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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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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常欢打了电话过来,问我准备好了没有,我说还没,因为想不出该穿哪一件衣服。他说就穿粉色的衣服吧,配上黑色的羊毛大衣,系一条或红色的亚麻披肩就会很好,我问他黑色会不会太老气,他说反正都是丑媳妇了,再怎么打扮也漂亮不起来,再说我妈喜欢粉色和红色,你信我的准没错。 
两个钟头后,我按照常欢的建议,穿着粉色的毛衫黑色的羊毛大衣围着火红色的披肩出现在机场,经过25分钟的等待,终于看到一对穿着休闲唐装的中年夫妇走出了关口,并向我们走了过来。 
常欢的爸爸说想好好看看泰城,所以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就像个顺从的小猫一样陪着他的妈妈坐在了后面,她一直在跟我聊天,还问了几个“你父母最近身体如何”、“常欢是否经常出去喝酒,最近有没有感冒”一类的问题。 
而我一直在温言软语地回答着她,说“我父母身体安好,蒙您记挂”、“常欢最近很听话,没有出去喝酒,也没有感冒,您放心吧。” 
“小爱真是知书达理,常欢,你以后要好好对疼她,知道么?”她一边朝正在开车的儿子命令着,一边轻轻握住了我的手。那是一双近乎完美的手,虽然她本人年过半百,可光看手却像是一个少女,十指尖尖,无名指上套着一个黄金镶嵌的老式婚戒,火红的石榴石愈发把他的手映衬得细腻白皙,像是被捂热了的玉雕。 
“您放心,我的媳妇我不疼,谁疼?”常欢话一出口,我的脸马上羞得滚烫,天知道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容易就害臊。 
“好啦,仔细开你的车吧,有什么豪言壮语回到家里再说,小爱又不会跑掉,不用现在就表决心。”她笑了笑说。 
终于回到了他家,我先泡了一壶黄山毛峰,这是我爸爸的最爱,不知道他父母会不会喜欢。茶盘和茶杯茶壶都是常欢从景德镇买回来的,白色的瓷杯配上淡淡的绿茶,看起来蛮漂亮。 
他们并不急于喝茶,而是到每个房间看了看,然后又坐回客厅里的沙发上。他爸爸端起茶杯嗅了嗅,然后问我,“是你选的茶叶么?”我回答说是的。他又说“黄山毛峰喝起来很舒服,不像君山银针香得那么霸道,你很会选嘛,要是在旧社会,说不定还能当个茶博士咧。”我说是我爸爸喜欢喝这种茶,就买了些带到这边,也不知道和不和你们的口味,你们喜欢就好。他妈妈说“你伯伯在北京也是只喝这种茶,这次还带了一些给你父亲,说是要当作见面礼呢。”她又自然而然地抓起了我的手轻轻握着,“你这个孩子哪里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我和你伯伯都不是外人,跟我们不用这么拘谨,以后你就会知道,我这个婆婆并不讨厌,跟电视和小说里的那些怪老太婆不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从认识常欢到现在,我只见过他们几次,除了他们的生日就是我订婚的那一次,严格说来,我跟他们还不算熟悉。但是今天,她这句小玩笑终于拉近了我和他们的距离,她保养得当的脸上笑意盈然,身上散发着温热的淡淡的香味,这种感觉简直跟我妈妈一模一样。 
她笑着给我讲起了一些常欢小时候的事情:“你别看他个头这么大,小的时候绝对是个爱哭鬼,每次去姥姥家玩,那几个孩子总是喜欢欺负他,他总是哭着问我们怎么才能让警察帮着收拾那几个小朋友,我和你伯伯就告诉他长大了当律师,谁欺负你你就跟他打官司告状,如果你赢了,警察自然会帮你收拾他们,所以他从4岁就发誓要当一个律师,没想到最后还真的成功了。”   
第三十一章 家宴(2)   
此时我才搞清楚了,为什么每次我爸爸讲起我的陈年旧事,他都会听得那么起劲,原来听别人的糗事是这么有趣的事情。 
我满脸坏笑地看着常欢,他假装若无其事地喝着茶水,可我知道他现在的心情跟我当初一样,大概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阿姨,常欢小的时候真有那么多故事么,他从来都不给我讲,您多讲一些给我好不好,我很想多了解他一点呢。” 
“当然有啊,他还喜欢穿裙子呢,”她转头问常欢的爸爸,“远征,穿裙子照相那年常欢几岁了?” 
“五岁,”他爸爸接过话来对我讲,“那天我刚刚买了台海鸥相机,想给家里的几个孩子照相,结果轮到他的时候,非要穿上表姐的裙子照,说那样才好看,我不许他穿,他就哭了起来,最后还是穿着裙子照了一张。” 
“爸,你跟他说这些干什么,这不是损毁我的形象么,以后我还怎么振夫纲!”他尴尬地笑着,跟父亲抗议。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想着振夫纲”,他的妈妈打断了他,之后又转向我,“这个臭小子如果欺负你,你就打电话给我们,我会把他小时候那些丢人的事情统统讲给你听,保证他束手就擒举手投降。”她俨然把我当成了儿媳妇,连说话的时候都带着“自己人”的亲切感。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我爸爸妈妈在家准备好了晚餐为你们接风洗尘,我们一起过去吧。”我开口征求他们的意见。 
“你父母太客气了,不过这顿饭我们要吃的,上次你们订婚的那天,所有人都那么忙,都没来得及好好聊聊,今天总算有机会好好叙叙旧了。”她愉快地站起身来对丈夫说,“那我们走吧,别让亲家久等。” 
我们再一次上了车,不过这一次换成了我坐在常欢身边。我们一路有说有笑地驶向我家,我陶醉于这种浓厚的家庭氛围中,并暗自庆幸,自己拥有了这样一对开朗可爱的公婆。从古至今,文学作品上总是不遗余力地渲染着婆媳之间的种种不合:从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到陆游的爱妻唐婉,再从六月飞雪的窦娥到吃糠咽菜的赵五娘,仿佛婆婆天生就是恶人,而儿媳妇天生就是被欺负的材料。不过从今天的事情看来,事有例外,我这位准婆婆似乎很和蔼,准公公也很开朗,至少一点都不古怪。 
晚上的家宴简单隆重,妈妈烧了一桌子拿手好菜,两位爸爸又像订婚我们订婚之前的那个晚上一样把酒畅谈,而两位妈妈又凑到了一起,她们似乎很擅制定具体方案,不出两个钟头,就决定了:我跟常欢的婚礼在今年秋天的时候举行,他们还要搞点新派,说是要搞草地婚礼,有教堂有草坪,亲朋好友自助用餐,又方便又卫生。至于蜜月,他们建议去欧洲玩一圈,“反正一辈子就这一次蜜月,多去几个好玩的地方才不至于委屈了小爱。”这是常欢妈妈的原话。 
而我和常欢一直在傻傻地笑着,就像订婚之前一样。家长们似乎乐得决定一切细节,我们不用自己费心,还能进一份孝心,何乐而不为。 
“你发现了没,关于我们俩结婚的事,最兴奋的好像是他们。”在我洗水果的时候,他也跟进了厨房,还站在我身边,并一如既往没有伸手帮忙的意思。 
“大概当父母的都是这样吧?我表姐出嫁之前,姑姑和姑父也是这样兴奋着的,可是等表姐出嫁那天,他们好像又反悔了,行礼的时候,老两口哭得像湿抹布一样。” 
“我估计咱爸咱妈不会哭得那么伤心,谁让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婿。”他飘飘然地说着。 
我转头看着对他说“少臭美吧你”,随后又拿了一个洗好的草莓塞到他嘴里,“赶快塞上你的嘴,免得再说些笑死人的大话。” 
一阵女人的笑声突然从我们背后传来,我扭回头看一看,原来是两位妈妈。 
“妈,”常欢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过来了?” 
“要是不过来,还看不到你门两个打情骂俏呢,”他妈妈对我妈妈说,“我们回去吧,免得被当作电灯泡。” 
“对,就算他们肯当众表演,我的牙齿还受不了呢,会酸掉的。”我妈妈也笑着凑热闹。 
“哎呀,你们!”我羞得满脸通红,又恶狠狠地看了常欢一眼,“都怪你这个坏蛋!” 
“对,都怪我这个坏蛋。”他像个美国佬一样耸了耸肩,对妈妈们说,“我老婆害羞了,妈妈们高抬贵手别再笑话我们了,要不然最倒霉的那个一定是我。” 
妈妈们笑着走出了厨房,常欢把水果端了出去。我捂着脸蛋坐在椅子上发呆,原来传说中的“天伦之乐”就是这样,怪不得那么多人都选择了结婚生子,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跟这种朴实浓厚的幸福比起来,什么野心,什么激情,仿佛都变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就像是“无招胜有招”,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1)   
我和常欢终于要结婚了。经双方父母商定,婚礼定在9月9号,是个星期六,亲朋好友都有空,而且那时候不冷不热,我可以穿上最漂亮的婚纱。 
日期确定以后,忙不完的事情就接踵而至,订酒席,挑婚纱,还有他的房子,也要简单整理一下。高个子的赵小帅自告奋勇要充当新郎的义务保镖,刘亚菲强烈要求伴娘,说每次参加婚礼都是当主持人,说来说去都腻了,这回换成最要好的朋友发昏出嫁,她说什么也要当一次女二号,给多少钱都不换,谁也不用骗她。 
我说没问题。 
其实这也是我的愿望。我一直渴望着一个有教堂有草坪的婚礼,能够在好朋友的簇拥下走进神坛,在然后庄重而肯定地说出“我愿意”,就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新娘一样。 
至于洛可可,她的留学申请已经被批复,我结婚的那天她应该已经去了澳大利亚。不过她答应送一套最漂亮的婚纱给我,让我先别着急去外面订,我说好的,谢谢。 
常欢的父母回了北京,他们打算把长安街边的旧房子卖掉,再把东四环的那套新房子租出去,然后回到泰城,落叶归根,跟我们共享天伦。 
而我们,作为男女主角的我们,则一直在努力做好一件事:相爱。他的房子正在重铺地板,所以他干脆搬到了我家。每天早上,我们在闹钟的铃声中双双醒来,然后拥抱亲吻,随后他会去冲个凉,而我则跟妈妈一起在厨房中转来转去,学做各种精致美味的早餐,例如皮蛋瘦肉粥,例如杏仁瓜条。 
他在上班之前一定会亲我一下,而下班回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再次拥抱我,之间我们会打无数个电话,发无数条短信,就像刚刚恋爱的高中生那样如胶似漆,不可分割。我们经过了太多的倔强与猜疑,又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才终于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急于把从前三年没说完的情话说完,把三年间欠下的一切填补得满满登登,我们相爱了,终于相爱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阳光暖暖的上午,我打电话问他晚上想吃什么,他想了想,说吃紫菜饱饭吧,很久没吃过了,怪想的。我说好的,等写完稿子我就去买材料,晚上记得早点回来。我们很响地互相亲了一下,然后我才和上电话,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稿子写得很顺手,不到一个钟头就全部搞定。我问妈妈说要不要一起去北塔大街转转,顺便买些晚饭必需的材料回来,她说你自己去好了,新打的毛衣还剩半个袖子就能完工,她决定在今天一气呵成。我说那好吧,我自己出去好了,等下如果想起要买什么,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我带着小小的手包,坐出租车去了北塔大街。买了一大堆东西以后,我突然觉得很累,想找个地方歇一下,于是就走进了肯德基。大概是周五的关系,这里挤满了人,我在一个男人的对面坐了下来,他并没有点什么东西,桌面上空空的,可能也是走累了想歇歇,或者是在等人。 
等他转过头来的时候,我们夸张地瞪着对方看了老半天,直到他首先伸出右手,“好久不见了,叶心爱小姐。”是与我在北京一夜风流,然后又在圣诞晚宴上偶遇过的张美德。 
我也伸出了右手,不过却略微有些尴尬。尽管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可是每次一看到这个人,我还是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想着该如何找个好一点的借口离开。 
“我得走了,跟朋友约好了在对面的餐馆碰面。”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准备起身告辞。 
我心怀感激地看着他,又缓缓地站起身来,我想目送他离开,毕竟他用一句善意的谎言成全了我的体面。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一切都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等我睁开双眼,发现外面已经是清晨。另一张床空着,常欢坐在床边睡着了。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而我的左手上挂着一瓶大大的点滴,看样子是新换上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是第一人民医院,从前出车祸的时候就住在这,我认得病房外面那棵大槐树。 
尽管我尽量保持不动,可他还是很快醒了,那张胡子拉碴的脸看起来有些憔悴,平时万种风情的桃花眼也布满了血丝,显然是一夜没睡。 
“醒了?”他向我笑了笑。 
“恩。” 
“我怎么了?” 
“晕倒了,幸好你那位姓张的朋友当时在场,他叫的救护车,还把你送进医院,后来又通知的我们。” 
我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了之前的事情,想起了张美德,他说要告辞,再然后我就不记得了。 
“他人呢?” 
“走了,他着急回北京,说祝你早日康复。” 
“我睡了很久么?” 
“恩,两天了。” 
“我爸妈呢?” 
“昨天晚上回去了,估计下午会过来。” 
“我生的什么病?” 
“严重贫血外加低血压,要好好修养。” 
“老天!”我惊呼了一句。我真想不到自己的血压居然如此之低,更想不到贫血就会让人昏迷两天,看来回家以后要猛吃红枣猛吃红糖,否则动辄就晕了,该是多丢人的事情。“我们赶快回家吧,我要吃各种红枣各种阿胶,赶快把自己喂得肥肥胖胖的,保证再也不会晕倒了。”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2)   
“多住几天吧,反正你有医疗保险,修养好了再出院,好么?”他离谱地对我说,仿佛住院是一件多么轻松多么愉快的事情。 
“什么?住院?”就算这里的院长是他同学的爸爸,恐怕也不会这么小题大做,居然建议一个贫血患者住院,“我想回家,我讨厌医院,刚醒过来就在这个鬼地方,现在又是在这。”从有记忆以来,我印象中的第一个场景就是医院,素白色的墙壁,素白色的床单,外加比素白色更加严肃的医生的脸。” 
“反正你听话,老老实实呆在这里,乖乖的,像个好孩子那样。”他柔声哄着我,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的坚持让我产生了怀疑,我现在的状况虽然不算很好,但也绝对不到“非住院不可”的地步,难道就像电视里演得那样,我患上了不治之症,他们都在瞒着我? 
“常欢,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我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盯着他的眼睛问。 
“尽鬼扯!”他装出生气的样子,“你就是喜欢瞎想,是不是韩剧看多了?你的确病得不轻,是‘胡思乱想症’,不用医生诊断,我都能看出来。” 
尽管他巧舌如簧,可我心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大,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的状况,百分摆不是贫血或者低血压这么简单,常欢有事情瞒着我,而且可能是天大的事情。我急于知道这个真相,因为就算是死,我也想死个明白。 
我把右手从他的手中抽了出来,一把抓住了输液器,“你要是不说清楚,我就把点滴扯下来,反正都快死了,用什么药都是浪费。”我很坚决地看着他,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他飞快站起身扑到床上想抓回我的手,可我的动作更快些,一把扯下了针头,连着医用胶布也一齐扯了下来,左手的静脉上迅速渗出了一滴血。 
“你到底在想什么?!”他几乎是吼叫着跑到了床的另一侧,抓起我的左手,把被我撕开的胶布贴了回去,“我去找护士,你乖乖躺着别动。” 
“你知道我不可能束手就擒,如果你再不讲,我就拒绝任何治疗,我说到做到。”我的语气开始冰冷,从事情的发展来看,一切和我预想的并无二致,否则他绝不可能抵死不说。 
“你真想知道?”他被我打败了,声音一下子沙哑了许多。 
“恩,无论什么结果,都要告诉我。” 
“你保证不许哭。” 
“我保证。”面对死亡,我虽然无法从容,但至少能保持镇定,从三年前苏醒过来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就是拣来的,如果上帝现在想拿回他额外恩赐的东西,我即便万分不舍,却也无话可说。 
“小爱,我们有了一个小孩”他顿了顿,“然后,又失去了。” 
“是我摔的那一下,把它摔没了?”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而他痛苦的表情等于告诉了我:是的。 
“对不起,”我的眼泪几乎是喷涌出了眼眶,“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痛恨自己的低血压,痛恨自己这副糟糕的身体,痛恨自己的粗心,前几天还以为自己来了月经,那可能就是怀孕早期的流血现象,我却丝毫没有重视。上帝赐给了我一个天使,可我却稀里糊涂地把它摔没了。 
“说好了不哭,怎么还是哭了。”他轻轻搂住了我,“这不能怪你,如果那天我没说想吃紫菜包饭的话,你就不会出门,也许就不会摔倒,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小爱,我对不起你。” 
我们像是连体的根雕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的眼泪打湿了他的肩膀,他的声音略略在颤抖,可无论我们如何悲伤,却终究没办法改变一个现实:我们的小孩没有了,它还来不及看看这个美妙的世界就与我们擦肩而过了。我和常欢,这一对后知后觉的父母,除了悲伤,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过了很久,他才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说,“等一下我去叫护士来,你还有几大瓶没打完,这样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出院,更别提再要一个宝宝了。等下不准再拔针头了,知道么?”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就像电视剧里经常说的那样:我们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老天一定会再送一个宝宝给我们。 
除了相信这句,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第三十三章 真相   
我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个礼拜,常欢的同学李医生依旧是我的主治医生。他声称自告奋勇申请调到妇产科,而我是他新科室生涯的第一位患者。早就听说第一人民医院的脑科是全泰城最棒的,别的医生挖空了心思都进不去,也不知道李医生的院长老爸是怎么想的,居然同意儿子调到妇产科,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在李医生的督促下,我每天都像实验室里的老鼠一样吃下无数药片,打无数的点滴,可我的状况似乎并没有很快好转起来,要不是常欢以人格向我担保李大勇医生的医德和医术,我百分百会怀疑它是个庸医。我依旧会头晕眼花,一天深夜,我的身体突然毫无预兆地抽搐了起来。过了好一会才逐渐恢复,幸好妈妈正在另一张床上睡着了,否则一定吓坏了她。 
我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李医生和常欢。他们都太喜欢小题大做,这一个星期里,我不仅做了无数次常规非常规检查,甚至还做过了脑CT,再让他们知道我又出了状况,搞不好会押着我去抽骨髓化验,我可不想以身试法。 
星期二上午,常欢打电话说等下会过来陪我,我对他说不要总往医院跑,毕竟上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对我讲:“工作永远做不完,老婆却只有一个。”我甜蜜地笑了笑,没有再坚持。实际上,我是那么那么地想见到他,就像古书里说的那样,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今天的点滴结束得稍微早一点,我催促妈妈早点回家休息,她是那么的疲惫,眼睛总是红红的,像是偷偷哭了许多次一样,我知道一切都是因为母爱,看着我的手被扎成了筛子,我相信她宁可被扎的是自己。“等一会常欢就来了,你放心回家吧”,我几次三番这样说,她才终于肯提前离开。 
我跑到盥洗室飞快地洗漱干净,又擦上了香喷喷的柔肤水和面霜。等下常欢就来了,我可不想让他看见我蓬头垢面的样子。李大勇吹嘘自己藏了好多花花绿绿的杂志,我准备借两本过来看看,否则常欢走了以后,我又该无聊的发慌了。想到这里,我披上外套朝他的办公室跑了过去,院长的儿子就是不一样,明明调去了妇产科,还能继续留在脑外科办公,还是3年前的那一间,我从前就认得,现在更是轻车熟路。 
刚刚跑到楼梯口,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常欢。我接起来却听到他跟别人在说话,声音听起来很远,大概是不小心按下了重播键。自从换了这款平板电话以后,他总是忘记锁键盘,类似今天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几次,我总是提醒他,可他总当成耳边风,这个固执的家伙。我恶作剧一样竖起耳朵偷听他的秘密,如果这家伙敢趁我生病的时候勾搭别的女人,我就跟他没完。 
走廊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小声争辩着什么,他们还算有教养,知道医院里不能大声喧哗,所以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窃听计划。 
“大勇,”常欢说,“非要手术么?你让我怎么跟他说?” 
看来常欢正在李大勇的办公室,就是10米开外的那扇门里面,他们又在召开慕尼黑会议,准备拿我开刀,我这回要坚决反对,反对任何形式的小题大做,我受够了当小白老鼠的日子。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大门口,手里的电话却没挂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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