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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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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爱,今天可不可以收留我?”她终于疯够了,重新躲到伞下,眨着眼睛问我。 
“我讨厌落汤鸡。”我假装生气。 
“我会洗干净擦干净,我乖。”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神情,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正好一辆出租车很识趣地停了下来,我们赶忙钻了进去。 
“失恋的人最大”,台湾肥皂剧里说得真不假。   
第十二章 礼物(1)   
这并不是个令人振奋的夏天,孟夏时分开始连绵的阴雨弥漫在视线可及的一切角落,没有太阳镜,没有防晒霜,这简直让我沮丧透顶。 
然而就在我绝望地认为这场雨要永无止境地滂沱下去的时候,秋天来了,天晴了。阳光快乐地照耀在楼群和街巷之间,地上明亮的小水洼在一点点变浅,楼房的颜色也在一点点变淡,空气中的霉味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干燥与清香。整个泰城的表情突然变得鲜活起来,那种明媚甚至一鼓作气地卷走了数日来积压在人们眉宇间的忧郁和伤感,这个城市终于从一片阴霾中复活了。 
明天是刘亚菲的生日,“24孝”为她准备了一个派对,而我和常欢自然在被邀请之列。今天常欢居然一反常态要开车送我去买礼物,但拒绝全程陪同。即便如此,仍是让我惊讶万分,因为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不喜欢逛街,他认为那是浪费生命,而比起浪费生命,他宁愿付款结账。我无意强迫他更改这一习惯,不仅因为没立场,更因为没必要。 
停好车以后,我向左走他向右走——左边是新世界百货,右边是真锅咖啡。“买完过来找我。”他说,“哦,知道了。”我说。 
商场内并不算拥挤,这让我如获大赦。我直奔思彼垂银专柜,因为刘亚菲酷爱这家的饰品。刚刚站定,我的目光就飞快地落在一条夸张的项链上,“这条项链,麻烦您帮忙包起来。” 
从挑选到付款提货离开,一切都在5分钟之内完成了。专柜小姐被我搞得不知所以然,而我自己却非常满意,不,应该说是满意透顶。 
其实我并不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喜欢逛街,但却一直强迫自己爱好上这种劳民伤财的户外运动。刘亚菲说过,逛街是女人的天职,不爱逛街的女人荷尔蒙分泌一定不正常。我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观点,却终究无法举例反驳——因为不仅刘亚菲、洛可可,甚至我年过半百的妈妈也是一样热衷于购物,仿佛商场的东西与她们有仇,让她们不买不快。而作为一个雌性激素指标正常的女性,我必须盲从于大多数女人的美学,就算无法彻底盲从,也要做做样子,比如刚刚这次。 
下楼的时候,在我身后的两个女孩一直小声地研究着什么,最后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干脆问问别人吧,我真想不出来了。”而另一个似乎有些腼腆“问谁呢,我不喜欢她们的推销方式。”第一个女孩子又说“当然是问陌生人,鬼才相信专柜小姐的话。” 
到一楼了,我刚要快步离开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就回头看了看,是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穿着做工精细的制服,手里拿着大得出奇的棒棒糖。应该是某个私立高中的学生。 
“姐姐,”其中一个说,“能不能请教您一个问题?” 
她那句软软的“姐姐”让我很受用,我笑着说,“没问题,你说吧。” 
这两个女孩子果然还是学生,其中一个刚刚恋爱,准备送一份礼物给男朋友,可没想好该送什么,女伴给了一箩筐的建议,她依旧在摇头,所以准备找个陌生的“过来人”问问,借鉴一下别人都送过什么给初恋情人。 
但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至少对于我来说很难。我连初恋男友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哪里还知道第一份礼物究竟是什么?可面对两个小姑娘渴望的眼神,又不好实话实说,我飞快地回忆着,送给常欢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但依旧是一片空白,好像除了订婚仪式上的那块手表,我好像没买过什么给他。 
我不经意看到了不远处的派克专柜,随即计上心头,我说我送给初恋情人的第一份礼物是一支钢笔,不知道她们是否真正认可了我的建议,总之两个人说过 “谢谢姐姐”之后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我一脸愉快地走到大门口,可突然又停住了。 
也许我该选件小礼物送给常欢,就当答谢他今天义务充当司机的情分。 
想到这里,我重新走回了商场,并且像个酷爱逛街的女人一般仔细地在各个专柜前转来转去。从Esprit的T恤看到袋鼠的手包,最后我终于在Dior的专柜前停住。他和我一样,都只用这一品牌的香水,那索性就送他一大瓶吧,反正我喜欢这味道,离开它我简直无法安眠。 
我对专柜小姐说:“麻烦给我一瓶华氏,要100毫升的。” 
“您自己用么?”小姐笑得很殷勤。 
“不是,送人的。” 
“男朋友?” 
“……对。” 
“这款香水味道很经典,您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的,麻烦您到款台付款。” 
小姐很麻利地开好了单据,我再次飞快地付款。 
“我买了礼物给你,等下你要请我吃鸡翅膀。”在交款的空当,我拿出手机,飞快地发送了一条消息给常欢。我饿了,我要去隔壁找他,然后把香水送给他,之后再拉着他去吃必胜客的鸡翅膀和奶茶,我想念死那股味道了,当然,要他请客。 
“行,你快点吧。”他很快回复了我。我看了看手表,11点了,原来我这一逛居然逛了两个钟头。 
我拿着精致的购物袋匆匆前行,边走边算计着必胜客的鸡翅膀,就这样微笑着穿越了干净的步行街,很快就到了真锅咖啡。 
我看到他了,不,应该是看到“他们”了。他对面还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   
第十二章 礼物(2)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她静静地倾听着,这画面生动而和谐,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竟有些看呆了。 
我尴尬地站在门口,思忖着自己究竟该不该走过去,以及一旦走过去了,是该先同常欢讲话还是先跟那女人讲。 
我思考再三,终于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喂”,我说“我到了,可看不见你。” 
“等会,”他在电话里说,“我站起来你就看见了。”随后他真的站了起来,并很快发现了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而那个女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容很温柔。 
“你怎么那么笨,走到门口了还说找不到”,他拉着我坐在他身边,说“临走之前认识一下,这位是美女作家徐小妤,我高中同学;这是叶心爱,我家里的那个。对了,你的买什么给我啊,还得让我请吃鸡翅膀?” 
“你别听他乱讲,我……不是他家里那个。”我本能地对她解释着,随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 
“徐小妤?你就是写《子时花开》的那个徐小妤?”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女人,而她好像被我吓到了,赶忙怯生生地回了句“是我”。 
这个世界真小。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生活圈子真小,小得像小脚老太太笸箩里装的一团烂毛线,随便你牵起哪个线头,都会带动一大串相关者。 
两个月前,我刚刚与一个名为“棠”的男人网恋过,而让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徐小妤居然是常欢的高中同学。 
我飞快地打量着她,哦,这个女人果然跟棠的小说中写的一样,喜欢黑白二色,而且她面前那杯一定是红茶,而不是咖啡。 
“这两个哪个是我的?”他居然翻开了我的购物袋,然后一手抓着一只盒子发问。 
“自己看吧。”我没工夫理他。“我喜欢你的书”,我对小妤说,“尤其是《子时花开》,看得我直想自杀。” 
“啊?”她显然是被我的赞扬弄得不知所措,脸飞快地红了,并向求助一样看着常欢。 
“这个肯定不是我的……有你这么夸人的吗?看把人家吓的。”他放下了那条项链,然后用腾出空的右手摩挲着我的脑袋,像批评小孩子一样,又对小妤说,“你别介意,她喜欢开玩笑,我这就把她带走去吃东西,你继续构思吧,改天电话联系。” 
“别误会,”她轻声解释着,仿佛在自言自语般,“我写《子时花开》的时候的确很绝望,甚至想过写完了就去死,可最终还是没有。” 
“什么?”这回换成常欢目瞪口呆了,他的右手终于离开了我的脑袋,左手却依然紧紧抓着香水瓶,然后铿锵有力地扔出他的口头禅——服了。 
“你女朋友的眼睛很锐利,符合你一贯的美学,该恭喜你的。”她的声音更轻了,到像羽毛落地般缓慢而柔软。 
“她可没你锐利,你没看见她250的时候什么样。” 
“你才250呢!”我本来并不介意他用数字来形容我,可是面对小妤,我却突然在意了。 
“行了,真得走了,她一直嚷嚷饿,再不让她吃鸡翅膀,恐怕就要吃人了。”他揽着我的肩膀跟她道别,她再次笑了笑,那笑容美丽而无辜。 
到了必胜客,我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刚刚那女人的纤细到让我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自己的鼻息都能吹跑了她,多亏常欢起身告辞,否则我大概会缺氧而死。 
“这瓶香水是送我的?”他问。 
“嗯。我跟她长得像吗?”我一只在反复琢磨着棠的那句话,他说我的45度角像极了她,可我并没觉得。 
“不像。”他想都不想就回答,然后接着问,“怎么想起来买礼物给我了?” 
“就当我中邪了。你好好想想,我跟她到底像不像?”我刨根问底。 
“吃饱了再告诉你。”鸡翅膀来了,他用叉子叉了一个给我“不是嚷嚷着饿了么?还不赶快吃!” 
我顺从地接过鸡翅膀啃了起来,食物的香味飞快战胜了我的好奇心,便宜味东西就是好吃,他买的就是比我自己买来吃得舒服。 
“你买的鸡翅膀比我买的好吃,以后每次都是你请吧,我再不自己掏钱吃这个了。”我边吃边说,很是得意。 
“看样子你是准备吃我一辈子了?”他嘴里塞满了皮萨。 
“谁要吃你一辈子,别臭美了。”我就喜欢跟他斗嘴,这样非常有助消化。 
在唇枪舌剑中,我消灭了两份鸡翅膀和若干奶茶。我意犹未尽,可胃实在是装不下了,只能作罢。常欢吃的比我还快,在我吮指回味的时候,他早已结束战斗,并用看难民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并三无不时发出类似“胃口真好”、“食量惊人”一类不咸不淡的感叹。 
我们像是散步般走到停车场,随后他慢慢悠悠地开着车,速度几乎比自行车还慢。我把头扭向窗外,阳光好得出奇,镶满了金色玻璃的K·K大厦像是一个巨大的柱状光源,散发着夺目的光,在它的折射下,仿佛整条大街都跟着明媚温暖了起来。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被晃到眼花。 
我把头转了回来,却看见他在偷笑。 
“干吗笑得这么贼?”我问。 
“收到礼物,心情特爽呗!”他突然加速,像个淘气的小男孩,“去中央大街吃冰淇淋吧,你不是挺喜欢吃的么,我请客。”   
第十二章 礼物(3)   
难道这瓶香水真如某品牌的广告语所说,是“心情加油站”? 
冰淇淋是吧?好的,甜蜜的东西,我喜欢。   
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1)   
凌晨2点,我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了起来,这声音虽然不算大,却足以将我从睡梦中吵醒。我不耐烦地闭着眼睛到处摸索,终于在枕头旁边摸到了声源。 
“您好。”我有气无力地应答着。 
“男人都他妈的犯贱。”是刘亚菲的声音。 
“天!”我一边嘟囔着一边睁开了眼睛,“大半夜的,谁又招惹你了?” 
“24孝,他要我嫁给他,他说我和他同居了两个月,必须对他的感情负责。”她的嗓门比刚才高了八度。 
“那你就踢他的屁股,让他去死。”我的语气中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漫不经心,打发这种死缠烂打的男人,她向来有一套,根本不必一本正经地请教我。 
“我操,”她骂得很难听,“你能不能说点有用的?我真有点头大了。” 
她的烦躁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她想找我求助,我刚刚却没听出来。我坐起身来,并把厚厚的枕头垫在腰后,“跟你开玩笑呢,你说吧,我听着就是。” 
“三句两句说不明白,我得当面跟你说。在家没?” 
“在。” 
“你爸妈呢?” 
“还在康城玩呢。” 
“那赶快开门,我都在门口站半天了。”她说。 
我披上睡衣走到门前,从猫眼里看到了攥着电话一脸不耐烦的她。她身上穿着紧身裙,光着脚,手里拎着一只高跟鞋,狼狈得好像一个准备跑路的偷渡客。 
我刚把门欠开一条缝,她就怒气冲冲地拽开了门,随后径直冲到饮水机旁边打了一大杯冰水一饮而尽,之后仿佛觉得不过瘾,又接二连三地灌了两大杯下去,方才转身坐到沙发上。 
“你……火大?”我一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喝凉水,直到她坐下了,才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你家有什么能泄愤的东西,统统拿来”她的小手攥着拳头,眼睛在四处寻觅着。 
“没……没有。”我下意识收紧双臂,把怀里的泰迪熊抱得很紧。 
“熊给我。”她命令道。 
“好贵的!上周才买的!”我企图避免破财的厄运。 
“靠!大不了赔你一个!”她抢过我的小熊,先是像掐着杀父仇人的脖子那样掐着它,随后又把它扔到地上用脚一顿狂踩,边踩还边嘟囔着“变态变态!都去死吧!!”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她发疯,加上之前的被拽掉了胳膊的史努比和被顺着窗户扔出去的企鹅公仔,这已经是我第三件遇难的玩具了。我眼巴巴地看着那个棕色的小熊被她踩得嘴歪眼斜,等她踩够本以后,又拎着惨兮兮的它跑到阳台上,打开窗户顺手扔了下去……这套动作一气呵成,野蛮而简练。 
“舒服多啦!”她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回客厅,又坐在沙发上,“哎,别心疼了,以后赔你一个就是。” 
“哦,”我无比眷恋地朝阳台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对她说,“说吧,谁本是这么大,把你气成这样?” 
“我操,真他妈中邪了。”她顿了顿,然后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那个“24孝”也姓肖,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自从上次在洗浴中心“戴套1万,不戴套2万”以后,她就搬到了他的家里。她在小甜甜那丢掉的骄傲统统被24孝加倍补偿了回来,她像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公主,他总是微笑着表示赞同她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没说过“不”。 
两个月的同居生活和谐而充实,他们经常去骑马或者打球,偶尔也会去温泉乡钓钓鱼。她和他都喜欢日本菜,还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这样的生活虽不刺激却安逸舒服,像是走时准确的瑞士古董钟一样,从容平淡,按部就班。 
然而安稳的另一个名字就是“一成不变”。他们的恋爱史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就在刚才,他们又一次去光顾了那家日本菜馆,回家的路上,他第9次跟她讨论起《重庆森林》,他突然感到毛骨悚然。她觉得自己正在朝着家庭妇女的方向大踏步迈进着,而车载CD机中又恰巧放着《花样年华》中的四重奏,仿佛在为她的落寞伴奏。 
她突然号啕大哭,她觉得自己像是被阉割了。她想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不容置疑,一种类似法西斯似的征服,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循规蹈矩毫无新意的生活,尽管对方是一个安稳体贴难得一见的好男人,尽管他永远称她为“宝贝”或“小公主”。他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要分手。他连忙停车,像是面对歌德巴赫猜想一样面对着她的要求。他想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全力去爱了,他努力培养自己去热爱原本最不喜欢的日本菜,看一直都看不明白的王家卫,甚至天天捧着倭寇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认真研读……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不好,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又一次要跟他分手。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对牛弹琴。原本我看他那么可怜,还真有点心软,可谁知道他突然冒出来一句‘同居了两个月,你必须对我的感情负责,你有义务嫁给我’。他以为现在还是旧社会吗?跟谁睡了就要嫁谁,那样我岂不是要嫁一百次了!我不甩他甩谁?”她满脸愤怒地说着,显然回忆都能勾起她的怒火。 
“他只是个略微古板的男人,其实也蛮可怜的。”我有些同情那个24孝,他爱得那么用心,甚至爱得卑微,却依旧无法感动上帝,至少他没感动刘亚菲。   
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2)   
“可怜?可怕才是真的!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下车他就割腕,天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了一把修眉刀!” 
“什么?自杀?”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然后怎么样了?他割腕了么?你又是怎么离开的?” 
“我告诉他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况且拿那么小的刀割腕恐怕也死不了,结果他大叫一声就在自己的手背上画了一道口子,然后一见到血就昏倒了。我打了120,看着他上了救护车才离开。” 
我紧紧抱着枕头,听她讲这段奇遇,仿佛自己亲历了那惊心动魄的一暮般紧张,“那你怎么办,还要回去他那里么,他会不会拿刀逼你嫁给他?” 
“天亮以后再说吧,今天我睡你这,不回去了。” 
“哦。”我回答说。 
刘亚菲拒绝睡客房,她说不习惯一个人,还说要跟我共享一床被子,“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这样的”,她搬出我不记得的旧事,让我想不出任何拒绝的借口。 
我并不是很习惯跟别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因为不熟悉的味道会让我失眠。不过常欢是个例外,我可以很安稳地在他身边熟睡,因为他身上永远有我最熟悉的Dior华氏的味道。 
刘亚菲则酷爱CK,她就差没泡在装满CK的木桶里了,所以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每一个汗腺都有CK的味道,这种味道就算用肥皂洗100次也无法彻底清除。她穿着我的睡衣,热乎乎地躺在我身边,像是一盏温软的香薰炉,综合了体味的香气一波波袭向我的嗅觉神经,我先前浓重的睡意很快就被驱赶得分毫不剩。 
“小爱,你说我是不是太不知足了,其实想想,24孝也算是个好男人,体贴周到,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爱他,我找不出理由,你知道为什么吗?”她突然打开窗头灯,背对着我嘟囔出这么一句。 
还没等我搭腔,她就转过身来,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女人就是喜欢犯贱,太轻而易举就得到的东西永远不值得珍惜,非得是拼尽全力搞得遍体鳞伤还得不到的,才是好的……不用看我,你也一样,贱人。”她翘起嘴角,幽幽地骂着。 
“我从来不想拚尽全力,更没打算让自己遍体鳞伤,无欲则刚。”我不喜欢她刚刚的表情,脸上像是写满了“我看穿你”这四个字,虽然我很清楚她大半是在说自己,并不是在针对我。但我就是想解释一下,不管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她听。 
“你和常欢呢,怎么想的?”她话锋一转,转到了我身上。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其实我真的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包括交往伊始就互相承诺互不干涉的“君子协定”,以及后来双方家长督促下的订婚……车祸让我丢失了“过去”,而理智又提醒我不要过早地设想“未来”,于是我永远只有“现在”。一个只有“现在”的人是不会想那么多的。 
“说良心话,我有的时候很羡慕你,有个不赖的男人跟你搅和在一起,一搅和就是这么多年,其实你不觉得这样挺幸福么?” 
“我从没觉得什么幸福,当然更没觉得不幸,一切都自然而然……就是最正常的不正常,对,就是这样。”我们是未婚夫妇,不仅经常出双入对地出现在一些需要“携伴前往”的场合,而且还有着和谐的性生活。我们从没吵过架,哪怕一次,即使他和那个女人去开房,或者我跟哪个男人出去过夜。 
将近3年的时间里,我们小心翼翼地遵守着一个无形的法则,我们亲密却不无间,相对独立却又心照不宣……这种披着“正常”外衣的“不正常”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习惯了它,甚至不愿意费神去讨论“如果失去会怎样”。 
“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真怀疑你是借尸还魂的妖怪。”她瞪大眼睛仔细打量着我,像是在审视。“为什么把自己弄成现在这样,你究竟想要忘记什么,过去的一切,你真的都不愿意记起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被脑震荡搞的,车祸,谁有办法?” 
“你失忆……算了,这话不该我说,睡觉吧,我困了。”她转身关上了床头灯,鼻息渐渐粗重,她睡着了。 
我却睡不着,不只因为她的香味,还有她的问题。她问我会不会觉得挺幸福,我思来想去,到现在仍然没有答案。 
我拿起手机,用按键书写着短消息:睡着了吗?写好以后,我犹豫再三才按下了“发送”键。而这条短消息的接收人,名叫“常欢”。 
我把电话攥在手里,像是盼着它赶快震动,又像是希望它不要震动。我终于在这种矛盾中恍惚了起来,似睡非睡,半梦半醒。 
我看见常欢,他说香水用光了,想要我陪他去买一瓶。我说有没有什么好处,他说请我吃鸡翅膀,于是我们钻进了他的汽车。马路上空无一人,所以他开得飞快,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我吓得心惊肉跳,几乎喊着让他慢一些慢一些,他转过头看到我的狼狈样子,笑着说我没出息,还伸出右手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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