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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魔妃-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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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沙妃和沙尔曼有了三分相似,月惊华才记起来,原来这名叫做沙妃的女子,论起辈分,还是好友沙尔曼的姨娘。她一眼就认出了自己,该也是沙尔曼曾和她提起来过。
“沙妃娘娘有礼了,”法枭衣行了礼,忍不住再问:“沙妃为何请了月姑娘前来?既是来做客,为何月姑娘又是一身狼藉,站在了河岸旁。”
法枭衣也是有备而来,这一连串的发问,又密又急,倘若沙妃不是和月惊华事先对好了口风,被如此一盘问,必定会露陷。
“我的侄女儿沙尔曼与月姑娘是好友,”哪知沙妃却是不紧不慢,娓娓说道,“我俩也算是旧相识,又听闻月姑娘炼丹了得,老早就想请了她进宫一叙,今日有这个机会,就请了她过来。哪知道方才修容调皮,与月姑娘玩起了玩水的把戏,这才让月姑娘失了礼仪?”
沙妃笑骂着,往了身后一扯,一个五六岁的模样的女娃娃,钻了出来,她的发间湿漉漉,一身的裙子和鞋子也全都湿了。
正是当今商国国君法枭云的长女,修容公主。
那小女童瞪大着眼,瞅了瞅月惊华和法枭衣,奶声奶气地说道:“二叔也要陪着容儿一起玩?”
方才宴会生变,沙妃带着过寿辰的长公主回了宫。
“容儿,不得无礼,”沙妃笑吟吟着,“你和月姑娘都淋了水,再胡闹下去,可都是要受风寒的。彩月,你服侍公主和月姑娘去换身衣服。”
沙妃身旁服侍的女官走上前来,领着月惊华和公主一同下去了。
月惊华此时却是云里雾里,不知道这半路杀出来的沙妃到底是有何用意。
待到她换下了衣服,还不见沙妃,想来她还在外头应付着法枭衣。
“大姐姐,好看的大哥哥说,你是个丹师,那你会不会看病?”修容公主也已经换好了衣物,这名小公主生得活泼可爱,也难怪上至国君,下至太后都对她疼爱有加。
“好看的大哥哥?”月惊华微微怔住,忽的意识到,兴许这沙妃和修容公主出手相助,并非是因为沙尔曼的缘故。
沙尔曼曾说过,她的生母在了沙家不过是一介奴婢,而据她所知,沙妃是沙家二房嫡女。
苍龙大陆上,嫡庶之分,与华夏国古时一样严格,更不用说主仆之分。
沙妃虽名义上是沙尔曼的姨娘,可沙尔曼从未提起过这个姨娘,更不用说跟沙妃提起了自己。
所谓王牌女间谍,那就必须是上至八个月,下至于八十八岁,老少都得通吃。
月惊华脸上,立刻拉出了个大大的笑脸。
“小公主,你能告诉我,谁是好看的大哥哥?是他叫你和你的母妃,帮助我摆脱外面那些坏人的?”能让沙妃出手相助的,必定不是普通人,月惊华在商国,可不认的什么皇亲国戚。
“是的,好看的大哥哥还说,你一来,就能让小菊花吃东西了,”修容公主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个小笼子,送到了月惊华的手中。
一个用了金丝编织的笼子,与寻常的蛐蛐笼有些相似。
里面铺满了新鲜的嫩桑叶,在了桑叶之中,有一团白花花,面露菜色的肉虫。
“嗷嗷,”一闻到那股熟悉的气味,里面的那团肉虫,已经接连数日没有动静的肉虫,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
“小菊花真的有反应了,母妃,”正是这时,沙妃娘娘走了进来,她笑吟吟地摸了摸修容公主的头,很是和善地冲了月惊华点了点头。
“小菊花?!你说的是它?”看着肉虫敢怒不敢言,死命瞪着那双芝麻眼,月惊华哭笑不得,这一次还真是得来全不废工夫,失踪了数日的销金蚕,原来不是被绯色太妃搜罗了去,而是藏身在了沙妃娘娘的宫殿里。
早几日,修容公主跑到了太妃娘娘的宫中玩耍,只见了太妃娘娘的殿里,养了这么一只“蚕”,而且用手一戳它身上的菊花胎记,它就会发出嗷嗷的惨叫声。修容公主觉得好玩,就将这条小虫虫要了过来。
“咳咳,”月惊华假意咳了几声,“不知殿下,能否将这条小虫送给我,不瞒你们说,这条虫是我养的。”
修容公主自然是不肯的,此时沙妃已经走入了内殿,对月惊华善意得笑了笑,劝解了半天,长公主在嘟着嘴,将笼子交了出来。
那条肉虫见了月惊华后,一下子变得生龙活虎,完全不像是早前那样,死气沉沉的,它两眼泪汪汪,趴在了月惊华的手上,鼻涕眼泪一把抓。
“沙妃娘娘,刚才多谢你的出手相助,”月惊华试探了几次,想询问到底是何人让沙妃帮自己解了围,可沙妃都小心着将话题绕开了,摆明了不想让月惊华问出对方是谁。
月惊华也知多说无益,索性辞别了沙妃,带着肉虫去找烈柔等人去了。
☆、92。第92章 十年前的孽与缘(一)
“嗷嗷,再见了,大小美女们,不要太想俺,虽然俺知道俺长得人见人爱,”月惊华真怀疑,从肉虫那双芝麻大的眼里,哪来的那么泪水,如果那也算泪的话。
见月惊华大眼瞪着自己的芝麻眼,肉虫很傲娇地扭了扭身子。
几日不见,它又长胖了,原本只有小手指粗细,如今已经有了中指粗细了。
光饿着都能长肥,这也算销金虫独一无二的天赋了。
“别用那么鄙夷的眼神看着本大人,本大人有军情要汇报,前提是你必须用……嗷嗷,你做什么?那是本大人的菊花!!”惨叫声不绝于耳,肉虫在小商宫里装“蚕”装了数日,在小美女修容的关爱下,被迫吃了几口桑叶,害得它上吐下泻,胖了几圈,本想见了土凶丑,勒索些玄丹啊灵草啊的吃吃。
哪知道还未开口,月惊华的食指和中指往了它的菊花形胎记上重重一戳。
“本姑娘这辈子最恨被人敲诈,一个不够,还来第二个,”哪知道被青蒲讹诈过了的月惊华,哪能容许一只肉虫也骑到了自己的头上。
就在某肉虫的菊花面临被爆的危险时,它忙求饶道,“嗷嗷,俺说,俺全说了。俺其实有两个重大发现。”
肉虫边嗷嗷叫着,边哭诉着它接连几日颠沛流离惨绝人寰人见人泣的悲惨遭遇。
那一日,肉虫阴差阳错地跟着一辆神裁殿的马车进了宫。
在了马厩里,它见色起意,跟着一名女官,离开了马厩。
那名女官就是莲宫的女官。
肉虫本以为进了美人窝,哪知道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险些没把肉虫吓死。
“嗷嗷。俺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女人似乎用了什么法宝,眼前一片光亮,玄兽就变成了一副骨架,至于玄兽的血肉好似被炼成了什么丹药,供那女人每月服用,”肉虫想起了就一阵后怕,事实上,肉虫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在绯色太妃行邪术时,肉虫直接吓晕了过去。
“没骨气的家伙,你所谓的发现就是如此?”月惊华失望不已,此时,她已经离开了沙妃的宫殿,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处僻静的宫舍间。
“嗷嗷,谁说的,本大人还有更厉害的发现,”肉虫挺了挺身子,触角上,发出了一片亮光,“别忘了,本大人可是销金蚕,本大人最大的天赋,是寻宝,本大人在宫里,嗅到了些古老的气息。”
“你发现了什么?快说,”这一次却不是月惊华丽问的,迫不及待着问话的是青蒲。
“嗷嗷,甭动手,俺不要被男人爆菊,”肉虫叫得凄惨,虽是如此,它的触角却可疑地亮了起来,方向正指着前方的一处略有些荒凉的花苑。
“那里是何处?”月惊华隐约觉得那处宫殿有些熟悉。
青蒲愣了片刻,许久才说,“那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我们”,指得是“月惊华”和青蒲。
那是一段尘封了多年的,在“月惊华”遗留给月惊华的记忆中,查找不到的一段记忆。
在接受了这具身体时,月惊华就知道,这具身体的某些记忆是“缺失”的。
譬如说,脸上的妖纹是怎么来的,再譬如说,关于爹爹月年的一些记忆,又譬如说,“月惊华”是怎样遇到青蒲的,怎样遇到法枭衣的,这一切切对于如今的月惊华而言,都是谜。
销金虫的菊花亮起,指着的方向,正是小商宫的一处赏景园。
商国富裕,法枭云在位五年,国家风调雨顺。
宫中以法枭云的寝宫雍何宫为正殿,旁边林星分布着太后太妃的宫殿,其次再是皇后、妃嫔的宫殿,大小共有殿堂楼阁五十余座,除去设为寝宫和朝堂用的宫殿,再设有各式的花苑若干。
其中春日赏樱赏桃的樱园桃园,夏有了粉莲居,秋日有了晚枫林,冬日有了红梅园。
时值秋日,枫林早已是一片枫林唱晚的景象。
而月惊华此刻站着的这处园林,就是樱园。樱园,是位于小商宫北向的一处赏景林园。
反观适合春日赏花的樱园里,一派葱绿,显得分外萧条。
“嗷嗷,气息就是从了这里头传出来的,本大人敢打包票,里面一定有重宝,”销金虫卖力地表现着。
月惊华走进了樱园。
走进了樱园时,天色稍稍有了变化,略显灰蒙的天空,飘下了雨。
几片枯萎了的樱花叶打着转,从月惊华的肩上擦过。
“就在……嗷嗷,”肉虫骚包着扭动着身躯,冷不丁被月惊华一个指头弹了出去,一人一虫,躲进了丛林里。
看来,今日到樱园叙旧的人,并非仅仅是月惊华一人。
光与影的结合,法枭衣袍处的淡金云纹在了翠绿色中,熠熠生辉。
高鼻梁,薄嘴唇,天生一副凉薄样,月惊华暗暗唾弃着,同样的一张脸,长在了两个人的脸上,怎么性子也差了天差万别。
法枭衣的眼底划过了抹显而易见的嫌恶,可偏偏他的嘴边,还是带着抹不冷不淡的笑。他的怀里,还搂着个人。
“王爷,你什么时候,将我俩的事情,告诉了太妃娘娘,”烈丝丝匍在了心爱之人的怀里,眼里带着几分迷离。
小商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日里遇到了三次,那真算是孽缘了。月惊华暗骂着,她这辈子,最恨心口不一的人,而法枭衣无疑将此等不一发挥到了极致。
“再过些日子,待到那件事成了,本王自会和她解除了婚约。”法枭衣轻声安慰着怀中的佳人,“她的运气也算不错,百兽山那一次,竟让她躲过了。”
心口,一阵剧痛,那是属于“月惊华”的疼痛。
是他,月惊华咬了咬唇,回了泊罗城后,她也几次试图查找对“月惊华”不利的暗中黑手。
可是一直没有结果,她怀疑过烈丝丝,也怀疑过绯色太妃,独独没怀疑过法枭衣。
法枭衣啊法枭衣,我是刨了你祖坟,还是欠你钱没还,月惊华嘲讽着,你要如此暗中陷害一个对你死心塌地的女。
月惊华没有留意到,青蒲已经显出了身来,他看着法枭衣,眼中汹涌着熊熊的怒火。
☆、93。第93章 十年前的孽与缘(二)
“枭衣,我不喜欢这里,这里是你和月惊华初相识的地方吧?”虽是没留意到法枭衣眼底的阴霾,可是本着女人的敏感,烈丝丝抬起了头来,四下看了看。
法枭衣的面色阴沉了下来,袖下,手握成了拳状,他一字一顿地答道:“是……本王就是在这,和那小贱人以及她那卑贱的的爹爹遇到的。”
说罢,法枭衣忽地出掌,一掌拍在了身旁的老樱花树上,樱花树上,扑簌簌地落下了一地的樱叶。
相同的地方,相同的人,月惊华的脑中,仿佛多了双稚嫩的小手,缓慢地拼凑着缺失了碎片的拼图,随着法枭衣阴冷的叙述声,她的记忆拼图,渐渐显出了全貌。
樱园还是樱园,只是一树的绿叶换成了粉色的樱花。
“放我下来,”俊秀的不似人类的男童被几名太监捆绑在了一棵樱花树下。
他的衣服被脱光了,双手反剪,翡翠色的眼眸里,带着惊慌和焦虑。
落樱时节,这个被倒挂在了树上的,不过十余岁的男童成了小商宫中一道离奇的风景。
樱花树的不远处,一名玉冠少年和几名宫中舞姬正在饮酒作乐。
少年含着笑意,“哟,你们看看,我父皇最疼爱的小皇子在求饶,你们什么人过去救救他?”
一阵爆笑响起,无人上前施救。
“皇兄,”男童红着眼,啜泣着,他不明白,为何在人前对自己一直很和善的皇兄,会在父皇和母妃外出游玩时,将自己诱绑到了这里,绑了起来。
玉冠少年起了个杯盏,砸了过去,那名男童痛呼了一声,额头冒出了血来。
血滴落在了地上,与缤纷的粉樱花混在了一起。
玉冠少年残忍地笑着,“谁是你的皇兄,天家无亲情,你不过是个夺我皇位,贪我商国河山的妖种。”
他站了起来,呸地一口酒,吐在了男童的脸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母妃生你时,有算士说你是贵极之命,就凭你,”啪得一声,男童的身上抽过了一道玄气
“我,不是,妖种,”男童哽咽着。
又是一阵谩骂笑话声。
天起了雨,樱花飘落,人群散去。
男童被挂在了树上,那一夜,樱花落了又开,开了又落,像是过了玩千年那么久。
清晨,细雨如女人的发丝,痴缠在了人的眼帘前,不肯离去。
“爹爹,这里挂着个人,他长得很好看,我们把他放下来好嘛?”雨中有了一对父女走来。
女娃娃长得粉雕玉琢,华美的蝴蝶纱裙,梳得精致的娃娃头,她身旁的男子,高大俊朗,披了见白底血樱长袍。
这两人不是宫里的人。
男童颤了颤睫,看清了树下的两个人。
“是个好看的男娃娃,华儿,你告诉爹爹,是他好看,还是你大哥闽之好看,”男子摩挲着下巴,用了很无赖的口吻问着女童,丝毫不顾忌树上挂着的男童的感受。
“嗯,他好看,”女童费力地仰着头,仔细地作着对比。
“那是他好看,还是爹爹好看,”男人继续厚颜无耻着。
“他好看,不对,爹爹好看,爹爹,你快将他放下来,他都要晕过去了,”女童年纪虽然小,却很了解了自家爹爹的秉性。
“喂,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我家宝贝女儿很喜欢你,”男人很是嫉妒冲着男童喝着。
“我叫法枭衣,我是商国的小王爷。这位先生,请救我下来,我的母妃和父皇一定会重重酬谢你的,”男童已经被悬挂了一个晚上,说话也有些不利索了。
本以为说出了自己的姓名,那名男子会立刻放他下来。哪知道……
“名字怎么有点耳熟,法枭衣,好像的确是商国的小王爷嘛。啧,女儿啊,这男娃娃不能救,爹爹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世上,最要不得的,就是打肿脸充好人,”白底血樱长袍的男人,将了女儿抱起,搁在了自己宽阔的肩膀上。
“爹爹,明明你才是那个最热心的烂好人,阿娘都是这么说的。为什么你不救他?”女童不依了。
“笨华儿,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救人是要分对象的,救了贫的贱的,就等于养了只忠犬。救了富的贵的,那就等于养了只白眼狼。他是个王爷,敢把一个王爷吊在树上的,也就只有那么个人了。他娘是个外邦来的妃子,血统不正,身份不明,待到皇上一死,他最多就做个花架子王爷。没权的王爷,那就好比掉了毛的土鸡,不中看也不中用。我若是救了他,华儿你一定会喜欢上他,你要是喜欢上了他,将来见了皇帝要磕头,见了皇后要磕头,见了宫中三宫六院都得磕头。我,月年,堂堂的血樱大公爵,可不想我的宝贝女儿那做个木鱼棒槌,见人就磕头。”男人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然后抱着女童就要离开了。
男童闭上了眼,有了滚烫的热意,在了眼中弥漫。那个白底血樱的男人说得对,他这辈子,都只是个花架子王爷。
“可是爹爹,他不当王爷就是了,那样他就不用见人就磕头,不用受委屈了,华儿也就不用跟着受委屈了,”女童的声音稚嫩悦耳。
不当王爷,男童猛地睁开了眼,发现那名白底血樱长袍的男子已经折身走回了树下。
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彼此对视着。
短暂的一个对视,却像是达成了一个契约。
雨水从了法枭衣的脸上,滴落了下来,一直流到男人的脸上。
男童还是第一次看见,比自己还要俊美的一张脸。
男人的眼里,带着几分思量,也带着几分考校。
“华儿,你真的喜欢这男娃娃?”男子笑盈盈着。
“喜欢,”女童忙不迭地点着头。
“像是喜欢你那身水绿色的宫裙,那些你爱吃的小点心那样的喜欢?”做爹爹的抬高了几分音量。
女童澄清的眼眸里,划过了丝迷茫,很快她又坚定了起来,“不是的,像是喜欢爹爹娘娘哥哥那样的喜欢。”
“你漏了一个,”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你答应过爹爹什么的?”
“爹爹最烦人了,好啦,再加一个小弟弟月尘。只要爹爹救下了他,华儿一定会像对亲弟弟那样,对待小弟弟,”女童嘟起了嘴。
“这才像话,华儿,你要谨记一句话,若是爱,就得深爱,至死不渝。”男人极其无赖地咧开了嘴,从了衣袖里摸出了什么。
一阵剧痛从脚上传来,法枭衣只觉得脚脖子上疼得厉害,来不及想太多,他就晕了过去。
女童的声音还在耳边断断续续地传来:“啊,爹爹,你为什么放蛇咬她。”
“因为爹爹要给我们家的华儿绑架个好相公啊,”男人爽朗的笑声,在了耳边不停地徘徊着。
☆、94。第94章 被窃取的召唤宝典
做死啊,月惊华翻了个白眼,她算是明白了,为何法枭衣会那么厌恶“月惊华”了。
什么在御花园里,救了中毒的法枭衣,什么救命恩人,什么赐婚,所有的堂而皇之的表面功夫,都在了法枭衣咬牙切齿的叙说中,化成了泡泡。
“月惊华”和法枭衣的相识,说穿了就是一出狗血剧,一个典型的有眼无珠的粉红萝莉,遇到了个包藏祸心的小正太。
剧目的大主角是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良老爹…月年。
剧中的苦情小男配就是法枭衣和傻大姐“月惊华”,扎眼的龙套就是当今的商国国君法枭云。
随后,一切都发生的很顺理成章,在法枭衣昏迷不醒的时候,当时的皇后,也就是后来的太后,赐下了两人的婚事。
“换成了任何人,都不愿意被人设计,月惊华和那血樱大公爵,都是趁乱打劫的无耻之徒,”法枭衣冷声说道,“我对她,并无半点感情可言。”
烈丝丝很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只是她眼眸里的那一丝不耐烦,泄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相同的事,她已经听着法枭衣说了不下十遍,她之所以不制止法枭衣的话,就是想激起了他对“月惊华”的恨意。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助你一雪当年的耻辱,无论是月惊华,还是法枭云,”烈丝丝的眼底多了分狠毒,“二爷爷已经举荐了我做宫廷的御用丹师。”
“丝丝,你答应我了?”法枭衣惊喜不已。
“只是在完成这件事前,你必须和月惊华解除了婚约,”烈丝丝冷声说道,这女人,天生性子里就带了股阴狠劲。
法枭衣将她的狠绝看在了眼里,不动声色着,“行,我已经安排了……”
当真是一对狗男女,天作之合。
月惊华在旁听着两人伎俩,心里替“月惊华”不值。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没大脑,烈丝丝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论起无耻,那个纨绔大公爵又怎能及得上法枭衣的万分之一。
月年其人,虽说纨绔了些,可也是个乐善好施的性子,他的所作所为,看似荒诞,但却实实在在帮了法枭衣一个大忙。
十年前,龙战国的血樱公爵府名声赫赫,富可敌国。有了公爵府做倚靠,商国之内,就算是当时的少年太子法枭云,也不敢妄动了法枭衣。
法枭衣看似背上了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婚事,可又何尝不是得了一张保命符?
十年前,不过是一介黄口小儿的法枭衣就懂得了这个道理,十年后,风水轮流转,公爵府没落,月惊华毁容功废,他却抱着另外一个女子,情话依依。
晴日送伞,雨天收伞,人性凉薄亦不过如此。
法枭衣选上了烈丝丝,不外乎是因为她出身显赫,相貌又与他匹配,但若是有一天烈丝丝成了第二个“月惊华”。
心中的疼痛,一点点在消失,那个“月惊华”在这世上最后的一点留恋,也已经被扼杀了。
法枭衣和烈丝丝一番情话后,又温存了片刻,这才离去。
“嗷嗷,土凶丑,你好可怜。你是不是欠了他们一堆玄丹没还,他们好狠毒,好可怕哦,”肉虫倒挂在了一株露珠草上,一身的肥肉抖个不停,眼泪像是喷泉一样涌了出来。
“别想转移话题,你刚才说的宝贝呢?又打算忽悠我,若不是你说这里有宝贝,我犯得着让这对狗男女污了我的眼嘛?”月惊华扯下了一根野草,放进了嘴里咀嚼了起来。
“嗷嗷,本大人太难过了,一时就忘了,宝贝走了,”肉虫瞪着芝麻大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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