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玫瑰烟斗-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故,铅笔刀削到我手上,把手弄出了血。我疼得大叫起来。阿俊慌忙找来药布、药水,一边帮我包扎,一边对我说:“小朔,以后你别做这种事了。听话,啊?”我连忙说:“不嘛。这活怎么能总叫你一个男孩子来做?本来就应该我来做的。”阿俊态度坚决地说:“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其它的事都不用你管,有我呢。好不好?”从那以后,阿俊再不允许我削铅笔,他削得比妈还要好。当同学们听说我的铅笔都是阿俊削的时,都羡慕我有一个好哥哥。我自己也很得意。……现在回忆起这些来,我的感觉真的好了很多。从我有记忆力起,就记得阿俊让着我,处处把我当小孩子看待。我们从小到大,唯一一次闹翻就是他要来厦门读研这件事。美容小姐把我脸上的贴面膜拿掉,轻声对我说:“小姐,感觉好一点了吗?”我连忙说:“好一点了。谢谢你!”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3)
王朔
美容小姐把我送到门口,她说,她过一会儿就下班了,问我想不想跟她聊聊。我很高兴,约她到我下榻的酒店去。一小时以后,她来了。我俩坐在酒店的酒吧里聊了起来。她问我来厦门干嘛,我告诉她,我是来这里寻找失踪了的未婚夫的。她说,她看出我有心事,心里一定很难过。她还说,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
我问她,为什么她只有回忆起十四岁以前的事,才会觉得开心。她说,因为她在十四岁以后就开始了不幸。接下来,她跟我讲起她那些不幸的遭遇。我是土生土长的汕头人。我们那里有一种习俗,就是家里必须有男孩儿。所以,一家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小孩子的人家很多。往往在生了女孩儿之后,还要接着生,直到生了男孩儿为止。我家有十三个小孩子,我是老大。我小的时候,我们家的生活还不错。我们的生活来源主要靠走私,如果买对了一船货,那就可能一下赚到几十万元。我也像其它人一样,没念几天书,不识多少字,因为我们那里不重视孩子上学,我们从小就跟着大人学做生意。在我妈妈生到第十个小孩时,父亲的运气真是糟透了,连续十几次碰到垃圾货,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开始迅速滑坡。那时我只有十四岁,而我的恶运也就是从十四岁开始的。厦门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是国家计划单列城市,享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地方立法权。这里的色情业也随之红火,在厦门当三陪女的年龄都很小,有的甚至只有十二三岁。由于父亲无力抚养这么大的一家子人,我又是十个女孩子中的老大。因此,我决定帮家里度过难关。可我小小年纪,没有别的赚钱能力,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出卖肉体。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一个邻居把我介绍给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他花了五千元钱买了我的初夜。当我把这五千元钱放在母亲面前时,她把我搂在怀里放声大哭。我是背着父母做这种事的,尽管父亲正在走背运,但他是个非常坚强的男子汉,他决不可能允许我走上条路。我对母亲说,事实已经是这样子,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继续走下去。母亲只好流着泪默许了。就这样,我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跟其它的三陪女相比,我应该算是比较幸运的那种。尽管也同样流了不少泪,受了不少委屈,心灵遭受到重创,但我遇到过疼我、爱我的人。当三陪女不久,有人把我介绍给一个姓吴的男人,他叫我陪他一年,条件是一年付给我十万元钱,先付二万,余额满一年后付清。虽然接散客可能比这样要赚的多,但这样的好处是稳定而且省心,尤其可以大大减少患病机率。我算是成熟比较晚的那类女孩子,在十四岁生日之后我才来月经。可能是初潮的原因,我的经期非常不规律,我常常担心自己有什么妇科病。所以,我宁可少赚钱,也要以身体为主。老吴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东北人,长的高高大大,说话也是高声大气的,笑起来总是那种“哈哈”的大笑。他很喜欢我,可我并不喜欢他,跟他干那个事时也很勉强。他把我当成宝贝一样养着。他人好,心眼也不坏,总是想方设法地哄我开心。那时候,我整天吊着一张哭丧似的寡妇脸,就像是老吴逼我为娼了似的,很少有笑脸。幸好我遇到了老吴那个好心肠的男人,否则,我非得被人家给打飞了不可。人家花钱是为了买开心,不是为了看我这张寡妇脸,我凭什么给人家吊脸色呀。这个道理我是在跟老吴过了半年以后才明白的。那时候,我对他也多少有了一些感情。我那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哪懂得什么人情世故啊,更不可能懂得感恩。老吴对我的好,是在他死了以后我才突然意识到的,但一切都晚了。老吴长年在厦门做生意,几乎不怎么回东北,但我知道他在家里有老婆孩子。老吴在厦门租了一个房。每天,我的任务就是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他特意买来一台彩电,叫我没事的时候看电视。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4)
王朔
开始,他总是把我锁在家里,后来,他见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就不再对我防范了,而且还常常叫我出去走走。他给我钱让我逛商店,给自己买衣服或者其它好吃的东西。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逛街,可我就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我最讨厌去商场,尤其大商场,一进去我就头疼。再说,像我那个年龄,成年不成年,儿童不儿童的,我都拿不准给自己穿什么。好在虽然我是娃娃脸,但身体发育比较成熟。
在外面坐台时,我穿的当然是成年女子的服装,可我不喜欢那种打扮。我还是喜欢穿十几岁女孩子穿的衣服,这种衣服在老吴面前我又觉得不太合适。我觉得呆在家里看电视比较舒服。我看的节目多半是动画片,很少喜欢看那些大人看的东西,除非是浪漫的言情片。那个时候,对于爱情我充满了渴望,之所以这么强烈,或许是因为我这种人不可能拥有爱情的缘故。见我不去逛街,老吴就自己去。他给我买过好多好看的小姑娘穿的衣服和鞋子。老吴从来没带我一起出去玩过,他说,人家猜不出我们的关系。我们在一起,既不像父女,也不像爷孙,他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他唯一一次带我出去玩,就是去鼓浪屿。那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住了一年。他并没像当初协议上写的(我们有协议)一年给我十万元钱,而是总共给了我十五万。他说,他不能再跟我在一起,他良心上承受不了。其实,我们俩经过一年的朝夕相处,不仅他对我有了很深的感情,我对他也是十分依恋。我想,我已经沦为娼妓了,与其跟别的男人,还不如跟老吴在一起,他心疼我,给我的钱又多。我可能再也找不到像他对我这么好的男人了。我告诉老吴,我不想离开他。可老吴说,他打算回东北去,不能带着我,他的孙子都好几岁了。他还说,他觉得自己挺累的,在外面漂泊多年,累了、腻了。也可能是岁数大了的原因,他只想回家过清静日子。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们只能做好分开的准备。跟我分开之前,老吴决定带我出去好好玩一次,他说,也算给我一个小小的补偿,因为小女孩都爱玩的嘛。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们便来到了鼓浪屿。 在所有的景区中,我最喜欢菽庄花园。那里利用天然地形,借山藏海,巧为布局。全园分为藏海园和补山园两部分,各造五景。在补山园五景之一的听潮楼,我还跟老吴照了张合影。老吴陪我在鼓浪屿岛上尽情地玩了一整天,回去后的第二天,我们就分开了,各自回了自己的家。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提不起精神来,整天神思恍惚,脑子里总是浮现出跟老吴一同生活的情景。也许是出于对老吴的好感,爱屋及乌的缘故吧,我对东北人很有好感。所以,在跟老吴分开的几个月之后,我便一个人去了东北,在那里一呆就是五年。我先是在一家歌舞餐厅当坐台小姐,后来又去过酒吧、洗头房、宾馆等场所。同南方人相比,东北男人大都豪爽重义气,但脾气却非常暴躁。他们生气的时候,我连头都不敢抬。有一次在一家歌舞厅里,老板叫我和另外几个姐妹陪客人喝酒。这几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跟我很熟,我陪过他好多次,大家都叫他二来。这当中有一个叫和子的人,我们几个女孩一进来他就把我搂过去,满嘴酒气地对别人说他就要我了,并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我早已经习惯被人当众侮辱。像我们这种人当初在打算走这条路时,就已经自己把自己开除人籍了。和子一边把手伸进我衣服里胡乱摸着,一边用侮辱性的语言挑逗我。他问我他大哥最近怎么样,我没听明白,以为他在问哪个跟我、跟他都熟悉的人。我答不上来。他大笑着说:“我在问你爸!我跟你爸是兄弟,你连这都不知道?”我生气地看着他。他怎么侮辱我都可以,但我决不允许他侮辱我父亲。见我不高兴,和子也生起气来。他狠狠掐我乳房一把,冷嘲热讽地说道:“你当你自己是谁呀?还他妈的跟老子耍起小姐脾气来了,你配吗?怎么?一个靠卖X生活的小丫头还有自尊心?”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5)
王朔
我仍旧不说话,也不抬头。这下和子真生气了,他“呼”地站起来,一边脱裤子,一边大声说:“老子我今天非当着大家的面上你不可。不然,你不知道老子的厉害。”这种人可是说得出来就能做得出来。吓得我起身向外面跑去。和子一把把我抓回来,他使劲拽着我的头发,疼得我眼泪都流下来了。
我开始后悔不该跟和子顶嘴,他说得对,像我这种下贱的小女人有什么资格跟人家要尊严? 别说他说跟我父亲是兄弟,就是他说他跟我爷爷是兄弟,我也没资格跟他计较。前段时间,我们那里就有一个姐妹由于跟客人翻脸,结果被人家打得鼻青脸肿,躺了好几天才起来。过后只能不了了之,除了我们几个跟她一样的姐妹对她同病相怜之外,还有谁肯向着她说话,连老板都直埋怨她不知道深浅。我连声跟和子说“对不起”,可他却说现在道歉晚了,他已经被我激怒了。就在和子动手撕我衣服之际,二来一把将和子推开,他说:“咱哥们儿花钱出来玩也要讲良心。人家小姑娘还不到二十岁,咱们别把她给吓着。”和子一听这话就更来气了,他说:“二来你算什么东西?居然帮婊子来对付我,你也太不爷们儿了。我要是打她,你还得心疼是怎么着?”随后,和子伸手狠狠给我一个耳光,我当时就流鼻血了。二来也生气了,他气愤地质问和子:“你居然好意思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咱俩到底谁不爷们儿?你酒喝到狗肚子里去了?”和子飞起一脚把二来踹得坐在了地上。二来抓起桌子上的啤酒瓶子向和子砸过去,和子的脑袋立刻有血淌下来。吓得我哭着求他们不要再打了,大家也赶忙拉架,费了好大的劲总算把他们拉开了。和子一边往外走,一边捂着头警告我这事没完。我相信他的话,这事不可能完,他随时随地都可能来收拾我。二来说,和子没啥大能耐,他叫我别怕他。可我能不怕嘛,对付我也不需要什么大能耐呀?我便连夜离开那家歌舞厅,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十年中,我从一个男人的身体上漂到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上,我忍受着种种侮辱,过的是非人的生活。我的身体被无数个男人穿越,我以为自己那颗伤痕累累的心早已经麻木了。其实不然,我的生命并没有死去,我心中还有爱,还有激情。在我二十一岁那年,在鼓浪屿的皓月园,我遇到一个叫马林的男人。马林给我的是一场足以感动我一生的爱情。景色迷人的皓月园,明代建筑特色与海滨的沙鸥、树木、海景山色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天然的图画。园内青铜大型群雕浮雕,再现了当年郑成功挥师东渡,驱荷复台的历史场面。每当看到这些,我总是会被感动。我甚至想,为什么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即使战死沙场也比现在这样活着好。当时,马林也站在皓月园郑成功的巨型石像前,我们都被历史人物感动着。马林很自然地跟我聊了起来。他告诉我,他是做金融生意的,后来得知,他的工作其实就是替别人炒股票。马林很兢业,也很辛苦。他常常没有休息日,整天研究股市行情,分析国家政策。我们聊得相当开心。返回时,我们相依相偎地站在客轮上,俨然一对恋人。我们开始频频约会,我知道他喜欢上了我,我发现自己也喜欢上了他。于是,我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我想趁早跟他断了,不想彼此伤的太深。可这并没能阻止林,他说,以前我怎么着不关他的事。他就是喜欢现在的我。他几乎是用绑架形式将我带到了他家里。虽然我跟无数个男人上过床,但没有一次是我心甘情愿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快乐的时刻。马林是我遇到的最棒的男人,当他穿越我身体时,我内心的震颤是无法形容的。我第一次不用借助外部因素就可以”私企老板”到最佳效果。第二天早上,当我从睡梦中醒来时,马林已经把早点给我准备好了。他坐在旁边看我吃东西。他说:“你知道吗小傻孩儿(我喜欢这个称呼,它令我感动),你很美。”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6)
王朔
我淡淡地说:“我知道自己很美,但这种美是不真实、甚至是肮脏的,‘美’这个词不该用在我身上。”听到这句话,马林深情地把我搂在怀里,他说:“不许你再这样看不起自己。你知道吗?我爱你!”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他爱我,而且出自了解我真实身份的男人之口。我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想我也是爱他的。这之后,我们经常在一起,有一次跟马林分手时,他说这段时间他很忙,等有时间他会再找我的。从此,我什么也做不下去,既不走出家门,也不接待客人。我心里只有马林,一心一意等他给我打电话,等他来找我。然而,过了好长时间,他都没再找我。我安慰自己,也许他真的没空,如果他有时间的话,就一定会找我的。 可是,过了一个月,马林也没找我。我开始骂自己傻瓜,嘲笑自己可笑,人家只不过是在逢场作戏,我却在这里“为伊消得人憔悴”。我不再为马林守身如玉,而是重新走出家门继续当三陪女。就在我对马林死心以后,他突然来到我面前。当时我正陪客人喝酒,马林霸道地抢过我手里的杯子,拉着我就往外走。他一句话也不说,拉着我直奔他家。一进家门,他就把我抱起来扔在床上,他开始疯狂地要我。当我们都筋疲力尽的时候,马林躺在床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字一句地说:“毛毛(我的名字),我爱你!我要娶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怎么可能娶我、一个虽然只有二十一岁但却已有七年苍桑历史的女孩子?“不要拿我寻开心好吗?”我的声音透着凄凉,“我不敢有那样的奢求,只要你喜欢我,有空的时候来找我,我就已经知足了。”“相信我!毛毛。”马林起身看着我,“我不是在说假话,更没有拿你寻开心。我明天就带你回老家。”马林跳到地上,从公文包里拿出两张车票递给我,“你看,我连车票都买好了。”直到跟马林坐在火车上时,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不敢相信林会真的带我去见他家人。路上,马林握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鼓励,“毛毛你自信一点!我已经在电话里告诉家人你是我的同事。你不必紧张,即使家里人不喜欢你,我也照样要娶你。”在我心里,马林是否会真的娶我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对我有这份感情。马林的家人对我非常好,尤其是他母亲,拉着我的手问长问短。当得知我家在汕头时,很心疼地嘱咐马林平时要多照顾我,凡事让着我点。她老人家千叮咛、万嘱咐地叫马林一有时间就带我回家,她要做一些好吃的东西给我补身体,说我太瘦了。之后不久,我们便正式举行婚礼。我跟马林一起生活了二年,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最开心的二年。我们一直相亲相爱,从来没有吵过架。他大我十一岁,像大哥哥一样地疼我,他这种疼爱跟老吴的父爱不同,老吴多半是觉得对不住我,而马林对我是发自内心的爱。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个道士说我是克夫命,他预言,我会连着克死两个丈夫,直到第三个男人,才能扭转我的命运。当时我很生气,但后来我的确被他言中了。我心爱的马林在跟我生活了二年后死于恶性脑瘤。不管那个道士的话是否可信,我从心底觉得对不住马林。从查出病情到去世,他只活了三个月。本来,因为马林的爱情,我被滋润得白白胖胖。马林喜欢胖一点的女孩子,他说,女孩子太瘦就不可爱了。中国最美的女子应该在唐朝。所以,只要马林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更何况无需节食也是我最高兴的事了。我便大吃大喝,女为悦己者容嘛。在马林患病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体重一下子掉了十几斤。一想到马林会死去,我就怎么也控制不住那种悲伤的情绪。没有经历过那种不幸的人,是不会体会到什么叫“悲哀”的。面对一个即将死去的、自己深爱的人,我好像除了流泪再没有别的思维。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7)
王朔
我的大脑里常常一片空白,整天以泪洗面,眼泪把眼睛都泡肿了,到现在也没有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马林知道自己的病情,也知道自己会死去。开始时,他总是大哭,他说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他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后来,他像是想开了,不再哭也不再难过,他常常搂着我,漫不经心地给我讲一些有趣的事情。一天晚上临睡之前,马林拉着我的手,不说话,只是深情地看着我。我坐在他身边
,泪眼朦朦地望着他。他疲倦地闭上眼睛,似乎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醒来,看着我轻声说道:“毛毛,无论以后我在什么地方,我都会祝福你。记住:有一个叫马林的男人,他非常非常爱你!”这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马林已经死了。我茶饭不思,心也跟着他去了,身体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我想,与其这样还不如干脆死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傍晚,我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了鼓浪屿岛上。坐在真率亭上,一边看落日,一边回忆跟马林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虽然在短短的一生中,我经历太多的痛苦和不幸,但由于有了马林的爱,我知足了。当天完全黑下来以后,我对着苍茫空远的天空,心里默默说道:林,我的爱人,来接我。从此我们再也不会分开。我把一瓶安眠药倒进嘴里,然后躺下来,静静感受生命的离去。也许是上天嫌我不干净,拒绝收留我。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家医院里,胳膊上挂着吊针。一个很美的女人救了我,她就是我现在所在的这家美容院的老板。她不仅挽救了我的身体,同时也拯救了我那颗受伤的灵魂。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她也曾不幸当了五年的三陪小姐)耐心开导我,并教会我懂得如何感恩。她把我带到家里,手把手地教我如何美容护肤,她还鼓励我出去进修。就这样,我成了一名专业美容师。我很喜欢这个工作,静心、怡神,而且容易得到快乐。我们老板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女人,没有什么事能让她想不开。她的年龄跟我差不多,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跟朋友约会,带大家一起游玩,天南海北地出去学习。每天一见到她,我们就可以看到她快乐的笑容。她也严格要求我们脸上必须有笑容,要发自内心,不是那种职业笑容。我们的生意很好,我想,这也跟我们每个人的快乐表情有直接关系吧。置身于这样一个欢乐的氛围里,往事渐渐离我远去,心上的伤口也在慢慢痊愈。今天,你一进我们美容院,满脸写着痛苦,我就很想跟你聊聊天。或许,我们算是同病相怜吧。我总是想,活着也许的确很美,可我仍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心里很难过,觉得心口堵得慌。这个可怜的毛毛,她比我还不幸。因为她的爱人得了绝症,再也回不来了。而我的阿俊,他只不过是失踪而已。相比之下,我应该感谢上天,它给了我生存的希望。我有些激动地对毛毛说:“我们需要给生命找一个理由。比如我:活着是为了找我的未婚夫;而你活着的理由应该是感恩,因为你曾经有过令你如此感动的爱情。”毛毛的眼泪落下来,我们相对而泣。
玫瑰烟斗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花与香隔墙哀叹(1)
王朔
一在我们天都市的佳人阁对面有一家“靓妞涮涮吧”。这家涮涮吧很有名气。原因之一:肉鲜味美;之二:价钱合理;之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服务员小姐个个都是美媚。大概这也是这儿的老板使出的一个绝招吧。
美媚们身材高挑,模样俊俏,服务态度也一流。吃饭的人多,上菜速度自然也就慢一些,有人等不及就免不了要发牢骚。但不管客人说什么,她们总是笑脸相迎,使用频率最多的一个词就是“马上”。光冲她们那张可爱的笑脸,管它“马上”、“驴上”的都无所谓。我喜欢漂亮,因为漂亮(指一切人和事),可以使人心旷神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