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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星夫妻励志实录-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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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当天中午就同吴大掌柜说了此事,把阿胜打发到沈记去了。

☆、第142章 吴府寿宴

转眼就到了吴府太夫人八十九岁的寿辰,那一日,吴府当真是千里逢迎,高朋满座。

京城里大小官员家里的女眷没有不到场庆贺的。

吴太夫人穿着件玫瑰紫二色金的对襟缂丝褙子,满头银发用一只金丝镶和田玉的压发梳的整整齐齐,一双凤眼神采奕奕,由吴夫人和严宓扶着从花厅出来。

八人座的黑漆嵌螺钿的圆桌上布好了茶盅、碟、箸等瓷器,每桌一个随侍的丫鬟肃然立在一旁。

太夫人那桌上的君上银针,媳妇子们的桌上上的庐山云雾。

两米高戏台子上正咿咿呀呀地唱着戏,众女眷坐在底下,都等着一睹百芳阁名小生白鸿波的风采。

“诶,来了来了,白鸿波来了!”不知哪个喊了一声,众女眷的目光登时齐聚戏台。

不一会儿便见一个身姿挺拔,丰神俊朗的青年男子迈着大步走了出来,这出戏名叫《荆钗记》,那白鸿波扮演的是儒雅俊逸的温州世子王十朋。

不知怎么着,璧容就想起来在朔州老家时听的那出《还魂记》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再没心思去听这戏文里唱的什么。

“沈夫人平日里爱不爱看戏?”同桌的一位姓许的夫人笑着与璧容攀谈起来,“京城还是这两年才兴起了弋阳腔,去年贵妇娘娘生辰时,皇上钦点了白鸿波进宫唱戏。现在整个京城都追着白鸿波的戏看,可听说这白鸿波人娇贵的很,好久才唱一次,所以每每都是场场爆满,一座难求呢。”

“就是就是!说起来还是吴家的面子大,听说上回吏部孙大人家的老太太过寿辰也请了白鸿波去唱戏,可白鸿波却说自己有病在身,愣是没去。”说话的夫人姓冒,严宓方才给她介绍过,她丈夫任光禄寺少卿,正是大爷沈君照的顶头上司。

许夫人笑着回道:“吴太夫人可是太祖钦赐的二品夫人,就说这次寿辰吧,贵妇娘娘一早就叫人送了寿礼来。”

台上正唱着热闹,吴家大儿媳妇从外面进来,走到吴太夫人身边,笑着道:“老太太,大公主府的云碧姑娘来了。”

嬉闹的环境立即静了下来。

吴太夫人两眼含笑,忙道:“快请进来。”说着,便起身往外去迎,众女眷见状也都纷纷站起来,再没人敢去瞧台上的白鸿波。

不一会儿便见吴家大儿媳妇领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女子过来,那女子身穿着湖蓝色十样锦的妆花褙子,身段玲珑,面目白皙,保养得极好,可头上却梳着未婚女子的发饰。

璧容还在猜测此人的身份,只听得吴太夫人笑着道:“劳得云碧姑娘跑一趟,真叫老身过意不去。快快看茶。”

那叫云碧的女子谦道:“老夫人说的哪里话,公主听闻您的寿辰,早在七日前就命人去杭州备了寿礼,还望和您的心意。”

盒子里是一尊白玉观音,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边边角角雕刻的圆润光滑,众女眷纷纷昂首侧目去瞧。

抬眼间,壁容瞧见了云碧本人,好巧不巧,云碧也瞧见了璧容,两人四目相对,眸中皆是惊讶。

这不是他们来京路上在凤阳小庙里遇见的那个抱着孩子来求奶水的女人吗?怎么竟是大公主府的人,看吴太夫人对她的态度,还是个身份不低的人。

璧容皱着眉头琢磨起来。

吴太夫人对这礼物甚是喜欢,“难为大公主还记得老身,还得要云碧姑娘回去替我谢谢大公主的心意。”说完含笑收下,拉过云碧的手坐到了自己的旁边。

“大公主近日身体可好?听说前阵子感染了风寒,如今可都好利落了。”吴太夫人问。

云碧点点头,“老夫人放心,已经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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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杯茶,云碧便起身向吴太夫人告辞了。

吴太夫人也没有过多挽留,便叫吴家的大儿媳妇亲自送了出去。

起身时,云碧不由得往璧容坐的那桌看了一眼,那目光里藏着说不出的味道来。

待她走了,璧容才问向身旁的冒夫人,“不知道那位云碧姑娘是大公主府的什么人?”

冒夫人知晓她来京不久,对京城的事情知之甚少,便解释道:“是大公主身边的贴身侍女,从八岁就跟在大公主身边,到现在还是未嫁之身。”

许夫人也跟着附和道:“大长公主对云碧姑娘甚是宠爱,衣食住行半点不输给旁人家里的小姐。”

永安大公主此人,璧容也是略知一二的,是圣上与已逝文皇后的嫡长女,从小备受宠爱,太祖皇帝在位时,以郡主的身份下嫁给开国元老袁洪之子,如今的广平侯袁容。

从吴府出来,璧容说去铺子里看看,夏堇因为阿胜的事和璧容堵气,独自一个人回了府。

“我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跟你家关恒是一路上的人,待会你可要帮我好好相相。”璧容对秋桐道。

秋桐这会儿是真相信了夏堇的话,觉得璧容越来越有深闺妇人的模样了,掩嘴笑着点点头。

关恒出去谈生意了,只有三掌柜一人在柜台上啪啪地拨着算盘,另有两个小伙计在接待顾客,四下里哪也没有阿胜的影子。

“哟,夫人来了,关二娘子。”三掌柜瞅见她们立马撂下了算盘走过来。

因为关恒是二掌柜,大伙儿平时便玩笑地叫他关二爷。

“二爷和二掌柜的出去办事了,还没回来呢,要不您去里头等会?”三掌柜道。

“怎么没看见新来的伙计阿胜,是和二爷一块出去了吗?”璧容问。

三掌柜一听见这名字便不由得皱了皱眉,他如何也猜不透二爷怎么会花二十万两银子买了这么头犟驴回来。

三掌柜往后歪了下脖子,对璧容道:“在后院呢,您自己去看看吧。”

璧容带着狐疑和秋桐一起去了后院。

几只黄嫩嫩的小鸡在太阳底下慢悠悠地溜达着,这原是上个月带着如意上街时买的,后来乳娘说小鸡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容易沾到了孩子身上,沈君佑便把这几只小鸡赶到了铺子里来。

小鸡的队伍后面跟这个穿灰衣麻裤的男子,半弯着腰,手拿了个装着小米的瓷碗,嘴里“咕咕咕咕”地喊着。

小鸡们一看见地上的小米一窝蜂般地跑过来抢食吃,那喂鸡的男子见了便哈哈笑了起来。

“你小时候养没养过鸡?”璧容突然出声问他。

“养过,一公一母,孵了好几窝的小鸡。”阿胜低着头回道。

“我小时候也养过两只母鸡,可惜都是下蛋用的。”璧容有些惋惜地道,“这几只小鸡本来是我女儿的,可是乳娘说不干净,才放到了这里来。”

阿胜闻声抬起头,在璧容脸上盯了半响,突然道:“我记得您,您以前来隆和记买过一匹桃红色彻幅富贵花开的锦缎,是我卖给您的。”

璧容挑着眉头甚是吃惊,她那次去隆和记还是刚来京城的时候,而那之后便再没有去过,这一晃都快要一年的功夫了。

“您是沈府的人?”阿胜问,在璧容身上扫了扫,迟疑着道:“不会这么巧是沈东家的夫人吧。”

这下秋桐也惊讶了,笑着赞叹道:“没看出来你眼神还挺准。”

阿胜猛地一掉脸,拿着空碗扭头便走。

秋桐目瞪口地看着,在后面诶诶直喊,“你这人有没有点规矩啊,夫人还没你叫走呢。”

“我又不是你们家的仆人,自然想走就走。”他也不回头,一边走一边说。

秋桐这一听急了,指着他道:“嘿!你怎么不是我们家的仆人了,你可是二爷花了二十万两银子买回来的!”

阿胜一听这话猛地站住了脚,又吭哧吭哧地走回来,气鼓鼓地反驳道:“我又没求着你们买,谁知道你们二爷脑子是不是有病,买个伙计回来!”

“小时候我家养的那只母鸡每次下了蛋,我娘便把它拿到集市上去卖,有一回我问她能不能买一只公鸡回来留着孵小鸡,我娘听了便笑着跟我说很多东西不是你想留便能留得住的,就是下了小鸡早晚也还要拿去卖钱,不可能留在家里给我玩。”璧容这话接的驴唇不对马嘴,好像压根就没听见阿胜和秋桐的对话,一个人在这自言自语呢。

“这一眨眼会试的日子没几个月了吧?”璧容问旁边的秋桐。

秋桐点了点头。

璧容继续道:“到时候各地赶考的考生一来,京城又要热闹了。有多少人十年寒窗苦读好容易博得一份功名,却难逃背井离乡之苦楚,更有甚者可能到死都没机会回去,一辈子的匆匆碌碌,到头来只得到了个客死他乡的命运,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有人为了功名,有人为了利禄,有人为了光宗耀祖,有人为了造福百姓,这理由可多了去了,说都说不完。”秋桐道。

璧容点点头,“是了,这天底下总会有些好官,心里惦念着有一天能回去光宗耀祖,能报答养育自己的家乡水土,即便一辈子再也回不去,可他能造福全天下的百姓,他的祖宗知道了也定会引以为荣。你说对吗?”璧容突然看向阿胜问道。

“这一晃时候也不早了,也不知道二爷什么时候能回来,我看咱们还是不等了。”璧容带着秋桐除了院门,同铺子里的三掌柜打了个招呼,便上了马车回去了。

只留下阿胜一个人坐在门槛上,若有所思的发着呆。

晚上沈君佑回来,璧容叫三娘提前给他留了饭,放在灶上温着。

倒了酒,璧容陪着他小酌了一杯。

“今个儿下午我去了趟铺子,看了看阿胜,倒是挺悠闲,待在后院喂起了鸡。”璧容一边斟酒一边道,“他来了以后一直这样吗?刘大掌柜有没有给他安排职务?”

“别急,他这个犟脾气,遇事得慢慢来。”

“我原先确实有些中意他,想把他同夏堇说和说和。”璧容说着便叹了口气,“两个人当年一块跟在了我身边,这一晃秋桐孩子都一岁了,夏堇却还一直没有个归宿。性子软的她瞧不上眼,性子硬的又担心她那脾气日后受了委屈。原来觉着这个阿胜遇事圆滑,懂得察言观色,可没想到又是个固执认死理的。”璧容颇为无奈地摇了摇头。

“试玉要烧七日满,辩才须待三年期,我倒觉得这孩子不错。至于说这固执,那得看是对什么事,对什么人,在我看来他是个忠心不二的人,值得重用。”沈君佑道。

聊了一会儿便吹了灯烛上了炕。

黑夜里总是有种未知的莫名恐惧会掀起人们的愁绪开始胡思乱想,患得患失。

璧容翻身面向他,同他说起了在吴府遇见永安大公主的侍婢云碧的事情来。

沈君佑蹙眉深思了片刻,后道:“此前有风声传广平侯在外面养了个外室,这个外室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不过这个谣言并未传多久,就止住了,事后便再没人提起过。”

不用再继续说下去,夫妻二人已经心中了然。

“你说,大公主会不会……?”

权贵家宅中的私事,有很多是不为人知,更是不能为人知的,何况对象还是荣宠眷顾的永安大公主,璧容想想,便有些后怕。

“你就不要胡思理想了,且不说咱们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没什么能让大公主忌惮的地方,想必她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把事情闹大。”

虽然沈君佑嘴上这样说,可璧容心里却越发不平静起来。

这是来了京城以后,第一次彻夜未眠。

☆、第143章 御用大选

“客官,截布?想要什么成色的?咱们铺子里都是京城最时兴的花样,远的不说,就说礼部侍郎吴大人家、光禄寺少卿冒大人家的夫人小姐们可都是在咱们铺子截布做衣服的。”

阿胜满脸含笑正滔滔不绝地跟客人说着。

沈君佑一踏进铺子,见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面。

沈君佑眼中露出一抹惊讶,并未过去打搅,轻声去了铺子内堂。

“前头怎么回事?这小子怎么开窍了?”沈君佑惊讶地问三掌柜。

三掌柜也是满腹狐疑,“早上来了就这样了,一上午竟看他忙乎了,您别说,这小子倒真是能干,捡着最贵的样子卖,已经卖出去十五匹了。”

沈君佑听了笑起来,对三掌柜道:“比我预想的要早上许多。”

三掌柜没听懂,抬起头“嗯”了一声,沈君佑只是继续笑,并未解释这话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阿胜风风火火地撩了帘子跑进来,见到三掌柜便道:“掌柜的,那匹水红色喜鹊登梅的妆花缎子还有没有?有个客人一口气要五匹。”

三掌柜愣了愣,“没有了,最后一匹早上不是刚被你卖了。”

“东西都不备全了,还开门做哪门子生意啊!”阿胜紧蹙着眉跺了跺脚,正要往外走,却被沈君佑拦住了。

“这位客人家中可是要操办喜事?”沈君佑问他。

阿胜点点头,“下个月他家的小女儿出嫁,这才打算买了最好的来给女儿做压箱的嫁妆。”

“前些日子刚送来十匹洋红色双鹊衔绶的八幅妆花缎子,色泽、模样都不输于你说的那匹,鹊者以成对为好,口街挽结长绶,配以鲜花祥云,有永结同心之韵。那位客人既是为了应喜,想必会更喜欢“双”,你不妨同他说说。”沈君佑笑着看向阿胜。

阿胜听了琢磨了一会儿,似是觉得有理,来不及告辞便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阿胜便回来了,冲着沈君佑便道:“东家好策略,我同那客官一说,他立马改了主意,我又与他说买五不如买六,喜事逢双,六六大顺,岁岁平安,结果那客人二话不说便买了六匹回去。”

沈君佑听了赞道:“果然聪明,一点就通。”

阿胜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听三掌柜说你一早便去了前头铺子里拉生意,你是何时想通了的?竟比我预想的早了不少。”沈君佑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笑着问道。

一听见这话,阿胜好似突然变了一个人,冷声冷气地回道:“我阿胜自来不喜欢亏欠别人东西,您既然花了二十万两把我买回来,我虽然心里头不愿意,可也没法子再回到隆和记了,不过咱们可提前说好了,我若是哪天能帮您把这二十万两银子给赚回来,那你可就没理由再留我了,必须得放我离开。”阿胜道。

沈君佑听完点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你若是能帮我把这二十万两银子赚回来,我就放你离开,到时候你是要回隆和记还是去别家,我绝不阻拦。”

“东家!”三掌柜这会儿也觉得阿胜是个跑街拉生意的好手儿,听了东家这话忙阻止道。

沈君佑一抬手止住了三掌柜的话,笑着看向阿胜:“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阿胜点点头,突然又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要想让我在铺子里做伙计,还有个条件您必须答应我。”

三掌柜气道:“阿胜,你别蹬鼻子上脸,忘了自己的身份!”

沈君佑看了三掌柜一眼,示意阿胜继续说。

“若是日后遇到有损隆和记利益的生意,那我是绝对不做的。”阿胜道。

“好,我答应了。”

听了这话,阿胜才真的眉开眼笑起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沈君佑磕了个头,“东家在上,小的阿胜日后一定尽心尽力为沈记做事,和沈记荣辱与共,同生共死!”

沈君佑亲自站起身将他扶了起来,叫他坐在自己对面,又请三掌柜给他端了杯新茶。

“现在我正式成了你的东家,那你可以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吧。”沈君佑问。

阿胜犹豫了一下,一狠心道:“东家请问吧,只要是小的知道的,一定据实相告。”

“你究竟何时想听通了?”

阿胜听了一愣,他以为沈君佑会问隆和记生意上的私密事情。

“嗯?”沈君佑微微一笑。

阿胜挠挠头,不好意思地大片:“昨天听人讲了一个养鸡的故事,这母鸡不管是下了小鸡还是下了蛋,都逃不了骨肉分离的命运,人更是如此,那些读书人十年寒窗苦读远道来京考科举走仕途,我阿胜虽然没有那样的本领,可也不能当个废物啊。”

沈君佑显然有些出乎意料,疑惑地看了眼三掌柜,三掌柜脑子一转,忙回道:“昨日夫人和关二娘子来过。”

“东家回去替我谢谢夫人,昨日阿胜有不敬的地方,还请夫人不要介意。”

沈君佑忽大笑道:“你放心,夫人不只不会介意,还要‘重赏‘与你!”

沈君佑身旁知情的随从闻声也跟着憋起了笑。

——————————

以往的朝廷御用织造局当选都是每四年一届,可是今年将近年末的时候却突然传来要再度大选的消息,一时间锦绣坊里趋之若鹜,剑拔弩张。

说起这最为惊讶的莫过于这一届当选的御用织造——广昌记了。

约么两三日后,各种关于大选的小道消息开始不胫而走,其中最值得相信的便是圣上准备派三保太监郑公三下西洋。

自永乐三年六月十五,圣上钦派三保太监郑和任正使出使西洋以来,先至占城,后到爪哇三宝垄,过苏门答腊、满刺加、锡兰、古里等多藩国,阻内战,生擒海盗陈祖义,立碑亭。五年九月十三日再度起航至锡兰山佛寺布施,并立碑为文,以垂永久。两次航海,来往贸易所得不计其数,朝廷威名远播千里。

故而此次下西洋,互通贸易当是重中之重,而这些行当中最不可或缺自来便是瓷器、丝绸和茶叶了。

沈君佑书房里,刘大掌柜、关恒、孟三掌柜,还有以年掌柜为首的忻州各大掌柜。

“此次大选之事,诸位怎么看?”沈君佑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看上厅里众人。

“咱们在京城的根基到底浅,一口独吞的风险太高,稍有不慎便满盘皆输,倒不如找别人和我们一起做,一来免于孤军奋战,二来当选的机会也大一些!”孟三掌柜率先开口道。

“我觉得孟三掌柜这建议不错,既要合作便要挑那些在锦绣坊有名望的老字号。”刘大掌柜道。

“刘大掌柜可是心里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沈君佑问道。

“东家觉得荣平斋如何?”刘大掌柜提议道。

沈君佑蹙着眉头深思起来。

“撇开莫家的家业不说,单说莫家与广昌记的关系,广昌记之所以能赢过隆和记当选上一届御用织造,除却宫里的人,莫家在后面着实出了不少力,东家别忘了,莫家可是有一块太祖皇帝御赐的‘天下第一丝’的牌匾在呢!”

“可问题是,莫家如何才会撇下合作多年的广昌记,来和咱们合作呢?”关恒的话说出了所有人心中的疑虑。

可刘大掌柜的神情却很是轻松,他的声音比刚才略低了几分,道:“前日里我在茶馆和人谈生意,碰巧听到了一件关于广昌记路东家的秘闻来。”

众人一听纷纷抬起头来。

“说这路达盛府里有一个六月初新纳的小妾,据闻是倚红楼的一个红牌,和莫家的少东家也有点交情,可是莫家老爷不同意,这才叫路达盛纳了走。”刘大掌柜呵呵一笑,“想必,莫少东家这口恶心不好咽吧。”

————————

沈君佑先是递了名帖,约了第二日中午在秦淮江畔的醉仙楼与荣平斋的莫少东家吃饭。

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大约两刻钟,莫云隆才姗姗而来。

朝着沈君佑微一抱拳,“叫逸之兄久等了,是子初的不是。”

沈君佑双眉一挑,有些讶异他这一番热情。

说起来,两家同处锦绣坊,自是少不得经常碰面,可如今日这般约见,却还是头一回。

“贵号生意繁忙,莫少东家肯赏脸一叙,已是给了我足够的面子,快快请坐。”沈君佑笑着道。

若说沈君佑此刻的表情,倘若叫璧容见了,定要笑骂他“笑面虎”三个字。

“逸之兄莫要客气,小弟今年虚龄二十九,逸之兄长我几岁,便叫我子初就好。”莫云隆并未给对方拒绝的机会,端起面前的酒盅,一饮而尽,“子初先干为敬。”

之后的话题便是谈的异常轻松,从京城的各大花展,到有名的茶馆、瓷坊,莫云隆始终是那副热情的模样侃侃而谈。

接着第三壶酒端上来的功夫,沈君佑抢得先机与他谈起了明年御用织造大选一事。

“子初年纪虽轻,却能子承父业,博学多才可见一斑,心中自是有一番雄心壮骨,有子如此,莫老爷相比心无憾事,可以放心颐养天年。”沈君佑呵呵笑了两声,戏谑道:“不像我,命途多舛,孑然一身多年,纵是有那雄心壮骨,也岁已迟暮。”

莫云隆听后沉默了片刻,忽然笑问道:“逸之兄没经历过,怎知孑然一身就一定不好呢。”

他目光深远,仿佛看的是千里之外,眉目之间有些深不可见的落寞。

恍若察觉到自己的失言,莫云隆立刻恢复了那张毫无瑕疵的笑脸,“逸之兄的意思我已明白,只是此事还要回去与父亲相商一番,多则三日,小弟必会给兄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144章 静女其姝

翌日中午,沈君佑正待在铺子后堂与刘大掌柜商议事情,前头的伙计说莫家派人给他送了一份信函。

那信封用的是时下最流行的流云纹红签,面上泥了一层金银米分,明丽秀润的簪花小楷写着“沈君台鉴”四字。字形虽好,却有些清瘦,笔锋中透出了写字之人的七分柔弱。

关恒在初见信封的时候便一眼瞧出是出自女子之手,见沈君佑看完便上前问道:“二爷,信上说了什么?”

沈君佑眯着眼睛没有理他,半响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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