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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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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谈妥了,正高兴的时候,却听他说:“可以用一个男性的英文笔名连载,您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吗?您不是说这里也有华夏记者和撰稿人吗?”雪兰问。

“哦。”莫里欧挑了挑眉说,“他们也都是用英文笔名,有什么问题吗?”

☆、第95章

“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名字。”雪兰说。

莫里欧摇了摇头:“我很抱歉,恐怕不行,这是规定,我们杂志社所有的撰稿人都用英文名字。”

雪兰有点遗憾,她起身说:“既然如此,浪费您的时间了,也许还有其他报社会对我感兴趣。”

莫里欧皱起了眉,像是被冒犯到了,他撇撇嘴,笑了笑。

雪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而他坐在原地没有起身。

也许在这个洋人的眼里,她刚才的行为非常失礼吧,雪兰心想,他给她机会,她却生硬地拒绝了。但在雪兰的意识里,她必须用自己的名义出版才行,如果他不同意,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谈论这件事了。

可就在两天后,雪兰又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说英文的女人的声音。

“玛格丽特小姐是吗?我是莫里欧的妻子,我想跟您见一面。”她在电话里这样说。

雪兰想起那天她跟莫里欧先生简短的对话,他曾经提过一句,他的妻子很喜欢她的书。

雪兰答应了见面的要求,并如约来到英租界的一家西餐厅。

正是中午,餐馆里客人很多,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一个漂亮的华夏女人正在弹钢琴,曲子舒缓而柔美。

雪兰跟门口身穿黑色侍者服的男子说,她跟莫里欧夫人定了位子,侍者是个华夏人,但却训练了很标准的西方礼仪,他抬头顶胸,半弯着手臂,把她领到了内厅。

两位衣着体面的外国女士映入雪兰的眼帘,她们站起来跟她打招呼,并介绍自己的身份。

莫里欧夫人有着褐色的卷发和褐色的眼眸,是位身材十分娇小的女士,她穿了一件米色连衣裙,外面套着薄薄的米色毛衣,头上戴着米色的帽子,她笑盈盈地介绍身边那位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士:“这位是布兰妮小姐。”

布兰妮小姐看上去可不年轻,她眼角已经有了很深的皱纹,但华夏人总是很难分辨西方人的年龄,也许是饮食习惯的关系,总觉得他们老的比东方人快。

布兰妮小姐微笑着跟雪兰点了点头:“您好,刘小姐,很高兴认识您。”

这句话说的是中文,雪兰非常惊讶,虽然腔调有些怪,但说得很流利。而且她称呼自己刘小姐,她怎么知道自己姓刘?要知道连莫里欧夫人都一直叫她玛格丽特。

莫里欧夫人没有过多寒暄,她开门见山地说起了约见雪兰的目的。

“我听丈夫说您拒绝了出版的事情,对此我很遗憾。我非常喜欢您的故事,说实话,是我读了《冰冷的人》后,鼓动我丈夫跟您见面的。因为我迫切想知道后续剧情,我丈夫说您拒绝是因为想用自己的名义出版是吗?”

“很抱歉女士,我很遗憾那天失礼的行为。”雪兰解释说,“我有我的原因……”

莫里欧夫人却根本不需要雪兰的解释,她兴奋地说:“您知道吗,这个故事虽然只交付了一个开头,可是却让我一个星期没有睡好觉,可以告诉我后来发生了什么吗?玛丽还在楼上睡觉,他到楼上吸干了她?还是……哦……上帝……”

相比于莫里欧夫人的兴奋,布兰妮小姐始终微笑,她盯着雪兰看,不发一语。

“您的设想真是太奇妙了,虽然是恐怖故事,但您描述的语言太绮丽了,我觉得很流畅,很吸引人。”莫里欧夫人说。

“您应该看到了,我的简介里说,这是一个爱情故事。”雪兰说。

“是的,是的。”莫里欧夫人激动地说,“快告诉我,男主角是那个美丽优雅的吸血鬼吗?但这太禁忌了不是吗?你知道他是个吸血鬼,他应该是冰冷的尸体,他不能,他能吗?”

在莫里欧夫人都有些语无伦次的时候,布兰妮小姐终于插话了:“珍妮,你还要参加总督先生的宴会,时间好像差不多了。”

莫里欧夫人看了看墙边的钟表,一下子跳起来:“天啊,我都忘了。”然后对雪兰说,“恕我失礼,今天没办法跟您深入交谈了,有时间我请您喝茶,期待能够看到您故事的后续。”

莫里欧夫人离开后,布兰妮端起桌上的花茶喝了一口,笑了笑说:“珍妮总是这么活跃,第一次见面就让您看笑话了。”

“莫里欧夫人非常友善。”雪兰说。

布兰妮却突然说:“是我拜托珍妮约您见面的,刘小姐。”

雪兰看着她,没有询问,也没有插话,等待她的后文。

“我看了《冰冷的人》,但我没想到居然是华夏人写的,您的英文非常棒。”布兰妮说。

“谢谢您。”雪兰道。

布兰妮摇摇头:“您不该找莫里欧先生的,他们英国人不但古板而且傲慢,我猜他在知道您是个华夏姑娘后,一定很后悔跟您联系了。其实他并不欣赏您的书,认为是闺阁女子写的无脑言情小说,只不过碍于妻子的要求,所以才跟您见面,不过您的主动拒绝仍令他感到丢了颜面。”

“我也很遗憾,但我必须跟他说明,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所以如果不能用我的名义出版,那就失去了写这本书的意义。”雪兰说。

布兰妮又摇了摇头:“您不明白,刘小姐。莫里欧先生也有他的难处,无论是出版书还是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出版商首先关注的就是能否获得利益,这是先决条件。首先,女人在性别上就是弱点,尤其是在英国这样古板的国家,您以为女作者的吸引力会强过男作者吗?何况您还是一个华夏人,请问有哪个英国人会去购买一个华夏女人写的书?”

雪兰思索了一会儿,点点头说:“您说的很对,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但是,您依然约我见面了不是吗?也许您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我知道您,刘五姐。”她把‘刘五姐’三个字用汉语说了出来,“我还知道您的另外一个笔名‘雪后山岚’。”

雪兰惊讶地看着她:“您居然听说过我?真是太荣幸了。”

布兰妮小姐却笑了笑说:“您不必跟我说客套话,我在见您之前,就已经打听清楚了关于您的一切,其实我和您一样,我们都是在男人的世界里打拼的女人,所以你我之间不需要遮遮掩掩。”

雪兰从布兰妮口中得知,她有自己的出版公司时,简直惊呆了。

“只是一个小小的出版社,为了减少人们对女性主编的歧视,我甚至漂洋过海来到了华夏,在这里我的报纸有华夏人购买,而且没有华夏人会因为我是女性,就认为我的报纸不好。读英语的人,也因为缺乏读物,所以没有太多选择,不得不购买我的报纸。”布兰妮笑着说,“但我不仅仅满足于此……”

原来面前这位女士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雪兰突然发现,她棕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丝绸衬衣上没有一丝褶皱,颈部的项链纤细,却没有任何挂饰,连鞋子都是尖头的高跟黑皮鞋。

布兰妮小姐缓缓地说:“莫里欧是不会欣赏你的故事的,因为你的故事太叛逆,他可是个基督徒,试问‘吸血鬼’的故事该怎么打动一位基督徒?而且写女主角爱上了吸血鬼?您该庆幸自己是个华夏人,而且不信教,否则没有任何一家教堂会收容您了,甚至包括您的家人。”

然后布兰妮把一张名片摆在了雪兰面前:“懂得欣赏您的人只有我,而我知道……您也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就像您的小说把《文学报》的销量提高了好几倍一样,我的《妇女家庭报》也会因为您的加入而获得强大的新生力量。”

“看来您把我打听得一清二楚?”雪兰问。

布兰妮挑了挑眉说:“当然,我不是莫里欧,我知道不该让明珠蒙尘,所以我去打听了您,您的经历让我很惊讶,但也十分佩服,我甚至明白您一定要用自己名字的原因。因为华夏不让你发声,所以你只能借助别国,你要借助外国人的认可让反对过您的人都闭嘴是吗?”

布兰妮的话非常犀利,甚至有些诛心,她把雪兰形容的好像阴暗角落里愤愤不平的老鼠,正想方设法扳回自己的颜面。一瞬间,雪兰非常生气,她想反驳,反驳说我不需要靠你们,不需要靠你们这些外国人的认可,来跟华夏人争斗。

可是她说不出口,因为她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

她的国家这样弱,这样乱,她想要说几句话,却被封杀,而借助外国人是她唯一的选择。

“那么,我们就来做个交易吧。”布兰妮说,“你得到你想要的,而我得到我想要的。”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雪兰看着布兰妮冰冷的蓝色眼睛说。

“把《冰冷的人》带给我,带给我一个好故事。”布兰妮也紧紧盯着雪兰的眼睛说,“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家是不分国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更不分国界。”

雪兰迟疑地看着她。

“我不要求您马上回应,我可以给您时间考虑,您也可以再问问其他出版商,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帮一个华夏的年轻女孩出版书籍。但我想除非您愿意千里迢迢去美国,否则在租界,您找不到第二个像我一样看重您的人了。我知道华夏人看重缘分,你我之间就是缘分,我要在异国他乡寻找一位优秀的作者,而你在华夏却要寻找外国的出版商,没有比这更好的缘分了。”

☆、第96章

布兰妮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与她分别后,她的话语和身影在雪兰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或许是我最好的选择了,雪兰心想。

“刘同学……”

雪兰觉得头顶上的阳光被一片阴影挡住了,抬头一看才发现,王程彦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边。

正是中午,她拿着一本书在花坛旁看,其实根本没有在看书,而是在胡思乱想。

王程彦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服,学校的年轻男老师都爱穿中山装,他自从当了老师后就不再穿那些骚包的西装了,而是买了一些长衫和中山服。

“你在看什么书?”他很自然地在雪兰身边坐下,感觉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呃……”雪兰看了看膝盖上的英文书说,“《海伦堡的女人》。”

“好厉害,原来你在看英文原书。”王程彦赞叹道。

雪兰突然觉得脸颊有些热,因为他突然坐在自己身边,而且坐得很靠近。

这可是在校园里啊,雪兰担忧地看着他。

他就像所有大学校园里刚出来的男孩子一样,有着白皙的肌肤,下巴上刮得干干净净,样子干净俊俏,有时候还会像个小姑娘一样脸红。

“那个……”他忽然吞咽了口唾沫,仿佛很局促一样,放在膝盖上的手松开又握紧。“那个……你……你上次说想跟我去看电影,我觉得其实也可以……”

雪兰眯起眼睛看他,发现他已经脸红的快冒热气了,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她一眼。

真的很像一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啊。

雪兰忽然有种跟他性别调转了的感觉。

女:来吧。男:多不好意思,不嘛。女:那算了。男:别算了呀,其实也可以的。

“你不是老师嘛,怎么能跟女学生一块出去看电影呢?”雪兰逗他说,“我看还是算了吧。”

王程彦急了,转头一看,却看到了笑盈盈的脸庞,于是脸更红了,他低下头,一语不发。

过了一会儿,雪兰喷笑出来,对他说:“所以咱们还是不要看电影了,去别处逛逛吧。”

“好。”他立即抬头,满面喜悦。

“那咱们去哪里呢?”雪兰偏偏头问,“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王程彦却因为女孩的忽然靠近闻到了一股甜蜜的香气,不是花坛里甜蜜的花香,而是另一种让人忽然脸红心跳的女人的味道,他心想,我只想跟你在一起啊,去哪里都随便,嘴上却说:“你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雪兰想了想说:“我喜欢图书馆。”

王程彦马上说:“我也喜欢图书馆。”

做完了这些约定,王程彦站起来,心里砰砰乱跳,甚至有些目眩,偷偷跟自己的女学生约会实在有些背德,这个认知让他呼吸不畅,甚至有些难以面对。可自从上次回绝了她,他就一直辗转反侧,都好几天没睡好觉了,今天才鼓起勇气跟她说话。能够实现跟她的约会,这让他大大的松了口气,甚至心情都轻松了不少,他笑着跟她说起,从刚才就一直萦绕在自己心头的事情。

“你身上很香,很好闻。”王程彦说完这些话,就像背后有追兵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没有看到身后的姑娘皱了皱眉,做了几个很不雅观的动作,比如抬起胳膊闻闻腋下什么的。

没有啊,咱又不涂脂抹粉,身上哪儿来的香味?这位少爷的嗅觉是不是有点诡异。

然后雪兰从花坛的石岩上站起来,准备回教室。

她坐下时在上面铺了一张白纸,起身时却发现白纸被大姨妈染红了一角。

雪兰头疼地把纸收好,然后诅咒这个没有小面包的时代,幸而校服都是黑裙子。

就在第二天,雪兰跟布兰妮见面,并签订了合约。

她对雪兰说:“我知道你想用你的华夏名字,但用这个名字是无法吸引读者的,你必须起一个笔名,玛格丽特就很好,我们是妇女报刊,这样的名字很美丽,很优雅,像是一位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名字。”

布兰妮承诺雪兰,在这个故事集结成书的时候,她会在书里专门介绍作者的背景。雪兰倒也不必担心她是在蒙骗她,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

雪兰还听从她的建议,更改了《冰冷的人》的标题。

“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布兰妮说,“我们是女性刊物,这个名字太‘冰冷’,也许等以后,你成为流行作家以后,就可以随便为你的作品取名字了,因为无论如何总有读者买账,甚至说,他们不是在买书,而是在买你的名字。但现在不行,即使你在华夏已经大名鼎鼎,但在英文读物的读者圈里,你还默默无闻。没有任何作家能轻易一炮成名,大家都是从默默无闻开始的。”

最后,经过几番讨论,《冰冷的人》改名为《吸血鬼的情人》。

这是个很庸俗的名字,但不可否认这个名字能吸引大批年轻少女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

协议约定,雪兰必须每星期交付两篇稿子。这个约定雪兰基本能够完成,但也有些怀念在家里不用上学的日子,因为她的时间非常紧迫,紧迫到她甚至在跟王少爷的第一次约会时带着稿纸到图书馆。

王程彦其实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表现的太糟糕了,她问想去哪里的时候,他都说了些什么呀?

难道不是应该主动提议去高档的地方消费消费吗?图书馆……

王少爷自从脱离约会达成的梦幻后,就忧郁地撑着额头,为自己一点也不风流潇洒的举动深深后悔。

虽然他一直都梦想找个女孩子谈恋爱,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男人堆里混,中学是和尚学校,大学跟和尚学校差不多,找个工作,同事都是男人,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在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之前,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会紧张地不会说话,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风流倜傥呢……

没有关系,我会挽回自己的形象,他立下了雄心壮志,然后找出小本本,设计了一套约会方案,比如在图书馆见面后,就带她去地点一、二、三、四、五,然后送她回家。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姑娘带着作业来约会该怎么破!

没有错,她带来了一堆书和作业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写写写了……

可怜王少爷一身风骚的昂贵西装,还带着金表等土豪的装备,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当初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执意留在沪市,所以根本没带多少现金在身上,自然也摆不了少爷的谱,但作为一个男人,坚决不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丢脸。所以他宁可下个月啃咸菜,也把身边大部分现金拿出来,准备摆一下阔的,谁知……

姑娘抬头问他:“你不喜欢图书馆吗?要不……你先回家?”

王少爷欲哭无泪,他当初为什么一时脑抽答应来图书馆,看了看姑娘面前一堆的作业本,于是含泪摇头:“图书馆好,我喜欢图书馆。”

于是百无聊赖的他去找了本数学书,看了一会儿,他又从雪兰那里拿了纸和笔。

不久之后,两人相对无言,都全神贯注,奋笔疾书,连午饭都是糊弄完事。

等这天约会结束的时候,雪兰完成了作业加两篇稿子,王程彦的论文又有了新的论题,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颇有成就感。

只是……王少爷对自己有点失望。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时已经傍晚了,他决定抓紧最后一个机会:“我请你去饭,我知道一个好餐厅。”

“我跟我妈说会回家吃晚饭。”雪兰说。

“啊……”这一声叹息中的失落真是想忽略都难啊。

雪兰挠了挠头,心想自己真糟糕啊,跟人家约会居然只忙自己的事情,他大概会觉得她很无聊吧。

“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第97章

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神秘。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的打破了这种传统,因为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有思想,他会爱上人类。而且她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的国家、社会系统、人物习俗、信仰婚嫁、能力招数等等。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魔法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躲着人类,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化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上,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真实可信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要有历史,要有国家,要有自己的尊卑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的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许多西方关于吸血鬼的恐怖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

最后,她完整的设定了吸血鬼们的世界,这将是一个首创,也许后世提到吸血鬼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会参照她在《吸血鬼情人》里的设定了。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起源于神话时代。

人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曾是一位神明,却因为犯下了过错而受到天谴,从此他不见日光,以鲜血为食,阳光会使他化成灰烬,而鲜血使他充满力量。

吸血鬼是冰冷的尸体,也是残酷的野兽,他们被鲜血吸引,饥饿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哪怕最爱的女人就站在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撕开她的喉咙,痛饮鲜血。等理智回复后,看到自己犯下无数罪孽,甚至杀害了自己的亲人和爱人,他将痛不欲生,这便是神明给他的惩罚。

吸血鬼是神明的后代,所以他们拥有人类没有的力量,他们力大无穷,速度极快,可以聆听人类的心声。拥有冗长寿命的强大吸血鬼甚至可以控制某个人类,改变他的记忆。

于是吸血鬼便认为他们比人类更高级,人类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家禽,就像鸡和猪一样,是他们的食物。于是他们在夜晚大肆捕猎人类,直到人类发现了他们的弱点,他们害怕阳光,害怕银,金属银会使他们失去力量,长时间接触甚至可以杀死他们。

于是人们联合起来,跟吸血鬼对抗了。他们制作银十字架,让所有人佩戴,用银制作箭头和盔甲,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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