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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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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来自一个家道中落的大家庭,她的母亲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小姐,可惜父亲吸鸦片,最后吸的一贫如洗,街头混混把家里的女人拉去妓|院卖的时候,母亲一头撞死了,可怜的小玫瑰就被送进了胭脂巷。

小黄莺来自陕西的普通农户,去邻居家玩的时候,被麻袋一罩,卖到了北平。

两人的感情很好,是一起长大的姐妹。但她们的性格却有所不同,玫瑰性子柔弱,比较善良,总是梦想有一天遇到良人把她赎出这个鬼地方。黄莺却性子倔强,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钱,只相信自己,想有一天能自己逃出去。

十四岁的时候,两个姑娘都被老鸨挂上了牌子,她们要破瓜接客了。

似这等‘清吟小班’里的上等妓|女,破瓜是件极为隆重的事情。老鸨会事先找到想要破瓜的狎客,让他们互相竞价,价高者得。这天晚上会挂红灯点红烛,妓|女会穿红衣裳,弄得如同新娘子出嫁一样。然后过了今夜,她就正式开始了迎来送往的日子。

小玫瑰的第一个客人是位温文尔雅的先生,他人过中年,但是风度翩翩,说话做事极有章法,对从小在妓|院长大的玫瑰而言,这个男人像父亲一样,让人觉得可靠。

与小玫瑰相比,小黄莺就可怜多了,她的第一个男人是个肥头大耳,在妓|院混惯了的的浪荡富商男人。她的第一夜像个噩梦一样,不堪到难以回首。

两姐妹的第一次对立就在这里发生了,因为小玫瑰告诉小黄莺,她对自己的客人产生了眷恋。

小黄莺嘲笑她,告诉她别傻了。果然那个中年男人只是个变态,喜欢到处给处|女开苞而已。

小玫瑰和小黄莺接客后,都渐渐红了,成了娼倌里的头牌姑娘,她们住在有高床暖枕的奢华屋子里,不但穿金戴银,往来的还都是达官贵人。小玫瑰是妓|院里最红的姑娘,因为她不但会吹拉弹唱,还会写诗作画,所以受到的追捧最多,她还有点清高的性子,不是她喜欢的男人,她是不伺候的。

就在这时,玫瑰遇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最重要的男人。那是一位年轻俊美,聪明风趣的大少爷。自从一出现,他就凭借一首美丽的情诗捕获了玫瑰的芳心。然后他每日必到,如同每一个陷入爱情的男子一样,全心全意对待着玫瑰。

他牵着她的手在雨后散步,读情诗给她听,教她跳新式舞蹈,跟她诉说绵绵的情话。

小玫瑰也像每个陷入爱情的少女一样,她的心里眼里都是他,再也看不进别的男人,为了这个男人,她甚至不肯再接客。

老鸨骂她烂婊|子,倒贴货的时候。小黄莺把小玫瑰拉去三等窑子门口,指着里面一毛钱打一炮,浑身都是烂疮的女人说。

“看看,看看!知道那个豁嘴的老女人是谁吗?十年前红遍胭脂巷的金凤玲就是她,她红的时候住的屋子比我们的好无数倍,认识的达官贵人比我们见过的都多,可你看看她现在什么样子!我们是妓|女,卖身就是为了赚钱傍身的,你别傻了!”

“用不着你管我!”小玫瑰走了,她把小黄莺抛在了脑后。

一段日子后,大少爷不再来找小玫瑰了,小玫瑰等待了好久,终于等来了一脸憔悴的男人。男人说,我今后不能再来找你了,父亲做生意失败,我再没钱来看你了,看在我们过去的情谊上,能把我曾经送你的金首饰还给我吗?

小玫瑰流着泪扑到了男人怀里,她说,你别难过,你还有我,首饰我不会还你,你没钱,我给你钱。

从此之后,小玫瑰出卖自己,养着这个男人,乃至男人的家人。

可是妓|女,尤其是高级妓|女,最忌讳这件事了。

毕竟在其他男人看来,我花钱嫖你,你爱搭不理也就算了,还把我送你的金银珠宝倒贴小白脸?所以每个这样做的妓|女,都毫无疑问没了客人。

‘清吟小班’花这么多钱培养一个妓|女,可不是放在那里砸钱的,老鸨一看情况不好,直接就把小玫瑰丢去了二等茶室。

茶室可就是明晃晃的皮肉买卖了,客人想上铺的时候,妓|女可没资格拒绝。

一开始来到茶室的小玫瑰很难接受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老鸨可不管这套,拿针扎,拿火钳烫,拿鞭子抽。几次之后,玫瑰就老实了,让上铺上铺,让几个人几个人。

茶室的日子比在‘清吟小班’苦一万倍,因为玫瑰相貌好,有时候一天就要接十几个客人。有时候接的少了,老鸨还要打骂,玫瑰在这里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客人,各式各样的□。特别是她在‘清吟小班’时拒绝过的一位客人,他变态到差点弄死她。渐渐地,曾经明亮灵动的眼睛变得麻木,如同死鱼一眼。

而那位大少爷已经不再出现了,听说他结婚了,对象是一位有钱小姐。

小黄莺依然是‘清吟小班’的头牌,每次遇到小玫瑰时,小黄莺都会嘲讽她,简直把她当成头号敌人一样,或者破口大骂,或者讽刺嘲笑,什么难听说什么。

然后,小玫瑰遇到了人生中第二个特别的男人,他是个所谓的革命者,因为一次追捕,他躲到了小玫瑰这里,期间他对小玫瑰大谈革命,大谈报复,大谈人生理想,还说要拯救这个世界,拯救像小玫瑰这样的人。

小玫瑰的眼睛又亮了,她花钱养着他,并全力帮助男人逃跑,还把自己的积蓄全给了他。

这样愚蠢的行径,自然在妓|院传的人尽皆知。

小黄莺愤怒地找来骂她。

“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我就没看过你这么蠢的女人!”

“我蠢不蠢的,不用你管。”小玫瑰淡淡地说。

“你以为那男人会回来找你吗?你以为他会给你赎身吗?”小黄莺举起了手,扇了小玫瑰一巴掌,“我今天就是要打醒你!你不倒贴男人就不行是吗?你下贱!”

“我知道他不会回来,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小玫瑰流着泪说。

“那你为什么还做这些傻事?以前就做,现在还做?”

“因为我想爱不行吗?没有人会爱我,会爱一个婊|子,那我爱别人不行吗?我想爱。我这一辈子不愿意空空洞洞的死去,就算没有人爱我,我也爱过别人,我能作为一个人好好的死去。”

“你疯了,你看那些胡扯的书看疯了!”

“我没疯,疯的人是你,是这里的人。”

很快,小玫瑰身上长出了杨梅疮,一旦得了这种病,人就开始发臭了,很快她就沦落到了三等下处。在这里,她更是一天承受几十个人的作践。有一天,小玫瑰用裤腰带,吊死在了房梁上。

小黄莺也无力帮衬她,因为她也沦落到了茶室,最可怜的是,她为自己积攒的傍身钱被老鸨偷了。

一年年过去,无论如何挣扎,小黄莺也始终难逃厄运,一次次积攒的钱财遗落后,小黄莺也认命的落在了三等下处,饱尝人世间最心酸的苦楚。直到有一天,她溃烂到再也不能接客的时候,老鸨把小黄莺赶了出去。

终于,小黄莺离开了这个她一辈子都想离开的地方,她拖着残破的,散发着恶臭的身躯在街上乞讨。

有一天,她看到了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他正从高级妓|院走出来,心满意足的搂着一个漂亮的妓|女,这个男人不是别人,就是拿了小玫瑰钱的革命者。

小黄莺注视着男人离去的影子,忽然笑了,大笑,笑完又哭,哭得声嘶力竭。

最后,她烂死在了街头。清晨,扫街的人,忍受着恶臭,把她抬到了乱葬岗,一丢了事。

至此为止,本文的主人公,这条狗,也已经很老了,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一条的狗的生命最多十三四年,跟一个妓|女的职业生命相差无几。它目睹了小玫瑰和小黄莺的一生,它被她们喂过、抱过、养过,它也怜悯过她们,痛惜过她们。

但它的遭遇要比她们好得多,它有一身漂亮的白毛,所以很受人喜欢。它的主人也从‘清吟小班’的这一位换到那一位,无论哪一位都缺不了它吃喝。哪怕它要死的时候,也有人抱着它,怜惜它,老鸨还准备出钱给它买个棺材。

死之前,这条狗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前生。

“哦,我想起来了。”它想,“我上辈子似乎是个人,来自百年之后,那个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

也许是因为心有所感,也许是因为写文章已经有经验了,雪兰写得很快,二十万字的小说,加上精细修改,她只花了两个月,每次送给杂志连载的篇幅就有三万字。

如同《射雕英雄》,雪兰也给这篇小说配上了一首歌,歌名叫《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这首歌原本是讲述恋爱心情的,但雪兰给这首歌改动了几个地方后,就把它改成了一首怜惜‘玫瑰’的歌曲。

而且雪兰也找到了歌曲的演唱者,那位盲人歌女,正是她要找的人。

☆、第61章

雪兰已经把那位盲女请来家里好几回了,渐渐跟她熟悉了起来。

盲女夫家姓周,大家都管她叫周大姐。周大姐的眼睛不是天生瞎的,是后天哭瞎的。她曾经是唱采茶戏的,后来跟同是戏班的丈夫私奔结婚了,还生了两个儿子。过去都是他丈夫弹琴,她唱歌的,后来丈夫死了,女人就一个人唱。可是每当唱歌的时候,她就想起自己的丈夫,一想就哭,哭的时间长了,她就瞎了。

她从来不说两个儿子的事情,只道他们是混账,但是雪兰经常看到两个不同的年轻男子来街头接她回家。而且两个儿子都挺体面的,穿着绸缎褂子呢,不知道为什么让娘在街上卖唱。

《冰冻千年》已经连载了四期,光《长虹》上就写了三次推荐。雪兰想在故事完结的时候把这首歌同时推出,但是她跟《小说周刊》的人不熟,所以干脆用雪后山岚的名头把歌曲制作出来了。

明面上就说,雪后山岚特意为《冰冻千年》谱写的歌曲,也顺便推荐一把。

而周大姐第一次在许编辑家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时候,就震惊了所有人。

那种感性被她灵动低沉的声音演绎的如此完美,仿佛只听她的声音就要爱上她了呢,甚至爱上了‘玫瑰’。

有时候雪兰甚至一边听,一边拿袖子抹脸,实在是太感动,都听哭了。

从一开始,雪兰就打算让周大姐唱这首歌,所以她把自己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其实周大姐根本没听过雪后山岚,她虽然知道《精忠报国》和《笑红尘》,但也仅仅会唱这两首曲子罢了。如今知道写这些歌的都是同一个人,而且就在自己面前,她激动地手足无措。

“您写了这么好的歌,怎么能让我唱,我一个街头卖唱的,我不配……”周大姐灰蒙蒙的眼睛呆滞的看着前方,似乎很紧张。

“山岚先生亲自选定了你,自然是配的,而且只有你最配。”丁氏安抚她说。

可许编辑把这件事告诉报社后,却遇到了麻烦。

原因是报社里一个上层领导跟人家做了什么约定,早就把山岚先生写的歌预定出去了。

“你上一首《笑红尘》,可是把那个女明星唱红了呢,没多久她就当了大官的太太。现在我刚一说您有了新曲子,就有一堆人涌上来。后来我说您自己选定了歌手,报社里的上级就找我谈话了,好说歹说,非要您用他指定的明星。”许编辑道。

“他算个屁。”三姐插嘴道,“用五姐的作品给他作脸,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赵主编知道这件事吗?”雪兰问。

“现在咱们在南方,很多事情……”许编辑犹豫道。

“告诉他不行!”三姐生气地说,“一看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公司里对女同事们也不规矩。甭管他!要出唱片难道还非得经过报社同意吗?直接找唱片公司,反正沪市这里多得是。”

于是一个月后,《冰冻千年》刚完结,《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也随之上市了。

《冰冻千年》最初并没有多红,虽然被许多报纸杂志做了推荐,可是并没有引起很热的话题。然而这首歌横空出世后,《冰冻千年》一下子出现在了各大报纸上。

不只是因为这首歌动人如同天籁,更是因为写这首歌的人是雪后山岚,一个如今几乎家喻户晓的作家。

在《津南日报》上,刊登了这样一篇评论。

年幼时的我时常被文学作品感动,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见识的多了,心也就渐渐硬了,以为永远都不会再被作家骗去泪水。可是这一次,我的铁石心肠却被《冰冻千年》化作了绕指柔,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让我哭得不能自已。

在刘五姐笔下的那条胡同里,有无数美丽的女人,她们是正在盛开同时也正在凋零的玫瑰,是正在鸣唱同时也正在哀泣的黄莺。

我是在听了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后,才知道《冰冻千年》的,一开始是歌声太美,所以感动了我。然而读过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故事先感动了山岚先生,山岚先生才写出了这样动人的歌曲,然后再把他的哀伤传达给我们。此时此刻再回味这首曲子,我感慨万千,似乎明白了山岚先生在写这首歌时的心情,他一定正在为玫瑰和黄莺流泪。

那位秦风同志在《冰冻千年》连载了一半的时候,就冒出来写了评论,现在完结了,他更是连续发了两篇评论来推荐这本小说。

看似边缘群体的边缘故事,却凝聚了一颗颗满怀酸楚的心。

小玫瑰在呐喊‘因为我想爱不行吗?没有人会爱我,会爱一个婊|子,那我爱别人不行吗?我想爱,我想爱。我这一辈子不愿意空空洞洞的死去,就算没有人爱我,我也因为心里有爱,能作为一个人好好的死去。’的时候,我流泪了。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在绝望中渴望爱女人,她身处这个世界最肮脏最黑暗的漩涡里,却怀有一颗美玉般晶莹剔透的心。她明白这个世界的肮脏,在她第一次被男人背叛的时候就知道了,可她仍然无怨无悔的走进去。原来她不是沉迷于爱情,她只是沉迷于‘爱’,她太孤独,太寂寞了,想要被爱而不得,那就去爱吧,无论爱的是渣滓还是什么,就算被伤害也无所谓。因为她不是在爱男人,她是在爱‘爱’,爱那个所谓革命者口中美好的世界。

所以她是个有心的女人,她还活着,她没有发疯,发疯的是那些早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能力的人。

她最后一根裤腰带挂在了房梁上,舌头伸出老长,双眼瞪大到龇出,浑身都是伤痕。这是小玫瑰吗?那个在雨后半靠在窗台写诗的美丽女孩?

是的,因为她还是那个美丽的女孩,所以她不能继续在这个污秽的世界上再生存下去了。也许最初她就不该活下来,如果没有活下来就好了。

读到这里,我本以为小玫瑰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可怜的女人,可没想到还有一个比她更可怜的女人。

小黄莺最初并不吸引我,可渐渐的她却展现出了令人眼前一亮的坚韧和刚强。她小心经营,步步谨慎,在妓|院这个充满谎言和欺骗的黑暗巢穴里,她学的冷酷无情、精于算计,她敲干迷恋她的嫖|客的最后一笔回乡钱,看他病死在街头也不眨一下眼睛,她的所作所为令人生厌。

所以当她拼命积攒的钱财一次次被偷被抢,我们甚至觉得她该有这种下场。我本以为她会在这样残酷的现实中绝望,可是她用那杂草一样的生命力一次次告诉我,我错了。她始终坚强的活着,就算沦落在了最下等的地方,她也没有像小玫瑰那样,一根裤腰带吊死自己。她的心中始终装着最初的那个梦想,她要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此时,她不再是我厌恶的那个小黄莺了,她坚强、勇敢、执着,她是一个斗士,无论什么样的挫折,都无法击垮她,她像一座山,让人敬佩。

最后,小黄莺终于实现了她的愿望,她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哪怕此时她拖着残破的身躯,哪怕此时她已经没有多少时日了。

当作者写道,小黄莺凝视着西方落日,露出微笑的时候,我落泪了,为理智、勇敢、坚强、竭力反抗命运的主人公最终也是这种下场而落泪。

当她看到‘革命者’搂着妓|女招摇过市时为什么大笑,复而大哭?也许她也想相信小玫瑰的选择吧,她也怀着美好的愿望,期待小玫瑰的付出是有结果的,期待会有人来拯救她们,可是结果太让人失望了。她笑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她哭也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

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为什么无论如何挣扎都走不出一条活路呢?

我想,作者刘五姐也在质问我们这个问题。

作者独辟蹊径,用一只狗的视角来书写这个故事,称得上别具一格。他在最后说,自己来自百年后,说那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这其中表达了作者美好的期待,而这种期待却在所谓革命者怀抱妓|女的背影下显得如此苍白……”

秦风先生的这篇评论写的很好,满是褒奖之词,雪兰读后差点就要原谅他了,谁知道他又在最后多上了一段话。

“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写得很美,可是没有写出作者刘五姐所表达的故事中心,因为太哀婉,太作态,把一个深刻的故事主题表达成了扭扭捏捏的爱情小调,虽然美,却立意不深,实为遗憾。”

你妹的,立意不深,你来写啊!

雪兰这部小说中,微微丑化了一下‘所谓的革命者’,这是一个比较大胆的举动。她设计这个剧情的时候,本可以按照华夏人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个性,把革命者设计为真正的革命者,让他救出苦海中的小玫瑰的,可是雪兰没有这样做。

因为当前的社会是很混乱的,许多所谓的革命者在民国政府当上官后,感觉跟清朝时的衙门没两样。‘权利的滋味’嘛,谁尝谁知道。

而且她也不怕别人来斥责她,过去在北平,她属于军阀的统治下,说话不能带着革命的火药味。如今她在南方政府的统治下,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说的在理,稍微骂骂也是可以谅解的,毕竟连政府的要员都自己出来骂某些所谓的革命者是渣滓余孽。

作者有话要说:奇怪了,明明定下时间了。

☆、第62章

这首新歌给雪兰带来了很高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它一下子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到酒家的卖唱女,大到夜总会里的女歌手,大家都在演唱这首歌。

似乎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刘五姐的名字,知道了《冰冻千年》,一些比较有名的人也出来为这首歌和这个故事写了评论,最夸张的是一些鸳鸯蝴蝶派的文人,简直有痴了的架势,似乎要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推崇到天上去。好多人甚至在报纸上直抒对雪后山兰的赞美之情,还写了不少新诗,都用了这首歌的韵脚。

其实雪兰在这个派别是极有人缘的,虽然她写的是武侠,但她的武侠小说不同于当下的血腥暴力,而是如梦如幻,如同仙侠一般的武侠小说,人物也多是飘飘欲仙,情深似海。这跟热衷于写言情小说你侬我侬的鸳鸯蝴蝶蝴蝶派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得了他们的青眼。不对,是大大的青眼。

在很早以前,雪兰就收到过这个派别中有名的文人的来信,无不感动于她书写的风花雪月,都曰以她为知己,相逢恨晚。只是这信写得情意绵绵,而且过于夸张,明明一口一个仁兄,一口一句先生,但这笔调都肉麻的快赶上情书了。

我们现代人也许会觉得,一些男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会很娘,不过在这个时代似乎还挺流行的。有更夸张变态的,两个男人互相写情书,没事写一写‘哦,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虽然能引来雪兰的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在年轻女性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也许这个年代的女性都是盲婚哑嫁,大部分都未曾体会过爱情是何物,所以随便哪个男人出来歌颂一下爱情,都能得到年轻女士的青睐。

被炒得过热之后,就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首先就是有一位名妓在报纸上刊登消息,说自从听了山岚先生写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她就痴了傻了,非要见山岚先生一面不可。于是她在家里设下了酒宴,等待山岚先生登门,她当日日守候,扫榻以待。

不是开玩笑,这首歌如今已经是烟花之地的名曲,很多名伶都以此自嗟,出来赞山岚先生是知己的名妓已经有好几个了。

这本来也无伤大雅,但令雪兰内伤的是,有好多奇怪的人出来起哄。

有人要雪兰一定要去这位名妓家中,不要辜负了佳人的一番心意。

还有羡慕嫉妒恨的,通篇都在说羡煞旁人,能得美女垂青,你还不赶紧上,是男人不?

更有甚者,指名道姓林海潮声先生如今在北方巡演,山岚先生家中寂寞……

后来听说,那位名妓家中忽然汇集了各路名人,似乎都是来围观山岚先生是否出现的。

雪兰森森觉得,这位名妓的情商好高啊,你看这营销水准,多不一般啊。

同时她也有点伤心,不知这位名妓读没读懂《冰冻千年》,或者她真的读过《冰冻千年》吗?因为当前很多所谓的名妓,其实也只是会唱曲而已,根本就不识字。这件事不但让雪兰消沉和失望,而且还引发了很糟糕的后果。

究竟有多么糟糕呢?李氏居然提前回家了。

一回家,她就把山岚先生一顿好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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