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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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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来,他虽然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准备,但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丝怀疑,或许这只是一个梦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消失了。

直到这一锅滚烫的热油再次端到他面前,他才彻底的觉醒了,意识到——

老子——又回来了!

各种情绪塞满了胸口,有愤怒,有震惊,有酸楚,但更多的是喜悦!

我竟然还有再重来的机会!

再重来过,他脑中有无数的构想,如同礼花一样,喷涌个而出,但最重要的,无非一个!

再试一次!再上一次天台,这一回,把剩下的几个家伙统统踢下去,能站在最顶端的,只有我一个!

幼年的种种,皆不重要,眼前的马公子,不过是个小丑,最重要的,只有一座天台。这是程钧,后来的“乱世天君”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梦想。

上天台!

从五味杂陈中醒过来,程钧这才发觉,眼前还有人呢。

一个、两个、三个……在程钧眼中,这些刚才还带着各色的脸谱大有表演的人们,竟有些面目模糊了,他们,是谁来着?

旁边那个瘦子,是戏班的李班主。从小把他买回来教导学戏,之前在程钧能挣钱的时候,两人也算有一段相得的时光。不过,在他彻底废了之后,李班主也做过许多令人齿冷的事情。当时程钧恨他恨得要死,不过过了几十年之后,就彻底忘了他这个人,仙道艰险,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注意,谁还记得这一个俗世再普通不过的势利小人?直到他重新回到少年,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李班主对面,桌上做的那个书生,程钧隐隐的想起来,此人姓张,似乎在几年前,他还红极一时的时候,见过一面。当然也就如同见其他贵客一样,应酬几句,得了些银两。不过之后,倒让程钧有些吃惊,当时他灌下热油,频临死亡的时候,只有张公子请了医生为他诊治,这才保下他一条命。只从这点看来,他比从小和程钧朝夕相处的同伴,还要强的多。不过,当初的程钧心中全是愤恨,行事偏激,只记得没有这张公子,根本不会有这场灾祸,因此出走的时候,顺便还抢了他一把,把他的银子卷包会了。

剩下这个人……马公子……

只有这个人,程钧还记得。足足有几十年的时光,他梦里都会梦见这个人,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这份恨意一直持续到数十年后,他回到故地,将马公子一家满门屠灭杀绝,才最终抹去。

也亏了他当时还未踏入仙路,做的还是武林中那套快意恩仇的把戏,在他入道之后,这份因果早已了结,没有成为他一道心魔。

没想到数百年之后,他居然又再次回来,面对马公子。当初生食其、死寝其皮的恨意已经消散的多了,只剩下一股厌恶之情——两世轮回,这孙子还这么讨人厌。

既然如此,该怎么玩呢?

马公子见程钧旁若无人,只气的暴跳如雷,但又念在他长得实在漂亮,也不特别发作,道:“快点,你是喝了这油,还是跟我走?快少爷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与你这个小戏子费这么多劲。”

程钧看了李班主一眼,只见他满头是汗,却是一句话都不说,不由一笑。他以前也曾想过,倘若他性子不是那么冲,慢上一点,会不会有人替他解围?这时候一看,果然还是不行。既然如此……

慢慢地走过去,程钧含笑道:“马公子别急,我虽然不会唱,也不会跟你回去,但是我这里有个小礼物,送给公子,充作抵债,如何?”

马公子哈哈笑道:“你不过一个下九流的小戏子,能有什么好东西?依我看,你就有一样好东西,就是你这个人。乖乖的跟我回去,岂不比你这里天天卖笑来的好?”

程钧笑道:“是不是好东西,看看再说。”伸手入怀,掏出一张黄纸,迎面展开,只见上面用鲜红色化了一个弯弯曲曲的符号。

马公子原本还有些期待他拿出什么来,这时一看,大笑道:“什么东西,擦屁股草纸?”

程钧笑道:“你看它不起眼?它不是这么用的,来,我展示一下它的好处。”说着轻轻一晃,不起眼的黄纸似乎闪了一下,刷的一声,投入了滚热的油锅当中。

只听轰的一声,油锅里好似丢进去一个点燃的炮仗,骤然爆裂开来,劈了啪啦一阵巨响,火焰腾空而起,燃起来一丈来高,金红色的火舌险些烧通了屋顶,热浪滔滔,青烟弥漫,一股油焦味四散开来。

马公子大惊失色,叫道:“火!火!”尖叫着从位置上逃开。李班主连同张公子并几个小厮,一个个连滚带爬的往外逃。

程钧一直含笑盯着马公子,这时笑道:“别跑啊,最精彩的还没给你看呢。”说着冲上前去,不顾铁锅已经被火烧的通红,双手伸入火焰当中,抄起锅耳,端起来,追上几步,连火带油,一起扣在马公子脑袋上,笑道:“都送你,不用找了。”

第4章 大火烧了毛毛虫

轰——

一丈高的火苗刹那间从那颗倒霉脑袋上窜起来,熊熊烈火夹杂着黑烟,伴随着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几乎掀翻了整个屋子,马公子顿时倒在地上,到处翻滚,翻倒之处,立刻火星四溅,一蓬蓬小火花燃烧起来,一阵阵皮肉焦糊味传了开来。

烈火烹油,便是如此。

雅座里原本只有五六个人,刚才连同李班主在内又跑出去三四个,只剩下马公子和张公子两个。马公子正在地上打滚,张公子却是吓傻了,坐在椅子上不动,眼见火焰直扑面门而来,大叫一声,想要起身,双股战战,不能移动。突然,身子被一股大力一推,飞出数尺,四脚着地,正好落在雅座门前。

这时候他腿动不了,至少还有手在,连滚带爬出了雅座。只听身后哗啦一声,回头一看,隔开雅间的屏风已经倒地,露出隔壁的雅座来。马公子带着火四处乱滚,没了屏风,烟尘立刻直扑整个二楼乃至戏楼,登时,马公子尖叫之外,又添了更多的尖叫声,场面一时大乱。

张公子再回头看去,只见身后的雅间已经被烟火充满,看不清人影。浓烟当中,混乱嘈杂当中,只听咯啦一声,似乎是什么东西断掉的声音,接着就是“噗”的声音,类似于重物坠地,之后,就只剩下坍塌和尖叫的声音了。

二楼都是雅座,宾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里见过这个,不由得慌乱起来,慌不择路的往下逃。踩踏的也有,从楼梯上滚下去的也有,情急之中,直接从楼上往下跳的也有。贵人们叫声在各种分贝和频率之间徘徊不定,人影纷纷,场面一片狼藉。

二楼一乱,一楼紧跟着也就乱了。楼上的人跑下来,一水儿的往外冲,楼底下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混乱会传染,恐慌更会传染。这可是真正的“上行下效”,一时间,台底下一阵骚动。再加上底下桌子排的密,不好起身,一个站起来还罢了,轰隆轰隆站起几十位来,登时丁零当啷一阵乱响,桌子也倒了,椅子也躺下来,茶壶茶碗儿也碎了,大人叫,小孩儿哭,乱成一锅粥,差点把房顶掀起来。

其实二楼只有马公子一个火源,也只有那么一锅油,大部分都糟蹋在马公子身上,其他地方本来没烧起来,只是油烟和皮肉烧焦的味道可怖了一些。但是因为场面一乱,火势好像放大了十倍,就似整个戏楼都点着了一样。

张公子离得最近,反应最慢,连逃出雅间都是被人不知怎么弄出来的,出来之后,也很争气,一屁股坐在地下,死活动不了,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突然不知道想起啥来,大叫道:“马公子——去救马公子。”说着,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昏了过去。

好在马公子和张公子是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虽然不巧,今天带在身边的都是比兔子和主人跑的都快的废物,但是身边也有得用的人才。这时候反应过来,有几个不怕的,逆着人流往上冲。尤其是马公子身边,很有几个孔武有力的护卫,三撞两撞,挤了上来,见到马公子,有几个连忙提了水,哗啦一声浇了过去。

哪知道那火是符箓引燃的油火,水浇不灭,马公子挨了水浇,叫的只有更加凄惨。就有人拿了大衣衫往上捂,一边捂一边浇水,好容易火势压下来。其他地上零星的火苗也被压灭。马公子早就不叫了,挺在地上,半身焦黑,但扑灭之后,居然还活着,只是脸孔好似鬼怪,没个人样了。

另有一人抓起马公子的小厮,喝道:“怎么回事?谁干的?”

那小厮还没从惊变中反应过来,见了马公子的面容,更吓坏了,牙齿不住的咯咯打颤,道:“戏……戏……”就是说不出一句正经话来。

只听咚咚咚一阵急促有力的脚步声响起,一个人高马大,仿佛铁塔一般的汉子走上楼来,旁边的护卫,除了扶着马公子的那个,都站起身,一起道:“虎爷。”

那虎爷穿的虽然是缎子衣服,却是短打扮,显然是个习武的,头颈肌肉纠结,膀大腰圆,胳膊顶的上旁人大腿粗,甚是威武,气势也足,看样子颇有威信,喝道:“怎么回事?公子怎么这个样子了,哪一个狗贼如此大胆?”

一句话说出来,声如洪钟,在乱糟糟的戏楼里也听得清清楚楚。

那小厮见他来了,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哭道:“虎爷,您老晚来一步,不然哪有这样的事啊?”

虎爷喝道:“快把公子送去医治……你来说,谁害了公子?这大炳县里,谁敢动公子一根手指头,我拽了他的脑袋。”话虽然说得豪气,但马公子显然不止被动了一根手指头,至于怎么对应着把报复等级也升上去,就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了。

那小厮叫道:“对了,是一个戏子,一个小戏子干的!公子说带他回去享福,他不干,冒犯了公子,把一锅滚油都泼在公子头上了。虎爷,快去抓那个小戏子,别叫他跑了。”

虎爷听了,已经有些明白了前因后果,道:“他跑不了——我一进来,就叫人把这里围住了。别说唱戏的,就是听戏的,也一个都跑不了。你们听听,外头还有人敢乱叫么?”

众人一愣,静下来一听,果然楼内楼外安静了许多,刚才混乱的场面奇迹般的在短时间内平息了,想必就是这位虎爷的手段。几人心中都是战战兢兢,要知道,以刚才的状态,能拦住那么一大群疯狂的人群,得需要多少人手和实力?

虎爷喝道:“把这戏园子里,班主、唱戏的、打鼓的、拉弦的、一起拉上来,一个个辨认,到底哪个是罪魁祸首。辨认不出来,就把那客人也一个个辨认,今天辨认不出来,谁也别想……”突然三步两步走到雅座背后的窗户前面,只见两扇窗户大开着,北风呼呼的往里头灌,若不是里面闹成一团,早该有人察觉到冷气。

虎爷脸色一变,伸头探了出去,只见外面正对着街道,街上并没几个行人,但这条街道毕竟是主街之一,少不了人来人往,因此积雪早已经踩得散乱,左右看着,喝道:“底下有人么?来一个喘气的。”

戏楼底下有不少跟着虎爷来的护卫,听到他叫喊,走过来一个道:“虎爷,三队在。”

虎爷喝道:“刚刚有人从这里跳下去了么?”

那护卫道:“小的没看见。”

虎爷脸色铁青,道:“小看了这小猴崽子。你们把住门,不许人进出。”说着纵身从窗户跳了下去。他身形庞大,但身法轻盈,落在地上如同一片落叶,别说声音,积雪上都只留下一个浅浅的脚印。旁边护卫大声喝彩道:“虎爷好轻功!”

那虎爷蹲下身,一路查看,一直看到大路上,点头道:“快,去马厩,看看有没有被偷了的马。再给我准备一匹好马。你们也准备坐骑。”一面说,脚下一蹬,凭空拔地数丈,如同一只大兀鹰,落在窗檐上,翻窗而过。

虎爷拉过一个小厮,道:“那小贼长得什么样子,姓什么叫什么,穿什么带什么,多大年纪?”

那小厮一连声道:“他十四五岁样子,穿了一身青,长得……长得别提多好看了,跟大姑娘一样,一眼就认得出来。姓什么,叫什么……这个张公子知道。”

虎爷一把揪住张公子,按理说,这公子身份还在自己太爷之上,平时他也敬让三分,但这时顾不得,喝道:“他叫什么名字?”

张公子对着一张钟馗一样的脸,打了个磕巴,然后飞快的说道:“程……他姓程,艺名九岁红,真名……程……”汗滴下来,他想起那人曾自报家门,但他一时情急忘了,胡诌道:“叫程金。”

虎爷喝道:“你们让张公子和戏班的人把程金小贼的画像细细的画一百份,我这一去拿到了他不说,拿不到全城张榜,悬赏百金,务必拿住他。哼哼,我们老爷号称‘百里侯’,这方圆百里,老爷就是天,我看哪一个能翻出他的手掌心。”

说完,虎爷又从窗户跳了下去,来到街上。街上早就有一队护卫骑马等待,最前头有一人牵着一匹鞍鞯齐全的大红枣骝马。按照规矩,区区一个县城是没有单独驻军的,更不必提骑兵,县太爷手里头,也不过只有三班衙役作为差遣,这些骑马的都是马太爷自己府里养的护卫,不吃官家粮草,只听太爷的话。那虎爷就是护卫的头子,他翻身上马,问道:“怎么样,谁丢了马?”

后面一个护卫答道:“经马夫头辨认,马厩丢了一匹黑马,据他回忆,那是来听戏的乡绅王四爷家的。”

虎爷一怔,道:“妈的,王四爷不就是那个家里有一匹乌骓的那个?这小子运气太好了,走,快去追,那马脚力好,一会儿就追不上了。要是追不上,老子先揍王老四一顿,他妈的败家玩意儿,看戏就看戏,骑什么好马啊?”一提缰绳,胯下马四蹄翻飞,当先冲了出去,溅起层层雪片。身后的护卫队同时启动,跟在后面。

在路上,虎爷收了一贯大喇喇的神情,心中暗自道:“这个时辰,想必他都要出城了,现在通知关城门,肯定是来不及,不如就在野外动手,杀人还不会麻烦。不过,这小子也不简单,他能从几十匹马之中认得哪一匹马是好马,这一点就不像个寻常戏子。”

马队一路向前,眼见城门就在眼前,突然大道上出现一匹马,正在原地转磨,眼见就要撞上。虎爷大吃一惊,双手加劲儿,一勒缰绳,吁的一声,竟把疾驰中的骏马生生勒住,在离着那马数尺之间惊险停住。

虎爷大怒,他是县城一八,平时在道上飞马,人来撞人,物来撞物,横行霸道谁敢招惹?刚才倘若街上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人,撞了也就撞了,偏偏不但是一匹大牲口,还打横占了路,若是撞上去,自己也要人仰马翻。如今竟叫这畜生挡了他的大事,他如何能忍?因为有要事在身,一时不能立刻找人晦气,还是张口就骂道:“我擦他拉个巴子——”

突然只听街边上有人骂道:“我擦这小混球,居然敢打我,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只见街边上摇摇晃晃站起来一个人,捂着脸往这边走,边走边骂道:“臭小子,不讲道理的家伙,老爷饶不了你……”忽然一抬头,看见虎爷,道:“马虎?”

马虎脸色一僵,他虽得老爷赐姓,但是姓名连起来不好听,因此除了老爷公子,旁人只能叫虎爷,谁叫他全名跟谁急。但是仔细看眼前人,脸色一阵抽搐,道:“五……五少?”

那人正是一个锦衣少年,浓眉大眼,形貌粗犷,一手拎着一根马鞭子,摇着头道:“妈了个巴子,今天老子出门没看黄历,抬头见小人,先遇上那臭小子,又遇到你。”

马虎干笑,这县城里除了马家父子,他是谁也不放在眼里,张公子来自府城,他也不看重。但偏偏眼前这个五少,还有他那个混球老爹,连马太爷都要让三分,因此不敢轻慢,道:“五少,你说的那臭小子,莫非是一个十四五岁,长得很漂亮的少年。”

五少骂道:“不就是他?见了我二话不说,一脚就把我踹到马下面去了,他妈的,此仇不报,我跟你姓。嗯?你怎么知道他,你和他一伙儿的?”

马虎忙道:“不不不,实话说吧,他对我们家公子不利,我正在带人追他。”话还没说完,只觉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他衣领,就听五少叫道:“什么啊,原来咱们尿到一个壶里了,走,跟少爷去抓人。”

第5章 冰冻三尺

程钧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在他脚下,是一条冰封的长河,如天赐玉带,一望无尽。

那是大魏的黄金水脉潞水。北国寒冷,一年倒有半年冰天雪地,如今正是一年最寒冷的时节,往日的滔滔江水如今已经冰封千里,冰上落雪,积雪成冰,一层层冻上来,何止冰冻三尺,只怕冰冻一丈,甚至更厚都有可能。

河岸上寒风料峭,程钧一如往常,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外头那件褶子,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白色的单衣上,鲜红的颜色横七竖八,盘扭蜿蜒,如同一幅鬼画符。

事实上——那确实是鬼画符。用朱砂和鲜血写就,是一道奇门符箓“鲤行符”。

修道艰难,尤其是踏入仙门前期的积蓄,更是艰难而繁琐。在入道开窍之前,无法与天地灵气沟通,全凭自身气息修炼,除了有少数丹药辅佐之外,耗费的是真正的水磨工夫。程钧重生至此不过一月不到,从无到有,即使是他,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也修炼不出什么名堂来,利用各种经验手段,如今也只堪堪到了入道境界的门槛上。

初修道者,在正式入道之前,一律称为胎息境界,对应的是武林中的先天境界,修的就是体内生生循环的一口胎息。

这个境界只修内脉,不修外身,不求壮大胎息,但求生生不息,循环起止,搬运周天,气随心走,人息调和。只有这口胎息运转如意之后,才能以之开启灵窍,沟通天地,正式入道。到时各种法术神通,以至百艺杂学,皆可运用。

道家的胎息境界,修起来不算艰难,不需要什么心境感悟,只要有一分仙骨在,下定心坐实吐纳功夫,长则三年五载,短则三月五月,自然就到了入道的门槛上。比之武人由外而内打熬力气数十年,还要有极大地心知毅力,悟性天资,再加上不错的机缘,才能迈入先天,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学武之人到了先天境界,必然是筋骨修炼已经到了极致,举手投足有开山碎石之力,再加上先天真气这辅助,必然是纵横一方。道家的胎息境界,却是只有这么一口胎息真气,身体娇弱得紧。那真气十分微弱,支持不了什么高深法术,而且这真气全是自身生成,不能借用天地灵气,那真是用一点少一点,损失一点,非几日的苦功不能补回来。因此这一时期的修道士,最多不过能抗寒耐热,增强体质,对于自保方面,除了特别能挨打之外,一切正统的手段法门,皆受限制。

自然,入道这一门槛,对于程钧来说,不过咫尺水沟,一跃可过,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就是天堑。若无名师指点,天资所限,往往一辈子进不得这个门槛。因此一辈子没有自保之力,那是不行的,便有人琢磨出许多法门,或者借助于凡间的武术,或者将原本正统的法术降低一些,掺杂一些凡俗的手段,混合成了一种特殊的法门——小道术,就是俗称的障眼法。

这些小道术,繁衍数千年,也变得包罗万有,千变万化,若真钻研,也是颇有意趣,若能掌握各几百上千门,倒也算得上一代宗师。甚至进了入道境界的低阶修士们,尤其是散修,手段有限,也难免会借用障眼法退敌,因此许多修士对于这些小道术也是精通的。

只是,程钧哪有那个闲工夫钻研这个?这些法术,因为使用的人实力本身有限,就分外注重技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程钧这种连入道期都视为过度的人来说,自不会沉迷这些。入道是第一要紧事,入道之后,想要多少法术没有?

如此,程钧为了求速度,只得放弃了自保之力。

倘若他成长在普通的家庭,那自然无妨,但是他深知,自己在短时间内,还会遇到马公子这样的事,他多少要留下一点手段。这手段必须要简洁,实用,见效快。

旁门左道,鬼画符。

符箓是修道百艺之一,更有“百用之首”的称谓,就是说这东西不见得多神奇,但是最为实用,初入道的修道者,就可以调动符箓的力量。但是,画符一技,却又不是那么容易的,胎息境界,气息不得外放,程钧纵然有千般手段,不能用气息,用正统的道家手段,也画不出一张小小的火焰符。

但是民间也术士却有可以稍微替代的手段,就是这鬼画符。

鬼画符是民间野道士常用的手段,等不得大雅之堂,无非是采用含有少量灵气的上品朱砂,以鲜血为引,勾画出几种简单的符箓。这些符箓威力极其有限,但确确实实是有些效果,配合一些其他的手段,能叫人神驰目眩,乖乖掏钱。

在程钧这符箓大师手中,小小鬼画符能翻出一百八十个花样来,唯一的麻烦事,这含有灵气的丹砂实在是太贵了。一文钱憋死英雄汉,一文钱也能憋死程钧这个曾经的大修士,为了积累这点前世白给他都不要的丹砂,他卖空了所有的财产,也不过积蓄了几两而已,而今天为了画符和画他自己身上这张放大的“鲤行符”,更将积蓄糟蹋一空。

或者说,本以为是糟蹋的……

程钧摊开手,手中有一枚明晃晃的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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