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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厨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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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的早晨,小玉和双成是同时醒的。她们隔着嘉慈交换了一下眼神,就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浅浅的阳光打在三具罗衫半解的身体上,说不出的肉欲弥漫的意味。两个刚刚成人的女孩似乎有点受不了彼此眼里的那种陌生,终于胆怯了、退缩了,逃走了。 
她们再也没去过紫藤园。 
等她们再到紫藤园的时候,已经是20年后。园子已经废了,蔷薇也没有了,到处是蔓生的野草。那个男人也不在了。她俩站在挂着“出售”牌的园子前,心里也跟着荒凉。 
这些年她们虽然没有再见嘉慈,但是一直照着嘉慈所说的“全世界最优秀的女孩”去做。小玉如今待在巴黎,是一位拿到牌照的品酒师;而双成则一直待在纽约,已经在艺术圈混得小有名气。 
小玉说,现在想想那道叫“高汤浸冬瓜”的菜,很像我们三人的关系。嘉慈就是那碗复杂得不得了的汤,而我们就是那些本身无味却独有清香的冬瓜。没有我们,嘉慈的高汤作用就得不到发挥;但是没有了高汤的调教和提味,我们永远只能是平庸的配角。 
双成说,你知道吗?这些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煲一锅超过嘉慈手艺的高汤。   
29入骨(1)   
多年前,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保持一种远距离的亲密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男人和女人本身而言,这种关系好像是都不可能接受的命运安排。 
因为一旦接受,就意味着同时要接受入骨的痛苦和甜蜜。而入骨则是一种无法企及也无法言说的程度,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 
子夜本来是文希的初恋情人,是文希今世惟一爱过的女人。只是这个凡世总有点奇怪,相爱的人往往不能最终在一起。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是有缘分的,但还是会错过,而且往往在一转身,一眨眼。所以不想再彼此错失的两个人最后很坚决地选择了这种远距离亲密关系。 
选择远距离亲密关系,首先要彻底放弃长相厮守的观念,然后要有不干扰不打搅对方生活,保证彼此的独立性为原则。就因为这种关系实际上建立就非常难,或者可以说根本就是自己故意设置的障碍,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两个人去珍惜身体和心灵的这种慰籍,从而达到双重的圆满。 
如果有一方开始动摇,这种关系势必结束。 
文希和子夜都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不小心就坚持了10年。他们每年只见一次,每次都约在除他们两个居住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在一起的日子就三天。但是在这三天里,他们像真正的情人一样待在一起;过了三天,他们很平静地回到自己的城市,又变成了日常生活里的好男人好女人。那种最原生态的欲望在这种关系里只能算是对一年来想念和等待的一种补偿,他们需要的是保持激情的春药和青春长驻的不老药。在三天里他们有可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和浑然忘我的欲望动物;但是三天以后,一切的道德和伦常都回到原位,他们要收拾心情对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加倍地关心,要回到自己熟悉的城市里去好好爱护自己那个很幸福的家庭。 
文希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妻在做陈皮骨。妻总絮絮叨叨地说她要花至少4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用九制陈皮和花雕酒来腌制这些小排骨,所以最后陈皮和酒的味道已经深入到了骨髓。每听到或者想到“深入骨髓”四个字的时候,文希的心脏都要紧缩一下。 
他现在站在厨房中央,听任整个屋子都弥漫了一大把芸香科特有的香味。那是他很熟悉的味道,也是他很喜欢的味道。抓了一把陈皮放在鼻端,他想起了在成为陈皮前那甜蜜的果实,是怎样在枝头飘溢着凡俗和美好的芳香。而他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女人,她们的皮肤深处竟然都散发着这种凡俗而美好的味道。 
如果可以,文希希望这个秘密最好能够埋藏一辈子。 
相信不相信有时候一个秘密都会让人永葆青春?但是事实上确实是这样,有人会为这个秘密笑,为这个秘密流泪,为这个秘密终身想念和等待,即使是时间老去,你仍然能够看到这个始终在 
青春期的秘密依然生动。 
30你的吻有海洋的味道 
000年以前,淡云没有看到过海。 
她读海子的诗,读到那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时,心里就禁不住潮湿得一塌糊涂。 
一个生活在内陆的女孩,却偏偏有一颗海洋的心。 
不过,她对海洋的认识不是在梦里,就是在海鲜餐馆那里。一个月里,她总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薪水奉献到海鲜餐馆里。那些昂贵的龙虾啊羔蟹啊,她也点不起,她只能把享乐集中在那些很便宜的小海鲜上。 
她就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花甲,一种遍体网状花纹的小贝类。除了那些小蚬、血蚶之外,最价廉物美的就是它了。 
淡云吃过了才知晓,贝类的肉和其他动物的肉吃起来有太大的区别,尤其是海贝。海贝的肉可能是所有肉类中质地最密实鲜嫩的了,既不涩口又有嚼头,而且还有很强势的鲜度和营养价值。 
每次吃花甲的时候,淡云都感觉海离自己特别近。花甲在舌尖上停留的时候,海洋的味道几乎是从七窍里蒸腾出来的,海洋就在前面了,蓝滢滢地一片,咫尺之遥。淡云常常会坏坏地想,那些嗑药的人眼前出现的幻觉也不过如此吧。 
她忘了“嗑花甲”也一样会上瘾。千禧年来临之前,她带着一种末世的恐慌和期待,匆匆辞了工南下,终于在异乡的沙滩上迎来了新世纪的第一天。 
那一天真是她的幸运日,她不仅见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海洋,而且还在满天喜悦的烟花底下见到了她一直在等待的人。他给了她一个有点野蛮但很温情的吻,给她的一生缄上了誓约的封印。 
他不仅教淡云慢慢习惯这个海边小城,更教淡云怎么去挑选她最喜欢的花甲。淡云永远记得他的解说特别言简意赅,但是字字都中要害。他说,花甲是经典贝类,长在干净的沙滩,肚子里的东西是绿色的味道好,壳的颜色淡说明生长区域水清,可以放心吃。这东西容易死,可以挑活的买,炒这玩意不需要放盐,本身已经够味道的了,豆豉炒最好,打汤也不错。肉质脆嫩。不一定要大的,小的也好吃。还有,炒得肉脱壳才算熟。淡云听了,当金科玉律一样暗暗记在心里。 
现在淡云已经能吃到很多品类的海鲜,龙虾和羔蟹都时有机会尝到。她只是觉得龙虾肉太粗,羔蟹太肥腻,两者虽然贵到飞起,但是并不属于鲜美好吃一类。只有花甲,她日日从市场买回来,怎么也吃不腻。 
淡云的老公曾经问她为什么这样专情? 
淡云回答的时候正在用香熏炉的慢火煮花甲做主角的“锅仔浸丝瓜”。她的回答是反诘句,那你应该问一下我为什么会爱上你? 
他只好问,那是为什么? 
她说,那是因为你的吻,和花甲一样,有海洋的味道。   
31爱与乡愁   
光中在他的诗里说,小时候,乡愁是一张小小的邮票…… 
对绿绿而言,乡愁是一段小小的腊肠。 
同居密友青衣总是笑她馋,还没到春节就眼巴巴地盼望着妈妈寄腊肠过来,其实他哪知道她根本不是嘴馋,而是心馋——馋一切和故乡沾边的东西。出来太久了,乡愁已经不再浮于表面,而是深入骨髓。平时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上动不动就开始汹涌个无休无止。 
这些,她都无法说给不是异乡人的青衣听。 
对了,青衣不是她普通意义上的男友,只是真正的同居(分别同居于一个套间的两个房间)+密友=异性合租而已。 
本来绿绿和青衣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的,如果青衣没有不小心吃掉绿绿珍藏的腊肠的话。 
青衣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向看起来很温柔的绿绿,生起气来竟然这么凶猛得像个小老虎。粉拳个个都很实在地招呼在他的身上,还真的生疼。 
也不过就是一个庆祝他可以去巴黎 
留学的PARTY,他只是忘形了些,在公共冰箱里拿酒和零食时看到了她放在保鲜盒里的腊肠,不知道为什么嘴就跟着咽口水了。他把腊肠从厨房里一端出来,那紫红油亮的椭圆形薄片散发着扑鼻的腊香,分明有一段烟熏火燎的岁月沉淀在里头。好多人都欢呼起来。有人拍着他肩说,这样纯手工的腊肠恐怕快要失传了吧?你在哪里搞到的?青衣这才想起这些腊肠的珍贵,渐渐地有点后怕。就算他已经做足负荆请罪的充分准备,还是被绿绿这样猛烈的反应吓住了。 
最后没了章法的青衣只得把张牙舞爪的绿绿镇压在了公共 
客厅的沙发上。这一“镇压”不要紧,要紧的是青衣发现了身体底下的绿绿像蛇精一样软腻柔滑,脸儿红扑扑地让他想奋不顾身地咬上一口。他终于禁不住咬了下去,一颗心也跟着沦陷,平生第一次开始像爱情小说上看到的那样缠绵悱恻起来。 
这样的结果导致他乐呵呵地跟着绿绿在春节来临前夕DIY家乡腊肠。现在青衣是彻底了解绿绿为什么宝贝那些腊肠了。从备料到灌制再到晾干和熏烤,每一环节都很严谨也很复杂,简直是差之毫厘,味道就完全两样了。更何况还出于遥远的慈母之手,腊肠内承载的感情早就超过了它作为物质的价值。经历了此次做腊肠的过程,青衣算是永远记得了他为了寻找一块可以熏腊肠的空地,不知道被别人驱赶了多少次,有一次还差点引来了城管和消防警。最后还是他的小学老师给他行了方便,让他可以在小学操场上完成这项旷日持久的伟大工程。工程结束的那一天,他和绿绿在操场上像孩子一样追逐,追逐对方身上那些烟熏火燎后的BBQ气息。 
可惜他还没吃完和绿绿一起做的情侣腊肠,就去了还在飘雪的巴黎。 
在那个所有人都认为是浪漫之都的巴黎,青衣却第一次遭遇到乡愁的啃噬。他几乎夜夜失眠,听着雪花落在窗棂上的声音。只有绿绿塞进他包里的家乡腊肠时不时地给他一点小小的慰藉。 
每到这里,他的眼前就会有一个女孩小老虎般地冲他挥拳,他会冲那个幻影笑一下,然后落入更深的乡愁。   
32忘了那个夏天   
容易地,就把一个夏天忘了。莼现在拼命地去回想那个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很不幸的是,她能够回忆起的也就是一些非常非常零碎的记忆。 
对于莼来说,记忆应该是由很多碎片组成,尤其是那一个夏天。是由冰块、椰香鸡、椰汁、《茶花女》、镜子、破裂的水管,还有……还有那个小麦肤色,睫毛长得跟黑蝴蝶翅膀一样的年轻男孩子。 
莼时不时怀疑那个夏天的存在,也许只是一场幻觉。 
也许是那个炎热的夏天里,她太寂寞了。 
看完了整整一本英文版的《茶花女》,她还是寂寞。 
在等待签证出国做陪读夫人的日子,她就这样一直被寂寞煎熬煎熬煎熬。 
但是那个水管破裂的下午,她的寂寞突然消失了。 
那时莼准备做一个椰香鸡,水管却突然裂了。她做不了半锅椰子冰水,也烧不成煮鸡的半锅水。正在烦恼之际,男孩就出现了,标准的美少年,不仅有小麦色的皮肤,还有一双深深的有长睫毛覆盖于其上的黑眼睛,而且救她于水深火热。第一眼看到他时,她很直觉地想,这样长相的男孩子干这份工作真是可惜了。攀谈中她还知道男孩24岁,她想,我正好比他大10岁。 
可能是对比自己小的人总是缺乏戒心,也可能是太过于相信自己对抗寂寞的定力。她基本上想也没想,就留这个看起来很迷人的水电工吃饭,她给自己的借口是——反正那一只鸡一个人也吃不完。 
男孩主动要求帮着莼做清凉椰香鸡,看着他把手探进椰子深处取肉和分汁,痕痒就像电击一样扫过了她的身体,她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呻吟,眼睛都快滴出水来。她转身洗鸡时,男孩的身体无声无息靠上来贴上了她的背,手在水里大胆地覆上了她的手;等到莼把做好的椰香鸡给男孩尝的时候,他吮住了她的手指……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椰香鸡的烹饪过程可以如此风月无边,而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初次谋面比她小10岁的男孩会轻易把自己俘虏。 她被拉下去的刹那,眼前一会是艳红一会是绛紫。 
一个季节就此模糊起来,剩下的只有羽化和飞升。 
重新落入凡间时,她发现自己一个人待在洗手间里,像个被掏空了内芯的破布娃娃被人遗弃在了屋角。莼轻轻地低低哭泣起来。 
没有空调的洗手间很闷很热,残留的激情让镜子布满了一层水雾,男孩已经离开了,他的手指拨开那些水雾,写下了“我会永远怀念你”。 
莼抹去那行字,然后就在那面落地镜子里看到一具情欲横生的躯壳和一双更寂寞空洞的眼。她原本以为欲望是可以填满身体和灵魂里的虚空,赶走折磨她很久的寂寞:只是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不仅没有填满,而且寂寞更广袤更深刻。 
在关于那个夏天的记忆消失前,她曾经反复地问自己:明明清凉椰香鸡是一道消暑解毒的菜,自己是怎么放任它变成春药毒药的? 
没有得到答案之前,她就把那个夏天完全遗忘了。     
情爱厨房 第四部分   
33我之所爱叫麦兜   
子没有收麦兜做男朋友前,麦兜其实有个很文绉绉的名字,叫麦文斗。 
为此,被唤作麦兜的麦文斗不敢怨自己老爸老妈,只好把那只红得发紫的也姓麦的小猪翻来覆去地骂上个千遍。后来唤惯了,麦文斗也就真当自己是麦兜了。 
很多朋友都不太明白叶子那样堪称一流的美女怎么会和麦兜这样无权无钱的三流男子守到一起,而且还守得乐滋滋的。 
后来朋友们合伙设计把麦兜灌醉了,麦兜酒后吐真言,才道出了他只凭一道叫“香熏猪肚”的菜就把大美女放倒的秘密。 
其实麦兜和叶子从高中到大学都是同学。只是麦兜在叶子的身边混了很多年,也就混上个毫无进展“蓝颜知己”。那时候,叶子因为工作压力大而患上了慢性胃炎,整天按着胃跟个病西施似的。不想让叶子就此靠化学药品为生,麦兜就想到用食疗好好帮她调养虚弱的胃。 麦兜看了很多书,问了很多人,最后锁定的药引就是猪肚。因为不少的医书都认为它性微温、味甘,入胃经,功能健脾胃,补虚损,通血脉,利水,除疳……但是叶子从来不吃猪肚,主要是受不了那种怎么都去不掉的气味。 
尽管在很多菜单上猪肚被美化成了“龙肚”,但是没几个能受得了它极其浓烈的腥味和膻味,所以不要说吃,连处理都成了一件很艰难的工作。那些天里,麦兜一会觉得自己像拯救爱人的黄药师,一会像那个追求梦想的菠萝油王子,在自家厨房里挥汗如雨,像巫师一样调动各种配料,然后把全部功力都用到一味猪肚上。就算是受再多再重的苦,一想到是为了佳人也忍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子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关于猪肚的专业试吃员。麦兜时不时过来她的公寓里做菜,做的都是些白胡椒猪肚汤、甘菊猪肚汤、白果腐竹猪肚汤之类。只是马不停蹄地试了不下十几种,却没有一样能让叶子能动第二筷子。 
这下,麦兜也终于悟出了凡是猪肚煲汤都始终不能去味,要改用别的办法了。他选用了香叶、砂姜、大小茴香、柠檬叶这一类香气很冲的香料,又选了很容易入味的粗粒海盐,最后用熏的手段完全将香味逼入到猪肚的深处。 
当“香熏猪肚”出现在叶子面前时,叶子终于对那个实在貌不惊人而且难闻的药引,改变了固有的看法。整整一小碟猪肚,被切成了一溜儿细长条,她一口气吃完,然后意犹未尽地说,香、嫩、脆、鲜;原来猪肚也可以这样好吃。 
这一刻,菠萝油王子终于遇见了玫瑰。叶子看见麦兜熬的两个黑眼圈,忍不住鼻子有点发酸,再把麦兜的手拉过来,看到了一掌满是伤痕。 
叶子问,为什么啊? 
麦兜答,因为我如果做不了黄药师,也可以做麦兜啊。 
叶子顿时笑得花儿朵朵开,然后说,是啊,你还真像多一个黑眼圈的麦兜呢!这样也好,是专属于我一个人的麦兜。   
34红了樱桃   
数次,绮罗都在梦里回到盛唐时候的长安,回到她那挂满粉红纱幔的绣楼上。 
每一次回去的场景都十分真切,就在绣楼的窗边,隔着花园,能看到帝国都城的车水马龙。而窗口好像永远是春末夏初的时节,因为总有一枝多情的樱桃会伸到她花朵一般的脸颊旁边,撩拨得她芳心颤动。 
终于有一天她从窗内望见了窗外的他,一身华丽的胡服,骑着一匹纯白的骏马,俨然浊世里一翩翩佳公子。那个年代的长安贵族女子都大胆都热情,绮罗也不例外——伸手摘了樱桃,扔给“所欢”,就像诗里写的求爱仪式一样。那樱桃直直飞过花园的小路,飞出矮墙,很争气地落到了“所欢”的袍上。然后“所欢”抬头看到了眉梢眼角都带着春风的绮罗,只是一眼间,心底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还没到子夜,绮罗就在绣楼上迎来了那个从樱桃树上攀缘进屋的“所欢”。“所欢”原来叫锦程,是大将军的独子,他竟然给绮罗带来了一朵罕有的蓝色牡丹。他说,名花配佳人,你值得。绮罗执了它,喜不自胜,低低唤他名,锦程,锦程,给我金山银山都不如这朵牡丹。然后就化了一泓春水投入郎怀。 
于是那一晚旖旎无限,锦程是包裹着丝绒的匕首,甜蜜里藏着危险;而她是一匹被展开的丝绸,在他的臂弯里临风欲舞。这也算是个寻常的爱情话本了,耳鬓厮磨中,一对初识温存的小儿女就此订了终身。 
在等待成亲的日子里,锦程仍日日潜入绣楼来看她。她总会在园子里仔细摘下最红最甜的樱桃,洗净后放在冰窖里镇得凉凉的,等锦程到的时候,就用琉璃碗盛了,然后浇上一层糖酪。她怎么忘得了,糖酪浇樱桃,是锦程最爱的甜食。锦程告诉她;每年樱桃初上市时,唐皇总会用糖酪浇樱桃招待一班宠臣,每次和父亲去赴会都感觉特别荣宠,但是却不如绮罗做的感觉好……绮罗说,那好,说定了,每一年我都会亲手做糖酪浇樱桃给你吃。 
绮罗嫁给锦程的第三天,锦程就失约了。一纸征书就让锦程出征去了高丽,留下绮罗捧了一碗糖酪浇樱桃独立在长安大道的尘埃里。 
每一次,梦都到此戛然而止。而在2005年某个仲夏夜里醒过来的绮罗,却不愿再去追究梦的结局。那段美妙而温暖的光景,她宁愿时间就此凝固,好让她可以时时刻刻看到坚冰下动人的标本。 
因为在今世,她明明又遇见了锦程的灵魂。虽然装在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皮囊里。就和千年前长安的街道一样,他们还是在一眼中就认出了彼此。这一世,锦程什么菜都不会做,却会做糖酪浇樱桃。 
只不过现在的樱桃已经十分稀少,国外进口的洋樱桃换了名字叫“车厘子”就贵得惊人;而彼时的糖酪在此时更名为 
酸奶;以至到最后端上来的“糖酪浇樱桃”也是不断妥协后让其他水果加入后的出品,所以实际上应该叫做“酸奶水果捞”。   
35桃花笑春风   
生往往是一场牌局,每走一步都等于在翻不同的牌。 
如果是不小心翻到了“桃花”,那就有可能面临两种发展结果:走运的真的走成了桃花运,但是不走运的往往占多数,因为不走运的就是犯到桃花煞,而厄运加桃花的结果就是“桃花劫”。 
他被“煞”到的时候,就在一个眉来眼去的派对上。他看见朱砂的时候,她很轻盈地从他的怀抱边缘滑过,于是就成了烙在他心口的一颗朱砂痣;一刹那,他忘记了素羽,和他结缡7年的发妻,虽然还不到白饭粒的程度,现在和朱砂比起来总也算一杯白开水。 
为了朱砂,他可以在半天时间里发几百条短信息,可以等到半夜等素羽睡熟才和朱砂煲电话粥,可以绞尽脑汁编一千个不让老婆跟来广州开会的理由,可以赴汤蹈火地绕过小舅子(老婆安插的“眼线”)……一切都为了和朱砂完成那天在派对后未尽的“事业”。在这里又要很不能免俗地删去多少多少字,而且还更恶俗地把叙事摆在了“激情之后”。有一点不得不承认,无论男与女在欢娱过度之后总是有点空虚和无助,然后通常会做点不合情理甚至有些BT(变态)的事情。BT是朱砂最喜欢的,有时候她会扮演小猫女举着小皮鞭轻轻地抽打他,有时候也会让他把她绑起来一点一点甜蜜地折磨她……当然也有不那么BT的时候,朱砂会下厨做她的招牌菜——孜然陈皮兔,然后端到床上来和他就着红酒一起吃。 
有时候,他会突然想,他之所以迷上朱砂是因为迷上了她很物质的那一面,比如说这孜然陈皮兔。兔肉永远地外脆里嫩,裹着香辣的外衣,却有着敦厚的回甜。每一种的香料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是以递进式的层次很个性地一一展开,稍微认真一点都能在品尝中完全辨认出来。当然,最后辣还是会起作用的,至少经常让他们性感地滴汗之余又再一次激情澎湃起来。 
尽管幸福就是在床上玉体横陈,他还是很真切地歉疚起来,歉疚到给亲爱的老婆大人打了一通情意绵绵的电话,说了好多和朱砂在一起才说的肉麻话。 
如果没有这通电话,老婆就不会起疑;如果老婆不是个聪明又执著的女人,就想不到打长途到熟悉的酒店一家一家地去查;如果不是查到最后一家时前台小姐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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