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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十八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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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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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着意放言三国史

中国人熟悉自己国家演进的历史,普泛度之高,莫过于三国。那都是《三国演义》的功劳。

一部“七分实事,三分虚构”(章学诚语)的明代章回小说,上承唐宋民间说唱,下启当今影视作品,竟然让三国人物、三国故事多向度地深入人心,不仅近乎妇孺皆知,而且遍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多领域。

但《三国演义》毕竟不是史学著述,其间“尊刘贬曹”的意识指向姑且不论,单从精彩文字来看,诸如鞭督邮、斩华雄、借东风、设空城之类,多数也属于要么移花接木、张冠李戴,要么无中生有、笔下生花的艺术虚构,尽可欣赏,当不得真。要解读三国历史,史料依据主要还在史学专籍《三国志》,包括晋人陈寿(233—297)的“志”和宋人裴松之(372—451)的“注”,所谓“陈志裴注”。同时,还需要参酌其他相关史籍,如《后汉书》、《晋书》和《资治通鉴》。

《三国志》成书早于《后汉书》,于《史记》、《汉书》之后,位列“二十四史”之第三。清乾隆四年(1739),定《史记》至《明史》等“二十四史”为正史,给予“私家不得虚增”的尊崇。与官订正史相对,其他的历史记载通称逸史;其中私家编撰的史书,通称野史,又称作稗史。正史与逸史,包含野史(稗史)之间,历来都相互发明,相得益彰,专制皇权的伐断并不能够都阻遏。“陈志裴注”便彰显了这一铁则。陈寿写“志”,即对魏、吴两国官修的《魏书》、《吴书》,以及魏人鱼豢私撰的《魏略》有所参考取用。裴松之作“注”,所引公、私史著书目更多达210余种,除去诠释、评论文字也有150余种,补阙判疑,“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语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由兹可见,不薄逸史爱正史,重视陈“志”兼裴“注”,当成为解读三国历史的必由之路。

那是不是说,“陈志裴注”以及其他相关史籍业已为三国历史盖棺定论,毋庸后人置喙了呢?显然不是。就文字载籍而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并不等同于特定时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原史。原史总是客观存在,即时生灭,不可重复,而一旦转换成为载籍记叙评述,无论怎样迫近于本原形态,总会打上主观烙印,变得生息不已,可以反复演绎。“陈志裴注”以“良史”著称,也是他们那个时代所产生的当代史,超越不了这一法则。其长其短,其得其失,前修时彦已多有指陈,轮不着我来重加月旦。我只想从中引出一个观点,那就是而今而后,后之来者无论谁何,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都可以站在当代视角重新审视三国历史,重新评论三国历史,而不必拘泥既有的表述。这其间,诚然会有正说、戏说之分,真说、伪说之别,但在演绎形态上定会无日或已,难定一尊。你喜欢也行,不喜欢也行,唯独不允许注定了不行。诸如此类,无以名之,姑且笼统称为诠史。

同其他所有纪传体的正史一样,《三国志》以人系事,分别立传。同一事分别见于不同人的传文当中,详略深浅随分而安,常需要交相参阅,抽丝理绪,才能观揽本末原委。陈寿由蜀入魏,写“志”时身为晋臣,述三国史以魏为正统,而又对蜀心有所念,取舍扬抑之间难免时有曲笔。个人经见受到限制,遗漏或偏颇,亦在所不免。裴松之后来超脱,博采群书,于补阙判疑之外还有惩妄论辩,对传存三国史事的确是非同寻常。但其间率略、繁芜之处不少,后人据以读史,也需要小心识别。加上以《三国演义》为代表的文艺作品的影响,自古及今,史学与文学相混,真像与偶像并存,解读三国历史,更须循史求真。这就要求重新审视的时候,要从“陈志裴注”以及相关史籍中,有字处读出无,无字处读出有,有无相生间读出历史奥秘来。而重新评说的关节所在,主要在于正本清源,洗却曹操脸上的白粉,摘掉刘备头顶的光环,替诸葛亮祛除墨泼的妖气,将关云长请下人为的圣坛,让东吴英杰重现雄姿英发,许司马父子共与光影流连。

这样的归纳是否完全切当,我不敢妄断,然而自信有些道理。

摸索出这些道理,经历了少年时期熟读《三国演义》,中年至今又涉足三国历史文化研究的人生旅程。历之既久而情有所钟,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我是四川南充人,《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是我的乡先贤(东汉末年巴西郡安汉县,即现今的四川省南充市),我对先贤由衷仰慕。晋惠帝元康七年(297)陈寿辞世,享年65岁,今年我恰好也活到65岁了,该作点事情寄寓仰慕之情了。于是沉潜用功,重新通读了《三国志》和《资治通鉴》,选读了《后汉书》和《晋书》中部分与三国人物相关的文字,进而将多年摸索出的道理梳理成文,作为个人重新诠释三国历史的思路大纲,循之写出《三国十八扯》。

扯,这里的意思就是评说。《汉语大字典》解释:“谈话,多指漫无边际的谈话。”通常所谓闲扯、瞎扯、乱扯,扯白、扯淡、扯谎之类用场,或多或少含有贬义。但揆诸本原,漫无边际的谈话只是不受樊篱羁缚而已,并不一定都不正经。在我老家四川南充一带的川北民间,以前就把民间说唱称为“十八扯”,相当宽容活泛。我将个人诠史命名《三国十八扯》,就以之为依归,并不打算瞎扯淡(如果有人认为我是瞎扯淡,我会尊重他的批评权,同时也要尊重自己的话语权,一笑了之,不予答辩)。我不屑戏说,又不会趣说,只想不拘陈说,畅抒己意,扯出一些自期可以成立之说。川北民间的“十八扯”并不一定总有十八题或十八段,而我说三国确实选定了十八个话题,不求包罗无遗,只求见从己出,这是与之不一样的。

是不是如此,谁读谁知道。

2006年8月8日于淡水轩

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黄巾起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直接导致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秦、汉大一统格局终被三国鼎立所取代。“苍天”的“死”与“黄天”的“立”,都不是宿命,而是若干偶然聚合成的必然。

历来讲三国历史,都先讲黄巾起义。《三国志》开篇,《魏书·武帝纪》承题便写道:“光和末,黄巾起。拜骑都尉,讨颍川贼。”开宗明义地交代清楚,曹操登上历史舞台,起步就靠参与了镇压黄巾起义。由史学到文学,《三国演义》第一回回目也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并且是从张角、张宝、张梁三兄弟聚众首事,顺势引出了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金兰结拜。与曹、刘一样,后来割据东吴的开启人物孙坚,亦凭征讨黄巾起家。可以说,举凡三国形成之前、形成之初际会风云的弄涛儿们,莫不与黄巾起义存在着牵连关系,否则未必能够出头。假若未曾发生过黄巾起义,中国历史的演变进程上会不会冒出一个三国时期,不妨打个问号。

黄巾起义爆发于东汉灵帝中平元年,时为干支甲子年,公元184年。较之于秦朝末年临危自救,振臂一呼,仓促起事的陈胜、吴广起义,新莽年间啸聚山林,结境以逞,依附刘氏的绿林、赤眉起义,黄巾起义的有组织,有计划,有舆论,明显别开先河,堪称历代农民起义里程碑式的第一次。早在起义前的十余年间,巨鹿(今属黄巾)起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直接导致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秦、汉大一统格局终被三国鼎立所取代。“苍天”的“死”与“黄天”的“立”,都不是宿命,而是若干偶然聚合成的必然。

(河北)人张角便在冀州(今河北及河南北部)传播道教,号称“太平道”。利用这一个宗教组织形式,他分遣弟子“使于四方,以善道化教天下”,同时“符水咒说以疗病”(见《后汉书·皇甫嵩传》)。许多人将他信奉若神,信徒达到数十万,遍及青、徐、幽、冀、兖、豫、荆、扬八州(包括今山东、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浙江等省的广大地区)。张角把各地信徒编为三十六方,大方一万多人,小方六七千人,大小方都设渠帅统领,由他统揽指挥。又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令徒众广为散布,竟至神不知,鬼不觉,连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也让“太平道”徒用白土写上了“甲子”二字。荆州大方马元义还多次往来京师,联络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人作为内应,约定三月三日内外同时举事。但由于弟子唐周叛变泄密,马元义被车裂于洛阳,千余徒众也遭杀害,张角只好决定提前到二月起义。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其弟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诸方一时俱起,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起义军上下都头著黄巾,以作为标志,东汉官方谓之“黄巾贼”或者“蛾贼”。

这其间,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张角提出的口号。毛泽东有一段名言:“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从张角来看,说他当时已经具备自觉的阶段斗争意识,适用这段名言的后一句,无疑过分拔高了。但“苍天”明指东汉政权,“黄天”确喻张角一方,一“死”一“立”的对举之间,已经成为一个以推翻现存政权为终极目标的舆论纲领和革命宣言。若拿先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羽所谓“彼可取而代之”,刘邦所谓“大丈夫当如此也”之类的个人抱负宣泄来作比较,这一舆论纲领和革命宣言显然已经触及古往今来阶级之间生死斗争的根本问题,即政权问题,在中国农民运动史上尚属于破天荒第一次。唯其如此,黄巾起义的勃然而兴,势若燎原,对于东汉统治势力所造成的震慑和冲击,从一开始就超过了四百年前陈胜、吴广起义之对于嬴秦政权,两百年前绿林、赤眉起义之对于新莽政权所造成的震慑和冲击。也唯其如此,原本阶级内部矛盾深沉、争斗残酷的东汉统治势力不同阶层、不同派系迅速纠合拢来,极力镇压威胁他们共同利益的黄巾部众。

仅就舆论造势的策略选择而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天命”内涵,就具备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功效。“天命”说不始于汉,但自从汉代秦兴以降,刘姓汉室最高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们硬将“天命”推向极致。西汉大儒董仲舒所著的《春秋繁露》反复伸言:“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王者必受命而后王。”从西汉后期哀、平年间到东汉时期,汉儒们盛行“谶纬”之学,更附会先秦阴阳家的“五行”学说,用“五德终始”解释王朝更替。

“五德”即“五行”:水、火、木、金、土。“五者流行而更转,顺则相生,递则相克,如是则各各为用,以成其道而已。”(《三命通会》卷一)相生的次序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先前西汉以秦为水德,自己为土德,解释为汉取代秦就是土德克水德。西汉末年改为用相生之说,把短祚的秦去掉不算,以周为木德,自己为火德,解释为继周灭秦就是木德生火德。张角提出的口号没有直接套用“五德”相生或者相克,而是混用了“五行”(水、火、木、金、土)与“五色”(青、赤、黄、白、黑)以及“五帝”(东方苍帝、南方赤帝、中央黄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之间的交错对应关系,暗取“水生木”的相生之义,赋予自己以代汉而立的“天命”合理性。尽管这样的牵强凑合比“汉德”的变来变去更难以自圆,但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天命”思想就是统治思想,用统治思想之矛攻统治思想之盾必然更具颠覆性。而且既然是舆论造势,要的就是简洁明快,煽惑人心,哪管那么多细枝末节?

时隔1800多年,站在当代人的立场上扫描那段历史,可以毫不迟疑地说,张角作出的“苍天已死”的形势研判,十分切合东汉王朝的日暮途穷。虽然“岁在甲子”,并没有实现“天下大吉”,名义上的刘姓汉室政权在灵帝刘宏之后,还经历了少帝刘辩、献帝刘协,苟延残喘了36年,直至公元220年才被曹魏政权所正式取代,但自称“天命”所归的刘姓皇帝早已经成为行尸走肉,他们所代表的政权早已经沦于名存实亡。汉王朝死亡的丧钟的确由黄巾起义所敲响,但在丧钟敲响之前,政治腐败和人祸天灾早已经为它掘好坟墓。

东汉政权与西汉政权尽管都姓刘,宗法血缘前后相继,政治基础却不完全一样。在前的西汉开国之君刘邦,以及他的开国功臣萧何、曹参、周勃、陈平等人都出身社会下层,经由夺取政权而跻身地主阶级,根本利益转换确有一个过程,对自耕农的剥削较之秦代真的有所减轻。西汉前期70余年间,“与民休息”,出现了无为而治局面,社会相对承平。继后的东汉“中兴”之主刘秀,以及他的“中兴”元勋邓晨、李通、邓禹、寇恂等人则不是“世吏二千石”,便是“乡闾著姓”,全都属于豪强大地主阶层,因而给东汉政权打下了始终代表豪强大地主阶层利益的鲜明胎记。一直以来,豪强大族依势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农民,社会上兼并现象空前严重。如仲长统《昌言》所述,各地的豪强大族不仅拥有大田庄,农、林、牧、副形成高度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形态,而且把掌控社会经济命脉的触爪伸进城市,达到了“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的程度。例如济南王刘康,田土多达800顷,奴仆多达1400人,政治上、经济上都俨然一方霸主。即便不做官,豪强大地主们也“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不少豪强大族还建立私家武装,纠集一部分宗族、宾客和佃农、雇农结为“部曲”,在大田庄里“警设守备”,平时为封建经济保驾护航,一旦发生非常之变,就迅即转为割据武力。政治、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又因各自为政而相当分散,对东汉政权就像一柄双刃剑,一刃是在维护它,一刃又会伤害它。少数人愈尊愈富,必然导致多数人愈贱愈贫,社会严重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另一极中,大量自耕农土地被兼并,地位亦随之下降,或降为佃农、雇农,或沦为奴隶;庶族小地主日子也不好过,随时可能变成横被“大鱼”吞食的“小鱼”。

这就积聚成了不可化解的社会矛盾,不仅广大农民极端仇恨豪强大地主,而且庶族小地主也与豪强大地主存在不共戴天的利害冲突,蓄之既久,其发必速。

对于豪强大地主势力的恣肆坐大,东汉最高统治者曾经力图加以控制,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章帝刘炟都曾采取措施强化专制皇权。除了不给“中兴”元勋以实职实权,并且剥夺他们的兵柄之外,在中央政府一级,还让位极人臣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权力虚化,把实际权力运作转移到中朝尚书台。尚书台设秩禄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以下设六朝尚书分掌庶政,由皇帝遴选亲信臣僚“录尚书事”,意在便于直接指挥。这样做,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一度稳定了东汉王朝统治秩序。但从和帝刘肇起,这一政治策略就走向反面,变成外戚、宦官交替倾斗专权。刘肇10岁即位,其母窦太后临朝称制,任用窦宪为侍中,窦氏家族把持朝政,连其家奴也敢于横行京师。和帝永元四年(92),靠宦官郑众率领禁军消灭了窦氏势力,郑众预政封侯,揭开了宦官专权序幕。安帝刘祜时,先是邓太后及其兄弟邓骘掌权,邓太后死后,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合谋除掉邓氏势力,又是李闰、江京与阎皇后的兄弟阎昱裹在一起,宦官与外戚共同掌权。延光四年(125)宦官孙程等19人杀掉阎昱,拥立11岁的济阴王刘保为帝,是为顺帝;孙程等19人皆封侯,不但可以在朝为官,还可以养子袭爵。顺帝稍长大,相继拜其后之父梁商,以及梁商之子梁冀为大将军,用外戚势力钳制宦官势力。刘保死后,梁太后和梁冀先后选立冲帝刘炳、质帝刘缵和桓帝刘志,专权近20年,亲戚、党羽“威行内外”。延熹二年(159)梁皇后死,桓帝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翦除梁氏势力,抄没梁冀的家产价值30多亿钱,竟相当于东汉政府一年赋税收入的一半。单超、具瑗、左悺、徐璜等五个宦官因功封侯,世称“五侯”,从此朝政大权主要落到了宦官手里。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后汉书·梁冀传》),贪残暴虐超过外戚。到灵帝刘宏时期(168—189),张让、赵忠、封谞、段珪、曹节、侯览、蹇硕、程旷、夏恽、郭胜等10个宦官号称“十常侍”,朋比为奸,无恶不作,灵帝竟事张让如“阿父”,赵忠如“阿母”。外戚、宦官实际上代替刘姓汉室掌控东汉皇权,长达百年之久,这在绵延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演变史上堪称一道独一无二的另类风景。尤其是宦官势力恶性膨胀(后来明代的魏忠贤阉党在程度上虽有过之,体制性和延续性却有所未及),极大地损害了东汉统治阶级内部其他势力集团的切身利益,从而也加剧了不同阶层、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黄巾起义爆发于灵帝年间毫不足怪。

在统治阶级内部,切身利益遭到损害相对最大的一个阶层,是官僚士大夫及其后备军太学生。适应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需要,东汉的官僚队伍相当庞大,甚至产生了诸如汝南袁氏、弘农杨氏那样世代在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的世家望族。最高学府太学里,太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顺帝时即已增加到三万多人。宦官把持朝政,既阻碍了不少官僚的升迁,又堵塞了众多太学生的仕进,官僚中的“清议”派便时常议论朝政,抨击宦官,太学渐至成为“清议”的中心。他们既坐而论道,也起而振行,司隶校尉李膺严惩不法宦官及其党羽,致使“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官省”(《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宦官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延熹九年(166)指使党羽牢修诬告李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驰驱,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怂恿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收捕“党人”,牵连下狱者多达200余人。第二年虽然赦免出狱,但终身禁锢乡里,不得复仕,酿成了历史上有名的第一次“党锢”事件。灵帝12岁继位以后,建宁元年(168)太傅陈蕃与外戚大将军窦武合作,起用李膺以及其他同被禁锢的名士,共谋诛杀宦官,结果反而被宦官矫诏捕杀,宗亲、宾客遭收系残杀,门生、故吏亦免官禁锢。第二年又捕杜密、李膺等百余“党人”入狱,全都横死狱中,还对张俭大肆追捕。

三年后,逐捕“党人”和太学生千余人,均遭死、徙、废、禁。到熹平五年(176),灵帝还诏令州郡,举凡“党人”的嫡亲、近戚和门生、故吏一概免官禁锢。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第二次“党锢”事件。两次“党锢”事件的继踵发生,标志着东汉统治集团内部以宦官势力为一方,以官僚士大夫阶层(时或联合外戚)为另一方的利害冲突,已经达到冰炭水火、你死我活的剧烈程度,刘姓汉室已经毫无能力调和或缓解。物之腐败必然见于自身的肌体,东汉政权正是这样由腐而败,自我覆亡走向历史坟墓的。黄巾起义爆发后,大批“党人”获得解禁,但他们已经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了。

同一切腐败政权一样,东汉末年,朝廷上下贪渎枉法,横征暴敛,卖官买官,成了体制性痼疾。特别是灵帝刘宏,由侯而帝之后,竟把“天子”之位当作积聚“私藏”的便道,在西园开建一个“万金堂”,将国库积贮转化为私有。并且给朝廷内外各级官爵开出了明码实价,公开进行拍卖。朝廷内的“三公”之职开价1000万钱,“九卿”和“关内侯”开价500万钱;朝廷外的地方官比京官更好搜括民众,价码相应定得更高些,“二千石”卖2000万钱,“四百石”卖400万钱。这种“官价”还可以上下浮动,如名士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司徒,只付出半价500万钱,而宦官曹腾的养子曹嵩(曹操之父)取代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太尉,就比定价高出十倍,付出一亿钱。一般是现钱交易,暂时凑不够钱的则可以赊欠,待到任职后加倍支付。对那些没有花钱买官的地方官,又换了一个法子,以助军饷、修宫室为名,要求他们向西园缴纳多则数千万钱,少则数百万钱。所有这些钱都先输中署,名之为“导行费”。聚敛的“私藏”挥霍无方,灵帝又在后宫仿建商品街,命令采女乔装贩卖,并互相盗窃争斗,他本人也着商贾服饮宴作乐。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买官者趋之若鹜,投入的成本骇人听闻。按东汉俸例,大小官员都按月受俸,半钱半谷。在殇帝延平年间(106),相当于现今“省部级”的“二千石”官员的月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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