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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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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殷久远忽然上前两步,抓住了雪兰的胳膊,大声说,“不行!你不要不见我,我会补偿你的。”

雪兰没有抽出被拉住的胳膊,而是认真地看着殷久远的眼睛说:“你有亲人,会为了他们来恳求我,我也有亲人,为了她们,我也愿意做任何事。你师兄欺骗了我姐姐,在我看来就是该进监狱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是不会轻易饶过他的。你虽然年轻,却也不是不懂道理的,这世道凡事都逃不过一个理字。我不骗你,警|察上门抓人,其实跟我家无关,我们从未报警,因为早知道乐谱要不回来了。至于警|察为什么会管这件事,我们也不得而知。不过幸而他们管了,我才能要回乐谱,否则就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吞了。我们虽说能赚了几个钱,可也不过是孤儿寡母,你师兄师姐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看我家门庭单薄罢了,老实说,我看不起他们。”

殷久远握着雪兰胳膊的力度渐渐减弱,最后他的手垂了下来。

雪兰转身向附近的轨道电车走去,身后却传来一句低语。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了?”

雪兰没有回头,径直登上了一辆路过的电车,她透过电车的玻璃窗看着那人的身影越来越小,心想,他很不错,但实在是太年轻了,还是个孩子……

临近过年的时候,张维真乘坐的火车终于来到了沪市。

这一年多以来,雪兰一直没有断了跟她的联络。

当初连她的婚礼也没参加,就匆匆忙忙逃到了沪市,只能通过写信知道她的境况。雪兰知道她结婚了,并且马上就怀孕了,如今儿子都六个月了。

人家今年才十六岁……

她是跟着丈夫一家迁来沪市的,张维真的父亲倒是很有看人的本领,她丈夫果然是个会钻营的能人。东北易帜后,他就想法设法谋到了沪市的一个职务,虽说各处走关系花了很多钱,不过人家到底当上了国民政府的官。

雪兰看到张维真的时候很惊讶,要知道她中学的时候还是个浑圆的姑娘,如今却已经变成尖下巴美女了,而且个头还长高了不少。

“哎呀,你瘦了,高了。”她一见雪兰就开心地大声说。

可不是嘛,小姑娘正好发育的时候,都在抽条。

两人是约在一家大饭店的咖啡厅里见面的,已经结婚的妇人跟未婚的姑娘是不一样的,雪兰不方便登她婆家门,她也正好出门散散心。

张维真一脸高兴,从头到尾在说沪市的新鲜和儿子的趣事,对婆家的事却绝口不提。雪兰看她还是一副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样子,仿佛跟婚前没有变化,但恐怕不然,虽然怀孕生子很辛苦,但不会一下子瘦了这么多。

“追着你的故事看,是我每天能跟你交流的唯一方式了,你个小没良心的,就这么把我丢下了。”她嘟囔道,“你娘北上演唱的时候,要不是我还在坐月子,我就去看她了。你不知道,你娘在北方可红了,你的名字更是响当当。”

雪兰笑着说:“找机会去我家坐坐,让她单独唱给你听。”

“那自然了。”张维真抬了抬下巴说,“对了,前几天我看报纸,说你的歌被盗了,弄得八卦新闻上乱糟糟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唉,别提了。”雪兰叹了口气,不要说张维真,连她自己都还云里雾里呢。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太忙了,没有写,今天补上

☆、第67章

雪后山岚的歌曲被盗一事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雪兰有很广的读者群,平时就热情的不行,一听说此事,简直义愤填膺。

一时间信件像雪花一样飞来,安慰雪兰受委屈了云云,大家不会放过欺世盗名的卑劣之徒的。

雪兰的脸绿绿的,心想表啊,作者的歌也是盗的,只不过没有原作者跨越时空来缉拿她罢了。

那家唱片公司出来谢罪说,歌曲是从一个歌女手里买来的,但没想到她是盗窃了山岚先生,唱片公司根本就不知道,但话里话外,也有责怪山岚先生门户不牢的意思在。

本来他们就被很多人唾骂了,这样一解释反而更糟糕了。

一些人直接出面谴责,你们盗了就是盗了,无论是盗走了山岚先生还是其他什么人的作品,可见心术不正!本来满心期待的新作品,倒被你们的所作所为弄得心情烦闷,真是罪大恶极。

你们自己龌龊也就算了,不但连累了山岚先生的新书,还弄坏了他写书的心情,你们赔得起吗?

《醉拳》这么好的歌曲,我第一次听就觉得风格很像山岚先生,还好奇那个作者从前写过几首曲子,但水平一般,怎么突然这么好了,原来是偷了别人的作品。偷谁的作品不好,偏偷山岚先生,人家的水准是你能攀扯的吗?自不量力。

小偷就是小偷,与鸡鸣狗盗之辈并无两样。

做贼通常都是心虚的,雪兰也一样,看着这些评论,不知为何就联想到了自身。这个年代的文人对自身的修养道德还是要求比较高的,无论盗文、盗曲、盗创意,都可称得上罪大恶极,为人不耻。

即使没人知道她盗了别人的歌曲,那就不算盗吗?恐怕不是的,一个人的心到底正不正,只有自己知道,就算自欺欺人也不可以。某种程度上来说,雪兰跟唱片公司的人也算一丘之貉了。

有时候人们会很敏感,比如自己私底下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看到有个人做了跟自己同样的事,但是被人挖出来鞭尸示众,就会忽然感同身受了。此时,报纸上的谩骂简直犹如在骂她一样,所以雪兰是有点心情失落的。

那么,为此就不再写了吗?

这个答案雪兰早就心中有数。

当然要写,就像当初她写《妻妾成群》和《燃秦》是为了温饱一样,既然已经有了钱,为什么还要继续写呢?

答案张维真告诉了雪兰。

“你知道吗?听说全国统一的那天,有一个军营的军队合唱了《精忠报国》呢,那么多人,好大的气势啊……”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气势。

那家唱片公司不能继续卖《醉拳》的碟片了,很多人写信来要林海潮声先生演唱的碟片,《文学报》报社自然是很高兴的,极力主张李氏去录制新歌。

但李氏却没什么心思,因为三姐一直很失落。

发生了这件事,雪兰当然不会藏着掖着,而是一五一十跟李氏和三姐交代了。李氏还好,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也只是愤愤不平道:“这种人就该送监狱。”

三姐却是羞愤交加,一连好多天都羞得没有上班。

不管怎么说,也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姑娘,图人好,看中了一个穷小子,甚至不惜跟母亲吵架,结果却是这么一个结局。她看上去憔悴的不行,只怕夜里哭湿过枕巾。

这个年代不是百年之后,一个女孩今天跟男人分手,明天换一个新的,后天再换一个更新的,有什么大不了的。民国时代的姑娘想自由恋爱,本身就是很前卫的事,而且普遍的心理是,找了一个就认定一个,一辈子的事,分手、离婚什么的,那都是‘坏女人’干的事,咱是好家庭的姑娘,才不会干那样丢脸的事呢。

于是,三姐被打击到了。

跟李氏说自己不上班了,想像其他姑娘一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雪兰简直快被她膈应出内伤了。

搁在现代,姑娘遇到一个渣而已,有啥大不了的,勇往直前,找更新更好的呀。被绊倒了,你就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算怎么回事?世界这么大,自然有渣男,也有绝世好男人,你自己去找遇到的几率大,还是盲婚哑嫁遇到的几率大?

不怕盲婚哑嫁,当初干嘛从刘家大院里逃出来呢?

雪兰是坚决不同意的,怕再受骗可以理解,所以可以介绍知根知底的认识一下嘛,不过恋爱还是要谈的,婚前不合适还可以换,婚后不合适怎么换?这又不是一百年后离婚如同放屁的时代。

“小先生说的是,三姑娘莫要面皮太薄了,总还是自己相处出来的好些。我和我先生还是戏班子里认识的呢,他为了我什么也不要,只带着我跑了。这些年虽然也过得苦,但只要想起他,我就什么苦都不放在心上了。”盲眼的周大姐跟着劝说道。

周大姐自从录制了《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后,就被无数人询问过,这个声音动听如同天籁的人究竟是谁?唱片公司的人要赚钱,自然不会说他们的歌手是个街头卖唱的瞎眼婆子,而是弄得神秘兮兮。他们本来还想跟周大姐签约,把她包了的,可是周大姐却说什么都不肯。

雪兰觉得很奇怪,唱片公司虽然给的钱不太多,可是比起街头卖唱要好无数倍了,为什么她不肯呢?

也许都是戏班出身的原因,李氏和周大姐的共同话题特别多,没过多久,雪兰发现自家祖宗八辈都被李氏告诉了周大姐,包括她们从通阳逃出来的事,她居然都知道了。这件事连许编辑和丁氏都只知道咪咪细一点,而周大姐却知道大太太爱罚人跪,郑姨娘爱穿粉红,老太太吸鸦片膏……

论女人的友谊,都是从聊天开始的……

这天雪兰一回家就看到了张维真家的大汽车停在楼下,她家的司机正坐在车里抽烟。

张维真在沪市也不认识什么人,所以经常来雪兰家里,有时候雪兰不在家,她就干脆来找李氏聊天,不过一般饭点就离开,可现在都中午了,她居然还没走。

回家一看,她居然抱着儿子来了。她儿子小名莲生,是个很可爱的小娃娃,刚六七个月大,正是好玩的时候,雪兰是第一次见到他,抱在怀里根本舍不得放手。

“你怎么把他带出来了?现在天还冷呢,你也不怕他冻着。”雪兰说。

原来张维真带着奶娘和儿子,中午刚跑出来的。

“我还嫌自己跑得不够快呢,家里斗得跟什么似的,我留在那里,万一火烧到我身上怎么办?”真真翻了个白眼说。

真真的公公也是个名人,祖上是书香门第,官僚世家,留过洋,作为建筑师非常出名。他的原配早几年前就死了,后来他把自己心爱的妾氏扶了正,可惜这个妾子嗣艰难,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剩下的孩子,都是真真的婆婆生的。眼看唯一的儿子出息了,顶着个庶出的身份难看,所以又把真真的婆婆扶了正。

扶正了两个老婆,一边是自己的真爱,另一边是生了一子三女的功臣,她家是什么情况可想而知。

“婆婆还好说,那群小姑子简直要人命。”真真叹了口气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来真真的四个四姑子里有一位比较特别的姑娘,她是‘真爱’的女儿,长得漂亮,又聪明伶俐,从小备受父亲的宠爱。在一个大家庭中,父母稍微有点偏爱,都会让子女感觉不公平,何况是那种极为明显的偏爱。

后来姐妹们渐渐长大,差距更明显的凸出了,因为真爱的女儿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歌舞艺术,爱好广泛,而且尤爱写个诗,寄去报刊杂志发表发表,年纪轻轻就入了作者协会,追求者也甚多。父亲要去外地,甚至出国都会把她带在身边。

也许是异母所出的关系,也许是她太好了,所以受人嫉妒,反正她和家里的姐妹们关系很差。真真一个小媳妇插在其中,那份为难劲就甭提了。作为一个比较豁达的姑娘,她一般不爱掺和这些事的,连自己丈夫的姨娘她都不管呢,还会去管小姑子的闲事吗?所以家里蹲也变成了爱往外跑的性子。

“我的大姑子叫娴箐,今年十七了,正好待嫁的年龄,结果她的男朋友来家里做客,竟然喜欢上了‘那位’,转头追求起人家来了。娴箐恼羞成怒,找人家吵,‘那位’轻飘飘一句,‘我都不记得自己见过你男朋友,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关我什么事’,结果公公斥责了娴箐一顿,让她给‘那位’道歉。还没到中午呢,家里已经有三位哭肿了眼,所以我就抱着儿子跑出来了。”真真说。

也许是想到了自己,一旁的三姐说:“你的亲小姑着实没道理,要我说,都是她自己眼睛不好,识人不清,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丢开最好。怎么可以把过错怪到自己姐妹身上呢?”

真真却摇摇头,幽幽地说了句:“那是因为你没见过‘那位’。”

说着,她还对雪兰挤眉弄眼:“还记得不,跟韩雪似的,不,韩雪比人家差远了。”

韩雪是雪兰和真真的中学同学,是个有钱大小姐,人长得美,追求者多,还爱拦事,曾经安排真真演过奶妈,所以真真特别讨厌她。

这样一说,雪兰就明白了。

哦,太明白了,作为曾经和真真一起在背后翻白眼的小**丝,最明白羡慕嫉妒恨是啥感觉了。

所谓‘羡慕嫉妒恨’是个很形象的说法,创造这个词汇的人一定很有才华,他把人们的小心思形容的非常贴切。这个世上没有圣人,人们会羡慕嫉妒恨是常态,谁敢说自己没有这样的心思呢?即便两个小女孩之间,一个穿了漂亮的花裙子,另一个没有,也要羡慕嫉妒恨一番的。这是人性,是人都有,并不丑陋,更没有必要遮掩。而且很多时候不能一概而论,有人通过不法手段赚了很多钱,我们兴许会羡慕嫉妒恨这个人有钱,但打死也不肯做违法的事情。

不过自从这个词横空出世之后,每当有人看不惯一个人的做法,出来指责的时候,马上就会被按上‘你其实对人家羡慕嫉妒恨吧’的大帽子。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心胸没有那么狭窄,人们轻易不敢指责别人,看不惯也咽在肚子里,甚至实在忍无可忍,站出来指桑骂槐后,还要遮盖着脸说,‘你千万不要对号入座哦,我说的是别人’。

“男人不是蠢蛋,冷屁|股是不会随便贴的,如果他没有接到足够的暗示,或者她的所作所为没让他觉得她对他有好感,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迈出这一步的。”真真摇摇头说,“‘那位’是女中豪杰,一群追求者呢,哪位她都不冷落,哪位都被她攥在手心里,要我说她是个脂粉中的英雄,让人佩服得紧,但这话也就是我这个结婚有孩子的女人会说了,如果我还是个未婚姑娘,也必定看不惯她。我现在只希望她能安生些,我的日子也好过点。”

☆、第68章

这天,雪兰去邮局把钱汇给了北平的王先生后,就坐车去了饭店,她和张维真约在这里吃饭。

雪兰又通过那位王会长向陕西捐钱了,因为北方的旱灾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厉害了。老百姓们本以为冬天下了雪就好了,谁知道这个冬天太冷,陕北刮起了风吹雪,依然一点水都没留下。

《深报》上说,“救命!快请救命!陕西省城一隅,每晚至少饿死25人,重灾地区如活地狱。”

《大公报》上说,“饿毙之数,至足惊人,岐山一县,即饿毙4万人。”

有一位外国记者坐飞机去过灾区,回来后发表了一篇英文报道,情况着实骇人听闻。

树皮都被剥光了,地上寸草不生,人们吃观音土充饥,吃死千万人,抢鸟兽的粪便来吃,也能争破脑袋。本该静悄悄的夜里,总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呜咽声。昨天饿倒在路边的人,今天清晨一看,已经四肢不全,肉去了哪里?却是街边把人肉当牛肉卖的店铺,正用大锅熬煮肉汤。鬻妻卖子者无数,服毒自缢者数不清,每天都有把孩子丢去山头的人,不到夜里孩子就不见了,转眼乱葬岗出现一堆小孩的尸骨。

雪兰来自后世,那个时代人们生活富足,寿命也长久。可是这个年代,华夏人的平均寿命很短,一些人年纪轻轻死去是常事,似乎死亡根本不算什么,简直是见多了,所以不在乎了。这也是为什么雪兰总是捐钱的原因,因为她来自后世,对人的生命看得很重。当看到报纸上这些可怕的事情,她会受不了。

绥边县一妇女,丈夫饿死在家中,她抱着刚满3岁的儿子丢在路旁的河滩上,自己只身奔逃。儿子哭追于后,其母回身将儿子抱起抛搠河中,大恸而去。读到这样的报道,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都会受不了的。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只要有能力,都不会无动于衷的。这不是圣母,而是她曾生活在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

这么大的灾情,国家却显得干巴巴。沪市这边依然纸醉金迷,丝毫不受影响。

全国组织救灾?中央正和陕北军阀闹别扭呢,怎么肯能给他们钱‘救灾’,说是全国统一,实际上还是军阀分裂。老百姓似乎除了逃跑,已经没有别的活路了。雪兰捐的那点钱根本发挥不了作用,纯粹是为了心安罢了。

到饭店的时候,发现张维真正在读书,读的正是《射雕英雄》,这本书已经正式完结了,全套书一共有六本,摆在地上有小腿那么高。

看到雪兰进来,张维真抹了一把眼泪说:“我正在看你的书,这结局不管看几次都还是想哭。”

故事一直以郭靖和黄蓉为主线,一直写到他们守城而亡。落下结局的时候,雪兰自己也感慨不已,她终于写完了这部长达200万字的小说,倾注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的感情,总是有些难以释然的,所以结尾也写的格外荡气回肠。结局的第一位读者是三姐,三姐看哭了,第二位读者是许编辑,他也感动不已。此时,雪兰知道,她已经给这个故事落下了完美的结局,即便令人唏嘘,却也觉得理当如此。雪兰相信,任何一个读这本书的人,都可以从中体会到她想要诉说的情怀。

“你什么时候写新书?”张维真问她。

“这本才刚写完呢,容我喘口气啊。”雪兰说。

“唉,我每天可是指着这个活呢,家里闷得跟坟墓一样。”她叹了口气说。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长吁短叹,平添了几分沧桑。

张维真的丈夫很能干,但也很有古代大男人的通病。他不但家里有姨娘,外面也有女人,那个比维真先怀孕的姨娘生了个女儿,如今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又弄回家一个新鲜漂亮的。但正是因为他脑袋清楚,所以做事也自有章法,姨娘归姨娘,夫人始终是夫人,他不但把身家钥匙交给维真,有任何家事也只找维真商量。

当然主要原因是,维真是个聪明姑娘,如果她只是个单纯无知的16岁少女,别说生了儿子,就是生了一堆儿子,恐怕也不是个可以商量的人,维真瘦了这么多,花了多少心思是可以想见的。不过这心思花出去并不是因为她爱这个男人,而是因为她是个现实的姑娘,从某方面来说,她和自己丈夫简直是同一种人,只不过她把婚姻当做自己经营的事业罢了。

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算我心里把你当狗屎,表面上也能让你觉得我爱你,因为这能换来安稳日子,所以值得我花这些心思。

从她的某些话里就可见一斑。

“我妈说,对付男人就得像对付孩子,甭管是多么厉害的男人,得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宠溺爱,这样他们就心满意足了。那些跟我丈夫谈情说爱的女人都是傻瓜,最后除了心酸,什么都剩不下。”张维真说,“我家里那个姨娘一天到晚跟他吵架,我简直不能理解,你既然想让他对你好,为什么不哄着他,反而跟他吵架呢?这样只会把他逼到别的女人身边。”

因为你不在乎他,所以才能看的这么轻松,雪兰心想,换个你在乎的男人试试。

两人吃过饭,逛了会儿商场,然后又去了附近的咖啡厅,还没走进去,维真却一下子躲到了雪兰身后。

“你干嘛?”雪兰问。

张维真皱了皱眉说:“我看到娴荏了。”

娴荏就是那位经常掀起腥风血雨的小姑子。

雪兰笑了:“你躲她干什么?你怕她?”

“嘘。”张维真比了比手势,“你看……”

雪兰远远的看到了一个样貌清秀的小姑娘,正跟一个穿西装的男人面对面坐在一起,不知说到了什么,男人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小姑娘羞怯地垂下了头。

张维真已经转身走了,显然不打算进咖啡厅。

“她跟男朋友约会而已,你个当嫂子的,还怕遇到小姑子啊?”雪兰问。

“什么男朋友。”张维真冷笑了一声,“那男人是我公公的朋友,家里有钱有势,还是个大学教授呢,有才华也有名声,可惜人品不怎么样,都是有妇之夫了,竟然还勾搭未婚小姑娘。小姑子也真是的,世上那么多男人,非招惹有妇之夫不可吗?”

民国时代,文化圈里的人流行休妻再娶。

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只有女人才会被强迫嫁给不愿意嫁的男人的。

曾经有一位很有名的文化界人士,十七八岁的时候被家人强迫娶妻了,无论是绝食还是装死都没用,最后堂都没拜,新娘还是被送进了洞房。而且不圆房,不允许出门,最后不得已圆房了。你说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反抗到底呢?当辛苦把你养大的老娘哭天抹泪,绝食硬抗的时候,你看看你会不会从。而且真的为这种事抹脖子自杀,似乎又很可笑。

他的妻子大字不识,裹小脚,脊背还有点佝偻,说着满嘴的方言,害怕见人,长相也称不上清秀。与之相比,他是大学生,满腹经纶,思想眼界开阔,心中怀有大志向……

为什么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非要结婚呢?真想抓着他的老娘问一问。

婚姻不是大被一盖,做点偷偷摸摸的事就完了。不要说共同志向,两人甚至根本无法交流的时候,这种结合就变得非常可笑了。而且提出离婚也需要很大的勇气,不要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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