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从今而后,钓鱼岛每一天的气象变化,将通过荧屏传入神州大地每一户人家。
  钓鱼岛是中国的!这华夏子孙共同的声音,从今而后将更加响亮地传遍世界。
  日本对钓鱼岛的“买”与“卖”,注定是一场自编自演、非法无效的闹剧。这一挑衅丝毫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性质,同时更加坚定了中国政府和人民捍卫领土主权完整的决心。
  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野田政府不仅单方面背弃了上世纪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搁置争议”的默契,甚至声称中日根本就不存在领土争端,对两国领导人当年的共识矢口否认,这是令人震惊和无法接受的历史倒退。
  野田政府这种倒退,严重挤压了中日双方通过谈判解决争议的外交空间,对中日关系、日本社会气氛及日本未来走向,产生了多重毒害。日本众议院前议长河野洋平近日公开批评,日本外交理应秉承理性和诚实,以史为鉴,不能无视大局和原则。但野田政府所作所为,却距离“和平外交”越来越远。
  理性和诚实,首先需要建立在以史为鉴、诚意接受历史教训的基础上。67年前,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书面接受盟国所有要求,其中便包括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攫取的土地”。显然,日本所谓的钓鱼岛“国有化”,是对二战结果的公然否定,对战后国际秩序构成严重挑战。不论中国还是其他遭受过日本侵略的亚洲国家以及整个国际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日本否认二战成果。
  这场“购岛”闹剧,不仅深刻暴露了日本政府的不理性和不诚实,也令人回想起上世纪日本走上军国主义不归路的沉痛教训。当年日本走上侵略扩张道路,并非一朝一夕的突变,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极右势力如同无人拘管的野驴,从军部到内阁再到操控社会舆论,不断积蓄非理性能量,最终冲昏整个大和民族的头脑,给邻国和世界,也给自己带来巨大灾难。
  如今,在这场“购岛”闹剧中,野田政府非但不思约束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等极右翼政客,反而出于国内政治利益考量,与其一唱一和,对右翼势力百般纵容,日本政坛甚至出现希望冲破战后和平宪法的危险倾向。韩国《中央日报》12日发表的社论指出,日本右翼民族主义特色一直是东北亚安全与和平的威胁因素,日方需要找回理性。
  战争,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实事求是地说,今天的日本社会,虽然由于长期以来历史教育的缺失,对日本侵略罪行严重缺乏了解,但绝大多数民众是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因为他们的先辈当年饱受战争之苦,对战争的悲惨景象有着深刻记忆,懂得和平生活来之不易。
  但是,中国保持理性,日本不断挑衅,这样的“和平”决不可能长久。理性与克制,需要双方相向而行。日方现在的表现高度危险,政治上的非理性也必将危及双方经济关系。去年,中日贸易额达3429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中国作为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一旦双方经贸关系恶化,日本正在谋求的经济振兴势将蒙受沉重打击。
  中华民族任人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中国政府珍视老一代中日领导人“搁置争议”的战略智慧,珍视来之不易的40年中日友好大局,同时也决不会坐视领土主权受到侵犯。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取决于日本能否回归理性,做出正视历史、富有远见的选择。
  钓鱼岛是中国的!任凭日本政府和右翼如何兴风作浪,都改变不了这一铁证如山的事实。李白诗云:我从此去钓东海,得鱼笑寄情相亲。此情此景令人向往。终有一天,钓鱼岛将在祖国怀抱中展现“鱼笑”之景,碧波万顷的东海将重温“相亲”之情。
  

国际法视野下的中日钓鱼岛争端
  钓鱼岛位于东海海域,在福建省的正东,台湾省的东北,是我国最东端的岛屿。钓鱼岛距中国福建省东山岛约190海里,距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0海里,距琉球群岛的与那国岛约78海里。钓鱼岛指的是一组岛屿,除主岛钓鱼岛外,还有黄尾屿、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岩礁濑)等岛礁,散布在东经123°20′—124°45′,北纬25°44′—26°00′的海域中,陆地面积共计6。5平方公里。
  钓鱼岛周边海域渔业资源丰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闽台渔民的重要渔场。人所共知的“埃默里报告”认为,东海陆架盆地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限于当时的海况等自然条件和造船等技术条件,只有中国军民可以利用季风前往钓鱼岛,从事航行、避风、在附近海域捕鱼、在岛上采集等经济性开发利用活动。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提到钓鱼岛,就不得不提及琉球国。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钓鱼岛位于前往琉球必经的航路上,册封使臣前往册封琉球诸王,均以这些岛屿为航海标志,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中国的史籍和官方文件均证明,中国人最早发现、开发和利用钓鱼岛。根据当时的国际法,发现即先占,先占即意味着取得领土主权。因此,中国通过先占取得了钓鱼岛的主权。
  中国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历代中国政府都将钓鱼岛列入疆域之内,采取开发、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统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列入疆土版图,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史实说明,中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理钓鱼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二、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不成立
  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所谓法理依据主要有二:一是所谓无主地先占,二是所谓时效取得。此二者皆不足以立论。
  国际法上先占的“客体只限于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这种无主地,乃是未经其他国家占领或其他国家放弃的土地。事实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明朝时起便由中国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尽管这些岛屿因环境险恶,无人定居,只有渔民季节性居住,但无人岛并非无主岛。钓鱼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朝野对此心知肚明,日本政府的官方档案以及官员的公文、信件,皆记载和证明了这一点。如,当时的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在给内务卿山县有朋的答复,明确言及这些岛屿已被清国命名,日本政府的觊觎之心“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钓鱼岛既不是无主地,日本对钓鱼岛也不存在什么“先占”。“不法行为不产生合法权利”是基本的国际法原则,日本的所谓“先占”是恶意的、非法的,是不成立的,不能产生国际法上的先占的法律效力。
  日本的另一依据是所谓“长期连续的有效治理”,通过所谓“时效”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
  国际法上所谓领土的“时效取得”,一直是极具争议的问题。反对论者完全否认时效作为一种领土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认为这种说法“徒然供扩张主义的国家利用作霸占别国领土的法律论据。”
  肯定论者则将时效认作一种领土取得方式,是指“在足够长的一个时期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以致在历史发展的影响下造成一种一般信念,认为事务现状是符合国际秩序的,因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国际司法实践从未明确肯定过“时效”是一种独立的领土取得方式。至于“足够长的一个时期”究竟有多长,国际法并无50年或100年的定论。
  姑且不论“时效取得”的合法性,仅就其关键要素而言,不论中国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地方当局,在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和反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问题上,长期以来都是非常坚定、明确和一致的。对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设置灯塔、日本政府将灯塔“收归国有”和从所谓钓鱼岛土地民间拥有者手中有偿“租借”,以及日本政府向联合国提交标注有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海图等官方行为和官方支持的民间活动,都进行了抗议,特别是外交抗议。日本对钓鱼岛的侵占,不论时间的长短,都不能取得合法的权利。
  三、日美协定不能赋予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1943年12月中、美、英《开罗宣言》规定,三国的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务使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归还中国。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不仅再次确认《开罗宣言》的上述规定必将实施,更将日本的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确定的日本领土范围是明确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
  1951年9月8日,日美将对日作战战胜国的中国和苏联排除在外,私下达成《旧金山和约》,将北纬29°以南的南西群岛(包括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等交由美国托管。1953年12月25日,美国琉球民政府发布的《琉球列岛的地理的境界》(第27号布告),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定为包括北纬24°、东经122°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份布告所确定的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挟带其中。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日本政府据此主张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的声明指出:“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美国政府也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对于美日之间私下签署的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合法政府参加的所谓《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在1951年9月8日发表的声明中就已指出其非法性。据此产生的“托管”和“归还”,将钓鱼岛裹挟其中,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也成为中日领土之争的根源。《旧金山和约》及其他相关规定,无权涉及和决定中国领土的归属问题,不能产生将钓鱼岛主权授予日本的法律后果。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美国所谓从日本取得对钓鱼岛的行政权,以及将钓鱼岛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都是不能成立的。日本据此主张对钓鱼岛的主权也是没有国际法效力的。
  四、结语
  日本的领土范围本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确定,但“二战”以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没有停止动作。先是毁掉岛上的中国标记,再对诸岛重新命名,在岛上修建机场等设施。近年来,更以所谓“民间行为”为先导,企图造成一种“实际控制”的既成事实,再以“租借”、“接管”等所谓“政府行为”,渐进式铺垫占据钓鱼岛的法律基础,以期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但是,鉴于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和侵占行为的非法性,日本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所谓“政府行为”,既无合法依据,也不构成国家权利的行使,自始即无法律效力,今后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人民世世代代在此航行、渔猎、开发、生产,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种主权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的“领土条款”,明确规定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重申了钓鱼岛等岛屿属于中国领土的法律属性。2009年,中国海监执法船开赴钓鱼岛,既是依法行使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巡航执法,也是中国行使对钓鱼岛主权的具体体现。(《人民日报》2010年10月3日 作者:贾宇)
  

国际法理不容挑战
  9月14日,以“团结奋斗,捍卫主权”为主题的钓鱼岛问题座谈会在京举行。与会的国际法学专家学者指出,自古以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且铁证如山。煌煌法理昭告世人:日本占据钓鱼岛,属非法占有,必须立即归还中国。
  日本国内关于钓鱼岛的歪理不少。日本政府声称,其内阁1895年判定钓鱼岛为“无主地”后,才决定将其“编入”冲绳县管辖。果真如此吗?早在明朝初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就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大量史料证明,14世纪前后,中国对钓鱼岛的发现、命名、管辖和防卫,就构成了国际法上领土主权获得的完整要件。从14世纪起,钓鱼岛就不是“无主地”。对此,在甲午战争之前,日本政府就心知肚明。
  日本窃取钓鱼岛,采取了两个关键步骤:中日甲午战争后,靠武力胁迫,于1895年1月将钓鱼岛秘密编入日本领土;同年5月,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攫取了中国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这种基于武力侵占和强制割让,成为1895年至1945年日本对钓鱼岛的所谓权利来源。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其投降书中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全部条款,承诺放弃从中国非法侵占的所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然也包括在内。1971年6月,美国把钓鱼岛的“施政权”交给日本,日本据此声称重新“获得”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然而,连美国都从未拥有过对钓鱼岛的主权,何来让渡给日本?真是胡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日本政府从未形成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有效控制”。1971年后,日本右翼团体和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的所有单方面行动,都受到来自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抗议和坚决反对。与此同时,我国渔民继续在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捕鱼,中国政府制定了相关国内法,并派遣科考船、渔政船和海监船赴钓鱼岛周边海域进行科考、定期巡航,不断打破日本所谓的“实际控制”。因此,日本政府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采取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是无效和徒劳的。
  法律代表正义,代表公理,而正义的反面是邪恶。通过巧取豪夺攫取他国领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世界人民都清楚:强盗非法窃取他人财产,丝毫改变不了主人是谁的事实。为了一己私利,与正义作对的,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二战中法西斯国家的灭亡结局就是明证。
  中国人民从来不信邪!在国与国交往中,中国人民信守诺言,尊重国际上公认的法律和规则,诚心诚意做周边国家的好邻居、好伙伴。我们不曾占过别人的一寸土地,但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国土。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法理在中国一边,人心在中国一边,中国必胜!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日本的非理性政客和右翼分子应该好好温习一下历史教训,日本政府更应该正视历史事实,不要重蹈覆辙,再陷深渊。(《解放军报》2012年9月13日)
  

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涂铭) 针对目前的钓鱼岛局势,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13日联合举行了钓鱼岛问题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日本对于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中国政府对日本“购岛”的反应非常及时,所采取的措施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中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上的坚定决心。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饶戈平表示,日本对钓鱼岛的控制不能构成日本对钓鱼岛主权的根据。首先,日本1895年占领的钓鱼岛并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人早就发现并列入管辖范围的固有领土。日本是在中日战争的关键时刻通过战争胁迫的方式来占领的,从国际法上讲,这种占领是非法的。
  其次,美国将冲绳的施政权(管理权)交给日本依据的并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日本一直主张的《旧金山和约》是一种片面的对日和约,作为对日战争的主要受害国和战争国,中国被排除参与《旧金山和约》的谈判,因此这个和约不但对中国是无效的,而且也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1971年美国和日本私下达成的《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列入日本的管理范围,同样没有国际法效力。日本根据这两个文件试图取得对钓鱼岛所谓的“施政权”是非法的。
  第三,美国所移交的和日本所接受的并不是钓鱼岛的主权,而仅仅只是管理权。日本意图把这种控制变成他们主权占有的依据,也是非法的。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龚迎春认为,日本的“购岛”及之前的一系列举动都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895年中日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和非法窃取钓鱼岛的状况都已经被二战结束后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终结了,而日本这一系列行为都是对二战胜利果实和国际秩序的挑战。此外,日本的行为也违背了中日双方的谅解和共识,这个谅解和共识构成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政治基础,违背了这样的谅解和共识,等于侵犯了中日建交的政治基础。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李鸣认为,此次中国政府、领导人的声明和表态、确定钓鱼岛领海基点(线)、播放钓鱼岛天气预报,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反制措施,这种强度的措施很有必要。这次中国的反应实际上从国际法上根本否定了所谓日本“实际控制”的状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民才、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研究员赵建文、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梁淑英均表示,我国政府根据国内法公布钓鱼岛的领海基点和基线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我国下一步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范围,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有力举措。
  与会专家和学者一致表示,赞同政府此次对钓鱼岛问题的立场和反制措施,建议围绕目前已经公布的钓鱼岛领海基线做好执法工作,通过实际行动回应日方挑衅。
  

给日本右翼政客补点历史常识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徐剑梅)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日本右翼政客和遭遇执政危机的野田政府制造事端,借所谓“购买”钓鱼岛哗众取宠,图谋政治私利。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公然侵犯和挑衅中国领土完整与主权,使中日关系在炎热的夏季遭遇危险的寒流。
  中国政府已经一再进行严正交涉,态度坚决不容任何误读: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中方决不允许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美联社9日的报道指出,日本政府此举“将加剧这两个亚洲大国之间的紧张”。显然,对此日方应负全部责任。
  在此,很有必要为日本的右翼政客补一点历史常识。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中国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渔民一直到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
  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