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女神总裁爱上我-第1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楚文轩脸色一变,“沈东泽,你这个畜生!你就不怕叶承欢早晚有天杀了你!”

沈东泽仰面大笑:“你真以为他天下无敌么,就算是那样,现在他的女人丁香在我手里,那才是我的王牌。很快我就要用那个女人做诱饵,把叶承欢干掉,然后再对付林佩珊。”

楚文轩吃了一惊,目光低回着略有所思。

沈东泽淫笑着过来,“你不是喜欢叶承欢么,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今晚我要狠狠上你,报复叶承欢,报复楚雄,以后把你变成我的性奴,专门找一些满身臭汗的挖煤工人和乞丐来上你,干完了我就把这些视频都发到网上去,让堂堂的楚市长好好欣赏她女儿是怎么被人蹂躏的,我呢,照样去外面找女人,找乐子,照样千方百计获得林佩珊的芳心,我让你守一辈子活寡,一辈子活在痛苦中,等将来把林佩珊搞到手,我还要当着你的面上她!”

看着男人一脸邪淫的样子,楚文轩怕极了,一点点挪到床角,“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沈东泽一边过去一边解开领带,脱掉衬衫,露出一身饱满遒劲的肌肉,脸上挂着狰狞,一个箭步冲过去,楚文轩恰好向旁一闪,男人酒醉眼神发花,这一下扑了个空。

楚文轩缩在墙角,“你再过来,我……我就喊人了……”

“喊人?哈哈……这是沈家,不是你们楚家,何况你现在是我的女人,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就算你喊破嗓子也没人理会。”沈东泽又一扑,没想到又扑了个空。

他微微一楞,一转身,发现楚文轩已经到了房间另一头,一身红装已经忽然不见了,上身明黄色线衫,下身蓝色牛仔短裤,一双红色运动鞋,齐眉的中长发下明媚皓齿,灵动有神,眉眼间还是楚文轩的样子,可整个人的气质全都变了,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变成一位清纯可爱的邻家女生。

沈东泽揉揉眼睛,却怎么也瞧不清楚,“你……你怎么变样了?”

女人背着手,人比花娇的站在那里,露齿一笑:“沈东泽,你真以为自己很聪明么,连是不是新娘子都认不出,我看你应该叫天下第一大笨蛋才对。”

沈东泽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他一向自以为是,决不允许被人愚弄,不由得攥紧了拳头,黑沉沉的道:“你不是楚文轩?到底是谁!”

女孩指着自己鼻子,“我是楚文轩的孪生妹妹楚云轩。”

“为什么要冒充她?”

“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么,她一点儿都不喜欢你,更不想嫁给你,所以很早之前她就离家出走了,我为了让她顺利离开,才假扮成她的样子,骗过了你们这些大笨蛋。”

第278节第278章暮光之城

沈东泽脸上的肉一阵抽搐,“我不管你是楚文轩还是楚云轩,总之嫁给我就是我的女人,今晚我先上你,等以后找到你姐姐之后再上她。我沈东泽什么样的女人都玩过,还没玩过双胞胎姐妹花,想想就让人沸腾。”

楚云轩依旧挂着灿然如花的笑容:“好啊,只要你能打过我,我就让你……那个……”

这个女孩虽然不是楚文轩,但清纯可爱别有一番风味,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勾的男人欲火难耐,他慢慢抽出皮带,在手里啪啪的抖了抖,“原来你喜欢被虐,正好合我的胃口,我先打你再上你,非干得你求饶不可。”

一道线影抽过去,又陡然凝固。

沈东泽怔住,模模糊糊中只见女人脸上还挂着明媚的笑意,一只手握着皮带的一头,一副混若无事的样子。

楚云轩素腕一翻,一股潮汐般的力量陡然传来,沈东泽的胳膊拧成麻花,扑通,一条腿硬生生跪了下去,疼的他哎呦一声,皮带也到了对方手里。

楚云轩也把皮带抖了抖,淡淡笑着,“沈东泽,今天你落到我手里算你倒霉,幸好我姐姐没嫁给你,也没人愿意嫁给你这种蛇蝎小人。今天我要替那些被你残害过的女人好好教育一下你。”

刷!

一道暗黑的鞭影印在沈东泽的瞳孔上,他的酒一下就醒了大半,瞪大眼睛,仿佛看到死神正张开双翼,猎猎的扑向自己!

皇庭食府?

叶承欢瞧着手里的名片,上面写的正是“皇庭食府”四个字,隔着车窗望了望外面不起眼的小街道,对出租车司机道,“司机师傅,你确定皇庭食府就在这里么?”

司机信誓旦旦的道:“我跑了十几年出租车,别的不敢说,龙都每个犄角旮旯都走遍了,下了车斜对角就是你要去的地方。”

叶承欢有点儿纳闷,罗斯柴尔德家族请客,怎么也得是全龙都最奢华的酒店吧,光听名字“皇庭食府”,一派皇家风范,多气派,多豪华!出租车怎么把自己带到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他半信半疑的下了车,刚想再问一句,司机一脚油门,出租车一溜烟儿跑没了。

旁边传来一通狗叫,叶承欢一回身,就见几条野狗正在路边的垃圾堆里刨食。

他自嘲的一笑,径直来到斜对面的一排大排档前。

虽然已是深秋,可这里依旧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氛。

门口一盏盏大灯泡,把四下里照得一片亮堂堂,好多汉子有的赤着膊,有的穿着背心,踩着拖鞋,三三两两的围在桌前,一边大说大笑一边喝着啤酒,旁边砌着土灶台,一身油污的大师傅把黑黪黪的炒锅耍的上下翻飞,空气里立刻弥漫起爆炒虾仁的香味。

叶承欢咽了咽喉咙,一抬头就看到熏黑的牌子上写着“皇庭食府”四个大字。

他不甘的扯过一个端菜的师傅,“哥们儿,问一下,这里就是皇庭食府么?”

那人翻翻怪眼:“你认字么,没看到牌子上写的什么。”

这下毫无怀疑了,这里就是威廉请客的地方,只不过“皇庭食府”这个名字是否有点坑爹呢?

叶承欢径直穿过那些横七竖八的桌子进到里面,一股子油烟味呛得人睁不开眼,推开所谓“雅间”的门,还没看清楚里面的状况,斜刺里冲过一道暗香,一个女人八爪鱼似的攀住他的身子,伸出闪亮雪白的獠牙,一口咬住他的耳朵,咬得他一呲牙。

叶承欢是饶人的么,管她是谁呢,马上还以颜色,一口咬到对方又香又嫩的脸蛋上,给她留了两排清晰的小齿印。

女孩子嘤咛一声,用肉肉的小手背去揩脸上的口水,嘟着小嘴,用一口流利的德语道:“霍尔德哥哥,你好淫邪啊,总是喜欢欺负我。”

叶承欢看着她那张明媚的小脸,无语的耸耸肩:“咱们到底谁喜欢欺负谁啊,索菲亚小妹妹。”

威廉在大胡子管家的陪同下款款而来,脸上永远都挂着淡淡的忧郁样子,微微鞠躬道:“北风之神,我代表罗斯柴尔德家族全体成员向尊贵的您,表示我们最诚挚的问候。”

说话的同时,还用严厉的眼神制止顽皮的妹妹。

索菲亚扮个鬼脸,拉住叶承欢的胳膊,样子十分亲昵。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我记得上次见面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怎么你还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你猜。”索菲亚神秘兮兮的笑道。

叶承欢二话没说,撩起女孩的秀发,看到雪白的脖颈上赫然印着四个整齐的红色圆点,脸上闪过一丝明悟,“你已经接受初拥了么?”

女孩闪着清澈的蓝眼睛,几分羞涩的点了点头。

叶承欢忽然一把抓起威廉的衣领,提起他上半身,就好像提着一只瘦巴巴的病猫,眼睛里闪着血光之灾,一字字道:“她才只有十六岁,你们居然就对她施洗,你们还是不是人!”

威廉一点儿都没反抗,脸上的忧郁更浓了:“北风之神,你好像忘了,在我们高贵的蓝血贵族里,十六岁就已是成年了。”

叶承欢叹口气,这才放开他,还展了展他的衣服,对索菲亚道:“你是自愿接受初拥的么?”

索菲亚很坚定的道:“嗯,霍尔德哥哥,我向仁慈的您发誓,我是自愿的,毕竟我的身体里流淌的是罗斯柴尔德家的血。经过施礼的人容貌和身体会永远保持在施洗的年龄,这就是我还是十六岁的原因。”

叶承欢感叹一声,“那么久不见,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是那么臭屁。”

威廉的忧郁气质里终于多了几分自傲,用优雅的手势道:“用最华丽的语言来描述我们种族是最好不过的了,我们在月光的照射下显现出最完美的脸庞与身姿,我们拥有贵族的气质;永恒的岁月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生;黑夜给了我们不同颜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们寻找鲜艳的血。

我们肌肤冰冷碰触时好似触摸冰块一样,我们洁白的牙是我们的利器,一切在我们的白牙之下都会显得脆弱无比。我们天生神力,蚂蚁可以搬动他们自身5倍的重的物体,我们亦然可以甚至比那更强。

我们的强大是基于我们存在的时间所定义的,基于时间越长那么我们的能力也就越强大。

当我渴望鲜血时,我会失去人类的意志进入暴走状态。我即使痛恨着我的血统,即使不想伤害人类,可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嗜血的本性。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叶承欢不耐烦的摆摆手:“好了好了,别再拿你讨厌的吸血鬼之歌来炫耀了。”

“不,北风之神先生,我必须再次声明,我们不是一般的吸血鬼,我们是吸血鬼中高贵的蓝血贵族,尽管我们喜欢在夜晚出来散步,但我们同样不惧怕阳光。”威廉固执的解释,似乎叶承欢要不承认他们家族的高贵血统,他就要一直啰嗦下去,直到对方被他啰嗦得毁掉三观和大脑为止。

叶承欢眨眨眼睛,“你说完了没有?”

威廉讷讷的道:“说完了。”

“咱能吃饭了吗?”

“当然,当然。”

叶承欢瞧着桌上几样寒酸的饭菜,皱了皱眉头,“威廉啊,这就是你请我吃的东西?”

威廉讶道:“怎么了,我的神,是不是太奢侈了?”

叶承欢一阵无语:“咱好歹也是被英王册封过的伯爵,好歹也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主,请客就吃这个你会不会觉得寒酸?”

威廉不好意思的道:“不瞒您说,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一向遵循避世教条,家族成员必须要简朴,从不允许去豪华酒店,从来没有请过别人吃饭,就算一定要和朋友吃饭,也一定是aa制。”

“所以这次你们能慷慨请我吃饭就已经是很破例了,对吧?”

“嗯。”

“别告诉我,你们身上的衣服也是从祖辈传下来的?”

“没错,您怎么知道的?一方面表示对祖辈的怀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简朴。”

叶承欢这个蛋疼,堂堂的第六帝国,随便一笔投资都几百亿美金,没想到这帮家伙居然这么抠门,本来还想借机大快朵颐呢,现在看来还是人家林佩珊有先见之明啊,他扁扁嘴巴:“算了吧,今天还是我请客吧,把这些萝卜青菜都给我换了,我不是兔子。”

威廉一本正经的道:“北风之神,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最讲诚信,既然说好是我们请客,就不能改变。”

叶承欢叹了口气,原来这家伙不光抠门,还特认死理,他们是上天派下来折磨自己的么?

他无聊的吃着东西,简直味同嚼蜡,威廉,索菲亚,大胡子笑眯眯的瞧着自己,一点儿要吃东西的意思都没有。

“你们怎么不吃?”

威廉摇了摇头:“您忘了,我们不吃这些,我们有我们的食物。”

“那就拿出来一起吃吧,大家都是老朋友了,还客气什么?”叶承欢热情的张罗着。

三个舔舔嗜血的唇边,同时从口袋里摸出三只血浆袋,插上吸管,滋滋的吸食着,空气中立刻弥漫起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

叶承欢呆呆的瞧着他们吸食血浆的样子,顿时没了胃口。

更没胃口的是,被三双嗜血的眼睛来回打量,搞得叶承欢一毛一毛的。

他索性放下筷子,摸了摸嘴巴,“我记得蓝血贵族的人是不伤害人类的,对吧?”

威廉咽了咽喉咙,舔掉嘴边的血液,露出一闪一闪的獠牙,道:“没错,英明的神。我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从来不掠夺生命,这些都是我们花大价钱从停尸间买来的死人血。”

第279节第279章伯爵德古拉

好像有根无形的针一下刺进叶承欢的胃里,让他的迷失了味蕾,肠胃一阵抽搐,“麻烦你们,吃东西的别说这么恶心的事,好不好?”

三个人已经吃光了一袋血浆,妥贴的将空袋子收好,威廉十分绅士的擦了擦嘴,刚刚从美妙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又换成一脸忧郁表情,“我们虽然吝啬了些,但对于您的恩情是永世不忘的。多年前,那些可恶的狼人企图消灭我们血族,要不是您一手摧毁巫族,恐怕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在接到您的命令后,我们马上来到了神州。”

叶承欢点了点头,思绪仿佛又拉回到过往的某个时间:“巫族凶狠残暴,妄想吞掉其他异族,还大肆捕杀人类,所以这个种族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威廉脸上浮起丝丝忧色,那张本就惨白的脸显得更白了:“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更大的灾难也许不久就要降临……”

叶承欢拧起眉毛:“这话怎么说?”

威廉微微叹了口气:“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几大异族的纷争,事情还要从千年圣战开始说起。”

叶承欢表情肃然,静静的听着。

索菲亚显然也没听哥哥说起过那个古老的传说,内心充满好奇,眨着碧蓝色的大眼睛,两手托腮认真的倾听。

“一切要从一个古老的传说开始,那是我们蓝血贵族一代代口口相传下来的。在整个世界还未诞生的时候,天地连成一线,没有尽头,也没有界限。

有一位神,从山岩出生,他所开创的神宫取名伊甸园。

神为自己创造仆众,这些神的仆众就是人类。那时的人没有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的预想左右一切。

后来泥藻所生的神幻化成蛇潜入乐园。神迁怒于人,将人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日夜守护,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来到一无所有的荒原上,不得不为自己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他们对创造了自己的神心怀敬畏,残存着为神招回膝下的一线希望。

不久,第一个人类家庭出现,亚当、夏娃是父母,两个儿子,大的叫该隐,小的叫亚伯。

亚伯比该隐更聪明,深得神的宠爱。一天,泥藻之神幻化为行尸将亚伯扼死。该隐放牧归来,见到这个惨状,立刻告之于神。神质疑该隐的说辞,该辩解不清,于是被神驱逐至腐疫丛林。

神说:“你犯了罪。我罚你不生不死,永受煎熬。我要给你一个记号,令人类唾弃你,仇视你,隔绝你于种群之外。”

该隐孤独的徘徊在密林深处,既想念父母,又想念死去的兄弟。

这时泥藻之神又幻化为女人来到该隐身边,教会他如何依靠吸食活物的血以获取神力。

女人将自己的血喂给该隐喝,该隐喝了她的血,顿时觉得力大无穷、能预知未来。女人流干了鲜血,忽然坠身于火光之中,把该隐灼伤。该隐明白自己的弱点是惧怕火焰,因此昼伏夜出,再也不见太阳。该隐就是第一代血族。

血族将祖先该隐得到启示的一天划为血启元年。约在公元前一万七千年至一万九千年之间。

女人消失以后,该隐十分想念,于是便依着女人的形象,取羊的五样脏器创造五条生命。

他们就是第二代血族。

此后该隐与孩子们一起远涉重洋,到了丰泽平原寻找父母。没想到亚当夏娃已经去世,他们的子孙果然如神所愿,视该隐为异族,纷纷要杀他。

该隐悄然离去,留下五个孩子三个被人类杀掉,剩下两个隐姓埋名育有十三个后代,后世称为血宿。他们就是第三代血族,血族传说的核心,末日的祸首。

十三血宿争勇斗狠,为了提高神力而大肆屠戮生灵。其中之一天赋异禀,不怕太阳,懂得暂停时间。他将父母杀死,并吸食他们的血,发现血族的血可使凡人永生,使血族登圣。这十三血宿由此反目,连年征战不休,血族称这场战争为千年圣战,战争的受害者,多半是人类。

神眼见造物遭受灭顶之灾,遂以洪水夷平大地,仅使一个忠实的信徒挪亚逃进方舟,人类方得延续。

洪水虽未取血宿性命,但却使之身受重创,不得不转入休眠。为了继续圣战,十三血宿各拥一族,每一氏族都继承了创造者的特质,因而各不相同。出乎意料的是,氏族沉迷安逸,彼此结盟,将先祖抛之脑后。重伤未愈的十三血宿气恼难当,发誓在重临天下之时将背叛者铲除净尽。

手拭双亲的血宿曾说:“当我觉醒时,世间再没有黑夜,烈日高悬,化凡人为蒸气,化血族为松粉。神将收回的,只有一片焦土。”

十二世纪前后,血族的一支蜕为魔族。魔族同样以鲜血为食,但他们血统污浊,相貌丑陋、神力怪异。他们的血液如毒浓般无法给人以神力与永生,但凡被他们嘶咬过的人类立刻变为行尸。行尸没有任何意志,完全听凭创造者的摆布,与它的创造者结为一体,共享生命。魔族背叛了芙芝的宗教,受到芙芝的诅咒,永坠恐惧感的深渊不得超脱。因此,魔族转而崇拜血宿阿波罗和火焰。它们深信,只有焚炉末日的到来,才能使灵魂得到解脱。

魔族自诞生之日起,便将血族与人类卷入了无休止的混战之中。他们认为,履行圣战的承诺是使血宿提前复苏的唯一方法。

魔族后来演化成巫族,还未发展强大时遭到一场血族的大清洗,被赶出城镇,从此在荒野上生活。

为了提高他们的战斗力,他们与狼交配,经过不断繁衍,就成了后来的狼人。

血族中有的家族对血宿的传说又恨又怕。虽说他们表面上否定血宿的存在,心里却对末日传说的临近坚信不移。但有的却不愿卷入未来的浩劫,采取避世教条,和人类和睦相处,成为了介于巫族和血族之间的中立族,我们罗斯柴尔德就是其中一支。

随着巫族的强大,他们大举向血族发动清洗,血族遭到重创,可是他们的野心越来越大,竟然将魔手伸向了中立族和人类。

多年前,您一手摧毁了巫族,可是这个族群并没有完全消失,侥幸活下来的几大长老为了报复,他们来到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的锡吉什瓦拉城,拜访了传说中最可怕的魔鬼,也是十三血宿之一的德古拉伯爵的古堡。

据说他们在上帝武装中的长矛上找到了天使留下的古老咒语,并用咒语以及自己的血唤醒了德古拉,德古拉成了巫族的主人,而且发誓要向血族和人类发动报复。”

说到这儿,威廉难掩悲伤,声音一度哽咽。

索菲亚也受到威廉悲伤情绪的感染,红着眼圈问道:“哥哥,那么伊莲娜公主是被巫族抓走的吗?”

威廉点点头,颤着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伊莲娜是谁?”叶承欢问道。

索菲亚道:“是哥哥的女朋友,冰雪之国的公主殿下,一个美貌温柔的女人。”

叶承欢不解的道:“你们血族不是为了保持高贵的血统从来不和人类通婚的么?”

威廉压了压悲伤道:“我们中立族不是这样的,为了保持和人类的友好,从第一代中立族开始就打破了血族的禁令,允许和人类通婚,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可以不掠夺人类生命还可以在阳光下存在的原因,血统一旦被打破,我们的力量将会一代比一代弱小,而且我们还被其他血族的视为异端,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从人类那里吸取到了爱、和平、温暖,和这些相比,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威廉带着几分神往继续说道:“伊莲娜是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的小女儿,我们是在英国牛津大学读书时认识的同学。她像是从安徒生童话中走出来的女孩子,虽然贵为公主,但一向低调、朴素、亲和,我一直以为她是平民家的孩子,直到我们认识很久后我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爱情与身份无关,从我看到她一眼时,我就爱上了她,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子就是我的夏娃。后来,我们相爱了。我像她爱我一样的爱她,她也像我爱她一样的爱我。有一次,我壮着胆子告诉她,我身体里有一半的人类血统,另一半则是血族。我原本已经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她竟然一点都没害怕我,还是像过去一样爱我。没有了她,我的生活就像没有了空气和水一样,再也没法支持下去。”

说罢这些,威廉痛苦的用手捂住脸。

“她失踪多久了?”叶承欢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到现在整整三年。”

“有机会我会去趟欧洲,瞧瞧那只老不死的德古拉是个什么德性。”叶承欢淡淡笑道。

“可是您身上有七道封印,无法施展原力,万一……”

“你们怕我万一不是他的对手,反而被他变成吸血僵尸,对吧?”

威廉忙道:“不,您是我们心中万能的神,只不过您一旦施展原力的话,恐怕会引起诸神的震怒,我担心古老的悲剧会重演。”

叶承欢眯了眯眼,露出几分思索神色,半晌才道:“这样吧,回头我会把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