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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新定义李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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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秦汉之际,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陈胜让吴广带人去学狐狸叫,一直叫“陈胜王”。还买通厨师,先找一条鲤鱼,用帛书写好“陈胜王”三个字,塞到鱼肚子里面去,等大家把鱼剖开一看有“陈胜王”三个字,吴广就说老天都要陈胜做大王呢。陈胜、吴广失败了,司马迁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史记》里另外还有一个自我炒作成功的人就是刘邦。刘邦纯粹是一个流氓无产者,他的身世完全是自己编出来的。《史记》说刘邦本来叫刘季,“伯仲叔季”的“季”,是排行,说明刘邦本没有名字。《史记》还提到刘邦有一个哥哥叫刘仲,那不还是“伯仲叔季”的排行吗?哥哥叫刘二,自己叫刘四,没文化、没身份的人家的儿子才会这么叫。《史记》里还提到刘邦的老爹叫“刘太公”,刘邦的老妈叫“刘媪”,不就是刘老爷子、刘老太太吗?一听名字,就知道是贫下中农出身。
虽然陈胜说过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古人强调王侯将相是要有种的。陈胜、吴广为什么失败?就在于他们不立“六国之后”,只有立六国国君的后人为王,才能号召人心,当时就是这个文化背景。刘邦,一个什么也不是的流氓无产者,他凭什么做皇帝呢?刘邦没有办法,只好给自己老爹戴绿帽子,他说:我不是我爹的儿子。为什么呢?刘邦说:我们家很穷,在乡下种地。有一次我爹给我娘送饭,看到有一条龙趴在我老娘身上,回来就生了我。所以,我不是刘太公的儿子,我是龙的儿子。多么无耻呀!但是他不得已,龙子龙孙才能做皇帝。
还有一个故事:刘邦本是个亭长,有一天夜里带一群人去某个地方,前面的人忽然不肯走了,刘邦问为什么,回答说是前面有条白花花的大蛇。刘邦就去了,因为他喝了酒,并不觉得害怕,拿起宝剑砍过去,那条大白蛇就断成了两截。第二天早上他派人去看,发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在那儿哭,大家问她为什么哭,老太婆说:“赤帝子杀我白帝子。”白蛇是白帝的儿子,现在赤帝的儿子把它杀了。正好大家知道头天刘邦杀了一条大白蛇,结果刘邦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被人看做天上赤帝的儿子。当然《史记》叙述得非常神秘,让我们觉得刘邦好像多么伟大似的,但揭穿了,一钱不值。无非是刘邦花钱雇了一个老太太,另外给了手下几个人一点儿钱,他们都是刘邦雇的“托”。为了获得文化认同,刘邦非得给自己编造一个神奇的身世不可。
李白的动机、方法和刘邦一样:我是皇族的后裔,我当然比你们高贵许多。李白老强调自己是“谪仙人”,也是这个道理。李白说:我妈生我的时候梦见太白金星下凡,文化昆仑贺知章又钦点我是“谪仙人”,我不是神仙下凡,是什么?李白拜当时最著名的道士为师,还登记注册去做道士,都是用来证明自己是“谪仙人”。他恨不得跟人家说:你们都是凡人,只有我是神仙。现在的大唐——有史以来最强盛的时代,终于迎来了我这样的天才,这是上天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恩赐,你们都应该对我顶礼膜拜。该给我钱就给我钱,该管我吃饭就管我吃饭。有“谪仙人”的名头,能写一手好文章,自然到处都有人请他写稿,给他润笔费。他自然也就敢说“千金散尽还复来”那样的大话。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关注:关于李白传奇身世的所有材料,都来自同一个渠道——李白口授。李白是自己的经纪人和新闻发言人,所有的消息,都是他自己发布的。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怎么说对他有利,他就怎么说。他说自己是北凉武昭王李暠的后人,说自己是太白金星下凡,说贺知章称他“谪仙人”,无非都是自抬身价而已。

三、古惑仔李白

从《侠客行》讲起

李白有一篇著名的作品——《侠客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双骑图唐韦偃
这首诗写于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之后。李白离开长安,就直奔大梁城而去。大梁城,即现在的开封,是古代出侠士的地方。“燕赵悲歌”、“燕赵之士”的“赵”,就是指这个地方。
李白到了大梁城,发怀古之幽思,一个“赵客”形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首诗可以分为两段:
从开头到“深藏身与名”是第一段。写一个穿戴粗犷的大侠,腰间的宝刀闪着寒光,银鞍白马,千里驰驱,如流星一般。他武艺高强,孤身杀入敌阵,砍瓜切菜一般,十步之内,挡者必死,横行千里,所向无敌。报仇之后,他掸掸衣服上的尘土,扬长而去,从此隐姓埋名。李白就崇拜这种闹市杀人之后又躲起来的逃窜犯。
第四讲古惑仔李白从“闲过信陵饮”到结尾是第二段。写赵国大侠跑到魏国去,和魏国的两位大侠朱亥、侯嬴喝酒。朱亥是个杀猪的,力气大,切一个猪蹄给他啃,一定错不了。侯嬴是看门的,老成一点,要劝他喝喝酒。接下来讲了朱亥、侯嬴的故事。朱亥是侯嬴举荐给信陵君的。秦赵长平之战,赵国40万大军被秦军坑杀。秦军进逼赵国都城邯郸,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侯嬴献计帮助信陵君盗取了魏王的兵符,但魏将晋鄙产生怀疑,说:虽然虎符在这儿,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命令,我是不是应该派人去请示一下大王?眼看事情就要败露,这时候屠夫朱亥起了关键作用,他抡起大铁锤,一锤过去,就把晋鄙的脑袋砸得稀巴烂。信陵君拿到兵权,解了邯郸之围。好一个屠夫朱亥,一锤就把一代名将的脑袋给砸扁了。李白就是崇拜这样的人,崇拜十步杀一人的武林高手,崇拜一锤砸了人家脑袋的人。
侯嬴和朱亥虽然身份低微,但都是历史上著名的侠客,他们是李白的偶像。《侠客行》透露了李白的人生价值观,他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挎剑好酒、胆色过人的侠客。
中国的侠客文化很发达。从《战国策》开始,就写了很多刺客。司马迁的《史记》里也有很多,《刺客列传》、《游侠列传》都是写这种人的。但侠客在中国历史上是有争议的,班固就批评司马迁,怎么能给这些刺客、这些坏蛋立传呢?
韩非子有一篇著名的文章叫《五蠹》,里面就讲了这样一种坏人——侠客。侠客,往正面说是义士,往反面说就是古惑仔,就是流氓。
《五蠹》里说“侠以武犯禁”,就是说这些侠客仗着自己有点力气,四处横行。古惑仔始终是国家安全的隐患,不利于社会治安,是官府不喜欢的人。侠客在民间的影响特别大,人们总是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侠客的专用修辞语。侠客对文人的诱惑力也很大,以至于有段时间中国的武侠文学空前繁荣,出现了金庸、古龙,而且还有不少武侠经典小说面世。
北大陈平原教授写过一本书叫《千古文人侠客梦》,文人都有种侠客情节,李白也一样,但他不是一般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他是天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是一个梦想,他已将之付诸实际,并身体力行地去做古惑仔,这又是他不同寻常的一个方面。

大古惑仔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当然是杨过,“西狂”杨过。所以说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够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文人中,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很多年,四川是个好地方,但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这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著名的剑客。可见,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
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有人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在一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这首诗的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他在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要提高我的武艺,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父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了,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诗文里,李白反反复复地提到自己是个剑客,作为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他不是剑客,那谁才是呢?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之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不善于说话,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而且沉稳、凶悍。他是像要离要离是春秋时期的著名刺客,原来隐姓埋名,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一样的人,世间少有。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我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
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李白是性情中人,没有名气的人他一般是看不上的,但他很自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颢那么友好,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
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讲义气。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古惑仔就是黑社会,讲究拜师父,收徒弟,李白也是。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需要拉帮结派,这就要求古惑仔们要讲义气。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
李白酒隐安陆时,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由于李白那时还很年轻,所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是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白存交重义也。
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这就是我李白的“轻财好施”,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接着李白讲到一件事: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叫吴指南。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吴指南死了,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泪流干了就流血。路人听了我的哭诉,都为之悲恸。猛虎来了要吃他,我就跟猛虎搏斗。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去了南京。过几年回来,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筋骨尚在”,我就一边哭,一边用刀把尸骨刮干净,再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他重新安葬。
李白借这两件事,标榜自己轻财好施,存交重义。我们一看就知道,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这里有件事情没交代:吴指南怎么死的?我猜测,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跑到湖南横行霸道,那是没有好下场的。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笔记小说里甚至提到李白曾上山杀过老虎。李白没交代吴指南的死因,但我如此推测。为什么这样推测?并不是捕风捉影。
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在诗里经常提到斗鸡,斗鸡是当时风靡全国的一种游戏,相当于现在的赛马,是青年古惑仔们最好的消遣方式,年纪再大点,最好的消遣方式是炼丹。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
李白有首诗叫《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李白要去打秋风,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说起从前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这首诗透露了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这里节选其中一部分诗句: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嚇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李白在诗里说,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寡不敌众,眼看我小命不保, 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把“公安”叫来,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
这一段,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从这首诗来看,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到了湖南,碰到当地的流氓,两组人为了斗鸡,或者为了抢美女,发生火并,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
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武艺高强、不怕死、讲义气、狂傲,这些要素,李白都具备,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因为他喜欢狂,喜欢卖弄,因而让人觉得亲切,所以容易成为偶像。

可爱型古惑仔

李白的偶像里还有一个人也是古惑仔。但这个古惑仔,是文侠而非武侠。谁呢?汉代的东方朔。
据《史记·滑稽列传》记载,东方朔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极为独特。他身处汉代最强盛的时期——汉武帝时代。汉武帝喜欢附庸风雅,而且善于发现和任用人才,但是国家那么大,皇帝又高高在上,人才能走到他面前的机会很渺茫。
东方朔不同,他擅长自吹自擂,说有天地以来就他最聪明。汉武帝听说后,觉得这个人很有趣,于是就召见他。东方朔非常聪明,他抓住了汉武帝的心理,进行自我炒作。他说:论外表,我长得比宋玉还帅;论才能,我20岁前背了二十几万字的书,后来又背了二十几万,博古通今。
东方朔在自荐上有个策略——说大人则渺之,即是想要游说大人物,就先要把他看低一点儿,这样才能引起注意。最简单的道理,我们找工作,交一份简历,介绍自己在哪儿读的书,得了几次奖学金。但是,如果大家都是这样说,简历就毫无价值了。总得采取点儿非常规手段,才能让人觉得你与众不同。东方朔就懂怎样先声夺人,李白也懂。这是古惑仔可爱的一面。
李白年轻时候,通过什么方法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呢?
前面讲到过,他去找刺史李邕,还写了一首《上李邕》的诗: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李白先把自己比作大鹏鸟,说大鹏鸟一飞就是九万里,就算不飞了,停下来的时候,也能把太平洋的水振动起来。这是李白说自己的口气。这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自己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中华民族可怎么办啊?肯定有人不买账的。下面讲了“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你李邕李大人也是这样的。但是我要劝你两句“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孔子都说后生可畏,你不要看不起年轻人啊。
李白二十来岁时,就开始做这样的事,到了哪个地方,就去结交当地的最高长官。可是他什么身份也没有,怎么结交呢?当然就是自己跑过去,拦轿自荐,或者通过其他手段。
在四川,李白的目的没有达成,然后就感叹“蜀道难”。从长江三峡出来,到了湖北安陆一代,他又去拜访了当时在湖北的几个名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韩朝宗。
李白的自荐信是怎样写的?
韩朝宗这个人极不一般,因为很多人都是通过他的推荐才做了官的。李白也希望能有这样一个机会。
当李白到了襄阳一带时,可能正赶上韩朝宗举办的酒会,李白也去了。韩朝宗敬酒,李白第一个站起来跟人家碰杯。韩朝宗是地方最高长官啊,他一看是个嘴上无毛的年轻人,就很生气。李白肯定是故意的,要不怎么引起韩大人的注意呢?接着,李白就向韩朝宗道歉,写了《与韩荆州书》,文章中说:
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我李白听说天下人碰到一起,就说一句话:“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个马屁,可真是拍到人家心坎里去了。当代所有的人都说一句话,万户侯算什么呢?我只要认识韩荆州就行了。后来中国书信里有一个固定俗语——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就说“今日始得识荆”,“识荆”一词,就是从这里来的。
当时人是否这样说,我看未必,很有可能是李白编出来的。因为关于李白和其他人的事,从来都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并没有其他的消息来源。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岂不以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宾中有毛遂,使白得脱颖而出,即其人焉。
韩大人您怎么能让人仰慕到这种地步,“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自问自答。后面把韩荆州比作周公:还不是因为您有周公一样的胸怀吗?李白继续拍马屁:“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只要您说句好话,这个人就身价百倍了,因此所有想出来的人都想跟您交朋友。“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您不要因为自己富贵而看不起我,“则三千宾中有毛遂”,现在毛遂就在您面前,看您怎么把握了。言下之意就是,我是个人才,而且现在就站在您面前,如果您不发掘我,就辱没了“但愿一识韩荆州”这句话了。
下面,李白又讲了一大堆自己的光荣历史:
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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