熠熠,可是当阿瑞斯携着阿芙的手踏上红地毯的一刻,所有的星光都黯然失色
天地万物仿佛都不存在,剩下的,只有这对金童玉女
我却在想,老赫在哪里?他怎么会这样忍耐着他们如此招摇?
所谓表演嘉宾,其实无外乎扭扭捏捏拿着麦克风哼哼一段歌罢了
重要是人美衣靓,造型无懈可击,如果再配上价值连城的珠宝做装饰,就可以打满分了
至于歌唱的怎么样,是不是有当众表演的价值,根本不在表演嘉宾的考虑范畴之内
阿芙在后台看着轮番上台骚首弄姿的明星,很是不屑
她踱到呆看着她的司仪面前,说:“我要换节目。”
“什。。。什么。。。”一向伶牙利齿健称的司仪居然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阿芙盯着他的眼睛:“我说,我要换节目。”
“换。。。换什么节。。节目?”
阿芙忽尔斜斜的瞄我一眼,一字一顿的说:“掌上舞”
掌上舞,传说由汉代皇后赵飞燕所创。
赵飞燕,我国古代最为杰出的著名舞蹈家,原名宜主;长安(今陕西省西安)人;赵临的女儿;汉成帝刘鳌的皇后,能歌善舞,体态纤美,轻盈如燕,相传其能在掌中起舞,故称“飞燕”。官奴出身的赵飞燕,以其倾国倾城之美色赢得了刘骜的欢心。赵飞燕与其妹合德利用成帝对她们如痴如狂的迷恋,竟不择手段将已到而仍无子嗣的成帝刘骜刚刚坠地地两个亲生儿子害死,致命成帝绝嗣。平帝即位后,被废为庶人,自杀而亡。掌上舞从此失传。
看着司仪瞪大的眼睛,我也在暗暗庆幸。
何其有幸,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已成绝响的掌上舞
舞台上暗下来
一束幽幽的灯光打在阿芙的身上
随着古筝的一声轻响,阿芙慢慢抬起头,柔柔的说:“各位,借你的手掌一用。”
大多数人还没有反应过来,音乐声已变,急促的琴音声中,阿芙舞动长裙轻轻一跃,站在了右首一人掌心
众皆哗然,已忘记喝彩,纷纷呆呆的探出手掌
阿芙随着音乐舞蹈,飞旋于每一个人掌心的方寸之间
一时若落英缤纷,一时似弱柳扶风
我忽然想起徐凝作的《汉宫曲》:
水色箫前流玉霜,
赵家飞燕侍昭阳。
掌中舞罢箫声绝,
三十六宫秋夜长。
遥遥古代美伦美奂的绝代舞蹈重现眼前,让我不知身在何处,今夕何夕
我们这群人,真正享受了古代帝王的殊遇
让这绝色的美人儿在掌中起舞
让那尖尖如笋的玉足轻轻点在我们的掌心--完全没有重量,只觉得又轻又麻又酥又痒
一曲终了
场内安静的却似空无一人的房子
阿芙静静的退下舞台
空留下一众仍沉醉未醒的人
阿芙的这支掌上舞,风头俨然盖过了所有出席颁奖礼的明星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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